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雪天气交通应急预案
降雪天气交通应急预案(通用3篇)
降雪天气交通应急预案 篇1
为确保春运期间辖区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加强冰雪天气时我镇道路防雪清雪工作的统一组织和指挥,有效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迅速、准确、有序、高效地开展减灾救灾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抗雪救灾应急能力,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和合力作用,提高抗雪防灾工作整体水平和工作效率,确保全镇人民生产、生活正常进行,为全镇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政委:黄军(党委书记)
指挥:李结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指挥:汪军(副镇长)
梁翰锋(党委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成员:黄兆兵(党政办副主任、计生办主任)
尹良荣(综治办主任)
邵成文(中心卫生院院长)
朱恒运(派出所所长)
汪逢胜(交警三中队队长)
储德元(财政分局局长)
李宏(路长办主任)
2、外部联系
(1)当在冰雪天气发生灾害后,向内部报警:简述:出事地点、情况、报警人姓名。
(2)向外部报警:拨打救护电话120或交警电话110,详细准确报告:出事地点、单位、电话、事态状况及报警人姓名、单位、地址、电话。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决策,分级负责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反应迅速原则。各村(街)及各部门安排负责人每天轮流值班和制定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灾害发生时,各村及部门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具体实施,有效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可操作性原则。一旦发生灾害,及时启动相关层级应急预案,使整个灾害应急工作有机结合,高效进行。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应急小分队在预案启动后要随时待命,听从指挥。
三、灾害的预防措施、应急措施及应急响应
1、与当地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在组织、人员、物资上做好准备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遇有情况,立即做好应急准备。
2、发生灾害后,立即将所发生灾害的情况,向党政办报告;汇报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灾害经过、初步原因、事态状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3、在抗雪抢险过程中,由党政办及时汇总上报灾情和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
4、发生低温雨雪天气时,在第一时间通知人员开展主干道的清雪除冰防冻工作。如发生因清雪除冰不及时,或防冻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5、街道沿线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单位做好门前积雪的清除工作,并纳入“门前三包”检查管理范围。
6、应急领导小组在灾害发生当日内,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灾害分析会,找出原因,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杜绝类似灾害的重复发生。
四、应急物品
铁铲50把、大扫帚30把、工业用盐20袋、开水瓶30个、方便食品适量、稻草150担、铲车一辆(久富田公司应急备用)。
降雪天气交通应急预案 篇2
为迅速、高效、有序组织开展市区冬季融雪清雪工作,确保雪后城市交通顺畅和容貌整洁,根据市政府关于冬季融雪清雪的工作要求和《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石家庄市城区融雪清雪指挥部总指挥由副市长李雪荣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宋国宏担任,市内七区和正定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委主任卢建新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主要职责是指挥调度、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城区融雪清雪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相应成立本单位、本部门的融雪清雪指挥部。
二、责任分工
市城管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市区融雪清雪工作。负责融雪剂(设备)的招标采购、储备、发放和全市专业融雪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城区道路融雪清雪任务应急保障任务。
市内七区和正定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本辖区的融雪清雪工作,协调积雪倾倒场地,危漏房屋隐患排查及群众疏散安置等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建设单位对尚未竣工或已竣工但未办理交接手续的道路和施工工地的融雪清雪工作。遇有大雪和暴雪时协调施工企业出动机械设备参加市区融雪清雪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灾害性降雪天气期间社会治安的防范和突发性社会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市交管局:负责对融雪、运雪车辆的引导,并对社会车辆进行指挥疏导,维护和保障清融雪道路交通秩序和通畅,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外环线和公路融雪清雪工作;协调和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尚未办理交接公路的融雪清雪工作。遇有大雪和暴雪时配合市区主干道的机械融雪清雪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降雪形势预测和近期降雪气象预报。
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市、区园林部门对广场、公园、花坛等树木上积雪的清理、外运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融雪清雪所需资金。
市卫计委:负责伤病人员的应急救助工作。
市教育局:组织教师学生做好本系统的融雪清雪工作,并积极参与全市融雪清雪工作。
市商务局:保障灾害性降雪天气期间全市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应。
市广播电视台:负责灾害性气象信息的及时发布及融雪清雪气象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协助各区做好危漏房屋群众的疏散安置等工作。
市军地协调办:根据雪情需要,统筹安排驻石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支援地方的融雪清雪工作。
各成员单位根据市融雪清雪指挥部的统一指令,及时在本系统内调动大型设备、人员和物资参与融雪清雪工作。
三、预警级别
市融雪清雪指挥部根据市气象局灾害性降雪预报确定雪情预警。由低到高分为四级。IV级(小雪)、III级(中雪)、II级(大雪)、I级(暴雪)四个预警级别,并分别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
蓝色预警为出现小雪天气(降雪厚度在1厘米或降水量在1毫米以下),城区主要道路社会交通出行有所影响,融雪指挥部组织对主要路口进行融雪。
黄色预警为出现中雪天气(降雪厚度在1—5厘米或降水量在1—5毫米),城区主要道路社会交通出行有较大影响,融雪指挥部组织对市区部分路段进行融雪。
橙色预警为出现大雪天气(降雪厚度在5—10厘米或降水量在5—10毫米),城区主要道路社会交通出行造成严重影响,融雪指挥部组织对市区所有路段进行融雪清雪。
红色预警为出现暴雪天气(降雪厚度在10厘米以上或降水量在10毫米以上),城区主要道路交通已不能正常通行,融雪清雪指挥部组织调动成员单位所有人力、物力实施道路融雪清雪。
四、应急响应
出现降雪灾害天气后,根据降雪灾害的影响范围、灾害程度,由市融雪清雪指挥部适时启动本预案。
(一)IV级响应:接到蓝色预警,由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各融雪清雪指挥部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各成员单位进入融雪临战状态,人员、车辆全部到位。
(二)III级响应:接到黄色预警,由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融雪清雪指挥部,副总指挥决定启动。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全部专业融雪车辆2小时内完成融雪剂(融雪液)加装工作,其他人员在指定位置待命。环卫作业单位加强道路的清扫,道桥、排水等有关单位加强检查巡视。各级指挥部按预案组织实施融雪清雪。
(三)II级响应:接到橙色预警,由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融雪清雪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在黄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指挥部人员全部到岗,专业融雪单位1小时内到达规定路段开始实施融雪。市城区融雪清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组织人员、机械开展清雪工作。
(四)I级响应:接到红色预警,由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融雪清雪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在橙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城区融雪清雪指挥部、各区(县)政府、各级清雪指挥部组织动员本辖区所有单位、驻石部队、辖区居民等社会各方面力量投入融雪清雪工作。
出现大雪和暴雪天气后,在启动应急响应的同时,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五)应急解除:启动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后,城区融雪清雪指挥部根据灾情控制程度,适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宣布应急解除。
五、工作原则
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明确相关街道、部门、单位、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冰雪天气融雪清雪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提高融雪清雪工作效率。
优先处置原则:优先对快速路、主干道、桥梁等设施融雪清雪,同时兼顾其它道路。
快速反应原则:建立快速、高效、通畅的指挥调度和处置落实机制。
协同配合原则:及时进行城管、公安交管、交通、建设、园林等多行业协调联动、全民动员、全城行动。
六、标准和要求
冬季融雪清雪的总体要求是“以雪为令,雪下人动,人动雪清”。遇有大到暴雪,要迅速出动,全民动员,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组织本辖区及本单位的融雪清雪工作。
(一)专业单位融雪清雪标准及要求
1、小雪天气(蓝色预警):对市区32个主要路口(中山路、裕华路、和平路、槐安路与友谊大街、维明街、中华大街、平安大街、建设大街、青园街、体育大街、建华大街等交叉路口);市区“四横八纵”、二环路上的各类立交桥、地道桥、高架桥、人行过街天桥以及出市口实施融雪。
2、中雪天气:对14条道路:中山路、裕华路、和平路、槐安路、友谊大街、红旗大街、维明街、中华大街、平安大街、建设大街、青园街、育才街、体育大街、建华大街;市区“四横八纵”、二环路上的`各类立交桥、地道桥、高架桥、人行过街天桥以及出市口实施融雪,确保2小时内快车道畅通。
3、大雪和暴雪天气:对市区所有主次干道以及各类桥梁全部实施融雪,确保4小时内市区主次干道快车道畅通。一次融雪后,如24小时雪不停并出现结冰,组织实施第二次融雪。
4、各区在保证完成本预案确定的融雪清雪任务后,再对其它道路实施融雪清雪。融雪时先使用融雪剂溶液进行融雪,融雪液用完后,按通知要求,对主要路段再布撒融雪剂干粉。
5、严格按照统一指令布撒融雪剂,不得过量重复布撒,严禁将撒过融雪液和融雪剂的积雪倒入或清入绿化带内。融雪后要做到随扫随清,及时清运,确保不留雪堆。
6、充分利用中午气温回升,道路车辆、行人相对较少,便于清雪的有利时机加大清雪进度。
7、各区要提高应对暴雪天气积雪的外运能力,至少备用5台铲车、20台运输车用于应对暴雪清雪任务。
(二)社会融雪清雪标准及要求
凡市区内单位(包括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所有营业门店)和个人均负有冬季融雪清雪的义务。
1、出现降雪后,各成员单位要迅速组织本单位、辖区办事处、沿街各单位按“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及时清理慢车道、便道上的积雪,以保证市民出行安全。
2、清除积雪后的道路应达到无漏段、无积冰、无残雪、路见底色。清扫后的残雪严禁堆放绿化带内,各成员单位应及时组织外运。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污染环境的有害化学物品清除冰雪;不得向雪堆上倾倒垃圾污物;不得以向明沟倾倒积雪为由倾倒垃圾污物。
4、融雪清雪的完成时限:停雪后,大雪48小时内主干道的快车道积雪清理完毕;72小时内将次干道的积雪清理完毕;中雪主干道24小时、次干道48小时内将快车道积雪清理完毕;4天内将主次干道、慢车道积雪清理完毕。雪后1小时,按照市融雪清雪指挥部要求,市内七区要动员辖区各单位、沿街门店、办事处、居委会对本辖区内的道路实施清雪,4小时内保证辖区道路快车道畅通,4天内将积雪清理完毕。小街小巷、生活小区按照管理责任,由办事处、物业部门和产权单位负责组织清雪,中小雪2天内将积雪清理完毕,大雪4天内将积雪清理完毕。
七、工作任务
按照“先桥梁和主干道路,后次干道路和支路”,“先快车道,后慢车道”,“先阴面,后阳面”,“先繁华区域,后边远地区”的原则组织实施融雪清雪工作。
(一)市容环卫服务中心:使用所属融雪车辆负责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等行政办公驻地周边和生活垃圾处理场进场道路的融雪保障,配合完成裕华路迎宾大道的快速融雪任务及执行机动任务。
(二)二环路管理处:使用所属融雪车及洒水车负责二环路沿线的融雪工作。
(三)站前管理委员会:使用洒水车负责新客站东、西广场及周边道路的融雪工作,融雪剂和融雪液保障由市城管委协调解决。
(四)市道桥管理处:负责城区所有高架桥、地道桥、过街天桥冰柱的清除工作。
(五)市排水管理处:负责协助环卫部门清理道路排水口积雪。
(六)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负责协助督导沿街单位和商户做好门前积雪的清理工作,应急处理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长安区:使用一台融雪车、两台布撒机及所有洒水车负责本辖区和平路(含高架桥)、工人街地道桥、建设大街、胜利北街、中山路、青园街、东大街、西大街、广安街、体育大街、育才街、建华大街、翟营大街等主要道路及107国道(市区段)、体育大街等出市口的融雪工作。
(八)裕华区:使用一台融雪车、两台布撒机及所有洒水车负责本辖区裕华路、槐安路(含高架桥)、青园街、育才街、体育大街、槐中路、建华大街、翟营大街、东岗路等主要道路及308国道、裕翔街、107国道南(市区段)等出市口的融雪工作。
(九)新华区:使用一台融雪车、两台布撒机及所有洒水车负责本辖区和平路(含高架桥)、中华大街(含北二环与中华大街互通式立交桥)及北延高架桥部分、新华路、泰华街、合作路、水源街、友谊大街、康乐街、兴凯路、北荣街、北新街、石纺路地道桥等主要道路及石清路、石获北路等出市口的融雪工作。
(十)桥西区:使用一台融雪车、两台布撒机及所有洒水车负责本辖区中山路、裕华路、槐安路(含高架桥)、建设大街、平安大街、中华大街、维明街、华西路、时光街、苑东街、红旗大街、新石南路、新石北路、新石中路、自强路、友谊大街、城角街、建胜路、普园街、元南路、东三教大街等主要道路及石铜路、红旗大街等出市口的融雪工作。负责旧火车站区域(站前街)的融雪工作。
(十一)高新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正定县道路融雪清雪工作由本级政府根据辖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工作制度
冬季融雪清雪工作是城市抗灾应急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部门要把融雪清雪作为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城市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列入城市管理考核评价体系,确保融雪清雪工作高效、快速、有序实施。
(一)建立市、区、街通讯指挥网络和值班制度。各级融雪清雪指挥部和成员单位要注意收听天气预报,遇有雪情要保证24小时专人值班,手机、通讯电台保持畅通。城区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融雪清雪指挥部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空岗和造成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二)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在市融雪清雪指挥部下达命令后,每4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反馈融雪清雪工作动态,上报融雪清雪工作信息和简报,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三)建立督导检查制度。融雪清雪过程中,城区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室组成督导组对全市融雪清雪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融雪清雪不及时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和效能问责,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四)请城区融雪清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融雪清雪工作预案及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地点、联系电话、联系人报送至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室。
降雪天气交通应急预案 篇3
为进一步防范暴雨、台风、大雪等恶劣气候造成房屋倒塌等灾害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防灾减灾的指示精神和《杭州市防灾减灾行动方案》(杭政办函〔20xx〕124号),结合住保房管部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城区居民房屋防汛防台(雪)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居民房屋的居住安全。
(二)编制依据
《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杭州市防灾减灾行动方案》、《杭州市城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杭州市城区抗雪防冻预案》等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杭州市主城区范围(萧山区、余杭区可参照执行)。
(四)工作原则
根据国家和省、市抢险救灾工作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和产权所属原则组织实施。各区住建局根据各自的防汛防台(雪)应急预案,共同组织实施防汛防台(雪)工作。
(五)工作重点
1.做好居民危旧房屋的排查工作;
2.做好居民危险房屋的抢险救灾工作;
3.协助街道、社区做好危险房屋内人员安全转移工作;
4.确保市区居民房屋正常使用。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区住保房管部门设立防汛防台(雪)指挥机构,负责全市或辖区内房屋安全、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一)防汛防台(雪)机构及职责
1.市住保房管局防指机构。设立市住保房管局防汛防台(雪)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市居民房屋防汛防台(雪)的应对处置工作。市住保房管局防汛防台(雪)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住保房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住保房管局分管局长担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市住保房管局防汛防台(雪)指挥部工作职责:研究决定市区居民房屋防汛防台(雪)重特大事故的有关问题;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决定救援行动中的重大事项;分析有关防汛防台(雪)的重要信息;编制、修订防汛防台(雪)预案;指导、监督各区住建局防汛防台(雪)应急部门的工作;完成市应急领导机构交办的事项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各区住建局防指机构。各区住建局应根据上级防指工作预案和要求,结合实际,设立相应防指机构。
各区住建局防汛防台(雪)指挥部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辖区内危旧房、历史建筑(含拆除工地)的抢险、加固和维护工作;协助街道、社区做好危险房屋内人员安全转移工作;负责辖区内居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3.市局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办公室:根据防汛防台(雪)预案要求落实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后勤保障工作;
物业监管处和市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加强对各物业服务企业的防汛防台(雪)工作指导,重点是地下车库的防汛防台工作;
房屋修缮利用处:负责对各区住建局房屋抢险及应急维修的指导和督促工作;
房屋安全管理处:负责对各区住建局和各单位的防汛防台(雪)工作指导,根据市城区防指的要求,及时启动防汛防台(雪)预案,牵头做好防汛防台(雪)相关工作;
住保房管发布:负责对市、区住保房管部门防汛防台(雪)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住保办:负责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工地的防汛防台(雪)工作;
市房屋征管办:负责拆除工地的防汛防台(雪)工作;
杭四建:加强对在建工地的防汛防台(雪)工作;负责局系统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的保障工作,做好随时调运和抢险准备;
局属其他单位:根据市局统一安排,负责做好本单位的.防汛防台(雪)工作。
(二)通信网络
1.市住保房管局建立防汛防台(雪)房屋应急通信网络,公开电话:。
2.市住保房管局建立与市城区防指机构的信息网络,及时通过市城区防指决策指挥系统等做好防汛防台(雪)工作。
3.运用计算机信息平台,根据上级防指的指令,及时向各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发布防汛防台(雪)启动应急预案信息。
4.各区住建局、各单位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配备必须的通信工具,确保信息畅通。
(三)应急救援力量
1.市住保房管局成立防汛防台(雪)抢险大队(以杭四建为主)。
2.各区住建局应有效组织本单位防汛防台(雪)应急救援力量,确保本辖区防汛防台(雪)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居民房屋安全使用。
3.局属各单位应根据实际组织相应的救援力量,确保本单位的应急抢险工作。
三、汛(台风、雪)情分级响应机制和程序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汛情、台风、大雪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行动分为4级。
2.对进入预案分级范围的汛情、台风、大雪,各区住建局、各单位防汛防台(雪)指挥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台风、大雪情况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各区住建局、各单位应按照上级部门和市住保房管局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4.台风、大雪等灾害发生后,各城区住建局、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市住保房管局负责组织实施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工作。
5.预警解除后,各区住建局、各单位应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薄弱环节,并将总结材料及时上报市住保房管局。
(二)防汛防台(雪)分级应急响应机制、程序和要求
根据城区汛情、台风和大雪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城区防汛防台(雪)应急响应分为4级:
1.Ⅳ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Ⅳ级应急响应:
①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外围将影响我市,24小时内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蓝色台风预警信号。
②较大区域(两个区以上)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或3天累计雨量达到100~150毫米,并预报未来一至两天内仍将有大到暴雨。
③小到中雪(含小雪)或实况已经出现小到中雪(含小雪),12小时降雪量0.5~1.9毫米,净积雪深度1厘米,并预报未来仍将有小到中雪(含小雪)。
(2)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市、区住保房管部门、各单位根据天气状况,及时启动预案,落实人员值班,随时掌握城区汛情(包括台风、雨雪),并及时报送有关防汛防台(雪)工作情况。
2.Ⅲ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应急响应:
①热带风暴将影响我市,24小时内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黄色台风预警信号。
②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黄色暴雨预警信号。
③较大区域(两个区以上)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80毫米,或3天累计雨量达到150~200毫米,并预报未来一至两天内仍将有暴雨或大暴雨。
④中到大雪(含中雪)或实况已经出现中到大雪(含中雪),12小时降雪量1.0~2.9毫米,净积雪深度2厘米。
(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接到Ⅲ级应急响应报告后,市住保房管局、各区住建局、各单位落实预案,24小时值班,开展检查、指导工作,随时掌握汛情(包括台风、雨雪),并发布和收集信息,及时将汛情(包括台风、雨雪)报市住保房管局指挥部。各区住建局及时联系当地区政府、街道、社区居委会和相关部门做好防范工作。
3.Ⅱ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应急响应。
①强热带风暴将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我市,12小时内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橙色台风预警信号。
②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橙色暴雨预警信号。
③较大区域(两个区以上)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或3天累计雨量200~300毫米,并预报未来一、两天内仍将有暴雨或大暴雨。
④大到暴雪,12小时降雪量3.0~5.9毫米,净积雪深度4厘米。
(2)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市、区住保房管部门、各单位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落实分管领导值班,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设备准备工作,做好转入一级值班准备,并随时报送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市住保房管局加强专人24小时值班力量,分管局长到岗指挥。
各区住建局派专人24小时值班;分管局长到岗指挥;及时联系当地区政府、街道、社区居委会和相关部门。
市住保房管局抢险救灾大队(包括各物业服务企业抢险队伍)待命,派专人24小时值班。运输分队调集救灾车辆、工具设备和材料待命。
4.Ⅰ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应急响应。
①强热带风暴、台风将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我市,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红色台风预警信号。
②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红色暴雨预警信号。
③较大区域(两个区以上)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或3天累计雨量300毫米,并预报未来一至两天内仍将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④大到暴雪,12小时降雪量>6.0毫米,净积雪深度6厘米以上。
(2)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接到Ⅰ级响应报告后,市住保房管局局长坐镇指挥。各区住建局局长在岗指挥。负责各城区的抢险救灾分队(包括各物业管理公司抢险队伍)到场;运输分队调集救灾车辆、工具设备和材料到场;相邻城区的抢险救灾分队作相互支持;同时及时联系当地区政府、街道、社区居委会和相关部门。当全市救灾力量吃紧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取得部队支持。
5.防汛防台(雪)工作要求
(1)各区住建局、各单位按职责和预案要求,落实和配备好防汛防台(雪)物资和设备,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对水泵及机电设备、防汛防灾物资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切实做到防灾物资定点存放,专人负责,储备充足,机具设备性能完好,能随时保障调配使用。
(2)灾期各职能部门必须按预案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收集气象信息,及时报送情况(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切实落实分管领导、分管处(科)室负责人和联络人员,保障防汛防台(雪)工作落到实处。
(3)遇市政府(市防指)有专题灾情值班通知时,按市政府(市防指)的要求,听从指挥、服从调度,及时将防汛防台(雪)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报市政府(市防指)。
(4)市住保房管局在灾期对市城区防指决策指挥系统每次发布的任务,必须及时点击并按时反馈。
(5)解除警报信号后,各区住建局、各单位恢复正常值班,落实专人及时总结本单位防汛防台(雪)和指令性计划抢险救灾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6)各区住建局、各单位将每年修改完善的防汛防台(雪)预案,及时上报市住保房管局。
(7)加强演练,市住保房管局和各区住建局应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四、应急保障
(一)应急力量保障
1.市住保房管局成立防汛防台(雪)抢险救灾大队。抢险救灾大队下辖七个分队和一个运输分队。
第一分队杭四建25人,负责上城区;
第二分队杭四建25人,负责下城区;
第三分队杭四建25人,负责江干区;
第四分队杭四建25人,负责拱墅区;
第五分队杭四建25人,负责西湖区;
第六分队杭四建25人,负责风景区;
第七分队杭四建50人,作为机动分队;
另由杭四建成立25人运输分队。
2.各区住建局和局有关单位应建立相应抢险突击力量,随时准备接受应急调度等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3.各物业服务企业应组建以维修力量为主、保安队伍参加的抢险队伍,负责各自物业管理区域的临时抢险任务。
(二)应急物资保障
1.市住保房管局储备编制袋5000只,草包1000只,木桩10立方,水泵9台,雨具120套(双),抢险工具若干,高空作业车1辆,轮式装载机2辆,其他抢险车辆若干辆。
各区住建局应根据各区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抢修物资(包括麻袋、草包、钢管、木材和机具设备等)。特殊情况下市住保房管局对抢修材料和机具设备进行统一调度。
2.临时过渡用房准备
各区住建局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准备临时过渡用房及若干家旅店,以备人员疏散后暂时过渡。
3.各区住建局、各单位值班期间必须准备一定数量的交通工具,以方便指挥人员开展调动及疏散工作。
(三)信息保障
1.市住保房管局在房产信息网上建立防汛防台(雪)专栏,宣传防汛防台(雪)有关知识,介绍房屋应急避险方法。
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发布住保房管系统的防汛防台(雪)抢险电话,便于市民群众的联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防汛防台(雪)应急预案从制订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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