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通用21篇)
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篇1
为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推动文明乡村建设再上新台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五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市委、县委宣传思想工作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目标,突出“美丽乡村、魅力家园、文明农户”这一主题,打牢文明户创建这一基础,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把评选活动与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结合起来,与加强农村道德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结合起来,与改善村容村貌结合起来,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着力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实到户到人,不断提升农村现代化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为我乡精神文明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评选内容与标准
1、评选内容。紧紧围绕培育“四有”新农民、树立文明新风尚、建设整洁新环境、发展先进新文化,从农户入手,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各项任务和要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整合农村工作的重点任务,将其纳入并贯穿在“五星”评选的内容和标准之中,突出道德建设,强化致富带头作用。
2、“五星”具体名称和评选标准:
科技致富星:积极学习掌握科技实用技术,推广农业新品种;积极发展生产经营,调整产业结构,带头创业增收,带头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主体生产模式和新型产业中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总结新经验,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够在群众中发挥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诚信守法星:诚实待人、恪守信用,说话公道、办事公正;不制假售假,不悖德欺诈,无不良贷款记录,无恶意欠费及偷漏税行为;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村规民约》,自觉依法依规办事;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家庭成员无赌博、吸毒现象,不参与邪教活动,无治安、劳教、刑事处罚。
和谐友爱星:子女尊重老人,关心老人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做到“孝”;父母关爱子女,正确履行教育责任,做到“慈”;兄弟姊妹、夫妻之间互敬互爱、以诚相待,做到“悌”;邻里之间团结友善,互帮互助,做到“睦”。
卫生整洁星:坚持将垃圾送到清运点,保持庭院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院落里外美化绿化,室内室外保持清洁卫生,居住环境好;改水、改厕、改灶、改圈,生活方式好;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家庭成员讲卫生,健康状况良好;积极参与公众聚集场所环境整治、公用设施整治、村庄绿化活动,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文明新风星:崇尚教育,学习文化,重视个人修养,家庭文化氛围浓厚;住宅符合规划规定,居家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庭院美化绿化,内外整洁干净,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不良现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荣辱、懂礼仪,移风易俗,勤俭办事,反对封建迷信,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评选名额
各村以当年总户数为基数,按总户数2%的比例确定综合“五星级文明户”,按1%的比例确定科技致富星、诚信守法星、和谐友爱星、公益义务星、文明新风星等单项典型户。并从综合“五星级文明户”中推荐一定数量的各方面均表现突出的“五星文明示范户”。
四、评选程序与时间
评选活动采取全面参与与树立典型相结合、综合评选与单项评选相结合的办法,分四个步骤进行。
(1)自评申报(7月1日-9月30日):由农户对照评选标准,自评认星、自定星级,提交村党支部、村委会。
(2)民主评议(10月1日-10月30日):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农户申报情况进行逐一民主评议,形成书面评议意见。
(3)审定公示(11月1日-11月30日):村党支部、村委会汇总情况、逐户审议,确定每户星级,并将审议结果在公共场合张榜公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
(4)表彰授牌(12月1日-12月15日):公示期满后,正式确认农户星级,召开大会举行表彰授牌仪式。“五星文明户”星级牌由乡党委统一制作下发,挂在农户住宅醒目位置。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创评活动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安排组织实施。各村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能图省事,走捷径,弃繁就简,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坚持标准、规范程序。评选活动要紧扣标准,评星、定星要实事求是,切实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使评选活动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程序进行,保证评选活动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对自评、互评、审核、公示、挂牌等重要环节,不得随意减少和省略。对“五星级文明户”实行动态管理,对创“星”后停滞不前或出现问题的,随时调整,确保创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充分体现群众在评选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要充分依靠群众开展评选,评选具体标准和条件要充分吸纳群众意见制定,评选活动的各个环节要突出群众的广泛参与,让群众唱主角,把民主讨论、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贯穿到评星全过程。要尊重群众意愿,满足群众需求,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真正把评选活动打造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升的有效载体。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向群众大力宣传开展“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宣传“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为评选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村要充分利用广告牌、宣传栏、广播等宣传阵地载体,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挂“星”为荣,积极认“星”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4、统筹兼顾,拓展内容。“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脱贫攻坚等工作结合起来,要把“五星级文明户”评选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评范畴。要通过评选活动,为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直接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条件。
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家庭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挖掘“文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形成“家家有好家风,家家培育文明人”的好风尚,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县文明办联合县妇联决定在全县开展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1、参加对象:邵阳县辖区内城乡居民家庭(不含整户外出户)
2、评选内容:全县范围内开展评选一批好家风家教、移风易俗、清正廉洁、孝老爱亲、绿色环保、热心公益“最美文明家庭”家庭。村(社区)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村(社区)所辖家庭户数的20%,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辖区内村(社区)级最美文明家庭总数的10%;县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总数的1%。
3、评选步骤: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村(社区)推荐和个人自荐,代表评选的形式,充分体现公众意愿。评选活动分成宣传发动、审核评选、评选公示、表彰奖励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3月):各乡镇、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发动广大村(居)民、干部职工家庭参与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创建最美文明家庭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审核评选阶段(20xx年4月-5月):各单位及时成立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收到实效。要组织最美文明家庭初评户,在此基础上严格评选,择优推荐,并按相应比例推荐县级最美文明家庭,重点推荐在脱贫攻坚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中表现突出的家庭。
(3)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6月-7月):由乡镇会同村(社区)对村、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进行审核考察;县文明办、县妇联组织考核组对各乡镇申报的最美文明家庭进行考察,评选出县级“最美文明家庭”;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一周后,如无异议,将为其授予“最美文明家庭”称号,并进行公开表彰。
(4)表彰奖励阶段(20xx年8月-10月):对当选的最美文明家庭,分层级由县文明办、县妇联、各乡镇场、村(社区)进行通报表彰,对县级最美文明家庭颁发证书,并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各村评选表彰8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场评选表彰9月底前完成,县级评选表彰10月底前完成。对表现特别突出,在群众中有重大影响的家庭和个人,由县文明办、县妇联向上推荐,参加省市的相关评选。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家庭文明是社会文明的基础,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全县营造出自觉传承、自觉建设的'良好氛围,进而带动广大群众深入参与,以家风带民风,以民风促社风,以最美文明家庭创建助力文明县城创建。
2、谋划实施。各乡镇各单位要将“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结合工作实际,整合各类资源,组织开展好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要通过将家风家训家规与干部培育、廉政文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相结合,与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风家训的传承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总结宣传。要注意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扎实推动活动的开展;各单位要在活动周期间充分发挥网站、电子屏、宣传栏以及微信、网站等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宣传报道,注意留存图片影响资料。各责任部门要指定专人及时报送活动动态,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交总结,提交材料要图文并茂,有条件的可配以视频资料。
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篇3
各乡镇场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会,县工业集中区,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家庭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挖掘“文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形成“家家有好家风,家家培育文明人”的好风尚,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县文明办联合县妇联决定在全县开展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1、参加对象:邵阳县辖区内城乡居民家庭(不含整户外出户)
2、评选内容:全县范围内开展评选一批好家风家教、移风易俗、清正廉洁、孝老爱亲、绿色环保、热心公益“最美文明家庭”家庭。村(社区)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村(社区)所辖家庭户数的20%,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辖区内村(社区)级最美文明家庭总数的10%;县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总数的1%。
3、评选步骤: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村(社区)推荐和个人自荐,代表评选的形式,充分体现公众意愿。评选活动分成宣传发动、审核评选、评选公示、表彰奖励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3月):各乡镇、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发动广大村(居)民、干部职工家庭参与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创建最美文明家庭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审核评选阶段(20xx年4月-5月):各单位及时成立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收到实效。要组织最美文明家庭初评户,在此基础上严格评选,择优推荐,并按相应比例推荐县级最美文明家庭,重点推荐在脱贫攻坚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中表现突出的家庭。
(3)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6月-7月):由乡镇会同村(社区)对村、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进行审核考察;县文明办、县妇联组织考核组对各乡镇申报的最美文明家庭进行考察,评选出县级“最美文明家庭”;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一周后,如无异议,将为其授予“最美文明家庭”称号,并进行公开表彰。
(4)表彰奖励阶段(20xx年8月-10月):对当选的最美文明家庭,分层级由县文明办、县妇联、各乡镇场、村(社区)进行通报表彰,对县级最美文明家庭颁发证书,并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各村评选表彰8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场评选表彰9月底前完成,县级评选表彰10月底前完成。对表现特别突出,在群众中有重大影响的家庭和个人,由县文明办、县妇联向上推荐,参加省市的相关评选。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家庭文明是社会文明的基础,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全县营造出自觉传承、自觉建设的良好氛围,进而带动广大群众深入参与,以家风带民风,以民风促社风,以最美文明家庭创建助力文明县城创建。
2、谋划实施。各乡镇各单位要将“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结合工作实际,整合各类资源,组织开展好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要通过将家风家训家规与干部培育、廉政文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相结合,与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风家训的传承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总结宣传。要注意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扎实推动活动的开展;各单位要在活动周期间充分发挥网站、电子屏、宣传栏以及微信、网站等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宣传报道,注意留存图片影响资料。各责任部门要指定专人及时报送活动动态,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交总结,提交材料要图文并茂,有条件的可配以视频资料。
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美丽乡村风景线,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美丽宜居村庄”“最美庭院”“清洁示范户”“五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南陵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建设美丽生态宜居籍山的目标,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宣传表扬一批环境整洁优美、功能特色明显、文化底蕴丰厚、示范带动性强的“美丽宜居村庄”、有创意、有特色的“最美庭院”、门前洁、庭院洁、厕所洁的“清洁示范户”和符合孝老爱亲星、诚信守法星、环保卫生星、移风易俗星、热心公益星五星标准的.“五星文明户”,引导广大群众和家庭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小家美带动大家美,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乡村面貌的改造提升,为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不竭动力。
二、评选时间
每季度开展一轮评选。
三、评选对象
21个村328个村民组和17274户农户。
四、评选类型及标准
(一)美丽宜居村庄。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主要内容。详见评选现场量化评分细则。
(二)最美庭院。达到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示范美、身心美、村庄美、乡风美的目标。详见评选量化评分表。
(三)清洁示范户。庭院干净、厕屋整洁、无暴露垃圾。
(四)五星文明户。孝老爱亲、诚信守法、环保卫生、移风易俗、热心公益。
五、评选步骤
(一)组织申报。各村召开“两委”会议,对已整治过的村民组和农户庭院进行评估,推选出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村庄和农户庭院,择优推荐上报镇创建办,并填写相应推荐表,每季度末月28日前上报本季度的参评对象。
原则上各村每季度推荐的参评对象每个类型不少于3个,每个参评对象至少提交4张展示照片,其中一张为全景图,其余可为局部特色图,且必须为实景图(不包括设计图、效果图等)。图片电子版为JPG格式,2兆以上大小。杜绝任何形式翻拍、盗用他人图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二)现场评分。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组织农业办、创建办等相关部门人员对照评分细则,到现场对每个参评对象进行量化评分,按权重95%计入总分。
(三)问卷调查。主要了解村“两委”宣传发动、村民主动参与情况,群众对开展该项工作的满意程度,按权重5%计入总分。
(四)奖项设置。根据得分情况,在总分85分以上的参评对象中,每季度由高分到低分分别评选出“美丽宜居村庄”5个、“最美庭院”25户、“清洁示范户”20户、“五星文明户”20户。
六、结果应用
(一)作为考核依据。评选结果作为镇对村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创建评分的主要依据,并作为该村民组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考核依据。
(二)开展正向激励。对获评的村庄和农户进行正向激励,发放荣誉证书、牌匾和以奖代补资金、奖品,其中获得“美丽宜居村庄”村民组的奖励10000元,可用于获奖行政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工作 ;获得“最美庭院”的农户奖励价值500元的奖品,获得“五星文明户”的农户奖励价值300元的奖品,获得“清洁示范户”的农户奖励价值200元的奖品,相关奖补及奖品资金由镇财政承担。
(三)开展“回头看”。每个季度对上个季度获评对象进行“回头看”,综合得分低于85分的,予以除名,并收回荣誉牌匾。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镇联村班子成员为此次活动第一责任人,以此次活动为抓手,督促所联系村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指导报评选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三会一课”、村民代表大会、村民组会议等方式,做好宣传引导,使活动内容、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树立先进典型。全面收集在整治、评选等环节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事迹,弘扬良好家风。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辐射带动全镇广大群众积极改善周边环境,自觉投身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热潮中。
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篇5
各位居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缔造美好幸福生活。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经社区“两委”研究决定,拟在社区范围内开展“十星级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此次创建评选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家庭”评比标准,全面系统地开展创建活动,做到户户参与创建评选。
评选步骤
第一步,由各家庭户自评,填写评审表;根据创评内容及标准进行自评,填写后发送给社区工作人员)
第二步,由居民代表对各家庭户进行互评、联名推荐,并填写评审表;
第三步,由社区组织人员将自评、互评的结果进行汇总,确定每户星级,上报街道;
第四步,街道进行终评,认定审查,确定星级;
第五步,星级评审“十星级家庭”家庭户张榜公示三天,接受群众监督;
第六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社区上街道,统一挂牌。
评选时间
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评选标准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家乡,热爱集体,热心参与村集体建设和发展的各项事业和义务劳动。
2、遵纪守法星: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和纪律,不参与赌博、吸毒、打架斗殴,不加入传销、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行为。
3、兴业致富星:积极学习农业科学新技术,发展当家产业,有比较稳定的致富项目,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全村平均水平20%以上。做致富带头人,带领乡亲们共同致富。
4、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珍惜劳动成果,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节约粮食、节约水电能能源。
5、环境卫生星:保护环境,不滥砍滥伐破坏自然环境、不盗猎捕杀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不毒鱼电鱼爱护水环境。建设好厨房、厕所和畜圈,不乱泼乱倒、不乱堆乱放、不乱搭乱建、不乱丢乱扔,不让牲畜乱跑,不让粪便乱流。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注重家庭卫生,庭院四周环境整洁。注意病霉生物防治,及时杀死老鼠、苍蝇、蚊子、蜂螂,防止疾病传播。
6、诚实守信星: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不弄虚作假,不隐瞒欺骗,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诚信生产经营,不欺行霸市,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产品。借债及时偿还。
7、孝老爱亲星:孝敬老人,爱护子女。特别是对高龄、残障、病痛的老人和未成年孩子要细悉心照顾,不打骂、不虐待老人和孩子。不重男轻女,保障女子入学,外出务工,要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就医、就学,并注重亲情关怀。要力所能及关心帮助周围的老人和亲人。
8、助人为乐星:积极对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依托“文明实践”智慧平台,发动家人注册成为线上志愿者,主动参与村(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力所能及关心、帮助周围的老、弱、病、残、孕、幼和困难人群,与乡邻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9、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接物讲究礼节礼貌,长幼有序讲究规矩,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尊重农村、民族传统风俗习惯。注重仪容仪表,着装干净整洁。
10、移风易俗星:倡导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邻里之间不互相攀比,自觉抵制婚丧陋习、天价彩礼、人情攀比、薄养厚葬、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推进婚俗改革、殡葬改革,减轻“人情负担”,倡树文明新风。
报名方式及地点
请广大居民踊跃自荐,可以通过电话报名或现场报名,联系所属网格管理员或者到社区来填写申报表,亦可向社区推荐心中的模范典型家庭。届时,社区将采取评选推荐、走访了解等评选形式,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再逐级申报,对最后评选出的星级文明家庭进行公示授牌。
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以提高农村居民文明卫生意识为重点,向全镇推出新时代特色和传统美德为一体的“文明卫生示范家庭”,让村民学有榜样、比有目标,激发全镇广大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的热情,营造“人人参与、家家行动、户户受益”的良好局面,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二、工作目标
依照县委县政府《献县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村示范,全城提升”暨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x镇以提高广大村、居民家庭卫生意识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人人关心动手、户户参与争创、比卫生意识、比卫生质量的氛围,促进环境整治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评选范围
全镇所有行政村的家庭户。
四、评选时间
每年11月份评比一次。
五、评选标准
1、看节俭美家风。以节约为荣、浪费为耻;婚庆喜事文明赴宴,消费观念科学合理,不攀比、不讲排场,自觉抵制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爱护公物,珍惜公共财产;节约水、电、粮食;践行低碳减排,崇尚环保理念,擅长废物利用。
2、看卫生好习惯。家庭成员卫生习惯良好,讲卫生、爱干净,能够做到勤洗衣被、常洗澡,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生活垃圾和污水,并积极参与村集体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3、看居室保洁净。居室整洁,光线明亮,空气清新,家具器物摆放整齐有序,勤擦拭;窗明几净,地面、桌面无尘土、杂物;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卧室床铺平整,衣被叠放整齐;厨房整洁有序,餐具干净。
4、看庭院巧扮靓。庭院布局合理、美观舒适;门前花池植被茂盛、瓜果飘香,能够利用布艺、剪纸、草编等废旧物品改造装扮庭院,打造亮点;畜禽入圈、柴草进棚,使用卫生厕所,无露天粪坑,无乱堆乱放。
5、看四周常清洁。房前屋后垃圾常扫常净,日产日清,无杂草、无污水、无恶臭等异味,周围道路经常保持干净,两旁无塑料袋、编织袋、彩布条、牲畜粪便等垃圾堆积,无乱堆乱搭乱建现象,环境清洁整齐。
六、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7月1日至7月5日)。召开会议,下发活动通知,通过发放倡议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做到评比内容、评比标准家喻户晓。
2、评选实施(11月1日-11月20日)。“文明卫生示范家庭”评比采取自下而上,先由各村自评。各村评比结束后,推荐上报“文明卫生示范家庭”(1000人以上的村报10户,1000人以下的村报5户),填写推荐表并交镇“文明卫生示范家庭”评选领导小组,由镇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3、公示挂牌(11月20日-11月30日)。对于评选出的示范户发放x镇“文明卫生示范家庭”奖牌,并张榜公布。
七、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各村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成立“文明卫生示范家庭”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村两委成员和村民小组组长按照评比制度对农户卫生逐项进行检查,严格评选。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把评选标准条件发放到每一个家庭,要悬挂标语、刷写喷绘,切实把评选的过程变成提高卫生意识的过程,向卫生户学习的过程。要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卫生示范家庭”的评选热情,使其深刻理解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
3、注重结合,提高效果。评选活动要与精神文明创建工程结合起来,提升村居文明程度;与“五好家庭”、“文明十星户”评选结合起来,倡文明、树新风。
4、密切配合,强化检查。镇将成立评选领导小组,抽调专人对活动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活动不开展或开展缓慢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加强对已评定的“文明卫生示范家庭”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已评定的“文明卫生示范家庭”进行复评,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取消命名摘牌,切实使此项活动在群众中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篇7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家风好的社会氛围。
我村党委决定开展胜利村“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xx年6月1日——9月30日
二、评选对象
本村户籍家庭均可参加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家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热心公益,助人为乐。
2、尊老爱幼,夫妻互敬,家庭和睦,领里互助。
3、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落后、腐朽的陈规陋习,崇尚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讲究卫生,保护环境,保持家庭内外环境的整洁和美化。
4、积极配合、参与村中各项工作。主动将土地流转至村集体,无私自流转给外地农户的情况。
四、评选方法
1、可直接前往我村村委会报名评选或在本村微信公众号留言。
2、可到村民组长或者党支部报名。
3、评核与公示:我村将组织7个党支部书记、村监委会成员、村廉情监督员、村理财小组成员组成的评审组对报名的家庭,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文明家庭”,然后通过信息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二、评选时间
每季度开展一轮评选。
三、评选对象
21个村328个村民组和17274户农户。
四、评选类型及标准
(一)美丽宜居村庄。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主要内容。详见评选现场量化评分细则。
(二)最美庭院。达到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示范美、身心美、村庄美、乡风美的目标。详见评选量化评分表。
(三)清洁示范户。庭院干净、厕屋整洁、无暴露垃圾。
(四)五星文明户。孝老爱亲、诚信守法、环保卫生、移风易俗、热心公益。
五、评选步骤
(一)组织申报。各村召开“两委”会议,对已整治过的村民组和农户庭院进行评估,推选出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村庄和农户庭院,择优推荐上报镇创建办,并填写相应推荐表,每季度末月28日前上报本季度的参评对象。
原则上各村每季度推荐的参评对象每个类型不少于3个,每个参评对象至少提交4张展示照片,其中一张为全景图,其余可为局部特色图,且必须为实景图(不包括设计图、效果图等)。图片电子版为JPG格式,2兆以上大小。杜绝任何形式翻拍、盗用他人图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二)现场评分。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组织农业办、创建办等相关部门人员对照评分细则,到现场对每个参评对象进行量化评分,按权重95%计入总分。
(三)问卷调查。主要了解村“两委”宣传发动、村民主动参与情况,群众对开展该项工作的满意程度,按权重5%计入总分。
(四)奖项设置。根据得分情况,在总分85分以上的参评对象中,每季度由高分到低分分别评选出“美丽宜居村庄”5个、“最美庭院”25户、“清洁示范户”20户、“五星文明户”20户。
六、结果应用
(一)作为考核依据。评选结果作为镇对村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创建评分的主要依据,并作为该村民组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考核依据。
(二)开展正向激励。对获评的村庄和农户进行正向激励,发放荣誉证书、牌匾和以奖代补资金、奖品,其中获得“美丽宜居村庄”村民组的奖励10000元,可用于获奖行政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工作 ;获得“最美庭院”的农户奖励价值500元的奖品,获得“五星文明户”的农户奖励价值300元的奖品,获得“清洁示范户”的农户奖励价值200元的奖品,相关奖补及奖品资金由镇财政承担。
(三)开展“回头看”。每个季度对上个季度获评对象进行“回头看”,综合得分低于85分的,予以除名,并收回荣誉牌匾。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镇联村班子成员为此次活动第一责任人,以此次活动为抓手,督促所联系村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指导报评选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三会一课”、村民代表大会、村民组会议等方式,做好宣传引导,使活动内容、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树立先进典型。全面收集在整治、评选等环节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事迹,弘扬良好家风。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辐射带动全镇广大群众积极改善周边环境,自觉投身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热潮中。
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篇9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水平,营造户户清洁、村村整洁的人居环境,培育人人讲文明、处处树新风的社会风气;激励引导全乡居民积极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中去,激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热情,突出家庭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加积极参与到争创省级卫生县城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来。为此,经研究决定在我乡开展“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和“五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组织领导
“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和“五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按照精神文明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乡成立评审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宣传委员张迎风任组长,乡农业农村办、文明办、妇联、文化站、林业站、水利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组负责评选活动的宣传和资料的收集、统计工作。各村委会要成立相应的评选活动组织机构,扎实开展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
(一)“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
1.遵纪守法星:遵纪守法,邻里互助。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热心集体公益活动,无越级上访行为、无违建设为;家庭成员无赌博现象,不参与邪教活动,无治安、劳教、刑事处罚。邻里关系和谐,互敬互助。
2.和谐友善星:家庭和睦,尊老爱亲。做到尊老爱幼;夫妻和睦,科学教子,婆媳妯娌关系融洽,无家庭暴力;积极参与好婆婆、好媳妇、和谐家庭等创评活动。
3、移风易俗星:勤俭持家,文明理家。提倡社会主义新风尚,注重节俭尚廉,以廉养德,倡导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无封建迷信和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
4、生态卫生星:环境卫生,庭院美丽。室内门窗净、地面净、床铺净、灶台净、厕所净;门前无乱堆乱放、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无散养禽畜;能积极参加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5、勤劳致富星:勤劳致富,理财能手。带头学习推广新技术,掌握1-2项实用技术,家庭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收入稳定;懂经营、善管理,致富能力强,引导带动周边群众共同致富。
(二)“美丽庭院”评选标准
1.庭院卫生环境美:农户庭院和屋内居舍,及时清扫和维护房前房后、屋里屋外等环境卫生。规范庭院种植,无杂草丛生;地面卫生保洁良好,无明显垃圾、树枝、树叶、动物粪便等;庭院门前周边无成堆垃圾,无乱排乱扔现象,无卫生死角;庭院内外墙面无乱张贴、乱涂乱画;并积极主动配合乡人居环境整治的各项工作。
2.物品摆放整齐美: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和农用物资摆放整齐;庭院布局合理、美观舒适;杂物柴草堆放整齐,庭院内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无影响周边道路通行的建筑物。
3.厨厕干净清爽美:规范庭院养殖,做到人畜分离,庭院内无敞开式养家禽牲畜现象,每天清洁厨房、厕所,庭院内无污水、污渍,无露天排污沟,做到厨厕干净清爽。
(三)“美丽村庄”评选标准
1.生活美:村庄居民庭院整洁;材物堆放整齐,村民讲究卫生,无乱倒垃圾污水、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随地吐痰等现象。
2.环境美:村庄周边环境卫生好,无污水横流,无陈年垃圾、白色垃圾;道路畅通,路面、沟渠干净,无障碍物;村庄整体干净、美观、整洁。
3.人文美:村庄干群关系融洽,无群访、越级上访等事件;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待人热情,无封建迷信、聚众赌博、不赡养老人等不文明现象。
四、评选原则和方法
(一)评选原则:评选推荐要坚持好中选优、公平公正,充分体现广泛性、示范性、先进性。
(二)评选方法:
1.组织推荐:由村委会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择优向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报送“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和“五星级文明户”推荐表一式三份,并附不少于4张创建图片。
2.资格审查:乡党委组织公安、卫生、综治等部门对各村上报的拟评定“美丽庭院”和“五星级文明户”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无违规违法行为,再进行评审验收。
3.评审验收:陈汉乡按照各村推荐名单,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原则,将组织乡农业农村办、文明办、妇联、文化站、林业站、水利站等部门实地进行评审和验收,再确定陈汉乡“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和“五星级文明户”表彰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再分批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牌。
五、评选批次和时间
(一)评选批次:评选“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和“五星级文明户”活动贯穿陈汉乡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工作全程,本着创建引领、示范带动的原则,拟开展三批次评选活动。
(二)评选时间
1.第一次申报评选时间为8月20日—8月31日,评审验收时间为9月1日—9月10日。
2.第二次申报评选时间为10月20日—10月31日,评审验收时间为11月1日—11月10日。
3.第三次申报评选时间为11月20日—11月30日,评审验收时间为12月1日—12月10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村委会、各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每批次创建评选活动,要把这项工作贯穿乡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的全过程,切实加强对创建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本次各村的创建评选活动将纳入乡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工作的考核。每批次“美丽庭院”、“五星级文明户”每村申报每类不得少于2户,“美丽村庄”申报评选对象不得少于1个。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提高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充分利用公示栏、倡议书、宣传橱窗、应急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在评选活动中,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操作性,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进行公开公示,把创评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每批次获评对象将优先向上级申报进行评先评优。对每批次以评定的“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和“五星级文明户”实行动态管理,乡评审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复评,对出现问题整改又不到位达不到标准的将撤销其荣誉称号,确保评创建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取得实效。
(四)树立先进典型,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要大力宣传在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和“五星级文明户”评选创建工作的示范带动作用,辐射带动全乡广大干群积极参与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工作,为打造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宜居宜业宜游的新时代“徽风皖韵”美丽乡村而持续发力。
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实现社会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高标准推动“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吸引广大居民积极参与,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打造“美丽高桥、魅力高桥、活力高桥”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评选内容及标准
1.勤劳致富星:家庭成员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努力奋斗、勤俭持家、勤劳致富、生活富裕,助力乡村振兴;有比较可靠的致富项目,经济收入稳定,能引领周围村民共同致富。
2.遵纪守法星:家庭成员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家庭成员无刑事犯罪,无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行为;不参与非法组织、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3.社会道德星:家庭成员爱党、爱国;文明礼貌,操守为重;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处事公道,敬业贡献;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和谐相处。
4.团结和睦星: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父母子女之间、婆媳之间关系融洽,夫妻互敬,家事共商;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关系和睦;不拉帮结伙,无吵闹、打斗和是非纠纷现象。
5.尊老爱幼星:家庭成员尊重长辈,孝敬父母,爱护子女和晚辈,让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不虐待老人和儿童,陪伴父母;帮助邻里照看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
6.移风易俗星:家庭成员积极倡导喜事新办、丧事减半、小事不办、反对盲目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参加健康向上文娱活动,无黄赌毒、封建迷信、参加邪教等现象。
7.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带头参加诚信主题教育,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无不良信用记录。
8.学文重教星:积极参加村里组织的各类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家庭成员热爱学习,并积极带动村里人爱好学习,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学习型乡村。
9.卫生健康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外整洁干净,房前屋后绿化美化,人畜分离、家禽圈养,不乱倒垃圾,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主动配合各种传染疾病或突发疫情的防治与控制;积极接受健康教育,主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0.生态环保星:保护集体与个人的林木,无乱砍滥伐行为,生态环保意识强;发展绿色经济,带头使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产品,不乱弃农药瓶和废旧塑料等有害物品,所经营的`私营企业应做到达标排放,维护好生态环境。
三、评选程序
“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选活动,由镇党委、政府统一指导,各村(社区)具体组织实施。
第一步:自评。各村、明洋山社区对照“星级文明户”标准,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星级文明户自评表》,提出申请。
第二步:互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无记名投票测评。组织本村代表集中评议,评议出每户所得“星数”意见。“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控制在本组总户数的10%左右。评议结果在本组张榜公布3—5天,各村、明洋山社区要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情况,对评错的要予以纠正再评。
第三步:村委会审核。由村委会在“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中民主推荐“星级文明户”预备名单。“星级文明户”预备名单不得超过本村总户数的10%。由村委会对“星级文明户”预备名单进行认真审核、定星。“评星”结果由各村、明洋山社区及时张榜公示7天再报镇文明。
第四步: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综治、卫计、派出所、村建等部门对各村、明洋山社区上报的“星级文明户”进行审核,审核名单报镇党委研究同意后给各村、明洋山社区下发批复。
第五步:授牌表彰。各村、明洋山社区采取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通报“评星”结果,对“星级文明户”进行授牌表彰。
四、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9月上旬)。各村、明洋山社区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党员干部做好宣传发动。
2、全面推进阶段(9月—10月)。各村、明洋山社区普遍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
3、总结表彰阶段(10月)。总结本届“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对评选出的“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明洋山社区要高度重视“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落实好创建评选活动方案,各挂村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指导联系村(社区)开展创建评选活动。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评选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横幅、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评选内容、标准,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得“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群众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
4、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村(社区)要为每个参评家庭建立评选档案,记录评选情况。各村(社区)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社区)“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社区),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篇11
为深入贯彻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xx区文明委决定开展第三届xx区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二、评选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12月7日。
三、推荐范围
(一)辖区内所有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的家庭,都可以参与文明家庭的评选。
(二)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出突出贡献的家庭,以及积极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家庭。
(三)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从本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职工家庭或工作职责服务范围内的群众家庭中,对获得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及xx区本级荣誉个人的优秀家庭(如八桂楷模、五好家庭、最美家庭、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公务员、优秀警察、优秀教师、优秀医务工作者、最美护士、优秀体育运动员、德艺双馨艺术家、优秀志愿者、劳动模范、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最美xx人、十星级文明户等)中综合衡量、择优推荐。驻宜部队可从军烈属、荣誉军人、好军嫂等优秀家庭中直接推荐。
河池市xx区文明家庭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家庭评选办法》进行推荐评选。已获得历届“文明家庭”荣誉称号的家庭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篇12
为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挖掘和提升“十星级文明户”这一深受群众欢迎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传统载体的时代价值,使“十级文明户”评选成为我镇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实践形式,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推动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现农村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以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高标准推动“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吸引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目标、原则和内容
(一)工作目标:全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行政村和农村社区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农户参评率达到95%以上。
(二)创评原则:
县级部署,乡镇组织,村级实施,农民主体。
以创为主,以评为辅,以评促创,创评结合。
半年初评,年底总评,增星减星,动态管理。
(三)十星内容:全县统一按照“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纪守法星、兴业致富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环保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文明礼貌星”创建评选星级文明户,家家参评,户户挂牌(不论星多星少)。各村指导农户将“十星级文明户”铭牌悬挂在每家大门右上方,上齐门楣(留出对联)的位置。
“十星”的基本要求是:
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被西方组织以慈善、宗教的名义蒙骗收买,不信谣、不传谣,不收听收看西方的广播电视节目。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镇村各种会议、参与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常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兴业致富星: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辛勤劳动和工作,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从小培养孩子自己动手能力。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环保卫生星:环保意识强,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乱砍滥伐破坏自然环境、不盗猎捕杀野生动物;不毒鱼电鱼爱护水环境;不焚烧秸秆和白色垃圾,白色垃圾按要求进行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及时杀死老鼠、苍蝇、蚊子、蟑螂,防止疾病传播。积极参加农村“三改一建”(改水、改厕、改厨,建沼气池)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
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不引诱欺骗拐卖人口、引诱欺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依法保证子女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联系,经常了解留守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每年回乡探望两次以上。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乡邻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风俗习惯。
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减轻“人情负担”。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信鬼神,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有病就医不信邪教,殡葬、祭祀讲究科学文明,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三、“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按照宣传发动—对标创建—农户自评—群众互评—评审定星—张榜公示—授星挂牌—资料存档的程序进行。
宣传发动: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全体村民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宣传动员,向每家每户印发创建明白纸,组织所有农户参与创建。
对标创建:农户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创建活动。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中心户长按责任分工分组包户进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帮助提升创建水平。
农户自评:每半年各村农户对照“十星级文明户”标准,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自评申报表》,向本户所在村民小组提出申请。
群众互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评星会议,组织无记名投票测评。组织本组村民代表集中评议,评议出每户所得“星数”意见。评议结果在本组张榜公布3—5天,村民小组要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情况,对评错的予以纠正,再将评比结果报村(社区)两委。
村级审核:由村道德理事会在“十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中民主推荐“十星级文明户”预备名单。由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会对推荐的“十星级文明户”预备名单进行认真审核、定星。“评星”结果由各村(社区)及时张榜公示7天再报镇党委。
党委审批:镇党委、政府“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各村上报的“十星级文明户”进行审核,审核名单报党委研究同意后给各村下发批复。
张榜公示:将评星定级的结果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利用村广播进行宣传,使评星定级的结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进入下一个阶段。
授星挂牌: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全体村民大会,对各家各户进行授星授牌。有条件的`村可向“十星户”适当发放物质奖励,以鼓励积极创星争星。
资料存档:创建评选活动结束以后,村“社区”两委要及时将当年创建评选的资料整理归档,以供查阅。
创评过程要坚持能上能下动态管理原则,按照程序每年度对农户进行重新星级评定,确定星级等次。对不符合某项标准的应摘除对应星级,以激发群众创星争星的积极性,提高创建水平。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完善创建评选活动方案,积极寻求对口帮扶单位的帮助与支持。各驻村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指导联系村开展创建评选活动。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评选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广播等阵地,广泛宣传创建评选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得“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结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每年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终,村(社区)两委按照星级标准对“十星级文明户”严格审查,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4.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村(社区)要为每个参评家庭建立评选档案和跟踪管理台账,作为审核依据;镇党委、政府通过建立“十星级文明户”管理档案,记录历届评选情况。各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篇13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在市文明办、市妇联的指导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全中心开展“文明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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