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
关于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精选31篇)
关于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 篇1
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检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加强各项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我乡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抓,并对该项工作周密部署。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农村低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五保资金、高龄老人补助资金、临时救济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我乡成立了由分管副乡长罗应华为组长,社会事务办为成员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小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二、资金管理情况
各项资金账目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实行救灾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城乡受助困难对象本人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乡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原则。我乡民政专项资金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直接将资金打入受助户的存折实行社会化发放。
三、资金使用情况
医疗救助资金共发放370000元;
农村低保资金共发放10100476元;
五保资金共发放627719元;
高龄老人补助资金共发放175800元;
临时救济资金共发放48100元;通过自查,我乡的医疗救助资金,低保、五保资金,高龄老人补助资金,临时救济资金在管理使用上严格实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无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资金的'问题。
关于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 篇2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 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 财发[20xx]94 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 20xx 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 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 年至 20xx 年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 20xx 年 1 月 7 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
2、 20xx 年 11 月 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3、 20xx 年 12 月 6 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4、 20xx 年 12 月 18 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5、20xx 年 12 月 23 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资金 万元。
20xx 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
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 万元,其中 万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 万元,土建工程支出 万元。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 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 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 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 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 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 准备不够充分。
(二)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
一是一些经费没有列入项目预算,如设计费、评审经费、项 目可性行研究报告费用、特别是请省内外专家的费用没列入 项目规划经费中,而这些经费又是需要支出的;
(三)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有力。对专项资金的管 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目前没有具体的规定或办法,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 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 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三、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科学合理编制项目,要科学合理选定项目,不断完 善项目论证、评审、报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资 金规模、实施年限、实施目标和效益等) ;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 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单位(公章)二 0 一一年五月八日
关于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 篇3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单位预算和资金管理,贯彻落实xx部和委加强预算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了自纠自查领导小组,由x局长担任组长,对单位x年单位预算执行及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其内容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
2、严格执行水利部、淮委制定的各项财经管理规定、办法。
(二)、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编制按照规定做到了细化,内容真实、完整。
(三)、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收入方面
单位的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所有收入均纳入单位财务帐簿,无私设帐外帐及“小金库”现象。单位各项收入无虚挂往来现象,并做到了及时入帐。
2、预算支出方面
预算支出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不存在虚列支出和预算科目间相互挤占问题,所有财政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审批手续,不存在挤占、挪用、转移财政资金行为。
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单位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均按照国家或地方的规定发放,无滥发奖金、补贴或福利现象,无违规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行为。
项目支出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以及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支出范围现象。无自行调整项目支出预算问题,所有项目支出均合法合规。不存在利用财政或自由资金对外借、贷款或违反规定进行担保问题。
3、会计核算方面
会计帐簿均按规定设置,不存在法律规定应建帐而没有建帐,或虽建帐但长期不记帐、不对帐,张目严重混乱现象。
会计制度运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存在未按规定确认收入、收支不匹配、以收坐支、不规范使用往来科目的问题。各项支出的基础资料、会计原始凭证真实、合法,无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
不存在以各种名义虚构业务成本,虚假发漂、虚列支出;不存在利用单位套取资金,私存私放;无通过篡改会计帐目违规转出资金,私存私放现象税务处理合法合规。
会计决算的编制均按规定编制,无编制、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决算。
(四)、资产管理方面
1、增加的资产及时入帐,不存在将取得的国有资产不登记,擅自占有、使用的问题。
2、资产管理做到了责任落实,核算符合规定,帐实相符。
3、单位资产无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现象。
4、无未经审批擅自处置资产,出现资产流失问题。
5、资产评估符合有关规定,无应评估未评估的事项。
(五)、政府采购方面
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报全面、完整。采购模式规范,采购方式选择合法。不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进行采购。不存在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现象。
(六)、合同管理方面
合同签订的主体均合法、签订程序合规,签订内容与批复的计划和预算相符,合同的执行严格规范。不存在利用合同做违法违规的现象。
(七)、国库支付方面
1、用款计划编报及时完整,无超预算申报用款计划。
2、无大额提现等手段规避国库集中支付。
3、无利用现金发放工资津贴现象。
4、无违规归垫资金现象。
(八)、非税收入及银行帐户管理方面
1、无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无未经批准自定项目或超标准收费现象。
2、银行帐户按规定管理,无违规开立银行帐户现象。
(九)、落实审计决定、审计报告、审计建议及各种专项检查意见情况
1、对历次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落实。
2、对淮委财务检查及专项检查意见及时整改落实。
3、对照其他单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国家审计署公告的问题进行检查,类似问题也做到了整改落实。
总之,此次自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通过自查,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单位财经预算和资金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管理局
x年xx月xx日
关于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 篇4
一、基本情况
(一)参合情况
20xx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0xx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20xx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20xx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二、基金使用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20xx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20xx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三、加强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关于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 篇5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商务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商务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估的通知》(湘商财[20xx]10号)和《郴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以及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自3月25日至4月5日对我县商务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我县20xx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状况和绩效评估工作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到位及拨付状况
1、专项资金到位状况
20xx年度,我县申报专项资金状况:1、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标准厂房建设资金)14。45万元;2、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3、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示范区建设资金)17。5万元;4、20xx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清算资金)30万元;5、20xx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资金25万元;6、20xx年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资金100万元。以上共到位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
2、专项资金拨付状况
20xx年度,我县商务专项资金县财政拨付状况:1、拨xx县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2、拨县商务局(引进制造业大项目资金)10。0万元;3、xx县市场服务中心(湘桂大市场建设资金)30。0万元;4、大塘镇人民政府(大塘农贸市场建设资金)25万元;5、xx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示范区建设资金)100。0万元。以上共拨付商务专项资金171。00万元。
3、专项资金未拨状况
20xx年度省财政厅共计下达我县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以拨付相关企业和单位171。00万元,暂未拨付21。95万元。主要是项目是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暂未到项目单位。
二、审核及拨付的基本程序
专项资金到位后,县商务局、财政局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县财政局企业股办理转账手续,及时足额的将扶持资金拨付项目单位,没有发生截留、挪用、侵占、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绩效评估状况
1、对外贸易工作初见成效。我县现有经营外贸出口的企业有12家。其中化工企业2家,冶炼企业6家,纺织厂1家,服装厂2家,外贸公司1家。透过企业的自身发奋和商务专项资金的支持,激励了企业勇于开拓国际市场的勇气和信心。曹氏服装厂年出口服装系列产品到达400万件套,销售收入达1。5亿元,实现利润1200万元。节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氯酸钾和氯酸钾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等国。提升了我县中小企业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对企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好处。
2、标准化厂房建设稳步推进。以增口创业园和工业园为重点,帮忙园区企业解决标准厂房建设中存在的资金、施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标准厂房建设实行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20xx年建设标准厂房8万平方米,为市下达任务的100%。
3、农贸市场标准建设稳步发展。湘桂大市场提质改造项目的实施,构成了规范有序、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县城区综合市场,为市民创造了一个安全、有序、优美的购物环境。大塘镇农贸市场的整体搬迁项目的实施,市场面积达2700平方米,新增摊位数126个,容纳就业人数380人,年交易额1500万元。同时,彻底改变了该镇以路为市场的现状,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四、自查发现的问题
1、应拨未拨20xx年专项资金21。95万元。自查发现县财政应拨未拨xx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
2、后续管理有待加强。近几年来,我县实施民生工程项目比较多,绝大部分项目效果明显,运转正常,但也发现有个别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后续资金注入,没有人维护,效益不好的状况。
3、由于是“边、老、山”的国家级贫困县,按要求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的配套资金暂时没有落实到位。
五、自查评价
透过对我县曹氏服装有限职责公司、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湘桂大市场、大塘农贸市场等重点企业申请项目申报材料、资金用途状况的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资金到位后,各个项目单位资金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无调整和变更国家和省投资计划,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资料、建设规模的问题;无挤占、挪用、套用专项资金行为。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基本贴合《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的开发、标准市场建设等方面,调动了企业的用心性,推动企业向国际市场开拓的自觉性;抓好了城乡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为营造安全卫生、便捷放心的消费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发挥了用心的作用。
我局在办理商务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坚持原则,严格审核,讲究方法,管理规范,廉洁自律,用心协调县财政局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确保了专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六、自纠状况和推荐
1、认真落实《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向财政部门办理应拨未拨专项资金申报手续。
2、进一步落实“政府引导、上下联动、多方投入”的原则。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要用心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后续管理到位,后续资金到位,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推荐上级部门对国家级贫困县在资金上、政策上予以倾斜,在县级配套资金的比例上予以思考,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关于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 篇6
勐腊县民宗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州民宗局的指导下,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和民委的工作重点,积极做好民族经济工作,真正做到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特殊困难;使有限的民族专项资金发挥了更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根据云财农〔20xx〕147号、云族发〔20xx〕58号文件要求,勐腊县民宗局对20xx民族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梳理,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情况
民族专项资金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是党和政府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关心、支持的具体体现,是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我们在工作中严格执行资金的申报程序:
(一)、做好项目前期考察、评估论证工作。年初,勐腊县民宗局领导及项目管理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项目的前期考察,统筹规划,做到认真预算、严格审查、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论证,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尽可能地搜集完整的资料,建立健全年度项目贮备库。
(二)、确定年度上报项目。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我局对年度申报项目进行了筛选,按照“统筹兼顾、适当集中、突出重点,确保团结”的原则,确定申报项目。20xx年共申报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25项目;总投资357万元,申请国家补助资金320万元。其中: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0万元(西民宗发〔20xx〕25号);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万元(西财农字〔20xx〕278号);“兴边富民工程”专项转移支付整村推进50万元(西民宗联发〔20xx〕01号。
二、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州民宗局、州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xx年度民族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计划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西民宗发〔20xx〕25号、西财农字〔20xx〕208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西财农字〔20xx〕278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度民委系统“兴边富民工程”专项转移支付整村推进计划的通知》(西民宗发〔20xx〕01号)等文件下达了勐腊县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25项,补助资金总额为320万元。
三、项目执行情况
在执行项目时,“做好三个严格”一是严格按所下达的项目进行实施;二是严格保证质量;三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20xx年,勐腊县重点实施了交通、人畜饮水、文化体育、种养业、科技培训等大类25个扶持子项目,项目总投资357万元,其中投入国家补助资金32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抵资37万元)。项目涉及项目涉及10个乡镇11个村委会1142户11483人。
(一)项目成果和效益
一年来,通过项目的实施,极大完成善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边境地少数民族群众群众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改善了群众的观念,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加快了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的脱贫致富的步伐。同时,在边境地区树立了国家大力扶持边境少数民族发展的良好形象,对巩固边防、维护民族团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注入,在解决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基本生活、基本生产的同时,涌现了一批“兴边富民示范村”。如勐捧镇曼诺董自然村;回伞、曼暖远克木人自然村,勐腊镇曼岭自然村等4个示范村,当前,示范村的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生活质量都得到了明显提升。主要表现为:一是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大力兴建村内道路硬化、桥梁、人畜饮水等项目,大大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发展后劲明显增强。通过大力扶持种养业等特色产业发展,生猪养殖212头。培育了一批稳定增收的产业,达到了群众增收,农村增效的目的,有70户群众受益。三是社会事业明显进步。通过国家补助,群众自筹、投工投劳等资金筹措方式,新建了文化室、球场、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明显进步;有“农村致富通”、有线电话、村村通工程、移动电话、数字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并存,覆盖整个项目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5期民族团结教育活动7期6644人。四是群众积极性明显提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真正成了这实施项目的主体,在国家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群众积极投工劳,千方百计跑项目,找资金,到处呈现出你追我赶建设家园的繁忙景象。
四、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上级下达我县民族专项资金320万元,目前完成下达资金320万元,占计划下达资金100%。
(一)制度建设情况。
1.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
2.建立了财政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的监督机制.对少数民族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体、明确。
(二)制度执行情况。
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是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相关类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的各个环节和有关内容合理到位:
1.没有存在虚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
2.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情况。没有用于支付基建工程款;没有用于弥补人员经费或用于其它活动;没有用于对外借款、对外投资;没有擅自调整预算、计提管理费、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或截留财政资金挪作它用等情况;
(四)资金拨付情况。资金能够做到拨付到文件规定的资金使用单位。
1.没有存在转移项目资金的情况;
2.没有存在以拨代支的情况,虚报项目完成额等情况;
(五)资金监管情况。采用资金运行全程监控等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建立了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责任机制。
1.做到项目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2.没有存在虚列支出、重复列支、提前列支的情况;
(六)资金使用效益情况。我局要始终坚持从讲政治的角度,充分认识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使资金的安排使用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
以上是我县20xx年勐腊县民族专项资金到位、下拨、使用及其效益情况。一年来省民委、州民宗局、州财政下达我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共25项,扶持资金共320万元,勐腊县世族专项资金实行县财政报帐制度。勐腊县民宗局对民族专项的使用上都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有关文件,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情况,各项支出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关于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 篇7
县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20xx〕9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合情况
20xx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0xx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20xx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20xx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二、基金使用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20xx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20xx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三、加强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20xx年,国家对农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为35%;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25%。并将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情况看,农民受益与20xx年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稽查与审核科,配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二是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逗硬奖惩,保障基金安全;三是根据广元市医疗服务收费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及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出台《青川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控制指标》、《青川县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次均费用控制指标》等一系列规范行文件,让新农合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多措并举,监管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系统监管与核查两种方式,审核稽查人员可通过系统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也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下乡核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20xx年,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核查共计50余次,核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报销费用2万多元,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3000元;五是民主监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立新农合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新农合费用报销情况,让新农合基金运转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
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
6、结合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进一步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群众受益率。
关于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 篇8
根据上级工会关于对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部署要求,三都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检查账务运行、档案资料、帮扶系统录入情况及电话随机回访等形式开展了自查工作。期间,县帮扶中心的领导就规范建档、软件的录入管理等问题做了专门指导,对县总2月份的检查所提出存在的问题做了认真的整改,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职工服务中心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较为健全;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帮扶救助标准、审核程序发放制度执行较好;在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方面能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实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困难职工档案能按照实际收入实行动态管理,信息真实完整性较好。
二、具体情况
按照三都县总工会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救助标准,我县为1072户困难职工建立了救助档案。20xx年为176名困难职工发放中央财政拨付专项帮扶资金16.22万元。其中:生活救助146人11.17万元;助学救助21人3.15万元;医疗救助9人1.9万元。做到了信息真实、完整、逻辑关系清楚正确。
三都县总上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如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完备现象,我们已按会计制度填制账务凭证,完备了财务手续。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帮扶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符合规定。
三、整改情况
(一)改善了帮扶管理软件系统的录入条件。通过对帮扶中心微机网络的提速升级改造,工作效率及帮扶档案管理水平大为提高。
(二)对所有已录入的1072户困难职工档案全部重新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录入。
(三)对20xx年帮扶救助的176户困难职工逐一进行了电话回访。
(四)加强对帮扶系统中困难职工身份为失(无)业情况进行核实,录入错误的及时做了改正,失(无)业情况属实及时注销其档案,并加大跟踪回访监督力度。
(五)对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或与父母或公婆同住的已婚职工已补办了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职工已脱贫、死亡、工作调动或超过困难职工认定范围准备核实进行删除,对退休职工和职工遗属及时从困难职工档案中注销,使动态管理及时规范。
(七)针对县总检查反馈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逐一进行了整改,纠正。
四、今后努力的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制度,完善困难帮扶的审核公示程序。特别要完善落实好调查摸底和及回访制度,切实做好对困难职工帮扶的动态管理。对归档资料与管理系统要做到:各项制度健全完善,资金账目安全规范,数据真实一致,信息准确完整,变动更新同步,逻辑关系正确,管理科学有序,岗位熟练稳定,考核验收合格,受助职工满意。
(二)努力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在今年的星级达标考核中达到标准要求。
(三)要结合三都县的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县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及爱心卡的管理、使用、发放的制度、做法,使中央专项帮扶的这块资金更好地惠及困难职工。
关于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 篇9
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有通知》文件及州民政局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开展了部门内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冬春生活救助资金情况
1、为切实解决好受灾人员在春荒冬令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及时组织各乡镇进行统计调查,对受灾人员所需物资进行了认真统计,并组织发放。1---6月份我县因泥石流、旱灾、火烧户等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7795人次受灾,倒塌房屋63间,损坏房屋147间;累计农作物受灾面积6920亩,其中4775亩农作物绝收。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78万余元。根据灾情实施紧急转移、临时生活救助。截止目前,发放救灾款67.0141万元,其中发放临时救助3.78万元,建房补贴和其他补贴1.86万元,口粮和春荒救济粮折合资金达61.3741万元;帐篷50顶、棉被680床、衣服518件,现储备有救灾专用帐篷290顶,被子1900床,棉衣棉裤200套,大衣100件,棉垫子100床。同时,通过上级部门采购价值46.85万元的救灾棉被3800床和迷彩防寒服50件,及时充实救灾仓库救灾物资的储备,切实做好备灾工作。
2、对已登记造册的花名册按需进行救助,在救灾资金、物资申请和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资金、物资申请、发放的相关公示意见。
3、春荒冬令资金严格专款专用原则,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资金,没有出现违规使用救助资金的现象。
二、临时生活救助资金情况
对于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需要在过渡期间进行临时生活救助的困难群众,严格按照“临时救助条例”的要求,严格资金专款专用。
三、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对因自然灾害造成居民住房倒损的,我局通过实地查灾核灾统计,经受灾户申请后,对其进行公告、评议,对无异议的提交审核后报我局进行审批。最终对受灾户进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发放,严格资金专款专用。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
通过自查,在资金使用和管理上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程确定救助对象。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对偏远地区的救助资金发放进度缓慢。
关于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 篇10
根据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财政专项资金及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吉监字[20xx]3号)文件精神,我委积极行动,周密部署,按照具体要求开展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学习,成立机构
我委领导对于此次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会后及时向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并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进行了传达学习,委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同时成立了以萧建明主任为组长,叶际祎调研员为副组长,监察室主任龚丽春,办公室主任刘剑平、周金林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小组。要求小组成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开展自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此项工作任务完成好。
二、20xx年以来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
我委的工作经费来源全部由市财政拨款解决,市财政局20xx年—20xx共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60万元,国企改革专项资金13万元,其中20xx 年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15万元;20xx年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15万元,国企改革专项资金3万元;20xx年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15万元,国企改革专项资金5万元;20xx年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15万元,国企改革专项资金5万元。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办公、会议、水电、差旅、交通等工作经费支出。
(二)专项资金的管理情况
1、能按规定用途合理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2、健全了机关财务审核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资金做到日清月结,对资金使用情况都有月报分析,资金使用情况通过了市财政、市审计等有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3、强化了印鉴管理。对资金管理人员做到印鉴、支票、现金分开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了资金乱取乱用行为,严谨规范,确保了资金安全。
4、资金管理都能做到严格审批手续,公开透明,并要求委监察室依法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加强了机关财会人员廉政教育。经常性地观看廉政教育宣传片,有效预防财会人员在资金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
三、关于20xx年以来所有峻工和在建(含全部及部分交付使用但未峻工决算)政府投资项目
经自查,我委无20xx年以来所有竣工和在建政府投资项目。
关于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 篇11
为了切实加强各项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我乡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抓,并对该项工作周密部署。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农村低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五保资金、高龄老人补助资金、临时救济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我乡成立了由分管副乡长罗应华为组长,社会事务办为成员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小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二、资金管理情况
各项资金账目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实行救灾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城乡受助困难对象本人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乡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原则。我乡民政专项资金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直接将资金打入受助户的存折实行社会化发放。
三、资金使用情况
医疗救助资金共发放370000元;
农村低保资金共发放10100476元;
五保资金共发放627719元;
高龄老人补助资金共发放175800元;
临时救济资金共发放48100元;通过自查,我乡的医疗救助资金,低保、五保资金,高龄老人补助资金,临时救济资金在管理使用上严格实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无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资金的问题。
关于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 篇12
接到局转发的由省政府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了自纠自查领导小组,对单位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其内容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
2、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各项财经管理规定、办法。
(二)、资金管理执行方面、
1、收入方面: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
单位的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所有收入均纳入单位财务帐簿,无私设帐外帐及“小金库”现象。
2、支出方面
所有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审批手续,所有支出都填写费用报销单,有相关的经办员签字,并经财务科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不存在挤占、挪用、行为。
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单位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均按照国家或地方的规定发放,无滥发奖金、补贴或福利现象。
项目支出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以及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支出范围现象。所有项目支出均合法合规。
(三)、资金安全管理方面
1、现金的管理:现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职工工资、奖金的发放采取银行代发。月末出纳的银行日记账与会计的账务相核对,会计的账务必须与银行和财政的相核对,确认无误后结账。
考虑到房管员收房租都是采取上门收取现金的形式,为了防范资金安全风险,财务科和银行、财政协调后,住户在银行办理租金代扣存折。每月房租由银行实行批扣。
2、财务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明确了出纳,作帐会计、审核会计、收费岗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3、银行帐户管理方面:现有账户按照要求管理使用,对账制度每月末认真落实。
4、票据有专人管理,负责票据的收、发台帐登记工作。
5、财务印章管理: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印章由科长负责保管,财务印章保存在安全地方,并且经常检查,非保管人员不得使用,非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携章外出。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财务印章外借。
6、行印鉴和空白凭证的管理:银行印鉴和空白凭证没有同一人保管。
7、严格实行了责任追究:财务人员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严守职业道德。因粗心、过失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追回并承担相应费用,无法追回造成的全部资金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会计核算方面
会计帐簿均按规定设置,不存在法律规定应建帐而没有建帐,不对帐,帐目严重混乱现象。
总之,此次自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资金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关于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 篇13
会议时,已较为充分认识到现金管理的重要性,及时传达了市联社的文件精神,多次组织职工深入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努力增强职工对加强现金管理特别是加强大额现金管理的工作意识,自觉遵守相关内控制度,履行现金管理职责,在现金管理方面严格把关;召开社务会学习《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账户现金支付做了规范,现金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及时传达市联社关于加强现金管理工作的会议精神,对现金管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逐步将现金管理引向深化。
一、落实相关制度,加强现金管理工作。
(一)各项内控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根据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社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现金管理内控制度,现已下发的相关文件有:《关于落实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的几点要求〉的通知》,我社组织开展的财务、信贷、安全保卫及文明优质服务四项检查刚刚结束,已就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了一次较为全面的自查,各网点职工现金管理工作意识有了较大提高,基本上能按现金管理条例贯彻执行。
(二)大额现金支取登记备案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1、落实储蓄实名制度,严格客户信息登记制度,对在储蓄业务发生大额现金支付的储户提供的有效证件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确定储户身份,相关的个人数据信息档案较为健全。
2、台帐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由现金管理人员负责汇总并填制《开户单位大额现金支付统计表》,对大额现金支付建立台帐,逐笔登记备查。今年1至8月份,我社发生的对公大额现金支出1123笔,金额25818万元,其中20万元以上的大额现金支出497笔,金额20147万元,支现用途以建材企业业务往来为主,占现金支付总量的45%左右,符合当地的产业格局。截止目前,暂未发现存在提取现金明显超过企业应用额度或超过现金使用范围等可疑现象。
(三)大额现金支付分级审批授权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1、基本存款帐户开户单位的现金支付,单笔或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不足3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主任或主任授权的分管副主任、主办会计审批;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但不足5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上报联社业务科审批;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但不足10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上报联社分管主任审批;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能上报xx市信合办审批。
2、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开户单位的现金支付,单笔或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不足1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主任或主任授权的分管副主任、主办会计审批;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不足5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联社分管主任审批;50万元以上的现金支取,均能按规定上报审批。
3、个人银行存款帐户的现金管理均能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进行管理,暂未发现超现金使用范围支付现金等违规现象。
二、加强帐户管理。
1、严格落实《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确保帐户开立的合规性,严禁帐户化整为零提取大额现金。今年我社新开立对公账户:户,日常现金收付交易正常,暂未发现有明显可疑的提现活动;
2、鼓励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帐户,9月26日,我社已就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帐户进行了布置,凡在我社办理10万元以上个体贷款的一律开立个人银行结算帐户后转存支付,现已组织信贷人员下乡,做好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3、做好注资、验资帐户的管理工作,对前来办理注资、验资的客户,验资成功后一律在人行开立基本帐户方给予办理支现业务,现金支付有按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做好现金管理的宣传、解释工作。
1、组织信贷员到各企事业单位中去,解释上级行社关于现金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争取企业的谅解和支持,积极配合我社的现金管理工作;
2、开展信贷员下乡活动,动员个体工商户自觉开立个人银行,鼓励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资金通过转帐结算,避免大额现金支付;
3、充分利用转帐、大同城、汇兑等结算工具,积极动员企业将大额资金通过转、汇结算,便于开展大额现金交易监控,保证现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对现金支付用途的审查管理工作。
重点检查各网点大额现金支付情况,对支付用途、提取金额、交易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审查、分析。今年1至8月份,我社5万元以上的对公大额现金支付主要集中在建材、陶瓷、粮食加工、石油化工等支柱产业,提现用途主要用于购置荒料、原油、粮食或其它正常经营往来,提取现金的用途、额度、频率与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基本相符。通过此次自查,我社的现金管理工作得到了较大程度的加强,管理工作进展顺利,但还是存在某些方面不足
关于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 篇14
接到总部转发的xx集团《关于加强资金管控确保资金安全的通知》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了自纠自查领导小组,对单位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其内容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
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财经管理规定、办法。
二、资金管理执行方面
1、收入方面:收入方面全部缴入结算资金账户单位的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所有收入均纳入财务账簿,无私设帐外及“小金库”现象。
2、所有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的审批手续,所有支出都填写费用报销单,有相关的经办人员签字,并经财务部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付款,不存在挤占、挪用行为。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单位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均按照国家或地方及集团公司公司规定发放,无滥发奖、补贴或福利现象。
项目支出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及用途以及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支出范围现象,所有项目支出均合法合规。
三、资金安全管理方面:
1、现金的管理:现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职工工资、奖金的发放采取银行代替发放,月末出纳的`银行日记账与会计的账务相核对,确认无误后结账。
2、财务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明确了出纳、记账、审核等会计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3、银行账户管理方面:现有账户按照要求管理使用,对账制度每月末认真落实。
4、票据有专人管理,负责票据的收、发台账登记工作。
5、财务印章管理: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分别由二位副经理负责保管,非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携章外出,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财务章外借。
6、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的管理: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没有同一人保管。
7、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财务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严守职业道德。因粗心、过失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无法追回造成的全部资金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总之此次自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自查,自纠,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资金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关于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 篇15
根据根据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月活动布臵会》精神,为加强水利普查经费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县在开展20xx年度水利普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自查自检中,以县人民政府牵头、由县水普办、水利局纪检组、县财政局农业股、水利局财务室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水利普查专项经费检查工作组,对本县20xx年度水利普查经费开展检查。
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普经费的预算情况
为加强我县水利普查工作的实施,确保水利普查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我县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讨论研究全县水利普查经费的预算和编制。在落实预算方案和编制资金计划中,认真遵循合理开支、厉行节约的方针。从实际出发,制定了我县20xx年长和20xx年度水利普查经费预算方案,并编制了管理、使用、监督、审批等资金管理措施。在资金
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资金使用和管理存在漏洞。(20xx年至20xx年水利普查经费预算书见附件)。
二、水普经费的落实情况
自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开展第上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决定后,我县认真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组织落实开展水利普查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在经费上做到及时划拨,落实到位。20xx年度我县水利普查专项经费预算共计127.5万元。实际到位情况为80万元。其中:县本级财政拨付50万元,区级资金30万元。中央原计划下拨的90万元(分两年拨付)至11月15日止,尚未到位。
三、水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一)检查水普经费是否专款专用,其主要是以下这些项目的使用情况:我县水利普查专项经费在使用和管理上,明确规定专款专用,实行分级管理,一支笔审批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多人批准,多头开支的乱象发生。对重大开支,由水普办作出资金使用项目报告书,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对重要采购物质计划,由县人民政府采购办根据所需设备和设施计划进行采购。至20xx年11月15日,我县各项水利普查专项经费共计开支61.4505万元。
1、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运行费及办公耗材开支;21252.92元;
2、制作水利普查清查、普查各种表格及复印打印费情况;2.1161万元;
3、各级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培训费用情况;11.30万元;
4、购买设备费用20.433万元;其中办公室电脑、笔记本电脑、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相机、录音笔、移动硬盘、文件柜等及第一批购买gps定位仪、数码相机、u盘等共计7.155万元元,第二批购买设备rtkgbs仪10万元;流速仪1.8万元;佳能7d相机一台1.478万元。
5、乡镇政府和村级普查员补助费用发放7.66万元;其中乡镇政府普查经费2.35万元,村级普查员5.31万元。
6、车辆油费2.7万元;
7、水利普查办公室维修费用情况;0.6805万元;
8、文件保密柜0.17万元。
9、水利普查宣传费用情况(未统计);
10、空间数据采集2万元(未付);
11、水土保持外业采集费用情况。4.56万元;
12、各类差旅费1.7882万元;
13、水普办聘请人员工资1.094万元;
14、招待费0.5808万元;
四、自检自查的工作重点。
我县在这次水利普查专项经费使用管理自检自查活动中,重点对经费使用是否超标准范围,内容任务是否自行调整,有无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截留、滞留资金,有无虚列项目资金支出、白条抵押、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行为,是否严格执行支付进度、合同等,是否采用拨付的形式拨付到乡镇等进行重点排查。 经过认真细致的自查,我县20__年度水利普查经费无违反上级规定的现象。
五、重大项目招投标和采购方面的自检自查。
(一)、在开展水利普查重大项目招投标与非公开招投标的对外委托项目情况检查中,我县在这些方面,一是因技术力量不足和设备不齐备等问题,与有关方面共同签定协议,分别就“水土保持野外调查”和“空间数据采集”两项科目委托开展普查。这次非公开招投标协作由县人民政府批准,经公开协议落实。共投入资金6.56万元,其中水土保持4.56万元,空间数据采集2.00万元。目前水土保持野外水蚀调查已完成,并通过区级验收。空间数据采集正在扫尾阶段中。
(二)、对重大设施设备的采购,我县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或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按批准的方式执行,以保证采购行为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于非公开招投标的对外委托项目,经过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合同审查管理,无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现象的行为。在具体实践工作中,我
县的水利普查重大设备设施均由县人民政府掌控,并由县人民政府采购办按计划和要求给予采购。
六、存在问题:
我县在组织开展水利普查经费专项资金的活动中,发现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中央下拨资金迟迟不到位,影响到我县水普工作资金使用和管理上的计划落实;二是资金的分类上有科目掺和的现象,主要原因是有的差旅费与培训费混合,有的办公费与耗材归类难以细分;三是“两员”补助因无上级明文规定,在执行上存在一定难度;加上资金不到位,下一步“两员”的补助计划难以落实。
七、下步工作打算
结合这次水利普查专项资金大检查,我县在今后的资金使用和管理上,要继续加强财经纪,严把资金申请使用、审核、审批、督察和财务的科学管理,使水普工作得到良好的正常的开展,为民生水利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关于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 篇16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皖人社秘[20]6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防范资金运行风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我局认真组织对20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当年就业资金筹集总额:2296.9万元,其中:
1、中央和省财政安排:2202.5万元;
2、县级财政安排:93.6万元;
3、利息收入:0.9万元。
(二)就业资金使用情况。
当年就业资金支出总额:1812.9万元,较上年20__.5万元减少216.6万元,减幅为10.6%。当年享受就业补贴人数3人。
1、职业介绍补贴支出:21万元,较上年62万元减少41万元,享受职业介绍补贴人数:1241人;就业人数:1192人。
2、职业培训补贴支出:597.65万元,较上年721.3万元,减少123.6万元。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数:6461人(含中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培养支出24.6万元,培养高技能人才312人),技能培训后就业人数6039人,就业率达95%。
3、技能鉴定补贴支出:55.5万元,较上年81.3万元减少25.8万元,享受技能鉴定补贴人数:3701人,较上年5417人,减少1716人。
4、社会保险补贴支出:219.7万元,较上年372.7万元减少3万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数:903人,较上年1734人减少821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支出193.1万元,较上年332.6万元,减少9.5万元。
5、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73.28万元,较上年523.6万元,减少450.3万元。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179人。
7、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200万元,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人数445人;补充小额贷款担保金支出300万元,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人数257人。
8、公共就业服务支出:276.3万元,(含基层特定岗位人员20年上半年预拨工资待遇129万元、劳动力资源调查支出0万元、其它支出7.3万元。)
9、就业见习补贴支出:68.58万元,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数127人。
(三)年末就业资金累计结余:499.8万元。
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社会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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