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电视地面服务专营合同
收费电视地面服务专营合同(精选3篇)
收费电视地面服务专营合同 篇1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就项下总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屋面广场砖和露台地砖工程分包给承包人施工,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分包工程内容
运达·嘉洲阳光三、四标段屋面广场砖、露台地砖粘贴及弥缝项目
二: 技术要求:
按施工规范图纸设计要求、文件及其项目部的要求施工。
三: 质量要求:
创省优"世纪杯"达到辽宁省建筑质量验评标准的优良品标准。
四: 合同工期
按照工地现场进度要求,上人屋面广场砖(108×108): 8月26日到9月10日完工。露台(190×190): 露台砖到货后12天内完工。乙方应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计划,无故拖延一天罚工程总款5%;拖延3~5天罚工程总款的10%;拖延5天以项目部有权清除施工队伍,解除合同,工程款暂缓结算。
五: 工程价款
1、实行固定单价的合同形式,即上人屋面广场砖粘贴及弥缝27元/㎡(约950㎡)露台 砖粘贴37元/㎡(约1400㎡)总价款约77000元。结算时工程量按实际面积计算。
2、承包形式: 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现场文明施工(发包人提供搅拌机、 垂直运输工具;其他用具、工具及机具由承包人自理);
3、付款方式: 以转帐支票付款,乙方开据工程发票。上人屋面及露台各完工程量的50%,付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的70%。总工程量完工后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及开发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扣除工程进度款及施工期间的其他费用后全部付清。
4、乙方收到工程款后必须先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否则甲方将直接从进度款中支付人工费,并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如发生拖欠工人工资现象,由此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将扣罚20%的工程款。
六:发包人责任
1、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
2、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生活住宿条件;
3、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现场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
4、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协调承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承包人之间的交叉作业的协调工作;
七: 承包人责任
1、按合同约定的分包内容进行施工和竣工;
2、保证按项目部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不得影响发包人的总工期的实现,必须做到工完清场,现场不准有积灰垢和积水;如因乙方现场施工混乱达不到甲方文明施工要求的,甲方将派人进行清理,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规范和施工图纸技术要求施工,合理使用材料;造成浪费,按实际情况给予罚款处理;
4、服从发包人的统一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承担自身原因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随时接受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质量不合格的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和返修,直到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拆除和返修的施工费用(包括材料费)由承包人自理,工期不得延迟;
6、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要做到文明施工。承包人自行承担因自身原因而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
7、作好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工作,发生损坏由责任人自费予以修复;
8、承包人自行承担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承包人应及时向施工人员发放工资不得拖欠,发生类似问题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0、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工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承担;
八: 安全生产
1、在签定生产承包合同的同时应签定安全保证合同。安全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乙方应按大连市政府有关要求办理暂住证(费用自理),甲方给予协助办理;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九: 其他
1、此合同一经签定,则视为乙方对现场条件及主客观因素了解,不得因各种理由更改或单方面解除合同,如发生此类事情将承担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收费电视地面服务专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上,就鱼塘、地面附属物现转让给乙方(包含地面花草、房屋、树木等一切附属物) 元转让给乙方。
一、位置:
二、付款方式:双方签字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元。
三、自签订协议之日,鱼塘、地面附属物归乙方所有,如违约,违约方需支付 万元的赔偿。
四、如遇国家征用土地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地面的一切附属物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五、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上述条款,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收费电视地面服务专营合同 篇3
发包人: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就项下总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屋面广场砖和露台地砖工程分包给承包人施工,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内容
运达·嘉洲阳光三、四标段屋面广场砖、露台地砖粘贴及弥缝项目
二、技术要求:
按施工规范图纸设计要求、文件及其项目部的要求施工。
三:质量要求:
创省优“世纪杯”达到辽宁省建筑质量验评标准的优良品标准。
四:合同工期
按照工地现场进度要求,上人屋面广场砖(108108):8月26日到9月10日完工。露台(190190):露台砖到货后12天内完工。乙方应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计划,无故拖延一天罚工程总款5%;拖延3~5天罚工程总款的10%;拖延5天以项目部有权清除施工队伍,解除合同,工程款暂缓结算。
五:工程价款
1、实行固定单价的合同形式,即上人屋面广场砖粘贴及弥缝27元/㎡(约950㎡)露台 砖粘贴37元/㎡(约1400㎡)总价款约77000元。结算时工程量按实际面积计算。
2、承包形式: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现场文明施工(发包人提供搅拌机、 垂直运输工具;其他用具、工具及机具由承包人自理);
3、付款方式:以转帐支票付款,乙方开据工程发票。上人屋面及露台各完工程量的50%,付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的70%。总工程量完工后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及开发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扣除工程进度款及施工期间的其他费用后全部付清。
4、乙方收到工程款后必须先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否则甲方将直接从进度款中支付人工费,并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如发生拖欠工人工资现象,由此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将扣罚20%的工程款。
六、发包人责任
1、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
2、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生活住宿条件;
3、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现场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
4、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协调承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承包人之间的交叉作业的协调工作;
七、承包人责任
1、按合同约定的分包内容进行施工和竣工;
2、保证按项目部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不得影响发包人的总工期的实现,必须做到工完清场,现场不准有积灰垢和积水;如因乙方现场施工混乱达不到甲方文明施工要求的,甲方将派人进行清理,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规范和施工图纸技术要求施工,合理使用材料;造成浪费,按实际情况给予罚款处理;
4、服从发包人的统一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承担自身原因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随时接受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质量不合格的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和返修,直到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拆除和返修的施工费用(包括材料费)由承包人自理,工期不得延迟;
6、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要做到文明施工。承包人自行承担因自身原因而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
7、作好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工作,发生损坏由责任人自费予以修复;
8、承包人自行承担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承包人应及时向施工人员发放工资不得拖欠,发生类似问题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0、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工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承担;
八、安全生产
1、在签定生产承包合同的同时应签定安全保证合同。安全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乙方应按大连市政府有关要求办理暂住证(费用自理),甲方给予协助办理;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九、其他
1、此合同一经签定,则视为乙方对现场条件及主客观因素了解,不得因各种理由更改或单方面解除合同,如发生此类事情将承担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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