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业主管理服务合同
物业业主管理服务合同(通用28篇)
物业业主管理服务合同 篇1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业主大会,乙方为物业管理企业。
4、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甲方:
业主委员会主任: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 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 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多层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物业: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 元/月每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四)
(五)
(六)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每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
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业主应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三)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
(二) 。
第十二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每月、车库车位 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每月、车库车位 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每月、车库车位 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的牌室:
(三)网球场: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
2、
3、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单位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建设单位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3、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2、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约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第种方式续筹:
(一)甲方自 月起,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的标准向 业主收取,用作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
(二)在业主大会确定的时限内,业主足额交纳应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
(三) ;
(四) 。
第十八条 乙方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未经甲方批准或授权,乙方不得动用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未按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所引致甲方的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其制定的《业主公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影响乙方管理服务或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五)
第二十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六)
第二十一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
(六)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除前条规定的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 、 、 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 、 、 等设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 、 、 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一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略)
附件二:物业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三: 物业共用部位(略)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略)
附件五: 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略)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略)
附件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略)
附件八:综合管理服务(略)
附件九: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
甲方:
业主委员会主任: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 (物业名称)(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 路_______弄_______号)的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1、
2、
3、
4、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
2、
3、
4、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1、
2、
3、
4、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业主管理服务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公共照明改造项目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合作方式和期限
乙方利用先进的LED系列节能灯产品免费为甲方湘江北尚地下车库进行照明节能改造,负责为甲方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甲方无需承担产品采购的费用。合同期限为5 年,从甲方对乙方在湘江北尚地下车库的节能设备验收合格和节能数据测量完毕签字盖章确认之日起本合同生效。
二、付款方式:
乙方将节能灯在甲方项目运行 5年,甲、乙双方每月按节能利益分配比例为:五年内按三七分配,即甲方30%,乙方70%。具体金额见附表,节能计算分配表。
三、节能效益计算:
甲乙双方同时指派专人,对项目双方光源数量、功率进行测量,依据测量结果确定节能率,双方签字确认,依据双方确认的《公共照明灯具测量及替换数量记录确认表》结合最终改造数量计算节能效益。如果甲方的用电状况发生变更,双方可重新确认、签字、执行。
四、设备归属:
合同期限内,照明设备所有权属乙方所有,合同期限届满且甲方付清全部款项后,乙方将照明设施无偿转让甲方。合约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引起的更换,乙方应补足本合同签订时提供的数量。
五、乙方承诺:
1、乙方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对节有灯实行合同期内免费维修。合同期后的维修,双方另签订保修合同。
2、节能灯发生故障时,乙方保证在得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3、节能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和节能数据测量完毕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之日为计费起始时间。
4、负责公司产品有关使用方法的咨询、指导。
5、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
六、甲方承诺:
1、按合同之规定按时付款给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2、甲乙双方在未经对方许可的情况下,任意增减灯具或更换节能灯造成损失的,全部由责任方承担。
3、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弄虚作假,恶意隐瞒合作内容,如一方发生弄虚作假,恶意隐瞒,须承担合同总额50%的违约赔偿金。
4、在任意单方面违背上述协议条款,按有关法律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合同签字生效后,在项目移交甲方运行之前,如果甲方反悔不履行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预计节能量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为此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如设备购置费、运费、安装费、设计费等。
6、由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而对设备进行实质改动或拆除,影响了本项目的正常运行和节能效益,乙方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内的全部应分享款项,若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该款项的,甲方应补偿该差额部分。
7、甲方欲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终止费,终止费按下面公式计算:
八、不可抗力:
如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如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或瘟疫等),遭受事件的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由当地政府部门或者公证机关出示证明,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决定继续履行合同,迟延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因此致使的损失各自承担。
九、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此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交换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在友好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所产生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业主管理服务合同 篇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甲、乙双方根据《 合同法 》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企业管理咨询事宜达成一致,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立本合同。
一、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在下列第______项为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1.日常会计帐务处理咨询及税法咨询。
2.制订财务核算制度。
3.制订财务管理制度。
4.制订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5.受托财务分析,出具财务分析报告。
6.投资融资咨询。
7.制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手册。
8.制订企业总务管理工作手册。
9.代办一般纳税人临时认定手续。
1.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2.本项服务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______元,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
三、 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 甲方的基本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二) 乙方的基本义务
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书在签约并付费后生效。
2.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5.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业主管理服务合同 篇4委托方:江西师范大学后勤保障处I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江西师范大学后勤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工作,为全校师生提供质量上乘、环境优良、服务周到的饮食服务,根据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范围
1、师生的膳食服务;
2、师生的开水供应服务;
3、师生的热水浴服务。
二、甲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乙方的膳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将饮食服务中心现有的房屋及其各种附属设施、锅炉及其辅机设备以零租赁的方式提供给乙方使用。
3、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乙方反馈.并对反映较多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
4、负责对外有关环保、节能等职能部门工作的接洽与协调。帮助乙方协调与省市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5、经常督促校内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净化校园内餐饮市场,除了委托给乙方管理的餐饮项目外,严禁以任何方式出现的餐饮售卖点(外招、留学生楼除外)。
6、根据在校统招生实际人数及物价(指燃煤、柴油、用电量)等实际情况,及时核实并调整对乙方的燃煤补贴款额和用电指标。
7、根据学校实际和饮食服务工作运行状况。负责对饮食服务中心现有房屋中型以上的维修、锅炉及其辅机设备(单件在5000元以上)的添置、立项和报批。
三、乙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管理细则。
2、无偿使用(由学校备明细帐目详见《江西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资产价值评估说明和资产评估明细表》,未列入评估明细表的设备作报废处理。已列入评估明细表设备,到了报废年限的,按正常程序报废。
3、今后由学校投资建设的学生餐厅和辅助设备设施,所有权归学校,乙方无偿使用。到了报废年限的,按正常程序报废。由后勤集团自行投资建设的餐厅及购买的各种设备,使用权归乙方。
4、积极采取可行措施,加强管理,搞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伙食成本。在饭菜的供应上,做到早点的品种每餐不少于15个,中晚餐莱肴的品种不少于50个。在制作上体现“粗菜细做,细菜精做”,高、中、低相互搭配。在价位上,米饭的价格比照南昌高校的相关标准执行;莱肴的价格应做到确保每餐都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O.5元/份、O.8元/份的低价位的菜肴出售。
5、采取可行措施,建立责任体系,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止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
6、自觉接受上级职能部门对食品卫生、排污防污等的检测与监督。
7、建立多渠道、多层面的民主监督制度,充分发挥饮食服务质量检查组的作用,定期召开学生“生活委员会议”,征求对饮食工作的意见,增加膳食管理的透明度。
8、加强锅炉房的管理,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确保锅炉处于良好状态;做到浴室、开水房按时开放。
9、按规定组织炊管人员到卫生部门体检,持证上岗。
10、对食堂米、面粉、猪肉、食油等大宗物品,应在合法经销商处实行定点采购。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应按规定索证,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其原料,确保质量。
四、今后,学生食堂的设备到了报损年限(或该报损)的按正常程序报损。新购置的设备,由甲方购置的归甲方所有;由乙方购置的归乙方所有。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物业业主管理服务合同 篇5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诚信、互惠的原则,乙方在对甲方“ ”的现状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愿意承包经营甲方上述项目,并保证合法经营,切实维护甲方的商誉,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项目物业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物业基本情况及服务范围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在甲方的直接领导下维护好市场的正常经营环境,达到指定的工作目标,其管理服务内容包括:
1、市场公共秩序维护、车辆停放、安全及消防防范的管理服务;
2、市场公共部位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的管理和服务;
3、协助甲方对商户租金、水、电、垃圾处理等费用的收取;
4、其他合同约定的管理服务范围的事项;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2年,及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合同期满,如甲方仍需乙方提供管理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在合同范围内制定、修改公共秩序、保洁工作内容及标准和检查制度;
2、有权对乙方的各种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改进,以达到管理的工作标准;
3、有权对乙方的员工工作表现进行监督,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可要求乙方进行更换;
4、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管理服务费;
5、甲方需将市场设施设备、管理等线路图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负责维护保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合法经营;
2、乙方应当爱护市场设施设备及环境卫生,及时维护和清洁,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用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确需适当调整市场内结构设施的,应当事先整得甲方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有权根据制定好的制度,如《租赁协议》、《责任书)、《管理规约》和有关政策法规等对入住商户实施管理范围工作;
5、乙方有权对甲方授权范围内商户采取批评、教育、警告、处罚、甚至提请甲方解除租赁合同等措施,保障市场内的正常经营工作秩序;
6、乙方有权对所属员工进行监督、调整、任免和奖惩等内部管理工作;
7、乙方有义务对市场安全负责,在管理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签订的任何协议与甲方无关,涉及甲方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9、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10、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监督,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及合理建议及时纠正整改;
四、管理服务费用
本合同约定的管理服务费包干价为每月28000元,大写(贰万捌仟园整)甲方应与每月5日前按时支付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乙方签收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及时整改,甲方将按500元每次对乙方进行处罚,对拒绝整改的并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六、争议的解决
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酉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要求
1、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对外发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2、协议期满或解除后。原有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安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折价取得该部分设施设备;
3、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市场改造所获得的政府补助应属于甲方;
4、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酉阳县国土房管局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3、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业主管理服务合同 篇6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XX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 合同法 》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代甲方编制《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在为甲方《建设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事宜提供咨询服务,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 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
1.委托服务期间自XX年X月至XX年X月止。
2.本项服务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X元。
三、 甲、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 甲方的基本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按照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二) 乙方的基本义务
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技术技能,完成约定的工作,按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3.对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
四、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物业业主管理服务合同 篇7委托方: 大学后勤保障处i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大学后勤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工作,为全校师生提供质量上乘、环境优良、服务周到的饮食服务,根据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范围
1、师生的膳食服务;
2、师生的开水供应服务;
3、师生的热水浴服务。
二、甲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乙方的膳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将饮食服务中心现有的房屋及其各种附属设施、锅炉及其辅机设备以零租赁的方式提供给乙方使用。
3、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乙方反馈.并对反映较多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
4、负责对外有关环保、节能等职能部门工作的接洽与协调。帮助乙方协调与省市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5、经常督促校内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净化校园内餐饮市场,除了委托给乙方管理的餐饮项目外,严禁以任何方式出现的餐饮售卖点(外招、留学生楼除外)。
6、根据在校统招生实际人数及物价(指燃煤、柴油、用电量)等实际情况,及时核实并调整对乙方的燃煤补贴款额和用电指标。
7、根据学校实际和饮食服务工作运行状况。负责对饮食服务中心现有房屋中型以上的维修、锅炉及其辅机设备(单件在5000元以上)的添置、立项和报批。
三、乙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管理细则。
2、无偿使用(由学校投资建设的)饮食服务中心现有的房屋及各种附属设施。房屋内的各种设备,根据江西日经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__年6月10日)的《 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书(正文)》的总价值为536,007元,也无偿使用。设备明细帐目详见《江西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资产价值评估说明和资产评估明细表》,未列入评估明细表的设备作报废处理。已列入评估明细表设备,到了报废年限的,按正常程序报废。
3、今后由学校投资建设的学生餐厅和辅助设备设施,所有权归学校,乙方无偿使用。到了报废年限的,按正常程序报废。由后勤集团自行投资建设的餐厅及购买的各种设备,使用权归乙方。
4、积极采取可行措施,加强管理,搞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伙食成本。在饭菜的供应上,做到早点的品种每餐不少于15个,中晚餐莱肴的品种不少于50个。在制作上体现“粗菜细做,细菜精做”,高、中、低相互搭配。在价位上,米饭的价格比照南昌高校的相关标准执行;莱肴的价格应做到确保每餐都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o.5元/份、o.8元/份的低价位的菜肴出售。
5、采取可行措施,建立责任体系,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止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
6、自觉接受上级职能部门对食品卫生、排污防污等的检测与监督。
7、建立多渠道、多层面的民主监督制度,充分发挥饮食服务质量检查组的作用,定期召开学生“生活委员会议”,征求对饮食工作的意见,增加膳食管理的透明度。
8、加强锅炉房的管理,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确保锅炉处于良好状态;做到浴室、开水房按时开放。
9、按规定组织炊管人员到卫生部门体检,持证上岗。
10、对食堂米、面粉、猪肉、食油等大宗物品,应在合法经销商处实行定点采购。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应按规定索证,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其原料,确保质量。
四、今后,学生食堂的设备到了报损年限(或该报损)的按正常程序报损。新购置的设备,由甲方购置的归甲方所有;由乙方购置的归乙方所有。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20__年四月一日至20__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物业业主管理服务合同 篇8甲方:
乙方:
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公共照明改造项目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合作方式和期限
乙方利用先进的LED系列节能灯产品免费为甲方湘江北尚地下车库进行照明节能改造,负责为甲方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甲方无需承担产品采购的费用。合同期限为 5 年,从甲方对乙方在湘江北尚地下车库的节能设备验收合格和节能数据测量完毕签字盖章确认之日起本合同生效。
二、付款方式:
乙方将节能灯在甲方项目运行 5 年,甲、乙双方每月按节能利益分配比例为:五年内按三七分配,即甲方30%,乙方70%。具体金额见附表,节能计算分配表。支付时间为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向甲方提供本季度费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下一季度首月的5日前将上一季度节能费用以转账方式汇入乙方指定帐户,电价若有调整以电业局当月实际电价计算。
三、节能效益计算:
甲乙双方同时指派专人,对项目双方光源数量、功率进行测量,依据测量结果确定节能率,双方签字确认,依据双方确认的《公共照明灯具测量及替换数量记录确认表》结合最终改造数量计算节能效益。如果甲方的用电状况发生变更,双方可重新确认、签字、执行。
四、设备归属:
合同期限内,照明设备所有权属乙方所有,合同期限届满且甲方付清全部款项后,乙方将照明设施无偿转让甲方。合约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引起的更换,乙方应补足本合同签订时提供的数量。
五、乙方承诺:
1、乙方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对节有灯实行合同期内免费维修。合同期后的维修,双方另签订保修合同。
2、节能灯发生故障时,乙方保证在得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3、节能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和节能数据测量完毕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之日为计费起始时间。
4、负责公司产品有关使用方法的咨询、指导。
5、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
六、甲方承诺:
1、按合同之规定按时付款给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2、甲乙双方在未经对方许可的情况下,任意增减灯具或更换节能灯造成损失的,全部由责任方承担。
3、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弄虚作假,恶意隐瞒合作内容,如一方发生弄虚作假,恶意隐瞒,须承担合同总额50%的违约赔偿金。
4、在任意单方面违背上述协议条款,按有关法律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合同签字生效后,在项目移交甲方运行之前,如果甲方反悔不履行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预计节能量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为此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如设备购置费、运费、安装费、设计费等。
6、由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而对设备进行实质改动或拆除,影响了本项目的正常运行和节能效益,乙方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内的全部应分享款项,若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该款项的,甲方应补偿该差额部分。
7、甲方欲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终止费,终止费按下面公式计算:终止费=(乙方按合同规定应分享的全部款项-终止前已分享的款额)×100%
八、不可抗力:
如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如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或瘟疫等),遭受事件的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由当地政府部门或者公证机关出示证明,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决定继续履行合同,迟延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因此致使的损失各自承担。
九、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此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交换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在友好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所产生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业主管理服务合同 篇9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是指:
1.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2.公房出售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_________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13._________。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_________。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_________等。
三、环境卫生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四、保安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_________
(3)_________
2.责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责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二、设备运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四、环境卫生: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五、绿化:
1._________
2._________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七、保安:
1._________
2._________
八、消防:
1._________
2._________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1.小修
(1)_________
(2)_________
2.急修
(1)_________
(2)_________
十、_________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
二、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五、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_________调整;
八、每次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
第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
(1)_________
(2)_________
2.非机动车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二、有线电视: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三、_________
四、_________
第六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七条 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_________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乙方在购房时已向_________交纳维修基金_________元。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五、_________。
第八条 保险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二、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三、_________。
第九条 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
五、_________。
第十二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_________(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业主管理服务合同 篇10甲方(委托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管箱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集装箱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委托人是指将自有集装箱、承租集装箱或其他集装箱交由管箱人进行管理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管箱人是指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提供集装箱的堆存、保管等服务并收取管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集装箱包括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
4、集装箱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集装箱的堆存、保管、修理、改制、清洁、装卸等。
5、管理期间是指自接箱时起至交箱时止的管箱人掌管集装箱的全部期间。
6、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二条 服务内容:
□集装箱堆存 □集装箱保管 □集装箱修理 □集装箱改制
□集装箱清洁 □集装箱装卸 □其他服务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集装箱管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甲方应当如实申报集装箱信息、保证集装箱不具有危及人身及财产的危险性。
3、甲方应当提供《集装箱检验标准》(附件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该标准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变更检验标准的,应当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在取得乙方的同意后即行适用。该变更并不溯及在确认变更前业已发生但尚未终结的有关集装箱检验、修理、清洁、改制行为,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甲方应当提供集装箱交接单证样本及业务章样本,保证交箱人凭该交接单证交箱或提箱人凭该交接单证提箱,并保证装箱与交接单证相符。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集装箱管理服务。
6、甲方有权对集装箱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提供与其提供的管理服务相适应的场地和机器设备,并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提供的《集装箱检验标准》(附件一)对每一个进场的集装箱空箱进行检验,如发现集装箱状况与集装箱交接单证的记载不符合时,应在该单证上注明,并与交箱人签字确认。乙方应在日内将交接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3、在提供修箱、清洁服务的情况下,乙方应当在发现集装箱损坏污损时起_________日内将坏污情况通知甲方,同时随附修理费用、清洗费用的估价单。甲方应当在收到通知和估价单后_________日内予以确认或不确认,并发通知给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确认通知后_________日内完成修理、清洗工作。修理、清洗后的集装箱应符合约定的《集装箱检验标准》(附件一)。
4、乙方在管理期间内应当妥善的管理集装箱。双方对管理地点或措施有特别约定的,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管理集装箱。
5、乙方在管理期间内发现不利于集装箱堆存、保管的情况时,应及时采取积极措施来防止、减轻损失并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应当凭甲方出具并盖章的集装箱交接单证放箱,放箱时应当与提箱人一起检验集装箱并在集装箱交接单证上如实记载。
7、乙方应如实制作有关集装箱进场、堆存以及出场情况的书面报表,并在 小时/日内提交给甲方。
8、甲方根据支付条款,未结清堆存、保管、修理、改制、清洁等相关费用时,乙方对该集装箱享有留置权,有权在费用未结清前拒绝放箱。
第四条 责任划分:
(一)甲方责任
1、如甲方逾期支付或不能足额支付集装箱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的,除应足额支付上述费用外,另需向乙方支付原应付款项_____‰/日的违约金。
2、甲方应对乙方为消除非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不利于集装箱堆存、保管的情况而不得不采取的措施所产生的必要费用负责。
3、甲方对交箱前已经存在危及人身或财产危险性的集装箱,应当如实申报并负责消除该危险。甲方未如实申报的或者虽如实申报但不能完全消除该危险而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未凭集装箱交接单证接箱、或未按集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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