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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刺秦王阅读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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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刺秦王阅读感想(精选34篇)

荆轲刺秦王阅读感想 篇1

  最近我读了文言文《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他的舍身告诉我们,忠心为国,不畏牺牲,乃英雄所为。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荆轲刺秦王阅读感想 篇2

  在我的眼里,荆轲是一个爱国志士、勇士与智士。

  西谚曰:“叛祖国犹舟人自穴其舟也,可不戒哉。”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微太子言,臣愿得谒之”一句足以将他的爱国豪情展现出来。在这国难当头,他的反应不是退缩与投降,而是抛头颅,洒热血,愿以一死以换国之存。1911年编纂的小学课文,向孩子们这样讲述“爱国”:“国以民立,民以国存。无民则国何由成?无国则民何所庇?故国民必爱国。舟行大海中,卒遇风涛,则举舟之人不问种族,不问职业,其相救也,如左右手。何者?舟为众人所托命,生死共之也。国者,载民之舟也,国之利害,即民之休戚。”荆轲的确做到了这样,以实际行动向世人展现了他的爱国壮举。评价他为爱国志士是毫不吝惜的。

  孟子曾说过:“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荆轲也是这样的。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勇士。这不仅表现在他毫不畏惧地进入号称虎狼之国的强秦,更表现在他与秦王的斗争上。从他“今日往而不反者,竖子也”一句可以看出他的勇敢。常言道:“士可杀不可辱”。其怒叱太子,表现出了他刚烈的性格。“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一句,颇有些壮举,但也透着淡淡的感伤。正所谓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易水诀别,表现了荆轲视死如归的豪迈气概。所以,他是一名勇士。

  有些人认为,荆轲之所以刺不成秦王,是因为他有勇无谋,其实不然。荆轲刺不成秦王,因素是多方面的。为了此次秦国之行有信,使秦可亲,他向太子丹提出“诚能得樊将军首,与燕督亢之地图献秦王”的要求,这是他智的表现之一;荆轲知太子不忍,乃遂私见樊於期,并说服樊将军自献其首,此为其智的表现之二;既至秦,厚遗秦王宠臣蒙嘉,此为其智的表现之三;秦武阳色变振恐,荆轲顾笑秦武阳,一句“北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更是表现出他的智慧……总之荆轲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侠义之士。

  荆轲刺秦王,是反抗强暴的正义行为,他是个名副其实的爱国志士,勇士与智士!我只想给予荆轲八个字——

  “生亦辉煌;死亦辉煌!”

荆轲刺秦王阅读感想 篇3

  看着您的头像,双眼放射出自信的亮光,却又不失几分深遂和坚持定的信念,直视前方,这双眼睛应该时常出现在那些铁路工人的眼前吧!当遇到困难时,有一双眼出现了,那是坚定的眼神,这点困难算什么?继续。

  看着您圆圆的脑袋,不知这里面有多少智慧,我总觉得那像一个计算机,那么精准,要不怎么能够建成京张铁路呢?

  看那一双手和一双腿,不知您走过多少路啊!手里拎着经纬仪,扛着标杆,穿山越岭,而不是坐在屋子里,等着手下给你报告,给你地图,让您不到现场,安全的工作。

  您没有,您一直把自己看成工人詹天佑爷爷,我想遇到这样的事一定不少出现,据我在课本上所学的知识,你是经常和工人去好好干活,天天向上的,从不摆大架子,还和工人同吃同住。

  塞外常常黄沙漫天,让人不能看到路,很有可能进去就出不来了,而且还有峡谷深涧,如果一不小心,一脚踏空,后果……不光如此,还有大陡坡,弄不好就要坐一回滑滑梯,从上面摔下来,而且又冷的不行,但您还是凭着自己坚强的信念坚持下来,像我们现在的“小公主”“小皇帝”是坚持不了的,估计没两天就要跑回家吃香的喝辣的了。

  您什么也不怕,因为他让自己坚定了信念,为了给那些帝国主义者们一个有力的回击!为了不受外国人讥笑,为了让中国工程师们充满信心(众人:标准的爱国工程师)!

  当您接受任务时,有多少人冷嘲热讽,“自不量力”“不过花几个钱罢了”更有甚者,说您是“胆大妄为”,您一定知道困难重重,但您毅然接受任务,体现了您爱国知识分子的爱国心和民族责任心,让那些想控制我国北部的帝国主义者望洋兴叹。

  1905年8月,京张铁路正式开工,紧张的勘探、选线工作开始了。您亲自带学生和工人着,背着标杆,经纬仪,日夜奔波在崎岖的山岭上。一天傍晚,猛烈的西北风卷着沙石在八达岭一带呼啸怒吼,刮得人睁不开眼睛,测量队急着结束工作,填个测得的数字,就从岩壁上爬下来。您接过本子,一边翻看填写的数字,一边疑惑地问:“数据准确吗?”“差不多”测量队员回答说。您严肃地说:“技术的第一个要求是精密,不能有一点模糊和轻率,‘大概’‘差不多’这类说法不该出自工程人员之口。”接着,您背起仪器,冒着风沙,又吃力地攀到岩壁上,认真地重新勘测了一遍,修正了一个误差。当您下来时,嘴唇都冻青了。

  可见您对这次修建的重视,和对这次修建的负责。

  詹天佑爷爷,您不愧为中国杰出的爱国工程师,不愧是“中国铁路之父”,您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铁路事业,您是我们中华儿女学习的榜样!是我们民族的骄傲!于谦的《石灰吟》也正是您的精神写照!

荆轲刺秦王阅读感想 篇4

  想必大家都有读过一本有名的名著——《金银岛》。这本书里,主要讲了一个冒险故事:一个少年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里,以开着酒店维持生计。那个少年就是主人公吉姆。霍金斯。一天店里来了一个船长,一伙海盗想抢船长手里的那份藏宝图,但总是不能得逞,于是他们便杀了那位船长。但吉姆无意之中发现了船长那张藏着金银财宝的荒岛地图。于是,他与朋友商量一起去探宝,朋友同意了,便带着一群水手和一个船长踏上了探宝之旅。一次偶然的机会,吉姆发现了那一船的水手全是海盗,并告诉了船长。于是双方的激烈对战就此开始,他们与敌人展开了惊心动魄搏斗。最后,由于各个人的努力,胜利落向了吉姆这一方,不久,他们载着金银财宝兴高采烈的回到了家乡。

  虽然我没有亲身去到那儿冒险,但是在我的脑海中,总能浮出吉姆他那正直的面孔,他是那么的高尚、善良、勇敢,他总是能制服海盗,取得胜利。他是多么勇敢,当我听到他这句话时震撼得全身发抖,如这一段……我们看见陆地的那天夜里,我就在苹果桶里,我听到了你——约翰,还有你——迪克。约翰逊,还有汉兹,我还把你们说的每句话都报告给了船长。至于你们的船吗,是我割断了船的锚绳,是我杀死了你们留在船上的人,是……就当我看到这些的时候我心里十分震撼,一个少年能有那么大的勇气说出这些,这让我很佩服。

  当然我有佩服的人也有愤恨的人,例如希尔夫为代表的那群海盗,在他们的身上体现的都是虚伪、邪恶,他们为了自己而杀死别人的性命,他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而是更猖狂。一想到金钱脑子便空空的,仅剩下杀人的念头,横行霸道。让我的脑子里浮现出他们带着一双凶恶的眼睛、恐怖的狞笑拿着水手刀杀人,还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杀人。真是可恶之极。

  读完了书,我觉得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的作品里体现出了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对抗,我觉得故事警告着我们干什么都不能得意,因为那是在你人生路上的错路。而吉姆他们身上体现出的是一种正义为代表的精神财富,那才是最大的财富。

荆轲刺秦王阅读感想 篇5

  这是寓言,还是梦魇?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噩梦?《变形记》是卡夫卡的代表性作品,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之作。文学评论家、文学史家一般把卡夫卡和他的作品归入“表现主义文学”中。

  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在家里是受到尊重和爱戴的。当一个人被人依赖时,他与别人的关系自然会处于正常状态。但格里高尔一朝成了大、冷漠、残酷、无法沟通的可怕图景,亲情、伦理之情荡然无存。格里高尔虽然成了甲甲虫,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兄妹关系突然间发生了180度的转变,显示出一幅极端自私虫,但作为人的思想感情还在。他为不能按时上班而着急,他为老板要炒他的“鱿鱼”而焦虑,他为父亲暗暗地存了一笔钱而欣慰,他为妹妹明年上音乐学院的事而筹划,他为今后一家人的生计而忧心……专横暴躁的父亲却全忘了昔日的父子之情,害怕“家丑”外扬,要把他赶回房间,关起来。他甚至怀疑儿子会对家人采取暴力行为,而恫吓他、用苹果砸他,想要致他于死地。慈父之爱在他身上已消失殆尽,暴露出来的是极端的自我中心主义。母亲对儿子的感情似乎要深一点,她同情儿子遭受的厄运,她不能接受儿子变成甲虫的事实,因此悲痛欲绝,但她内心已把儿子当作一个沉重的累赘了。更可恨的是妹妹葛蕾特。当哥哥最初变形后,她尚能做一点照料工作,如打扫房间、送饭等。但时间一久,她就再也“受不了了”。她痛哭着向父亲请求:“我们必须设法摆脱他”,“他必须离开这儿”。并狡猾地辩解说:这只大甲虫并不是格里高尔,如果是的话,他就应该“自愿跑掉”。这实际是在暗示格里高尔。她还无中生有地说:格里高尔会“要了你们俩(指父母亲)的命”,他在“迫害大家”,“想占领整幢寓所”。这一番歇斯底里的哭诉,把她内心的自私、狡黠、冷酷暴露得淋漓尽致。格里高尔对一家人的言语行动,并没有惊诧,也没有愤怒,而是用一种清醒的、“平和”的、“沉思”的心态,接受了这种事实。他一边“怀着深情和爱意回忆他的一家人”,一边悄悄地死去了。他的死,使萨姆沙一家如释重负,大家沐浴着三月的春风,一身轻松出外郊游去了。格里高尔的死并没有影响了别人的生活。

  人为什么我们自私、狡黠、冷酷?因为惧怕我们的无能为力。卡夫卡作品含有的空虚、固执的怀疑,向前追求一种无信仰的安全感,这种焦虑,正是人类文明千百年发展中不曾除去的隐痛。这种痛楚并没有因为文明的日趋完善,人类改造能力的日益增强而减弱,反而愈加凝重。

荆轲刺秦王阅读感想 篇6

  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是作者坐在你旁边和你讲他听说的,他接触的,他研究的一个“异类”的画家的故事。说他另类,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年过中年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突然放弃作为证券经纪人的成功事业和美好幸福的家庭——温柔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乖巧的儿女,离开自己的家乡孤身一人去往法国巴黎,住在肮脏的旅馆过着潦倒的生活,只为学习绘画。倘若,思特里克兰学习绘画是为了完成自己一个年轻时候的愿望,开始决定专注自己的兴趣,这倒也为世人理解,毕竟在功成名就或者事业略有所成,衣食无忧,解甲归田享受单纯器物之乐的人也不在少数。然而,思特里克兰在巴黎不名一文,经常一天只吃一顿,有时候甚至一顿也没有。或者,我们把他这种做法理解为破釜沉舟,追求出色的绘画技艺,希望有一天能够一举成名,一幅画便能够卖几百万。这也能够为少数翘楚理解,毕竟成大事者必有常人没有的勇气和魄力。但思特里克兰不给任何人看他的画,也不卖画。甚至在一个唯一特别欣赏他的人为他的推销,他也恶言相对。最为极端的例子的是,在他弥留之际,让他的妻子答应在他死后将用带病之躯花费几个月完成的及其壮丽诡谲的壁画付之一炬。

  “异类”的还有他的残酷,自私和毛姆不厌其烦的提及的粗野的透露出欲望的面容。

  这样的“异类”当然为文明社会不容。毛姆并没有特别列举任何思特里克兰受到的排挤和厌弃。相反毛姆告诉我们他受到了一个并不高明但鉴赏能力极高的画家的认可。戴尔克·施特略夫接济他,为他推销画,在他因病垂危时候将他搬回自己家悉心看护,最后甚至赔上了自己挚爱的妻子。对于这些思特里克兰非但没有感激,反倒是认为戴尔克·施特略夫自作自受。读者在这样叙述中,对思特里克兰的厌恶一点一点地加深。

  写到这里,才发觉了毛姆的高明之处,他将思特里克兰设计成一个表达能力很差,话语极少人,即便有也都是写极其恶毒的话语,而且整部小说很少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正面描写。即便是思特里克兰稍显正常的表达,毛姆也特意强调那是自己根据思特里克兰的手势,表情和不成句子的词语中揣测出来的。

  讲述并不是一气呵成,倒像是两个朋友偶尔见面,几个月或者几年,见面的时候又想起上一次聊到过某个人,于是继续补充故事的进展。所有其他的人讲述的思特里克兰的事情,毛姆也像女生八卦告诉别人“我也只是听说”那样告诉我们,他也只是听说,而且那个说的人也很靠谱。我仿佛看着他说完之后提起杯子喝了口水,又接着回忆思特里克兰的其他事情。

  结果,虽然小说提供了很多思特里克兰的片段,关于所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内心思想全靠读者自己揣测。

  厌恶加深,但小说并不是以厌恶为终结。不然,这样的情感诉求也不会成就《月亮和六便士》这本经典。只是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我也同作者一起对思特里克兰产生了同情。作者是在思特里克兰的画里感受他内心的挣扎。尽管作者尝试道出那种不明晰的感受,这种感受无论如何也无法传到到我的内心。我想是因为缺乏绘画的艺术修养吧,没有经历过看一幅画时,内心产生激荡的情绪,于是无法移情。

  我的同情或许始于作者提及他给戴尔克·施特略夫的妻子绘画。施特略夫得知妻子背叛他和思特里克兰在一起之后,在自己画室看到思特里克兰给妻子画的画时顿时羞恼万分,正欲举手撕破之际,他还是被这幅画给震慑到了。按作者的说法,这是一幅透露着美与欲望画。也许,思特里克兰内心便是一直被这两种东西纠缠着,让他就像被“魔鬼给缠住了”。

  更深的同情或者理解来自于思特里克兰毁弃了忍着病痛创作的巨幅壁画。思特里克兰舍弃文明生活,来到了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在这里,他没有被当做“异类”,只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人而已,就想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特别一样。他甚至在这里找到了个“不打扰”他的妻子爱塔,过着幸福的生活—至少静谧幽深的丛林给了内心的平静。

  小说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叙述主人公之外提及的他曾遇见过的同样被他人看做异类的人,还有一段论述家乡——出生地和另外一个家乡与异类之间的关系。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直到整篇小说读完,我也还不明白,为什么小说的名字是“月亮和六便士”。百度百科词条的解释是月亮和六便士对应的是理想和现实,这样的解释并不让我满意。

荆轲刺秦王阅读感想 篇7

  《隋唐演义》一百回,是一部兼有英雄传奇和历史演义双重性质的小说。作者褚人获,字稼轩,又字学稼,号石农,长洲(今江苏苏州)人。生卒年不详,康熙二十年前后在世。终身不仕,文名甚高,能诗善文,尤喜涉猎历代稗史轶闻,著作颇多,最能代表其文学成就的是《隋唐演义》。

  《隋唐演义》叙事从隋主伐陈开始,以“安史之乱”后唐明皇回京作结。它的主要内容由三部分构成:一是以隋炀帝--朱贵儿为中心人物的隋末官廷故事,二是秦琼、单雄信、程咬金等“乱世英雄”反隋的故事,三是唐明皇--杨贵妃为中心人物的“安史之乱”前后唐代官延故事。全书将隋炀帝--朱贵儿与杨贵妃--

  在反隋英雄中,秦琼一生的经历最具典型性。秦琼曾充任过地方上的“捕盗都头”,对造反的“勾当”几度迟疑。当“盗贼”程咬金、王伯当等人以拜寺为名在家聚义时,他出于江湖义气,毅然冒着生命危险放走了众人。在亲眼看到了麻叔夜吃人等一系列惊心动魄的事件,彻底认清了隋王朝的极端腐败本质后,他自觉主动走上了反抗道路。参加起义队伍后,他利用自己在江湖上的声望,为壮大农民起义队伍做出了有益的贡献。在瓦岗寨上,他成了翟让军事集团的中坚力量之一。 你知道我读完了这本书以后,我最恨的是谁吗?让我告诉你吧:我最恨的是杨广,为了权力连自己的父亲都杀害,造成了天下分裂的局面。

  我读了这篇文章,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爱父母爱兄弟姐妹,热爱祖国,忠于社会。

荆轲刺秦王阅读感想 篇8

  开篇讲述了一个名为爱丽丝的女孩,在一次和姐姐读书时意外的走入了书中的世界。在那里,她经历了许多在现实中所没有的事。会说话的兔子,能变大变小的药丸,以及会动的扑克牌,而当她陷入危机后忽然惊醒时,才发现这不过是自己的一个长长的梦……

  合上书本,揉了揉疲惫的双眼,我陷入了静静的沉思。小的时候看,觉得爱丽丝好幸福,可以进入书中的世界,即便那是一个梦。

  人都有梦想,爱丽丝的梦已经圆了她的梦想了吗?

  然而,我们看这部书并不是单纯的思考她的梦想。开始时,爱丽丝刚刚掉入洞中,原本以为她会像一般的女孩子一样大哭大闹、没了主意,但是我想错了,她把自己坚强和乐观的一面呈现给了读者,让我们知道了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一个懦弱胆怯的小女生。而后面在与扑克牌士兵和王后的交流中又显出了她的聪明和勇敢。

  爱丽丝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们看了她的故事后不由得去喜欢她,去因为她经历的跌宕起伏而心跳不止,去因为她的逃脱困境而喜上眉梢……

  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想到了自己。我也有自己的梦,也曾经沉醉在梦境中喜悦或哭泣。而更想进入书中去体会那超出一般的快感。曾经以为梦想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因为梦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梦中的仙境到底有多远?我真的能走到伸出手就可以触摸的地方吗?

  想到这里,不知什么时候天空已经挂满星辰,低头看手中已经被自己握了很久的《爱丽丝梦游仙境》,封面上的爱丽丝笑着和姐姐坐在红红的枫树下,枫叶红彤彤的洒满一地……不由得笑了,和爱丽丝一样的笑,她可以那样勇敢乐观,为什么我会不可以呢?梦境虽然遥远,虽然并不真实,可是心却是真的,只要有心,什么事会做不到呢?

  再次仰望天空,眼神不会迷茫。北方的北斗星将会随着季节而改变方向,而人生的方向不会因为时间而改变。

荆轲刺秦王阅读感想 篇9

  《浮士德》是歌德根据流传于民间的有关浮士德的故事而写成的一部悲剧,这个民间故事含有强烈的悲剧因素,在浮士德身上反映了新旧交替时期宗教与科学、理智与情感、神性与人性、因循与追求的各种冲突。

  歌德笔下的浮士德是文艺复兴时代一个巨人的形象,他厌恶宗教和传统加于他身上的束缚,渴求生活,不断进取,为实现人的价值、生活的真谛而不停地追求。在浮士德身上有着一种活力,使他日益高尚和纯洁,这种活力就是对人的存在的意义进行锲而不舍的探求,就是在不断克服错误和过失中去追求真理,最后走上正途。就在对“最高存在”的意义的探索中,他要把全人类的苦乐集于一身,要在个人的内心中领略人类的全部感情。他冲破了知识的牢笼,摆脱了官能的享受和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情的羁绊,走出了“小世界”,而进入了“大世界”。在这个“大世界”中,他曾为帝王服务,曾同古代的美结合,但这给他留下的是一片空虚和一场幻景。最后他在为人类造福、征服大自然的宏伟斗争中,感到了最大的满足,得出了智慧的最后答案,

  浮士德所得出的最后答案无疑是积极的,但有着空想的性质。离开改造社会单纯地改造自然,到头来也只能是一个幻想。失明的浮士德把魔鬼为他挖掘坟墓的场面当作是他的人民与大海搏斗的壮丽景象,为这种幻想提供了一个例证。这也正是浮士德悲剧意义之所在。

  我特别欣赏书中浮士德所说的一句话:“我要纵身跳进时代的奔波,我要纵身跳进时代的车轮;苦痛、欢乐、失败、成功,我都不问,男儿的事业原本要昼夜不停。”虽然浮士德是一个悲剧人物,但是从他身上体现出来的这种面对人生的积极态度和积极的进取、追求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荆轲刺秦王阅读感想 篇10

  在一个周末,我看了著名女作家萧红的《呼兰河传》,窗外细雨绵绵,我的情绪由天气变得很沉重。

  灰色的色彩,平静的叙述,黯淡的画面把咱们带到了二十世纪初的小城呼兰河,这个小城并不繁华,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来回循环地走。在故事发生的小村庄里,到处都显得那么萧条:灰色的天空,灰色的画面,灰色的人生。整个村庄就像是笼罩在一片黑暗的天地中,乌云蔽日,见不得半点阳光。在那里,到处可见由于人们的无知、愚昧而引发的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人们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死去而死去。一个又一个画面,一个又一个杯具地出现,让我不知道该如何去评判哪个更值得我同情,哪个更值得我痛恨……

  在东二道街上有个大泥坑,六七尺深,人们和家畜无论是在晴天,还是在下雨天都会遭受到灾难,淹死过小猪,用泥浆闷死过狗,闷死过猫,鸡和鸭也常常死在那里边。人们说拆墙的有,说种树的有,但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想过把泥坑填平。

  在作者的描述中她的童年生活是愉悦的,但也是寂寞的,她的活动地就是后院的那个大花园。在这座大花园里,作者和祖父一齐玩耍,一齐干活,童年的生活充满了乐趣。这也不由得使我想到了自我的小时候,那充满温馨的一段时光。在每个人的记忆里,童年像一幅画,像一首诗,像一曲歌。

  《呼兰河传》读完了,而我的情绪很久很久都沉浸在那一片灰色的画面中!

荆轲刺秦王阅读感想 篇11

  今天我读了《灰姑娘》的童话故事,这个故事讲了灰姑娘在小动物们和女巫的帮助下,参加了国王举办的的和舞会并结识了王子,在12点离开时把左脚上的水晶鞋弄丢了,被王子捡到,于是下令谁能穿上这只水晶鞋,谁就能嫁给王子,最后灰姑娘通过自己的坚持和努力穿了水晶鞋了,和王子幸福的生活了下去……

  文中这些人物我最喜欢的是灰姑娘,因为她善良有爱心,人见人爱。她和小动物们交朋友,友好相处,在她需要帮助时,小动物们和女巫都很乐意,如果说灰姑娘没有它们的帮忙,她就没有衣服和鞋子,就参加不了舞会,结识不成王子,更不会嫁给王了。

  灰姑娘还是守信用的人,在去参加舞会时,女巫告诉她在晚上12点之前一定要离开,灰姑娘做到了。如果灰姑娘没有在12前离开,那么她就会失去一切,变成原来的样子,就不定还会被抓。

  灰姑娘还很聪明和坚持。如果不是这些的话,在继母的阻挠下她就没有机会去试那只水晶鞋。

  读完了这本童话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有爱心,善良,讲信用,并能坚持才能成功!

荆轲刺秦王阅读感想 篇12

  “我希望在我死后,也能够继续活着”这是安妮在日记中写的话。每当我一次又一次地读完这本书时,总会思考:她真的做到了吗?现实坚定的声音告诉我:她的确做到了。

  这本书读起来是轻松愉快的,不像闻名遐迩的名著那样枯燥无味,让人没有读下去的欲望。每当我想起战后的满目疮痍,安妮的悲惨结局,便会不由自主地感到失落,情绪的落差就像高高飞起的风筝一下子被人扯了下来。

  这本日记记录了她从十三岁到十五岁的每一个充满未知、危险但又富有情趣的生活细节,以及激烈的战况和她内心深处的思考与疑问。在这两年时间里,安妮一家一直居住在一间密室里,每一举一动都受着限制。尽管我与安妮年龄相仿,读起这本书来有着强烈的共鸣感,但我仍然无法想象,她是怎么在如此与世隔绝、不自在的环境中生活的?然而安妮似乎并不这么想,有时甚至把新的战况当成一个逃离的新希望。她有着一颗无比乐观的心,就这点,让我无比钦佩。

  我承认我总会被安妮乐观的心态打动。“如果从外部看,我只是一只没有自由又喜欢嬉戏的小羊羔;但在内部,指引我的则是美好的那一面的我”她总是向往着美好的自我,美好的未来,而并非自己的悲惨的下落和战后的惨状。这不由得引发我的深思:对生活感到烦躁厌倦时,难道就一定要一味地抱怨生活吗?还不如静下心好好想想解决问题的方案,朝着美好生活大步向前。即使遇到困难,也不应彻底放下希望,失落只会让阳光更难透过紧密的乌云,照耀到我们身上。

  的确,安妮早已在七十三年前去世,但她的乐观仍然在影响着全世界。她仍活着,以另一种方式活着。每次在遇到所谓的“人生大起大落”时,想想这个女孩,我都会觉得,一切一定都会好起来。

荆轲刺秦王阅读感想 篇13

  几年前拿到这本作为生日礼物的书,怀着对送书者轻描淡写描述的小清新的好奇翻开扉页--轻快而不失格调的文笔,令人感同身受的心情,情与欲、生与死的隐晦阐述,读来甚是感慨。

  故事以主人公渡边回忆青春往事为开端,初入大学的渡边在电车里偶遇直子,直子是渡边死去的好友木月的恋人。渡边与直子开始漫无目的地行走在东京街头,逐渐相恋。不料两人同床之后,直子因无法摆脱愧疚的心魔而休学。与此同时,学潮迭起,独善其身的渡边在东京孤独度日。然而,绿子的出现令渡边重获生机,一段新的恋情发生。在两段感情的纠葛与失去所爱的痛苦中,渡边逐渐摸索出了生活的本真

  每每读起这本书,1969年日本繁华而冷漠的都市,盲目前行而自鸣得意的路人,气氛压抑而畸形可笑的大学,仿佛为我所经历一般,一一于脑海中呈现,人物所感仿佛也是我自己刻意掩饰的潜意识。这部被誉为纯爱的长篇小说,完完全全称得上是一部心灵巨史。

  初次读罢,有太多共鸣,阴暗面的共鸣,合页只觉无奈。书中人物的心境与我不谋而合,在隔了许久后重新观望这光景的时间里,我蓦然注意到一个事实:每个人无不显得很幸福。至于他们是真的幸福还是仅仅表面看上去如此,就无从得知了。但无论如何,在九月间这个令人心神荡漾的下午,每个人看来都自得其乐,而我则因此而感到了平时所没有感到过的孤寂,觉得唯独我自己与这光景格格不入。如此捕捉入微的心理细节描写,读来不禁怦然心动。作者一向不将阴暗面视为羞耻而避而不谈,相反,这样不遗余力的揭露正是他努力寻求心灵出口的必经之路。

  共鸣催促着我将此书读了一遍又一遍,每一遍都甚是感慨。几年过去,我的心境风云变幻,一次次落空,又重拾幸运,痛苦与平淡让我更加懂得了坚守,渐渐地,那个心灵出口也浮现出愈加清晰的形状:

  在繁杂荒凉的世间,请承认自己的孤独,与自我和解。

  越是逃避孤独,越不能看清真正的自己,想用随波逐流使自己忘记孤独的人终将沦为碎片。孤独的价值在于反思,反思之人对自己不再持有自尊,看清自己,才有资格对症下药,与自己和解。

  绿子作为书中最离经叛道的人物,留一头短发,为什么男人偏偏以为长头发女孩才有教养,才心地善良?头发长而俗不可耐的女孩,我知道的不下二百五十个。鄙视空洞无聊的贵族学校,因为我讨厌学校讨厌得要死,所以才一次课都没旷过,心想怎么能败下阵去!一旦败下阵岂不一生都报销了!看透了虚伪的口舌,讨论的时候就更加不可一世,一个个无不摆出无所不通的架势,玩弄一大堆玄而又玄的词句。我莫名其妙,就接问说:帝国主义剥削是怎么回事?同东印度公司有什么关系?粉碎产学协同体是不是必须走出大学去公司工作?可是谁也不解释,不仅不解释,还煞有介事地大发脾气。那情形,你能信?这个家境平凡,父母双亡,看似卑微的女孩却实实在在持有一份拒绝受人摆布、拒绝社会同化、待人真诚坦荡的执着。她言语粗俗、行为乖张,该认真的时候却不吝于任何人,在一定程度上,她的确找到了社会与个人的平衡,接受了自己。

  正是绿子这种亦正亦邪的存在带给了渡边慰藉。与绿子相似,渡边自知与环境格格不入,而若没有遇到绿子,或许他将一如既往地堕落下去,不断为空虚折磨。

  渡边与绿子的相互吸引来源于一份共性,即他们天生懂得尊重自己的感觉,内心古怪、肮脏、自私的感觉并不为他们所刻意压抑,而是用于抗拒虚伪片面的现世道德。他们不把自己看成怪人,他们内心强大。

  恰恰相反的是,直子从未接受独特的自我。加在她身上的重重枷锁--社会道德、社交法则--每当她稍有违背便内疚自责不已,无可解脱,我们不能不把欠世上的帐偿还回去,偿还成长的艰辛直子的悲剧与绿子形成鲜明对比,令人惋惜而深受警醒。

  就是这么一本小说,1987年在日本出版后长居销售榜首,并介译到各个国家。其作品的魅力如葡萄酒一般,越读越觉得余韵无穷。

  其主题不关乎政治,不关乎励志,直抵人心。村上说:这部小说具有极重的私人性质,喜欢的自是喜欢,讨厌的也大有人在。

  其语言明快而优雅,正如译者林少华所说,一种优雅的饶舌,一种有节制的故弄玄虚。这一点也要归功于同为村上迷的林少华,他中日融合的笔法浑然天成,让人不得不一读为快。

  其取材源于村上的真实生活,据其散文集流露,渡边原型乃村上本人,绿子则是村上的夫人村上阳子。小说中大多数场景是村上的真实经历。渡边喜欢反反复复地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喜欢爵士与古典乐,喜欢猫,村上亦如此。如此一来,情节的栩栩如生便不难得到解释。

  对这本书的情有独钟,在于很多方面,语言,作者,人物,情节,环境,主题,缺一不可。对我而言,它不仅是一本书的定义,它仿若成为了我自己的一部分。在最难熬的时光,所幸与之邂逅。

  多年以后,再捧起这本书,也许会嘲笑此时的自己--区区皮毛。那时候,我大概将越来越多世事看明白,也与自己和解了吧。

荆轲刺秦王阅读感想 篇14

  很久之前就知道《包法利夫人》的内容梗概。今天夏天终于有机会读它。

  夏尔其实并没有真才实学,他莫名其妙地通过了医学考试,成了一名医生。他的第一任妻子是个中年寡妇,妻子死后,他又娶了邻村的一个农民的女儿爱玛。他开始行医就名声大振,在治好了爱玛的父亲的病后,爱玛稀里煳涂地嫁给了他,成了包法利夫人。婚后爱玛生活孤寂,她开始思考爱情和男人。她认为自己的丈夫应该有异于其他一切男人,他应该是漂亮的、有灵性的、出类拔萃的、迷人的。然而,她的丈夫却粗俗不堪。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应邀参加一个舞会,她见到了一些上流社会的男人和女人。她和男人跳舞,玩得很开心。回到家后,她还想念着她的舞会。包法利见他整天郁郁不乐,便决定搬家。

  他们从道特到了永镇。她怀孕了。到了永镇,她遇到了青年男子雷宏,他是个文书。她和他谈恋爱。女儿出生后,交由木匠的妻子喂养。她有更多的时间和雷宏谈情说爱。不久雷宏离开了永镇,她要跳楼,被夏尔发现并阻止了。很快她又遇到了罗道夫,罗道夫叁十出头,有和女人交往的丰富经验。他们相爱了,偷偷交往了叁年。最后爱玛要和他私奔,他逃跑了。爱玛失恋了,她病得要死。夏尔细心照顾她,她慢慢恢复健康。在鲁昂看戏时,她又遇到雷宏。雷宏这次一定要得到她,他们在一起了。她爱得太疯狂,不停地给情人送礼物。以至最后负债累累,法院要扣押她的不动产。她的情人帮不了她,她服毒自杀了。在她死后不久,夏尔发现了她两个情人写给她的情书。他说这是命。再后来他也死了。他们的女儿被送给一位姨妈抚养,姨妈生活穷苦,把她送去做工。

  整个小说写得就是一个女子企盼更绚丽的人生,在幻想与现实之间挣扎。我理解她。她的悲惨结局,不能怪她喜欢幻想。她一开始就错了。她年轻还读过书,不应该按着父亲的意思嫁给没有才学而又粗俗的夏尔。她并不了解他,只知道他有名气。婚后才感觉和他生活并不幸福。她内心孤独,渴望有激情的生活。当她遇到比夏尔好得多的男人,她就开始外遇。夏尔粗心大意,什幺都发现不了。为了向情人表达爱意,她大肆挥霍钱财,欠了很多账。于是就有了最后的悲惨结局。

  归根结底,她失败的塬因有两点。第一,她不该嫁给夏尔。第二,她不应该给情人送礼物。约会中应该男人付账,女人不应该为钱烦恼。外遇没有什幺,她那幺漂亮、又聪明,怎幺甘心呆在家里无所事事?只不过什幺都得有个度。

荆轲刺秦王阅读感想 篇15

  一个年近不惑的大叔,做着收入不菲的证券工作,有一个温柔大方的妻子,两个可爱的孩子,住着另人羡慕的大房子,拥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就那么突然的有一天,他放弃了这里的一切一切,带着家人的数落,旁观者的责骂和所有人都看不起的作品去远方追求他的绘画梦想。他身无分文,穷困潦倒,住在肮脏的孤岛,与世隔绝,没卖出过一副画,终日疾病缠身,最终痛苦死去,而生平最满意的作品也被自己一把火烧掉,永世不得相传,即便最终作品得到了世人的认可,也是他死去很久以后的事了。

  还有另外一个版本:

  一个怀揣梦想的大叔,终于有一天冲突了世俗的眼光,道德的束缚,带上画架去了艺术的国度。在那里,他仿佛到了梦想的天堂,他全情的投入,心无旁骛的作画,绘画带来的满足让他忘记了身体的疼痛,他一刻不愿停歇的创作,终于在临终前完成了此生最满意的作品,并将它带到坟墓,实现了灵魂与肉体的真正共存。

  前者是从旁观者的角度,后者是故事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本人。

  其实写一份书评可以有好多出发点,故事的编排,写作的技巧,作者的经历都行,今天我想从思特里克兰德这个人本身,去思考一些关于人的问题。

  很多人并不理解思特里克兰德的做法,一个男人不应该像他这样毫无责任感;但更多人会选择中立,既不赞同,也不反对。讨论对错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我们大部分都是平庸的人,既没有天赋和勇气去追梦,又不甘于太过平凡。

  那么什么是梦想,是一个会刺激你荷尔蒙飙升的词?是一个会让你获得快乐的源泉?还是一个你一直想去又到不了的远方?我想都不是,书中没有介绍思特里克兰德在创作的过程中遇到的痛苦和瓶颈,更加没有任何说明他有经历怎样的挣扎、折磨甚至放弃。但我们都曾有过兴趣爱好,健身?读书?画画?弹琴?哪一个坚持过几十年如一日?最初的兴奋都逐渐会被过程中的困苦所消磨,直至放弃。

  如果你觉得我在灌鸡汤劝大家去追求月亮,你就错了,我并没有兴趣讨论什么才是梦想,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有资格去拥有。我也没有因为读完这本书而感受到强烈的悲伤或是兴奋的冲动,我最感慨的是拥有梦想这件事带给思特里克兰德的冷静和理智,以及对人性的洞察。

  思特里克兰德的智慧。

  看似冷血的思特里克兰德早就看穿了人性,妻子的哀怨更多是因为自己的离开使她没有了生活的依靠,她明明憎恨思特里克兰德,却在他成名后在家中挂满了他的遗作,并与来访者谈笑风生,虚荣心被彻底的满足。他因为与朋友的妻子私通而害得朋友妻离子散也未曾感到一丝内疚,因为他知道“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但是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做出的牺牲”,而这位朋友刚好是妥协了他妻子不堪回首的过去,对于妻子而言,他是自己耻辱过去的鲜活证明,她的背叛是早晚的事。

  “你同我吵嘴,实际上是因为我根本不在乎你对我的看法。”中间人劝说思特里克兰德回家的时候,无法忍受其冷漠的态度便气愤的与其争吵,带着世俗所认为的道德,理直气壮。而思特里克兰德却平静的说出这一句。虽然我们没有明确的意识到或者我们根本不愿承认,我们还是非常重视别人是否看重我们的意见,我们在别人身上是否有影响力,如果我们对一个人的看法受到他的重视,我们就沾沾自喜,如果他对这种意见丝毫不理会,我们就会讨厌他。所以当你沉默以对的时候,那些说不喜欢冷暴力而同你不停争吵的人,真的是因为TA嘴上说的越在乎才越生气吗?

  说到这,我停更这么久也多少与此有关。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停的听取着他人的意见,你年纪不小了,你该成家了,你该好好规划人生,你该有个普通女生该有的样子,你也没有那么优秀。于是我照着他们的说法不断的修正自己,小心翼翼的学会如何说活,如何闭嘴,写文章也都是想着怎么迎合大众的胃口,怎么写一些老少皆宜的“干货”,然后我什么都没写出来,然后我也成功的不再知道自己是谁。思特里克兰德对世俗的冷静处理态度引起了我的敬畏,其实写写字而已嘛,哪有那么复杂,懂的人看到交流交流最好,不懂的人就算评头品足也不会对我造成什么影响,除非是我自己给了他可以影响的机会。抑郁的人大多是因为想不开这一点吧。

  所以,对于大多数平凡的我们,除了吃饭睡觉没有不做就会死的事情的我们,如何饶有兴趣的活在世俗中才是我们真正需要思考的。

荆轲刺秦王阅读感想 篇16

  知更鸟,是一种益鸟,它不伤害其他种类。因为传说它与圣婴出世有关,又被称为“上帝之鸟”。它代表了善良,美丽。

  本书站在一个女童的视角,用她的心态与所见,为我们描绘了上世纪初美国南部小镇的人文风情,以及这背后的大时代背景,种族歧视严重,有色人种被区别对待,这让我想起之前看过的电影《隐藏人物》(强烈推荐此片)。通过对黑人汤姆的“案”开庭审理的详细描写,我能感受到那份不公平。全文描述多在走温情路线,即便是提到这种社会不公时,也只是轻描淡写,没有激起多少浪花。

  从阿蒂克斯接下这个“案”开始,所有积攒的情绪开始酝酿、升腾,终于在他做最后案情陈词时爆发出来。一向温文尔雅的绅士,脱掉了外套,在女儿斯科特的眼中这真的是不可能会发生的事。通过这样的细节描写,来诉说作为一名律师,一名不满社会现状,为穷人伸张正义的律师,内心的那种愤怒与急切。然而,他也只能这样,一如他告诉儿子詹姆(也可能是斯科特):“一些事情,我们明知道不管怎样努力都不会改变,但是我们还是要去做,并一直坚持。”虽然最终汤姆仍被判有罪,虽然有那么多的白人因为这件事讽刺芬奇一家,可是改变已悄然发生。在看到案败后,芬奇家被各色农产品包围,黑人朋友穷尽自己,也在对芬奇律师表达崇敬与感谢。读到这里时,我不禁流泪。芬奇想保护的不就是这样善良的“知更鸟”吗?

  贯穿全文神秘的怪人,一直以‘阴森’、“恐怖”的形象出现。当斯科特、迪儿他们通过儿童剧去影射他时;当他们一次一次试图引诱怪人出现时,阿蒂克斯都加以阻拦,开始,我认为是他发自内心的绅士品格,不允许孩子们去做这种带有侮辱不敬的事情,看到最后我才知道,阿蒂克斯看问题的深刻,在他眼里拉德利一家是不满现实,逃避在自己世界里“知更鸟”,善良了人值得被呵护。也正是这深居的怪人拉德利,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救下了詹姆和斯科特。

  一切似乎没变,一切却又都在改变。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眼见未见真实,所以不要妄对人,对事轻易下结论,深以为然,勉。

荆轲刺秦王阅读感想 篇17

  走进名著的世界里,与它一起优雅,一起荡漾。——题记  法国大文豪——大仲马写过一本小说《三个火枪手》,这本书让我们知道了友谊的真谛,感动,真情在书中很快就能找到。故事内容也十分精彩。  《三个火枪手》是法国十九世纪浪漫主义作家大仲马的著作之一,又译《三剑客》,《三统士》,《侠隐记》……该小说以路易十三时期为法国宫廷为背景,描述年轻的男主人公德·阿尔塔尼昂从法国乡间,带着父亲的嘱托,来到巴黎,最终成为一名火枪手的故事。德·阿尔塔尼昂和“战术专家”阿托斯、“大力士”波尔托斯、“美男子”阿拉米斯结成了生死之交,四个人卷入了路易十三和红衣主教黎塞留以及其他国家和党羽的较量。共同经历了一系列冒险。  《三个火枪手》是大仲马的成名作之一,100多年来被不断翻译成各种文字,书里也塑造了一系列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如德·阿尔塔尼昂的机智勇敢、阿托斯的嫉恶如仇、波尔托斯的粗鲁莽撞、阿拉米斯的文雅灵活……他们为了和平,一次又一次地克服困难,取得胜利。在这期间,他们没有一个人放弃,坚强不屈的品质怎么不值得我们学习?他们是友谊、青春、胆略的象征,演绎着善良与邪恶、忠诚与背叛的永恒主题。  他们四个“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友谊是多么可贵呀!它能为了别人舍弃自己的幸福;它能为了别人用生命做;它能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正是这样,他们的冒险才得以成功。  世界上能有多少知音呢?能有多少像书中主人公那样的“黄金搭档”呢?所以真正的友谊是宝贵的、是无暇的、是纯洁的、是善良的。如果你拥有这样的友谊,那你一定要把它把握好,不然到时候你后悔也来不及。

荆轲刺秦王阅读感想 篇18

  《罪与罚》是一部卓越的社会心理小说,它的发表标志着陀思妥耶夫斯基艺术风格的成熟。

  小说以主人公拉斯柯尔尼科夫犯罪及犯罪后受到良心和道德惩罚为主线,广泛地描写了俄国城市贫民走投无路的悲惨境遇和日趋尖锐的社会矛盾。作者笔下的京城彼得堡是一派暗无天日的景象:草市场上聚集着眼睛被打得发青的妓女,污浊的河水中挣扎着投河自尽的女工,穷困潦倒的小公务员被马车撞倒在街头,发疯的女人带着孩子沿街乞讨……与此同时,高利贷老太婆瞪大着凶狠的眼睛,要榨干穷人的最后一滴血汗,满身铜臭的市侩不惜用诱骗、诬陷的手段残害“小人物”,以达到利己的目的,而荒_无度的贵族地主为满足自己的兽欲,不断干出令人发指的勾当……作者怀着真切的同情和满腔的激愤,将19世纪60年代沙俄京城的黑暗、赤贫、绝望和污浊一起无情地展现在读者面前。

  然而,作者作出的上述揭露和批判仅仅是从伦理道德观念和宗教思想出发的。作者认为一切以暴力抗恶的作法都不足取,因为人无法逃避内心的惩罚,在毁灭他人的同时也毁灭了自身。作者还力图把拉斯柯尔尼科夫的犯罪行为归结为抛弃了对上帝的信仰所致。用索尼娅的话来说,是因为“您离开了上帝,上帝惩罚了您,把您交给了魔鬼!”作者为拉斯柯尔尼科夫安排的一条“新生”之路,实际上就是一条与黑暗现实妥协的道路,也就是所谓“索尼娅的道路”。作者把索尼娅看作人类苦难的象征,并在她身上体现了虔信上帝,承受不幸,通过痛苦净化灵魂的思想,作为一个黑暗社会的牺牲品,一个受压迫最深的女性,索尼娅的形象有着不可低估的典型意义,但是作为一个理想人物,这一形象却显得十分苍白。显然,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小说中宣扬的这些宗教思想,与整部作品所显示的强大批判力量是不相协调的:这里充分表现出作者世界观的尖锐矛盾。

  《罪与罚》具有很高的艺术成就。小说比较全面地显示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关于“刻画人的心灵深处的奥秘”的特点。作者始终让人物处在无法解脱的矛盾之中,通过人物悲剧性的内心冲突揭示人物性格,同时作者对幻觉、梦魇和变态心理的刻画也极为出色。小说中,由于作者着力拓宽人物的心理结构,情节结构相对地处于从属地位。尽管作品中马尔美拉陀夫一家的遭遇令人同情,凶杀事件扣人心弦,但它们都只是“一份犯罪的心理报告”的组成部分。正因为这样,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才以前所未有的幅度和深度展现在读者面前。此外,这部小说场面转换快,场景推移迅速,主要情节过程只用了几天时间,在浓缩的时空中容纳了丰富的思想内容,小说的时代色彩和政论色彩十分鲜明。

荆轲刺秦王阅读感想 篇19

  余华的所有作品里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活着》,即使看完之后心里还是有深深的震撼。对换角度而看,若是我活在那荒乱的时代里,或许我的心理承受能力并没有主人翁那么坚韧。身边的亲人独个在眼前离去,如今还是有丝深感同受的触动。

  他的作品文字并不华丽,只是简单的描述便将人的心理描述出来。令我没齿难忘,从一开始奢华的地主生活,败家的行为,将整个家产都败完。然而地主时期的改革来临,新中国的崛起,掀起一阵热潮。或许对于农民来说这是新时期,但是对于地主而言,这是残酷的杀戮。

  他的坚韧他的随时代改变的心智,无论是哪个时期哪个改革带来的悲剧,他依旧还是他,这个读后感给我带来强烈的打击,当我面对打击时,常常想起如果是他,会不会如我一般的放弃,错了他会一如既往的往前走,就如同十字军时期,他被充当兵役,南方走向北方,他依旧想着家,在这大乱的时代,他依旧往前走。

  《活着》顾名思义便是活着,在恶劣百变的时期,随着时代主治时期的主事人变化。他活在凌乱时代,险些被炸弹击中,身处战乱之处,眼见亲近之人的离去。他所坚守的便是活着,即使再艰难的困难,他依旧勇往直前,最后他的身侧只遗留一头与他般黝黑的老牛。最初,我以为他只是无意识的活着。后面当看到他在夕阳下的背影,喊着他亲人名字的小牛。其实,他是将所有人的那份一起活着,看着这世界的朝阳,看着这世界的色彩。这便是《活着》给我深刻的读后感,在未来改变我的人生指导。

荆轲刺秦王阅读感想 篇20

  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桌角上的座右铭赫然映入眼帘,霎时一股热流流遍全身,于是我干劲十足地奋斗起来。

  那年,当老校长问起周恩来总理为什么而读书时,他那句石破天惊的“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便响彻了整个世纪。

  而现在,我又要为什么而读书呢?我这样问自己。中华已经崛起了。眼睛一骨碌,我提笔写下这一句——“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是的,我们的祖国还仅是发展中国家,落后就要挨打,所以我们的国家要富强要发达!我要为祖国未来的富强而奋发!从此,这句话便成了我桌角上的座右铭。

  学习了中国近代史,观看过历史影片,那残暴的一幕幕,那被欺凌的耻辱,那血的教训……真叫人又气又恨。我捏紧拳头,恨的咬牙切齿,直想此仇不报非君子!忽然又像泄了气的气球一样耷拉着脑袋——确实非常愤怒,可我又能做些什么呢?某句话在脑海中一闪而过——“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哦,对!我要奋发图强,努力学习,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于是猛的挺直腰,全情投入到学习中去。

  初三毕业班,学业真的很繁重,不苦不累是不可能的。时间紧迫,大事小事一大堆。又考砸了;怎么学得这么糊涂;为什么又是失败……我心情烦躁,只觉得好累,好想瘫软下去。然而头一低下来,便瞥见那句——“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怔住,像忆起什么似的。对!中华需要为国效力者。我爱我的祖国,我要报效祖国,把自己奉献给祖国!而现在如此病蔫蔫的,又怎能成大器呢?所以我要积极,继续努力奋斗!这样想着的时候,斗志猛然。

  一张张写着“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的随意贴被我粘遍满屋。时时刻刻的见面,让我开始疯狂地实践着,让我争分夺秒地拼搏着。我知道,我的努力将不会白费,我的勤奋将会带我走上成功的捷径。风一吹来,随意贴便哗啦啦地歌舞着,它是在为我打气呢。

  一天,老师问我:“你,为什么而读书啊?”看着她,我粲然一笑:“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

荆轲刺秦王阅读感想 篇21

  我还是非常推荐这本书的。

  开始,它看上去非常枯燥,有点像论文,而不是小说。不过看完一半以后,故事情节就陆续出来了,开始显得有些趣味了。所以,如果你还没有看完一半的话,不要因为枯燥,而把它停下。因为精彩的在后面。

  故事大致是这样的。一个叫拉斯科利尼可夫的青年杀了一个放高利贷的老太婆,行凶以后,被她的妹妹发现了,所以他连着她妹妹也杀了。之后,凶手陷于痛苦之中。但是他不断地为自己辩护,认为他杀了那个老太婆是为了行侠仗义,是合理的,也是公义的。

  他想办法逃脱警方的追捕,但是心理却无法得到平安。他写了论文说明他是属于那类改变世界的,不服从律法的人。但是,他仍然十分痛苦。他只有向一个身世可怜的女子索尼雅忏悔过。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告诉了她一切。

  随着案情的发展,他逐渐逃离了警方的调查。证据都显得对他的逃脱有利。但是,他最后决定自首,去服苦役。因为他坦白承认,又因为他犯罪以前表现良好,才被判了7年。

  不过即使在服苦役的期间,他开始并没有悔改,还是认为自己是正确的。他所犯的一个错误就是他不应该自首。索尼雅在这段时间里面,常常去探望他。最后,他发现他爱上索尼雅了。从此以后,他开始了正确的反思,比起之后永远幸福地跟索尼雅生活在一起,7年的苦役就没什么了。在监狱里,他开始阅读索尼雅给他的那本福音书。

  整本小说里面还卷入了很多人和事。有爱他的母亲和纯洁善良的妹妹,也有阴险的彼得比特罗维奇,也有他的好朋友……等等等等。

  这本小说给了我一个信息,那就是,当人犯罪以后,不管你怎么为自己辩护,你的良心并不会轻易放过你。所以,与其争辩,不如谦卑下来,决心悔改。当人决志悔改之后,所有的心理负担都会立刻消失。所以,解除痛苦的方法就是认罪。

荆轲刺秦王阅读感想 篇22

  《百年孤独》一书中,奥雷里亚诺第二是个欢快的胖子,他精力旺盛,经营彩票生意,喜欢请很多朋友一起喝酒,一边拉着手风琴,一边马不停蹄地醉。然而,他却依然反复地说着,人生短暂。热闹终归会沉寂,孤独如影相随,每个人都深受折磨,但临床表现却不同。

  奥雷里亚诺上校的晚年,终日把自己关在梅尔基亚德斯的作坊里制作小金鱼,每打造出一尾,便将其投入冶炼的火焰中烧毁,如此反复,在那羞涩而凉薄的时光里等待死亡降临。阿玛兰妲则坐在糖浆般的阳光里,日复一日地编织寿衣,白天织,夜里拆。丽贝卡从童年开始就在兜里装满泥土,偷偷咀嚼,像蚯蚓一样恋着那更接近死亡的芳香,而父母的头骨却总在每个梦魇之中嘎嘎作响。还有思维像滑扣螺丝一般的老布恩迪亚,终日被绑在棕榈树上,风吹雨淋,他瞪大双眼,究竟在想什么?从来没人喜欢去享受孤独,为何我还渴望更多的人来喜欢此书?借用一下摇晃着存在主义旗帜的那些人理论,先将自己逼到绝望的天涯,再回过头来建立希望的天国,唯有这样,才更懂得珍惜生命。我们不需要悲剧,但应该有悲剧精神。即便是浮光掠影活一次,在这斑斓且喧嚣的世间,也该沉下来,挨着土地行走。

  在时光里,所有活着的生命,都在踩着节奏行走,并非只有第五交响曲,才流淌命运的旋律,即便踽踽独行的人,也并非只有一进一出的呼吸与每分钟50-80的心跳。生命尚存,播撒不止,也许,下一秒就会春暖花开。

荆轲刺秦王阅读感想 篇23

  岁月悠悠,古老的中国拥有五千年的历史。在飞逝而过的五千年中,这龙的故土上出现了多少杰出的人物。如酒仙诗人李白;地动仪的发明家张衡;数学家祖冲之;伟大的设计师詹天佑……但是,有一位学术精湛的学者,他的许多有见地的思想,直到今天都令我们无法忘却,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他就是儒家学派代表人物——孔子。他的第子根据他的言行举止写出了响誉世界的《论语》。下面是我读孔子《论语》的一些感想: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孔子认为,没有仁德的人不可能长久地处在贫困或安乐之中,否则,他们就会为非作乱或者骄奢_逸。只有仁者安于仁,智者也会行仁。这种思想是希望人们注意个人的道德操守,在任何环境下都做到矢志不移,保持气节。子曰:“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孔子认为,一个人斤斤计较个人的吃穿等生活琐事,他是不会有远大志向的,因此,根本就不必与这样的人去讨论什么道的问题。孔子这些思想时至今日对我们仍有很大的教育作用,我们生活在一个不愁吃穿的年代,作为学生的我们应该树立远大志向,能享福也要做好吃苦的准备,不要被学习中的困难吓倒,搞好学习,报效祖国。

  孔子一身以仁德为道,一生安贫乐道。而我们现在呢?乱扔垃圾的现象随处可见。让我们来见证一下吧,国庆期间,全国各主要旅游景点游人散去后留下的是可观的垃圾,神圣的天安门广场,留下了九吨垃圾:香口胶,零食袋,纸屑等遍布广场。海南三亚大东海景区三公里海滩遍布五十吨生活垃圾;长沙高速公路上遍地也是垃圾……与之对比鲜明的是像香港这个人口密度很大的全世界有名的旅游城市或像新加坡等国家,人们无论在大街还是小巷都很少找到一片纸屑。作为深受儒家学派思想影响的中国人,我们的传统美德到哪去了呢?

  子曰:“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认为自己不情愿做的事情就不要推给他人去做。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想想别人,学会关心他人,尊重他人,理解他人。小悦悦事件的发生,震撼人心,全国上下议论纷纷。她被车撞倒后,有十八个路人陆续经过,竟然都视而不见。他们本来可以挽救一个活泼可爱的生命,可他们都选择了放弃。然后,小悦悦又被一辆车二次碾压之后,才被在路边捡垃圾的陈阿婆发现,并把她送进医院抢救。几天后,小悦悦离开了这个美丽的世界。夏洛能编织出爱的大网,孔子为了见患了严重感染病的弟子回最后一面,可以不顾自己的安微。这不是我们常说的道德吗?已所不欲,勿施于人,那些怕被人说而不管小悦悦的人,就可以把死亡和痛苦留给小悦悦来承受?孔子教导我们要心善如水,我想请问:对奄奄一息的小悦悦熟视无睹就是善吗?

  孔子的一生安贫乐道,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以诗、礼、乐修身成性。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习德、智、仁、美样样精通的孔子!传承中华民族的美德并让之发扬光大。

荆轲刺秦王阅读感想 篇24

  大约在十多年前罢,绍兴城中曾经盛传过一个名医的故事。他出诊一次是一元四角,急诊十元,深夜加倍,出城又加倍。

  有一次,一家城外的闺女生急病,来请他,因为他其实已经阔的不耐烦,便非一百元不去,他们只好依他,到他家以后,只是草草了事,随便看看,开了药方,就拿着一百元就走。那病家似乎很有钱,第二天又来请他,只见主人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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