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合伙协议书
三方合伙协议书十三篇
三方合伙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供车方)
乙方: (用车方)
为了统一规范客运市场,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包车协议: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 座(空调)
旅游客车, 辆,为接持旅游团队(机关单位职工)提供客运服务。
起止时间: ,线路: ,
经停: ,路程(单程、往返),沿途司机食宿由乙方安排。途中如有线路变更,须
征得甲方调度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总计车费共人民币 元,乙方负责支付往返的路桥费、停车费、高速公路费以及司机的食宿。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须具有:齐备合法的.'营运证照,购齐国家规定的固定税费和车况良好的客运车辆。
四、乙方在甲方承载前交清本次租车费用,或签署协议当天交付甲方订金,出发当天乙主一次性支付所有包车费,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发票的,请提前告知甲方准备,当天出具发票,发票另加5%税点。
五、乙方在租用甲方车辆时应遵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超员,运载货物,乙方必须爱护甲方车辆,不得在车内吸烟,不得装载有腐蚀性或其他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不得强行要求驾驶员做违反操作规程和违章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程,并按规定上落客,否则甲方司机有权拒绝出车,由此造成的罚款、扣证等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在派出车辆前,需提前一至二天与乙方再次明确上车地点、时间和联系方式。并将车号、 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告知乙方。
七、乙方在交付租车定金后要求退车的,甲方按用车7天前扣总车费的10%,用车前6至4天扣总车费的50%,用车前3至1天扣总车费的80%,用车当天车费不退。
八、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权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九、双方特别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签名: 乙方盖章签名:
电 话: 传真: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日 期:
三方合伙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_____代理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合作项目
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位于 _____,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提供相关手续及证件。
第二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_____元整,占公司股份_____%
2、乙方:出资额为_____元整,占公司股份_____%
出资共计人民币壹万元整。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出资款用于__________,如需续交_____则由双方按相应的股份占比出资。
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 盈亏分担
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风险和利润共同分担
1、甲、乙双方各占合作经营此项目纯利润的_____%;
2、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项目管理由甲、乙双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双方协商后实施执行。
2、其他业务员人员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 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双方一致同意后,合作人方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第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第七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三方合伙协议书 篇3
三方合伙办厂协议
甲方: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帐号: 帐号: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帐号:
电子信箱: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工厂事务。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2、乙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3、丙方:不出资,以 技术支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 %。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 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方(一名或数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二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深圳申请仲裁;□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深圳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三方合伙协议书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就双方合伙经营理发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甲乙双方合伙经营本店(店名 )(地址: ),直至结束到期。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如需延长期限,在期满前 个月办理延续手续。
第二条:出资方式
1、店面共投资现金人民币 元。甲方 投资现金人民币 元,占投资总额的 % ;乙方 投资现金人民币 元,占投资总额的 %。甲方与乙方的投资比例为 : 。
2、店内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除非合作的另一方同意,否则,所出资投入的资金,不得随意中途抽回,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期满清算后才能抽回资金。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双方在合伙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甲乙双方认同所有应支出的经费后,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员工宿舍租金、水电物业、伙食费、电话费、产品费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2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每月纯利润之金额按甲方 %,乙方 %进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 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3、每月财务由 方保管, 方监管,在每 月 日核算双方签字后,分红。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乙双方在合伙经营期间,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费用后)。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部分。同时,合作双方任何一方不能与除甲乙双方的其他人勾结损害另一方利益,一经发现,利益被损害方被有权要求勾结其他人损害利益的一方按被损害的利益金额双倍赔偿。
2、合伙人任何一方有如下权限是:①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统筹安排;②对于合伙事业项目有决定权;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④后期他人入伙,需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退伙:①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需有正常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按其出资比例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事业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转让出资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伙期满结束后,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间的帐务及清算利润。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伙协议自甲、乙双方签
字(或盖章)之后即为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涂改无效,以上合同若有其它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再行协商,作为协议附加条款。
甲方: 乙方:
三方合伙协议书 篇5
甲: _______,身份证号:
乙: _______,身份证号:
丙: _______,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为了规范合伙项目的行为,保护合伙项目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商超巴瑶香猪项目。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24万元,以技术股方式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2、乙方:出资额为 18万元,以人民币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
3、丙方:出资额为18万元,以人民币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0%.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60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项目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项目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项目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三润公司及巴瑶香猪项目组达成以下一致
1、 公司出资巴瑶香猪品牌,为商超巴瑶香猪项目组提供优质服务,公司费用包括办公费用、人员工资、及办公室费用开销,从商超巴瑶香猪项目实报实销。
2、 商超巴瑶香猪项目组品牌使用费用为3500元/月,当商超巴瑶香猪项目年营业额达到3600万时,公司在年底一次性反还项目组品牌使用费用。
3、 项目组有独立运营巴瑶香猪品牌权,公司在合同期内不能给第三方运营。
第六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项目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七条 债务承担
1、合伙项目债务由合伙财产偿还。
2、合伙项目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项目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八条 执行人的职责
项目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项目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项目出资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九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条 项目事务的决定
项目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项目不动产;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6、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一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五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项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项目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地址:
乙方:(签章)地址:
丙方:(签章)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三方合伙协议书 篇6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为了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甲、乙、丙三方就经营汽油、柴油等石化产品的有关事宜,为了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伙协议,以资共同信守履行:
一、合伙事项:经营。经营地点:。甲、乙、丙三方按同等比例投资,投资金额人民币元(¥元)。
二、合伙期限:
三、资金来源:。
四、风险承担和利润分配:风险承担和利润分配原则均按甲、乙、丙方投资比例,即甲、乙、丙三方各占33.33%承担和分配。
如果此协议履行期间,因业务需要增资,甲、乙、丙三方必须以现金出资,出资仍按同等比例。利润分配和风险承担与首次出资相同。
五、甲、乙、丙三方经销的产品。
六、合伙期间甲、乙、丙三方均有权了解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的财务帐目,合伙期间的经营甲、乙、丙三方协商进行管理。
七、具体工作分配,甲、丙方共同负责外围工作(销售产品采购、市场维护、开拓销售客户,与销售客户进行沟通,提升销售业绩,销售回款);乙方担任会计(负责及时登帐,结帐)。
八、投资款的使用及费用报销的约定:甲、乙、丙三方中任何一方所经手的费用票据,必须经三方签字后方可进入财务流程。任何一方不可以单独支取费用。
九、债务偿还及利益分配按下列顺序进行:
⑴投资款除交纳各种费用后,用于资金流动。甲、乙、丙三方每月工资为元,必须按月支付。
⑵每月支付三方工资后,先扣除必须支付的其它费用,然后扣除费用后,再清偿三方债务
⑶按本条第二项方式扣款后,如还有节余,清偿债权人的借款。
⑶按上列本条第二项、三项扣款后,如有盈余,先将盈余进行利益分配,利益三分均分。 ⑷结算时没有盈余分配或合伙财产亏损的,亏损三方共同承担。
十、偿还完借款时,甲、乙、丙三方可以退股,可以转让自己的出资,但只能转让给三方之一,转让其他方需经合伙另两方同意。
退股的约定:甲、乙、丙三方中如有任何一方自愿退股,原始股金及分红在退股后的第一年不予支付,第二年支付所有原始股金及分红的1/2,剩余部分第三年支付完毕。但前提是退出方不从事和本公司相竞争的行业,如违反此前提,则不予退还原始股金及红利。
十一、股份转让的约定:未经其他两方同意,私自转让自己的部分或全部股份视为无效,有转让其股份的部分或全部时,其他两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力,以三方共同认可的书面形式签字备案为准。
十二、禁止行为:
1、未经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另两方,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十三、合伙解除: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解除;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解除;
3、解除合伙需提前月告知合伙另一方,并经双方同意;
4、合伙解除后以合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甲、乙、丙方同意而自行解除合伙给另两方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十四、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甲、乙、丙三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终止清算,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十五、在协议履行期间,经三方协商可以解除此协议,未经协商三方协商不得无故单方解除协议,否则违约方赔偿另两方的损失。
十六、甲、乙、丙三方以本协议为依据。未尽事宜,三方可再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八、本协议一式叁份共三页,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打字部分和手写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年__月__日
三方合伙协议书 篇7
甲方与丙方于xx年x月日签订了《项目供配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经丙方同意,甲方将该合同项下甲方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经甲乙丙三方方平等协商就有关事宜各方方达成本协议,共同遵守。
1、乙方全权负责《项目供配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内规定的甲方所应履行的一切义务及责任,包括工程施工、结算工作的配合与工程的维保等,直至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2、乙方应具备与甲方同等的企业资质与与能力,乙方对所提供的企业资料的真实合法性付全部责任;且甲方对乙方能够承接《项目供配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作作负有不可推卸的担保责任。
3、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间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时而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应不受影响。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间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且不具备法律效力时,则《项目供配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仍有甲丙双方履行,不受影响。
4、对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___的项目业主为________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该项目____、___以及附属设备的供应商,乙方采购的______由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生产供应。
甲方与乙方在20xx年签订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乙方在20xx年x月与丙方签订了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金额_________万元以及补充协议金额_________万元,合同金额总计:_______万元。目前,丙方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供货。现就乙方委托甲方代为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款的相关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委托甲方从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的__款中扣除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整),全额代乙方支付给丙方,作为乙、丙双方签订的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中的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款(合同金额:_______万元)。
2、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应付丙方的_______万元货款由甲方代为支付,代为支付的___款由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的设备货款中相应扣除。
3、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应付丙方_________万元的货款由甲方代为支付。
4、发票的开具仍按原合同关系:丙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全额发票,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________。
5、丙方收款信息为: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三方合伙协议书 篇8
甲方: , 身份证号码:
乙方: , 身份证号码:
丙方: ,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1、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购买客运长安车,总投资为154395元(大写:壹拾伍万肆千叁百玖拾五元);甲出资51465元(大写:伍万壹千肆百陆拾伍元);乙出资51465元(大写:伍万壹千肆百陆拾伍元);丙出资51465元(大写:伍万壹千肆百陆拾伍元),各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三方按上述产权分割比例在日后中经营获得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即各三分之一)分配。
2、 三方约定以甲方丈夫(江华强)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并聘请江华强为驾驶员,但合伙车辆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始终属于甲乙丙三方按份额共有。
3、 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4、 合伙车辆由三方共同经营,日常维护保养运营费用在经营收益内优先支付。
5、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1)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2)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6、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7、 本协议一式3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合伙人丙方:
三方合伙协议书 篇9
合伙人:甲(姓名)______,性别__,_年_月_日出生,现住址:_市(县)_街道(乡、村)_号
合伙人:乙(姓名)______,性别__,_年_月_日出生,现住址:_市(县)_街道(乡、村)_号
合伙人:丙(姓名)______,性别__,_年_月_日出生,现住址:_市(县)_街道(乡、村)_号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淘宝网店百乐家居,主要经营保温饭盒保温杯、等。
第二条 总投资为十五万元,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甲方以产品实物作为出资,出资额十五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乙方以技术作为出资,丙方以技术作为出资。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店铺。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2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一)合伙期满;(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1
三方合伙协议书 篇10
甲方:乙方:丙方:(学生)
根据乙方需求和甲方实践教学的安排,为提高学生实践技能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加强学生在实习期间的管理,保障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丙方与乙方双向选择,通过乙方面试、考核合格,录用甲方学生到乙方实习,实习成绩合格者乙方优先录用安排就业。实习时间安排在20__年月号至年月日,乙方负责甲方实习生的岗前培训。
二、甲方的职责:
1、甲方负责将乙方的基本情况介绍给学生,经学生与其家长商议后自愿向学校提出实习实训申请,甲方择优向乙方推荐。
2、甲方将所推荐学生基本情况如实介绍给乙方,并组织甲方学生与乙方进行双向选择,协助乙方确定录用实习学生名单。
3、甲方教育实习学生遵守乙方有关规定和劳动纪律,服从乙方安排与管理,努力工作。对违反纪律者,乙方有权批评教育和给予适当的处理,情节严重者可通知甲方中止其实习退回学校,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4、甲方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病及事故,根据社会劳动保险有关规定,乙方应积极组织救治。由于企业原因造成伤害的,乙方应给予必要的补偿,有争议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在工作时间之外造成伤害的,责任自己承担,甲、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三、乙方的职责:
1、乙方负责为甲方实习学生选配具有一定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的指导人员,从政治思想、生产技术、熟悉岗位以及生活等方面关心教育学生完成实习任务。
2、乙方负责为甲方实习学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与学习条件,对甲方实习学生与乙方职工在学习,生活上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乙方负责为甲方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负责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监护,保证不安排实习内容以外的危险工作。
3、实习期间,乙方要对甲方学生进行严格的思想、纪律和业务考核,并将学生实习情况如正式录用调岗、离岗、违纪、受到奖惩等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实习主管部门。
4、实习期满,成绩合格的甲方学生,乙方应优先录用为正式员工,并与甲方学生签订有关就业劳动合同;实习成绩不合格的实习生,乙方应向甲方及实习学生说明,并通知学生按规定时间返校。
5、乙方为甲方实习生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和相关生活设施,在实习期间为实习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向甲方实习学生支付一定的实习津贴。
四、丙方职责:
1、丙方有权利住宿在乙方所提供的场所,并且按月从乙方领取实习津贴。
2、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乙方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乙方安排与管理,努力工作。实习期间如果未经甲方和乙方同意,中途私自离开,取消其实习资格,甲方不再负责推荐就业。
3、丙方在实习期间不得参与赌博、酗酒、参加非法组织和做有损于学校、企业形象和利益的活动。
其它未尽事项,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学生)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三方合伙协议书 篇11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为了规范合伙项目的行为,保护合伙项目及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伙目的与经营范围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经营场所以店面租赁地址为准。
合伙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系列等。
第二条合伙期限
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___万元,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
2、乙方:出资额为万_____________万元,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
3、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___万元,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伙项目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项目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项目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比例为约定出资额的______%,于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___工作日内缴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合伙项目组达成以下一致
1、叁方合伙注册公司、经营部或项目组,共同出资经营叁方共同商定经营的其他品牌系列,为商超、终端渠道、门店、企事业单位等渠道提供产品供应与经营协作服务,公司经营费用包括产品进货费用、门店租金、物业管理费、商超费、办公费用、人员工资及涉及公务经营的开销,从合伙项目实报实销。
2、公司在合同期内不能给第三方运营。
第六条盈余分配
1、合伙叁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项目的利益分配、亏损,如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决策程序遵循协商一致及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七条债务承担
1、合伙项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进货款等)由合伙财产偿还。
2、合伙项目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项目的债务承担,如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合伙项目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八条合伙人的职责
1、拟定合伙人之间分工任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约定合伙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5、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6、制定增加合伙项目出资的方案。
7、每月指定具体经营负责人理出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合伙各方有权互相查阅账簿。
8、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
9、合伙人互相监督执行不同分工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10、被委托执行某项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全体合伙人可撤消该委托。
11、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九条项目事务的决定项目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项目不动产。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6、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条禁止行为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入伙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1、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三条当然退伙的情形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四条除名退伙的情形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五条退伙程序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公司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出资的转让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项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项目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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