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计划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计划十四篇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计划 篇1
一、学术部
1、在学会办公室的积极配合下,成功举办了第二届第三次年会暨“营养、食品安全与健康”研讨会。参会人员136人来自全疆多系统21家单位,会议历时两天。会上,有10位专家围绕大会主题“营养、食品安全与健康”作学术报告,有来自不同系统的10位代表作了交流。会上对将要通过的营养条列作了解读,引起了大家热烈的讨论和对未来工作的信心。
大会征集论文58篇,将所有论文编印了《营养学会第二届第三次年会论文汇编》,并在医科大学的大力帮助下,编印了《医科大学学报增刊》,其中有11篇论文刊登在医科大学学报正刊上。为督促营养、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注意研究,在研究中促进工作,大会评出了营养学会首届“盖瑞杯”优秀论文16篇,一等奖2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8篇,给与了奖励。
大会还对学会xx年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予以了表彰。
在培训部的大力协助下举办了“营养、食品安全与健康”的继续教育学习班,参加学习人员达百人,均通过考核拿到了学分。
2、制订自治区驴乳粉和调味驴乳粉地方标准。
经营养学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学术部与xx自治区乳品质量检测中心、达瓦昆畜牧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协作,制订自治区驴乳粉地方标准。在陆东林副理事长的领导、组织、协调下,通过制订计划、选择指标、指标检测、确定限值、标准草案的制订、标准评审等工作,终于于xx年10月22日,自治区技术监督局批准了《驴乳粉和调味驴乳粉地方标准》。此项标准的制定也填补了国家标准的空白。此项工作共计投入资金1万元。
二、研发部
研发部充分利用学会的专家资源,积极发展外联。根据樵依水厂提出的相关产品推荐申请,于今年8月4日对樵依水厂做了实地考察,并出具了考评报告,同意对樵依水厂的饮用矿化水进行产品推荐,推荐期为3年。
三、培训部
1、培训部初步完成了由中国营养学会的教学和考试大纲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学和考试大纲过度,今年共开办4期公共营养师的培训,培训人员达113人(包括xx年底招收的24人)。有63人参加了中国营养学会的考核,44人通过了考核取得了营养师专业水平证书。7月82人参加了劳动技能鉴定中心的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鉴定,有53人通过了理论考核,32人通过了实践技能的考核,有26人通过了两项考核取得了公共营养师职业等级证书。11月有47人参加了劳动技能鉴定中心的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鉴定,正在等待通过。
2、10月份在克拉玛依市成功的开办一期40人的全日制班。为培训部外地办学开拓了新路,积累了经验。
四、科普部
1、组织和参加科普活动开展科普宣传和营养咨询活动
(1)全国科普日活动。9月15日,选派专家参加在乌市人民广场举办的主题为“节约、环保、安康——和谐你我他”的xx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启动仪式。在此次活动中共散发营养科普宣传资料5种1000余份,宣传横幅2幅,展出营养科普宣传展板12块。参加咨询营养专家5名,咨询人数150人次,此活动受到广大市民的热情欢迎和好评。
(2)公益性科普活动。为充分发挥我会专家营养科普教育、示范的功能,为社会提供公益性科普服务,在11名专家的积极配合下,共收集“营养与慢性病”、“营养健康新观念”等65个公益性科普专场报告内容,已将题目报送自治区科协科普部。其中付德润教授经自治区科协儿少部推荐,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邀请,所做的题为“合理营养,助高中学子一臂之力”的专题报告在一中反响很好,在校园网站专题报道。
2、利用大众媒体等形式开展科普宣传和营养咨询活动
(1)电台:在xx人民广播电台.乌鲁木齐广播电台等电台进行营养科普宣传和咨询活动146次。
(2)电视台:电视台.乌鲁木齐电视台等,有关营养科普宣传的节目38次。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计划 篇2
开学了营养餐工作也来了,本学期学生我县学生营养餐的供餐模式依然是企业供餐,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严把食品的质量关
1、高温天气各学校要保证食品常温保存、常温配送。监督企业食品常温配送(企业会议已开,营养办已做要求)。
2、严把食品接收关。学校接收食品时,一定要对照食品的出库单认真查验食品,食品合格后才准接收,做好接收的相关手续,规范完整的填写接收表。
二、规范食品的物流和配送环节
1、各试点学校要创造条件保证食品安全保存,原则上要求每所学校都要有食品接收室,如个别学校条件确实不具备,最起码要求要有食品专柜。保证食品专人专室(专柜)上锁保存。
2、按照要求当天及时接收食品,要求企业配送食品时要有出库单和食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禁止提前接收食品和晚接收食品现象的发生。若企业不按要求及时配送食品,各学校要在食品接收表上注明接收食品的具体时间(月日几点几分),企业人员签字,学校及时填写企业违约报告单报营养办。
3、食品接收后,各学校要及时填写接收表,报中心学校汇总,汇总表电子的当天及时通过qq群上传营养办,纸质的隔天由企业带到营养办,以利于工商部门核对物流环节。
三、规范做好资金结算的各项工作
1、企业每配送四周食品,中心学校要办理大额支出审批表和学生数字汇总表,交企业带到营养办,核对食品数量。两种表格要求规范完整填写(领导小组人数要有5-7人签字,校长要签署意见和姓名,验章时要逐项把关)。
2、开学后各学校要及时建立新生的实名制信息,其他年级的学生实名制信息系统要每月及时维护更新。实名制数据是供应学生营养餐的唯一依据,按照1-9年级的在校的真实学生建立,不受学籍系统和其他因素的影响。
3、新学期从9月2日开始供餐,考虑到开学初学校教学秩序前两天不太正常,第一次供餐从9月4日开始,9月4日供应3、4日三天的营养餐,从9月5日开始一切正常供应。
4、开心初的学生数字初报工作,于9月2日下班前将学生数字初报表电子和纸质的报营养办肖亚处。
5、各学校需要的表格类资料,由中心学校派人于明天(8月27日)一天到营养办领取,开学前发放到试点学校到班级。这些表格类资料学期结束后要以中心学校为单位收集、整理、核对、保存。
6、上学期原合作企业的陪餐费用,开学后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将企业账目算好,款付清。因为教育局和企业合同约定的经费结算时间期限为2个月,希望各中心学校不要出现因结账不及时而造成的违约现象。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计划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改善我校学生的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意见》和《平坝县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夏云中心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此计划。
二、组织机构
1、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何雄(镇纪委书记)
刘学(夏云小学校长)
副组长:肖登和夏云小学副校长
刘志秀夏云小学副校长
成员:刘德富夏云镇营养餐管理员
杨元华夏云镇小学报账员
刘翔夏云小学报账员
杨井彦夏云小学总务主任
2、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小组:
组长:刘翔杨井彦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三、内容及要求
1、实施时间:从20xx年秋季开始实行。
2、标准及经费来源:按照中央财政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每人每天补助3元(20xx年11月1日起,按每人每天4元,其中:市级补助0.2元,县级补助0.8元。)全年按200天计算。
3、共餐内容:
严格按照卫生、营养、可口的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供餐,为学生提供蛋、奶、火腿肠、米粉和新鲜蔬菜等营养食品,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合理搭配,确保学生的营养得到补充。
4、供餐模式及经费管理
采取食堂供餐模式,我校由于学生多,食堂面积小,就餐时分散轮流,一部分学生吃早餐(粉条),一部分学生吃中餐,另一部分学生吃营养餐(牛奶、蛋糕、火腿肠等)。每学期补助资金,由领导小组监督学校管理和支出并派专人专管,学校定期与营养产品供应商进行实际结算。营养餐专项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在校学生的营养餐食品的购置费用,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四、具体工作
1、学生人数统计
要求每所学校按要求对学生实行实名制管理,每学期在开学初,对新进的学生进行实名制录取,对转出的学生从系统中注明转出的缘由。学生人数一定要和系统中实名制管理录入的学生人数一致。
2、营养改善计划数据上报
每所学校在每月月底必须导出营养改善计划月上报数据,上交到中心小学,由中心小学上报到教育局营养改善管理办公室。
3、营养改善计划报账
每月月底,每校做好学生就餐统计认可清册,并由学生签字摁印,由各校报账员送交教育站报账员处审核再上交到局办公室。
4、食堂管理
学校要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高度重视食堂经营服务工作。学校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指派食堂管理员。由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行使食堂的监督、检查等职能。
5、食品安全
学生要杜绝不做豇豆、野蘑菇、不长芽的马铃薯给学生吃,不做变质的食物给学生吃。不购买“三无”食品给学生吃。并做好食品的留样。
6、经费管理
每月资金拨付以后由事务老师管理,每天采购食物必须有两位及以上教师参加,采购的教师返校后凭单据及相关证明在事务教师处领取现金。每星期向全体师生公布一次账目。
7、从业人员的管理
与工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要求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营养领导小组随时抽查食堂卫生,发现卫生不及格要求立即整改。从业人员不能随意请假,如有特殊事,必须提前两天向学校提出申请方才准假。
学校也不能随便克扣从业人员的工资。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计划 篇4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精神,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组织领导机构
我校成立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曹小燕(校长)
副组长∶刘萍(副校长)
尹明(分管该项工作)
成员∶吕秀蓉 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尹明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吕秀蓉为管理员。
二、供餐方式
根据统一要求,我校实施“鸡蛋、学生奶”模式,在每天上午课间操后,由各班主任统一领取、发放,组织食用。
三、具体实施
1、对蛋奶的包装、生产日期进行查验,在确认无破包、胀包、脏包等问题后,根据各班学生名册分班装箱,并负责发放给班主任;
2、各班主任负责领取、分发本班蛋奶,分发时,再次检查安全指标,督促学生按时食用,同时做好包装盒、蛋壳等杂物的清理工作;
3、班主任负责填写每餐食用登记工作;
4、了解学生食用后情况,发现如有学生身体不适或过敏现象,及时报告学校;
5、按时督促将盛放蛋奶的用具上交,及时清理食用后产生的垃圾。
6、管理员负责与比选企业联系,落实、查看供货商的质检报告并存档;
7、管理员负责做好货物出厂日期、品名、数量等的登记;
8、管理员建好定期的专项台帐及财务管理工作;
9、管理员按时做好蛋奶的食用统计工作,整理好每天每班的食用登记表册,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10、督促检查蛋奶的保管、储存、分发、发放、学生食用等情况,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情况的公示。
11、处置在实施营养计划过程中所遇到的一切问题,包括食品安全、运输、保管、宣传等。
四、工作实施具体步骤
1、加强宣传,及时召开家长会、班会、教师会等,宣传政策,传达文件精神,安排布置我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2、及时公示,将我校营养改善计划的方式、工作小组、实施对象等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若班级学生有转出转入情况,也应及时公示。并在公示栏处设置意见箱,收集学生、家长、社会所提意见。
3、由吕秀蓉负责对企业运送的奶、蛋进行清点、验收,及时放到规定的室内储存,按要求保管,并做好防盗、防潮、防霉变、防鼠害等;
4、发放组在每天第二节课前,将验收合格的蛋、奶按各班人数装箱,课间操时交班主任领取;
5、实行轮流试尝制,由校长和每天行政值日在每天第二节上课时,到专管员处领取一份蛋、奶,提前半小时品尝,并做好试尝登记。
6、班主任领取后,由班主任或跟班教师统一组织,在各班教室分发给学生,指导学生食用。
7、食用后,由班主任将学生签字的登记表统一交发放组,发放组将登记表收齐整理后,装订存档。
五、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营养改善计划”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当发现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再由领导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营养改善计划”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应立即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卫生监督部门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镇卫生院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学生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安抚工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鸡蛋、牛奶、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必要时可向卫生监督部门请求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计划 篇5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是党中央惠民政策的高度体现。根据宿松县教育局教秘[20xx]6号文件精神及20xx年12月22日“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题会议”的精神和要求,我校召开了“全乡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题会议”,结合我乡实际和学生现状,对我乡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期间的具体情况、供餐方式及操作流程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讨论和研究,为使我乡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为民心工程、放心工程和阳光工程,特拟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确保该项计划的顺利实施,特成立“洲头中心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洲头中心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小组”,并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1、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余素龙,全面负责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副组长:宗富洪、蔡贤书、李水罗,领导和督促各片区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方案的实施。
成员:余玉峰、田先明、吴山水、柯勇奇,协助片区开展工作。
张海桃、龚绍明、夏金才、叶靖华、周建春、吴尔央、高宁波、石军民、叶培荣、张松林、孙太阳,具体负责本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和落实《中心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2、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宗富洪,具体负责全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稳步推进和监督管理。
副组长:余玉峰,具体负责全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制度建设、工作流程的管理和督查。
成员:
田先明,具体负责全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档案管理及督查。
吴山水,具体负责全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流程的管理及实施情况的评估。
柯勇奇,具体负责全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管和督查。
二、统一安排,规范操作
我乡11个行政村,共有完小4所,村小7所,教学点1个,现有在校学生共2986名。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行统一管理,规范操作,将在全乡12所学校统一向学生提供“完整午餐”,实行“分校就餐”、“食堂供餐”方式,以保障供餐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
三、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20xx年12月23日至12月30日熟悉政策,加强宣传,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全面动员,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基层调研,完善工作方案。
2月1日至2月10日全面摸底,统计上报,聘用人员,办理证照。
2月11日至2月16日加强宣传力度,组织教师全面家访,建立各类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构,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招标确定食品供应商。
2月17日至2月23日维修改造厨房、食堂及餐厅,添置各类供餐设备。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计划 篇6
为了促进教育工作顺利的开展,学校食堂关系到师生关系的重要工作,为了防止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办好学生和家长放心满意的营养餐,根据昭阳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营养餐工作的精神要求,结合示范小学的实际情况,特拟定本学期营养餐管理工作计划如下:
一、学习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和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科学有效的“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的成长,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成了实施了领导小组,制定了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实施方案,营养餐计划管理发放流程,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定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计划,各项相关责任人管理安全责任书,明确负责人,准时让全校学生吃好每一顿可口的午餐,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决不让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实施计划
1、在校长组织人员的安排下,对食堂卫生、供水、供电、食堂餐厅进行排查,做到全面清理、清洗、消毒,决不让仓库存储过期的食品存在,食品是教学中重中之重的一项工作,让每位学生吃安全放心的菜。
2、对本校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必须获得健康合格证的人员方可上岗,否则不能上岗在校工作。
3、根据文件要求,加强从事人员的管理,学习供餐操作流程方法、食品安全、健康工作的培训。
4、保证食品的新鲜,学校每天按照“当日食品当日食用”,杜绝第二餐食用,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
5、每天认真检查防蝇、防鼠工作,做到室内无鼠无害虫,地面无积水,无赃物等。
6、食堂工作人员每天必须认真清洗蔬菜,做到多次清理多次清洗。
三、健全管理制度
健全制度、落实职责、加强监督学校成立“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建立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专门负责,对食堂进行“营养改善计划工程”专人管理,落实到主要的责任人,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工作。做到操作规范,把关严格,配备专人进行具体工作,对每天供应的食品数量、食品质量、卫生情况等进行严格的把关和监督。
四、建立档案建立档案
学校建立“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档案,对于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改进的方法进行详细的登记,如发生因饮食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立刻停止食用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五、用餐安全,万无一失
1、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健康教育等工作责任用餐期间的顺序,监管用餐的全过程,统一实行集体用餐和监督用餐,防止烫伤及弃餐等行为,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2、学生在食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变质、异味情况时,要求学生立即停止食用,变质食物立即收回,追究有关责任人。若发生腹痛腹泻、呕吐等不良反应,立即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确保学生及时治疗,并及时通知家长,确保学生的安全,然后调查原因。落实责任,及时整改。
六、工作人员严格要求,按章操作
1、工作人员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保持良好的个人习惯。
2、不准在发放食品时吸烟,挖鼻孔,掏耳朵,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不随地吐痰。
3、不准乱丢废弃物等,杜绝出现所有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确保学生吃放心的饭菜。
七、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精神
“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是项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学校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这项惠民工程做实做好、把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孩子的深切关怀,对贫困山区教育事业的重视支持,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保证“营养改善计划工程”营养、安全,以上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的方案和方法,不足之处望有关管理领导指导批评,我校将会诚心接受批评,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案,今后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计划 篇7
一、建立健全食堂检查评估机制和规范运营流程标准随着新建食堂的投入使用
各食堂整体能够上按照区食药监局的要求做到统一规范管理,但据检查情况和食堂负责人反映,相关部门检查时提出的标准不统一,给他们日常管理带来不便,造成检查部门之间的尴尬,既不有利于食堂管理,又为食堂工作人员投机取巧提供了自圆其说的借口,为此,营养计划科将积极与市区食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多方协调,统一尺度,规范标准,形成各部门认可的规范运营“5532”标准和检查评估机制,用制度和标准规范食堂运营,使我区学校食堂走上有章可循的良性发展路程。
二、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师生
家长满意度调查评估自“模式”在我区全面推广以来,加之国家对农村学校食堂项目资金的大幅度投入,xx区目前有142所中小学实施中心食堂辐射周边或食堂供餐,享受学生20xx1名,占营养改善计划学生总数的74%,我们的工作虽得到了市区领导的肯定,但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为深入了解我区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得与失,发现工作中的不足,将工作做得更好,开展一次师生、家长满意度调查显得尤为迫切,我们将涉及调查问卷,采取走访、座谈等方式从不同层面获取社会对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建议,整理汇总之后形成调研报告,为我区营养改善计划的进一步实施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定期开展食堂食品安全检查
为加大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我们将定期邀请市区两级食药监局对我区所有学校食堂(包括教师食堂)进行全面的检查,从学校食堂卫生、餐具清洗、消毒和保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情况、食堂台账、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各环节、校内商店许可证和规范性经营、学校饮用水安全、校园周边食品店、流动小摊点等多方面开展检查和整改,对检查情况建立勾销台账,进行往复式巡查,保证校园食品安全无盲点。
四、组织一次区内交互式检查学习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为使各学区/学校能充分认清自己在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的长处与不足,准确的为自身工作定位。我们计划组织一次区内学区/学校的交互式检查和学习,并召开座谈会,以达到相互借鉴学习,取长补短的目的。
五、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
历年来的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均是在城区学校开展,农村中小学的学生只能靠一纸传单和部分海报了解食品安全知识,20xx年,我们计划邀请区食药监局的同志在部分乡镇开展此项活动,活动将围绕日常所见的食品安全事件举案说法,列举身边的人或事,将麻辣片、麻辣条等“三无”食品和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垃圾食品通过实物展示的方式教育学生,搜集垃圾食品的加工作坊等视频信息,让学生从心理上拒绝垃圾食品,力争在年底能覆盖将此项活动50%的乡镇,涉及不到的学校,我们将要求学校联系所在地食药监所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六、召开食堂从业人员培训会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保证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我们计划在20xx年开展两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培训会分别安排在春季和秋季开学前,会议将从法律和道德层面,通过视频展播的方式进行警示性培训,并对食堂标准化建设和规范性操作进行讲解。同时,将对20xx年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展播,做到有理有据。
七、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常有死灰复燃的迹象,且整治效果保持不佳,为最大程度降低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我们将着手制定校园周边整治方案,让此项常态化,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常规化工作,并纳入各校年终考核。
八、审计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
20xx年,我们计划联合计财科分两次对全区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审计将从进出帐规范管理、转款专用、补助人数核查、营养餐成本核算、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等方面展开,争取全年对学区的审计率达100%,学校的审计率达50%。确保全区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公开透明,廉洁高效运作,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提供参考。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计划 篇8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德政工程,更是一项有利于国家长远发展的民族振兴工程。为了很好的落实此项工程,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温泉中学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本校实际,精心组织,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启动“计划”的实施。
一、基本情况
温泉中学位于县城南7公里处,是一所镇级寄宿制学校。被列为营养监测重点学校。全校有教学班11个,在校学生423名,其中被监测班级分别为七(1)班、八(1)班和九(1)班,共计115人。
二、主要做法
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校在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和规定,强化工作管理,成立了由校长负责的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由总务主任负责的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小组,组建了由家长、学生、教师和社会人士代表共同组成的营养餐改善计划监督小组。制定了《温泉中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小组负责具体落实方案,监督小组监督方案的落实,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㈡建章立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为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在实处,我校结合校情,研究制定了营养餐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及措施。一是以学籍管理为平台的学生营养1
餐供餐实名制制度。二是建立了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三是制定了饮食卫生、仓库保管、烹调、食品卫生检查、从业人员体检及培训,食品进货采购等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了食堂、食品、卫生制度。明确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职责、管理人员职责、加工人员职责、督查人员职责。五是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等。由于建立完善了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保障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㈢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
为规范管理,确保供餐质量,一是学校注重强化过程管理,落实营养食物供应。通过市场调研,确定供货点,由实施小组购物后交由食堂仓库保管小组签名验收,再分发给加工小组按操作程序进行加工,再由监督小组品偿并取样、留样、保存、登记签名。二是实行张榜公示,接受监督。以学籍管理为平台、动态公示当月享受学生营养餐人数;在食堂外公示“今日营养食谱”;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公示资金支付情况及学生消费信息;公示县教育局及镇中心学校监督举报电话。三是学校自检自查,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通过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专业机构监督等对“计划”实施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公示检查结果,确保“计划”实施透明、公开。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建立完善“计划”实施工作通报、目标责任考评、信息公开等机制,对“计划”实施过程中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取得的工作成效
1、自实施学生营养餐以来,我校师生工作和学习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良好的学风、班风、校风正在逐步形成。
2、减轻了家长负担,对控辍保学取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吃得饱,吃得营养,学得乐、学得好。
3、有效调动了学生读书的积极性,教育教学秩序良好,学生成绩呈明显上升趋势。
4、改善了学生的生活质量,优化了营养结构,增强了学生的体质,促进了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5、通过一年对115名学生进行监测超重肥胖的学生14人占12.17﹪,营养不良的有9人占总人数的7.8﹪,体格正常的92人占总数的80﹪,总体情况良好。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供餐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2、受地域、交通等客观条件限制,物价不稳定,供餐营食品有待改进。
五、下步工作打算
1、充实管理力量,强化工作监管,规范供餐工作流程。
2、健全完善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规范管理。
3、加强人员培训,强化管理,更好的落实营养餐改善计划。
3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板报、橱窗、班会、校会等全方位宣传实施“计划”工程,使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深入民心,社会认可,积极参与。
总之,通过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切实保障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拉近了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距离,减轻了家长负担,促进了学生努力学习的氛围,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计划 篇9
本年是我县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第二个年头,也是试点食堂供餐模式的第一个年头。一年来,蛋奶供餐模式继续推进,食堂供餐模式试点也顺利开启,现就片区这一年的主要工作简单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片区实施营养计划的乡镇学校17所,教学点13个,民办学校1所,共计31个单位。20xx年上期实名制学生15931人;20xx年下期实名制学生16596人,其中蛋奶模式16437人,食堂供餐模式159人(东胜乡铁峰村小学)。
二、主要工作
1、严格督查,落实责任。
一年来,分别于3月、5月、10月、12月到每一所学校,对实施过程的程序规范,蛋奶保温加热,目标考核资料准备等进行了精心的督查指导。采取听取汇报、查询资料、访问家长师生、总结分析等方式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督查指导。东胜乡铁峰村小食堂供餐试点工作开始后,每月至少两次到校对操作流程、食品安全等各方面进行了督查。
2、加强培训,精心指导。
每月月报召开营养专管员报表填制培训会,对报表存在的问题、食品安全、资金安全进行了精心培训和指导,此外,本年度还召开了
实名制信息报送、体质健康监测、年终目标考核等专题会议,使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得到逐步提高。特别食堂供餐试点工作,从厨房的建设到设备设施的准备,以及学校实施方案、制度的建设等软硬件各方面进行了精心指导,为食堂供餐模式的顺序实施提供了保障。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校行政领导、营养专管员、班主任工作量巨大,导致部分学校管理人员队伍不稳定,更换频繁,工作效率低。
2、模式单一,学生厌食(蛋奶)情况出现,少部分学校浪费较大。
3、部分学校重视不够,实施方案、管理办法不切合实际,或者流于形势,致使管理不到位,特别是食用过程的监管不到位,出现不按要求统一食用,教师不到位而学生不食用且乱扔乱丢现象。
4、有少数学校管理人员不细心,档案资料特别是涉及资金安全的台账、表册等填制不规范,存在资金安全隐患。
四、来年的工作设想
1、加大督查力度。力争在每两月对每一所蛋奶模式学校进行一次督查、每月两次对食堂供餐模式学校督查的基础上,有选择的对部分工作薄弱的学校增加督查次数,特别是食品安全、资金安全的督查要落实到位,严格要求,并对检查后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作好记录。
2、督促学校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将此项工作常台化、积分量化,并与评先评优、奖励绩效挂勾管理。
3、督促学校稳定管理人员队伍,培养业务素质过硬、工作积极踏实的管理人员。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意义重大,责任也重大,但有上级的正确领导,有全社会的关注关爱,有学校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我们坚信来年会做得更好。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计划 篇10
为了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切实把这项民心工程办好,本学期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健全制度
1、成立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所有副校级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2、成立营养餐管理办公室:校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校长为副主任,班主任和有关人员为成员。
3、制定各项制度。
4、建立应急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管理责任
学生营养餐安全监督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
1、实施学生营养餐的乡镇政府对营养餐食品安全负总责;
2、实施学生营养餐的学校、营养餐配送企业对营养餐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
3、实施学生营养餐的学校校长、营养餐配送企业负责人为营养餐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食餐管理
1、营养餐专管员要求。各校要选调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的同志担任营养餐专管员。专管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必须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必须做好营养餐的接收、分发、保存、管理和各种有关档
案资料的完善、归类、入档工作。
2、严把三道关。专管员在分发时,严把第一道关,按照培训要求,认真检查营养餐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胀包、破袋,受潮霉变等等;到班后,班主任严把第二道关,再详细检查;分到学生后,要求学生进行第三次把关,确保无异样后再食用。
3、学生生病、过敏、不适者不用;空腹慎用,建议“先吃后喝”。
4、食用后的包、袋要收集,不得乱扔、乱抛、乱丢;收集后单独存放或处理,不得再进入储存室。
(四)宣传教育
1、各学校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和载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宣传普及科学营养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共同推进学生营养餐工作实施的良好氛围,使此项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开展营养与健康的宣传教育,将营养知识教育纳入健康教育课中,从正面引导学生食用营养餐,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五)应急处理
学校必须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具体到人员、车辆,并严格执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以便查清原因;立即救治病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六)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规范,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以及造成食物中毒后,隐瞒、谎报、漏报、缓报的学校和责任人,将追究其责任。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学校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食物中毒的,追究学校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本规范,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计划 篇11
青少年营养健康状况关系个人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兴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营养改善计划对于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具有重大意义。自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规范管理,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切实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x政[]18号)的通知精神,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局委领导为成员的“xx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x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教体局先后印发了《关于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工作意见》(潢教体[]44号)和《关于印发xx县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的通知》(潢教体[]61号)。为我县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和工作机制,确保了我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切实保证优秀的学生营养餐企业中标
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学生营养餐工作实施招标。教体局、政府采购办、纪委三家联合选定具有甲级资质、注册资金二千多万的招投标代理机构—中建公司,并对投标企业提出要求。一是必须是国家大型企业,大品牌;二是注册资金必须在2亿元以上且信誉好。通过招标公告有四家投标企业报名参加,然后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由xx县检察院、纪委、教体局、政府采购办等四家对招标程序进行严格监督,中建公司严格按程序进行招投标,最终信阳康乐乳业有限公司脱颖而出,成为xx县学生营养餐中标企业。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从省定四种供餐模式中选定两种:一是课间餐,提供牛奶+x(火腿肠、面包、饼干);二是学校食堂供餐。
三、规范管理,多措并举,切实保障学生营养餐工作的安全实施
(一)硬件建设
中学、中心校必须建立学生营养餐储存室,储存室原则上设在一楼,便于收发。
1、标准:供餐人数在x人以下,为一间面积不少于x平方米;供餐人数在x人以上,为二至三间,面积不少于x平方米。
2、要求:
①要达到“五防”要求:安装防盗门、防盗窗进行防盗;安装纱窗、门帘进行防蚊蝇;房门要安装50厘米高的防鼠板、内设防鼠台(隔墙30-40厘米,高50-60厘米,坡度25-30度)进行防鼠;无防鼠台的,要有离地离墙10厘米以上的平台或货架,要有通风设施进行防潮;要有专人管理,专人开锁房门,防止人为事件地发生。
②要干净、卫生、整洁,仓库内不准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非食品以外的物品,包括分发后产生的废品和垃圾等。
③室外要有“营养餐储存室”室牌;室内要有上墙的各种制度、领导小组、各校(班)营养餐责任人(中心校是每所小学校长和两名教师、中学是每班班主任和两名学生),张贴整齐。
④有条件的单位,可安装空调。
(二)软件建设
1、成立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所有副校级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2、成立营养餐管理办公室:校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校长为副主任,班主任和有关人员为成员。
3、制定各项制度。
4、建立应急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做好运作流程各环节记录。入库由学校和供餐企业配送人员签接收手续;分发由各校或各班三名责任人中任一名签字领取;学生请假、生病、不适宜饮用、“问题食品”退换等特殊情况处理记录。
6、建立学生实名制台帐。各学校实名制建好后,中学按级段、班级汇总连同学生名册一并上报;中心校按学校、年级汇总连同学生名册一并上报(汇总表必须由校长签名、加盖公章),每学年开学初上报,学期中有学生流动,要写出报告及时调整。严禁虚报冒领学生营养餐,违者追究校长的责任。
经过一个多月的实际操作,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村级小学比较分散,不少村级小学人数较少,配送到校十分困难,存在经费问题;二是由于运输保存和3元钱的成本控制等问题存在,配餐方案所实施的空间仍相对有限;三是学生数多的学校,教师又比较紧张,在分发上存在人手不够,加大工作量的困难;尽管问题和困难较多,但我们要正视问题、克服困难,尽最大努力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切实促进学生营养餐工作稳步推进。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计划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xx〕25号),指导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务院自20xx年起实施的旨在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的一项健康计划,由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20xx年起,陕西将“蛋奶工程”与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并轨,在非国家试点县(区)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20xx年底实现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市、县、区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营养改善计划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以县为主、分级负责、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省政府成立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成员单位由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食药监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供销社、团省委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简称省学生营养办),负责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市、县、区政府。市、县、区政府要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二)县级政府是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加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机构的建设、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落实相关配套资金、配足食堂从业人员、保障运行费用、督促部门履职,保证实施质量和安全。
(三)学校负责具体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要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教育部门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建立奖惩制度,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范围。
(二)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资金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县(市、区)财政部门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将食堂设施设备购置和维修费用、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待遇、水电煤气费用等列入预算并足额保障。
(三)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力度建设符合学生就餐标准的食堂和餐厅。
(四)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支持各级政府,加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工作人员,配齐办公设施,保障营养改善计划的长期有效实施。
(五)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鼓励和推动种植业、养殖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学生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
(六)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
(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与学校、配送中心、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八)审计部门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九)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物价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
(十一)粮食部门负责培育“放心粮油”生产企业和供应网点,实施“放心粮油”进学校工程,组织“放心粮油”生产企业和供应网点向学校供应质量安全的粮油产品。
(十二)供销部门负责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在食品供销方面要加强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与学校建立采购关系,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食品供给体系。
(十三)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基层组织和营养健康协会,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积极参与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在宣传教育、社会监督、改善就餐条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章实施对象和范围
第八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也纳入实施范围。其中西安市莲湖、碑林、新城等3个市辖区,以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第九条鼓励各市、县、区政府在确保应享尽享、人财物有长期保障的情况下,结合实际适当扩大实施范围。
第四章供餐内容和模式
第十条各市、县、区政府和学校要按照“安全、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学生供餐内容。
(一)供餐模式。国家试点县在20xx年底全面实施学校食堂供餐,地方试点县(市、区)要加快制定学校食堂供餐或配餐企业送餐方案,到20xx年全面实现学校食堂供餐。
(二)供餐内容。以学校食堂提供完整午餐为主,暂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优化供餐内容,通过配餐中心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学生提供新鲜、保质期较短和价值相当的完整营养早餐或正餐。
(三)供餐食谱。参照有关营养标准和膳食指南,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带量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第十一条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供餐企业和配送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对粮油等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严格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统一结算的办法,从源头和过程上确保实施安全。粮油应优先从“放心粮油”供应网点中采购,县(市、区)政府要协调推动学校与“放心粮油”供应网点建立直接、有序的采购关系。
第五章食堂建设和管理
第十二条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各类项目资金,加大食堂建设力度,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建设全覆盖。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建设要遵循“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建设方案要按照“明厨亮灶”要求和食堂设置标准,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实施,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建设的餐饮安全指导。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倡导政府向专业团餐公司购买服务,引进专业化大型团餐企业委托运营学校食堂,促进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
第十五条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食堂从业人员与就餐学生人数不低于1∶80的比例为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人员待遇,加强专业培训。加强学校食堂设施配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管理主要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食堂管理具体责任人。学校要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十七条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试点县(市、区)要从长远发展考虑,科学定位配送中心的运行机制、配送内容及模式等问题,鼓励县(市、区)政府根据实际采取招商引资等方式建设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
第十八条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评优活动,优先考虑解决营养改善计划专(兼)职管理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分配等问题。各市、县、区在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时,要将农村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纳入政策实施范围。
第六章食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九条各市、县、区政府和学校要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学校食堂、配送中心、供餐企业要依法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配送、清洗、消毒等环节的管理。
(一)食品采购。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供货商评议制度,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二)食品储存。食品储存场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
(三)食品烹饪。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四)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留样食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专柜专锁。
(五)食品配送。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供餐企业必须具备配送条件和资质。配送车辆及用具必须保证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应保持在10℃以下或60℃以上。
(六)清洗消毒。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第二十一条食品安全教育。教育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通过现场指导、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学校、配送中心、供餐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教育部门要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程,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专题讲座、主题班会以及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十二条应急事件处置。各市、县、区和学校要逐级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学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立即采取各项应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2小时之内向当地的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学校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第七章资金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资金安排。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补助标准均为每生每天4元,一学年按200天计算。其中43个国家试点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64个地方试点县所需经费由省与市县共同分担,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地方试点县(市、区),给予奖励性补助。
第二十四条资金拨付。各级财政部门应按规定时间将专项资金进行预算、分解和下达。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封闭运行,依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支付。
第二十五条资金使用。专项资金应当用于为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六条专项资金结余应当继续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结转结余不得超过两年,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七条资金管理。市、县、区财政、教育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级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依托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系统和月报系统,监控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动态情况,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次等信息,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学校负责专项资金日常使用管理。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依法健全学校财务、会计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管理人员的培训。健全食堂原料采购、入库贮存、领用加工等管理制度,加强食堂会计核算。
第二十九条资金监督。各市、县、区应当借鉴“阳光校餐”成熟经验,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次等信息。学校、配餐中心、供餐企业应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实名制受益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同时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八章营养监测和评估
第三十条各市、县、区卫生、教育部门要联合制定学生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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