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十篇
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6、对现有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现报警失灵应及时报修。
7、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篇2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紧要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订立如下制度:
一、师生借阅图书资料,务必办理借阅手续,借、还均须签名,并注明日期。老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同学每班可群众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因故不能定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资料查找在图书室完成,资料书籍、杂志一律不外借。
二、同学阅读课借阅图书,由引导老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老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室统一管理,各老师阅读后送交图书室作资料保管,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珍惜,全校师生都要珍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予以批判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宝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细小损坏者要给以批判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宝贵文献、资料要妥当保管,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适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假如发觉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判。
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学生一律凭借书证前往图书馆借书,无证者不得入内。
2、不得转借、冒用他人借书证借书。违者一经发现,收回借书证。借书证遗失,如无特殊理由一般不予补发,平时应妥善保管。
3、进入图书馆要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禁止携带食物、饮料入内。
4、借阅的图书须加爱护,如有损坏或遗失图书的情况则应自行购买同册新书赔偿图书馆,若买不到相同图书,则按照遗失图书价格赔偿同等价格的书籍一本。
5、学生借书采用全开架借阅,书架上的书籍是按照《中图法》分类排架,请注意书号顺序,切勿乱插乱放。
6、学生凭本人借书证最多可借书籍2本,图书管理员最多可借4本。书籍借阅期限为30天,每人可续借1次。续借图书须携带借书证和需续借的图书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
7、学生找到所需借阅书籍后自行到工作台自助借阅机或找图书馆老师办理借书手续。
8、学生中途转学或毕业,则应还清图书,办理好手续方可离校。
9、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1:30—16:30
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市图书馆的履职行为,确保社会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xx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意见》(安办发[]33号)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xx市图书馆。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xx区兴安西路103号。
第四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全额拨款。
第五条 本单位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用于承担民事责任的开办资金为人民币536万元。
第六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xx市文化文物广电局。
第七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 xx市图书馆的宗旨是系统收集、保存、组织和利用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传承文明、传播先进文化、促进社会教育,保障公民基本阅读权利,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第九条 xx市图书馆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各类载体文献的采编与储藏管理;
(二)文献资料借阅;
(三)信息参考服务;
(四)举办各类读者文化活动;
(五)本地区图书馆服务网络建设;
(六)开发和传承地方文化;
(七)推广阅读,促进文明;
(八)知识培训与社会教育。
第三章 举办单位的权利
第十条 举办单位的权利:
(一)提出xx市图书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组建xx市图书馆第一届理事会;
(三)向xx市图书馆理事会委派相关理事;
(四)审议馆长人选,聘任副馆长人选;
(五)批准理事会工作报告;
(六)监督xx市图书馆运行;
(七)审核xx市图书馆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八)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理事会及理事
第十一条 xx市图书馆设立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向举办单位负责并报告工作。理事会每届任期为3年。
第十二条 理事会由9名理事组成,其来源与名额、产生方式为:
(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文物广电局分别作为归口管理部门和举办单位,各委派理事1名;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作为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牵头指导单位,委派理事1名;
(二)xx市图书馆2名:确定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当然理事,从职工代表中推选1名理事;
(三)向社会公开招募理事4名,其中:1名为人大代表、1名为政协委员,1名为文化界代表(含公共文化服务对象)、1名为工商企业界代表。
第十三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修改xx市图书馆章程;
(二)审议xx市图书馆业务发展规划;
(三)审议xx市图书馆文献采购规划;
(四)审议大宗项目采购和工程招标事项;
(五)审议xx市图书馆内部管理制度;
(六)审议xx市图书馆财务预决算;
(七)决定xx市图书馆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八)推荐提名xx市图书馆行政负责人,聘任一般管理人员;
(九)听取和审议管理层的工作报告;
(十)监督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议,对管理层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提出考评意见;
(十一)负责组建下届理事会。
第十四条 理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理事会议发言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理事会议及其他活动的建议权;
(三)对xx市图书馆事务的知情权与建议权;
(四)理事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 理事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要求参加理事会议及相关活动;
(二)熟悉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xx市图书馆章程;
(三)遵守理事会决议,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决策;
(四)征询民意,广泛采纳各方意见;
(五)理事会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
第十六条 理事每届任期与理事会每届任期相同。理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理事每届应保持20%以上更新率。理事空缺时,应及时按原产生方式及程序填补空缺;理事推选方或委派方提出更换理事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按理事原产生方式及程序予以更换。理事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职,辞职应向理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理事资格方可终止。
理事不得因理事资格另外领取薪酬。理事因履行理事职责产生的交通、通讯等费用,可按有关规定列支。
第十七条 理事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以上不参加理事会议的,理事会有权取消其理事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理事资格:
(一)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本人身体健康和工作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理事职责的;
(三)以本理事会理事身份从事与图书馆建设无关的活动的;
(四)法律法规和xx市图书馆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第十八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各一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九条 理事长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督促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各理事履职行为;
(四)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 副理事长职权:
(一)协助理事长办理日常工作;
(二)受理事长委托主持相关会议;
(三)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 秘书长职权:
(一)负责秘书处日常工作;
(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 届期内理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行使职权时,可委托副理事长行使职权。
第三节理事会会议议事规则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是理事会运作的主要方式,理事会每年召开3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也可由1/3以上的理事提议召开。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会议议题;
(二)提前五个工作日,将会议议题及相关材料提供给应到会理事;
(三)召开理事会会议并就有关议题进行讨论;
(四)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根据会议有关情况,形成真实、完整的理事会会议记录,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方面传达、报告或者披露。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第二十六条 会议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位理事享有一票表决权。一般事项须经全部理事的半数以上通过,审议本单位的章程、业务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以及提名或聘任本单位管理层人员等重大事项须经全部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在表决中投赞成票的理事承担相应责任,不赞成的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形成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场形成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会议记录应当作为重要档案妥善保存,以作为日后明确理事责任的重要依据。
理事会会议记录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的理事人数、列席人数;
(二)召开会议的日期、地点;
(三)会议主要议题及议程;
(四)各位理事的发言要点;
(五)提交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六)理事会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下设办公室,设在xx市图书馆内,由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办公。
第四节理事会制度
第二十九条 理事会执行工作报告制度。理事会负责向市文化文物广电局报告工作,一般以书面形式报告。图书馆提交理事会审议后的年度工作报告及理事会对图书馆绩效考评情况与结果,原则上每年12月中下旬或次年1月上旬报告一次;若牵涉图书馆建设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突出问题等应及时报告。
第三十条 理事会执行信息公开制度。xx市图书馆在理事会领导下组织实施xx市图书馆的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xx市图书馆网站(网址:)、信息栏、图书馆LED显示器、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向社会公开xx市图书馆名称、性质、职能、宗旨与服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便民服务及投诉举报电话、讲座展览活动预告等信息。
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执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理事会进行决策时,应遵守《章程》规定的程序。理事如果出现未履行保密义务泄露需保密信息的、掌握重要情况但故意隐瞒等情况的,通过理事会批评、单位通报等方式予以追究责任。
第三十二条 理事会执行绩效评价制度。理事会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公开性、真实性原则,于每年十二月底或次年一月初,通过实地检查、查看台账、听取汇报等方式对xx市图书馆管理层工作进行绩效评价。
第五节管理结构
第三十三条 xx市图书馆管理层由行政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组成,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管理层实行馆长负责制,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理事会决议;
(二)负责xx市图书馆日常运行管理;
(三)负责财务与资产管理;
(四)负责xx市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与管理;
(五)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六)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四条 xx市图书馆行政负责人为馆长、副馆长。产生方式为:馆长由理事会推选提名,报市文广局同意后按程序提请市委宣传部任命;副馆长由理事会推选,报市文广局聘任。其他管理人员由馆长提名,由理事会通过后聘任。
第三十五条 馆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xx市图书馆业务工作;
(二)管理xx市图书馆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xx市图书馆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按照理事会决议主持开展工作;
(五)提名xx市图书馆行政负责人之外的其他管理人员;
(六)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副馆长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协助配合馆长管理各项工作。
第三十六条 xx市图书馆的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xx市图书馆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四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七条 xx市图书馆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八条 xx市图书馆的经费使用应符合xx市图书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三十九条 xx市图书馆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条 xx市图书馆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一条 xx市图书馆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二条 xx市图书馆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四十三条 xx市图书馆的人事、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理事会换届和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四十五条 xx市图书馆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第四十六条 xx市图书馆终止,应由全体理事一致通过,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理事除外。理事会的终止决议应报行政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七条 行政主管单位同意xx市图书馆终止后,理事会在行政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八条 清算工作结束,应形成清算报告,经理事会通过后,报行政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行政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九条 xx市图书馆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行政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主要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理事会决定修改章程的。
第五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通过,经行政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xx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变更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信息披露
第五十二条 xx市图书馆在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经行政主管单位同意,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单位理事、职工及社会公开以下信息:
(一)xx市图书馆机构设置、工作职能、服务范围、工作动态等基本情况及政务信息;
(二)xx市图书馆系列民主决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为民服务等党务信息;
(三)重大项目的招投标、重要设施设备的采购情况;
(四)xx市图书馆人事任免情况以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经一届一次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事项为准。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xx市图书馆理事会。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自xx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为使同学们有良好的阅读氛围,充分发挥图书角的作用,特订立以下规定:
1、本班图书只限于本班同学借阅,不可代外班的同学借阅。
2、每位同学每次只允许借书一本,管理员做好有关登记。
3、借阅图书时,听从图书管理员的布置。
4、每次借书必需经班级图书管理员允许,并确认登记后方可将书拿走,归还时也必需有图书管理员的登记并注明归还时间。
5、所借图书一般一周归还一次,最长不可超过两周归还,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最短也不可在一周内归还,以保证认真读书,并减轻管理员的工作负担。
6、设班级图书管理员4名(男女各两名),实在负责图书的管理、借阅等工作。
7、借阅者应珍惜图书,严禁图画,撕割,如有污损,撕割,涂写或丢失的现象,要赔偿相同版本的图书或按原价1—3倍赔。(图书丢失有记录的借去者赔偿,无记录的.管理员赔偿)
8、有偷窃图书的行为,一经发觉按情节轻重按原价的2—5倍进行赔偿。
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
二、馆长负责全馆的安全工作,各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每个工作人员都是本馆的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负责所承担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检查职责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迅速整改,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破坏等安全保卫工作。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
三、配合全校安全检查安排,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防盗系统,以保证正常运转和应急所需;认真履行日常及节假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校教务处,及时处理,以免发生重大损失。
四、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馆,馆内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拉电线、网络线,严禁使用电炉等负荷较大的电器,不准在馆内存放易燃及其他可燃物品。
五、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协调维修。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的距离。
六、馆内的空调设备必须按规定安装,经常检查其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应停止使用,不准带病运行。下班或长时间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七、每天闭馆前,工作人员必须对全馆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和水龙头,防止造成灾害事故。
八、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指定专人保管。全馆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九、图书馆的门锁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不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外借给非本馆工作人员使用。
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本校图书、期刊只供本校老师及职工借阅,借阅完后,必需定时归还。
二、借阅书刊要办理借阅手续。文艺类书籍一次限借2本,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教学用书一次限借10本。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一般情况下可办理续借。
三、图书室实行开架借阅方法,借阅者不得把书包、提袋及其它东西带入图书室。
四、从书架上取下图书不拟借阅时,应放回原处,不要乱插乱放。
五、工具书一律不准借出室外(指辞源、辞海、辞典、年鉴、百科全书、线装本等)。当年的期刊杂志未装订成册(半年)时。一律不外借。
六、所借书刊,须倍加珍惜,不得撕毁、遗失或涂记画号,否则按本制度第9条处理。
七、借阅者退休或者调出本校时,必需归还所借的全部书刊,方能办理离开手续。
八、同学阅览后,组织者要填写阅览登记,督促同学将书放回原处,并搭配管理员认真进行清点,发觉遗失或损坏,适时查明情况,找出责任人予以赔偿。
九、赔偿方法:损失一般书刊,借书人按书价赔偿。损坏和遗失成套书刊的其中一册,原则上应赔偿整套。损坏遗失宝贵书刊,按原价的`2~5倍赔偿。
十、保持图书、阅览室内安静,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吐痰、乱扔纸屑。
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育同学的阅读喜好和本领,适时为老师供应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订立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绝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适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适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老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同学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同学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宝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细小损坏者予以批判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常常保持室内乾净,积极实行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和同学休学、转学、毕业要自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通则
1、目的:为公司经营业务研究提供资料和提升公司学习气氛,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长知识。
2、范围:本公司图书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管理业务均按本制度处理。
3、制定与修改本制度,由行政综合部提议,再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二章收集与购买
1、收集与购买:综合部按照第1条规定,负责收集各部门需要的图书。购买图书由综合部根据“购买图书计划”以及各部门的申请要求进行。并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与检查。
2、购买计划:综合部每半年做出《图书需求表》,依照此表制定图书购买计划。图书采购人员按照计划实施采购任务。
3、购书:如果购进图书,结清图书数款,并注意控制预算,不得超支,开具发票。
4、赠书:对员工或外部机构捐赠图书应表示致谢,感谢信的格式可由公司统一规定,并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第三章图书的整理与登记
1、按图书的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凡新购进的图书应贴上标签,进行编号,
2、图书保管员:设图书保管员,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与借阅登记及图书室的.管理工作。
3、图书登记册:所有新进图书,都必须在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写明新进图书日期、著作名称、作者、出版社等重要项目。
4、加盖印章:所有图书都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公司图书室管理印章。
5、丢失:如果图书丢失,或者需要捐赠与处理,必须填写报废损单,向综合做出报告,讨论是否需要重新购买。
7、图书总目录:图书保管员每季度整理出一份图书总目录,提供给各部门主管,并且按月把新进图书情况同志各部门。
第四章图书借还管理
1、借阅工作:图书室管理工作由综合部主管指定人负责。
2、借书范围:图书原则上只借给本公司员工,(客户或其他公司有来往贵宾,经部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阅。)借出图书不得转借其他人。
3、外借册数:每人每次限借3册(整套书超过3本者,也不得超过3本借书数量)
4、外借时间限制:外借期限为3个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带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以续借三次为限,其中小说不能续借;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
5、借阅人应在规定还书日或之前归还所借书籍,如有特色情况不能及时归还书籍,应在规定还书日内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续借手续。
6、图谱及期刊按规定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7、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保证归还的图书完好无损。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4、书籍的保护
(1)图书和报刊资料属公司财产,全体职员工都要树立爱护公司财产的好思想,爱图书,保持图书整洁。
(2)不得在所借书籍或报刊资料上勾画、做题、圈点、评论、剪裁、撕页折角和污染浸湿等。
第五章图书借阅时间规定
1、图书馆借书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3:00――14:00,借阅者可以在这段时间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图书馆阅览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19:00――21:00,这段时间不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2、图书馆设有阅读区,员工可在开放时间在室内阅读,如在指定时间不能阅读完的书籍不能带出阅读室,必须在闭馆前办借书手续方可。
3、阅后请自觉将书放回原处,不要私自携带出馆。
4、阅读者必须遵守《图书室管理条例》。
第六章书籍赔偿处理条例
1、书刊赔偿:凡借阅的书刊,如有涂改、损坏,撕页等情况,应赔偿原书。
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图书馆服务对象仅限于本校师生。
(二)为了给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环境,凡到图书室借阅者,严禁吃东西、吐痰、乱扔果皮、吸烟。借阅者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裤头,严禁声喧哗、不得抢占座位等,以免影响他人。
(三)借阅者进入室后,一律到借阅处登记签名,放下借书证,方可进行借阅。
(四)每人每次限取一册图书,如果阅览,将代书板放在图书相应位置上,然后归座阅览;如果借图书,请把图书拿到借阅处登记;不得在图书架前停留太久,以免影响他人取图书。
(五)阅览者在阅览时,应爱护图书,不得折页、勾画、撕毁,违者酌情罚款。
(六)借书者,将图书拿到借阅处后,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图书管理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借书者后,方可离开。
(七)阅览者在阅览时,不得将书携带出室外。若有违章,并停止借阅权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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