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体质管理制度
学生体质管理制度(精选3篇)
学生体质管理制度 篇1
为规范我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保证学校获取客观准确的学生体质健康资料,推动全体学生健身活动的开展,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1、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任务是:对监测对象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库;统计与分析监测数据;公布监测结果,为相关教育教学工作决策和研究提供服务。
2、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应坚持科学、统一、系统的原则,做到组织严密、取样客观、操作规范、结果准确。
3、分管校长全面负责我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学校总务处协同体育组、当地卫生院共同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4、我校每年开展一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5、体质健康测试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程序,遵守操作规定,使用国家指定的.测试器材和数据汇总方式,实行技术监督和医务保障制度。
6、我校对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实行统一公布制度。监测结果应遵照《统计法》对统计资料公布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公布。未公布前,任何个人不得公布和公开使用。
7、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由教务处公布。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公布后,各班级可以公布本班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
8、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资料属保密资料。学校各科室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及安全措施,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做好监测数据和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向任何个人提供监测数据和资料。
9、经学校批准,有关科室在遵守保管、保密制度的情况下,可无偿使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数据和资料。
10、学校学生可以通过监测结果公告和监测报告等获取有关信息。
11、学校监督电话。
学生体质管理制度 篇2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生体质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校按照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标准,建设学校体育场地,配备体育设备、器材,并由专人管理。
二、每年召“校长杯”足球赛、篮球赛等,利用“星期五”适时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
三、积极组织开展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队训练及体育竞赛等活动,组建各种学生体育社团,提高学生竞技水平,培养体育竞技人才。
四、每天保证学生体育1小时时间。争取让学生能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标准,尽量减少近视率和肥胖率的发生比率。
五、适时布置体育家庭作业,家长有义务监督孩子在家好好锻炼,保证质量完成体育家庭作业,学校定期对学生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六、学校严格按照课时计划开足体育课,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3课时,学校无特殊情况不得削减或者挤占体育课时。
七、注重发展学生的'兴趣和特长,使每个学生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养成体育锻炼。
八、抓好体育工作评价。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体育工作评价机制,通过实践操作,现场展示、现场测试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耐力、体能方面的监测,结果作为评价体育教师工作业绩的重要标准。同时将学生在校的体育活动情况告知家长,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完善学生视力监测机制。
九、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意识和能力。建立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急机制,做好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安全事件。
学生体质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经济管理团总支、学生会是院党总支和团总支领导的学生自治组织。
第二条:本组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拥护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的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适应社会建设的新世纪人才:团结和依靠全体同学,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维护学生利益,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二章成员
第一条:但凡经管学院学生承诺遵守学生会章程,并通过院组织选拔竞聘后,方可成为本会成员。
第二条:学生会成员的权利
1、在学生会中平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平等行使表决权。
2、享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享有参加我院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的评选。
第三条:学生会成员的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维护学校和学生会的利益和荣誉。
2、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3、模范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4、积极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完成学生会交给的任务。
5、思想端正、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在学生中起带头模范作用。
第三章学生会工作制度
一、学生会人员制度
1、学生会人员通过公开竞聘产生。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各部门新成员预备干事期半年,干事任期半年。全体人员总数在一百二十以内。人员如不能正常履行义务时,需提出辞职,对此产生的缺额,学生会通过适当方式增补。
2、全体成员须时刻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在任何场合不得做出损害学生会的形象,或为此类事情提供帮助或便利。
二、值班制度
为了使学生会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学生会内部实施值班签到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院学生会新成员均有义务按规定值班,并做好值班交接工作。主席团定期进行监督核查。
2、值班时间:上午12:30—14:00;下午17:00—18:30;
地点:经管学院学生会办公室。
3、所有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不来。有事须请假并安排好替补人员,非学生会成员不得代为值班。
三、会议制度
1、会议按照与会人员分为全体成员会议、主席团会议、主席团扩大会议、部门内部会议等;
2、学生会设立会议记录本,部门会议记录由该部门负责,其他会议由秘书处负责;待会议记录完成后,交由秘书处保管。
3、每周召开一次主席团扩大会议,总结上期工作,布置下周工作;
4、秘书处负责签到登记工作,每次签到时间不得迟于会议开始,过时签到作为迟到或缺勤处理,请假须有签的假条;
第四章:学生会成员行为准则
第一条:加强自律,树立学生会成员在同学中的良好形象
第二条:不许拉帮结派、影响学生会内部团结
第三条:不许在公共场合抽烟、酗酒或说脏话
第四条:如在任期间累计达两门不及格的现象,做劝退处理
第五条:不许在校外租房居住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应在学校要求报到的同一时间内,到学生会办公室报到
第七条:要积极配合其他兄弟部门开展工作
第八条:违反本行为准则,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除名等处分
第九条:未请假,无故缺席累计达3次以上,给予劝退或开除处分。
第十条:领导开会讲话时,成员不得交头接耳说话,要认真做记录
第十一条:针对学生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成员有提建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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