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应急预案
建筑工程应急预案十篇
建筑工程应急预案 篇1
1、组织措施
1)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防疫工作小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第376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传染性疾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2)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3)现场全封闭,项目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防死守,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避免群体出入,严禁外来人员在工地留宿。
4)加强分包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稳定,避免频繁调动。项目每天根据民建队花名册认真对民工逐人清理核对,发现外来人员一律清退。
5)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他害虫,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现场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6)加强职工、民建队工人宿舍管理,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坚持每天打扫卫生,确保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流动,人均面积不少于2m2。
7)食堂工作人员加强注重个人卫生,工作时,戴上口罩和手套;食堂内做到保持通风、换气,定期对室内外环境进行消毒,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食堂内生熟食品严格分开,决不允许出售剩余菜饭。
8)现场设专用隔离间,如有疫情发生,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防疫部门。
2、防疫应急预案
1)如该工地被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受传染性疾病污染的建筑工地,立即采取隔离控制管理,停止与外界的一切交往,杜绝疫情进一步扩散。
2)成立疫情管理机构
3)成立疫情隔离控制指挥部、负责隔离控制协调指挥工作,指挥部由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机关负责人共同组成,总承包单位负责人负总责。
4)成立现场应急管理机构,对工地疫情防治、隔离控制、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及对外联系实施具体管理。现场应急管理机构由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总负责。
5)对疫情工地实行严格封闭管理
6)工地大门、围挡的设置牢固严密,并保证切断工地与外界的直接接触。
7)加强现场保卫,做到每日24小时巡逻检查和门卫24小时值班,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保证发生疫情后,工地人员不外出。
8)工地内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对于与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重点隔离,密切接触者严格按防疫部门要求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加强对疫情密切接触者隔离区的管理,不得与隔离人员接触,隔离人员不得到隔离区外活动。
9)做好隔离区内疫情防治工作: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对隔离区的消毒工作。
对隔离区人员每天进行体检,并认真做好记录。
做好对隔离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预防知识,做好隔离区人员思想工作,排除恐慌心理,积极服从和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出走或不服从管理的事件发生。
10)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保证隔离区内人员的生活物资供应,并随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使用高峰期间的物资供应困难。
建筑工程应急预案 篇2
为建立健全高新区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机制,提高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能力,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做好有效处置高新区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充分准备,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轻火灾造成的社会影响,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高层民用建筑是指10层和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或住宅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高层工业建筑是指2层及2层以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厂房或库房。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各类高层建筑,发生重、特大火灾,扑救难度较大,易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易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情况。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原则。高层建筑发生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 ,必须在高新区管委会、稽山派出所、越城区消防大队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灭火救援行动,保证灭火救援工作协调有序地开展。
(二)加强第一出动原则。扑救高层建筑的火灾应调集足够的消防警力,才能有效地控制火势和抢救人命,从而把握火场的主动权。同时更要加强举高消防车和专勤消防车的调集,以充分发挥装备的优势,提高灭火救援效能。
(三)坚持“救人第一”原则。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积极抢救人命为首要任务。正确处理救人和其他灭火救援行动的关系。一般情况下,救人应与灭火同步实施,即采用水枪射流扑灭被困人员周围及疏散通道上的火势,驱散烟雾,打通救人疏散通道。
(四)坚持“以固为主,固移结合”原则。扑救高层建筑火灾,充分利用固定灭火设施,立足自救,适应立体作战,加强第一出动,坚持“以固定灭火设施为主,固定灭火设施和移动消防装备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疏散抢救人员、有效控制火势,消灭火灾。
(五)协同作战、统一行动原则。整个灭火救援现场一盘棋,各种参战力量都要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统一行动,相互之间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三、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适时成立市公安局应急指挥部
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的领导下,根据灾情和现场灭火救援的需要,适时成立市公安局应急指挥部,负责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指示、命令,及时向上级汇报现场情况;统一指挥灭火救援警力,协调社会各参战力量;决策有关灭火救援行动中的重大事项;调拨各种灭火救援保障物资和交通工具;发布现场信息;维护灾情发生地区的社会秩序;协调有关善后工作。其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总指挥: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局领导
副总指挥:指挥部领导、消防支队领导
成员单位:指挥部、消防支队、交警支队、刑警支队、属地公安分局、装备财务处、科技通信处等相关参与部门以及安监、医疗、供水、供电、燃气、建筑、气象等参战的市属、区属政府单位。
(二)及时成立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
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提出对策和行动方案,听取指示,指挥现场力量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现场指挥员: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长;
成员: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消防支队各参战大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长;消防支队各参战大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及参战各中队值班指挥员;市公安局现场各参战部门领导;现场各参战政府部门、社会力量领导;受灾单位相关技术、管理人员;
现场指挥部下设十个工作组:
1、灭火救援行动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战训科值班人员),各参战大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组值班指挥长及负责战训值班指挥助理,参战中队指挥员组成。负责组织指挥消防力量,积极疏散、营救被困人员,抢救财产,控制、扑救火灾。
2、后勤保障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装备科及行政科值班人员)、各大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组相关指挥助理及黄贝岭特勤大队修理中队人员组成。负责做好支队参战救援力量的饮食、饮用水等保障工作;保证灭火救援行动所需器材装备、油料、灭火剂和特种器材配件等消耗品的供应;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对现场车辆、装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车辆、装备故障损坏而影响灭火救援行动。必要时,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市物资部门统一调拨灭火救援所需的物资。
3、通信联络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指挥科及科技办值班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保证指挥体系和现场通信联络畅通;事故现场有线、无线通信及与各级组织之间信息的传递;现场信息的记录;必要时,可由相关技术部门进行现场通信组网,增强火灾现场通信频率覆盖的强度。
4、灭火救援专家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专家组成员;防火、建审有关技术人员,受灾建筑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建筑、气象等有关部门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解决灭火救援中的技术性问题,对灭火救援行动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提出意见或建议。
5、政工宣传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政秘处政工监察科、防火处宣传科值班人员)及参战大、中队政委、教导员组成。负责深入灭火救援的第一线,开展政治工作,鼓舞士气,收集好人好事,起草新闻报道稿,进行火场摄像及现场的督察工作。
6、医疗救护组:由现场医疗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做好现场救治和伤病员转运。
7、工程抢险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建审处联络员、各大队技术人员,受灾建筑相关技术人员和现场供水、供气、供电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建筑内固定消防设施的充分利用;根据现场指挥部的命令,加强对事故区域的供水;截断现场区域内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限制用火用电等。
8、现场控制警戒组:由属地公安分局人员(或地铁治安大队人员)组成。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协助组织人员进行疏散;根据现场指挥部划定的警戒范围对现场外围进行警戒;保护灭火救援物资和现场重要物资的安全,防止不法份子乘火打劫。高层建筑内部受火势威胁的人员疏散和内部的警戒由 消防支队负责。
9、交通管制组:由交警支队人员组成。负责对事故现场的警戒区、控制区进行交通管制,并开辟绿色通道保障灭火救援等车辆顺利进出事故现场;
10、火灾调查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防火处值班人员)、辖区大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组值班指挥助理(防火科或其他值班人员)和刑警支队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固定现场证据,调查火灾原因,确认火灾责任。刑警支队负责执行调查取证、破案、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任务。
四、力量调集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火灾事故报警后,迅速按类型级别分类处置,采取就近原则,调集6 —12台消防车到场。同时,通知辖区大队全勤指挥组到场,必要时调集特勤大队、邻近大、中队作为为增援力量,辖区大队全勤指挥组指挥长,应不间断地向消防指挥中心反馈现场情况,消防指挥中心可根据现场情况及现场指挥长的请求,调集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及通知医疗救护、建筑、供水、供电、燃气等有关部门到场协助。同时,向其他支队领导及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告情况,请求调集相关警种协助灭火救援。
五、灭火战术及处置措施
(一)灭火战术要点
1、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救人和其他灭火救援行动的关系。
2、确定进攻起点层。进攻起点层一般选择在着火层下一层或下二层。进攻起点层既是进攻起点,又是前沿指挥所,还是人员、器材的集结处。
3、内攻为主,内外夹攻,上下合击,堵截火势。首先充分利用固定消防设施实施内攻;其次用消防车载水炮、举高消防车等出水,堵截控制从外部窗户、阳台窜出的火焰及飞火。力量部署顺序是先着火层,其次着火层上层,后是着火层下层。力量部署数量应是着火层大于着火层上层,着火层上层大于着火层下层。水枪阵地要依托防火、防烟分区,且靠近火点或各种竖向管井的开口部位。
(二)灭火救援措施
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灭火救援行动组指挥到场的灭火警力采取的处置措施为:
1、组织火情侦察
第一到场的消防中队要迅速组织火情侦察,及时反馈情况;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火情侦察由消防支队、大队、中队各级侦察小组分别组织,确保在火灾扑救的各阶段,前线第一手信息的及时传递,为调整灭火作战行动提供依据。具体方法有:
(1)外部观察和询问知情人。迅速了解起火的楼层、被困人员情况;有无易燃、易爆及贵重物品;起火建筑职工的初战情况。
(2)辖区消防大、中队到场后迅速占领着火建筑的消防控制中心,利用消防控制中心了解:接受火灾报警、发出火灾信号和安全疏散指令情况;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的运作情况;非消防用电是否切断及消防电源和消防电梯的`运行情况;燃气管道关闭情况;消防控制中心对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的情况;通过屏幕显示,明确起火部位、火灾范围、火灾发展蔓延趋势、人员受烟和火势威胁程度,并根据救人、灭火的需要,指导消防控制中心人员发出相关指令。
(3)组织内部侦察。消防员佩戴好空气呼吸器和通迅、照明器材深入建筑内部进行侦察,了解:被困人员数量、位置和疏散路线、方式;燃烧的物质、范围、火势蔓延的方向及进攻路线和堵截阵地设置的位置;消防给水系统是否正常运转。
2、组织疏散和抢救人员
(1)利用应急广播系统,稳定被困人员的情绪,组织引导被困人员有秩序的疏散,防止惊慌、拥挤和跳楼;
(2)疏散和抢救人员的基本顺序。首先是着火层,其次是着火层上层,尔后是着火层下层。在力量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能同时进行。
(3)疏散和抢救人员的途径。从疏散通道(走廊)、出口,经消防电梯、防烟楼梯、封闭楼梯或室外疏散楼梯,直接下到地面建筑外、进入避难层(间)或起火层的下一层。同时利用云梯消防车、缓降器、其他救生器材(救生网、袋、气垫、绳索)等救人。
3、充分利用消防设施登高进攻
(1)内部进攻。利用楼梯(防烟、封闭)、消防电梯进攻;
(2)外部进攻。利用登高装备进攻(室外楼梯、建筑平台、举高消防车、消防梯等)
(3)内外结合进攻。
4、利用高层建筑固定给水系统进行火场供水。
(1)利用消防水箱供水;
(2)利用建筑物内部消防水泵向竖管供水;
(3)利用水泵结合器向室内管网补充供水;
(4)利用登高装置供水;
(5)消防车直接供水。当室内固定给水设施以及水泵结合器不能满足火场供水的需求时,可通过消防车或消防水泵直接耦合串联,沿楼层垂直铺设水带供水。
5、火场排烟
利用机械排烟系统(均为固定防、排烟系统)排烟,排烟塔、排烟竖井、排烟窗、自然排烟口排烟以及喷雾水、高倍数泡沫、移动排烟装备和破拆排烟等。
六、处置工作保障
(一)警力保障
处置高层建筑火灾应加强辖区大、中队第一出动力量,消防特勤大队和邻近大、中队为增援力量。在值班警力无法满足灭火救援需要时,消防支队召回副班、休班警力,保证投入灭火救援力量的补充和轮换。
(二)装备保障
消防支队应加强对举高、专勤消防车和特种装备器材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随时拉得出,用得上。现场维修技术人员要及时排除装备使用中的故障。
消防支队加强灭火救援耗材和灭火剂的日常储备。适时启动物资紧急调拨机制,向消防部门战备仓库、生产厂家和消防设备公司,市公安局装财处、市物资部门申请调拨。
(三)后勤保障
做好一线灭火救援人员饮水、饮食和休息轮换等保障。
(四)通信保障
消防支队指挥处指挥科、科技办日常加强对讲机基地点台和手持对讲机进行检查、维护,保障对讲机的通讯联络畅通。争取在基层消防中队配备一定数量的插孔电话;战时确保灭火作战指挥迅速、准确、保密、不间断。市局应急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之间通信联络保障由科通处负责。
(五)技术保障
消防支队防火、建审技术人员,受灾建筑的工程技术人员,市建筑、气象、供水、供电等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为现场指挥部的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六)训练保障
消防支队加强对全市高层建筑的“六熟悉”工作,完善各重点高层建筑灭火作战预案的制定;加强对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理论和高层建筑内消防系统的学习;加强对车辆装备、特种器材的熟悉使用;加强针对高层建筑灭火战术、战法的演练。
七、灭火行动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战人员应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携带器材和工具,方能投入战斗。
(二)进入消防控制室,应向值班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了解情况,由他们操作设备。
(三)登高和疏散、抢救人员时,应首先使用消防电梯和消防楼梯。组织疏散和抢救人员时应注意选好疏散出口和通道,搞好人员分流。
(四)开通广播系统时,应先通知着火楼层和受烟、火威胁的上层人员,以免整个大厦人员惊慌,造成拥挤,影响疏散。
(五)使用水泵结合器向室内管网供水时,一定要搞清该水泵结合器的供给范围,防止误接。并使消防车水泵出水口压力与固定消防设施出口压力基本匹配。在水泵结合器发生故障时,可使用底层室内消火栓向竖管供水。
(六)在进行排烟前,要关闭通风、空调系统;在烟雾流经部位和出口应相应做好射水准备;对密闭房间排烟时,应逐渐开启排烟口,并用喷雾或开花水枪掩护,防止发生爆燃。
(七)防止玻璃幕墙在火焰、高温和水冲击的作用下爆裂,溅落伤人。
建筑工程应急预案 篇3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徐州市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徐州市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本预案的事故类别
本预案所称重特大事故,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系统
(一)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建设局负责,相关部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二)成立徐州市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建设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建设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建设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和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管)局负责人组成。市指挥部成员名单、专家组名单、应急救援设备详见附表一、二、三。(略)
市指挥部设在市建设局,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落实值班和应急处理具体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职责
(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五)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作;
(八)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四、重特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企业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二)市指挥部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市政府和市安监局,并迅速上报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同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市公安局或驻军及武警部队,请求给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五、应急处理预案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市建设局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市政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汽车吊、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
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六、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市建设局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管)局应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地区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市建设局备案。
(三)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管)局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的内容,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四)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五)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管)局必须在本预案实施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本地区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建筑工程应急预案 篇4
一、总则
1.1目的
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全县对建筑工程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筑工程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订《友谊县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级管理,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一旦发生建筑工程事故,由县政府依照事故发生的等级,确定是否需启动本《预案》,做到调动灵活,运转高效,救援有力。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4适用范围
友谊县规划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火灾事故、建筑施工事故、房屋拆除事故、起重设备事故等。
1.5友谊县建筑行业突发事故现状
建筑行业属高危作业行业,具有作业场所分散,受自然条件影响,作业人员密集,各种机械设备集中,高空作业较多,易突发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中毒、火灾、机械伤害、吊车倒塌等重大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指挥中心
总指挥:县政府主管城建工作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建设局局长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县公安局局长
县消防大队队长
县委宣传部主管宣传副部长
县卫生局局长
县交通局局长
县劳动保障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建设局主管副局长
县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站长
县建设局城建股股长
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主任
县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2.2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应急指挥中心为友谊县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非常设领导机构,负责友谊县规划区域内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布置、实施和监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及善后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安全保卫组、新闻报导组、事故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专家技术组、善后处理组、事故处理组等九个专业处置组。
2.3各专业组职责
2.3.1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办公室,为友谊县突发建筑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常设机构。
主要职责是:负责《预案》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建筑工程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中心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实施应急救援任务时,与其它处置组协调工作,按照总指挥的指令调动抢险队伍、机械设备及救援物资及时到位,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2.3.2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是: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3.3新闻报导组
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收集相关信息,统一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客观地报道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2.3.4事故救援组
主要职责是:根据专家技术组的技术建议和事故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险力量进行抢险救援。(责任单位:县建设局、消防大队)
2.3.5医疗救护组
主要职责是:组织有关医疗单位迅速展开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医院治疗和死亡人员遗体的临时安置。(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2.3.6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是:县建设局负责落实抢险队伍、抢险工程车辆、抢险器材,确保抢险队伍、器材到位,抢险工作有效运转;县交通局具体负责抢险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县自来水公司、各物业公司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周边的地下管线情况,必要时切断供水、供热管道;县公安局负责抢险车辆的交通疏导,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责任单位:县建设局、交通局、公安局)
2.3.7事故调查组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积极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局)
2.3.8专家技术组
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事故救援和防范次生灾害提出技术建议,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局)
2.3.9善后处理组
主要职责是: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员的赔付标准,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赔付;县建设局具体负责督促事故的发生单位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并督促事故责任单位和保险公司及时支付事故赔偿款;县民政局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安置和死亡人员的火化事宜。(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劳动局、民政局)
2.4应急抢险队伍编成及任务
2.4.1快速反应力量
事故发生单位(施工现场),按照本单位(施工现场)《预案》迅速组织抢救,同时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2.4.2基本救援力量
事故应急处理各个成员单位,以县建设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为主,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三、预测、报告
3.1预测
各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日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县建设局负责日常对全县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信息迅速采取预控措施。
3.2事故报告
3.2.1报告原则
有关单位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重大建筑事故情况。
3.2.2紧急通讯联络
紧急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中心电话:120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5813397。
3.2.3报告程序
3.2.3.1发生建筑工程重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立即与“110”、“120”、“119”等部门联系。
3.2.3.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报后,立即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副总指挥,副总指挥接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勘察事故情况,通知相关部门,调动抢险队伍实施抢险救援,判定是否需要启动县级应急预案,向应急中心总指挥报告,同时向市建设局、安监局和省建设厅报告。
3.2.4报告内容
重大建筑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
3.2.4.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3.2.4.2建筑工程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
3.2.4.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险情的基本情况;
3.2.4.4原因的初步分析;
3.2.4.5已采取的救援措施;
3.2.4.6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
3.3建筑事故分级
建筑重大事故按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Ⅰ级重大事故:
死亡三十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Ⅱ级重大事故:
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Ⅲ级重大事故: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重伤二十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
Ⅳ级重大事故:
死亡二人以下;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
四、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响应程序及指挥程序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科学、准确的判定重大事故级别和影响程度,立即向应急中心副总指挥、总指挥报告,并通知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1.1Ⅲ—Ⅳ级重大事故由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救援,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请市政府相关部门协助。
4.1.2Ⅰ—Ⅱ级重大事故需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由应急中心副总指挥(县建设局局长)向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长提出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建议,由应急中心总指挥向市长请示发出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指令。
4.1.3现场救援处置
4.1.3.1应急指挥中心
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指挥实施。
4.1.3.2各专业处置组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应急指挥中心的职责,按照本预案在“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中各专业处置组的职责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展开工作。
4.1.3.3应急结束
应急指挥中心根据重大建筑事故的救援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由指挥中心总指挥宣布应急状态结束。
4.2新闻报道
友谊县建筑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县建设局办公室集中,报县委宣传部统一管理发布。
五、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由善后处理组按照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妥善处理。
5.2调查、总结
由事故调查组按照职责和工作内容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写出书面总结上报。
六、相关保障
6.1通信保障(由县移动公司及县通信分公司负责)。
6.2设施设备保障(由县建设局负责协调与调配)。
6.3物资保障(由县建设局负责协调与调配)。
6.4人员力量保障(由县建设局负责协调与调配)。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培训教育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筑事故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预防建筑事故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积极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使参加救援的人员熟悉掌握应急预案中应承担职责和救援工作程序;要定期检查本部门应急设施、设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准备状况,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7.2演练
友谊县重大建筑事故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各应急机构要参加重大建筑事故的演练工作,采用桌面演习、功能演习、全面演习等形式进行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应急人员对应急预案、程序的了解程度,及时发现本部门应急工作程序和应急资源准备中的不足,增强各应急成员单位之间的相互协调能力,确保一旦启动预案,能及时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八、附则
8.1预案管理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工程抢险力量的教育、培训,确保抢险力量熟悉掌握应急救援的操作技能及安全知识;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进行演练,加强各成员单位的沟通;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每两年组织相关单位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修订,必要时及时修订。
8.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友谊县建设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建筑工程应急预案 篇5
主要是指地震、台风、工程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建筑物倒塌,在发生这类事故时,为了使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组员:各科科长校医。
二、现场处置机构
信息联络组:办公室
医疗救护组:教务科、学生科、校医
警戒维护组:校园管理组成员
后勤器材组:教务科、办公室
现场抢救组:其它科室及在校教职工
三、各部门职能
(一)领导小组: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现场救援、保卫、警戒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故情况,做好现场安全疏导和人员紧急疏散工作,配合上级和其它职能机关开展救援行动。
(二)现场处置机构
1、信息联络组:及时把事故发展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保持信息畅通,做好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络工作。
2、医疗救护组:承担现场人员的抢救和向临近医院疏散救治工作。
3、警戒维护组:主动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区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现场,保障救护通道畅通;
4、后勤器材组:提供抢救用具、车辆等。
5、现场抢救组:其它科室及在校教职工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进行现场抢救。
四、建筑物倒塌后应急措施
1、事发现场的教师、学生第一时间内报领导小组。在场教职工为现场指挥员,现场指挥疏散、抢救工作。
2、迅速拨打“110”“119”“120”等报警电话求助。
3、领导小组及相关处置机构第一时间内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切断危险源,预防和制止破坏扩大。
4、以救人为第一任务,迅速现场基本施救,先将重伤人员送往临近医院。
5、保护现场,组织学生疏散,维护秩序,保障救护通道。
6、阻止学生参加有危险的事故救援活动。
7、各班主任、老师要做好学生安抚教育工作,确保学生安全撤离。
8、用高音喇叭进行现场指挥疏散。学生按一楼、二楼、三楼、四楼、五楼的顺序进行疏散,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篮球尝操场为集结点,若遇紧急情况,直接疏散出校门。
9、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做好善后工作。
10、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汇报内容:
①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②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③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已采取措施和控制情况;
⑤汇报人姓名。
建筑工程应急预案 篇6
一、总则
1.目的:本预案要点制定的目的在于大厦有关消防设备未投入自动运行时,制定在火灾状态下的应急操作要点,以备有关人员熟悉、掌握。
2.本运行要点亦为今后工程部人员在工作巡视中,对设备保证重点的参考。
3.当火灾发生时,全体员工要保持清醒、冷静,安排指导人员有秩序的疏散,尽到本岗位应尽的职责与义务。
二、消防中控室职责
1.消防中控室在确认火灾发生后,除按有关规程执行外,迅速在操作台上操作有关消防设备,同时与工程部联系,报告火灾发生地点、位置、火情,要求工程部迅速开启相关消防设备。
2.在中控室手动操作大厦全部电梯迫降,并观察反信指示灯是否亮启。
3.电话通知总配电室(内线7304),要求在保证大厦供电(尤其是应急供电系统)的同时切除空调系统的供电,即关掉112号低压柜的供电开关。
4.打开消防事故广播系统,通知相关楼层人员疏散。
5.迎接相关领导和专业人员参加消防指挥,同时介绍的关情况。
6.为消防队员准备好3#、4#消防电梯的钥匙。
7.负责维护中控室及周边地带。
三、工程部职责
1.当火灾发生时,工程部全体人员立即放下其它工作,全体投入火灾救险工作,同时关掉自己近旁与消防系统无关的用电设备,提高供电系统的可靠性。
2.工程部经理和弱电工程师迅速到达消防中控室,参与消防工作的指挥和参谋。
3.工程部人员在到达指定位置时,应带好通讯设备,包括对讲机、消防电话或普通电话。
4.工程部经理负责安排并确认工程部消防岗位的到位情况。
5.弱电工程师负责确认电梯的消防状态,消防泵、喷淋泵的开启,空调电源及相关风机等设备的运行状态。
6.强电工程师带领一名运行电工尽量到达B3F总变电站,等候命令,负责指挥相关停送电操作,确定空调电源切除,并按照工程部经理命令组织所有各层地下室人员撤离。
7.强电工程主任带领一名电工尽量到达火灾相关分配电室,等候工程师或工程经理的命令,执行有关停送电操作,并按照工程经理命令组织相关人员撤离。
8.强电维修领班带领一名电工尽量到达27F水泵房,与消防中心取得联系,根据消防中心指示要求保证消火栓泵、喷淋泵、40F水箱补水泵的正常工作,必要时应急抢修,或视情况启动40F水箱补水泵、消火栓泵、喷淋泵(高区20F以上火灾时启动消火栓泵,听到27F喷淋系统水钟报警时,确认高区喷淋系统走水时,开启喷淋泵。)。按消防中心指挥组织人员撤离,撤离前将消火栓泵、喷淋泵转入自动状态,并与消防中心确认远控工作状态。
9.弱电领班带领程控交换机机务人员到达总机机房,负责保证电话系统畅通,根据消防中心指示组织人员撤离。
10.给排水专业工程师负责消防用水系统的可靠工作,保证B3F、13F、27F的水箱供水,尽量保证水箱的高水位和各层供水泵的正常运转,并与消防中心保持联系,根据消防中心指示组织人员撤离,撤离前将各水泵转入自动,尽可能保证自动工作有效。
水专业工程主任带领一名水工到达B3F水箱间,全部开启水箱入口水阀,手动开启向13F水箱供水水泵,同时监视水箱水位、供水情况,同消防中心取得联系,听从消防中心指挥。
水专业工程师带领一名水工到达13F水箱间,手动开启向27F水箱供水的供水泵,同时监视水箱水位供水情况,并迅速与消防中心联系,报告情况,听从消防中心挥。
水专业一名领班带领一名水工尽快到达27F水箱间,监视水箱水位情况,与消防中心取得联系,报告情况并听从消防中心指挥。
水专业另一名领班负责正确指引消防队员在院内的消火栓接口、消防水池取水口,13F水箱水泵接合器的位置,并配合消防队工作。
11.空调设备维修工程师负责指挥本专业人员关断煤气入口阀,火灾相关区域的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及相应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的正确工作,组织相关人员撤离,并与消防中心保持联系。(风机操作点分散,相对复杂,人员地点安排请专业工程师提出)
四、关于通讯
1.在火灾发生时,任何人有责任尽可能保证通讯系统和指挥系统的通畅,与救火无关的事情不得占用通讯及信道。
2.在使用通讯设备时,讲话力求简朴、明确,少占用通讯时间。
3.使用对讲机时请注意,在信道无空闲时,不要按发射按钮讲话,讲完话后立即放开发射按钮。
4.使用消防专用电话时请注意,在与消防中心讲完话后,一定要挂好电话,否则其他人无法与消防中心通话。
5.目前B3F、13F、27F设备层的水箱间、空调机房内的电话插孔已调好线,插入普通电话后即可为内线电话,可直接拨叫消防中心。
建筑工程应急预案 篇7
建筑工地是一个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的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消防安全隐患。特别是在工程装饰施工的高峰期间,明火作业增多,易燃材料增多,极易发生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为了提高消防安全应急能力,全力、及时、迅速、高效地控制消防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消防安全事故损失和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保障企业财产和人员的安全,针对施工现场实际,项目部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工程简介:
淮安电商创业孵化中心1#2#楼工程,由淮安恒兴综合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淮安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江苏农垦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
本工程有1#2##楼及车库组成,单体工程地下1层,地上1#楼20层、 2#楼17层、框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约12万m2。
二、指导思想和法律依据:
指导思想: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应急防范工作是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地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而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为预防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事故,要加强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方针,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消防安全原理及灭火基础知识及救援知识,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第四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法》规定:“消防安全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三、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总目标是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抢救受害人员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是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由于重大事故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涉及范围广、危害大,应及时教育和组织职工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必要时迅速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在撤离过程中,应积极组织职工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消防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及时控制住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危害源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务,只有及时地控制住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才能及时有效进行救援。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应尽快组织义务消防安全队与救援人员一起及时控制事故继续扩展。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针对事故和人体、土壤、空气等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检测等措施,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及时清理废墟和恢复基本设施。将事故现场恢复至相对稳定的基本状态。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评估出事故的危害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调查。
四、成立应急小组,落实职能组职责。
成立淮安电商创业孵化中心1#2#楼工程项目部消防安全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安全队。
(一)组长及小组成员、职能组:
略
(二)领导小组职责:工地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职能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公司及当地消防安全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和求援。平时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在工地,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消防安全紧急事故时,在应急小组长未到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代理组长,全权负责落实抢险。
职能组职责:
1.联络组:其任务是了解掌握事故情况,负责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及当事人的亲人等。
2.抢险组:其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指令,及时负责扑救、抢险,并布置现场人员到医院陪护。当事态无法控制时,立刻通知联络组拨打政府主管部门电话求救。
3.疏散组:其任务为在发生事故时,负责人员的疏散、逃生。
4.救护组:其任务是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治和送医院急救。
5、保卫组:负责损失控制,物资抢救,对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阻止与工程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事故现场不遭破坏。
6、调查组: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及经济损失等,调查情况及时上报公司。
7、后勤组: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8、义务消防安全队:发生消防安全时,应按预案演练方法,积极参加扑救工作人员名单及分工应挂在项目部办公室墙上。
建筑工程应急预案 篇8
根据上级的文件指示精神与统一部署,为确保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渡汛,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汛情,能够及时有序、科学地采取相应有效措施,迅速排除汛情造成的危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与财产损失,特制定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预案。
一、 适应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我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工作。
二 、组织机构
成立河间市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职责:服从河间市住建局的统一指挥与安排,负责全市建筑施工现场防汛应急抢险救灾的指挥、部署、实施与督察;及时汇报抢险救灾情况,妥善解决、协调抢险救灾工作及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邢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办公室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汛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具体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灾情报告,及时通知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传达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关于防汛抢险救援的指示,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办公室下设应急抢险组、物资保障组、专家技术组、医疗救护组、宣传报道组。
(一)应急抢险组:组长任晓军,成员张久占、韩士华、王振江、许胜元、王时敏、徐永胜
具体负责根据专家技术组的技术建议与事故现场情况制定的防汛抢险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二)物资保障组:组长李仲永,成员李念茹、李正辉、陈涛、李斌
具体负责落实防汛抢险抢险物资、器材与车辆到位的情况,并按照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对防汛抢险力量进行统一调配,确保防汛抢险物资、车辆、器材及时赶赴防汛抢险现场。
(三)专家技术组:组长邢鹏,成员刘中杰、张七宝、郭江涛、朱亮、赵海涛
具体负责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制定防汛抢险救援方案,并提出建议,为防汛抢险救援与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医疗救护组:组长岳磊,成员刘爱兵
具体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迅速展开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协调120救护车将受伤人员转移到医院救治。
(五)宣传报道组:组长王伟刚,成员刘保民、高立功
具体负责向市住建局防汛领导小组汇报灾情信息,宣传报道抢险救灾中的先进事迹。
三、 应急预案的实施
一旦发生重大险情,企业负责人在向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要立即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抢险自救,并迅速启动防汛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办公室要迅速查明汛情及受灾情况,针对事故现场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立即启动施工现场防汛应急预案,制定抢险救灾措施。各应急小组按职责分工在最短的时间内下达抢险救灾通知,组织调动抢险队伍与设备物资,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抢险救灾。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迅速上报住建局防汛领导小组,联系协调公安、消防、交通、医院等部门,积极做好抢险救灾与善后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汛情与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措施。检查指导各成员单位抢险队伍的演练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2)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灾机械、物资等必须时刻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与状态。
(3)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对抢险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与抢险演练,提高实战能力,确保一旦发生汛情,迅速组织抢险,保证高效、有序、及时,并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4)保证通信畅通,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成员单位责任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畅通的通讯联系。通讯电话如有变化,要及时通知办公室。
(5)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值班室设在办公室,值班电话:xx21920。
(6)各有关单位与相关人员都必须无条件听从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的指令,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对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擅离工作岗位,组织抢险工作不力,延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与人员伤亡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建筑工程应急预案 篇9
为做好公路防汛抢险救灾(以下简称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水灾、水毁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确保各施工处内路基、桥涵等基础设施和施工工地、驻地等工作的安全渡汛,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合同段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路在发生以下水毁险情时应争救援处理工作:
(一)路基、桥梁及涵洞等施工部位发生水灾造成重大险情事故时应争救援处理工作。
(二)施工工地、驻地等发生火灾造成重大险情。
二、实施原则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抢险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首先接报,就近施救;
(三)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
(四)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三、防汛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项目部成立防汛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处理工作指挥部(下下简称应急处理指挥部),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由项目常务副经理朱见担任,副总指挥由项目副经理王凤忠担任,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为指挥部成员,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项目部综合办公室。
(二)应急处理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进行抢险救灾,统一指挥对险情水毁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险情蔓延和扩大。
2、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现场抢修施救、通讯联络、后勤保障、运行稳定、善后处理、原因调查等工作。
3、指导监督应急救援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召开险情水毁现场会议。
(三)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指导各单位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2、险情事故发生接报后,立即向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并将应急处理指挥部领导的指示及时传达组有关单位,保持与施工现场各施工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3、研究向上级报告险情事故应急处理的讯息,报应急处理指挥部领导审批后,依照事故报告程序上报。
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应急处理指挥部可依据情况需要,在现场附近设立现场指挥部。公路工程、驻地等水灾险情由项目部和施工处负责,水灾险情所辖路段的施工段由所属部门配合。
(五)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指挥协调水毁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
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应急处理指挥部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除情水毁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及时落实应急处理指挥部领导及上级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
4、安排上级领导视察险情事故现场的有关事宜。
(六)现场指挥部成立现场施工组,通讯联络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运行稳定组、原因调查组等险情水毁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明确责任人、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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