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收购合同
生猪收购合同(精选3篇)
生猪收购合同 篇1送货方(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购方(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种养产品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基本要求:
第二条 质量要求:产品要经过统一防疫,经检验合格;非会员的要出具经免疫接种证明。
第三条 养殖具体要求及乙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由乙方每季进行技术培训和疾病防治指导。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产品经过磅后由甲方送到马路边装车,装车费用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检疫单位、地点、标准、方法及费用承担:由政府农业部门畜牧兽医机构检疫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收购后一周内结清贷款。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交货或乙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自选提高收购价格,乙方有权拒收,如自行出售的,按照出售产品的货款收取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 合同解除条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1份,乙方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猪收购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第一条: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生猪收购标准
1.为保证产品质量,扩大生产,必须明确规定,生猪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2.等级,质量和检疫方法
3.进厂生猪,必须检疫报告齐全
4.进厂生猪重量要求,头重95公斤以上,不超标的范围之内为标准
5.等级标准:一级二级三级
6.膘厚标准:一级占30%,二级占40%,三级占25%,4级占5%为标准
7.拒收带疫情猪,途中运输死亡猪
8.拒收注水,注食猪
9. 1)生猪进厂计重,
2)杀出肉率为标准
10.付款方式
11.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通过协商解决
1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上合同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乙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供货,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猪收购合同 篇3收购方(甲方):
养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生猪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基本要求:
第二条 养殖及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 产品要经过统一防疫,经检验合格;非会员的要出具经免疫接种证明 。
2、养殖方需建立养殖档案,并做好以下记录:□饲养用药记录□防疫消毒记录□免疫接种记录
第三条 结算:
甲方应按约定价格优先保证收购乙方的生猪。乙方负责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
1、结算方式: 银行汇款转帐 。
2.结算期限: 收购后一个月内结清贷款 。
第四条 交货、运输及费用:
产品由乙方自行装车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过磅,装车费用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检验方法:
以乙方提供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为质量合格依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3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3 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甲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乙方无法按时交货的,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质量问题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质量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无故拒收产品,按拒收货物总值 5 %支付违约金。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限期内提供证明。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通过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汉寿县民事经济 仲裁委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2 份,甲方 1 份,乙方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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