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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业服务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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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业服务合同书(精选35篇)

北京物业服务合同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业主大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条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第七条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其他委托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项执行:

  1.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950号)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十七条(适用于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适用于包干制)物业服务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4.(适用于酬金制)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作为乙方的酬金。

  5.(适用于酬金制)物业服务费如有节余,则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总额中;如物业服务费不足使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

  6.(适用于酬金制)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八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租用);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库车位(已出售)。

  第二十条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4.(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5.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臵:管理用房乙方无偿使用。

  7.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交纳。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0.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

  2.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3.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

  4.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7.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

  5.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6.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7.(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8.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等;

  9.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年日止。

  第七章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其他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加收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五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其他条款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物业服务合同书 篇2

  被委托方: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搞好厂房的物业管理,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进驻企业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负责大楼进驻企业的供水、供电和电梯,以及提供治安保卫,环卫清扫、绿化管理等项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应积极协助,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电要求:

  1、用电类别: ; 用水容量:

  用电容量: ; 用 表直供:

  用甲方配电房 柜直供。

  2、 每月水费、排污费按黄石市规定工业用水、排污费的收费标准计取;

  电费按供电部门费用标准另分摊配电费及维修费0.15元/度;每月初3号抄表,7号收费。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停水、停电外,凡因维(检)修等原因,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作准备。

  4、 乙方要严格按申报的电容量用电,若一经发现超负荷用电,除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 凡由甲方配电、供水的直供户,不得向楼外邻近的用户提供水、电,也不得在内部擅自接用水、电,如若超负荷造成的配电设备损坏,或因其他原因影响他人生产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修复。

  三、计量办法:

  1、乙方专线始端应配置电度表,每月按表计费,并分摊部分公用电费用;

  如中小企业合用一个电表、水表时,则按电表、水表的实用数进行各户分摊,分摊比例按各户使用情况,水管直径等情况议定。

  2、根据x市供电局有关规定,实行基本电价 元/KVA.月,基本水价以自来水公司规定底价,作为该户的起动价。

  3、乙方接到甲方《缴费通知》后,如对耗电量费用有疑问时,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咨询、核对,逾期被视为认可。

  4、甲方向乙方发出《缴费通知》(含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收费项目和租房合同所规定的项目)后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应缴纳费用,如电话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滞纳金0.05%,每月20日前仍不结清欠款的,则停止水、电供给。

  四、物件设施管理:

  1、甲方有偿提供给乙方的物件、设备、设施(如门窗、配电柜、厕所、空调、电梯)应完好无损。

  2、乙方要加强员工管理教育,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自觉遵守卫生条例,不乱扔废弃物,不乱堆垃圾,不乱停放车辆,违法乱纪者将处以5?50元罚款。

  3、甲、乙双方都要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甲方负责门卫治安,乙方负责内部保安工作。甲、乙双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电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运行客货梯,其维修、大修、保养费用和电费,由乙方或使用电梯单位共同承担。

  2、原则上由甲方指派专业人员操作电梯,也可由乙方指派专人持证上岗操作电梯,并且负责保养电梯、打扫电梯内卫生。

  3、若电梯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物业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员检修,其维(检)修费或更换零件费等开支,由乙方支付。

  4、电梯为客货两用,不能超重,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的有关制度进行管理。

  六、收费项目及金额:

  1、电梯使用费:0.1元/平方米?月,使用电费由企业共同承担。

  2、物业管理费用:3元/平方米?月(含市政设施、公用维修、环卫、公共卫生、绿化及治安等费用)。

  七、其他:

  1、本协议系甲、乙双方所签孵化场地租赁合同之附件,与该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日期:

北京物业服务合同书 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平顶山市安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平顶山市绢纺厂家属区卫生保洁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总则: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及物业企业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座落位置:平顶山市体育路中兴路中段,居住人口1700户左右。

  二、委托管理服务的内容及标准:

  1、按幢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

  2、住宅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楼道每日清扫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一次;共同部位玻璃每季清洁1次;及时清除小区内主要道路积水、积雪。

  3、区内公共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三、委托管理形式

  委托管理形式为全权委托,统一管理服务,独立经营。

  四、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财政拨款,转账支票,支付金额:

  五、委托管理期限

  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北京物业服务合同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_______数码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双赢的原则共同建设_______数码系列产品的终端网络形象,共同打造“_______”数码行业一流品牌。

  一、宗旨:合理利用有限资源,积极开拓无限商机。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乙方每月实际销售回款总额,给予_____%的比例作为乙方的地方性广告形象和促销费用。

  2、甲方按乙方每月实际销售回款总额,提供一定比例的广告宣传品。

  3、甲方提供“_______”的手册(光盘)予乙方,以作为乙方地方性形象建设的统一资料。

  4、除本合同书规定外,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终端市场建设的情况作相应的政策和决策,并要求乙方严格遵守。

  5、甲方有权对地方性广告的终端形象和促销活动进行审核、审批及管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地方性广告媒体、终端形象和促销活动费用的权利。

  2、乙方有义务垫付地方性广告媒体、终端形象制作和地方性促销活动的费用。

  3、乙方务必按甲方的手册(光盘)上统一的商标、颜色、图形制作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等),不得擅自更改。

  4、乙方务必对自己区域范围内的“_______”终端形象进行管理。

  5、制作给予二级代理商(经销商)的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等)务必保证展示时间达________年以上。

  6、海报的展示时间务必达两个月以上。

  7、乙方不得将任何品牌的广告品布置在甲方的展柜或展架上,也不得将任何品牌的产品摆放在甲方的展示柜内(上)或展架上。若有违反者,经甲方查实将重新审核对其广告宣传品的发放,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讨。

  8、若乙方不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甲方终端形象损坏,经甲方查实,将从其信誉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制作费用。

  四、广告和促销费的申请

  1、乙方在制作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展示柜等)或做促销活动前,务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参见申请表),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和审批后方可实施。

  2、乙方在提交申请促销活动申请表的同时,务必附带本次活动的效果预测报告,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审核和审批。

  3、乙方在提交申请形象制作申请的同时,务必附带形象发布位置的相关平面图和周边的建筑物及街道。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审核和审批。

  4、乙方在提交申请广告媒体(如:电视台、报刊等)申请表的同时,务必出示电视台的相关收视率或出示报刊的发行量及覆盖率,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审核和审批。

  五、费用报销和相关依据

  1、乙方务必出示形象制作(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展柜等)的照片(照片背面须注明形象的发布地点、地址、负责人、电话、日期)和发票原件(开票单位为:____市_______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若未出示者,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2、乙方务必出示促销活动现场的照片(照片背面须注明活动的地点、地址、负责人、电话、日期)和本次促销活动的总结报告、促销品样品及发票原件(开票单位为:____市_______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若未出示者,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3、乙方务必出示与广告媒体(如:电视台、报社、广告公司)签定的合同、广告片、报刊的原稿及发票原件(开票单位为:____市_______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和总结报告。若未出示者,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六、费用报销的期限与方式

  1、一个季度报销一次,

  第二季度

  第一个月的一至____日为结算日。

  2、甲方用等额的货款冲抵乙方垫付的广告和促销活动费用。

  七、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并执行。

  注:本广告投放合同仅针对_______数码产品,原CD产品不计在内。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物业服务合同书 篇5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一、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原合同《___________》(合同编号为:_______)达成如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二、补充条款与原合同内容有冲突之处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三、其他条款仍按照原合同履行。

  四、本补充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北京物业服务合同书 篇6

  委托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受委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范围: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商场_________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_平方米,工业厂房_________平方米,停车场(库)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三。

  第二条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不超过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使用后2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 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提供一次性开办费_________万元,用于购买相关办公用品和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该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所有。所购买办公用品和设备的清单明细乙方在物业接交后2个月内交甲方备案。

  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_________万元的前期物业管理接管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派员进行物业管理提前介入,并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公共部位二级清理、接管验收、交房、人员招聘、人员培训等接管有关事宜。

  甲方(□需要,□不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如需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的,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另行签定。

  第四条 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五条 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根据国家《建设工程管理质量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执行。设施设备保修期如下:电梯_________月,监控智能化设备_________月,消控设备_________月,电信设备_________月,道路_________月,绿化_________月,_________。保修时间确定及计算:由各项工程竣工及设备安装完毕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及有关专业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所完成的建筑、设备进行外观、调试和运行等方面的检查测试,并经签章之日起为保修的起始日期。

  本物业共有部分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甲方负责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三)_________。

  本物业共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乙方组织养护和维修,依据养护及维修的范围,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在物业管理费或在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在物业专有部分(包括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等)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甲方负责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三)_________。

  本物业专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业主自行承担,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六条 在物业交付使用后,乙方提供下列选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其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一)□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等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

  (二)□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照明、锅炉、暖气线路、消防设施、安全设施、沟渠、池、井、_________等物业管理区域市政设施和房屋共用设备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供电线路、煤气线路、路灯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等;

  (四)□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五)□安全防范,维持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等;

  (六)□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八)□物业维修和养护费用的帐务管理;

  (九)□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十)□物业其他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

  (十一)□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见附件二。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附件二所约定的目标;对达标的理解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评定费用由对达标的理解有错误的一方承担。申请评定时由双方各半支付,最终结算。

  第八条 甲方在物业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由乙方无偿使用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有偿使用_________平方米,有偿使用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由乙方无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不需要缴交。由乙方有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_________。

  甲方所提供的管理用房需达到简装修标准。

  第九条 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物业服务费按月计收。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业主与使用人对费用负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商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会所: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小高层、高层住宅另行收取电梯水泵运行费: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上述收费标准由甲方在售房同时与购房者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由乙方向业主收取。甲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由甲方全额交纳。

  上述物业服务费中(□包括,□未包括)物业管理责任险。如物业服务费中未包括上述保险费用,除乙方未尽管理责任外,所造成的损害责任由甲方承担。物业服务费中包括上述保险费用的,而乙方未及时投保所造成的损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本物业区域内停车库的停车位使用费归停车位的权利人所有。甲方未出售的停车库(□委托,□不委托)乙方出租。停车位的权利人应按_________元/月/个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甲方未出售的且未出租的按_________元/月/个缴交。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由甲方在销售车位过程中与购买车位者书面约定,由乙方向停车位的权利人收取。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车位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由乙方收取,收费标准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未作决定的,按不高于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

  本条第一款的停车位管理服务费和第二款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乙方收取上述停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对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甲方与业主在售房时作的约定需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乙方与业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属甲方所有的下列配套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

  (三)乒乓球:_________

  (四)网球场:_________

  (五)篮球场:_________

  (六)游泳池:_________

  (七)其他:_________

  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甲方提供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经物业主管部门确认的属全体业主所有的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标准,□_________)出租经营,其收入(□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_________)。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可以依照下述约定,在委托其物业经营的收入中提取费用,并专项用于管理该项物业的成本支出:

  (一)乙方受托经营停车场(库)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二)乙方受托经营相关配套设施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三)乙方受托经营商业用房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四)_________。

  第十四条 物业共用部分共用照明、水电、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全部纳入物业服务成本,平均分摊。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双方约定审计的,进行年度例行审计时,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在物业服务费中立项开支。应甲方要求进行的非年度例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另行开支。

  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六条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在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负责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验收标准要求;

  (二)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在售房过程中与购房者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同时与购房者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要求购房者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将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者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三)在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时,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业资料: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四)授权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采取劝阻、制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五)审定乙方拟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七)负责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及时缴纳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十)不干涉乙方在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范围内的管理、经营业务;

  (十一)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十二)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三)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本物业项目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负责监督;

  (四)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六)建立、保存物业管理帐目,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_________个月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收支账目;

  (七)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八)本合同终止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档案资料和属甲方或业主委员会所有的其他资产,并办理交接手续;

  (九)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十)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每_________月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十一)与甲方一起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星夜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十二)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九条 在管理过程中,因下列事由所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

  (一)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损害;

  (二)___、抢劫、破坏、爆炸、火灾、刑事犯罪等违法行为等事由所致的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三)因本合同标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损害;

  (四)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过失所致的损害;

  (五)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专有部分的火灾、盗窃等所致的损害;

  (六)因乙方书面建议甲方改善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的损害;

  (七)因20%以上业主延迟交付物业服务费用所致的损害;

  (八)因甲方(包括业主委员会)或他方指挥调派乙方工作人员所致的损害;

  (九)本合同标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自然或人为的任何损坏。但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十)停车场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的损害;但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管责任的,不在此限;

  (十一)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的。

  第二十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购房者购房时明确购房者除前期物业管理费、电梯水泵运行费外应缴纳的涉及物业管理的有关费用如下:(略)

  │4 │汽车车位物业管理费

  如乙方违反甲方与购房者的约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甲方承诺双倍返还购房者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的款项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包括但不限于30%以上业主延迟交付物业服务费用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管理目标,责任由违约方承担,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甲方可另行选聘物业公司。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

  本合同期满,业主委员会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合同自动延续。延续期限为本合同的期限。合同自动延续期间,业主委员会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项下物业管理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除甲方或业主委员会要求乙方提前撤离外,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3个月的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费标准不变,由乙方收取;3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万元的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或业主委员会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等。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或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二十九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 《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_》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苏州,□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由苏州市房产管理局解释。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北京物业服务合同书 篇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聘乙方为甲方开发建设的百合花园小区(以下称 “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工作相关事宜、在双方已经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下称“合同”)基础之上,为保障物业管理企业的正常运营及合理利润,补充约定如下:

  一、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

  1、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 开办费通过转帐或者现金方式给付乙方,该款项作为本项目开办费中,用于物业服务员工招聘培训、办公用品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工具采购等。

  2、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后 日内无偿提供临时办公用房供乙方使用,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10日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装修,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维护责任和其他问题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正式入驻前期介入服务与费用

  1、为保证顺利交接,乙方应于正式入驻小区前两个月对介入本项目人员进行招聘培训、工程介入等接管准备。

  2、乙方前期介入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由甲方负责按照乙方确定的标准支付

  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结算的约定

  1、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规定,业主从领取钥匙之日起开始承担物业服务费,所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归乙方所有。

  2、在合同有效期内每月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不能保障乙方的正常运营及合理利润(经双方协商乙方每月的合理利润为肆仟元整)时,亏损部分和合理利润由甲方

  支付给乙方。甲、乙双方每月月底审核、结算一次,乙方需提供每月支出的账目和有效凭证,在次月10日前甲方将亏损及利润部分支付给乙方。

  3、甲方给予房屋买受人物业管理费优惠的一律以甲方正式书面文件为准,房屋买受人持优惠文件乙方予以认可接受,并按月以优惠文件实际发生的当期金额向甲方报销。

  4、对本项目收费标准,乙方按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四、其他服务与费用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本项目所有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保养维修费、绿化养护费、水电费(物业办公用水电、公共照明、绿化用水)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对销售中心安全保卫等服务的,乙方应当按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承担费用。其他双方未明确的服务项目的费用承担一律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

  五、物业移交与接管

  1、乙方按照地方关于前期物业服务的管理办法对本项目进行接管验收后,双方签定正式的物业移交文件,本项目正式移交乙方接管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甲方将本项目移交乙方接管时,应具备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的条件方可移交,否则乙方拒绝接管。

  2、本项目移交物业管理前房屋套内、物业公共部位、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由甲方负责按照实际正常使用标准完成或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乙方不负责承担此类工作;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由甲方承担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3、本项目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标识和生活垃圾收集等附属设施设备由甲方负责完善,但需征询乙方意见。

  4、甲方在不迟于首个业主通知入住手续办理日期15个工作日前将已售房屋业主资料移交乙方,便于乙方做好业主入住手续办理准备工作。

  5、办理物业移交时甲方需将所移交的项目所有建筑房屋钥匙同时移交乙方保管;对已销售的房屋,甲方授权乙方负责协助其向业主移交房屋钥匙,业主在接收房屋钥匙前需按照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对未销售的房屋甲方借用钥匙需办理借用手续,其他任何第三方借用钥匙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移交钥匙。

  6、甲方授权乙方对业主房屋质量问题的报修投诉进行登记和中转,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对业主报修问题进行预先复验及通知业主复验,并对业主进行回访。

  7、对本项目保修期内的各种维修,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处理并约定处理时间,乙方不直接对第三方进行联系;如在约定期限内甲方未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乙方有权自行处理,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接受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业主代表的监督指导。

  2、甲方需给付乙方的费用到帐日期一律以当月10日前为最后期限;双方未明确的关于财务支付到帐期限一律按照本约定处理。甲方如不能按时按期给付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在甲方欠费超过30个日历日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包括降低服务标准和终止合同等措施。

  3、本协议为双方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合同同时生效;其中内容如与合同有冲突的以协议约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含山县人民法院管辖;

  5、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北京物业服务合同书 篇8

  委托方(甲方):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邮编: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受托方(乙方):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邮编: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资质等级: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证书编号: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合同标的物

  物业名称: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物业类型:公建

  坐落位置: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建筑面积: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物业管理区域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自单击此处输入日期。起至单击此处输入日期。止。

  第三章 物业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

  第三条 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养护;

  2、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及雨、 雪 、污水管道的疏通;

  3、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协助维护;

  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

  5、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交通及停放秩序管理;

  6、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具体服务内容与标准见附件二《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四条 物业服务费

  1、收费标准: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2、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 物业服务费于本物业交付使用之日起计收。甲方应于每季10日前向乙方交纳,非因乙方原因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应交纳欠费总额的0.3%作为滞纳金。

  第五章 物业经营与管理

  第六条 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统一委托乙方经营,所得收益部分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作为代理服务费由乙方计提,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为物业共用部位收益,甲方同意:

  (1)补充物业服务费用不足;

  (2)在单击此处输入文字。项目盈亏持平的基础上,共用部位经营收益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

  (3)按照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七条 甲方同意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位所有权属依照法定或业主与开发建设单位签定的

  第八条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地面停车场,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根据地面停车场实际运营

  第九条 甲方自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及提供其他特约服务,服务报酬由乙方与甲方另行约定。

  第六章 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

  第十条 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属业主共用的公用设施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除日常维修保养以外的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开支,其筹集、管理与使用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问题上,甲方同意服从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作出的决定。

  第十一条 乙方按相关规定,编制年度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报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业主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当维修资金利息不敷使用时,业主委员会将委托乙方使用维修资金本金或向业主筹集。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不批准乙方所编制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或资金不够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业主承担。业主大会批准后,乙方未及时按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2、按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3、遵守《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的规定,不乱堆杂物,乱弃垃圾,高空抛物,随意践踏绿化用地,乱涂乱画,不随意悬挂宣传牌、广告牌;

  4、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甲方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5、甲方应对物业维修相关工作提供通行和维修的便利,如因此造成损害的,由责任人承担;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所进行的物业管理服务和经营活动;

  7、不侵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因搬迁、装饰装修需要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2、编制房屋、设施设备大中修方案报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

  3、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日常管理,履行本合同有关权利、义务;

  4、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对于拖欠物业服务费的行为可以通过将欠费业主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布等合法手段催收、催缴。未缴纳物业服务费超过6个月的,乙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6、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变更情况;

  7、开展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年度安全检查工作及日常维修维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8、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9、明示物业管理服务及特约服务的项目和收费标准;

  10、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11、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12、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并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13、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的行为,有权采取劝止、在管理区域内公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报告业主委员会请求协助管理、报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请求依法处理、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1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时,订立书面装修管理协议,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

  15、本合同终止,乙方退出本物业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档案资料。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因为下列事由所导致之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即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

  1、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之事及非乙方能够控制的其它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或政策法规变动等所致之损害;

  2、在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暴动、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等事由所致之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不在此限;

  3、因本物业内设备或相关设施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4、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或过失所致,或甲方违反本合同、《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和其它物业管理规定所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5、非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甲方专有及约定专用部分之火灾、盗窃等治安、刑事案件所致之损害;

  6、乙方书面建议改善自用、共用及约定共用部分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之损害;

  7、自业主迟延给付服务费用至清偿日期内(含票据未兑现部分)产生之任何损害;

  8、因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而产生的相关损失,但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而导致以上事故者除外;

  9、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所致任何损害;

  10、由于供暖公司进水温度不达标造成的室内温度低于大连市规定标准;

  11、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者。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达到规定物业服务标准,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乙方重大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标准,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经业主大会依法定程序审议通过,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部分,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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