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火灾事故应急的预案范文模板
关于火灾事故应急的预案范文模板(精选19篇)
关于火灾事故应急的预案范文模板 篇1
1 组织机构
1.1指挥部
(1)总指挥:小杰。全面指挥和调动人员。
(2)副总指挥:小朝。协调总指挥工作,指挥人员和物资疏散,总指挥不在时履行总指挥职责。
1.2灭火行动组。组长:雄伟 人数40人。
1.3通讯联络组。组长:何智 人数2人。
1.4疏散引导组。组长:马志兵 人数4人。
1.5安全救护组。组长:郝玉龙 人数1人。
2 安全处置程序
2.1任何人发现火灾、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立即通知周围人员并及时上报部门领导,部门领导不在时及时通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2.2安全负责人接到通知后,立即到现场,落实情况组织部署工作。同时,通知灭火小组,组织人员到现场灭火;通知疏散引导小组,负责人员及物资疏通工作;通知安全救护小组,组织现场救援工作;通知通讯联络小组,负责对外联络(救护电话120、火警119、匪警110)。
2.3通知通讯联络小组,拨打“119”“110”“120”时应说:“我是廊坊北方冶金机械有限公司,我单位起火了(讲明起火部位及火情)或我单位被盗了或我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出现人员伤亡(讲明伤员人数)请救援,我单位在廊坊光明西道62号。”并说明报警电话和姓名。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到路口、门口迎接救护人员并引导到出事地点。
3 火灾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3.1将安全疏散门全部打开,清理、疏通各安全出口、通道内杂物,保证疏散出口的安全畅通,组织在场人员就近从安全出口迅速撤离。
3.2稳定火场逃生人员的情绪,指导大家使用正确逃生方法。引导大家做到安全疏通,防止发生挤伤、踩伤的`情况。
3.3将火场内车辆及时疏散,注意疏导交通。
4 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1遇到火灾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火源,并就近使用灭火器和室内外消火栓进行扑救。
4.2消灭着火区域内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抢救伤员和贵重物品。
4.3当火灾面积较大、情况较为严重时,要及时撤离现场,保证人员的安全。
4.4当消防队到达火场时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
5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5.1发生火灾要划定警戒线,确定警戒范围。严密保护现场,严防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防止坏人借机破坏和盗窃。
5.2安全救护小组及时赶到现场,做急救处理,严重伤亡等待医院救护。
5.3事故处理后,保护现场,等待调查组到来,尽快查明事故原因。
5.4发生设备、人身伤害事故时,所在部门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单一式四份(专职设备管理员、企管科、厂医、人力资源科各一份),事故报告单要求过程详细、真实。
关于火灾事故应急的预案范文模板 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全公司突发火灾事故紧急处理工作,形成领导一元化、指挥智能化、决策科学化、保障统筹化、防范系统化的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综合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迅速有效地预防和扑救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柳林县金马运业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下的专项预案,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火灾事故的处置。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县政府以及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3)规范程序,协同应对。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加强以条线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协1调制度,形成好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预防工作与应急救援相结合。加强火灾预防,抓好队伍、装备建设以及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体系
2.1应急反应组织体系
2.1.1指挥机构
公司设立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小组(以下简称公司应急指挥小组),统一负责全公司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1.2办事机构
公司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
2.2应急反应工作职责
2.2.1公司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组织制定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预防突发火灾事故的重大决策,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研究确定火灾扑救方案,调用各种火灾扑救物资和交通工具;完成上级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研究协调解决有关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其它重要问题。
2.2.2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和处理公司应急指挥小组日常工作,落实预案执行情况;组织公司各科室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科学研究、预案演习、宣传培2训;向有关部门传达公司应急指挥小组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负责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公司应急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2.3应急工作小组
当发生突发火灾事故后,公司立即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先期的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并随时接受县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指令,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小组,其组成及职责如下:
(1)交通保障组。公司安全科负责维护事故现场交通秩序,保障执行任务的各种车辆畅通无阻。
(2)现场抢险组。由公司总经理牵头,公司应急队伍参加。负责迅速抢救事故现场的群众和财产;
组织应急队伍、抢险机械配合消防部门现场抢险救人、消除危险源、控制事态发展、现场灭火;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灾场外围群众、居民的疏散,保障事发地周边地区公共安全。
(3)医疗救助组。公司财务科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治、运送工作。
(4)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应急工作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3.预警与预防机制
3.1监测公司要建立健全可能造成突发火灾事故的排查治理,密切注意消防安全有关的信息,加强对消防安全隐患的监控和整改。
3.2预警预防工作
公司要完善预警预防机制,建立预警预防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将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重大隐患或已发生火灾事故可能引发重大损失等重要信息,及时如实进行通报,必要时由公司迅速报告上一级有关部门。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突发火灾事故信息的责任主体。
当突发火灾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以最快时间口头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事故发生初期,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警(火警:119、急救:120)和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利用灭火设施和灭火器材采取先期灭火和应急自救措施。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救援,全力控制现场事态,抢救人员和财产,控制事故蔓延,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信息收集和报送应做到及时、客观、全面和准确。
4.2应急响应程序
(1)公司总经理接报突发火灾事故信息后,正确认定后启动相应预案。迅速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向县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报告。如发生较大突发火灾事故的,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可请求县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给予指导和应急力量、装备、技术支援,开展联合救援和处置。
(2)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到达事发现场后,立即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勘查事故现场;
组织力量开展救援、抢险和清理工作;根据需要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现场周边群众疏散;及时向县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上报实时情况。
(3)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核定事故损失,开展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
5.应急处置
5.1应急措施
(1)及时进行火情勘查。主要查明火场上有无危险危险及易燃物。
(2)救援与自救。火灾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和产物,在一定范围内会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在实施救援时要使用必需的装备进行自我保护,并迅速疏散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等待消防部门的救援。
(3)正确选用灭火剂。根据燃烧物质的性质,正确选用灭火剂,防止因灭火剂使用不当扩大火情。
5.2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公司应急指挥小组确认已消除相关危险因素,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突发火灾事故发生后,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清火灾原因,评估火灾损失,核实伤亡数目,撰写并提交火灾原因调查报告。要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人员安置、死者家属的接待安抚和善后工作。做好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投保单位会同保险公司核定事故损失,做好理赔工作。
6.2调查分析
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应视情况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全面的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提出进一步完善预案、改进工作的意见。
7.应急保障
7.1应急队伍保障
公司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机制,提高装备水平。
7.2应急资金保障
公司应当依法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加大安全资金投入,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测预警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用于应急救援、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7.3应急装备保障
公司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建立必要的救援物资储备。同时要掌握本单位救援装备及物质储备情况,整合救援装备资源。
7.4技术保障
公司应当科学制定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7.5通信与信息保障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制度,完善应急通信网络,确保通信畅通。
8.宣传、培训、演练和监督管理
8.1宣传、培训和演练
公司要大力宣传预防火灾事故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普及防范火灾事故和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提高公共应对能力和防范意识。
各部门要将突发火灾事故应急知识纳入到所有员工的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加强职工自救、互救和逃生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有关管理人员以及专业应急队伍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应当接受突发火灾事故应急知识的综合或专项培训。
各部门应当每年不定期开展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制定应急措施;演练结束后,认真总结,不断完善预案。
8.2责任与奖惩
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工作中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的,在突发火灾事故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则
9.1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柳林县金马运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由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关于火灾事故应急的预案范文模板 篇3
一、处置火灾事故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联络员:
灭火员:
疏散员:
救护员:
保卫员:
后勤员:
二、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通信联络:负责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通讯和联络;
灭火:发生火灾时引导人员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疏散: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救护: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保卫: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后勤: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三、报警程序:
1、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立即疏散师生离开现场,立即报
警拨打消防火警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冈上镇冈上镇中心小学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冈上镇冈合路冈上镇中心小学,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学校在向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四、组织实施:
1、组织原则:先救人,后救物,迅速组织师生逃生。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沙土、水桶等。
4、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5、迅速启用广播系统,通过广播指挥师生疏散或灭火。
五、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灭火。
关于火灾事故应急的预案范文模板 篇4
1、目的
为了防止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出现火灾情况下能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内有效地扑灭火灾、抢救伤员、疏散伤员和物资,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2、危险性分析
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其场所:柴油、管道煤气、气瓶、油漆、稀释剂等的存放和使用场所。
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中毒、爆炸、燃烧等。
②、危险设施及其场所:高压配电房、电柜、电开关的违规用电或临时用电、电线老化、短路、过载、超负荷、接触不良等。
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爆炸、燃烧等。
③、焊接加工等作业场所:焊接和返修作业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和设备发生故障。
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飞溅火花烫伤人体、火灾等。
3、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详见附件一《APAC火灾事故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发生火灾事故启动本预案后,应立即组成应急指挥救援部,应急指挥救援部由公司主要领导组成,设(副)总指挥和现场(副)指挥,并下设6个成员队伍。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现场指挥:安全管理总代表
现场副指挥:工会主席
成员队伍:通讯联络组、人员抢救组、设备保障组、火灾扑救组、人员物资疏导组、后勤保障组
3.1指挥部职责.
3.1.1总指挥职责:
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
确保公司应急预案投入有效实施;
负责总体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3.1.2副总指挥职责:
总指挥不在时,代替总指挥进行指挥;
协助总指挥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3.1.3现场指挥职责:
组织各成员组迅速到达事故地点,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指挥现场救援工作;
及时、准确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保证应急救援物资准备及处于正常状态;
3.1.4现场副指挥职责
现场指挥不在时,代替现场指挥进行指挥;
协助现场指挥进行现场指挥工作;
3.2各队伍人员及职责
3.2.1通信联络组
负责人:总经理助理
主要职责:在指挥组领导下,负责与消防、医院、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确保通信畅通。
3.2.2人员抢救组
负责人:医务员
主要职责:对被从火场内解救人员实施救护或送至医院,听从指挥人员调动,不得擅自进入火区。
3.2.3设备保障组
负责人:电工班长
主要职责:发生火灾时迅速赶到消防系统设置处,确保消防系统正常启动、运行。
3.2.4火灾扑救组
负责人:安全科担当、义务消防人员15名
主要职责:在指挥组的统一领导下,利用单位内所有的灭火设施灭火。
3.2.5人员物资疏导组
负责人:各科科长
主要职责:对火灾现场或有可能受到火灾威胁的火灾现场周围的危险品、价值较高的贵重物品进行抢救疏散。
3.2.6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总务科长、安全科长
主要职责:负责有关灭火、抢救物资的保障,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接待,以及灭火相关工作,如保护现场,接等有关人员,协助火灾前期调查等。
4、紧急联络
4.1外部应急电话:
火警:119
报警:110
医疗急救:120
4.2
内部联络
详见附件二《紧急联络表》
5、应急响应
5.1第一发现火情人员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立即报公司领导。
报警要求:说明失火的具体的地址、失火的位置、失火物品名称、火势大小、火灾现场有无危险品等。
5.2现场值班员或负责人将火情通知指挥组总指挥(或其它负责人),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听从统一安排部署。
5.3各组成员由本组负责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开行动。
所有应急人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现场。在应急抢险过程中,本着“救人先于救火”的原则进行。参与抢救的人员要勇敢、机智、沉着,做到紧张有序,一切行动听指挥,有问题要及时上报指挥组。
本方案一经实施,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使每一个人熟知自己的任务。如人员、电话等其它情况有变,要及时对原方案进行修改。
6、应急培训、训练和演习
6.1全员培训
让所有员工都知道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在事故发生时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施。有针对性地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进行演练。
6.2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
对各应急工作组进行培训,熟知自己的岗位责任、抢险任务,以及各工作组之间的紧密配合。
6.3训练和演习
各应急专业队要组织训练,熟练掌握应急抢险业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模拟演习,通过演习找出不足,及时修改预案,确保有效性和合理性。
7.现场恢复及事故调查、总结
7.1组成由安全、生产、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7.2成立生产恢复小组,负责在短时间内恢复生产,并落实防范措施。
关于火灾事故应急的预案范文模板 篇5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包括两站两区间,“两站”为北京地铁10号线二期分钟寺站和成寿寺站,“两区间”为十里河站分钟寺站区间、分钟寺站成寿寺站区间,其中分钟寺站和成寿寺站均为两层三跨明挖车站,两个区间均采用盾构法施工。
1、成寿寺站
⑴地理位置及地面环境
成寿寺站位于朝阳区小红门乡南旗杆村,石榴庄路(东西向)与成寿寺路(南北向)交叉路口以东的规划石榴庄路下方,呈东西走向。规划的石榴庄路将由车站上方通过。
⑵成寿寺站概况
成寿寺站为地下二层双柱三垮箱型框架结构,岛式车站,明挖顺做法施工。位于规划石榴庄路下,车站设4个出入口和1个疏散专用出入口,成寿寺站长度204.8m,车站宽度20.9m,车站站台有效长度113m,站台宽度为11m,总建筑面积11604m2,主体建筑面积为8636.8m2。
⑶现况道路及交通状况
成寿寺站位于成寿寺路与石榴庄路的丁字路口,在规划的石榴庄路东沿位置下,成寿寺站现在已改造完工,交通压力不大,施工期间对成寿寺路和石榴庄路没有影响。
⑷地质及水文情况
①地质
成寿寺站开挖中穿越的土层为粉土填土①层、杂填土①1层、粉土③层、粉质粘土④层、粉土④3层、粉土⑥2层、粉质粘土⑥层。
②水文
成寿寺站近3-5年上层滞水最高水位标高在34.4m,潜水水位在22.95m。车站底板位于上层滞水、潜水之下。
2、分钟寺站
⑴地理位置及地面环境
分钟寺站位于分钟寺站位于朝阳区和丰台区相交处,车站3/4位于丰台区分钟寺村,现状分钟寺大街及小红门路路口南侧,规划龙爪树路道路下方跨路口布置,呈南北走向。车站北侧为朝阳区分钟寺菜市场以及规划的居住区,车站西侧为待拆迁的规划居住用地,东侧邻近规划的交通枢纽。
⑵分钟寺站概况
分钟寺站为地下二层双柱三跨箱型框架结构,岛式车站,明挖顺做法施工,位于现况龙爪树村的平房区,车站设4个出入口和1个疏散通道;分钟寺站长度206.4m,车站标准段宽度20.9m,车站站台有效长度118m,站台宽度为12m,总建筑面积11584m2,主体建筑面积为8850m2。
⑶现况道路及交通状况
分钟寺站坐落与分钟寺村,站位在小红门路东侧。现况小红门路宽度6m,宽度较窄,交通比较混杂
⑷地质及水文情况
①地质
分钟寺站开挖中穿越的土层为粉土填土①层、粉土③层、粉质粘土③1层、粉细砂③3层、粉质粘土④层、粉细砂④3层、粉土⑥2层。
②水文
分钟寺站水位地质情况与成寿寺站类似,潜水水位标高为22.95m。
3、成寿寺x分钟寺站区间
分成区间主体结构全为盾构法隧道,全长807.6m。分钟寺站成寿寺站区间穿过龙爪树地区的大量12层破旧房屋,向西拐入规划的石榴庄路下,在成寿寺路口东侧到达成寿寺站。
本区间安排两台盾构机,从成寿寺始发,到达分钟寺站后接收。区间设联络通道一座。
4、分钟寺十里河站区间
十分区间主体结构全为盾构法隧道,全长1639m。十里河站分钟寺站区间,从十里河站出发,沿东三环东侧绿化带南行,在穿越京津快轨、京津塘分钟寺立交后,南行约730m后向西,拐入规划的龙爪树路,在穿越大量的低矮房屋后到达分钟寺站。
十里河站分钟寺站区间风道位于规划龙爪树路下。
本区间安排两台盾构机,从分钟寺站始发,到达十里河站后接收。区间风井兼联络通道一座,位于K27+308.5,采用明挖法施工;独立联络通道2座。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公司管理体系要求,并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防控专项方案。
本方案针对的火灾事故包括:施工工地、现场办公区、现场生活区、库房、钢筋及木工加工厂发生的火灾事故。
三、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完善防火工作各项制度,降低系统风险,发生火灾事故后正确地实施抢险救灾活动,减少因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项目部开展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保驾护航。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
1、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张志刚(项目经理)
副组长:白郁明(主管经理)
祝显学(副总工)
张国良(副经理)
组员:霍岩、段志刚、白云、刘星旺、张淑英、王文庆、刘杰、赵东华佟曾林、闫瑞生、孙孝涛、孟庆玉及工程部相关负责人。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部,日常工作由安全保卫部部长负责,具体工作由安全保卫部消防干事负责。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指挥组、现场保卫组、灭火行动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善后处理组。
2、指挥组
项目经理张金锁任组长。成员由项目生产副经理、行政副经理、安保部、工程部、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3、灭火行动组
项目经理张金锁任组长,项目生产副经理、行政副经理、安保部部长任副组长,工程部、安保部、办公室等部门人员组成。
义务消防队由25人组成,共分2个小队,分别由张国良、白云任队长。
4、现场保卫组
由安保部部长白云为组长。成员由项目部安保部、办公室人员及现场保卫人员组成。
5、医疗救护组
由项目部行政经理张国良任组长,项目部办公室和志愿人员组成。一处行政部配合。重大事故服从总公司或公司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6、后勤保障组
由项目生产副经理;白云名任组长,项目部工程部、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项目部物资、机械、行政等部门人员组成。
7、事故善后处理组
项目经理张志刚任组长,行政副经理任副组长,安保部、工程部、办公室等部门人员组成。
2、灭火指挥组:
1)发生火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指挥部成员,制定灭火方案,指挥灭火工作。
2)根据火势及预测后果果断决定是否向消防机关报“火警”,并及时通知公司主管领导、主管部门,以及应该通知的其他有关部门。
3)对火灾现场被困人员积极组织救援,同时做好周边人员的疏散工作。
4)组织义务消防队灭火。消防车到达后组织现场人员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火灾现场的保护和起火原因的调查工作,
6)统计火灾损失,做好火灾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3、现场保卫组
1)发生火警后迅速集结保安人员赶赴现场,对现场实行封闭。负责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对现场进行保护,调查起火原因,进行现场拍照取证;
3)对火灾现场被困人员组织救援,指定一至数名疏散引导员安装疏散标志,指定疏散线路,引导人员安全撤离。
4)维护现场交通,保障救援物资安全、顺利到达目的地。
4、灭火行动组
1)接到“火警”报告后,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及有关人员赶到现场。
2)在总指挥的指挥下,带领义务消防队进行灭火。
3)在总指挥不到位的情况下,组长代行灭火总指挥的职责,决定是否向市消防局“119”报告火警。组织对被困人员进行救援和疏散,指挥灭火。
4)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关的灭火工作,介绍起火部位,火势情况,周边环境,组织现场人员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医疗救护组
1)组织对火灾现场被困人员的救援,组织对烧伤、窒息人员的现场急救;
2)对重伤人员联系转院治疗,并负责转院途中的护送工作。
3)负责对被困人员、疏散群众、义务消防队、火灾救援人员的防火措施指导和安全监护,指导大家采取正确方法保护自己、抢救伤员。
6、后勤保障组
1)为实施救援工作提供相应的设备、设施、仪器、材料等。(见附件16:《项目部应急救援车辆及机械设备清单》)
2)负责处理火场区域的供电、管线、结构物安全问题。密切注视火场附近电力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切断火场的电力供给。关闭火场及附近区域内的然气管道阀门。做好消防用水、用电的供应及设备的抢修工作。并就停电、停气、停水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及附近用户。
3)做好工程结构物的防火保护工作,以及火灾后的检查、修复、补救工作。
4)负责救援人员的生活保障(食品、饮水、应急用品供应)。
5)负责组织现场施工人员(外施队)集结待命,随时准备增援。
7、事故善后处理组
1)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提交相应的调查和处理报告;
2)组织内部教育和整改,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预防措施等,组织恢复生产;
3)对火灾救援期间租用、借用的设施、物资、场地等进行清偿和恢复;
4)负责事故遇难者的善后处理及受伤人员的后期治疗、救助;
5)对事故责任及责任人进行认定、处理,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并在一定的范围公布。
6)协助项目经理及有关部门调查因火灾、灭火材料、灭火措施对周边环境、水源、空气造成的污染程度,按项目经理的指示,采取相应措施消除污染。
8、消防干事:
1)接到“火警”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查看火情,分析原因,根据火势向灭火指挥部提出救火方案。
2)在总指挥的指挥下,带领义务消防队员展开灭火行动。
3)负责指挥接警。即时指定义务消防队成员引导公安消防队员进入火灾现场灭火,介绍火情。同时向其提供附近消防栓的位置、数量。
9、夜间值班人员:
1)接到“火警”报告后,应迅速通知安保部部长、项目经理,同时迅速通知保安人员、项目部在场人员迅速赶赴起火部位。
2)在领导小组人员不到位的情况下,有权根据火势、火情决定是否向市消防局“119”报警。
3)命令院内其他人员,坚守重要岗位,迅速进入灭火状态,关闭空调、天然气等,并根据火情下达部分或全部断电命令。
4)坚守值班电话或办公室电话,保证联络畅通。
10、保安、警卫人员:
1)在岗人员应忠于职守,加强戒备,听从灭火指挥部的指挥,严格控制出入现场的人员,阻止其它与灭火无关人员进入灭火现场。
2)不在岗人员接到“火警”报告后,迅速集合,赶赴火灾现场,听从项目部的统一指挥。严禁擅自行动。
3)要害部位值守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戒备,没有命令不准擅自脱岗。
4)灭火初期,协助救援人员引导被困人员从安全出口撤离至安全地域。
5)火势较大时,严禁单独进入火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入时,应先报告火场指挥人员,征得同意方可进入火区。
6)灭火后,听从指挥,保护好起火现场,配合清理火灾现场,保护公物不被继续损坏和丢失,协助查明起火原因。
11、财务部人员:
1)火灾对财务部门无直接威胁时,所有人员应坚守岗位,保管好各种现金、票证、帐目及贵重物品。
2)火灾对财务部门有直接威胁时,迅速整理好各种现金、帐目、单据、票证及贵重物品,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准备疏散。
3)接到疏散指令后,携带好各自负责的物品,锁好门窗,迅速撤离,不能带走的文件、磁盘要统一锁在保险柜内,并保管好钥匙。转移途中及转移后要负责保管好各种物品,防止丢失。
12、其它工作人员:
1)火灾对办公区无直接威胁时,收好重要的文件、贵重物品,关闭所有电源,切断天然气开关,锁好门窗。听从灭火指挥部的指挥,参加灭火行动。
2)火灾对办公区有直接威胁时,迅速整理好重要文件、磁盘及贵重物品,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按指挥部的命令疏散。
3)利用院内消防设施积极扑救,控制火势发展,降低火灾损失。
4)协助保安、警卫人员看管好物品,维护现场秩序,保证灭火通道的畅通。
5)协助行政部门做好伤员救护工作,配合急救部门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
(二)针对主要火灾危险源的预防措施:
1、落实消防责任制,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及相应的组织,按区域指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消防预案的落实工作。
2、对项目部本部及参加施工的单位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根据季节、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政治活动等开展消防安全活动。
3、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备。所有办公场所、生活区、施工现场以及风险点均按照国家、北京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器材按规定分组摆放。(见附件12:《项目部消防器材清单及放置位置图》)
4、消防设施、通道的维护。消防设施、消防栓、疏散通道设明显标识,任何人不准擅自挪用、拆除和破坏。严禁占压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确保消防通道、人员疏散通道的畅通。
5、缺水和远离消防水源的场所和施工现场,利用消防水箱、沙箱、水池、水桶等储备消防用水。
6、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和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指派专人定期维护保养,建立消防设施、器材台账,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换过期和使用过的灭火器材,维护保养要有记录。
五、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一)报警程序
1、对火警的判定:
1)避免误报
对异味、烟气、火光的来源未得到确切证实,以及人为原因或装置的过度敏感或失灵都可能产生误报。发现现场有火灾可疑迹象应调查清楚,得不到满意的解释时应加强巡视和监督,避免误报。
2)可控制的小火。可控制的小火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可以判断为孤立的,周围没有易燃物不太可能蔓延的;
(2)一个人或几个人用人力、灭火器或其它简单工具能够扑灭的;
(3)不需要动用消防栓,可方便地使用灭火器灭火。
确信为可控制的小火时,不必拨打“119”报警。应迅速报告项目部,或现场人员当即采取措施扑灭火灾。
3)可能失控的.火情(具备下述条件之一时),可由第一目击者或机关值班员直接向“119”报警。
(1)多点报警或火源判断不清,且周围易燃物较多;
(2)烟、火较大,伴随有劈啪声响;
(3)无法控制火情。
2、报警:
1)员工及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及巡查中,一旦发现火警应立即使用火场附近的电话向安保部报警。
2)对可能失控的火情,由总指挥、安保部部长或夜间值班人员决定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声音要清楚,说明起火地点、燃烧物质的种类,是否有人被围困,火势情况及是否正在采取扑救措施等,然后再报报警人的姓名、岗位,并倾听消防中心或安保部的补充询问,认真回答,经允许后方可挂断电话。
3)报警后,及时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开关、煤气开关及门窗。引导火场附近的人,从安全通道撤离。切勿在火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4)在消防人员未到达火场时,报警人应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使用火场附近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扑救。
(二)疏散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时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能够正确指挥、及时有序的疏散火场内的人员,尽量避免火灾对人身造成伤害,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损失,为消防机关提供最佳灭火时机和必要的条件。疏散时间依据燃烧物质挥发的有害气体对人员的危害,一般为6分钟,最晚15分钟。
疏散程序包括:疏散指令、疏散顺序、疏散路线、疏散要求。
1、疏散指令:
根据火势,灭火指挥下达疏散指令,起火处人员疏散由指挥当场宣布,并有权指挥其中身体条件好的人员协助义务消防队参加灭火。火场周围相关人员的疏散命令则由指挥或安保部部长下达。
进行消防广播或喊话,声音要洪亮,吐字要清楚,紧张而镇定,不要因语气不当而在人员中造成恐慌。
2、疏散顺序:
为避免烟火对人员造成危害,疏散顺序应从起火部位开始疏散,最后疏散起火相关部位。
3、疏散路线:
在疏散引导员或疏散广播的引导下,沿疏散标志所指方向或现场决定的安全路线迅速向安全出口疏散。
4、疏散要求:
1)必须阻止烟火向安全出口扩散,保证人员安全疏散。
2)疏散指令下达后,疏散引导员应立即到位,查看疏散路线是否畅通,并及时引导职工沿指令方向迅速离开危险地域。
3)疏散人员应服从灭火指挥和消防机关的指挥,自觉地为扑救火灾赢得有利时机。
4)疏散时严禁携带大件物品,以免堵塞疏散路线。
(三)灭火方案
1、壹号方案—适用于可控制的小火
1)立即动用简单的灭火工具(灭火器、自来水、沙等)进行扑救。使用灭火器灭火时应尽量喷射火焰根部,同时观察火情变化,一旦有失控的可能即转入贰号方案。
2)火被扑灭之后,要对现场进行堪察,必须确认全部火已被扑灭,并且引起火灾的原因已经查明。
3)必要时保留现场。
4)安保部写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交主管领导和经理,其中要分析原因,确定要采取的措施,并向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发出纠正措施通知单。
2、贰号方案—适用于已形成的火灾
1)首先拨打“119”报警。同时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灭火指挥部自动成立。在项目经理未达到现场时,安保部领导或现场值班员代行指挥权。根据火灾事故类型,确定灭火措施及所使用的灭火器材。
2)项目部安保部在总指挥的指挥下,立即对现场进行封闭。组织受困人员沿着安全路线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并观察现场有无人员伤亡、失踪,立即判明方位,实施救援。
3)义务消防队人员立即切断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参加灭火的人员首先要注意保护自身的生命安全,原则上应顺风灭火。
4)接警员引导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进行灭火或救援,义务消防队人员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灭火、救援。
5)指挥组密切注意现场火情,及时调动救援力量组织扑救。必要时可通知体健员工增援,防范灾情扩大。
6)现场救护组立即将伤员运送到安全地带进行抢救。伤员要转院治疗时,现场救护组负责送往医院途中的抢救和护理。
7)火灾扑灭后,组织清理火场,做好火灾经济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的统计工作,并如实上报灭火指挥部。对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清点、复位,并将使用、损坏情况上报项目部或安保部,以便及时维修、更换,保证器材设施的完好率。
8)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待原因查明或取得物证、拍照后,方可恢复施工或放行。
六、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为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处理事故,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落实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组织落实、装备落实、教育落实、制度落实、训练有素。具体要求:
1、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义务消防队伍,并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
2、义务消防队伍每年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演练,并做好拍照、记录。
3、领导小组负责对下属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以强化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人员的救援知识和自救能力。
4、项目部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负责人会议,研究应急救援工作。
5、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对查处的隐患限期改正。
关于火灾事故应急的预案范文模板 篇6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科学有效地调度救援力量,正确采用各种战术、技术,快速实施灭火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浙江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台州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黄岩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黄岩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火灾事故。
1.4 工作原则
1.4.1防消结合,以防为主。各乡镇(街道)和消防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消防隐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1.4.2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火灾事故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4.3规范程序,科学施救。规范救援程序,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各部门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
1.4.4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1.5 事故分级
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Ⅰ级)、重大火灾事故(Ⅱ级)、较大火灾事故(Ⅲ级)和一般火灾事故(Ⅳ级)。
1.5.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Ⅰ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重伤的;
(2)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受灾200户以上的;
(3)大型发电厂、飞机航站、大型港口(码头)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和影响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以及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大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和影响的。
1.5.2重大火灾事故(Ⅱ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或受灾150户以上、200户以下的;
(3)大型发电厂、飞机航站、大型港口(码头)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以及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大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1.5.3较大火灾事故(Ⅲ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火灾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或受灾户100户以上、150户以下的;
(3)市级发电厂、交通枢纽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中型企业,以及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中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
1.5.4一般火灾事故(Ⅳ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受灾50户以上、100户以下的;
(3)区级发电厂、交通枢纽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4)区级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企业,以及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5)区级党政首脑机关、防灾指挥中心、广播电视台、电力、通信、邮政、金融中心等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指挥机构
区政府成立区处置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2.1.1区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火灾时,由区长担任总指挥)。
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黄岩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区安监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火灾时,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
成员:黄岩公安分局、黄岩消防大队、区安监局、区卫计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办、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质监局、区气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地税)局、区供电局、区人武部、区武警中队、市交警直属二大队、黄岩自来水公司、区相关燃气公司和事发地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负责人。
2.1.2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全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临时调度有关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以及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其它重大工作。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提请区政府报上级政府请求增援。决定召开火灾事故的新闻发布会。组织指导全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1.3有关成员单位职责
(1)黄岩公安分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情、舆情监控,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参与事故原因调查处置。
(2)黄岩消防大队:负责火灾扑灭和火灾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牵头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工作;落实日常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3)区安监局:在危化品火灾事故中,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和应急物资到场参与扑救;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好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4)区卫计局: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运、治疗工作,统计汇总救治人员情况;组织相关医疗专家进行会诊,减少人员伤亡。
(5)区经信局:根据火灾事故救援工作需要,协调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和相关物资保障工作;加强管辖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6)区住建局:负责实施完善市政消防栓等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协助提供着火建筑物的设计图和相关设施资料;组织相关专家,对火灾中受损建筑物安全情况提供鉴定。
(7)区委宣传部: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按《黄岩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做好事故舆情的监控和引导工作。
(8)区应急办:加强应急值守,会同区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做好重大火灾的先期处置工作;会同区消防大队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总结评估,督促相关预案修订完善。
(9)区环保局:负责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的监测和实时报告;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单位妥善处置。
(10)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运输车辆,运送疏散、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加强管辖运输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参与交通运输事故引发火灾的应急处置和事后调查工作。
(11)区质监局:负责提出火灾事故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工业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参与相关火灾事故的事后调查工作。
(12)区气象局:负责火灾事故现场的天气监测、气象保障,并提供与火灾事故有关的其它气象参数;对可能因雷电引发的火灾事故进行鉴定。
(1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协调环卫等部门做好供水保障工作;协助黄岩公安分局维护火灾事故周边区域的交通和治安秩序;对管辖的燃气公司、燃气站等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做好燃气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因燃气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会同黄岩公安分局、黄岩消防大队、区安监局调查处置;加强物业服务的监督,督促物业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
(14)区民政局:负责协助事发地乡镇街道做好火灾中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做好因意外火灾导致生活困难家庭的民政救助工作。
(15)区财政(地税)局:保障区内消防应急救援物资、工作经费;按《黄岩区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相关规定,落实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经费。
(16)区供电局:负责采取断电、架设临时供电线路等措施,确保扑火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17)区人武部、武警黄岩区中队: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危险化学品燃烧事故时,根据区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队伍和预备役队伍、民兵参与扑救和安全保卫工作。
(18)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加强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及时开辟救援车辆通道,保障救援的交通畅通;参与交通道路事故引发的火灾调查、处置。
(19)黄岩自来水公司:负责及时调整管网压力或铺设临时供水管线,确保火场扑救水源充足。
(20)区相关燃气公司:落实企业安全责任,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发生涉及燃气设施或燃气设施周边区域火灾的,负责采取相应的关闭现场燃气阀门、抢修设施等措施,协助做好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21)事发地乡镇(街道):协同做好火灾的先期处置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做好对群众的宣传、劝导、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做好现场疏散、疏导工作;完成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 办事机构
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大队负责人担任。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受理火灾事故报警并根据情况立即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制定全区消防应急设施建设和救援演练方案并督促实施;统计分析全区火灾事故规律、特点,为修订、完善本预案提供科学依据;向区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 现场指挥机构
火灾事故发生后,区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在火灾事故现场附近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参加现场应急灭火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指挥部组成
由区应急指挥部的总指挥或副总指挥,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事发地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相关专家等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
2.3.2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现场指挥部在一线指挥救援,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灭火救援方案和力量调配,制定具体行动方案,下达指令;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灭火救援任务的完成;保持与区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并根据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总结报告。
3 预警预防
3.1 风险评估
我区是台州老工业基地,低小散企业多。一些小企业特别是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经营户,消防法制观念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对消防设施和装备不愿投入。全区消防基础设施也较为薄弱,消防现役力量主要驻扎在主城区,对于一些偏远乡镇的火灾难以第一时间控制。不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重视火灾预防,缺乏基本的自救、互救和逃生知识。消防安全形势依旧严峻。
3.2 火灾预防
区政府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总体城市规划,逐步建设完善全区各乡镇(街道)消防站,大力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积极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严格履行《消防法》赋予的消防安全职责及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特别是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要及时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建立抢险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工具、救援物品,明确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定期组织本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火灾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3.3 隐患消除
黄岩消防大队依法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定期监督检查。黄岩消防大队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自觉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监督检查。对黄岩消防大队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当认真办理,及时消除隐患。
3.4 火灾预警
按照火灾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火灾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区110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及黄岩消防大队实行严格的24 小时值班制度,迅速、准确受理火灾报警,并及时发出相应指令。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灾的程度和发展态势,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预警信息,并通知各成员单位做好相应应急救援准备。
4 应急响应
4.1 先期处置
区110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指挥黄岩公安分局、黄岩消防大队、黄岩自来水公司、区供电局、区安监局、区卫计局、事发地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先期处置,尽可能遏制火灾蔓延、扩大,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
黄岩消防大队接到火灾事故报警后,在迅速调度扑救力量的同时,应根据火灾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视情向区应急指挥部负责人报告,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区应急指挥部同时设立,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到达指定地点。
4.2 分级响应
4.2.1 一般火灾事故(Ⅳ级)应急响应
应对一般(Ⅳ级)火灾事故及预计可能发展成一般(Ⅳ级)火灾事故的,启动本预案,马上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视情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应急响应措施:
(1)灭火抢险:由黄岩消防大队牵头,各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黄岩公安分局、区供电局、黄岩自来水公司、相关燃气公司等单位组成,负责现场灭火抢险、搜救人员、抢修设施、供电供水、畅通信息、消除险情等工作。
(2)医疗救护:由区卫计局负责,负责现场伤员救护、转运工作,组织相关医疗专家抢救事故重伤员,及时开辟绿色通道,必要时邀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保障事故伤员得到充分救治。
(3)现场警戒:由黄岩公安分局牵头,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事发地乡镇(街道)组成,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及现场保护。
(4)环境监测:由区环保局牵头,区气象局、事故单位等组成,负责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的`监测和实时报告,并组织实施污染物的环保处置措施。
(5)专家指导:由黄岩消防大队牵头,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专家组、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主要负责现场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和灭火抢险救援中的技术指导。危化品火灾事故,由安监部门牵头开展危化品的鉴别和应急处置,及时调用相关应急物资,实施针对性的扑救措施。
(6)事故调查:由黄岩消防大队牵头,区安监局、黄岩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组成,主要负责依据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在灭火救援期间和事后及时进行调查取证,查清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7)宣传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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