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集锦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集锦(精选12篇)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集锦 篇1
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近年来已经创建成功的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复核,加强动态管理。
寓法治宣传于法律服务中,不断探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思路。一是充分发挥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职能作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站)、人民调解组织、司法鉴定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要密切配合全区深入开展的“法律六进”活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结合实际有效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是要建立法治宣传与司法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管理等部门的情况通报、业务联动机制,实现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理“一体运作”,推动前置性普法、针对性普法、防范性普法,使每一个司法执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案件的'办理过程成为生动鲜活的法治宣传教育过程。
一、工作步骤和安排
20__年度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1—2月)。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本单位、本部门的20__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本单位、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做好准备、发动工作,并于20__年2月28日前报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宣教科)。
(二)组织实施阶段(3—9月)。区普法办组织全区普法骨干、联络员参加市普法办举办的全市普法骨干、联络员培训。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法律六进”及各类法治宣传和法治创建活动,排除普法盲区,力求法治宣传工作不留死角。
(三)检查总结阶段(10—12月)。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安排,党委、政府将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区普法办将制定东川区普法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年度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请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承担的职责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普法工作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机制,把这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确保“七五”普法规划科学合理、有序开展。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推进理念创新,把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作为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加强经费、人员保障,有步骤、有措施地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与区普法办的沟通协调,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按时完成各类工作数据的统计、报送,并注重工作台账(图片)的收集、整理和留存。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集锦 篇2
为进一步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说服力,根据《海南省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目标,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以发布和解读各类涉法涉诉案件为手段,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新常态,紧紧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总体要求和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中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长效工作机制,增强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把每一个案件审理、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次法律服务变成一次普法教育的过程,使全民在案例剖析中感受法律正义、领悟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培植法治信仰,为全面建设展示中国风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提供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通过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坚持人民至上。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用真实案例和通俗语言,直观、形象、生动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有效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
坚持合法规范。坚持把社会公众需要视为己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以案释法,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表述规范。尤其对涉及当事人隐私或者未成年人违法信息的案件,应当通过必要方式进行处理,避免对当事人及其家属名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伤害。
三、时间安排
20__年10月至20__年12月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
20__年度征集“以案释法”案例60篇以上。
1.征集形式
(1)文字案例。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法理明晰、通俗易懂,文中人名要用化名。文字案例根据案例模板形式撰写内容(模板见附件1、2),字数在20__-3000字,案件文件名统一为“单位+姓名+标题”。
(2)短视频案例。要求字句清晰、讲述生动,富有感染力。时长控制在3分钟内,视频(含动漫、微电影)下方带有字幕。视频文件名统一为“单位+姓名+标题”。
2.征集内容
征集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事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20__年,重点征集20__年1月以来行政复议、知识产权保护、反走私、反诈骗(包括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生态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扫黑除恶、禁毒、消费维权、城市管理等十大主题典型案例。
3.案例申报
围绕本单位职能,充分运用12345服务热线等,发掘法律的堵点和难点,收集各领域“以案释法”案例,积极申报。20__年度申报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20日,申报数量具体安排为:
(1)各镇(区)报送数量不少于2件(含短视频1件)。
(2)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少于3件(含短视频1件)。
(3)市资规局、市旅文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单位不少于2件(含短视频1件)。
(4)其他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送数量不少于1件。
(5)其他非成员单位可根据本单位职能,申报案例。
4.案例评审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负责组织评审工作,10月25日前,评出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向上级部门推荐。
(二)开展“典型案例”宣讲活动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中组建“以案释法”普法宣讲队伍,围绕评选的60部典型案例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五进”宣讲活动。
同时,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各单位职能,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系统和单位每年至少开展4次集中宣讲活动。各镇(区)、各单位要强化对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以案释法”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集中宣讲活动。
(三)开展“以案释法”系列宣传活动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构建全媒体“以案释法”宣传格局。
1.开展集中宣传报道。以典型案例宣讲、领导干部出庭应诉等为宣传点,组织协调各级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和跟踪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注“以案释法”的浓厚舆论氛围。
2.开展专题宣传。协调万宁时讯等媒体对选取行政复议、网络电信诈骗等领域典型案件进行专题报道。协调市广播电视台等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播放、开设以案释法类节目和栏目,邀请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真实案例讲解法律条文。
3.开展新媒体宣传。在海南智慧普法云平台发布典型案例;运用“万宁普法”微信公众号、“万宁司法”抖音号等即时推送“以案释法”动态信息;制作“以案释法”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不断壮大主流媒体声音。
4.开展社会宣传。编印发放“以案释法”案例宣传册,制作宣传展板,利用电子屏幕等各类宣传媒介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
(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及时梳理总结“以案释法”宣传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以案释法”从有形到有效转变。
1.建立“以案释法”征集评选发布机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常态化组织开展一次“以案释法”征集、评选活动,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各镇(区)、各单位要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评选和发布工作。
2.建立“以案释法”宣讲宣传机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或根据案件情况、社会关切,选择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开展常态化“以案释法”宣讲宣传活动。
3.建立考评考核机制。将“以案释法”纳入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内容,把“以案释法”开展情况作为“八五”普法表彰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以案释法工作深入开展。
4.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将“以案释法”工作纳入每年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固定议题,总结、通报、讲评各成员单位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情况,及时会商“以案释法”工作重大问题,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
5.建立网上“以案释法”案例库。在海南智慧普法云平台建立网上“以案释法”案例库,实现各国家机关之间共享共用,方便群众查询了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主体意识,精心部署,统筹推进,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强舆论宣传
“以案释法”宣讲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严把师资关、内容关,弘扬主旋律。要综合运用官方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三)总结经验,报送信息
1.案例申报以单位名义集中报送,分别采取文字案例和短视频案例两种方式申报,并填写征集报名表(见附件3),所有案例请于10月20日前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邮箱。
2.各镇(区)、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含总结、图片、视频),强化信息报送工作,请于每年12月18日,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邮箱。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集锦 篇3
为全面贯彻实施我县“八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普法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普法工作举措,结合文明创建、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宪法和民法典法治宣传主题活动等重点任务,推动我县普法工作走深走实,在全县各领域掀起普法宣传热潮,为服务保障“一厅四地”建设贡献法治力量。结合“八五”普法重点任务和年度工作要点要求, 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决定在全县开展20__年度普法宣传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统筹推进,以做好“八五”普法谋划为主线,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主动适应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求,坚持普法工作服务大局,让法治宣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民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扎实推进,领导干部依法管理和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体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普法宣传形式不断创新,宣传平台载体不断拓展优化,普法宣传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更具实效性、针对性和普惠性。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八五”普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8月1日至8月31日,参加商洛市司法局组织的网络答题(商洛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商洛普法”进入在线答题模块)。通过法律知识网络答题,实现以考促学,扩大普法宣传渗透力和辐射面,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二)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知识考试活动。“12.4”宪法日前后,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在全县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线下法律知识考试,提升党员干部学习宪法、民法典知识的积极性,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学法氛围。
(三)持续开展“深化平安镇安建设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宣传活动。以我县“八五”普法讲师团为依托开展面对面培训宣传、法治讲座,开展法治文艺巡演、发放法治宣传品、在融媒体开设法治专栏等方式,深化平安镇安建设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宣传活动。
(四)开展新媒体普法宣传活动。盘活网、报、屏、视、
讯等宣传载体,依托县级新媒体网站、县融媒体中心、“三微”短视频、镇安电视台“平安法治镇安”专栏、“法治镇安”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宣传形式,营造纵横交织的立体式普法宣传格局。
(五)扎实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围绕中省市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把握时间节点,突出宣传重点,常态化开展“法律六进”、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养老诈骗、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保密、禁毒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六)组织实施“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围绕20__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主题,制定“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推动宪法实体宣传和媒体宣传同频共振、普法宣传和法治实践同时发力、行业系统与基层整体联动,让宪法宣传活动全面开展、宪法知识入脑入心。
(七)开展“案件旁听庭审”活动。全县各镇办、各部门要加强与县人民法院的`联系对接,认真落实“案件旁听庭审”制度,适时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通过场景式学法,达到现场普法的目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办、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为法治宣传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普法队伍。坚持专兼结合,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菜单式”“订单式”普法。要多方吸纳法律专业人才,将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法律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充实到普法队伍中来,织密普法队伍网络,壮大普法队伍力量。
(三)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办、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落实部门单位主管责任、执法主体第一责任、执法人员直接责任,明确任务、跟踪督导,推动普法责任落实、任务落实、目标落实。各镇办、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情况将作为“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彰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指导。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加强对全县“八五”普法宣传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各镇办、各部门要进一步做好与县委依法治县办的业务联系,及时向县委依法治县办报送动态和亮点工作信息,加强正面引导、凝聚宣传合力,推动法治宣传向更高层次、更大领域延伸,共同掀起“八五”普法宣传工作热潮。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集锦 篇4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第十一个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法治办〔20__〕8号)精神,五月份,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为确保市直水利系统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全面推进依法治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集中学法活动。局党委中心组重点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__-20__年)》,干部职工主要学习《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组织开展广场宣传活动。5月16日,联合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等单位在市政务中心广场开展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和水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邀请市有关领导参加;日报社、市电视台等单位现场宣传。
(三)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市水政监察支队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利用举案说法、以案释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
(四)开展法治惠民办实事工程。市樱花园按序时进度进一步优化法治公园建设方案,推进市樱花园法治公园建设。
(五)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普法教育等活动。局政策法规处结合综治联系点共建工作,深入局综治联系点南闸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结合5月至7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通过宣传法律政策,依法疏导、集中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等,维护社会稳定。
(七)营造宣传氛围。局办公室在水利大厦大门悬挂宣传标语,市水利大厦外及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局属各单位按要求悬挂宣传标语,市樱花园、市清晏园等利用电子屏开展法治标语宣传。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制定宣传方案,保障宣传经费,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
(二)紧扣主题,形式多样。各部门各单位要紧扣活动主题,结合实际,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教形式,在水利系统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查,确保成效。局政策法规处要对各单位(部门)的活动开展情况加强指导与督查,确保扎实有效。活动结束后,有关处室和单位形成活动小结,6月8日前报政策法规处汇总上报。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集锦 篇5
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按照《锦江区依法治区实施意见》、《锦江区依法治区20xx年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结合锦江区城市管理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锦江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推进“精品城区”建设和城市建设管理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提升依法执政水平、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加强全民学法用法为重点,明确责任,真抓实干,履职尽责,务求实效,全面推动我区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深入扎实推进依法治区进程,成立区城管局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黎焰飚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覃 兵 党组副书记、党委书记
王忠友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雷仁君 区纪委派驻区城管局纪检组组长
成 员:各科室、中心、所、处、队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宣教科,办公室主任由线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新梅、游健、曹映东、苏健、高洁同志兼任。
四、主要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1.紧紧围绕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建立健全党内规范性制度,严格执行“三公开”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各项规定要求。
牵头单位:人事宣教科;
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所、处、队。
2.以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为核心,进一步确立法治权威,把执政方式纳入法制的轨道。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在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行政诉讼案件等方面发挥好法律顾问的作用。
牵头单位:法制监督科;
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处、所、队。
3.严格执行锦江区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注重选拔任用干部的法制意识培养。
牵头单位:人事宣教科;
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处、所、队。
4.加强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推动区纪委派驻区城管局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形成有效的'监督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处、所、队。
(二)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1.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机制。探索行政机关“开放式决策”。
牵头单位:法制监督科;
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处、所、队。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强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管理,做好上级部门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对全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复核”,健全和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单位、事项名称、审批内容、服务信息等统一规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库,实行常态化管理。推行“阳光审批”,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
牵头单位:法制监督科;
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
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厘清职责权限,下沉执法重心,提高基层执法效能,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厉查处违法犯罪案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执法依据定期梳理和公布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职权公告制度,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大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备案,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完善罚没管理制度,依法公开处理罚没物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坚持文明执法,推行柔性执法。完善执法保障,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执法安全建设,推进执法场所规范化改造,规范执法装备配备使用,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牵头单位:法制监督科、综合执法科;
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中队。
4.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定期编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健全主动发布及舆情回应、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监督保障等信息公开机制。
牵头单位:人事宣教科;
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处、所、队。
(三)加强全民学法用法
1.健全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建立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将依法治市、依法治区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至少安排1次法治专题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1次学法用法守法情况。
牵头单位:人事宣教科;
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所、处、队。
2.加强执法人员法制能力培训,以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行政法规为主要内容,分层分级分类集中轮训执法人员,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法制监督科、综合执法科;
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中队。
3.深入推进全民普法,深入实施“六五”普法,以“七进”活动为载体,深化法制宣传。
牵头单位:法制监督科;
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处、所、队。
4.广泛开展依法治市、依法治区社会宣传。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宣传氛围。在全区街道、路口和户外大牌(立柱或大型看板)投放法治类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5块。利用辖区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类公益广告视频及字幕广告刊播载体比例不低于20%,在百扬大厦、航天科技大厦、西南影都、阳光百货等重点区域户外LED显示屏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法制监督科;
责任单位:城市景观管理科。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考评。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目标考核,作为各单位负责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明确落实责任。依法治区工作由局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实施,各科室、中心、处、所、队要按照工作职责认真抓好依法治区各项工作落实。
(三)强化工作监督。局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依法治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和工作信息,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集锦 篇6
为加快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根据《淅川县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淅法政〔20__〕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总目标,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__-20__年)》为主线,利用门户网站、公众号、新媒体及新闻主流媒体等,广泛宣传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原则目标、方法步骤、工作部署、工作成效,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努力为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扎实开展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宣传内容
围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主题进行宣传,突出宣传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动态、新成效、新经验。
三、宣传举措
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平台作用,突出主流媒体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的宣传优势,迅速掀起宣传高潮,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的关注度,在各类场所设置宣传标识、开展集中宣传,努力形成多元化、多方位、多层次宣传格局,做到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氛围浓厚。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突出抓好阵地宣传。各单位、各媒体要充分发挥好现有宣传阵地优势作用,积极配合示范创建工作,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宣传。同时,利用广场、公园、长廊、讲堂、橱窗、专栏、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场所及设施,迅速打造一批新的宣传阵地,确保县、街道、村(社县)三级宣传阵地建设全覆盖、无死角。有关责任单位要在交通要道设置1-3块大型公益广告牌,在法治公园要设3-5块宣传展板;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宣传专栏;各单位要利用电子屏经常性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或设置固定宣传栏,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各窗口服务单位要在显著位置摆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宣传标语展板,大力宣传我县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强大宣传攻势。
(二)用好行业平台宣传。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医院、学校、银行、宾馆、酒店、影院、沿街门店、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行业统筹安排宣传活动,并利用户外、车载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其中,医院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学校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银行由县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宾馆、酒店由县公安局负责,影院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沿街门店、集贸市场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商场超市由商务局负责。
(三)广泛开展“八进活动”。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宣传工作纳入普法“八进活动”内容,各单位通过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县、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景区活动,广泛宣传示范创建工作,切实提升全民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宣传工作,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各单位要把创建宣传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宣传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周密策划,有序推进,确保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各单位要围绕迎检任务,以提高知晓率、满意度为目标,组织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精准化的系列宣传活动。
(二)明确任务,把握方向。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总结本单位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把握宣传的关键点,找准宣传的切入点,高位推进多措并举,迅速提升宣传聚合效应。宣传内容要注重时效性和针对性,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到以事释法、寓教于乐。创建活动中的宣传标语牌、公益广告牌等宣传品的制作,要统一使用本方案指定的标语口号;制作的宣传牌、条幅等宣传品,用语要规范得体、整体美观大方、色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尤其是大型公益广告牌、公园广场固定宣传牌等,要与其他国家级创建活动的相关要求相融合,确保5年内不落后。要加强负面舆情监测与管控,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上报并采取妥善措施予以处置。
(三)持之以恒,务求实效。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坚持把长远规划和阶段性安排有效结合起来,一以贯之、久久为功。要不断创新完善宣传形式和载体,做到既有声势又有时效。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此次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将与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挂钩。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集锦 篇7
20xx年是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各项普法任务部署,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内容,区局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去,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主线,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为目标,围绕市场监管职能以及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思想理念、方式方法等转型升级。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群众。围绕区域中心工作,把握大局、着眼大事,找准法宣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满足群众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群众的需求在哪里,法治宣传就跟进到哪里。
(二)坚持实践引领,学用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和执法实践相结合,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提升法治素养的同时,履行好市场监管普法责任,切实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监管执法、优化营商服务等群众利益切实相关的各项活动中去,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三)坚持探索创新,突出实效。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深入探索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新内容新方式,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的特点,抓好重点、分类实施,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主要措施
(一)公布普法清单,推进“谁执法谁普法”
推动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备案制度,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变化,编制并公布区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部门、重点普法任务、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重点普法对象等,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及区局职能变化等情况,定期对普法责任清单进行调整,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做好执法各业务条线的普法工作,通过现场执法说理、个案行政指导、案后回访教育等方式,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融入执法全过程。
(二)坚持“三个深入”“两个结合”,丰富普法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新中国成立XX周年,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成就。
2、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坚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摆在突出位置,开展好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经营者、消费者的宪法意识,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时间节点,结合区局实际,组织策划以宪法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组织领导干部述法、宪法报告会、宪法学习培训、宪法知识竞赛等,进一步营造学习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基本法律法规。
3、深入开展富有时代特征的法治宣传工作。结合区域中心工作,重点宣传商事制度改革和“放管服”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治宣传工作的'时代性和针对性。围绕“四个”战略框架,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和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等,宣传区局《关于推进企业注册许可便利化、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关于推进食品领域“放管服”改革、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的若干举措》《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注册登记操作指引》等各项改革举措。
4、结合市场监管职责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围绕“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商)品质量安全”、“消费安全”,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纪念日以及新法实施、颁布实施周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推动强化媒体公益普法责任,通过与媒体合作播出公益宣传片等,深入宣传与市场监管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尤其加强《电子商务法》《外商投资法》等新法宣传力度,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5、结合不同人群和区域开展法治宣传工作。面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宣传《电子商务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与市场监管密切相关的法律,引导经营者增强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引导消费者遇事找法、解决靠法。面向学生群体,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在高校组织开展“远离传销”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传销、直销有关法规及典型案例宣传,明示传销的危害性。在校园开展创业法律法规宣传,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指引。结合不同区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如在徐家汇商圈,重点宣传广告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漕河泾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密集的特点,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努力打造知识产权战略高地。
(三)开展以案释法,创新普法形式
一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坚持把宪法法律、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区局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完善执法人员日常学法制度,组织举办法制员业务培训班、法治讲坛、月学季考,编撰行政争议报告、法制工作研究与指导等,推动全局学法经常化,切实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加强典型案例的整理和宣传。在执法过程中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研究和上报,选取典型的、针对性强的、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例,根据不同受众的接受程度,对基本案情、办案过程、法律依据等进行详细、清晰地阐释和宣传,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三是深化“法律八进”,组建包括专家学者、领导干部、执法骨干、法制员等在内的以案释法“讲师团”,通过报告会、法治讲座、研讨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开展释法说理。四是促进“公众开放日”常态化,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居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生等零距离感受区局在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民舌尖上安全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果,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公众的沟通与交流,听取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建设法治文化,丰富宣传阵地
一是充分利用公众服务窗口开展法治宣传,推动区局窗口岗位增设法治宣传功能,及时开展《外商投资法》等新法的宣传。二是在《报》等传统宣传阵地以外,将法治元素融入xx区公共空间,依托社区“邻里汇”、食品安全科普站等开辟市场监管法治宣传示范专栏,通过法治故事、执法微电影、摄影作品等集中展示宣传市场监管法治文化。三是探索智慧普法,全面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着重在互动体验、覆盖范围等上下功夫,加大新媒体普法产品的开发,积极运用小程序、小游戏等打造“指尖上”法治宣传效果,进一步强化“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的渗透力,增强运用网络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普法工作的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文件精神,区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等方面的作用。
(二)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切实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实际需要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法治宣传;要与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相结合,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握节点、有序推进;要结合区局实际情况和
特点,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要探索监督激励机制,加强量化考核,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保证质量、务求实效。
(三)内外联动,形成合力。对内,各科室、各所队要根据工作实际,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形成合力,确保法治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对外,要加强与区法宣办、区司法局、街道(镇)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借势借力,发挥各方优势,有效提升法治宣传活动成效。
(四)做好总结,加大宣传。各科室、各所队要及时配合政策法规科完成相关信息与数据的报送工作。20xx年底,通过宣传活动展评的形式,做好对宣传典型事例的提炼、归纳和总结,及时向公众宣传区局法治宣传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加强正面引导,扩大活动影响,推动法治宣传向更高层次、更广空间延伸。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集锦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 “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推进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根据政府安委会下发的《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为主线,以“严执法、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为主题,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坚持安全发展、正面宣传为主,以“和谐海西”、“平安”建设为主题,以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各单位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为生态型经济枢纽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促使企业或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得到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企业或医疗单位新进人员和重点行业(领域)农民工得到全面培训,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得到明显加强。
二、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重点、步骤和要求
㈠工作重点
1、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重点行业。要突出抓好医院内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的安全执法,抓好对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的安全执法。二是重点区域。突出抓好医院或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中工作相对滞后、隐患多、事故多发的区域。三是重点单位。突出抓好基础薄弱、管理混乱、安全状况不好的企业或医院。四是重点违法行为。突出抓好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明确执法方式。一是联合执法。各县(市、区)卫生局在联合县级工业卫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对针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或多次检查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企业或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及隐患多的医院等执法难点,加大执法力度,予以打击,确保执法到位,取得实效。二是集中执法。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安全生产监管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责任主体,要集中时间、集中执法力量,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执法,确保执法活动不留死角和盲区。三是专项执法。要根据职业卫生和医疗活动安全生产的特点,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对医院和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查出事故隐患,并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平稳安定。
3、加强执法,严格查处。一是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的职业危害申报、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等工作,对未申报职业病危害、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的企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依法进行查处;重点检查医院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施设备等方面许可工作的执法检查,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初步设计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未通过职业病危害“三同时”审查验收的建设项目,卫生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三是加强对隐患治理的执法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事故隐患治理的行政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企业和医院主动治理事故隐患。对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 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国家安监总局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六号)实施处罚。四是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的执法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的查处。要严格对事故报告和抢救环节的执法检查。要严格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环节的执法检查。即要对事故发生单位或职业危害严重企业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吸取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职业病危害事件和安全事故再次发生;对防范措施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事故单位要坚决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措施。
4、服务指导,规范执法。按属地化管理和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按照监管范围,对辖区内和监管职责范围的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和医院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同时,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寓于服务之中,切实帮助企业和医院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和医院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采取悬挂标语、设置宣传栏、电视广播宣传、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编印法律法规宣传手册、举办学习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医院和全社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二是主动上门服务。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等专家的作用,为企业和医院提供技术服务,主动为企业和医院排忧解难,帮助企业和医院制定隐患整改措施;主动帮助企业和医院落实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审查验收;主动帮助企业和医院修订完善生产安全操作规程;主动帮助企业和医院提升安全生产条件。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坚持职权法定原则,严格依照和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权限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要以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相结合,确保执法活动正确顺利地开展。
㈡工作步骤
1、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6月15日前)。一是制定活动方案。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20xx年“隐患治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或计划,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二是搞好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搞好自查自纠,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项工作(6-9月)。一是做好清理整治。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医院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和医院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和医院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二是认真研究分析。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在开展执法行动情况的基础上,对前阶段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工作总结和对策措施要及时报送市卫生局疾控科。三是落实节前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在国庆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为庆祝新中国成立XX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3、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一是严格检查督查。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搞好行动总结。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政府监管监察以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于12月1日前将开展活动书面总结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㈢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是今年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主题,也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效监管措施。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齐抓共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要在6月10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方案或计划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2、强化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单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制定计划,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是实务培训,着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3、加强监督,确保执法公正。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通过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暗访等途径强化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要及时纠正、责令限期改正、直至撤销或者变更。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开和行政执法投诉等工作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实行阳光执法,增加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强化执法责任落实,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岗位执法责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4、落实责任,提高执法成效。各县(市、区)、市直医疗单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对监管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和医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情况,年内至少督查4次;市卫生局委托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对全市医院和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情况的市级督查,督查次数至少4次。督查中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提出批评,督促改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将每次督查情况书面报市卫生局疾控科,由市卫生局通报全市督查情况。
5、加强联络,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单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联络员联系方式于6月22日报送一期进展情况时一并上报),每月22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书面材料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三、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主要内容、进度安排、工作要求
㈠主要职责
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市直医疗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由新罗区卫生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
㈡主要内容
1、综合内容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医疗机构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⑴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⑶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⑷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⑸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和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有关地区、行业(区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⑽有关县(市、区)和县(市、区)卫生局确定其他需要重点治理的领域的安全隐患。
2、专项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制定和落实房屋建筑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消防安全: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电气线路铺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有效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㈢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贯穿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并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
1、细化方案,自查自纠(6月15日前)。一是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xx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或计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各县(市、区)卫生局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报市卫生局疾控科。二是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医疗机构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2、督促检查,全面推进(6至9月)。一是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二是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配合9月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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