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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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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自查报告十篇

资金使用自查报告 篇1

  按照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司对20xx年省、市商务部门下拨的财政扶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达到的效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获得专项资金扶持基本情况

  20xx年度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得到由省商务厅扶持,省财政厅下达的专项资金共191.45万元。其中:

  ⑴、出口信保扶持资金43.30万元;

  ⑵、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72万元;

  ⑶、企业研发及技改项目资金10万元;

  ⑷、屠宰升级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

  ⑸、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6.15万元。

  (二)、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出口信保扶持

  20xx年度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317.50万美元,产生出口信用保险费用4.45万美元,根据“湘商财[20xx]100号”文件《湖南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出口信用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我公司可获得所缴保险费25%的资助1.11万美元,另外公司20xx年度贸易融资317.50万美元产生银行借款利息73万元,根据湘商规财【20xx】100号文件规定,上年度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可享受信保项下融资贴息36.52万元,因此,我司20xx年度出口信保扶持资金43.30万元全部用于弥补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保险费和银行借款利息的支出。

  2、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

  20xx年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生猪屠宰过程中处理病害猪885头,处理方式采用深埋、焚烧,由此产生的生猪成本、人工及燃料费用近88.50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xx]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包括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20xx年度我司已享受的72万元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已通过专项应付款冲减了20xx年的损益,弥补了公司生猪屠宰环节的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

  3、企业研发及技改项目资金

  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入资金56万元,通过对自身生产设备技能进行研发和改进,共获得了6项专利技术:

  1、大猪行吊装置,

  2、输送轨道支撑架,

  3、去毛机输送装置,

  4、去毛机挡齿支架,

  5、烫毛池缓冲装置,

  6、输送齿轮盘。这些专利的使用率达到94%,同时根据湘财企指(20xx)85号文件规定,我司获得该项目专项资金10万元,全部用于技改支出,且建立专账进行结转。

  4、屠宰升级改造项目资金

  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屠宰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占地面积10亩,拟投资1.29亿元,建设期20xx年06月—20xx年06月,计划完成加工乳猪胴体80万头,中猪胴体50万头,加工冷鲜制品28350吨,新建烤中猪深加工5000吨,火腿深加工5000吨,新建库容1.50吨的冷藏库,达到物流配送50000吨的规模。该项目符合湖南省定点

  屠宰企业设置规划,能够承担本地区主要肉品供应和安全保障任务,截止20xx年底,已完成投资1930万元,并同时已经享受财政支持专项资金60万元,目前公司对该项目设立了专账,此专项资金已投入并用作项目性支出列支。

  5、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20xx年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自己生产的产品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对自身产品投入55000元进行国际食品质量体系认证,同时花费44950元促使“华乐”商标在新加坡注册,依据湘财外指(20xx)150号文件规定,我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境外商标注册均属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范畴,并得到财政扶持资金61500元。项目资金已经在帐面上已作项目经费列支,弥补了前期损益。

  二、各项目专项资金绩效报告情况

  1、出口信保扶持资金

  20xx年度公司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方式,获得了一定金额的出口信保扶持资金,且拔付到位。首先,使我司融资成本降低,还降低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交易成本,同时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多的贸易机会。公司对于收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业务可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对收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业务可投保长期出口信用保险,通过采取灵活便利的支付方式提高自身竞争力,从而抓住贸易机会。其次,有利于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出口企业可以借助中国信保提供的“资信评估服务”和“风险管理服务”调查国外买方的资信情况和相关国家的国别风险。再次,有利于公司获得融资便利。出口商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后,其收汇风险就转移给了保险人,出口商因收汇风险降低而更易于得到银行的融资便利。另外,许多买方在出口商提供融资的情况下才愿意购买商品,出口商只有在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后才能安全地向买方提供信用限额。

  2、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

  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建立健全专账,真实核算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并按规定申报享受到我司应得到的财政扶持资金,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减少了屠宰加工过程中的损失。

  3、企业研发及技改项目

  从20xx年01月到20xx年01月,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入资金56万元,财政扶持10万元,完成了6项专利技术(1、大猪行吊装置,2、输送轨道支撑架,3、去毛机输送装置,4、去毛机挡齿支架,5、烫毛池缓冲装置,6、输送齿轮盘)。这些专利的使用率达到94%,这些专利在我司运行二年以来,每个月可减少5个员工人工成本,按每个月工资2500元计算,可节约15万元,通过项目技术改造后,让产能有很大提高,可增加年产能500吨,增加产值2260万元。根据现在的使用情况和效果来看,上述6个技术改造和研发项目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推广性。

  4、屠宰升级改造项目

  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屠宰升级改造项目分二期建设,第一期(20xx年06月—20xx年06月),计划投资7800万元,该项目建成后,可承担本地区主要肉品供应和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同时能够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规范生猪无害化处理,增加待宰车间和设施,满足生猪屠宰加工的需求。

  5、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公司历行四个月,即20xx年02月01日至20xx年05月31日推行GB/T22000-20xx/ISO22000:20xx,投资55000元,财政补贴38500元,成功建立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覆盖到卫生质量控制、生产加工、工艺制定、实验室检验、设备维护、原辅料采购、仓储管理等工作的各项业务流程。管理体系推行几个月来,不断得到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人员健康和卫生要求得到加强,

  ②、厂区环境卫生得到改善,

  ③、各项业务过程记录逐步完善,达到可追溯的管理要求,

  ④、提高了资源管理效率。

  为了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公司于20xx年开始实施商标战略,20xx年01月开始,投资44950元,财政扶持23000元,在新加坡注册“华乐”商标。并于20xx年04月11日完成,“华乐”牌冻猪肉产品虽然在商标战略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而言,它还是一个自主品牌。在国内外的知名度不是很高,公司在分析了产品出口、贸易方面的实际情况和冻猪肉未来发展的趋势后,公司提出了“借势造势,借船出海”的战略思想,迈出了寻求强势联盟,走国际化发展道路的步伐。20xx年05月开始与香港、澳门、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终端客户实施战略联盟。产能近期达到6050吨,中期将达到8000吨,产销量以及市场占有率稳居同行业第一,并将逐步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三、专项资金综合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估结论

  我司20xx年所申报的项目,总体经费到位良好,省市县匹配、

  银行贷款和项目自筹经费均能按照计划进度要求及时到位,另外财政拨款扶持的191.45万元,经费全部拔付到账。专项资金综合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项目经费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经费到达后,我司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专项核算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3、我司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项目进展与专项资金核算使用情况。项目按照序时进度进行,自筹资金已经基本到位,未出现项目滞后情况。

  4、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弥补前期期间损益、建筑物装饰、设备购置、采购原材料、试验外协和支付员工工资等。

  5、所有申报项目的实施都已按照预定目标快速、高效组织实施并完成或在建实施过程中。

  6、所申报项目的经济性主要体现在项目以最低成本达到目标,节约了资金,且通过省财政资金的投入带动,从而实现更多的项目效益。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财务管理人员专款专用意识不强,认为都是财政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只要没揣进个人腰包,为单位工作怎么使用都行。导致对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的过程中,项目经费与经常性经费存在混合使用的现象发生。

  2、财务经办人员缺少控制意识,对于专项资金的使用只是数字上的简单汇总,而没有从财务角度加以分析和运用,特别是缺乏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综合评价,没有通过费用预算进行专项资金支出控制,对资金使用结余或者超支的具体原因做出科学、合理的分析。

  3、希望今后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扶持方式仍然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无偿补助。并鼓励自主创新能力强、有自主品牌出口的成长型中小企业贷款融资;帮助中小企业通过担保获取银行贷款。

  4、对年纳税额达到一定规模,纳税额增长达到一定比例,吸收本地劳动力较多,创新技术带动行业提升的中小出口企业,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一定的奖励。

资金使用自查报告 篇2

  县纪委监察局:

  根据中共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全县抗旱救灾资金物资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x纪发[20xx]53号)的通知要求,我乡认真对从20xx年6月以来由县下拨各项抗旱救灾资金展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乡纪委书记兰锋为组长,乡党政办、民政办、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救灾物资管理使用检查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古纪发[20xx]53号文件的检查内容要求,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二、抗旱救灾款物使用情况

  旱情发生后,xx乡财政所截止9月止,共收到县拨付抗旱经费19.5万元(其中7.5万元用于场镇应急水源建设)、单位和个人捐款32820元,共计227820元。除应急水源建设资金7.5万元,其余抗旱资金分别拨付各村,拨付x640元;拨付xx村、拨付xx村3.4万元;拨付xx村1.6万元;拨付xx村0.4万元;拨付xx村0.3万元;拨付xx村0.1万元;拨付xx村2130元;主要用于铺设饮水管道、架电、送水等项目建设;拨付岩寨村37750元,专项用于新建水池、架设抽水电线、购买管道等;拨付敬老院2480元,专项用于抽水;拨付樱桃村2.8万元,专项用于新建水池、抽水等;拨付xx村12685元,专项用于找水源供应场镇、架设水管、新建水井;预付场镇应急水源工程款4万元等。

  市审计局、县政协、县工商局分别向受灾较为严重的xx村、xx村、xx村捐款1万元、0.7万元、0.3万元。共计2万元,其中xx村1万元、xx村0.5万、xx村0.5万。主要用于购买水泵、水管和解决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主要做法

  为切实加强对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质管理使用,使其用到实处,发挥最大效益,切实解决当前的旱情态势,我乡始终结合各村旱灾情况,按照先保民后保苗、先人饮后灌溉、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及时将此资金拨付至旱情严重的村。并对拨付过程进行监督,要求所涉及的单位和村要在使用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完善手续、张榜公布等程序,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资金使用自查报告 篇3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的通知》(茂财监[20xx]6号)的要求,我区领导高度重视本项工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从6月初开始,各单位依照有关法律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资金管理及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区域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总体情况

  20xx年省级专项资金下达到我区的指标金额为64.45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03万元,区级配套资金87.18万元。各级资金均已到位。目前使用或拨付省级专项资金1653.66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03万元、区级配套资金87.18万元。使用或拨付资金909.34万元。目前,结余97.53万元,结转资金为646.79万元。在日常管理中,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一般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申报和分配资金,财政部门负责及时拨付资金。

  二、自查自纠的主要做法

  主要采取账务检查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法。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检查本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财政管理部门负责自查资金拨付、使用、结余或结转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自查发现,存在专项资金的支出进度过慢的问题。主要是由于项目申报单位进展缓慢。如旅游扶贫专项资金400万元,该项目申报单位-茂名百越特色旅游文化产业园(冼太夫人故里景区)尚未申请竣工验收。农业类的资金,由于主管部门农林水和海洋渔业局于20xx年底才成立,业务方面同电白方面有些仍然需要衔接。还因为企业自身申请进度的原因,导致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过慢。大学生村官补助资金、种粮直补资金等专项资金均是主管部门做方案,财政部门审核后,直接拨付到个人。

  四、整改意见和措施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我局将加强指导工作,督促申报单位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加快项目进度,着手建立专项考核机制,加强专项资金定期管理。

资金使用自查报告 篇4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局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总体情况

  度,我区水利方面下达及使用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有3项,分别为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共计197万元。其中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有6万元用于惠阳区沙田镇鹤山村下楼陂头重建工程、14万元用于平潭镇坑塘口水库溢洪道维修加固工程;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全部用于惠阳区永良堤围度省级专项补助白蚁防治工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全部用于我区20__年12月底完成的水利体制改革中社保人员所欠保费的缴纳。

  上述各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复核签证→项目法人审核→主管单位审核→区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合同单位,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全程监督资金运作,从而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对于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我局的主要做法有:一是领导重视,专门成立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和计财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则由工程技术骨干人员和会计、财务人员组成。二是明确工作原则和分工。根据《通知》要求,局领导明确指示自查工作人员要如实、完整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情况,做到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同时,为提高自查效率,要求工作人员合理分工,按时上报自查成果。三是落实责任到人。自查工作人员将自查工作的报告、报表完成后,由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审核并签字,再报组长签字,确实把好自查成果质量关。

  通过自查工作的主要做法,我局本次自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度我局所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较少,自查过程较简单,自查成果达到《通知》要求。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和措施

  经对我局责任范围内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自查,各项目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自查过程中无发现资金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四、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虽然我局在此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但通过开展自查工作,我局深深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我区水利工程实际,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优化建设任务时间比较紧迫的水利项目的资金申请程序;二是建议上级部门考虑我区近年整治淡水河的资金压力,在专项资金安排上适当倾斜,以减轻我区财政压力;三是建议省级专项资金可以延期使用或转移使用,若工程因故变更或无法实施,导致资金有闲置现象,则可以申请转移至其他工程使用。

资金使用自查报告 篇5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扶贫资金监管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现将乡20xx年实施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一)村整村推进项目

  1.基本情况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村整村推进项目资金2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道路)建设资金32.7万元,增收项目建设资金89.5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0万元,扶贫互助资金20万元,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7.8万元。

  2.建设情况

  20xx年项目按程序招投标和开工建设,年底竣工并完成验收、报账、投入使用。其中基础设施(道路)建设修建水泥硬化路0.82公里,已完成路面硬化、路肩填平补齐、路标设立、群众通行;扶持70户贫困户新建养殖暖棚70座,每棚补助0.8万元,共计补助资金56万元;扶持5户贫困户改造旧日光温室5座,每棚补助0.5万元,共计补助资金2.5万元;扶持15户贫困户改造旧养殖暖棚15座,每棚补助0.4万元,共计补助资金6万元;扶持50户贫困户引进基础母牛50头,每头补助0.5万元,共计补助资金25万元;扶持贫困农户11户50人进行危房改造,人均补助0.8万元,共计补助40万元;成立并运行互助协会,补助互助资金20万元,向农户发放借款支持农户发展生产;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7.8万元由区级收回统一调整安排。

  3.资金支付情况

  按照工程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直接补贴农户的项目资金已通过惠农账号发至农户;开工建设的项目资金由中标施工单位提供拨款验收申请并出具工程税务发票,经乡村初验和区级验收,报区扶贫办和财政局审批后核拨工程款。共计完成报账及拨付资金182.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道路)建设32.7万元,增收项目(养殖暖棚、日光温室、引进基础母牛)建设89.5万元,危房改造补助40万元,扶贫互助资金20万元,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82.2万元由区级收回统一调整安排。

  (二)20xx年两后生雨露计划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两后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2.45万元,其中第一学年“一村一名大学生”1人,补助资金0.15万元,中职15人,补助资金2.25万元,高职28人,补助资金4.2万元,共计补助资金6.6万元;第二学年“一村一名大学生”1人,补助资金0.15万元,中职13人,补助资金1.95万元,高职26人,补助资金3.9万元,共计补助资金6万元。根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要求,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全部出具资金补助申请审批及证明资料,汇总后上报区扶贫办。项目资金12.6万元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及时发至农户手中。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是整村推进项目内容调整,17.8万元的贷款贴息资金,由区级收回统一调整安排。二是整村推进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与项目批复计划与有出入,批复危旧房改造计划共11户50人,年底实际改造危旧房11户48人,剩余2人的1.6万元补助资金已退回区财政。

  二、20xx年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20xx年10月区扶贫办下达我乡4个贫困村互助资金各10万元,扶持成立村扶贫互助协会。20xx年底4个村互助资金项目按程序开始报批、成立、运行,截至目前全部完成协会成立、报账拨款、吸纳会员、验收报账、资金借贷运行。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向农户发放互助资金借款支持农户发展生产,发挥了相应扶贫效应。

  三、20xx年市列1000元补助资金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预脱贫农户市列1000元补助资金854人85.4万元。项目资金已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发至符合条件的农户。

  四、20xx年实施的往年续建项目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续建(市区配套)资金各30万元,截止20xx年2月项目资金全部拨付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20xx年11月区扶贫办下达我乡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续建(市区配套)资金30万元,资金全部拨付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现我乡贫困村互助资金运行情况良好,发挥了扶贫效益。

  五、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一)扶贫互助资金

  1.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我乡4个贫困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资金各10万元,20xx年5月项目资金全部拨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

  2.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我乡村插花型贫困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资金50万元,于20xx年8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及报账拨款,项目资金全部拨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现资金借贷率高、运行良好。

  (二)精准扶贫“853”挂图资金

  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乡级和6个村“853”挂图资金1.8568万元,于20xx年6月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报账拨款及资金支付,项目实施统一和规范了全乡“853”村级挂图,达到了验收标准。

  (三)产业发展资金

  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我乡贫困户新建养殖暖棚项目71户71座补助资金56.8万元,于20xx年7月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及报账拨款,补助资金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发至农户,有力支持了贫困农户发展设施农牧业。

  六、20xx年市列1000元补助资金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精准扶贫市列补助资金2695人269.5万元,实际发2695人269.5万元,补助资金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发至农户,有力支持了贫困农户发展设施农牧业。

  七、精准扶贫专项贷款

  乡建档立卡贫困户884户3540人,共审批发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883户4415万元,其中贫困户自主贷款771户3855万元,大户带动贫困户贷款112户560万元;自愿放弃贷款的农户1户。农户自主贷款主要用于贷款人及贫困户家庭从事设施种植养殖等富民产业的培育,有效解决了贫困户发展产业资金短缺的困难。大户带动贷款主要是通过入股分红的形式解决贫困户的资金困难,根据相关政策贷款年分红比例为6%,每户每年可获得分红3000元。我乡第一年的分红资金每户3000元,均已落实到位。第二年分红资金先按每户3000元,已落实到位,提标后的2%分红金目前正在协调落实当中。因建档立卡“回头看”剔除贫困户,专项贷款整改应收回11户55万元,实际收回2户10万元,剩余9户45万元正在办理转为商业贷款。

资金使用自查报告 篇6

  根据岳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xx-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我镇庚即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村组,围绕20xx-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资金使用自查报告 篇7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元。xx年区财政下拨元,实付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元,我镇实付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3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元,我镇共下发元,余额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3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4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元,我镇实际发放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元,我镇实际发放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元,我镇实际发放元。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元,我镇实际发放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元,我镇实际发放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元,我镇实际发放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元,我镇共计发放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4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4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资金使用自查报告 篇8

  省扶贫办: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xx]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计划下达情况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彩票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二、资金使用及报帐情况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彩票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三、项目建设成效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20xx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四、主要措施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20xx、20xx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六、整改措施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4.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完工项目检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负起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

  5.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资金使用自查报告 篇9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二、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 、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20xx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资金使用自查报告 篇10

  镇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自运行以来,基本能按照《县村级互助资金规范运行管理培训资料》操作,也为村民,特别是低收户提供了资金周转,使一部分村民不同程度增加了收入,互助资金协会自身也得到了壮大。但是在运行过程中,我们进行了认真地自查,按照培训资料进行对比的确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现将自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作汇报:

  一、互助资金协会总体情况

  我镇有13个行政村,常住农户2894户。项目村主要是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了13个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项目村入会农户为674户,共组建互助小组54个。现已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扶贫互助资金协会13个。

  全镇互助资金协会均在村委会设立固定办公场所,有桌、椅、柜简易办公设备。互助社章程、各项制度和人员分工岗位职责明确上墙。档案专人保管资料基本齐全。

  二、互助资金运行情况

  全镇13个村级互助资金协会共吸纳互助金312万元(每村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73万元(每村21万元),入会会员缴纳互助金39万元。截止20xx年6月底,全镇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累计发放借款230万元,其中,20xx年发放借款12万元。经查,我镇村级互助资金协会严格按照互助协会成员推荐,理事会集体考查项目研究确定,落实责任人完善担保措施报镇政府,全部实行打卡发放,未存在违规行为。无人情贷、关系贷、借富不借贫现象、无1万元以上大额借款。无逾期借款情况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扶持和镇政府的全程监督下,各村村级扶贫互助基金协会整体发展运行较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会员借款相互联保。村协会借款联保手续不规范,存在借款人员既是借款人,也是担保人的问题。二是协会资料不全,账务设置与记载不规范。村协会均不同程度存在协会资料和借款资料不全,会计账务不健全、科目设置不规范、记账不及时的问题。

  四、整改措施

  1、针对会员借款相互联保问题,我镇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互助资金协会借款人员不能既是借款人,也是担保人,借款人比较有协会其他非借款成员担保。

  2、针对协会资料不全,账务设置与记载不规范问题,我镇召集各协会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就现金日记账等账目进行了系统讲解,并指导各协会会计完善了各协会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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