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设备管理制度
站设备管理制度(通用33篇)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1
1运行中的变电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
2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
2.1危急缺陷(ⅰ):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或建筑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危急缺陷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2.1.1套管有严重破损和放电现象。
2.1.2 sf6气室严重漏气发出操作闭锁信号。
2.1.3真空断路器出现真空损坏的咝咝声。
2.1.4注油设备漏油,从油位指示器中看不到油位。
2.1.5断路器不能进行分、合闸操作。
2.1.6隔离开关不能进行分、合闸操作以至于影响运行方式的。
2.1.7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异常,开关不能正确动作跳、合闸。
2.1.8变压器声响明显增大,很不正常,内部有爆裂声。
2.1.9充油设备大量喷油,使油面下降到低于油位计的下限。
2.1.10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失压,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
2.1.11设备接头灼热、变色。
2.1.12设备外绝缘严重放电、爬弧。
2.1.13设备外瓷质部分裂纹达总长20%。
2.1.14直流电源接地。
2.1.15房屋漏雨、雪,水滴在运行的电气设备上。
2.1.16设备的主保护不能运行。
2.1.17操作电源不可靠或能源不足以至于不能驱动操作设备。
2.1.18与调度联系的.通讯全部中断。
2.1.19设备的绝缘、温升、强度等方面的运行参数超过极限值。
2.1.20站用电全停。
2.1.21其他严重影响设备运行、出力、安全的缺陷。
2.2严重缺陷(ⅱ):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过7天;
2.2.1注油设备漏油,五分钟内有油珠垂滴。
2.2.2中央信号装置不发信号或不正确发信号。
2.2.3重要设备遥信、遥测量不准确,遥控、遥调失灵。
2.2.4绝缘试验超标准。
2.2.5不能按铭牌出力运行且无批准手续。
2.2.6接地电阻不合格。
2.2.7工作、保护接地失效。
2.2.8瓷质部分有明显的破损者。
2.2.9隔离刀闸不能进行正常分、合闸操作,但不影响运行方式的。
2.2.10变电站事故照明不好用。
2.2.11其他比较严重的设备缺陷。
2.3一般缺陷(ⅲ):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除率应在85%以上。
3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及报告:
3.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3.2运行人员发现的危急和严重缺陷,要经运维部经理(值长)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用电话立即通知部门经理及公司主管领导鉴定后,组织人员检修。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报中填报。缺陷月报应在每月2日前报到公司;
3.4对修试单位在试验中发现的缺陷,也应由当值人员根据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进行登记和处理。
4设备缺陷处理后的验收及注销:
4.1处理后的缺陷,应经当值值长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
4.2变电站缺陷应进行闭环管理:
略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2
1、负责设备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编制设备大修和维修方案。
2、对站内设备定期检查、保养、评定,落实措施,努力提高设备完好率。
3、编制审定、修订并贯彻执行有关设备方面的维修、检修、检验及技术规程、管理制度、定额指标等。
4、落实设备年、季检修计划,狠抓各项修理工作和维修材料的准备。
5、验收主要设备的安装、试车、调试及检修质量,并对设备事故及时参与分析调查。
6、及时准确的上报设备报表及考核指标,并按时书写上报设备管理情况总结。
7、加强对技术、管理干部和工人的技术培训工作,坚持操作、维修、管理人员必须有培训合格证,持证操作制度。
8、对引进设备、专用设备配件、备件加强管理,对专用的'润滑油组织试验管理。
9、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对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实行综合管理,保证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10、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3
为了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规范设备缺陷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缺陷分类
1、紧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将发生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及大面积停电者。
2、重要缺陷:性质重要,情况严重,尚能坚持运行,但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之需要,或短期内将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者。
3、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者。
二、缺陷的分析处理
1、紧急缺陷:应立即处理。如停电处理困难时,则采取转移或限制负荷等措施,争取尽快处理。
2、重要缺陷:在发现后一般24小时内应对其进行处理,如不能也要安排在近期内计划处理。
3、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如有困难,可列入计划处理。
4、所有缺陷在未处理好前,均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以防发生或扩大事故。
5、每周由生产部门组织人员对设备缺陷进行一次分析并提出处理计划,然后向分管领导汇报。
三、发现缺陷后的登记与汇报
1、发现任何缺陷都应记入设备缺陷报告处理登记表。对当时已处理,如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也要作好记录。
2、发现主设备的紧急、重要缺陷后,应立即向生产部门汇报。
3、对于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需要的缺陷,应及时向电网公司调度室联系。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和氧气的连续稳定的供应,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设备事故管理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设备事故分析要坚持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与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生产车间负责组织一般设备事故的分析及抢修。
第三章设备事故的定义、分级
第四条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在生产过程中造成设备的零件、构件损环,使生产突然中断或受严重影响,或由于本岗位设备原因直接造成氧气供应中断而使生产突然中断者,称为设备事故。
第五条下列情况不列为设备事故
(一)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安全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而未造成其他设备损坏者;
(二)在生产过程中易损件及大宗消耗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者;
(三)生产工艺事故,使生产中断,而未造成设备、厂房、构筑物损坏者;
(四)交通事故,而未造成设备损坏者;
(五)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设备损坏使生产中断者。
第六条设备事故分级
(一)特大设备事故: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00万元及以上者,为特大设备事故。
(二)重大设备事故: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重大设备事故。
1、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者;
2、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24小时及以上者;
(三)一般设备事故: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一般设备事故。
1、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者;
2、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1小时及以上,二十四小时以下者。
第四章设备事故的统计与上报
第七条事故统计。事故次数、事故发生时间、影响生产时间、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是设备事故管理的基本数据,应如实记录,正确统计。
(一)事故次数:
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一般按中断一次,计算一次。如果一台设备发生事故,修复开机还没有达到正常生产时,在同一部位又发生事故,后一事故应认为是前一事故的.继续,只计算一次。事故时间和修复费则要累计计算。
(二)事故时间:
1、一般按设备停机到设备具备恢复生产条件之间的时间计算,玻璃纤维窑炉应加上影响生产的时间。
2、有备用机组的设备,事故时间为事故设备停机到备用机组开机的时间。
3、动力设备发生事故引起系统停机,其事故时间计算为涉及的生产设备中最长停机时间。
4、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被迫提前检修,或临时安排计划检修者,其事故时间的计算统一规定为按事故设备停机到该设备具备开机状态时之间的时间计算。
(三)设备事故损失费为事故设备修复费与减产损失费之和。
1、设备事故修复费为修复损坏的设备发生的材料、备件、人工及管理费用等。备件、材料费用一律执行采购价格,人工费按发生事故单位设备系统人员平均日工资额乘以修复设备总工时计算。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应为改换与设备规格、装备水平相应设备现行价格。
2、减产损失费为因设备事故使生产突然中断减少的产品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一台设备发生事故影响几台(套)设备停产时,其减产损失为被涉及的设备减产损失之和。
第八条设备事故发生后,车间要立即报告设管部,在事故设备修复后12小时内把事故分析报告书报设管部。
第五章设备事故的抢修、分析、处理
第九条设备事故抢修。设备发生事故后,要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一)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由设管部组织抢修。
(二)一般设备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抢修。
第十条设备事故分析。事故分析是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一)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由机械动力部及机动技术科组织分析。
(二)一般设备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分析。
第十一条设备事故处理。
(一)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由设管部提出处理意见,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二)一般设备事故由车间提出处理意见,由设管部领导审批。
第六章奖励和考核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奖励有关人员:
(一)能及时发现重大设备隐患,避免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者。
(二)参加事故抢修的单位或个人,能做到迅速排除事故恢复生产者。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事故者。
(二)玩忽职守,擅离工作岗位,违反劳动纪律造成设备事故者。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一)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设备事故者。
(二)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未经考试合格而上岗操作造成设备事故者。
(三)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运行或使用已批准报废的设备造成设备事故者。
(四)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作业造成设备事故者。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有关人员从重考核:
(一)故意曲解事故定义,压低事故等级,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者。
(二)在事故调查过程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或嫁祸于人者。
(三)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修;或没有采取措施而造成事故蔓延扩大,加大事故损失;或重复发生同类事故者。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5
1、防爆管理
(1)加油站应当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场所,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储存区、卸油区、加油区、桶装油料库房明显位置,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专业性检修必须由经过防爆技术培训档案(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防爆降级、报废),统一分类编号,实行专人管理。
(2)固定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稳固,移动防爆灯等电气设备必须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损伤。
(3)加油站应当每月检查保养防爆电器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a.防爆电气设备整洁,部件齐全紧固,无松动、无损伤、无机械变形,场所清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b.电缆进线装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线孔封闭符合要求(密封钢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设备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齐全完整;
d.防爆灯具的防爆结构、保护罩保持完整;
e.接地端子接触良好,无松动、无折断、无腐蚀,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
(4)加油站每两年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修,检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维护后者更换防爆灯具灯泡(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
b.清除设备灰尘、污垢和其他杂物,并对锈蚀处进行反腐处理;
c.更换或者修理易损零部件和紧固件;
d.测试电机、电器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查接地线并测试电阻值;
e.补充或者更换设备润滑部位的润滑脂(油);
f.检查设备进出线口,更换损伤变形或者老化变质的密封圈;
g.更换不合格电机轴承;
h.检查隔爆面,测量并调整隔爆间隙值;
i.更换不合格的电缆和配线钢管;
j.更换已失灵或者报废的开关、按钮等防爆器件。
专业维护检查必须由防爆电气专职维护人员进行,难度较大的检修项目,可以请有关单位、生产企业或者有资质的维修单位检修。
(5)加油站检查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a.日常检查中严禁打开设备的密封盒、接线盒、进线装置、隔离密封盒和观察窗等;
b.在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拆装防爆灯具和更换防爆灯泡、灯管;
c.应及时在断电处悬挂警告牌;
d.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测试仪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使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e.禁止用水冲洗防爆电气设备;
f.检修现场的电源电缆线头应当进行防爆处理;
g.检修带有电容、电感、油气探测头等储能元件的防爆设备,必须按照规定放尽能量后方可作业;
h.检修过程中不得损伤防爆设备的隔爆面;
i.紧固螺栓不得任意调换或者缺少;
j.细记录检修项目、内容、测试结果、零部件更换、缺陷处理等情况,并归档保存。
2、防雷防静电管理
(1)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加油站工艺设备;
c.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3)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运油车辆,应当设置接地端板,作业前接好防静电接地,作业后待罐装油料达到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b.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c.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连线应当采用铜芯软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
(4)装卸易燃油品必须采取下列防静电措施:
a.管口距罐底的高度不得大于0.2米;
b.收油作业中,严禁人工检尺、测温和采样,或者将其他物体插入油罐内;
c.罐内不得存有任何未接地的漂浮物;
d.汽车油罐车装卸油应当符合移动设备防静电接地的规定。
严禁使用无内部缓冲档板的油罐运送油料。
(5)向油桶、便携式容器灌装易燃油品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必须使用导静电的装油容器;
b.桶体、加油枪(嘴)计量设备必须静电接地;
c. 200升油桶的灌装时间不得少于1分钟。
(6)人工检测罐内油面高度、油品温度和油品采样的防静电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测量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b.测温盒和采样器的绳索必须导静电,绳索末端与罐体应当可靠接地;
c.钢卷检尺、测温盒绳、采样器绳进入油罐必须紧贴护板,轻落轻提。
严禁使用化纤布擦拭检尺、测温盒和采样器。
(7)清洗设备、器具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a.严禁用汽油、苯等易燃品清洗设备、器具和地坪;
b.严禁用压缩空气清扫储存易燃油品油罐;
c.严禁使用化纤、塑料、丝绸等容易产生静电的制品擦拭物体及设备;
d.严禁在一个油罐内同时采用人工和机械设备两种清洗方法作业;
e.清洗易燃油品储罐时,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8)爆炸危险场所人员着装和导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应当穿着防静电服、棉布工作服和防静电鞋,不得穿着两件以上易产生静电的内衣和尼龙、腈纶袜子;
b.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必须预先触摸人体消静电装置;
c.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衣、脱衣、拍打服装以及梳头、打闹。
爆炸危险场所的地坪不得涂刷绝缘油漆,或者铺设非导静电的橡胶板、塑料板和地毯等。
(9)加油站防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储油罐应当设置房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雷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根据需要安装独立的避雷针或者避雷带;
c.进入变(配)电室的高压电路应当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想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d.信息系统配电线路的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当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e.信息系统应当采用铠装电缆或者钢管配线,电缆金属外皮的两端或者保护钢管的两端均应当接地。
(10)加油站每年春、秋季应当对防静电防雷接地装置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防静电防雷装置符合下列要求:
a.接闪器完好,无熔化,无折断,避雷器瓷套无裂缝、碰伤;
b.明装导体完好,无锈蚀、机械损伤和折断,锈蚀截面不得减少30%;
c.引下线距地2米至0.3米无破坏;
d.接地测试断接点接触良好;
e.防雷装置保护范围无缩小;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符合规定值,埋设周围情况良好。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6
(1)加油站应当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场所,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储存区、卸油区、加油区、桶装油料库房明显位置,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专业性检修必须由经过防爆技术培训档案(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防爆降级、报废),统一分类编号,实行专人管理。
(2)固定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稳固,移动防爆灯等电气设备必须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损伤。
(3)加油站应当每月检查保养防爆电器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a.防爆电气设备整洁,部件齐全紧固,无松动、无损伤、无机械变形,场所清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b.电缆进线装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线孔封闭符合要求(密封钢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设备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齐全完整;
d.防爆灯具的防爆结构、保护罩保持完整;
e.接地端子接触良好,无松动、无折断、无腐蚀,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
(4)加油站每两年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修,检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维护后者更换防爆灯具灯泡(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
b.清除设备灰尘、污垢和其他杂物,并对锈蚀处进行反腐处理;
c.更换或者修理易损零部件和紧固件;
d.测试电机、电器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查接地线并测试电阻值;
e.补充或者更换设备润滑部位的润滑脂(油);
f.检查设备进出线口,更换损伤变形或者老化变质的密封圈;
g.更换不合格电机轴承;
h.检查隔爆面,测量并调整隔爆间隙值;
i.更换不合格的电缆和配线钢管;
j.更换已失灵或者报废的开关、按钮等防爆器件。
专业维护检查必须由防爆电气专职维护人员进行,难度较大的检修项目,可以请有关单位、生产企业或者有资质的维修单位检修。
(5)加油站检查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a.日常检查中严禁打开设备的密封盒、接线盒、进线装置、隔离密封盒和观察窗等;
b.在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拆装防爆灯具和更换防爆灯泡、灯管;
c.应及时在断电处悬挂警告牌;
d.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测试仪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使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e.禁止用水冲洗防爆电气设备;
f.检修现场的电源电缆线头应当进行防爆处理;
g.检修带有电容、电感、油气探测头等储能元件的防爆设备,必须按照规定放尽能量后方可作业;
h.检修过程中不得损伤防爆设备的隔爆面;
i.紧固螺栓不得任意调换或者缺少;
j.细记录检修项目、内容、测试结果、零部件更换、缺陷处理等情况,并归档保存。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7
(1)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加油站工艺设备;
c.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3)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运油车辆,应当设置接地端板,作业前接好防静电接地,作业后待罐装油料达到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b.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c.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连线应当采用铜芯软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8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1、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够牢牢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态制定相应措施。
2、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标准。加气站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内容、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日、周、旬、月检查点。
3、健全巡检体系。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维修人员负责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和设备的全面运行动态。
4、信息传递与反馈。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向站长汇报,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记入检查表,并及时传递给设备维修工。设备维修工进行的设备点检、维修,要做好记录,按月汇总整理,并向技术保障部反馈。技术保障部负责把点检、维修情况记录在设备档案内。
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
1、认真落实设备的管理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实行综合管理,保证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2、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要求,正确使用维护好设备,严禁设备超温、超压、超负荷带病运行,确保设备完好。
3、坚持“清洁、润滑、调整、紧固、密封、反腐”十二字作业法,严格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搞好润滑油“五定”(定点、定质、定量、定时、定人)的工作,支持“三级过滤”制度。保证各类设备平稳运行。
4、搞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加强技术学习,做到“四懂”(懂结构、原理、用途、性能);“三会”(会操作、维修、排除故障)。
5、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巡回检查”制度,每小时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运转记录。
6、建立设备档案,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及时上报设备报表,按时汇报设备管理情况。
7、管理好设备的专用工具、器具、备件,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8、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遇有紧急情况,应按应急措施处理。冬季要做好设备的防冻防凝工作。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9
一、检维修时机和频次
根据生产设施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确定检维修的时间,通常情况下六个月检修一次,每二年年大修一次。
二、检维修前的准备
1、凡检维修的工作,无论是计划性和非计划性的检修,均应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编制出检维修方案,检维修安全措施,签订检维修责任书。
2、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要建立检维修负责人。站长是本单位检维修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负总责,技术员负具体责任,凡具有二人以上的检维修任务,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3、设备检维修作业如需特种作业需办理相关审批。
4、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维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维修人员到检维修现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并落实检维修安全措施。
5、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介质的必须采取惰性气体、蒸汽和水进行清洗置换。
6、清洗、置换、动火标准,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执行。
三、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1、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内容:
(1)、检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2)、风险管理要求,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3)、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4)、检维修作业项目、任务。
四、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1、应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各种工器具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登记表,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3、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消防器材、安全设施、通信设施、照明设施等经专人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对检维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6、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器。
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维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
8、对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9、应将检维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10、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11、需夜间检维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检维修易燃易爆介质的设施时,照明装置必须为防爆型。
五、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定。
3、电气设备检维修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4、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设备管道的检维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设专人负责。
5、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维修时,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与站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站长应立即通知检维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维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维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6、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7、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8、根据加油加气站生产工艺特点,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带压拆卸或紧固螺栓。
六、检维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2、因检维修需要而拆除的盖板、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正常。
3、检维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4、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10
1、操作人员必须对站内设备设施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原理,懂用途;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2、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必须做到设备“四不超”(不超温、不超压、不超速、不超负荷),并按技术要求及时添加润滑油。
3、设备维护必须做到“三勤一定”(勤检查、勤擦扫、勤保养、定时准确记录)。“三见”(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四不漏”(不漏水、不漏电、不漏气、不漏油)。
4、对加气机、压缩机等在进行维护保养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5、在清洁和检修期间使用移动照明工具的,应符合防爆要求。修理电器设备时,必须拉下开关,并挂上不准合闸的警示牌。
6、将设备指定给专人进行维护保养,实行挂牌管理,责任到人。
7、做好设备的防冻、防潮、反腐蚀工作,对备用配件要定期盘库,检测试验,使其保持战备状态,保证随时可以使用。
8、要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9、安全阀每年必须检验一次,且必须检验合格,并加铅封。
10、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并加铅封。
11、对站内线路每月定期检查一次,配电设备每季度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11
1.加气站设备安全责任人为站长。
2.认真学习和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政策,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操作人员须熟悉和了解各设备及外露、隐蔽工程管线的结构、性能及工艺流程。
4.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合理维护设备,坚持清洁、润滑、调整、紧固、反腐的“十字”作业方针,严禁设备超温、超压、超负荷和带病运行。
5.操作人员须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搞好润滑“四定”,即:定质、定量、定时、定人。
6.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保养。
7.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要有专人管理,做到:正确操作,及时维护保养。
8.设备与管线必须严格按照额定规程工作,绝不允许超负荷运行。
9.操作人员须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对所使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四懂”、“三会”、“三好”,即:懂设备结构、性能、原理、用途;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管好、用好、维护好设备。
10.操作人员须每周对场站及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清洁,确保设备、管道、阀门、地面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11.操作人员须每隔一小时对低压脱水装置进行巡检,观察各压力表和温度计显示是否正常,压缩机工作是否正常,各阀门是否泄漏等。
12.每班在停机状况下,对气站压缩机进行一次排污;每周在停机状态下对加气机进行一次排污。
13. 操作人员必须在交接班时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用听、看、摸、闻等方法检查设备运行的'声音、压力、温度、润滑情况、仪表情况及设备是否有异味和泄漏。如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报告,及时停车,并查明原因做好记录,在未处理之前不得盲目开车。
14.维修人员要和岗位操作人员密切配合,定期上岗检查,主动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以保证加气设备、 阀门开启、关闭灵敏有效,无泄漏,无故障运行。
15.在设备的使用中应做到“日常保养为主,专业修理为辅”。
16.专用设备必须按照国家、地方、本公司制定的“设备检查维修计划”严格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设备临时出现的故障,需要提前进行检验和维修的可按原计划提前进行。
17.新购入的专业设备必须经有关专业部门验收,不符合标准的设备禁止投入使用,并责令购置部门从速退货。
18.每台设备均须有齐全、准确、保管良好的技术档案,维修记录,运行记录。
19.加强巡回检查,做好各项记录,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本人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20.积极提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消除隐患,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2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本班设备运行和操作记录,如发生事故,要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汇报,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12
1.公司所有变电、配电设备、动力设施、照明电器,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准擅自移动或挪做它用,如确因生产检修等原因需改动或改变用途,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主管部门提出,经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
2.电工作业须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电气维修安装工作;电气维修安装作业应有二名以上电工配合工作,电气维修安装作业不准单人单独进行。
3.各部门因生产需要所配置的变压器、配电柜、电动机及带金属外壳的电力开关等电气设施,应具备良好的保护措施,接地线应按规定设置,接地保护线需单独设置,严禁将接地线接在建筑物和其它设备上。
4.电工承担全公司的电气设备维修任务,对生产区域内的动力设备及照明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并经常检查各配电柜、开关柜和电机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生产区域是易燃易爆场所,所有的电气设备防爆问题对安全生产有着重大意义,电机、电缆、配电及照明等均可能因过负荷、绝缘损坏、接触不良等原因成为混合性易燃易爆气体的引发火源,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应严格按要求正确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6.加气站电器及线路的选型、安装必须符合用电区域防爆等级要求。
7.加气站须认真执行当地电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8.电气设备及电线、电缆严禁超负荷工作。
9.用电警示标志须醒目,防护用具要完好、有效。
10.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参照有关规程做好适时修理和报废。
11.要定期检查、测试设备、管线的导静电接地装置并保证完好有效。
12.在停电状态下,应使用防爆安全电筒。
13.对加气站内的电气密封要定期检查,如发现密封不良必须用防爆工具立即修复或更换。
14.每季度做一次设备有效性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并入档保存。
15.电气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16.在高强闪电和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气,必要时须切断电源,待雷击过后,再正常加气。
17.设备运行过程中,若发现异味、变音等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反映给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13
一、运行班压缩机岗位及充装岗位当班人员每隔30分钟对压缩生产、储存、供应系统的所有设备、管线、仪器、仪表按工艺技术要求逐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并作好记录,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二、巡回检查路线:
1、压缩机岗位:进气过滤器——调压器——缓冲罐——进气分离器——再生干燥气——压缩机——控制柜——配电瓶——水泵。
2、充装岗位:输气管线——充气阀——充气压力——售气机——充气管线。
四、检查内容:
1、机器运转是否正常,各级、各点压力、温度是否符合工艺要求,有无超负荷,声音是否正常;
2、干燥器再生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3、各控制阀门是否正常,仪表是否准确无误;
4、配电屏,控制柜上各元件是否运转正常;
5、气瓶库压力,安全是否正常可靠;
6、各连接点阀门有无泄漏。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14
一、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应定期进行,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尤其应注意在雨季前和雨季中的安全检查。
二、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有无损坏,绝缘电阻是否合格,防雷接地和保护接地是否正确、可靠。
三、定期测试或不定期抽测电机的电流、转速、温升是否在正常范围内,有无异响。
四、经常检查配电屏的运行情况,仪表显示和灯光显示是否正常,三相电源是否平?。
五、经常对电气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路线为双掷刀闸配幕电屏——1#2#小配电屏——压缩机1#2#控制屏——110kw压缩机电机。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15
1.设备检修的项目、内容、时间、时长,检修需要的工种、工数、主要材料、配件、费用等由维修人员提前做出计划报公司主管部门审定。
2.停车检修之前,加气站要做好安全工作,在切断处加盲板,工作现场设安全标志,清理好设备内的气、液体,进行置换处理,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检修。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申报手续。
3.主要设备在大、中修后,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员根据有关检修技术规程进行验收,进行空车、有负荷试车,确实达到质量标准,方可投入运行。
4. 设备在大、中修后的记录、资料、文件、验收证书,由修理部门整理、存档,并报有关部门。
5.设备的技术改造必须经有关领导和主管设备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16
1. 本站的设备安全管理要按照国家的《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管理。
2. 根据《规范》的标准要求,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防雷、防静电设施等进行检测。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维修,符合标准要求。
3. 加强设备档案管理,对站内的设备技术资料(电气设备、加油机油罐、油管道等)及建筑设计、竣工的图纸和验收报告资料要完整存档,妥善保管。
4. 加强设备检查和定期保养,使之保持良好安全状态。
建立健全设备检查、维修的技术档案,对设备检修的内容予以记录、存档。
5.实行巡检制度,要经常巡检站内的设备发现故障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排除,以确保加油站设备安全运行。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17
1、实验室是师生行实验教学的场所,实验室内一切设备,必须经常保持良状态。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据为已有。
2、实验室仪器室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3、仪器装备应及时补充,及时验收、登记。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仪器室、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三级帐册相符和帐册实物相符。
4、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5、一切仪器设备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完好情况。教师领用必须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便于准备,使用完毕,及时归还、注销。外单位借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6、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毒等工作,尽量减少仪器损耗。
7、爱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损坏仪器要及时查明,并根据情节及时处理。严格报废审批手续。开展自制教具、学具和课外科技活动。
8、建立和健全仪器设备和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妥善保存好仪器帐册、产鼎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实验情况记载表等有关资料。
9、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药品必须专柜放置,严格取用制度’要保证人员和仪器设备安全。
10、完成大纲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实验室要对全体师生开放,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18
1、交接班人员要提前做好交接准备,提前10分钟上岗将交接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中;
2、交接班内容:
(1)领导的指令或上级来检查的情况;
(2)设备运行情况及主要参数;
(3)当班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4)需要提醒下班注意安全生产的`重点事宜;
(5)本班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大小事故及不安全隐患;
(6)安全保护设施是否有异常情况;
(7)工具、消防器材及室内卫生情况;
3、交接班应坚持做到:资料数据记录不全不准交接;特殊工种岗位不交给无证上岗者及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全者;正在处理的事故或故障是不交接;
4、交接班时要认真,对交接班人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在交接班前发现的问题由交班方负责,接班者验收合格后交班方才可离去。
5、交班完毕后,对发现的大小问题,一律归接班人员负责,交班人不负任何责任;
6、交接班后,双方未签字或问题未处理完不能离岗;
7、交接班完毕后,双方在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19
1、向总经理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负责本公司范围内各种机械、电气和动力设备的管理,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定期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3、组织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监督执行。
4、对自制和改造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5、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凡安装、修理、搬迁机器设备竣工时,须重新检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整有效,方可移交运行。
6、负责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设备的安装和维修。
7、负责有关电气、设备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收集和存档。
8、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事故的起因是否属电气、设备缺陷或故障造成作出鉴定意见。
9、对本部门的二、三级安全教育效果的好差及记录的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10、 对本部门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电气、设备维护不当所引起的重大伤亡事故负责直接领导责任。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20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全过程音视频记录工作,有效减少执法风险和执法信访、投诉,维护执法人员及当事人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1.执法全过程音视频记录工作,是指利用执法记录仪对现场执法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对现场执法全过程音视频记录的资料进行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执法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应遵循同步摄录、集中管理、规范归档、严格保密的原则,确保视听资料的全面、客观、合法、有效。
2.所配的执法记录仪为执法办案、日常检查、重大执法活动等工作专用,严禁摄录任何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3.在实施以下执法管理活动时应佩戴现场执法记录仪,进行现场执法记录:
(1)各类执法活动中的调查取证、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执法文书送达;
(2)接待执法当事人的申诉、投诉;
(3)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4)其他现场执法办案活动等。
4.执法人员在进行现场执法摄录工作之前,应当对执法记录仪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执法记录仪无故障,电池电量充足,内存卡有足够存储空间,并按照当前日期、时间调整好设备时间。
5.在进行执法过程全记录时执法人员应当事先告知对方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告知的规范用语是: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监督我们的执法行为,本次执法全程录音录像。
6.对执法活动要同步录制,应对执法全过程进行不间断记录,录制过程应当自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开展执法检查(办案)时开始,至执法检查(办案)结束时止。
7.执法全过程音视频记录应反映执法活动现场的地点、时间、场景、参与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现场痕迹物证等。录制内容应当重点摄录以下内容:
(1)能反映当事人名称、概貌的标志性建筑;
(2)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介绍执法目的、意义、重点及相关要求时;
(3)对现场必查区域、场所进行检查时;
(4)向录事人员通报检查情况、交换意见时;
(5)对录事人员就所需调查的问题进行询问时;
(6)相关人员在现场检查记录或相关执法文书上签署姓名和意见时;
(7)调查取证中调取原始凭证确有困难,须采取照相、录像等方式取证时;
(8)抽样取证不能提取原物,必须采取照相、录像等方式取证时;
(9)实施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容易引起争议时;
(10)以留置送达方式将执法文书留置在当事人的收发部门或者住所时;
(11)以公告方式送达执法文书时;
(12)对执法相对人进行复查时;
(13)其他应当采取音像记录的情况。
现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对当事人及其工作人员言行、询问情况等进行摄录。对现场遗留或发现的违法工具、物品等物证及原始痕迹证据应当进行重点摄录。
8.非因技术原因不得中止录制或断续录制,因设备故障、损坏,天气情况恶劣或者电量、存储空间不足,检查场所变化等客观原因而中止记录的,重新开始记录时应当对中断原因进行语音说明。确实无法继续记录的,应当立即向所属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在事后书面说明情况。不得任意选择取舍或者事后补录,不得插入其他画面,不得进行任意删改和编辑。
9.禁止在非执法工作中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
10.执法记录仪应置于安全、稳妥位置,选择最佳拍摄角度,确保能够完整记录执法过程。
11.使用人员在进行现场执法时,应保持仪容严整,语言文明,维护执法队伍形象。
12.执法人员在当天执法活动结束后,须在第一时间将现场执法音视频记录信息交综合处导出保存;连续工作、异地执法或者在偏远、交通不便地区执法办案,确实无法及时移交资料的,应当在返回单位后24小时内将现场执法音视频记录信息交综合处导出保存。执法人员不得私自复制、保存现场执法记录。
13.执法全过程音视频记录最少保存1年,作为证据使用的记录信息随案卷保存时限保存。
14.现场执法记录需要作为证据使用的,从存储设备中复制调取,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制作文字说明材料,注明制作人、提取人、提取时间等信息,并将其复制为光盘后附卷。
15.因工作需要查阅视听资料的,应当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由保管人对查阅人、查阅事由、查阅时间等情况进行登记。
16.在办理涉法涉诉案件、执法监督、案情研判等工作中,需要调取、查看现场执法记录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17.任何人员不得对原始现场执法记录进行删节、修改。除作为证据使用外,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现场执法记录。
18.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现场执法记录,应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规定进行管理。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21
为减少或避免因原材料和设备所致的职业病危害,尽量降低职业病发生的风险,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过程管理:
1、采购部门应建立原材料和设备管理档案,详细记录原材料和设备名称、使用量(数量)、使用岗位、供应商信息,以及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数等。
2、采购锯、刨、铣、磨、镂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时,应当向供应商索取中文说明书,并要求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3、采购油漆、溶剂、粘结剂等化学品时,应当向供应商索取符合国家标准的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4、对成份不明或对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存在疑议的化学品,可送样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成分分析。
5、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根据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化学品说明书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验结果,制定具体的职业危害控制方案,报领导审批后执行。并对原材料和设备进行追踪,了解是否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以利于修改方案。
(二)使用环节管理
生产部门要按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要求,严格把好生产和使用关。特别强调在使用化学品之前,要先查看中文说明书,弄清其成份和毒性、中毒表现和防护要求,再确保防护设施正常使用,并督促员工使用防护用品等。
(三)贮存环节管理
油漆、溶剂、粘结剂应储存在专门的场所、库房中,其贮存条件、贮存方式、贮存限量应符合相关规定。作业场所盛放的油漆、稀料的容器应密闭。在开启使用后应加盖密闭或存放在通风柜中。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22
饭店、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有配电室(间),餐饮操作间,烟道、炊事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
1、凡是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必须专人负责其安全管理。
2、配电室(间),电梯必须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乘梯须知等。
3、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有指示标志,室内场所有应急照明,门开启方向正确,并配有相适应的灭火器材。
4、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应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分隔措施。电气安装必需段符合要求,动用明火时,按规定执行。
5、加强安全检查和巡逻检查,必要时有专人看管。
6、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属于特种设备的按特种设备的管理规定执行(定期年检、操作者持证上岗等)
7、电梯等特种设备除要严格执行定期检验的规定,每日对电梯进行巡查,定期保养,严禁带病运行。
站设备管理制度 篇23
为保持设备状态的完好,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特制定本管理制 度。
一、设备管理责任
1、公司生产部负责设备的管理、使用、运行、保养、日常维修等。
2、主要职责
1)建立并完善管理制度,负责实施对设备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公 司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2)建立健全设备台账和设备卡片,各类设备要铭牌编号。
3)定期检查各设备运行情况,检查生产车间设备管理的有关记录(原 始资料)是否完整;按年度考核各设备的完好率。
4)负责设备大修的验收工作;负责较大设备事故的处理;负责报废设备的鉴定工作。
5)对使用者是否遵照本规定使用和维护设备进行监督。对各工段设 备日常使用、维护、保养工作进行过程管理、监督。
3、设备使用者主要职责
1)认真履行公司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合理调配、使用所辖的生产设备,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点检、保养 维修,确保机械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达到企业标准要求。
3)负责日常工作环境的控制和管理。
二、设备的使用
1、设备使用程序
1)新工人在独立使用设备前要进行技术教育:必须经过对设备的结 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要求等方面的技术知识教育和实际操作与基 本功的培训。
2)新工人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教育由?负责;车间教育 由生产部负责;工段教育由工段长负责。
3)持证上岗:经过相应技术训练的操作工人,要进行技术知识和使 用维护知识的考试,合格者获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使用设备。特殊设备 的操作工在经技术培训之后,具有独立的上岗能力者,通过考核发给 上岗证。
2、凭证操作设备
1)设备操作证是准许操作工人独立使用设备的证明文件,是生产设 备的操作工人通过技术基础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 取得的。凭证操作是保证正确使用设备的基本要求。技术熟练的工人 经教育培训后确有多种技能者,考试合格后可取得多种设备的操作证。
2)车间的公用设备不发操作证,但必须指定维护人员,落实保管维 护责任,并认定名单报送人行部。
3)公司人行部负责监督操作员工是否持证上岗。
3、定人定机制度
1)使用设备应严格岗位责任,实行定人定机制,以确保正确使用设 备和落实日常维护工作。定人定机名单由生产部提出,报人行部备案。 定人定机名单审批后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变动时应按上述规定程序 进行。
2)多人操作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指定负责人,负责建立《交接班纪 录》,保证设备的使用与维护责任明确。
4、设备使用相关要求
1)操作者应负责保管好自己使用的`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其他人操作使用。
2)严格贯彻操作维护规程和工艺规程,严禁超性能、超负荷使用设备及不正确的操作方法。
3)设备操作工人要配合维修工人修理设备,及时排除设备故障,按计划交修设备。
4)操作者应先学习设备操作维护规程,熟悉设备性能、结构、传动 原理,弄懂加工工艺和工装器具,正确使用设备。
5)学习和执行设备维护、润滑规定,上班加油,下班清扫,经常保持设备内外清洁、完好。
6)了解自己所用设备的结构、性能及易损零部件,熟悉日常点检、 的项目、标准和方法,并能按规定要求进行日常点检。
7)熟悉所用设备特点,懂得拆装注意事项及鉴别设备正常与异常现 象,会作一般调整的简单故障排除。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并协同维修人员进行排除。
8)有权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
9)设备运行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应经常注意各部位有 无异音、异味、发热和震动,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自己不能排 除的,应报主管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由维修工排除。
10)发生设备事故时,应切断电源,保持现场,及时向主管报告,等 候处理。分析事故时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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