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街道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精选30篇)
街道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
安全生产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在本辖区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为使全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能够及时、有效、有序、妥善地做好处置工作,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事故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重、特大事故,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等重、特大事故;
3、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4、重、特大火灾事故;
5、重、特大建筑物倒塌事故;
6、重、特大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和严重食品中毒事件;
7、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一)接到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基本条件的,本预案即行启动,办事处及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各应急救援部门同时作出快速反应、迅速组织力量,按指挥部命令及时到达指定位置。
(二)现场救援工作在指挥部领导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救援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由派出所设立警戒线,由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查明现场情况、排除险情、确定救援方案后,再开展其他处置工作。要把抢救受伤人员、疏散现场人员置于救援工作首位,并确保抢救人员的绝对安全,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三)事故应急救援需要,指挥部可征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特种设备器材和车辆,各企事业单位应该无条件服从。
三、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称指挥部),由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处置。
(二)指挥部总指挥,统一负责组织实施指挥部关于应急救援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现场救援有关问题,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正确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三)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由党政办公室、安监站、派出所、卫生院、交管所、行政办公室、农业办公室、交警二中队、财政所、供电所、民政所、劳保所等部门组成。各部门在实施事故应急救援中的职责为:
1、党政办公室:负责指挥部与现场的联系,及时综合事故处置情况;负责事故情况上报,下达命令;负责对外联络,组织紧急供电、供水及急需的抢救设备和物资;提供相关信息,接待新闻媒介,发布相关新闻报道。
2、安监站: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及其周边环境的基本情况;联系事故发生单位,协助其实施应急措施。
3、派出所:负责组织警力搞好现场保护和警戒,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参加组织事故可能危及的区域的人员疏散和撤离,参加排险救灾,抢救受伤人员。
4、卫生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抢救,迅速转移受伤人员;保障药品和医疗设备供应;评定危险化学品对有关人员的危害程度。
5、交管所:协助现场指挥紧急调派车辆,组织抢险救援。
6、行政办公室:协助现场指挥紧急调派挖掘机、铲车等特种设备,组织抢险救援;对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共设施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负责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
7、农业办公室:负责提供水情预报。
8、交警二中队:具体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伤者和财产抢救,勘查事故现场,收集证据,维护现场交通秩序,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9、财政所:负责组织有关事故救援物资、设备、器材的储备供应。
10、供电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中采取紧急停电或供电措施。
11、民政所: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以及遇难者遗体、遗物处理;安抚、接待伤亡人员亲属。
12、劳动所:负责工伤认定和善后赔偿问题的调解处理。
13、其他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部门):负责联络事故发生单位,及时准确掌握事故发生态势,并按其职责范围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事故发生单位实施救援;协同政府部门共同做好善后工作。
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起动基本条件
(一)事故报警或报告已初步确定为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受伤10人(含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二)事故发生后不能立即控制,有可能继续扩大,如不及时控制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的。
(三)消防等抢险队伍到场后,根据现场判断需要各方面力量共同抢救的。
(四)事故发生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或政治影响较大的。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起动基本程序
(一)119、110、120报警受理中心接到报警后,根据报警情况或事故抢救现场反馈的信息,经初步确认事故符合预案起动条件,随即向办事处安委办(安监站:)报告,办事处安委办决定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决定起动预案。
(二)事故发生单位或报告人若向其它主管部门报告,该报警受理主管部门的领导,经初步分析所发生的事故符合预案起动基本条件的,应立即向办事处安委办(安监站:)报告,由安委办决定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决定起动预案。
(三)总指挥若不在辖区,由副总指挥决定是否起动预案。
(四)预案一旦决定起动后,由党政办公室通知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力量赶赴指定地点,听候指挥部调派救援任务。
六、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一)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它人员;
(二)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
(三)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消毒等安全措施;
(四)申请相关部门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标准。
(五)其它救援措施。
七、事故报告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抢救伤员,疏散人员,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散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二)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情况向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及办事处安监站()、派出所()及相应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的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快报,报上述职能单位。
书面事故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名称、报告人。
八、事故查处
(一)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重特大事故的调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成立市级以上的重特大事故调查组,我办事处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的结案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街道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xx]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调整和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达标评审工作责任,保证我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和国家安监总局的部署,通过统一安全达标评审体系、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秩序,全面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xx)(以下简称《规范》)和相关标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府实施安全生产分类指导,完善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制。
二、实施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
(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xx]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三)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xx]18号);
(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AQ/T9006-20xx);
(五)《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xx]104号)、)《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xx]190号)、《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14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151号)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文件。
三、实施范围
(一)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企业;
(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
四、目标任务
煤矿要在20xx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在20xx年底前,非煤矿山和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要在20xx年底前,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下企业要在20xx年前实现达标。
五、工作职责
(一)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管辖区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定本地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评审组织单位提交的企业安全达标呈批材料进行审查和批复;经审查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件的企业,负责向社会公告,并向行业管理部门和银行、证、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同时报上一级安监部门备案;负责对评审组织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的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评审组织单位:负责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基础档案和数据库;受理企业安全达标认定申请,由申请企业从安
全监管部门确定的`评审单位中自主选择评审单位;负责审核评审单位提交的评审报告,并向安监部门提交企业达标报批材料;对经安监部门批复确认达标的企业,负责办理核发等级证书和授予牌匾事宜;负责对评审单位开展评审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评审单位:依照《规范》和安全达标考核评分细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件进行逐项考核评估,定量评分,向评审组织单位和企业出具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审情况报告。
六、实施方式
(一)安全达标等级
所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统一实行三级制。一级为国家级,二级为省级,三级为市级。
(二)达标认定程序
企业在依靠自身力量或在安全咨询服务机构的指导下,依照《规范》和评审标准进行对照检查和自我评估,确认本企业己经达标或确认达到升级条件的,由企业向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经形式审查符合评审条件的,由评审单位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考核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评审确认安全达标的,评审组织单位向安监部门报送安全达标审批材料。
经安监部门审核公告后,评审组织单位办理核发等级证书和授匾事项。
企业申请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评审组织单位在受理之前,应当征询县级安监部门意见;申请二级的,应当征询市级安监部门的意见;申请一级的,经自治区安监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安监总局或授权单位认定。
(三)评审组织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的评审、公告、发证和授匾工作的管理办法由省级制定的要求,自治区安监局授权广西安全生产管理协会(简称广西安协)作为本方案实施范围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自治区安监局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作为评审组织单位。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由设区市安监部门确定。
(四)评审单位
评审单位必须具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一[20xx]104号、安监总管一[20xx]190号、安监总管三[20xx]145号、安监总管四[20xx]87号等文件规定的资质条件。
评审单位的认定和管理按照国家监管总局的规定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评审资格由国家监管总局确定;安全标准化二级、三级评审资格由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确定,并报国家监管总局备案。
获得二级评审资格的单位可以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的评审;获得三级评审资格的单位只能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的评审。
(五)咨询服务
鼓励企业委托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服务。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服务由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自主邀请具有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供双方合同约定内容的标准化咨询服务。
七、实施时间
从本方案下达之日起,各级安监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完成相关工作:
(一)各市、县安监部门,要按本方案确定的原则和要求,调整和修订本地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市、县要按以下要求对本地区的工矿商贸企业进行分类,加强督促检查指导:
第一类(巩固类):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好,目前己实现安全达标且等级较高,在本行业(领域)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这类企业要加大支持力度,巩固发展。
第二类(提升类):企业己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标准,但安全技术装备水平相对落后,需要通过技改才能升级。对此类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促进达标升级。
第三类(改造类):企业经过前一阶段的整顿,己经取得进步,但目前尚未达标,应当进一步加强扶持和指导,督促企业加大投入,全面技改,尽快实现安全达标。
第四类:企业目前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其他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规定期限内整顿仍达不到最低安全标准的企业,或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按本方案的要求,严格履行本地区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职责,认真指导监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技术
装备水平,规范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推进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
(二)调整思路,统一标准。各地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行动统一到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修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的监督管理,严防评审降低标准,杜绝弄虚作假,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质量。
(三)加强检查,督促落实。各地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深入基层、企业,加强专题服务指导。要深入分析二级与一级、三级与二级之间的差距,找准薄弱点,完善工作措施,推进达标升级;对未达标的企业,要盯紧不放,督促落实整改,限期达标。经各地确认安全达标的企业名单,要及时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
(四)典型引路,广泛宣传。各地要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培育典型,示范引导,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深入、扎实开展。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工作要求,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创先争优的舆论氛围,调动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热情,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为全面实现“十二五”时期的安全生产目标做出贡献。
街道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巩固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成果,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为契机,以消除农机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为目标,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等措施,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为我县农业丰收、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及重点内容
整治目标:拖拉机挂牌率、持证率和检验率均达到90%以上;拖拉机违章率降低到24%以下,农机事故死亡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内;建立农机源头管理长效机制,达到管理水平高、守法意识强、安全隐患少、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好转、农机事故减少的目标。
重点内容:重大隐患的治理,确保整治和监控到位;及时纠正、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酒后驾驶、拖拉机无反光标识、安全设施不齐全等严重违章行为;农业机械场、库、棚等设施安全情况检查;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的贯彻执行;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的建立与落实。
三、时间步骤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1日-10日)。深入村屯、集市和人员集中的场所进行宣传,印制专项整治宣传材料,发放到每名驾驶员手中,营造农机安全生产的强大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专项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1日-20xx年4月30日)。围绕整治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实施有效整治。对“黑车”要坚持先落户、挂牌,后治理。同时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生产的田查路检的查处力度,增加检查的次数和密度。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xx年5月1日-10日)。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于20xx年5月10日前上报县安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以“巩固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成果,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为载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造舆论声势,让农机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提高广大驾驶人员和有机户、农民群众的遵章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营造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部门协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严格道路安全管理,规范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县农机监理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共同搞好以查处无路权车辆(即无牌车辆)和无证驾驶为重点的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警监联合开展路检路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违规、违法行为严格处罚。对经多次耐心教育仍拒不办理牌、证的农机驾驶员要依法强制执行。
(三)强化行业服务,提高驾驶人员素质。农机监理部门要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深入开展“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热情为有机户服务,树立农机监管部门良好行风。大力推行规范化、亲情化服务,努力做到“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要主动上门服务,深入村、屯及有机户家中进行现场办公,方便有机户。同时,开展技术咨询活动,无偿为有机户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无偿为农机户安装反光标识,指导农机使用和保养,提高广大驾驶员素质。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监理站,办公室主任由李同志担任。
街道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4
一、组织领导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各村、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全镇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检查范围、内容、分工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行政村、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烟花爆竹、建筑工地、涉爆等行业、场所和设备设施;
2、商店、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卫生院、旅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
3、加油站点、加气站点等。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在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责任主体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对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消除落实情况;
3、涉爆、涉枪、涉毒等涉危排查情况。
4、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事故查处及责任,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职责分工。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镇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1、由派出所、工商所、供销社、安监办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由城建办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3、由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商店、公共娱乐场所、饭店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由派出所、工商所、经委、安监办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由林业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林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由水利站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抗洪、河道、桥梁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由教办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由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
1、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将本辖区、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及时上报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和集中排查整治结合起来,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安委会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三个重点,即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效果,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排查方案,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镇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将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将依律依规,追究党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反馈工作。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实好本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定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镇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街道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5
一、报警与接警
1、酒店如发生火情隐患,首先进行自灭扑救。一旦发生火势有复延的趋势,火灾信息会迅速至消控中心,消控中心会正确将火情信息正确记录,确认起火源后,作为酒店第一反映应及时进行报警(119),通知公安消防并将地点、火情情况进行如实地报告。
2、报警以后,迅速将火情情况告知酒店最高领导(总经理)以及值班经理,同时迅速通知消防和维修人员到达现场。
二、成立扑救指挥部
酒店最高领导在最短的时间内召集各部门人员、安保、工程及日常义务消防队员为一体,组成临时扑救组织、最高行政领导为指挥部(总经理不在时,由总经理助理具体负责)。
总指挥的职责:
1、根据火灾实际情况,确定扑救的各项措施。
2、根据救人第一,先控后消,布置救人,疏散物资的具体方案。
3、向消防队汇报火情以及现场的情况,并负责现场配合加快火警。
三、通报
火警发生根据救人第一,准确、迅速、集中打好防火战,先要利用宣传工具,对讲机、电话、广播、警铃,人员相互通知向被困人员进行宣传,进行通报,主要宣传火源发生点,稳定被困人员情绪,引导人员疏散、撤离。
四、扑救指挥部的职责
1、根据酒店发生的火势情况,通报发生及蔓延情况,对被困人员进行果断的撤离。
2、划分安全区。根据本酒店的周围情况确定安全疏散点和集合点,确定疏散安全通道、安全楼梯、安全出口门、安全逃生出口,明确分工,在单位消防人员引导,护送被困人员向安全区转移,另外在各个环节哨口设立引导员,向被困人员指明方向。
3、在掌握及控制火势的情况下,召集力量布置救人,转移物资的措施。另外,采取灭火、供水、防堵排烟等救灾措施。
4、建立通讯网络,确保各部门通讯畅通及扑救等实施。
5、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将扑救指挥转移公安消防队,服从公安消防统一指挥。
五、组织机构
防火安全责任人兼总指挥:,防火安全副总指挥:
1、灭火行动组
2、疏散引导组:
3、通讯联络组:
4、安全防护救护组:
六、疏散和救护
划酒店安全区,根据建筑特点和周围情况,又根据着火点情况及时定人员疏散集结的安全区和疏散通道,明确分工,把扑救行动责任落实到各个扑救小组或义务消防队伍,引导和护送人员向安全区疏散,撤离在疏散区域内,接待安置疏散下来的人员和稳定疏散人员情绪。
疏散被困人员及疏散物资的次序:
1、先燃火房间,后燃火房间的相邻房间;
2、先燃着火层以上各层,后燃着火层以下各层;
3、疏散指导组沿着消防楼梯穿越火层进入安全区,引导护送行动不便的人员安全疏散;
4、现场救护,组织本单位义务人员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七、组织自救灭火
在着火现场,由扑救负责人、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全面到对燃火层进行扑救。扑救负责人全面指挥消防队员为扑救火灾全过程。
灭火指挥组的职责:
1、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确定火源及蔓延的势头。
2、及时向救灾指挥部汇报火情情况;
3、根据火势情况,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体源;
4、指挥参战人员实施着火层的灭火、疏散、采取抢救人员的措施。
5、派出人员关闭着火层区的防火门和携带灭火工具,防止火势纵向或水平方向蔓延;
6、检查对参战人员的灭火战斗部署是否符合要求;
7、配合公安消防协同组织灭火抢救,维持周围秩序。
八、防烟、排烟
开启燃火层上区层面疏散楼梯间的自然通风窗排烟。
九、安全警戒
建筑外围警戒任务是:消防路障,指导一切无关车辆离开现场,维持好建筑外围的秩序。接待消防队,移交消防灭火的指挥权给119,听从公安消防的调遣,为消防灭火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和畅通条件,以最利于把燃火压制于救火状态。
建筑燃火层出入口的警戒任务是:不准无关人员进入燃火区域,知道疏散人员离开燃火范围,看管从燃火层疏散下来的构件,保证消防队的灭火行动,有利于灭火要求。
燃火层下一层的警戒任务是:不准已疏散的人员进入或再登上着火层,防止坏人趁火打劫、制造混乱,保护好一切设备器材,指导疏散人员向安全区有序的撤离。
火灾扑灭后,在火灾区域设立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十、通讯联络
建立通讯网络,使各部门人员能迅速正确地接受火灾信息,按火灾应急方案中指定的部位就业和执行业务。
保持建筑内外、着火层与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与工程维修部门的通讯联络。
十一、设施保障
保障消防用水,消防用电供应不间断,保证灭火器材的供给和完好,保证伤员救护等的运输工具。
十二、事件结束后分析原因,总经理对消防意识及消防工作的薄弱原因。制定防范措施。由防火负责人和安全部门检查、验证整改措施的结果,对整体酒店进行消防大检查。
十三、火灾发生情况记录
1、填写火灾事故情况报告
2、追究发生火灾的原因及责任人。
十四、日常检查内容
1、酒店本着加强平时消防演练,每季度组织消防机构人员进行操作演练;
2、每月对消防栓进行检查,对消防设备、设施要求完全有效;
3、每半月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记录,防止挪位、移动;
4、每二小时对楼面及重要仓库、机房重点地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异味及时整改及进行消除;
5、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
6、消防安全疏散情况;
7、消防水道、消防水源情况;
8、灭火机的培植及有效情况(二年更换一次);
9、用火用电情况,有无违章;
10、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11、消防安全重要部位的管理情况;
12、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情况。
街道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6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天镇--大同高速公路 建设管理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资产的安全。要求全体人员增强使命感和光荣感,激励广大职工自觉做好安全工作,号召全体职工把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岗位,经研究制定本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一、 编制依据
为了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事故发生,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法规,结合我项目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目标:
1、因工死亡事故为零
2、因工重伤事故为零
3、重大机械事故为零
4、因工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下
5、隐患整改率95%以上,重大隐患整改率100%
6、不发生急性中毒事故
7、杜绝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三、安全保证组织机构:
组 长:田利民
副组长:张勇 赵强 朱日成 刘俊江
专职安全员:李晋荣
成 员:李春明 师天香 王刚 张海雷 王晋 张秀琴
乔 武 乔 宇 贺慧 孙春梅
A、(一)项目经理的责任
1、项目经理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常务经理为项目经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决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代表项目部与下属单位签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3、组织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定期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
4、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遵章守纪及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法》教育;
5、认真落实施工组织安全设计中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咨询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6、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并认真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以书面形式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
7、决定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审批安全生产措施经费,改善劳动条件。
(二)、总工程师的责任
1、总工程师对全项目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责;
2、在组织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项目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4、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实施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签定意见和改进措施并负责组织落实。
(三)、主管生产经理的责任
1、在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全面安全生产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4、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纪律教育;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亲自组织分析处理工作,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7、支持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不违章指挥
(四)、施工员的责任
1、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危险作业;
2、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所管工程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措施要求负责;
3、对作业班组和人员做好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4、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章作业;
5、发生工伤事故和现场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五)、安全员的权利、任务和责任
1、安全员的权利
(1)、遇有严重的事故隐患或违犯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有权检查项目内部单位、班组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上级指示的执行情况;
(3)、对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
2、安全员的任务
(1)、参加项目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制定;
(2)、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职工安全培训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参加工伤和设备 、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各类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
(4)、经常对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
(5)、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防尘、防中毒、防暑降温工作,监督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3、安全员的责任
(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长期存在严重问题,不提工作意见,不汇报情况而发生事故,要负责任;
(2)、安全检查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放过了严重事故隐患而造成事故,要负责任;
(3)、安全生产工作记录不全面,记载的资料不真实,而影响ISO9002质量认证工作,要负责任。
(六)、工人的责任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B、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是安全施工的重要保障,对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起着重要作用,必须认真执行。
1 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2 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必须实行逐级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人员作业为员;
3 交底工作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账备查;
4 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阍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1、 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合格、登记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2、 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3、 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50小时。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少于15小时,班组级不少于20小时;
4、 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5、 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国、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6、 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合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以常性。
(三)、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部对科室、班组每月检查一次,生产班组每周自行检查一次组织“一班三检”制度(即: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2、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订、执行情况;
3、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状况是否安全可靠;
4、施工现场安全保护设施是否齐全,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
5、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执行落实情况;
6、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现场劳动防护设置情况;
7、重点库区(油库、仓库)的消防装置技术状况;
8、职工食堂和宿舍的卫生、防火、防盗、防毒气中毒、防食物中毒的保障情况;
9、施工现场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等;
10、对查出的隐患详细记录,调查分析,找出证结,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消案。
(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1、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计、塔吊起重工、信号工、急救人员、机械操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设部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的专门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
4、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安全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殊工种时,应接受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7、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
四、分项安全施工措施
土方工程:
1、路基专项施工方案;
2、土方路基施工时根据土质情况设置安全边坡;
3、挖土时确保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纹及倾坍可能时,人员立却撤离并及时处理;
4、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5、机机挖土操作中,进铲不得过深,提升不得过猛;
6、开挖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以免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或支撑破坏;
7、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8、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高物及时报告,不擅自处理;
9、场内道路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通畅,各种车辆有专人进行指挥引导;
10、基坑,基槽填土时,允许用含有冻土块回填时,冻土颗粒直径不得大于5cm,而且含量不得超过填土总体积的15%。
五、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A、桥梁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基础施工
a、钻机安设时,做到支撑稳定牢固,并做好防护设施,谨防机具倾斜和高空坠物。钻机作业人员均戴好安全帽。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b、起吊钢筋笼、导管及更换钻头等吊装作业时,设专人指挥;
c、基坑开挖前,事先改移排水系统,雨季施工时做好防水措施,并对路基边坡稳定采妈防护措施。
2、墩台、梁板施工
a、墩台施工时,在墩台身钢筋模板安装前,搭设脚手架平台、栏板及上下扶梯,其走行道满铺脚手架;
b、架梁、起重作业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前检查各项设备的状态性能,确认正常后才能进行。风雨天气、夜间停止架梁作业;
c、桥梁架设前,要对现场条件、架设方法、吊机选择、稳定性等问题进行充分的研究。遇大风、雷电、低温等恶劣天气要停止架梁作业并迅速撤离现场,桥梁梁体存、运、架等工序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在严寒季节架梁时,支承垫石面上的冰雪必须清除干净,墩台上的作业人员穿防滑鞋,佩带安全带;
d、支架搭设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并经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检算,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支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人员;
e、扣扣除模板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先拴牢吊具挂钩,再拆除模板。模板、材料、工具不得往下扔。施工人员与模板之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f、机械设备设专人操作并配指挥人员,定责定岗,上岗前进行技术培训,制定专项制度和指挥联络方法,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g、定期对桥涵施工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安全使用。
3、预应力施工
a、预制梁张拉作业设专人负责指挥和操作,张拉区周围设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加可靠的护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内;
b、千斤顶、管路、油泵等在张拉负荷时,不得撞击和损兵拆接;
c、高压油管及接头,使用前进行试压,并有足够的安全度;
d、张拉时,千斤顶轴线方向不得站人;
e、定期对张拉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安全使用。
B、钢筋工程
1、所有从事钢筋工程的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和劳动手套,不得穿拖鞋和皮鞋进入施工现场;
2、所有钢筋机械必须由专人进行操作,其他人禁止乱动,钢筋机械的接电,维修及保养也必须由专人负责;
3、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要在地面进行,不得在高空操作;
4、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 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5、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米以下方可靠近,就位支撑好摘钩;
6、起吊钢筋骨架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得长短参差不齐,细长钢筋不得一点吊;
7、切割机使用前,必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是否二级漏电保护,切割机后不得堆放易燃物品;
8、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9、钢筋骨架不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
C、混凝土工程
1、夜间进行混凝土工程施工时,要有安全领导成员值班,施工照明充足,防护措施可靠,符合施工和安全要求;
2、所有操作人员禁止疲劳作业,不得连班,夜班加班供应夜餐,并保证有良好的休息场所;
3、所有操作工人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佩戴齐全有效,尤其持震动泵者必须戴好安全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防护服;
4、离地面2米以上浇筑过梁、雨篷、小平台等,不准站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安全设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5、使用振动棒前应检查电源电压,必须经过二级漏电保护,电源线不得有接头,观察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事故。
D、脚手架工程
1、搭设前要严格对钢管进行筛选,凡严重锈蚀、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得使用;
2、严重锈蚀、变形、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得使用;
3、脚手架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作好排水处理;
4、脚手架必须有扫地杆连接保护,并在立杆上设置底座保护;
5、剪刀撑不得使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搭接长度不小于60厘米,用三只扣件均匀分布扣紧,两端余头不小于10厘米;
6、脚后架拆除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设置;
7、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及其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得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行设置;
8、施工人员严禁从高处抛掷钢管及其扣件;
9、脚手架拆除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扣扣除;
10、所有连墙杆、斜拉杆等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11、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运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12、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13、脚后架采用落地双排管网脚手架,立杆纵距为1.5米,横距为1.0米,离墙间距0.2米,大横杆间距为1.8米,小横杆设在横杆与立杆点处,架子与墙体每隔4米进行一道硬拉结,连接点应设在立杆上。
E、机械设备使用安全保证措施
1、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2、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时,机械设备停放在安全地点,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存放时,应选择安全停放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
3、机械设备在作业过程中,应派专人进行监督指挥,严禁盲目和违章操作,以免造成机械损坏和人身伤害;
4、定期组织机械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或隐患,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5、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用钢丝绳、拉机械或重量物时,人员要远离钢丝绳。
F、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1、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穿防滑鞋;
2、双层作业或靠近交通要道施工时,要设置必要的封闭隔离措施;
3、夜间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爬梯空洞等处设明显的标志。
G、安全用电
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电箱及开关箱必须防雨、设门配锁,并安装漏电保护器,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的原则,熔丝的容量必须按用电负荷量装设。现场移动式电器设备必须使用橡胶绝缘电缆。现场手持作业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使安全工作群众化、经常化、制度化。
六、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应急范围
(1)、因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及坍塌等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2)、台风、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而造成人员伤害;
(3)、重大机械事故和各种急性中毒事故。
2、应急组织措施
(1)、有项目经理部建立应急抢险小组,应书面明确应急指挥者和参与者;
(2)、应急小组指挥者项目经理,具体负责人为安全部长,应急小组由各科室负责人、施工段长和项目安全员组成;
(3)、当紧急情况发生时,安全部长或参与者因故不能及时进行抢险时,应急抢险小组替补者应及时进行替补。/
3、应急小组岗位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职责:应急小组组长是应急抢险工作的现场指挥员,负责应急期间现场指挥工作,负责人员调度、物质调度、指挥抢险并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提交事故报告;
(2)、应急信息员职责:当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司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负责应急抢险时的各种命令及其它信息的传递工作,负责医院、消防、救护等救援单位的联络工作;
(3)、后勤职责:负责应急抢险工作的资源供应工作,当接到指挥员发出各种资源调度命令后,应以最快的速度按资源储备计划提供抢险所必须的抢险资源,并负责应急工作完成后的资源回收工作;
(4)、地协协调员职责:负责应急抢救期间的内外协调工作,负责社区居民的劝阻、解释、说服工作,按照指挥员的指令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及相关方通报事故的基本情况,并负责善后的处理工作;
(5)应急抢救员职责:按照指挥员的指令,负责应急抢救实施工作,运用科学、合理的抢救方法,对危险源采取制止控制手段,并对人员、财产等进行抢救;
(6)、应急救护员职责:当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救护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对在事故中发生伤员进行现场救护,对伤情较重者应立即按照救护计划送往医院,同时应做好应急中的防暑防疫等预防工作。
4、应急设备和设施
由于在事故发生现场上经常会伴随出现一些不安全的险兆情况,甚至导致再次发生事故,如在夜间或由于光线和照明情况不好,在应急处理时就需配务有应急照明,如可充电工作类、电筒等设备,保证现场有足够的照明度。在事故发生现场上应急处理时还需有用于危险区域隔离的警戒带、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标示牌,以防止围观人员和其他闲杂人等进入事故现场赞成混乱,导致现场施救困难和其他事故发生。
5、施工现场急救
急救是对伤病员提供监护和救治,给伤病员以最大的生存机会,急救一定要遵循下述四个步骤:
(1)、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时要确保无任何危险,迅速使伤病员脱离危险场所,尤其在工地大型事故现场更是如此;
(2)、初步检查伤病员,判断神志、气道、呼吸循环是否有问题,必要时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和监护,使伤病员优质呼吸道畅通,视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止痛、防止休克、包扎伤口等措施,固定、保存好割断的器官或组织,预防感染;
(3)、呼救,有专人去呼叫救护车,现场施救一直坚持到救护人员或其他施救者到达现场接替为止,此时还应反映伤病员的病情和简单救治过程;
(4)、如果没有发现危及伤病员的体征,可做第二次检查,以免遗漏其他损伤、骨折和病变,。这样有利于现场施行必要的急救和稳定病情,降低并发症状和伤残率。
6、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事故调查组成员一 般由公司领导、安全部门、工会、劳资、监察及与事故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要有关资料,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协助调查组查清事故事相,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事故调查完毕后,事故调查组要写出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的主要领导和上级和管部门。
7、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由公司主管部门、技术部门对事故现场设施设备的恢复使用及防范措施制定方案,由公司安全部门监督项目组织实施,项目工程部负责落实处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在调查组建议意见的基础上由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给予企业负责人和真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街道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7
一、质量应急预案
(一)质量事故应急小组组成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施工员为组员的质量事故应急小组
(二)质量事故应急小组职责
1、组长
负责本项目工程质量事故应急的全面工作,对(项目名称)的质量事故应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副组长
负责建立健全(项目名称)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贯彻落实质量管理政策、规程、规范和标准。具体负责项目部在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的组织、管理。
3、组员
建立健全项目的组织机构,是项目质量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质量事故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具体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工程的质量目标、指标,将管理目标分解、落实,责任到各个施工队,确保目标实现。组织对现场作业人员的质量教育;定期组织对施工队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要求施工队整改落实。排查质量隐患,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确保所负责项目不发生任何质量事故。
(四)协调机制及相关部门职责
项目部与各施工队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在启动本预案时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提高应急效率。
(五)事故分类
工程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对工程正常使用的影响,分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
(1)一般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经处理不影响正常使用并不影响使用寿命的事故,
(2)较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延误较短工期,经处理后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3)重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较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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