钢材买卖合同代理词
钢材买卖合同代理词(精选35篇)
钢材买卖合同代理词 篇1
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
_________________根据《诉讼法》第条之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本案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人进行了阅卷并进行了全面调查,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于该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根据法律和事实,本诉讼代理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在合议时能予以考虑:_________________一、________________二、________________综上所述,代理人认为,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合议庭依法公正判决。
律师事务所律师: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钢材买卖合同代理词 篇2
供方: (简称供方)
需方: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需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标,供方对质量负责,供方将质保书随送货提供给需方。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送货到需方工地。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供方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螺纹钢,按国标理论计算重量;线材,按钢厂原吊牌或过磅计重量;圆钢,按国标理论计算重量。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铁皮整件包扎,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条款约定验收。如遇质量异议,由需方收货后_____个月内提出。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以需方实际收到的货物签单作为结算的依据,并向需方开具税务发票。需方收到货及发票后______天内,支付供方应付款的________%,余款________月内付清。
十、如需方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1、供方如迟延供货,除赔偿需方损失外,迟延期间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应供货物价款的千分之______计算;
2、如遇价格上涨停止供货,除赔偿损失外,应按未供部分货物的总金额的_______%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3、如供方未按合同履行,需方有权通知供方解除合同;
4、需方如未按约付款,应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应付款的万分之_______计算。
十二 解决争议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钢材买卖合同代理词 篇3
合同编号:
甲 方: (以下简称供方) 乙 方: (以下简称需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物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及供货时间:
1.订货方式:需方应提前天将所需钢材计划(含品名、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等)以书面或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供方,供方在收到需方计划后日内或按合同约定时间把钢材送到需方工地指定地点。
2.货物要求:供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或计划要求供应合格钢材,数量、规格、质量应严格按照需方计划要求供货。
3.供应价格:表中单价均为到交货地点的落地价(或车板交货价),该单价为包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或装车费)、利润、税金及修复缺陷所需要的全部费用,未列明的,需方认为已包括在单价内。供方应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合同期内,单价是否调整按以下第种方式约定:
(1)不作调整。
(2)以合同签订当日为基准点,到货当天为结算点,实际结算单价=到货当日“我的钢铁-”市网价±固定价元/吨。
(3)其他约定。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需方可根据现场实际进行变更。合同数量与实际需要数量相差正负20%时,双方须签订补充合同。结算时的收料签认单须同时具备物资验收人员、物资主管、项目领导的签认方可生效,仅有一人签认的收料单为无效收料单,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5、组成合同的文件(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⑴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⑵中标通知书;⑶投标书及投标文件补遗或承诺;⑷招标文件。
在钢材的供应过程中,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钢材质量执行国家规定标准(明确有效的标准)。供方供应的钢材每批必须提供钢材合格证、材质单、质量保证书(随货同行),同时材质单中钢材的品种、规格、生产厂家必须与送到的钢材上悬挂的钢标牌相符。需方指派专人对所供钢材的外观质量、规格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时,需方有权拒收。需方将对到场的材料进行二次复检,自复检日起在日内需方对材料提出质量异议,供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与书面回复并按照需方要求作出及时处理。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供货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供方对所供钢材产品质量终身负责,并不因合同到期失效而免除质量保证责任。供方对产品所负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三.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可明确交货之前的一切风险均由供方承担,运杂费如由需方负担,第一条款中价格约定内容相应删减)。
四.计量、验收方式:供方送货至需方工地指定地点,螺纹钢按理论重量检尺交货,线材检斤,检斤磅差为±3‰,结算数量以需方工地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如供方供应的钢材不是合同约定或计划指定的钢厂产品,需方可拒收,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 。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不付预付款,供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合同的流动资金。
2.每月日结算或供应数量每达到目部核对数量,双方核对无误后需方点收入财务挂账。如供方按期不办理对账结算手续或供方未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需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而造成供方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
3.材料结算款在需方收到业主当期计价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账支付,如因本工程业主计价滞后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时,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供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账户,如供方随意改变账户,需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全由供方承担。。(具体如何付款项目斟酌、仔细约定)
七.违约责任:
1.如果供方供应的钢材质量不符合(注意所参照的标准的有效性),或复检结果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运走,如供方不按时清场,需方有权自行处理;如果供方未按需方计划的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送货到需方工地指定地点,需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及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任何一项不能按合同履行,情节严重,造成需方停工,需方可以认定供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需方在通知供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厂家。
2.如果供方在未和需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货到现场,需方工地无处可存放该批材料,需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
3.安全环保: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进出需方施工场地的车辆必须慢行时速5公里/小时且保持清洁卫生,必须服从需方人员的统一指挥,凡供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而造成污染环境事件、酿成安全事故供方责任自负,供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保障需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开支费用。
4.其它约定。
八.供方在其向需方递交的钢材采购投标书中的承诺,与本合同各项条款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管辖条款由法律事务部门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确定,首选我方公司住所地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需方要求供方停止供应材料、货款两清后失效。可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供 方:(公章) 需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钢材买卖合同代理词 篇4
供货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需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钢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钢材基本情况 单位: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交货:
第四条 验收:对于钢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有权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成立的,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造成逾期交货的,应当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验收标准: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1种方式支付价款。
1. 签定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 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2. 付款前,卖方应当向买方开具合法发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钢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并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同时买方还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迟延交货 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并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同时买方还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章): 卖方(章):
住所: 住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E-Mail: E-Mail:
钢材买卖合同代理词 篇5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在经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就甲方______项目所用钢材买卖事宜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价款和数量
1-1、所有现货的单价以货到工地当日“我的钢铁网”公布的“沈阳地区现货”价格为准。
1-2、盘螺如是直条应在三级钢(直径8-10)单价的基础上加90元/吨。
1-3、以上价格为货到工地价(含税)。
1-4、数量以甲方提供的当次提料单进货,结算以经甲方书面签收的送货单为准。
第二条 验收标准
2-1、产品质量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材质质量均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验收,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提供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交甲方审核,同时须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资料作为验收与结算的手续之一。乙方应及时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结算,货到甲方工地后甲方当场验收数量。
2-2、货到甲方工地后,经甲方对外观初验合格后,签字确认到货数量。产品性能检测应由乙方在送货时委派人员与甲方共同抽样封样后送当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依据合同约定的检验标准进行检测,并以该检测结果作为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标准。如乙方未派人与甲方对产品共同进行抽样封样,则视为乙方授权甲方单方送至当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该批次货物经检验确认质量不合格,乙方对已供产品免费更换,同时此次因检测而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交货方式
3-1、交货时间: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材料单后24小时内按料单要求将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送至交货地点;
3-2、交货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磐石路甲方项目工地现场指定地点;
3-3、交货方式及数量:由乙方负责运至甲方交货地点现场,货至交货地点由甲方负责卸货、经甲方书面签收的送货单作为办理结算的依据之一;
3-4、运输及装卸费用:运输及转货费用有乙方承担,已包含于合同价格中,不再另计;卸车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4-1、价款结算:以甲方收到的实际到货量(甲方书面签收的送货单)为依据,与双方约定的单价的乘积按实结算;
4-2、价款支付方式: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乙方按甲方书面料单送货至指定地点,经当地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货物检测合格后7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4-3、甲方在支付货款钱时,乙方应先开具相应货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7%税率)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延时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解决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
6-1、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6-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甲方:
委托代理人: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钢材买卖合同代理词 篇6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中铁十七局集团杭甬客专三工区与就本本次废旧钢材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1、废旧钢材预计重量为出具钢材合格证明,若违规使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根据协商结果,乙方按照协商价格/吨购买本批
废旧钢材,预收款按照预计总重量吨计算,预收款总价值为元。结算时以实际过磅数量及协商价格计算总价值,预收款超出部分的金额,带预算完毕后,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如果运输废旧钢材的实际数量超过本协议规定的废旧钢材数量时,需先再次预付废旧钢材超出部分数量的协议价格后才能将货运走。
3、乙方在签订协议后一日内按协议价格将废旧钢材预收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待废旧钢材预收款到帐后,方可提货。如果中途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视为违约,如违约,预收款不予退还。
4、废旧钢材交货地点为:
5、运输、拆、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必须在交清本协议规定的`废旧钢材预收款后日内运走所有本协议所规定的废旧钢材。
6、废旧钢材以甲方指定电子秤过磅数量为准,如在货物称重过程中发现乙方存在舞弊现象,视为违约,如违约,立即清场且预付款
不予退还。
7、在废旧钢材的运输、拆、装、卸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关于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拆、装、卸、运输。乙方所雇佣的人员必须拥有相应资质,如果因违反国家关于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在废旧钢材提货装车时,应以墩模和槽钢等分别装车不得混装,影响核算,否则视为违约,如违约,预收款不予退还。
9、乙方应遵守一切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交警和城管人员管理,并承担处理运输过程中与地方村民发生的一切纠纷费用。
10、乙方将所有废旧钢材买走之后,双方结清全部货款,甲方给乙方开具收据。
11、其他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项结清之后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钢材买卖合同代理词 篇7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钢材买卖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基本情况
1.1 乙方因 吨,总价预估为人民币为(大写) ,¥: 万元,(钢材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结算价格等详见附表、甲乙双方按每天价格涨跌定价)。
1.2 乙方有钢材需求时应发送书面需求计划给甲方,甲方签收后能满足乙方需求计划所有项目要求时由甲方签署同意后按乙方计划供应。如不能完全满足乙方计划要求的,甲方应在钢材供应计划单签收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协商,由双方书面确认该批钢材的供货细节。
1.3 乙方向甲方下达的供应计划单是书面原件或者清晰的传真件,并应有相关负责人签字;如需改动也应传送书面文件予以变更。
1.4 1.5 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磅差按国家规定的千分之三范围内,以吨为计算单位保留后三位小数。
第二条价款支付
2.1 货款支付方式:转账支票(或现金、银行电汇)。
2.2 乙方只能向持有甲方明确书面授权的收款人办理货款支付手续;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视为未支付货款,由此造成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3 支付期限按以下第
2.4 甲方每批钢材交付之日(含交付当日)起清全部货款。
第三条钢材的运输
3.1 钢材的运输由方负责;运输方式为:;运费由 方承担。
3.2 如有甲方送货的,甲方只负责将钢材运输至目的地,卸货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钢材的验收及交付
4.1 钢材的质量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五条钢材的验收及支付
5.1 乙方按照甲方在交付钢材时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对钢材进行验收;
5.2 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工地,乙方必须派专人验收,并在甲方提供的销售单据上签字,乙方签收后双方即已办理交付手续;乙方自行提货的在提货后即已办理交付手续。
5.3 乙方若对钢材数量、规格有异议的,应当在交货时提出异议;对质量有异议的,应在交货之日(含当日)起有三天内提出书面异议。逾期则视为对钢材无任何异议。
5.4 乙方对钢材质量有疑问并经相关权威部门检验后如质量不合格的,在钢材包装完好的情况下乙方可以退货给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乙方的违约责任:
6.2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每延迟一日,则每日按延期付款的之一 支付违约金;
6.3 乙方中途退货的,应向甲方支付退货部分货款的金。
6.4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货的,每日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的分之一 支付违约金;
6.5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收货物的,按拒收部分货款总额的十 支付违约金;
6.6 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收货人,或者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的,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6.7 甲方的违约责任:
6.8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供应钢材的,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经乙方催告后 7 日内,仍不能供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6.9 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供应钢材的,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在乙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达不到约定的标准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6.10 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者收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者收货人外,造成逾期交付的,还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7.1 本合同发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8.1 本合同签订地为:
8.2 本合同正式执行时间为:
8.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4 本合同一式份。
钢材买卖合同
(附表)
第一条产品规格
1.1钢材生产厂家
型号
规格
结算价格
(甲乙双方按每天价格涨跌定价)
第二条其他事项
甲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钢材买卖合同代理词 篇8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名称
1、上海城开万源城项目;
2、上海意邦国际建材市场项目;
3、绿地江湾项目;
4、静安配套世博项目。
第二条、标的、数量
甲方因工程需要,不定时多批次向乙方采购钢材,数量约52650吨,合同总价暂定为贰亿零壹佰壹拾贰万元,按实结算。(本合同钢材用量、标的暂定)。
第三条、价格
一级钢(合格品)、二级钢(合格品)、三级钢(合格品):当日西本价+150元/吨。
以上单价已包括以下费用:发票、装卸费、运输费、检测费、备料费、税金等。
第四条、(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甲方可以通过书面、电话、传真或者用手机短消息方式通知乙方指定专门人员的钢材品名、规格、数量,乙方接通知后叁天内,根据现场实际路况安排车辆,将甲方要求数量的钢材送至工地甲方指定地点。数量以甲方指定收料人签收的入库单为准。此签字入库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初始依据。在甲乙双方每月达成结算单后,甲方回收所有的入库单,甲方指定人员签署的结算单作为最后的计算依据(入库单不作为最后结算的依据)。
第五条、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钢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每批次货物必须随车带质保单、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保证获得工地所在地质检站验收通过。否则,甲方有权扣留货款,直至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书面资料为止。
2、若乙方所供质量原因导致货物退场、返工、罚款等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赔偿额可以从货款中直接扣除。
第六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甲方要求供货;
2、甲方在签订之日起15日内,支付给乙方预付款合同总价的5%;
3、供货款每月结算一次,预付款抵充货款,直至预付款全部抵充完毕后,甲方每月结算确认之日起10内支付结算货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或双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和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承担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旦出现下列情形,甲乙双方都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剩余货款支付方式、时间仍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超过1个月;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钢材或所供钢材在数量上弄虚作假;
3、乙方所供钢材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所供钢材在质量上弄虚作假。
第九条、其他
1、履行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本合同未涉及的内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壹年内有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钢材买卖合同代理词 篇9
买受方:成都建工集团总公司自治区区直机关周转用房二期B区三标段项目部出卖方:钢材销售部工程名称:自治区区直机关周转用房二期B区七、十号楼(三标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钢材的规格、数量、价格
本合同钢筋单价按以上表格中单价执行,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钢筋市场单价发生变化,本合同钢筋单价不作调整,买卖双方对此确认无异议。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
2、1合同总价款:按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数量计价。交货总量不得
低于本合同数量。
2、2支付方式:出卖方按本合同约定供货,在20_年春节前支付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价款的50%,出卖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部供货完成后,第二次供货到货后支付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价款的80%,工程完工合格后无供方责任时一个月内支付完全部货款。
2、3交货地点:本项目工程工地。
2、4交货时间:20_年十一月十五日前。
第三条计量
3、1以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数量计量。买卖双方确认交货钢筋规格、数量的单据应由买卖双方书面委托人签字有效,并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和结算依据。
第四条供应时间和地点
4、1出卖方在接到施工单位的钢筋供应通知后,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将钢筋送至指定地点。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5、1交货地点钢筋下车费用由买受方负责。
5、2本合同所指钢筋规格、质量为国标。
第六条双方的义务
6、1买受方的义务。
6、1、1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6、1、2完成钢筋供应前的准备工作,并应提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卖方供应钢筋的时间、规格、数量等。
6、1、3保证施工工地道路畅通,照明良好,水电设施齐全。
6、2出卖方的义务。
6、2、1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数量标准供应钢筋。
6、2、2按时供应钢筋,提供所供钢筋的试(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6、2、3在钢筋供应过程中因特殊情况而不能继续正常供应时,应自情况发生之日起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受方,并与买受协商处理办法,不得对买受方施工造成损失,否则出卖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7、1、1买受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出卖方有权停止供料,买受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7、2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7、2、1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钢筋,赔偿因此给买受方造成的损失。
7、2、2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应钢筋,赔偿因此给买受方造成的损失。
7、3违约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实际和预期损失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8、1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8、2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战争和国家宣布的严重自然灾害。
9、2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9、3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签订地点:市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买方执二份,卖方执二份。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
以下无合同正文
买受方:(公章)成都建工集团总公司
自治区区直机关周转用房二期B区三标段项目部
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行:账号:
出卖方:(公章)钢材销售部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行: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钢材买卖合同代理词 篇10
20xx年被告上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本市某公司的厂房建设工程,其工地负责人Z某、C某以该公司名义与原告上海某钢材物资有限公司签订《钢材购销合同》,Z某和C某在合同落款处签名,被告公司未盖章,建筑钢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钢材用于该厂房工程,约定钢材价款按上海西本钢铁每日市场报价为基准上浮每吨150元作为成交价,又约定以送货单确定的单价和总金额为结算依据,也明确约定了被告付款时间及逾期付款按所欠货款金额的日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原告至20xx年底依约送货,共计货款金额为520万余元。被告通过Z某、C某陆续付款计360万元,余款160万余元逾期不付。原告多方与Z某、C某协商付款事宜,皆未果,被告公司也不予答复。此时适逢金融危机,原告经受极大资金压力,遂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我们接受委托后,经周密调查,掌握Z某被告的工程项目经理、C某为被告该项目工程的内部承包人,原告有理由相信他们有权代表被告签订买卖合同,该合同相对方应为被告公司,同Z某和C某以个人身份自愿对被告货款承担共同付款责任,律师代理原告上海某物资有限公司起诉被告上海某建筑工程公司支付钢材货款160万余元、违约金17万元,并起诉Z某、C某为共同被告,要求两人对被告的货款义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同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全额冻结了被告公司的银行账户,保证了债权的`实现。
诉讼中,被告以货款金额计算有误和违约金过高为由提出抗辩,并以原告交付钢材质量不合格为由提起反诉,要求赔偿被告损失50余万元。
因双方考虑各自在本案中是法律风险,我方在保障根本利益得到顺利实现的前提下愿与对方和解,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于和解当日支付145万元货款。
因诉讼目的已经实现,我方遂申请撤诉。
钢材买卖合同代理词 篇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出让人: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福建省矿产资源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让人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出让采矿权,矿产资源所有权属国家所有。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和因社会公共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表或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第二条国家保护受让人的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山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采矿权矿区位置位于_________市(县、区)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矿区面积_______平方公里(小写_________平方公里),出让的矿种为_________,储量_________万吨(万立方米),可采资源量_________万吨(万立方米)。采矿权四至范围及界址点坐标见附件(矿区范围图),开采能力(生产规模)为_________万吨(万立方米)。
第四条本合同约定的采矿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年,自出让方向受让方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到期为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本合同采矿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缴付土地生态恢复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小写_____元)。
第七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合同条五条规定的价款及下列_________项规定的方式向出让人支付采矿权价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采矿权价款。
2.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______期向出让人支付采矿权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万元),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万元),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万元),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万元),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五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万元),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六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万元),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八条受让人在本合同规定矿区范围内开采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采矿权出让公告规定的矿山开采控制性要求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开采设计;
2.按照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开采设计进行开采,矿山三率符合要求;
3.按照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
4.接受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包括:年检、各类图纸交换、开发利用报表。
5.按照采矿权出让公告规定对矿山开采迹地和生态进行恢复治理。
6.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环保、矿山安全三同时制度。
7.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的其它义务。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期满前把矿区范围内将破坏的土地生态予以恢复,并经出让人验收后,无偿移交出让人,出让人应将土地生态恢复保证金连本带息退还受让人;受让人未恢复或者经出让人两次验收仍不符合要求的,土地生态恢复保证金及利息不予退还,该保证金由出让人直接用于土地生态恢复治理。
第十条受让人在受让矿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电、污水处理及其他设施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出让价款之日起____日内,应按规定办理开发利用方案、环保、水土保持、矿山安全、地质灾害等评价审批手续后,持本合同和采矿权出让价款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采矿登记,领取《采矿权许可证》,取得采矿权。
未领取《采矿许可证》,受让人不得开采受让人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
出让人应在受理采矿登记申请之日起____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采矿权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第十二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其在受让矿区范围内的一切活动,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第十三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需要变更矿区范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矿山企业名称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签订采矿权出让变更合同或者重新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且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原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减去已经采矿的年限的剩余期限。
第十四条出让人保留对本合同采矿权的矿区范围的调整权,因调整矿区范围,造成受让人损失的,必须予以合理补偿。
第十五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采矿权价款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并投入生产满________年后,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但必须依法办理转让手续。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采矿权经批准转让的,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采矿权的开采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开采年限减去已经开采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十七条本合同约定的开采年限届满,若该采矿权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的矿山服务年限未满或者尚有资源可继续开采,受让人要求继续开采的,应当在届满前30天向出让人提交延续申请书,出让人应当批准继续开采,但批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第十八条采矿权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对矿山土地生态破坏进行恢复整治,经发证机关组织验收合格后,由受让人交回《采矿许可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采矿权,并依照规定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
第十九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超过本合同规定期限30天以上缴纳价款的,自第31天起,对滞纳价款按天加收1‰滞纳金;超过6个月不缴纳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采矿权,受让人应当赔偿出让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价款并领取采矿许可证的,出让人必须按时提供出让采矿权的矿区范围。否则,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采矿权价款的2%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提供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退还采矿权价款。
第二十一条出让人自受理采矿登记申请之日起超过____日未办理出让采矿权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应给受让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受理采矿登记申请之日起第____日起计算,每日1000元。出让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按时办理出让采矿权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______份。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钢材买卖合同代理词 篇12
买方:________(下称甲方)卖方: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险:__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
2、验收方式:___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_;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_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其它约定: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其它:_________。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__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附加条款:_________。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_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_________等单位。
甲方:_________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立于_________(地点)
钢材买卖合同代理词 篇13
供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互惠互利、 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线材执行 GB1499.1-20xx 标准,螺纹执行GB1499.2-20xx标准, 并随货出具当批次货物的质量证明书。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第四条:包装方式及损耗计算:应符合当地环境体系。 第五条:合理损耗计算方式:以供方计量为依据。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按国家规定的验收办法进行,如有异议须在货到七日内提出, 且不运用或转移货物,否则视同无效。
第七条:提货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方法:现款现货,多退少补。
第九条: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按货款总值20%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合同有限期:
第十三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钢材买卖合同代理词 篇14
买受方:___________
出卖方: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钢材的规格、数量、价格
本合同钢筋单价按以上表格中单价执行,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钢筋市场单价发生变化,本合同钢筋单价不作调整,买卖双方对此确认无异议。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
2.1合同总价款:按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数量计价。交货总量不得低于本合同数量。
2.2支付方式:出卖方按本合同约定供货,在20_年春节前支付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价款的50%,出卖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部供货完成后,第二次供货到货后支付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价款的80%,工程完工合格后无供方责任时一个月内支付完全部货款。
2.3交货地点:本项目工程工地。
2.4交货时间:20xx年十一月十五日前。
第三条计量
3.1以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数量计量。买卖双方确认交货钢筋规格、数量的单据应由买卖双方书面委托人签字有效,并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和结算依据。
第四条供应时间和地点
4.1出卖方在接到施工单位的钢筋供应通知后,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将钢筋送至指定地点。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5.1交货地点钢筋下车费用由买受方负责。
5.2本合同所指钢筋规格、质量为国标。第六条双方的义务
6.1买受方的义务
6.1.1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6.1.2完成钢筋供应前的准备工作,并应提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卖方供应钢筋的时间、规格、数量等。
6.1.3保证施工工地道路畅通,照明良好,水电设施齐全。
6.2出卖方的义务
6.2.1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数量标准供应钢筋。
6.2.2按时供应钢筋,提供所供钢筋的试(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6.2.3在钢筋供应过程中因特殊情况而不能继续正常供应时,应自情况发生之日起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受方,并与买受协商处理办法,不得对买受方施工造成损失,否则出卖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7.1.1买受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出卖方有权停止供料,买受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7.2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7.2.1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钢筋,赔偿因此给买受方造成的损失。
7.2.2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应钢筋,赔偿因此给买受方造成的损失。
7.3违约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实际和预期损失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8.1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8.2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战争和国家宣布的严重自然灾害。
9.2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9.3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签订地点:拉萨市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买方执二份,卖方执二份。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以下无合同正文
买受方:(公章)成都建工集团总公司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出卖方:(公章)___________
销售部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钢材买卖合同代理词 篇15
卖方:
买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卖方和买方就《 》所用钢材供方一事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卖方向买方供货的相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1、标的物为钢材,合同签订数量为
2、价格以买方提货之日《我的钢铁》网站上公布地区合肥地区最新钢材价格为基础结算价_______________。
3、标的货物产地由买方指定生产厂家。厂家,品种,数量及价格以卖方开具的发货凭证或由买方签字收条中确定为准。生产厂家指定:
4、结算数量以买方实际收到钢材数量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GB/T701-1997,GB1499.2-20xx。
第三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按国家标准,如出现不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在交货时出具相应厂家的有关资料产。
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线材按磅重计交货,螺纹按理重计量交货。
第五条:标的物抽有权自买方提货时转移。
第六条:交(提)货方式、地点:由卖方送货到买方书面指定地。
第七条:卖方提价的产品,买方应指定专人接收,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买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收货,如该指定人员发生变动,买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卖方送货时,买方指定收货人员如不在现场,应由买方负责人_________在送货单据上签字或加盖买方公章方为有效;如买方不能按前述约定办理收货手续,卖方有权拒绝交付该批货物。
第八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运费、吊装费等其他费用由买方承担计_________元每吨。
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照国家标准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异议收到货物7日内应书面提出,卖方无条件及时处理。
第十条:结算方式、时间及数量:货到工地后7日内买方付清货款免息。7日后结算价格以买方提货之日《我的钢铁》网站上公布的合肥地区最新钢材价格的基础上每天吨加价1.2元,从提货之日起到付款之日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卖方违约责任:买方每次需要钢材的数量,品种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通知卖方,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3日内(如买方需要的规格合肥市场缺货,需要从外地购买,可延长5日)送货到买方,如因卖方接到供货通知没有及时给买方供货,造成买方停工的工期延误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由卖方承担。
2、买方违约责任:
① 买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十条之约定付清货款,70日后卖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买方还应向卖方支付未付款部分每天每吨千分之伍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产生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卖方: 买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钢材买卖合同代理词 篇16
一、当事人双方
供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所供钢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随货出具当批次货物的质量保证书。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________送到厂。
四、钢材价格:货款按实际发货量及当日的报价结算。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除冷轧板按实际重量计算外,热轧以及酸洗材料的损耗标准超过3%左右按收到材料过磅重量计算货款。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成捆成件,内附质量保证书。注:分件注明料头料尾
七、验收标准、方法:材料经过检测若与质保书描述不符或以次充好,需方提供异议产品检测结果、送货清单通知供方,供方需及时作出回应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运杂费;若因钢材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损失,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八、结算方式及其期限:供需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后,需方付总金额30%预付款,余款在货到需方7个工作日内通过第三方检测结果合格补足。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用传真方式,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材买卖合同代理词 篇17
合同编号: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
1.1 表中钢材单价=基准价+综合费用。此单价为乙方运抵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交货价。其中,基准价按照价格确定,综合费用包含产品装吊、捆扎、运输、中转、仓储等到达交货地点前的所有运杂费、保险费、出库费、各项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1.2上述数量为暂定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结算以本合同第7.2条为准。
2. 合同履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
3. 质量标准: 。
(提示: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如约定螺纹钢GB1499.2-20xx, 盘条圆钢/高线GB1499.1-20xx及相关国家标准等。)
4. 计量方法
4.1 按理论重量结算;
4.2 按过磅重量结算;
以上计量方式中材料公差应在国家标准要求范围之内。
(提示:应约定明确,如螺纹钢、圆钢、型材按照理论计量,高线以过磅实际重量计量等。)
5. 交货时间及方式
5.1 交货时间: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计划通知后,应根据甲方的要求 日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5.2 交货地点:乙方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货物未交付甲方前,灭失、损毁风险由乙方承担。
(提示:地点约定应具体详细,如供货地点较多或签订合同时尚未确定,建议约定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5.3卸货由 方负责,卸货费用由 方承担。
5.4 包装方式:按照国家标准捆扎,包装不散捆,不回收。
6. 验收:
6.1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
6.2 每批钢材的有效材质证明书等原件,应随货同行及时交到甲方收货人手里,必须确保质保书与钢材批号的对应。
6.3 每捆包装上至少须附有两个标签,清晰地标明生产厂家、钢材牌号、炉批号、规格、重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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