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心得体会
关于食品安全心得体会(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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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心得体会篇1
今天的语文课上,张老师给我们讲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专题讲座,并给我们观看了相关的图片及资料。看了这些图片,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羊肉串是我平时最喜欢的特色小吃了。可是,当老师给我们讲到很多烧烤店里的羊肉并不是真的羊肉,大多都是腐烂动物身上的肉,然后商家再把肉串好放在羊尿里泡,以此来以假乱真欺骗顾客。听老师这么一说,我顿时觉得恶心极了,并后悔平时不应该那么嘴馋,吃这些假羊肉串。
肉夹馍也是我平时经常吃的早餐了。每天早上,爸爸都会去路口给我和妈妈买上两个肉夹馍当早饭吃。可是谁知道肉夹馍也不是放心早餐,原来肉夹馍里的肉都是用一些死猪肉做成的。这些黑心小贩们这样对待顾客,他们的良心就不会受到谴责吗?
类似于这样的食品安全问题还有很多很多,比如:喜宴上常用的海参都是添加了各种有毒的化工原料;米线为了增加口感和弹性,放入了一些工业胶;麻辣烫里的蔬菜从不清洗,商贩们怕顾客吃了会拉肚子,都提前在汤里放入了拉肚子药;臭豆腐放在粪便里泡上一段时间;一些炸串用的竹签,基本上都是在马路上捡来的,不经过任何消毒就再次利用……这些不法小贩们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不惜伤害顾客的身体,他们的这种行为就是在犯罪啊!
听了老师的讲座,看了相关的图片,我觉得外边的小吃虽然看起来诱人,吃起来香甜,但怎么也不如爸爸妈妈在家做的干净卫生。如果我们大家要亲眼看见这些食品加工制作的过程,相信我们以后再也不会乱吃这些垃圾食品了。同学们,我们现在正处于身体、智力发育最关键的时期,可千万不能因为一时的贪吃,而伤害了自己的身体呀!为了我们的身体健康,请拒绝这些垃圾食品吧!
关于食品安全心得体会篇2
近几年来,由于关于食品安全的事件层出不穷,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这些事件暴露了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下面就我就几个方面来讲讲加强食品安全性的几项措施:
一、强化源头管理
近年来我国食品产业发展快速,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年加大,但同时由于准入门槛低等原因,大量食品企业规模小、分布散、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质量安全管理能力较低。庞大的食品生产消费量、众多的生产经营者,再加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健全,这些我国食品安全基础薄弱的最大制约因素。要从根源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首先应建立从农场到餐桌全过程的产业链监控体系,无论是蔬菜还是肉食,只要是食品范畴都应该列入监控范围之内。从生产资料如水、土壤、饲料开始,就应该加强监控,不能等到进入市场时再检测。
二、建立信用档案加大教育宣传
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凸显了我国食品行业的信用缺失问题,信用缺失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政府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真正在全社会建立产品源头可追溯、去向可追踪、信息可存储、产品可召回、查有线索、找有依据的良性运行机制。同时,完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当前公众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法制观念并未有大的加强,教育是食品安全防御措施的基本环节。社会应形成一种氛围,使食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兼具食品安全的支持者、维护者和创造者三重身份,从而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力。
三、整合监管机构
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分别由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商务、卫生、质监、工商等多部门实施分段管理,可能出现“多头分散、衔接不紧”的状况。因此应该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由一个部门为主实施“综合性、专业化、成体系”的监管。不论食品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追究该部门的责任,从而避免监管缺位或者职责交叉、责任不清,最大限度地堵住监管漏洞。
四、加大执法力度
在我国,之所以出现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事件,与法律对违法者的惩罚力度是有关系的。当企业违法时,中国法律对其的处罚是: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这种标准的处罚丝毫不能威慑到企业。一些违法食品生产商就是因为“过低的违法成本”,才敢生产“问题食品”。因此,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从严惩处。
关于食品安全心得体会篇3
近年来,随着“三聚氰胺”、“瘦肉精”、“染色馒头”等事件先后曝光后,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令人堪忧,能否保证餐桌安全,让学生吃上放心饭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民生大事,在此背景下,我市率先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我有幸参加了此次培训,通过学习,使我对食品安全有了更深的认识。
作为学校食品安全,我认为应抓好以下工作:
1、对我校的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培训工作作为促进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的基础性工作,持之以恒,扎实抓好。
2、抓好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在师生、食堂从业人员中,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通过小手拉大手、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从而带动整个社会,使之全民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抓好食堂饮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采购关,切断食源性污染和疾病的发生,大宗食品定点采购,严格索证,建好台账,严禁采购散装调味品,做好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不符合要求的蔬菜,严禁进入校园,加强食用油、禽畜肉等的检查,确保安全;加强从业人员卫生安全教育,规范食品加工销售过程管理,以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们将积极行动,落实“全市食品安全专题培训”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证广大学生饮食安全。
关于食品安全心得体会篇4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这部新修订的法律,体现了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惩戒、最严肃的追责。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日期日益临近,为更好地宣传贯彻落实此法,来安县汊河镇政府加大了宣传及培训力度,联合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汊河市管所分行业、分批次地对全镇食品相关经营者及农村食药“四员”进行集中培训。该镇于7月29日下午首次组织中小型餐馆负责人、学校食堂及幼儿园负责人、工地食堂负责人和农家乐经营者近130名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拉开了新《食品安全法》培训序幕。
培训会上汊河镇政府分管领导提出食品行业是道德工程,餐饮企业作为整个产业链的服务终端,要加强行业自律,把食品安全这个“天大的事情”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坚守诚信经营的底线,不折不扣地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依法经营的各项义务。
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汊河市管所所长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重点阐述了新法呈现出的新特点,并向经营者详尽讲解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中常见的危害因素及其预防控制、食物中毒的预防和事故应急处理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规范要求,监督管理方面包括强调餐饮服务基本要求、食品安全事故预防,规范制度方面强调餐饮食品操作规范、采购贮存、清洗消毒、“五专”要求及餐厨垃圾处理。
与会的来安县市场监管局股室负责人告知经营者,餐饮业食品安全问题除了缺失诚信的人为因素外,其主要诱因为微生物、寄生虫、真菌所导致,对于餐饮企业自制凉菜、生食海产品、自制豆制品、自制盒饭等高风险环节要强化风险管控意识,可指定专人进行管理,不要因为一时疏忽,使企业自身蒙受名誉及经济的双重损失。同时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自身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突出强调了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违法生产经营应承担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
培训会上,食品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认真听讲,仔细地阅读《来安县汊河镇餐饮行业新〈食品安全法〉应知内容》,并提交了《食品安全责任状》。此次培训,增强了食品经营企业法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了餐饮经营者的“四个责任”,即社会责任、法律责任、企业责任和道德责任。
关于食品安全心得体会篇5
今年以来,食品流通处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为主线,落实“四个最严”,强化“四有两责”,以持续提升我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水平为目标,紧紧围绕省局中心工作,按照《20__年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各项工作部署安排,扎实推进许可改革、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排查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形成社会共治、创新监管模式,部署并推进了一系列重点工作,现将半年来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总结如下:
一、开展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体系建设
1.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创建工作规范。根据20__年以来该项工作的推进实施情况,结合我省食品安全示范省创建工作要求,按照省局对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统一规划部署,对20__年《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规范和标准》进行了调整完善,进一步增强基层对食品质量可追溯示范创建工作的可操作性。
2. 持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省级示范点建设工作。下发《关于开展20__年度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鼓励批发环节和商场、超市、连锁经营便利店、专卖店建立预包装食品的电子台账管理制度,明确提出逐步将全省大型商超、一级批发、连锁经营等条件较好的食品经营单位创建为省级示范点,在20__年创建100个省级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的基础上,20__年创建148个省级示范点,20__年底前逐步建设1000家省级示范点,增强食品经营者自律和诚信经营意识。
二、完善食品经营许可机制
1. 制定《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为了进一步完善《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召开由设区市、县(市、区)局相关人员及省局专家库有关专家参会的研讨会,并在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局官方网站上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在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正式行文下发,要求6月1日正式施行,同时发布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告,进一步推动我省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经营许可“三证合一”工作。
2.举办全省系统食品经营许可视频培训班。5月,对设区市局相关科(处)室监管人员、基层食品(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审批核查人员及相关业务骨干进行培训,重点培训食品经营许可业务工作和食品经营许可系统操作,提高基层许可人员许可业务水平和系统操作能力。
3.组织食品经营许可新证印制工作。协调指导省局后勤中心开展新食品经营许可证印制发放工作,确保全省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如期开展。到目前为止,全省共发放新证1736家,其中食品销售975家,餐饮服务722家,单位食堂39家。
三、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
1.持续深入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工作。一是开展20__年试点创建单位的推荐审核。省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__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在各设区市食安办推荐的基础上,选定了鼓楼区、东山县等10个县(市、区)开展20__年社会共治试点创建工作。二是统筹规划好20__年创建工作。20__年3月,召开20__年全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对第一批10个试点创建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交流了创建工作的典型经验;对20__年第二批创建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明确全年创建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抓紧总结验收首批创建工作。编制20__年全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创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规范创建经费使用。20__年6月,省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__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试点创建工作考评验收的通知》,第一批试点创建单位于6月20日之前完成了自评,省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计划于7月份进行实地考评验收。
2.强化食品安全治理多方协作的工作实践。一是积极参与理论研讨及交流。参加“环浙”六省市食品安全协作会议;组织部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试点创建县(市、区)有关人员,赴上海参加由人民大学、上海理工大学等组织的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研讨论坛。二是探索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的有效机制。下发《关于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情况的通知》,继续鼓励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参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并要求各地于20__年5月底提供书面工作总结材料,并汇总相关数据。三是做好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关切问题的沟通交流。上半年,共答复社会公众网上各类食品安全咨询27件,主动开展民意征集2项;主办及协办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议提案18份(主办6件、会办12件)。
四、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
1.扎实抓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先后三次派员参与总局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工作的专研讨,多次对总局《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监督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我省建议及意见;《办法》自今年3月1日实施以来,督促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6月份,下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监督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包括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用农产品储存服务提供者)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执法和督查检查力度。
2.强化与食用农产品监管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深化落实我省《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落实省政府1213行动计划,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厅、海洋渔业厅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分工,提出我省关于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具体意见。
3. 开展全省系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工作培训。组织全省市县两级及基层监管执法人员,集中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执法专题培训班,邀请农业厅、海洋渔业厅有关领导及专家现场授课,重点针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的法规依据、执法手段、监管要求、准入衔接等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我省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水平。
五、开展食品市场治理整顿
1.统筹谋划全省食品安全监管治理工作。3月份,召开全省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我省20__年食品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明确了将校园周边、农村区域列为重点整治区域,将食用农产品列为重点整治品种,下发了《20__年食品销售监管工作要点》,明确各项食品市场治理整顿的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2.深入开展农村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1月,下发了《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20__年2月至10月为“扫雷”专项行动的集中整治阶段,对农村食杂店、小超市、区域性食品批发市场、乡镇农贸市场、农村地区学校食堂、中小型餐馆、农家乐、小吃店、饮品店等重点场所和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等进行集中监督检查。5月中旬,组织开展了全省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督查调研,组成了联合督查调研工作组,先后赴3个设区市6个县(市、区),召开了5场省、市、县、所四级联席座谈会,深入14个乡镇,现场检查了26家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实地督查了4个基层监管所工作开展成效,并随即下发全省各地《关于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督查调研有关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地监管部门切实抓好督查落实。
3. 开展全省流通环节茶叶市场专项治理整顿。针对近年来省局对茶叶产品专项安全抽检和监测,发现个别区域、个别绿茶产品违规滥用色素,个别区域红茶问题突出,市场销售散装茶叶产品问题严重的情况,为进一步解决茶叶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巩固20__年开展的打击茶叶加工违法行为“春雷”专项行动工作成果,省局于5月制定并下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茶叶产品经营质量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的通知》,规范全省茶叶的经营,建立茶叶流通监管长效机制,解决我省茶叶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推动全省茶叶产业健康发展。
六、加强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监控
1.制定并实施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方案。1月,制定了全省流通食品质量监督抽检计划,配合20__年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整顿工作安排,全年共安排了3950批次省级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任务。4月份,按照省局安排,又补充制订20__年流通环节省级食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检计划,针对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期,以及食用农产品、水产品和水产制品等重点品种,补充安排了2070批次的抽检任务。
2.督促指导食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提升检测能力建设。督促各地监管部门指导食品专业批发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按要求规范建立自检室,提升食品自检能力。结合食品安全示范省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全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必须建立检测室,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工作,制定有关工作目标,即20__年建立7个,20__年建立15个,20__年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按要求建立健全自检能力。
总结半年来的监管工作情况,成绩喜人,成效很大,但在以下两个方面仍然存在问题和困难,有待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着力。
一是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缺失严重。从今年组织开展对全省各地的飞行检查和工作督查情况来看,部分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缺失状况较严重,如在农村区域及城乡结合部区域,食杂店、小超市等对食品经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的履行方面不容乐观,更有个别经营单位,仍处于无证经营状态,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对于全省各级监管部门而言,如何有效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切实履行起食品安全首要责任是个严峻的考验。
二是监管机制建设仍有待加快步伐。当前,我省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分级管理模式重新定位了各级监管部门的职责、新的监管领域、新的经营业态不断涌现,相应地,在某些监管环节、业态领域,机制建设的盲区日益显现,在监管工作的法理依据、监管的对象目标、监管的技术手段、监管工作制度建设等方面都存在着部分有待进一步明确的事项,需要我们加快监管机制建设,加强调研指导,切实提升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按照夯实基础、风险防控、强化监管、深化共治的原则,20__年下半年的食品销售监管工作,有如下思路:
一、抓好许可改革,提高监管效能
1.全面开展许可审查和换证工作。全面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许可证新发、换证工作,力争在第二季度开始新版许可证启用工作。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完善食品经营许可流程,增加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环节。
2.做好监管数据分析与应用。指导各地做好许可相关数据的录入、检查和统计分析,全面掌握食品经营监管基数,提高监管针对性和科学性。
二、抓好日常监管,落实主体责任
3.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分层划分责任的原则,严格界定监管责任人监管责任和责任范围。各级食品经营日常监管人员要力争保证五个“常态”,即把监督指导食品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常态,把监督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和执行食品经营良好行为规范作为常态,把监督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和执行不安全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作为常态,把排查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作为常态,把开展食品安全法律规范宣传教育作为常态。
4.加大抽检监测力度。注重发挥监督抽检工作的靶向性和科学性,持续加大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力度。结合监管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制定抽检计划,针对重大节假日、高风险隐患、群众消费量大的食品,如乳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等,加大抽检频次。按照要求及时开展对不合格样品和问题样品的市场排查和溯源核查。
5.规范经营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依法经营,认真落实进货查验以及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要求,强化食品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温度控制、食品销售设施设备维护和环境卫生管理,定期清理库存食品。
三、抓好治理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6.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重点针对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着力构建乡村食品安全共治网格。
7.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在全省范围开展水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情况风险排查活动,重点整治区域是水产品经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市、超市、实体店;重点整治品种是对各级抽检中问题检出率较高的龙胆鱼、鲈鱼、明虾、青斑鱼、鲫鱼、桂鱼、鳗鱼、双壳类水产品等。加大对索证索票、检疫检测证明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排查力度,摸清水产品市场销售情况,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加强与农业、海洋、公安等部门协作,严厉打击水产品经营违法违规者。
四、抓好食用农产品监管,建立协作机制
8.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市场准入制度。准确把握食用农产品市场、肉类、进口食用农产品和批发市场准入的条件,把握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内容,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建立健全并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切实加强自律。
9.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各级监管部门根据食用农产品风险程度等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对辖区内的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储存服务提供者进行日常检查。重点监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过程中的高风险环节,督促各类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完善内部管理责任,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分类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主体信用信息监管。
10.落实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指导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强化市场准入管理、签署质量安全协议、开展自检,加强风险防控,承担管理责任;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市场准入等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五、抓好试点工作,形成社会共治
11.着力抓好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省”的统一规划部署,着重抓好相关重点项目建设;指导督促福州市、厦门市、莆田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任务,按照创建标准的要求,落实有关创建工作,适时开展对创建工作情况的督查;督促指导各地继续抓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对第一批创建单位抓紧总结提升,对第二批创建单位强化工作指导,会同省食安办对第一批10个创建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12.继续推进食品销售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建设。在去年试点基础上,修订完善我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考核评定及管理规范。全省拟新建100个省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进一步推进食品经营者落实第一责任,完善自律管理,实现食品流通全程可追溯。
关于食品安全心得体会篇6
__年以来,我乡食品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食药局的精心指导下,乡食药监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有组织、有步骤地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传导压力,强化责任,加大宣传力度,突出监管整顿,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积极营造放心、安全的食品市场环境,确保了全乡食品市场的安全运行。现就__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保障有力
一是以人为本,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乡党委、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考核目标,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来抓,并与村各成员单位签订了监管工作责任书,明确了监管工作职责、措施和任务。二是成立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了以乡长为组长,常务副乡长为副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确保了机构、人员、力量保障到位。三是乡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全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安排部署全乡食品安全工作,及时听取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对各单位在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亲临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及时予以解决。四是积极发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能。加大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落实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畅通了信息报送渠道,在各村委会设定了食品安全信息员,各村委会实行月报制度。
二、广泛宣传,氛围浓厚
以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为契机,以维护群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目标,以“五一”“十一”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大节庆日为时间节点,紧紧围绕乡域乡情,创新工作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页、宣传条幅、培训会、咨询会、qq、微信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食品安,全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近500份,悬挂宣传条幅20余条,张贴大小标语100多条,举办食品监管员、食品从业人员培训2次,在世纪大道举行食品安全咨询会1次,通过qq、微信等网络平台推送食品全全知识200余条,充分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全力整治,监管到位
一是建立动态监控机制。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我乡对街道金三角酒店、香川菜馆、闻香阁生态园、实惠餐厅、霍家鹅块等大小餐馆进行安全检查,核查上岗人员的健康许可证,未办理的要求立即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责令停业整顿。同时对谢集集贸市场、张集集贸市场、老丰港集贸市场中的食品小作坊如面粉加工坊、馍店、熟食店、蛋糕房、豆腐坊等,逐一走访检查并登记造册,确保了全乡食品行业及从业人员可管可控,有案可查,从源头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二是积极开展重点节点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在“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十一”期间,开展食品安全突击检查。组织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超市、商店、饭店等食品市场进行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餐饮单位的卫生设施、持证情况和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检查表明,个别食品经营单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加工操作场间简陋,食品处理区与相关场所混在一起,防蝇防尘设施不健全等等。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当场给业主下发整改通知单,提出整改方案、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对发现的过期、变质食品予以当场销毁。全年共开展安全生产检查5次,发放安全生产整改通知单15份,销毁过期、变质食品30余公斤。
三是开展校园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全面推进校园食品管理,构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我乡对辖区内的中、小学以及两所幼儿园营养食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校园的食堂现状,重点是食堂的设施情况、有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食品的来源以及存在的问题;二是校园周边商店、饮食摊点的安全情况,重点是证照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食品卫生安全隐患。通过检查落实专人负责校园食品卫生,建立定点采购食品制度以及食品留样登记制度,从而为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的整治规范措施提供全面的基础资料。
四、健全制度,突出长效
今年以来,我乡先后制定并完善了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各项制度。乡政府分别与全乡23个村(街)、3个社区及相关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与餐饮行业和农村集体聚餐厨师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确保了用制度来保障安全。同时各村(街)分别明确一名村干部作为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构建全乡食品安全监管网络。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序运作。
虽然我们在食品安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和小作坊的卫生状况还需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道德诚信和社会责任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食品行业市场准入门槛仍然不高等等。针对存在的问题,__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将相关制度落到实处。
根据我乡食品安全工作需要,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继续与各村(街)签订目标责任书,与食品从业人员签订承诺书,力求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全乡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二、坚持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认真总结和分析整治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乡种养殖业、生产加工业、经营流通业、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积极配合上级各职能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特别是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的集中整治。
三、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继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自律意识,同时也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自觉筑起食品安全防线;教育和指导农村群众科学使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大对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管和指导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关于食品安全心得体会篇7
为有效防范夏秋季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5至 10月份,我区结合实际,集中开展了夏秋季食品安全检查整治行动。现将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对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非常重视,专门组织召开办公室成员会议,分析我区食品安全状况,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进行了动员部署。工作中,各部门目标明确,责任清楚,积极配合,狠抓落实。据不完全统计,夏秋季节,共检查初级农产品生产单位239家次(其中畜产品124家次、水产品51家次、种植产品64家次),农业投入品经营网点76家次,饮用水企业9家,食品经营单位512家,学校、幼儿园食堂170家,企业食堂198家,建筑工地食堂26家,餐饮配送企业3家,其他类型餐饮店58家。抽检农产品993个,不合格蔬2批次菜,总体合格率为99.8%;抽检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各类农业投入品23批次,合格率91.3%;生产加工环节抽样173个批次,其中合格169批次,批次合格率97.7%;流通环节抽检2312个批次,不合格79批次;12个重点菜市场共检测蔬菜29165批次,合格率99.93%;区中心屠宰场共检测生猪2937头,瘦肉精抽检合格率100%;抽检消毒餐具950份,合格822份,合格率86.5%;抽检餐饮消费环节食品192份,合格125份,合格率65.1%。查处无许可证经营食品企业2家。立案43起,结案68起。罚没款40576万元。下柜销毁不合格食品121公斤,销毁病害猪107头、病害内脏279.5公斤。网上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6期。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主要特点
(一)思想重视,加强领导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门组织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员召开会议,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各级领导思想认识统一,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和街道(乡镇)根据夏秋季节特点,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了工作取得好的成效。
(二)责任明确,工作扎实
为了使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并认真抓好落实。
1、区农林部门以初级农产品生产者、农业投入品经营者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农、水产品生产环节中的各类投入品与生产档案为重点检查内容,开展了“绿剑”夏季集中执法行动,对农资经营网点、种养殖基地等进行检查;加强对农、水、畜、禽产品监测;加强了对农药、肥料、兽药、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组织开展了以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培训。
2、工商部门开展了流通领域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以创建“放心店”为契机,把好流通领域准入关;充分发挥检测车的作用,对全区主要商场、超市及食品批发市场的冷冻食品、儿童食品、饮料、果汁等夏令食品抽检,对违规食品、药物残留超标食品及时作出下架退市处理。开展以小食杂店和小菜场为主的十小行业整治。根据区十小办的要求,已经验收小食杂店2720家,完成率达到85%以上,与辖区内的2803家食杂店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做好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203份。
3、卫生部门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和节庆期间重大活动保障餐饮单位,学校、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对全区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进行一次排查摸底,掌握其供餐方式。指导和督促全区学校、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各项措施。对餐饮单位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配送餐情况、卫生许可证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培训合格证的持证情况,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及台帐的登记建立情况,食品原料贮存情况,食品加工过程卫生要求的落实情况,餐饮用具消毒保洁情况等进行督查,严厉查处无证从事餐饮服务等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特别是在国际女排赛事期间,强化了餐饮单位的日常巡查;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多措并举,防止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开展农村家庭聚餐指导,有效地保障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4、质监部门根据北仑区域节日食品消费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节日食品生产大检查行动。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作为检查重点,特别是把老百姓密切关注、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饮料、糕点(月饼)、类等节日食品作为检查重点,查处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督促月饼标签内容不规范的企业及时改正。对区内3家保留规范的食品小作坊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排查食品中掺杂掺假、添加有毒有害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严重违法行为。根据清泉行动方案要求,重点检查了9家饮用水企业,确保饮用水质量安全。
5、贸粮部门严把生猪、菜牛调运质量关。加强了对定点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的监管,积极推进定点集中屠宰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督促各市场结合本市场实际,按行业或按摊圈对上市食品实施索证索票,并实行一户一档,对索取票证进行集中分类管理,实现上市食品的可追溯。做好上市蔬菜监测工作。
6、城管部门加强对流动饮食摊点和大排档的检查管理,依法取缔非法流动饮食摊点。
7、建设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检查,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8、教育部门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幼儿园)为契机,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开展学校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三)思路清楚,重点突出
各部门始终按照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确定的目标开展工作,把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了使工作具有针对性,各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和监管职责,确定工作重点。把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旅游景点作为重点区域;把食品消费环节作为重点环节;把蔬菜、瓜果、水产品、饮料(包括桶装水)、奶制品、糕点、肉及肉制品、豆制品、冷冻食品、熟食(包括熟肉、卤制品、蒸煮食品等)、凉拌食品等作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食品的行为,创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四)宣传深入,氛围浓厚
以网站、报刊、电视等宣传载体为平台,开展食品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组织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组织街道(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员和行政村(社区)公共安全协管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培训;邀请专家对机关干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监管相对人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培训;利用邮政网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机关干部、学校、医院、企业等发放《食品安全法》读本及宣传资料5000余册;结合“三下乡”活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现场咨询、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发放《食品安全法》授课光盘9套、《食品安全法》宣传画1000套、《食品安全法》读本2万本、食品安全知识100问200册、家庭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读本2000册。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共同参与食品监管”的社会氛围。
(五)监管到位,成效显著
各职能部门与街道(乡镇)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检查整治。从检查情况看,城区学校食堂均领取了卫生许可证,部分个体幼儿园、民工子弟学校和乡镇学校食堂无卫生许可证;大部分食堂能从正规渠道进货,索取“三证”,各种记录比较规范;对蔬菜基地和菜市场抽样检查,蔬菜全部合格,猪肉、牛肉来源于定点屠宰厂,家禽及其产品都来源于本地,全部合格。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均已进行了立案查处、限期办照、取缔等处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其限期整改。通过夏秋季食品安全检查整治行动,学校食堂和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店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卫生设施得到改善;绝大多数经营者行为端正,经营秩序良好。区内没有发生等级食品安全事故。
三、存在问题
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冷冻食品、儿童食品、饮料、果汁等夏令食品合格率不是很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二是企业、建筑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证持证率偏低,部分食堂食品安全硬件设施不全,企业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不足,各项食品安全措施不到位;同时存在无证餐饮配送现象,食品安全隐患较大。三是农村个体幼儿园食堂无证经营较多,主要原因是经营效益不理想且很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食堂场所普遍面积较小,改造难度较大。
四、下一步打算
根据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下一步,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针对存在问题,结合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识别能力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自觉性。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监管者的职责,引导经营者文明经商,诚信经营。
关于食品安全心得体会篇8
近日,五年一度的“两会”刚刚落下帷幕,许多与人类息息相关的热点民生问题被人们热议,并受到国家及百姓的广为重视。为了深入贯彻学习两会精神,我们硕士11班全体党员于3月19日下午,在二教619进行了集中探讨与学习,大家各抒己见,交谈甚欢,一副其乐融融的景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牵动着每个人的神经。尽管它有如此大的重要性,但却屡禁不止,每年都有食品问题出现:吃大米怕农药超标,喝水怕有污染,喝酒怕是假酒。今年,省人大会将继续将食品安全问题作为专题询问的重点,各委员为此踊跃建言献策,进一步深化对食品安全执法监督,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履行职责。
近日,在对“食品安全”的分项调查中显示:53.7%的网友认为导致现在食品安全问题多发的原因,主要是执法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26.6%的网友认为是相关法律不健全、惩罚力度不够。另外,引人注意的是,高达62.1%的网民表示,遇到了问题食品,不知道到哪投诉,最终选择忍耐。对此,有网友调侃道:长期受问题食品毒害的中国人早已变得“百毒不侵”了。
对于目前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既源于监管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也来自企业的道德滑坡。一些食品行业企业家利欲熏心,为了获得最大利益,添加一些不该添加的东西,不注重加工环境,钻法律的空子。而一旦东窗事发,只是简单的罚款已不足以对企业造成影响。所以在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企业采取法律措施的同时,用最严厉的经济措施,让违法者倾家荡产。只有这样,才能以儆效尤,逐渐减少并最终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地沟油事件还没有尘埃落定,麦当劳事件又接踵而来,而更让我们吃惊的是,本以为这次事件的爆发会暂时阻止人们对洋食品的热衷并给麦当劳一重磅,但是结果恰恰相反,有的人甚至力挺麦当劳,并声称:“相对于中国其他食品安全问题,这个问题已经不再是问题”,并且在各地的麦当劳等店内,仍然是生意火爆。面对这样的问题,我感觉很悲哀,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态度不明确,不坚挺,导致这样的问题成出不穷,屡禁不止,值得我们深刻的反思。
所以我国应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诉讼制度,提高违法成本,重典治乱,给予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者最大震慑,抑制违法冲动;要建立起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监督互动的新型治理机制,实现外部他律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在法律威慑力的基础上提高道德约束力;要抓源头治理,解决好分段监管中的衔接问题,减少监管交叉做好全程全时“无缝”监管;要推进堵截与疏导相结合,既要重拳出击、堵住食品安全隐患,又要因势利导,构建食品废料的政府回收利用渠道,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引导小作坊小摊贩规范运营。
作为研究生的我们,更要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对一些不卫生的街边小摊要多加注意,一旦发现问题一定要坚决抵制,让其无法在立足。切实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健康、绿色的校园环境!
关于食品安全心得体会篇9
今年四月学校组织全校师生认真学习了《食品安全卫生法》、《产品质量法》《食品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随后各班均开展了有关“关注食品安全,从我做起”、“食品安全的调查”、“食品安全的故事会”等主题班会。通过学习和各种活动的开展。全校师生不但深入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了对食品安全的认识、而且增强了对食品安全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的确,在我们身边有许多的食品存在着安全问题。火腿肠喷洒敌敌畏,罐头和香肠里装的是母猪火死猪肉、火锅底料是地沟油,粉丝是塑料、冰糕是脏水和糖精、可乐里碳酸超标、水果中有农药和催红剂,蔬菜中有增长素,猪肉里有添加剂.......。如此种类繁多的食品均存在不安全因素,严重危及到人类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前几天,我们班的杨红梅同学,不慎买吃了超期三个月的方便,顿时脸色苍白,口吐白沫,下腹剧烈疼痛难忍。当即被老师和同学送进医院,经及时治疗才得以康复。
当地一年级的两个女生同吃了一根过期的棒棒糖,结果两人先是肚子剧烈疼痛,随后脸色发白,口吐白沫。晕了过去。
有这样一则新闻:一个四岁的小朋友,买了一盒酸奶,感觉嘴角有什么东西在蠕动,拿起镜子一照,傻眼了是几条 小虫。这件事被记者暴了光。当记者询问这个厂家的管理人员时,他居然说:“我只是负责生产,至于何不合格是监管部门的事。”
从2011年的三聚氰胺事件,到2011年《食品安全法》的诞生,食品安全一直是百姓一直担忧的一个重要问题。曾有人盛传过这样一个段子:“中国人的胃‘很结实’,它负责消化一切:胶面条、皮革奶、镉大米、瘦肉精、三鹿粉、甲醇酒、人造蛋、纸腐竹、地沟油、罂粟汤??”。
从这样的事例中,我们可以深深体会到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民以食为天,而今却谈“食”色变,随着很多劣质食品被曝光,恐怕人们已经无法对身边的食物安安心心地食用了。对于企业这种极其违背道德的行为,令人感到愤怒,也让人们对于社会公德的丧失感到心痛。
听老师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王岐山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食品安全问题连称惭愧。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始终是百姓关注热点。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再次重点关注食品安全这个话题,他们继续为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建言献策。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的信用问题变得格外重要。当前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利欲熏心,不惜以他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非法牟取暴利,不但严重损害整个食品行业的形象、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且容易引发民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形象。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长久而复杂的问题,应该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建立更加完善的国家执法和监督体系,加强对企业的道德信用体系的监管,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真正在全社会建立产品源头可追溯、去向可追踪、信息可存储、产品可召回、查有线索、找有依据的良性运行机制。
“吃自己的饭,流自己的汗,自己的事情自己干”,广大群众是食品的最终消费者,是优质食品的受益者,也是劣质食品的受害者。人人都是消费者,个个不是局外人,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护身体健康也要靠我们自己。在满是塑料袋,剩饭菜的垃圾上吃烧烤;三、五大汉,裸背街头,狂吃大排档;西装革履从轿车下来,背街小巷,寻吃牛肉汤、猪头肉等特色美味。此时他们都全然不顾肮脏的环境、脏污的碗筷,反复使用过的洗碗水、裸放的,长时期间存放的菜肴,和摊主滴到锅里的汗,闲时抠脚丫的手,消费者已成为不法经营者的利益共同体和同盟,还谈何食品安全,何谈自我保护。我们要摒弃贪便宜、图方便、随大流等不合理的消费习惯,培养进名店、购名品、看日期、查包装的科学消费习惯;要留意识别优劣食品的知识,不断提高鉴别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还要放弃老好人思想,增强维权意识,积极为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并主动协助监管部门的工作。形成人人远离不洁食品,个个打击伪劣食品的良好食品消费环境。
关于食品安全心得体会篇10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 《食品安全法》)6月1日开始实施,实行了近14年的《食品卫生法》同时被废止。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仅一个词的改变,折射出食品安全正在面临的危机以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紧迫要求。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毒理与功能评价所一直承担着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检测和功能评价工作,所以特别重视和关注《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和贯彻,多次组织全所进行集体学习和讨论,领会其与检测有关章节内容的实质内涵。现就大家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亮点一 食品安全有了国家统一标准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对我们检验机构来说,检验依据就更明确了。过去食品安全标准“不标准”一直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软肋。以黄花菜为例,根据卫生部门的标准,它不属于干菜,不得有二氧化硫残留。而根据质检、农业部门的规定,黄花菜属于干菜,且明确了其二氧化硫残留标准。如此“打架”的食品标准不仅让食品生产企业困惑,更让检验机构无所适从。
亮点二 食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更大了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准入制度,第五十八条规定“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 第五十九条规定:“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第九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依法对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
食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更大了,检验机构本身就应该具备独立性、公正性,既要对企业客户负责,更要对社会负责。
亮点三 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以前在电视广告上,我们经常能看到食品厂家打出“国家免检产品”的口号。但“免检”并不一定都是安全的,有时它会麻痹消费者,同时,质检部门由于该企业既往 “产品质量长期稳定”而予以免检,很容易导致企业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放松对自身的质量要求。这次在美国CDC举办一次国际会议上有幸与美国FDA官员交流,得知全美允许生产婴儿奶粉的制造企业仅5家,且没有可以免检一说。不只是奶粉,全美没有产品和企业拥有国家免检的特权。美国从未向中国开放婴儿奶粉及任何其他奶粉的进口市场,继而鼓励生产企业把更多的雅培、美赞臣等优质婴儿奶粉销往中国。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也均没有“免检”一说。中国“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 FDA迅速对美国婴儿奶粉市场进行检查,并随即发布“婴儿奶粉健康信息忠告”,请美国妈妈们放心购买,FDA真正落实了我们往往只挂在嘴上的“责任重于泰山”。
中国确实有很多大企业的产品,任凭政府怎么抽检都次次合格,但它是由质量、道德、企业社会责任伦理、消费者口碑共同铸就的,不是由政府机构封授的,更不是广告狂轰滥炸“炸”出来的。作为政府行为,免检是万万不可以的,因为质量抽检是履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国家意志。因此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将此前国务院废除免检的措施法制化。
亮点四 保健食品宣传不得涉及治疗功能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这条规定在最初的征求意见草案中并没有体现,后来加进去了。”这一法律条款,给保健食品设定了必须遵守的“硬杠杠”:如果是按照保健食品审批的,宣传过程中就不能对消费者说 “服用后能预防、治疗什么疾病”。这个规定使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在产品原料上有所忌惮,减少了消费者“进补不成反致病”的危险。
亮点五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食品安全法》 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规定,当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等七种情形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都应当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草案规定的七种情形是(1)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2)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以及评价监督管理措施的效果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3)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的;(4)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5)需要判断某一食品是否安全的;(6)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规定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7)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的。
草案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结果等相关资料,向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结果等相关资料,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需要,要求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提供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结果等相关资料的,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提供。
要彻底祛除食品行业的诟病,当然需要我们的《食品安全法》发力,但也需要一个“人人以之为耻”的大的社会环境。只有我们每个从业者都以这种道德律令为内驱动力,《食品安全法》才不会仅是“纸面上的规定”,才能承载起厚重的民意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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