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购销协议
药品购销协议(精选21篇)
药品购销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和规范乡镇卫生院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定南县卫生局(甲方)经招标,确定_____
等三家公司为定南县老城、天九、鹅公、岭北中心卫生院和龙塘、岿美山卫生院(简称卫生院)药品供应商。有关事项,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对其所供应的药品提供完整的供货手续,并对药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二、为了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甲方确保卫生院不从其他渠道购进药品,加强对卫生院药品来源渠道进行监督、检查。
三、中标的招标目录药品的'最低价格执行一年。乙方必须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卫生院供应药品,不得结成价格联盟。各卫生院购药计划传乙方公司批价后,各卫生院从中按品种选择价优公司进货。
四、乙方应积极组织货源,保证供应品种在90%以上,个别缺项品种乙方有义务帮卫生院代购。
五、乙方应提高工作效率。自收到卫生院购药计划后,应在3日内将所购药品发送到卫生院。
六、乙方之间应公平竞争,不得以请客、送礼、给回扣等非法手段竞争。
七、货款回笼原则上为60天,到期经卫生局审核后由卫生院按规定支付。
八、为切实保证药品质量,化解风险,乙方各向甲方交风险金2万元,如无违约行为,协议到期时退还乙方。
九、以上条款如有违反,即终止协议并没收风险金。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暂定为一年。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药品购销协议 篇2
甲方(供货方):___
乙方(采购方):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甲、乙双方本着质量第一,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及时、有效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药品购销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是取得合法证照的药品经营企业,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同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合法资质材料:
(1)加盖甲方鲜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业务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对乙方首购药品,甲方必须提供加盖甲方或生产企业鲜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批件、药品标准、药品说明书、药品检验报告、价格依据、医保信息等合法资质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3)进口药品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同批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中文说明书并加盖甲方或生产企业鲜章。
(4)血液类生物制品以上资质外另需提供《血液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2、甲方对其经销的药品质量负责,其所供药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运输和储存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若甲方所提供药品出现质量问题,并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和负面影响,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且乙方有权终止于甲方的合作。
3、甲方应按乙方采购计划要求及时提供所需合格药品(急救药品必须立即配送),并附合法票据,票货相符且通行。如甲方不能及时供货,须向乙方及时书面说明,并协助乙方解决。否则,乙方有权终止于甲方的.合作。
4、对因包装、运输等原因造成的药品损失或原装数量有误者,甲方负责及时调换、补偿;特殊原因退货者,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取走药品,并在一周内办理消退,以尽快达到乙方账物相符。
5、甲方所供药品的有效期原则上应保证一年以上,特殊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6、甲方不得在乙方进行促销活动,不得向个人和科室提供宣传费、开单提成费、统方费等,一经查实,乙方有权终止与甲方的业务往来。
第二条:乙方责任
1、药品经营企业提供相关合法资质材料,乙方履行资质审查程序。
2、乙方从甲方购进药品时,必须按相关法规要求索取、查验、保存供货企业相关证照资料、票据,并建立药品购销记录。
3、乙方在验收甲方所供药品时,发现异常情况,如药品与送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破损、标识不清楚,应及时通知甲方作退、换货处理。
4、乙方储存药品,应当制订和执行相关药品的保管、养护制度。加强库存药品的奖项管理,及时清查、退换近效期品种,保证药品质量。
5、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资格证书(证照复印件加盖乙方原印章),乙方经办人员应配合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6、乙方收到药品,验收合格入库后,按药交所回款规定支付甲方货款。
第三条:双方共同责任及预定条款
甲乙双方各自履行自己的责任,共同协作,搞好药品质量管理,保障临床药品供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四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
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乙方:___
(单位公章)(单位公章)
负责人:___负责人: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药品购销协议 篇3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招标编号: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 (医疗机构名称)为甲方, (投标企业名称)为乙方,双方根据 年 月 日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结果,依据 市 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议价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于 年 月 日,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此药品购销合同:
一、药品名称、规格、剂型、包装、厂家及中标价
见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
二、合同金额
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三、技术资料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品种的有关技术资料。
四、采购范围、采购方式、交货期、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采购范围:甲方必须在自己定标产品中给相应的投标企业提交采购订单。
采购方式:甲方必须通过 招采平台采购。
交货期:乙方通过 招采平台接到甲方采购订单后,在自己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交付药品。
交货地点: 。
交货方式:现场验收、网上记录。
五、付款方式
药品到货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 天内按合同总价付款给乙方。
六、质量保证
乙方应按合同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规定药品的规格、剂型、包装、生产厂家、中标价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因药品的质量发生问题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对于达不到使用要求者,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协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七、药品验收
乙方交货前应按出厂规定的检验方法,对产品做出检验。其记录附在质量证明书内,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但有关质量、规格、批号、产地、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应随药品交甲方。
八、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物款总值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甲方逾期验收,或逾期支付货物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万分之 的滞纳金。
乙方所交的药品品种、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乙方在接到甲方采购订单后 个工作日内不能送货到甲方时,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货款应送货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间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及 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并通过监督领导小组的审核后,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争议解决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条款,提请招标经办方和监督领导小组调解;如调解不成,可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投标文件或澄清的内容与本合同条款不符,以本合同的条款为主。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和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并在监督领导小组同意下,另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个月,合同 未满的药品除外),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招采平台壹份。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电传: 电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 中标成交药品目录
药品购销协议 篇4
甲方(供方):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购销合同如下:
一、质量条款约定
1、甲方所供药品(含中药材、中药饮片、原料药等)、医疗器械或其他商品需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的规定,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提供《进口药材批件》的复印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以上文件应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2、甲方所供药品(含中药材、中药饮片、原料药等)、医疗器械或其他商品外观完好无损,包装及说明书内容必须符合《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或《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规定要求。药品(含中药材、中药饮片、原料药等)、医疗器械或其他商品的包装和标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3、甲方保证药品(含中药材、中药饮片、原料药等)、医疗器械或其他商品质量,在药品(含中药材、中药饮片、原料药等)、医疗器械或其他商品有效期内非因乙方保管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负责承担相应的退换货责任。
二、乙方必须具备使用药品(含中药材、中药饮片、原料药等)、医疗器械或其他商品的合法资质,向甲方提供以下资质材料并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行许可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采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购货单位证明
□委托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其他文件
三、甲方供给乙方的药品(含中药材、中药饮片、原料药等)、医疗器械或其他商品,按照中标价格或双方确认的价格执行,具体以每一批次双方确认后的品种、产地、规格、数量、价格的销售清单为准。购销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双方应签订单笔合同;对于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收到甲方配送的药品(含中药材、中药饮片、原料药等)、医疗器械或其他商品后,应在收到当日安排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在相关单据上签收、盖章。
五、乙方若是上门提货则需在合同上注明提货人员的名单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提货人提货时应提供由乙方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原印章的委托提货证明,提货证明附有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名样式,由委托提货证明上的被委托人提货、签名,乙方所指定提货人员凭身份证提货;乙方若是要求送货则需在合同上注明收货地址及收货人的名单。乙方更换提货人员或收货人员及收货地址,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物之日即对药品(含中药材、中药饮片、原料药等)、医疗器械或其他商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药品(含中药材、中药饮片、原料药等)、医疗器械或其他商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当在收到药品(含中药材、中药饮片、原料药等)、医疗器械或其他商品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出质量异议,并协助甲方进行核实,如情况属实则甲方将根据乙方的申请予以办理退换货手续;如双方对货品质量有异议,则由双方共同抽样送甲方所在地市级以上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检验不合格的根据乙方申请及时办理退换货手续。如乙方收货后逾期不向甲方提出质量异议的,则视为乙方收到的药品(含中药材、中药饮片、原料药等)、医疗器械或其他商品符合要求。
七、付款方式:
1、付款时间:按以下第( )种方式付款:
(1)先付货款后发货;
(2)货到付款;
(3)货到 天内付款。
2、乙方将货款支付到以下指定的甲方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如乙方在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而将货款支付到其它账户的,视为乙方未向甲方支付货款,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3、现金结算(现金支票或现金支付)。
不接受现金结算方式,本条款所指现金结算包括现金支付、现金支票、POS机刷卡、个人银行卡转账、私人账户转账等方式结算。若因乙方支付现金给甲方业务人员,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 其他
5、付款方式为:□ 电汇 □ 汇票 □托收 □现结 □其他
6、关于发票送达:甲方向乙方销售的药品,在发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乙方,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发票签收工作,如因价格等原因需重新开具发票的,乙方应退回原发票给甲方,或出具盖有医院公章的有效证明后办理。
八、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应甲方驻外机构或工作人员的请求,将甲方销售乙方的货物以暂借、调剂等名义给甲方驻外机构或工作人员。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九、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乙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按时支付货款,如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则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争议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及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须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甲乙双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须提前30天向对方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但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双方债权债务的清偿及违约责任的追究。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十四、若本协议约定与协议期限内双方另行签订的单笔购销合同相冲突的,相应冲突条款的解释权和选择权归属于甲方。
十五、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乙方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分立、合并、注销或其他股权变动等情形,乙方应在上述变动之日前3个月书面告知甲方,若乙方未能按本条约定时间告知甲方而造成甲方损失的,或甲方认为乙方不履行按时告知义务可能导致甲方后期存在损益风险的,甲方有权自行扣留乙方货物或货款,乙方(公司注销情况下,此处的乙方为乙方的股东或注销后的权利义务承继人)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十六、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或者其他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甲方税费的负担有所增加的,乙方应当足额补偿相应税费损失。相应补偿应当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履行完毕。
甲方:__________ (盖章) 乙方:__________(盖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药品购销协议 篇5
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
│品目号│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单位│生产│认证│中标价│采购量│
│ │ │ │ │ │ │厂家│情况│(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药品购销协议 篇6
甲方(购货方): 合同编号:
乙方(供货方): 签订日期:
为了严格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保护合同双方权利,履行双方应尽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单价、金额,甲方按下表所示向乙方采购相应物品: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乙方所供商品必须保证销售时间:2年有效期的商品到货验收后必须有18个月以上销售时间;1年有效期的商品到货验收后必须有9个月以上销售时间。乙方所供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由于乙方商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夸大宣传、产品包装等)引发的包括但不限于顾客投诉、诉讼、行政处罚、媒体负面报道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因之受连带责任的,乙方应 二 倍赔偿甲方因之所受的损失。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任何商品如因质量问题或不良反应、商标专有权、专利权等引起医疗事故、纠纷的行政、法律、经济处罚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数量、单价及总金额每次以采购清单为准。
第四条 供方发来的产品包装到达甲方仓库要完好无损,如有破损、变形等影响销售,须退换或冲退货。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 交货时间: 三个工作日之内
2、 合同签订地及交货地点: 八一大道371号
第六条 验收方法 按甲方收货要求验收(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按GSP要求规定验收。)
第七条 付款条件及结算方式: 45天实销实结 按商品零售金额的65%作为甲方利润 第八条 运输费用及保险费用的承担: 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如经乙方要求代为处理,甲方负责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要求处理时间为3个工作日内乙方给甲方明确结果,其处理方式由双方协商决定,超过时间处理权归甲方所有。
2、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第十条 保密条款
此合同内容只能为合同双方及签订合同当事人所知,任何一方不能将合同内容泄露,否则按违约处理。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主管部门例行的抽检、送检产品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商品运输途中的破损由乙方承担,货物到库日期不超过生产期 6 个月。
3、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进口药品管理制度的证书和文件。
4、每件包装中应附产品合格证。
5、新品进场从入库之日起配送至门店试销三个月内出现滞销产生的退货,甲方有权在有效期内无条件退换货。乙方所供在销商品如因市场原因发生滞销,甲方有权在有效期内无条件退换货,并确保最低市场价供货,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支付其货款。
6、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品购销协议 篇7
甲方(需方):xx公司
乙方(供方):分公司
甲方根据日常使用需要对常用药品进行年度采购,乙方为甲方提供药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销方式
甲方根据日常使用需要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进行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合法有效证件。
2、乙方对所售药品质量负责,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3、乙方须提供所售药品的生产批件和产品合格证,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
4、进口药品需附有该批药品的《口岸检验报告》和《进口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并加盖质量管理部门印章。
5、药品有效期在1年或1年半以内的,乙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有效期限12个月,有效期在2年或2年以上的,乙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整
个有效期的18个月。
第三条 药品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3、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损坏和变质由乙方负责更换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 药品检验
1、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乙方应及时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用药。 因乙方交货不符合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用药暂由其他同类品规药品替代。
3、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
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4、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在购进药品3个月内可向乙方要求换货;超过3个月甲方仍须向乙方换货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双方书面约定外,失效药品不能退换。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2019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采取供需双方一次签约、分批供货、分次付款的办法实施。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可顺延一年。
第六条 交货时间、地点
1、药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药品配送商负责。甲方根据用药计划向乙方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乙方据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一般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七个工作日。
2、乙方交货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伴随服务:(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七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
1、合同药品价款为30万
2、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药品价格原则上就低不就高,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结算方式:大批量采购(一次药品价款5万元以上)实行批次据实结算,平常零星采购实行季度末结算,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
第八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1)乙方提供的药品存有质量问题。
(2)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3)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
(4)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2、如甲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按1000元/日标准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20%,甲方根据乙方违约情
况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乙方提供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或引起事故,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根据乙方违约情况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3、甲方预期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逾期十五日扔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在发出书面催收通知五日后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4、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故中止履行经催告后不及时改正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无法控制、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事件或状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等。
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药品购销协议 篇8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规范我院药品采购行为,保证医院临床用药及时供应,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合同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协议:
一、供方必须是证照齐全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并向需方提供加盖单位红印章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业务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资料等,供需方存档备查。需方应向供方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二、供方只能向需方供应“三证”规定范围内的药品,如供方超范围向需方提供药品,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三、供方要对提供的药品质量负责,不得向需方提供假劣药等不合格药品。供方所提供的药品凡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如抽检不合格、药害事件等后果,概由供方承担。如因需方储存和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自行负责。
四、供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避免污染,需冷藏的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按国家规定使用冷链设备,以防止在转运过程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抵达需方。否则,为此而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五、需方要求供方遵守以下供药原则:
1、不得供应“三无”药品;
2、不得供应假冒厂牌和商标及无出厂合格证的药品:
3、不得供应即将变质或生产日期较久的药品;
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供应有效期少于6个月的药品;
5、不得供应不符合包装标志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的药品。
六、供方提供进口药品时,须向需方提供加盖供方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七、需方所造的购药计划必须以农保、医保用药目录为范围,符合我院临床基本用药需要,且经正常审批程序后方可采购。
八、供方须按需方购药计划中规定的药名、规格、数量、产地等要求供应药品,否则需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供方接到需方的购药计划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药品送到需方,送货及搬运费由供方承担。未按要求及时交货需方可终止供方送货另选供货公司。
九、需方凭供方药品清单票据(清单内容与实物相符),经需方验收小组验收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药品验收过程中若发现破损等不合格药品,由供方负责赔偿或扣除供方药款。
十、全省实行药品挂网采购统一管理后,药品采购操作必须严格按照省药品挂网采购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在未实行省药品挂网采购管理之前,所有药品购销必须在郴州市惠民药品招标采购中心的监督下进行交易,坚持做到政府集中网上招标采购。
十一、药品购销价格:实行省药品挂网采购管理后以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心标书价格为依据。在未实行省药品挂网采购管理之前,中标药品购入价格不得高于郴州市药品采购中心发布的药品中标价格。未中标药品的购进价按政府定(指导)价的折扣定价;单、特药品以临床需要为原则,购进价实行单独定价按政府定(指导)价的折扣定价;中药饮片购进价应随行就市;因市场因素使部分药品进价高于中标价的,必须经需方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
十二、供方与需方必须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生效后方可发生业务,且须在需方铺垫万元资金作质量担保金。需方在用完一批药品后,在又购进一批药品时向供方支付上一批药品的款项。
十二、需、供方在业务往来过程中因受政策等原因所限,双方不能合作,从终止合同起,需方对原未付清药款应每月按未清药款的%付给供方。
十三、供需双方在药品购销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严禁经销商在需方非法从事商业贿赂和药品促销活动。一经查证,需方将责令停止购销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十四、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一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供方、需方药剂科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从年年月
十六、本合同的购销业务供需双方均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需方盖章:
需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供方盖章;
供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药品购销协议 篇9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规范我公司药品采购行为,保证药品及时供应,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合同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协议:
一、供方必须是证照齐全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并向需方提供加盖单位红印章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业务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资料等,供需方存档备查。需方应向供方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相关企业资料复印件。
二、供方只能向需方供应规定许可经营范围内的药品,如供方超范围向需方提供药品,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三、供方要对提供的药品质量负责,向需方提供的`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供方所提供的药品凡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如抽检不合格、药害事件等后果,概由供方承担。如因需方储存和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自行负责。
四、供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避免污染,需冷藏的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按国家规定使用冷链设备,以防止在转运过程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抵达需方。否则,为此而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五、需方要求供方遵守以下供药原则:
1、不得供应“三无”药品;
2、不得供应假冒厂牌和商标及无出厂合格证的药品:
3、不得供应即将变质或生产日期较久的药品;
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供应有效期少于8个月的药品;
5、不得供应不符合包装标志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的药品。
六、供方提供药品时,须向需方提供加盖供方印章的《药品检验报告单》和销售票据,且各项内容与该批次药品相符。
七、供方须按需方购药计划的药名、规格、数量、产地等要求供应药品,否则需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
八、需方凭供方药品清单票据(清单内容与实物相符),经需方验收员验收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药品验收过程中若发现破损等不合格药品,由供方负责赔偿或扣除供方药款。
九、需方须按双方议定的结款方式按时支付供方货款;需方不得将药品销往其他省份或地区(只限本省地区销售);需方须向供方提供协议药品详细流向,并提供书面材料;需方按供方指定市场批发价格销售协议药品。
十、供方与需方必须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生效后方可发生业务,且须在需方铺垫 万元资金作质量担保金。供方人员不得以需方名义销售协议以外的其他药品,否则需方不予返还质量担保金且供方承担相应责任。如无违规行为则合同期满后需方全额返还供方铺垫的质量担保金。
十一、需、供方在业务往来过程中因受政策等原因所限,双方不能合作,则应依法终止合同及业务往来。
十二、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 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供方、需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
自 20xx年 07 月 01 日至 20xx 年 06 月 30 日止。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__________
药品购销协议 篇10
(试行)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招标人:
投标人: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 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 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 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c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d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f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 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招标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年月日
投标人
投标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年月日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药品购销协议 篇11
甲方: 乙方:
为构建诚信、公正的药品购销新秩序,维护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成果,提高基本药物配送率,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根据《合同法》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 甲方责任
(一)甲方保证通过河南省医院招标采购网从乙方采购双方协商约定的药品采购目录内的全部药品,非经乙方同意,不得从其他公司采购。
(二)甲方根据用药情况,每月采购计划一般不超过两次,同一品种一般不得超过三个品规。甲方应充分考虑临床应急需要,备足应急药品。
(三)甲方提供建立药品周转库的场所及工作人员,乙方分担基础设施及必备的办公用品费用,每公司五千元(5000元),甲方保证在资金到位后按照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建立药品周转库。
(四)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规格,金额和时限范围内,对乙方配送的合格中标产品,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拒收或退货。
(五)甲方自收到药品发票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结算药款。
(六)甲方对乙方配送药品数量、规格、金额、及时性有考评的权利。
二、 乙方责任
(一)乙方保证按照在《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挂网目录》下双方协商约定的药品采购目录及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中标药品。
(二)乙方需向甲方药品周转库提供相应的库存药品,以满足药品周转为原则,使甲方能够及时领取到所需药品,库存药品所有权归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提出库存药品的付款要求。合同终止时库存药品撤回。
(三)乙方应具有满足提供甲方双方协商约定的药品采购目录内全部药品的能力,保证及时足量供应,因市场供应或药品生产企业原因,无法配送的品种,要提前一月通知甲方,停止网上采购,双方协商解决。同一品种不同产地或规格调换的双方签订《x公司与卫生院基本药物配送调换备忘》(附件1)。已协商约定的药品终止配送的双方签订《xx公司与卫生院基本药物配送终止备忘》(附件2)。新增加药品配送的双方签订《xx公司与基本药物配送新增备忘》(附件3)。
(四)乙方供货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或合同
(五)乙方全权负责中标药品的质量问题,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需的药品资质文件。由于药品质量出现的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合同履行保证金贰万元(20xx0元)。甲方在乙方合同履行期满30个工作日内依合同约定退还给乙方(不记利息)。
三、 其他
(一)甲乙双方共同建立基本药品配送协调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5),共同监督甲乙双方责任履行情况,协调处理双方药品配送及付款中存在的问题。
(二)药品周转库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甲方应保证药库的安全、设施及设备符合药品监管部门要求,乙方应保证药品库存量满足甲方临床需求,定期查看库存药品效期,及时更新,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出现。对于滞销药品超过两个月的品种由配送公司调配收回。
(三)乙方根据当月药品配送金额的比例分担每月四千元(4000元)的运行管理费用,甲方负责医院及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工作。
(四)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告知甲方且未签定备忘协议,药品配送不到位(含配送数量、质量、时效),每品种、
每次罚款一百元(100元),另罚当次配送不及时药品金额的10%。罚款从乙方所交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扣完后将自动解除合同关系(见附件6)。配送情况最差的公司,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
(五)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因素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按有关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至。 四、 违约处理
(一)甲乙双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后附6个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药品购销协议 篇12
甲方(需方):湖南省XX县中医院
乙方(供方):
为规范我院药品采购行为,保证医院临床用药及时供应,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合同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协议:
一、供方必须是证照齐全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并向需方提供加盖单位红印章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业务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资料等,供需方存档备查。需方应向供方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二、供方只能向需方供应“三证”规定范围内的药品,如供方超范围向需方提供药品,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三、供方要对提供的药品质量负责,不得向需方提供假劣药等不合格药品。供方所提供的`药品凡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如抽检不合格、药害事件等后果,概由供方承担。如因需方储存和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自行负责。
四、供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避免污染,需冷藏的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按国家规定使用冷链设备,以防止在转运过程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抵达需方。否则,为此而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五、需方要求供方遵守以下供药原则:1、不得供应“三无”药品;2、不得供应假冒厂牌和商标及无出厂合格证的药品:3、不得供应即将变质或生产日期较久的药品;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供应有效期少于6个月的药品;5、不得供应不符合包装标志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的药品。
六、供方提供进口药品时,须向需方提供加盖供方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七、需方所造的购药计划必须以农保、医保用药目录为范围,符合我院临床基本用药需要,且经正常审批程序后方可采购。
八、供方须按需方购药计划中规定的药名、规格、数量、产地等要求供应药品,否则需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供方接到需方的购药计划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药品送到需方,送货及搬运费由供方承担。未按要求及时交货需方可终止供方送货另选供货公司。
九、需方凭供方药品清单票据(清单内容与实物相符),经需方验收小组验收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药品验收过程中若发现破损等不合格药品,由供方负责赔偿或扣除供方药款。
十、全省实行药品挂网采购统一管理后,药品采购操作必须严格按照省药品挂网采购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在未实行省药品挂网采购管理之前,所有药品购销必须在郴州市惠民药品招标采购中心的监督下进行交易,坚持做到政府集中网上招标采购。
十一、药品购销价格:实行省药品挂网采购管理后以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心标书价格为依据。在未实行省药品挂网采购管理之前,中标药品购入价格不得高于郴州市药品采购中心发布的药品中标价格;未中标药品的购进价按政府定(指导)价的折扣定价;单、特药品以临床需要为原则,购进价实行单独定价按政府定(指导)价的折扣定价;中药饮片购进价应随行就市;因市场因素使部分药品进价高于中标价的,必须经需方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
十二、供方与需方必须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生效后方可发生业务,且须在需方铺垫万元资金作质量担保金。需方在用完一批药品后,在又购进一批药品时向供方支付上一批药品的款项。
十二、需、供方在业务往来过程中因受政策等原因所限,双方不能合作,从终止合同起,需方对原未付清药款应每月按未清药款的%付给供方。
十三、供需双方在药品购销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严禁经销商在需方非法从事商业贿赂和药品促销活动。一经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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