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纪委工作报告
赣州市纪委工作报告(精选4篇)
赣州市纪委工作报告 篇1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xx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部署,回顾总结20xx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xx年任务。市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市委会审议了市纪委会工作报告,省委、省人大会副主任、市委书记史文清同志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在市委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推进改革创新,大力正风肃纪,坚决惩治腐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营造新风气、取得新成效。
(一)落实“两个责任”坚定有力
市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建立“年初分工、年中督查、年底交账”工作机制,把责任分解到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直牵头部门,构建责任体系,形成科学定责、强化履责、严格追责的落实链条。市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市党政班子成员恪尽“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市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督查问责。市委书记和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对各县(市、区)和24个市直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开展专门约谈,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督促落实“两个责任”。组织6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市纪委全会上述廉,并接受民主测评。集中约谈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排名靠后的5个县(市)。对各地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既开展集中考核又加强日常检查,全市对未能正确履责的领导干部实行倒查并追究责任84人。全市各级党委、纪委通过廉政约谈、签字背书、检查考核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氛围前所未有,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我市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中名列前茅。
(二)作风建设深入推进
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四风”,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建立作风建设周报告、月督查、月通报制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全市派出明察暗访组806个,通过核查消费发票等发现问题549个,处理72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7人;点名道姓曝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178次550起。坚持“一案双查”,查处并通报未认真履责的单位106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深入治理“红包”问题,连续两个阶段共清退1156.2万元。开展防止国家工作人员利益冲突专项整治,纠正违规行为10起,查处2起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插手建设工程项目等问题,并对领导干部倒查问责。严肃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督促主责部门认真开展农村基层损害群众利益、损害投资发展环境、卫生领域民生资金管理等专项治理,查处纠正问题1390个,处理31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7人。
(三)纪律审查力度持续加大
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制定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查办案件协调办法,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办案合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实行问题线索归口统一管理,畅通举报热线,建立网络举报平台,实行问题线索月报制度,坚持问题线索集体审查,确保每一件线索不失管、不遗漏。认真执行赣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程序、流程管理办法等程序制度,切实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全市20xx年至20xx年办结的党纪政纪案件进行质量大检查并通报,倒逼办案质量提升。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810件(次),增长46.9%;立案1000件,增长27.1%;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22人(含移送司法机关40人),增长26.3%。其中,市纪委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10件10人。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84件245人。全市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案件112件154人。
(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成效明显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全力支持、高位推动纪检监察机关 “三转”。市纪委出台指导意见,举办专题研讨班,统筹指导和推动市县乡三级一起转。市纪委监察局及时调整改革内设机构,新增纪检监察室4个,监督执纪内设机构和人员分别占机构和编制数的68.7%、62.5%。全面清理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由192个精简到19个,精简90%。落实关于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工作的要求,全市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各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的分工全部调整到位。加强基层纪工委监察分局建设和管理,促进全面履职。注重抓早抓小、快查快结,以此促进“转方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函询、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处理,比如市纪委处理此类问题97件,有效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反映失实的及时予以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通过“三转”,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更加明确,主业更加突出,作风更加务实。
(五)改革创新取得新进展
积极探索监督检查的新方式,围绕社会关注度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先行先试。开展县级以下专项巡查试点。对信丰县开展为期2个月的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巡查,发现问题288个,督促进行全面整改。着眼于破解预防腐败难题,在全省率先推行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公开试点,10个县和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参加试点,共组织拟提任科级干部财产公开27批499人,社会反响良好。在全省率先探索纪检监察综合办公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市县“一张网”办公办案。创新任前廉政谈话方式,突出廉政教化、警示、培训、承诺、宣誓等环节,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际效果。强化警示教育,下发案件通报,剖析换届以来查处的县处级干部典型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第三届“廉政文化月”活动。构建集政务网站、微博、微信于一体的纪检监察立体宣传网络,传播反腐倡廉正能量。
(六)队伍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把专业化建设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从公检法等机关遴选专业人才86人;采取“连人带编”方式,选调业务骨干充实到全市办案一线75人。争取中国纪检监察学院支持,连续三年开设赣州专题培训班。参加上级培训279人,参加市纪委跟班学习51人次。编写办案工作手册等实用教材,办班培训890人次,从“实战”出发,重点加强办案、监督等业务技能培训。坚持领导领题调研,连续三年举办反腐倡廉理论研讨会,提高干部理论素养。制定完善内部管理规定40个,促进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开展干部隐患问题排查,清退调离7人,查处乡镇纪委书记4人,保持队伍纯洁。
成绩来之不易,主要得益于市委和省纪委坚强领导、悉心指导,得益于社会各界鼎力支持、密切配合,也得益于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无私奉献、奋力拼搏。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落实“两个责任”存在层层递减的现象,“四风”问题面临反弹压力,“为官不为”现象有所抬头,一些重点领域腐败案件依然易发多发,职业能力和工作方式、作风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攻坚克难,认真加以解决。
二、20xx年主要任务
20xx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全会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纪律建设,扎扎实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自身建设,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纵深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以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认真学习领会在xx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坚定立场方向,保持政治定力,盯住目标任务,抓好贯彻落实。
认真贯彻依法治国的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纪律建设,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自觉做到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党内决不容忍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决不允许以老乡会、同学会和战友会等形式搞团团伙伙、相互提携。
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纪。严肃党的纪律,不仅要强化党的政治纪律,还必须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各级党委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各级纪委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坚决查处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使党规党纪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二)牢记管党治党职责,全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深化对“两个责任”的认识。党的xx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作出的重大部署。树立并强化党委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两者相互作用、浑然一体。要紧紧抓住“主体责任”不放,推动其落地生根;要使“两个责任”同向而行、同步发力,务必取得实实在在的新成效。
深入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深化作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坚决惩治腐败,推进源头治腐,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强廉政教育。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强化领导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政表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对分管部门和领域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纪律监督,严肃查办案件,维护党员权益,切实做到有纪必执、执纪必严。要强化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强化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要严格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搞“四风”,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既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也追究分管领导责任。要落实“一案双查”,每查处一个案件,必须在调查报告、审理报告中明确提出是否对领导责任实行倒查的具体意见。
(三)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打攻坚战、持久战思想,坚持盯住一个又一个时间节点,抓住一个又一个具体问题,加强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坚决查处并通报曝光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送“红包”等问题,积小胜为大胜、以跬步至千里。强化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公车改革、楼堂馆所建设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传递越来越严、越抓越紧的信号。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对穿上“隐形衣”的各种“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反弹。紧紧依靠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形成反对“四风”的良好社会氛围。
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力度,充分发挥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以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和廉洁履职为核心,督促主责部门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村务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全面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标准化作业。高度重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暗腐败”、“小官巨贪”等问题,重点查处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扶贫开发、社会保障等腐败案件。召开全市第六次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当前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用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着力解决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宗旨意识不牢、履职不勤、办事不公、为政不廉、服务不优等问题。
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社风。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开展第四届“廉政文化月”活动,进一步激活、传承红色基因,大力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干事创业。及时通报重大案件查处情况,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发挥惩治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落实省纪委等部门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两报告一承诺”的规定,倡导形成“节俭办宴席、请客不收礼”的新风尚。
(四)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强化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同政法、审计等机关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案件线索。要强化职能管辖、级别管辖和全市纪委一盘棋的意识,建立查办案件指挥协调、各负其责的有效机制。要采取交办、督办和指定交叉办理等方式,支持、督促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查办案件。
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围绕遏制腐败蔓延的目标,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作为审查重点,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须纳入依规依纪惩处的重要内容。重点查处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积极推进依纪依法反腐。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查办案件,大力推进办案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做好纪律和法律的有机衔接工作。强化问题线索管理,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规范管理。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重证据、讲程序,使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法纪的检验。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发挥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开展案件质量大检查,评选优秀案例,强化案例指导。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查办案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有效遏制和预防腐败。
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在反腐败工作中,既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又要始终保持冷静客观,不刮风、不搞运动。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把握好工作失误与严重失职渎职、一般性错误与严重违纪违法的界线,历史地看问题、全面地看干部,严惩腐败者、支持干事者、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追究诬告者,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事实,为干事创业的干部鼓劲撑腰,积极挽救错误情节轻微的干部。
(五)加大改革力度,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
稳步推进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等制度。完善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机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改革部署。
积极探索反腐新路径。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设立专项巡查办公室,突出巡查重点,着力发现线索,充分运用巡查成果评价和使用干部。推进县(市、区)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公开扩大试点工作,建立对县级党政正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管理的务实管用新机制,探索反腐败的治本之策。深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创新,形成规范高效、网上留痕、全程监管的办公办案新模式,提高科技反腐水平。
深入推进“三转”工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纪律检查、行政监察两项职能,突出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管者的监督,加强对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突出查办案件核心职能,通过办案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效。要巩固深化“三转”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得参与已退出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参加新的议事协调机构;县(市、区)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不得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纪检监察机关需要新参与议事协调机构、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需要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工作的,必须报经上一级纪委同意。抓紧完成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把更多的力量压到主业上。认真落实我市下发的《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乡镇纪检干部要把主要精力用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参与驻村,年度绩效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可能影响监督执纪问责的有关工作。
改革派驻机构管理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派驻机构工作职责和工作关系,实现派驻机构人员编制单列、干部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不再承担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积极推进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
(六)紧扣职业能力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铸就忠诚品格。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三严三实”、办案安全、保密专题教育活动,把对党的忠诚融入纪检监察干部的灵魂和血脉,确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纪检监察干部要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勇于同一切破坏党的团结统一、违反党的纪律、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提升履职能力。严格职业准入,建立符合纪检监察职业特点的人才引进机制,通过遴选等方式,从政法、财经等部门选调一批熟悉法律、懂经济、会办案的优秀专业人才。科学安排年度培训计划,提高培训实效。争取中国纪检监察学院支持,继续开设赣州专题培训班。通过开展上挂下派、交流轮岗、抽调人员参与办案、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强实践锻炼。创建赣州纪检监察论坛,举办第四届反腐倡廉理论研讨会,打造学习型机关。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进步,加强心理调适和人文关怀,激发工作活力。
强化自身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坚决予以撤换、调整;对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的行为,从严进行查处,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任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纵深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赣州市纪委工作报告 篇2市纪委会主持会议。全会传达学习了在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书记强卫在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
省委、省人大会副主任、市委书记史文清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全会认为,史文清同志的讲话,对20xx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20xx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全会审议通过了彭光华同志代表市纪委会所作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纵深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工作报告。
全会强调,20xx年要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全会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纪律建设,扎扎实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自身建设,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纵深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第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第二,牢记管党治党职责,全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第三,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第四,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第五,加大改革力度,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
第六,紧扣职业能力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纵深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赣州市纪委工作报告 篇3现将本届纪委工作情况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向市第四次党代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市第三次党代会以来,市纪委在市委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把反腐倡廉建设有机融入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与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协同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在继承中创新,在改革中发展,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为全市加快发展、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20xx年6月,赣州市纪委监察局被中央纪委、人社部、监察部评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一)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格局得到强化。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总抓手。在市、县两级建立了“年初部署、年中督查、年底交账”的工作机制,狠抓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督促检查;各牵头部门和相关单位认真履职,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落实分工任务。因落实不力而失职渎职,被追究责任的领导干部573名。通过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的责任主体意识得以普遍强化,责任分工得到较好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合力进一步形成。
(二)纪检监察工作服务大局更加到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发展环境优化、优势产业壮大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有力保障了中央、省、市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组织开展了对干部下基层“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和干部队伍“治庸、治懒、治散”以及中心城区“治脏、治乱、治堵”活动的监督检查,改进了干部作风,促进了工作落实。加强县乡换届工作督导,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开展矿业管理监察和专项巡视,促进了钨和稀土等优势产业集群较快发展。围绕优化发展环境,组织开展 “创建群众满意机关”、“机关效能年”、“创业服务年”、“发展提升年”等主题活动,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在全省“创业服务年”活动评比中获设区市综合第三名,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三)源头治腐领域不断拓展。不断推进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的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展源头治腐领域。在全国率先推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双公示”制,实行工程建设承包商“红、黑名单”、电子招投标制度,推行重点领域领导干部问责等。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实行 “乡财县管”、“村账乡代理”,乡镇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站,实行政府采购双向询价低价择优采购,全面推行 “公务卡”消费制度,开展了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等改革。在全省率先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延伸到乡镇。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在全省先行开展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所有市直单位推行主要领导对人事、财务“两个不直接分管”,开展“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和考核。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结合实际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喜庆事宜,推行公务用车招标定点维修等,堵塞了漏洞,节约了费用。
(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加大。进一步拓宽案源线索,畅通信访渠道,健全办案机制,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开通举报电话“12388”,实行重要案件线索上报,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异地交叉办案机制。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配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查处促规范,以查处保廉洁。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商业贿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20xx年以来,在市委领导下,市纪委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35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26人,其中开除党籍802人,留党察看184人,撤销党内职务55人,移送司法机关予以刑事处理67人。坚持“一案一整改”,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损害群众权益的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和惠民资金的安全发放;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专项治理工作,促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开展清理达标评比和清理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专项工作,规范审批程序;深入开展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公路“三乱”等专项治理工作,减轻了群众负担;开展对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城乡低保资金发放、农民建房收费等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初步建立了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开通政风行风热线,拓宽了群众诉求渠道。
(六)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20xx年,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经验交流会议在我市召开,重点推广我市的经验。深入开展“三务(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标准化”、“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范化”、“干部监督制度化”建设工作,建立了农村基层议事、决策、管理、监督等10个方面的制度。全市所有乡镇成立“便民服务中心”,探索 “入户听诉”、“三务公开一话通”、乡镇“网络问政直通车”等做法,对基层公共资金、资产、资源、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得到强化,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七)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切实加强了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组织新一届县(市、区)党政正职拟任人选旁听德兴市原市委书记徐跃进受贿、挪用公款案开庭审判,受到生动而深刻教育。健全廉政谈话制度,开展党委书记与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集体廉政教育谈话,对职务变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签订《任职廉政承诺书》。协助中央纪委、省纪委完成了“中央纪委监察部旧址暨全国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建设。连续三届举办闽粤赣边三市“红土清风”论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有声有色。廉政采茶戏《村长家的妇娘们》在南昌、北京成功演出,得到省纪委、省委宣传部表彰。
(八)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市纪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注重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争做焦裕禄式好干部”等主题教育活动,提高了纪检监察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深入推进县乡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力量,优化结构,强化职能。全市撤销县(市、区)直属单位纪检组、监察室582个,新组建纪工委、监察分局114个。
五年来,我市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这是市委和省纪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党组)高度重视、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各部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的结果,也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对长期以来重视、关心、支持反腐倡廉建设的各级领导、各级组织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来,在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中,主要有以下体会:第一,必须坚持服务大局、保障发展。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全局中谋划部署,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第二,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第三,必须坚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第四,必须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要在认真履行查办案件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第五,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以改革创新破解难题,以改革创新增添活力,以改革创新打造特色。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极少数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影响恶劣;少数领导干部作风和廉洁从政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还不够有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在思想观念、工作方法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等等。对此,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未来五年是赣州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全力服务和保障赣州加快发展、转型发展。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为坚持加快发展,推进转型发展,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提供坚强保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市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对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和“”规划的实施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一是坚决维护集中统一。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纠正错误苗头,查办典型案件,确保党员干部坚决服从党的领导,令行禁止、团结守纪,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重要决策部署。二是大力优化发展环境。围绕实施“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生态化”战略,围绕钨、稀土等优势资源整合和产业发展壮大,加强监督检查,在公共服务单位、行政审批窗口推行服务规范化建设,优化办事流程,构建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实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完善发展环境网上测评体系,加强发展环境监测点建设。配合中心城区“治脏、治乱、治堵”活动,打造有利于赣州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优良环境。三是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开展干部队伍“治庸、治懒、治散”等主题活动,针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损害机关效能和党的形象的案件,对典型案件实行公开曝光。加强对“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实现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全覆盖、常态化,以优良的作风促进提速、提质、提效,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更好地加快发展、转型发展。
(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第一标准,以反腐倡廉的实际举措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坚持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与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深化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建立特邀廉政监督员等群众参与制度。二是加强督查,维护民利。重点加强对中央、省、市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项强农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深入推进。针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分配、教育收费、医药医疗等领域的不正之风,健全监控预警、纠正治理等机制,推动就学、就医、就业等民生事业进一步发展。三是加大惩处,取信于民。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大暗访力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各项工作的满意度。
(三)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按照党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重大战略决策,和省委率先建成惩防体系基本框架要求,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大落实力度,扎实推进源头治理。一是统筹推进、协调发展。要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有机结合起来,使各项工作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全面推进科学发展服务保障体系、公共权力阳光运行体系、权力运行监控体系、查办案件惩治体系、群众利益维护体系、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体系、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评估和监督体系、惩防体系建设组织领导和保障体系等“八大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二是抓住关键,深化改革。改革的关键是全面推行权力运行公开化和程序化,切实构建监督制约公共权力的体制机制。要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改革。进一步精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稳步推行差额选拔干部等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制度。完善司法权运行的制约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建立健全权力公开体系,推动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大力推行党务公开,深入推进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办事公开,创新公共资源公开交易平台,实现阳光操作。三是科学谋划、注重实效。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以管理制度创新为重点,实施制度建设工程,明确目标、明确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构建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协调性、实效性。建立制度执行评估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执行力。
(四)从严治党、严肃党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努力提高查办案件的工作水平,以惩治腐败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一要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是尽职,有案不查是失职”的观念,有案必查,违纪必究,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惩处腐败,全力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二要突出办案重点。注重从信访举报、查办案件、专项治理、媒体舆情等渠道中发现线索,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特别是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三要完善办案机制。完善腐败揭露机制、办案协调机制、文明办案机制、案件剖析教育机制,健全办案安全管理制度,推行办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水平。四要发挥治本功能。坚持“抓系统、系统抓”,查办一案,教育一片,增强查办案件的震慑力,提高综合效应。正确处理惩处与教育、监督与保护的关系,鼓励干部开拓进取、创新探索。坚决查处造谣中伤、诬告陷害的人和事,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五)夯实基础、重视基层,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要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全面实行“三务”公开标准化,促进基层民主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加强对公开事项真实性的监督检查。深化“三务”公开,推行网上公开和手机平台公开。完善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村级民主决策监督制度,积极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二是认真落实“三资”管理规范化,加强廉政阳光工程建设。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村级清产核资,健全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规范民主理财管理,完善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加强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全面推行集体资产、资源阳光交易。三是扎实推进干部监督制度化,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夯实廉洁自律、服务群众的思想基础。扎实开展“入户听诉”活动,建立健全涉农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案件。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全党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制度。要强化各级党委抓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责任,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契机,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开创反腐倡廉建设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新局面。一是抓领导强责任。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将反腐倡廉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严格自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直接领导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抓考核问实效。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搞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把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抓追究促落实。对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不力而出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选拔任用干部失职失察造成恶劣影响、身边工作人员发生重大问题、工作失职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损失的,要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七)深化教育、强化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加强教育、强化监督是拒腐防变、廉洁自律的重要环节。一是坚持形式多样,构建教育体系。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训内容。不断拓展教育载体,不仅要广泛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还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廉政警示、展示、文化等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二是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实效。深入开展“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专题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增强对权力的敬畏感。充分利用红色、客家文化资源,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创作更多的廉政文艺作品,在景观建设中融入廉政文化元素,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在全市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气。三是全面推行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坚持廉政与效能的有机统一,把廉洁自律与勤政为民要求纳入岗位职责,把防控措施纳入业务流程,通过理清岗位权限、规范业务流程、排查廉能风险、制定防控措施,积极采取基础防控、分类防控、预警防控以及效能监察,及时化解廉能风险,推动源头治腐和效能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四是监督落实党内廉政法规。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制度,认真贯彻《廉政准则》,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八)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提供组织保证。一是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推动非派驻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县乡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配齐配强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规范运行机制,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整合资源力量,规范组织设置,选优配强干部,强化监督职能。发挥村级纪检委员作用,加强对村级重大事项的监督。加强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和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根据纪检监察工作需要,配强装备,落实经费,提供保障。二是加强业务建设。认真学习党章和其他党纪党规,深入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大力加强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专业化建设。广泛学习各方面知识,改善知识结构,着力提高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加大培训力度,用三年的时间把全市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轮训一遍。严格把好“进人关”,充实一批熟悉经济、法律、审计等业务的干部,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三是加强管理创新。根据纪检监察工作规律和特点,以内部管理制度创新为重点,加强信访、立案、调查、审理、案管、结案等环节的管理监督,规范业务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考核评估,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四是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打铁还须自身硬”。坚强的党性、良好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是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要以人为本,执纪无情警示有情,注重防范,注重教育挽救,多提醒、多告诫,真正关心爱护干部;要常怀爱民之心,像关心亲人一样关心群众,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干部和群众可亲的贴心人。要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作风养成,秉公执纪,严格自律,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做可信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嫉恶如仇、刚直不阿,敢于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做可敬的忠诚卫士。要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注重培养、交流、选拔、任用,加强多岗位锻炼,解决实际困难,为干部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市委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崭新的精神风貌,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为坚持加快发展,推进转型发展,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提供坚强保证。
赣州市纪委工作报告 篇4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务实创新、开拓进取,开创了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
(一) 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全市科学发展
突出抓好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强农惠农资金等落实情况,进行10余次全面排查和重点督查,对存在问题严肃整改;对全市“两型社会”建设、“两帮两促”活动、重大项目实施、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确保落到实处。切实加强效能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项目由原来的363项精简到194项(截至20xx年6月,下同),年检项目由原来的107项减少到62项,市级行政许可项目全部实现在线审批和电子监察,审批时限压缩一半以上。积极推进先导区服务型政府建设试点工作,行政审批总时限平均缩短65%以上。全市主动停收行政事业性收费208项,并推行收费依据、标准、范围、程序、减免“五公开”。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开通了12342投诉热线,共受理投诉1094件、办结1007件。率先出台《长沙市行政问责办法》,查办问责案件117件,166人受到责任追究,全市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二) 严格教育监督,规范公共权力运行
坚持教育为先,形成大宣教工作格局。坚持一年一个重点、一年一个主题,大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20xx年,进行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三观”教育;20xx年,开展凝聚力、公信力、执行力“三力”教育;20xx年,狠抓党性修养教育;20xx年,市委确定3月23日为每年的“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日”,两年来围绕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和建党90周年,分别开展“四个一”活动和“忆党史、感党恩、跟党走”等主题教育,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受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12162人次,上缴市纪委无法拒退的红包礼金843.13万元。
突出监督重点,全面实行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市委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对县(处)级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在坚持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同时,全面推行党政正职人、财、物“三个不直接分管”,通过分权限权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创新监督方式,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公开述廉,在全社会引起热烈反响。
(三) 推进改革创新,拓展源头治腐领域
深入开展全省预防腐败试点工作,着力推进全市干部人事、财政管理、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加快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推动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督促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实行政府采购采管分离,共完成政府采购161.34亿元,节减资金23.3亿元。清理“小金库”118个,查出违规资金7907万元,收缴违规资金737万元。强化基金监管。督促出台《长沙市基金监管实施办法》,健全基金内防外控机制,全市29项200多亿元基金安全运营。加大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清理。264家官办行业协会、82家官办中介机构全部实现人员、经费等与机关单位“五脱钩”,17家行政事业单位举办的职工技协及技协企业被注销,打击和取缔黑中介533家。
(四) 加大纠风治乱,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切实加强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积极参与和推动市委每年开展的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为群众和企业排忧解难;扎实开展基层、群众“办事难”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认真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专项治理,对未经审批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一律禁办,对市本级和区县(市)自行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全部撤销。加强对中小学校办学收费行为的监管,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费制”全免,开展名校“校中校”清理规范,查处教育违规收费案件51件,33人受到纪律处分;强化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将医疗器械和高值耗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市属医院网上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耗材等金额累计29.93亿元,扎实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专项治理;规范有线数字电视管理和收费,督促减少收费项目,提高服务水平。集中解决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出台了《长沙市征地补偿监督暂行办法》。
(五) 坚决查办案件,保持惩治腐败势头
坚决查处案件。坚持从严执纪、有案必查,敢于办案、善于办案,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xx年10月份以来,全市共立案3262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63人,乡科级干部347人;结案3190件,处分党员干部3112人;移送司法机关250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5亿元。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746件,涉及851人。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案件460件,涉及543人。
(六) 狠抓自身建设,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过去五年反腐倡廉的实践,让我们深深体会到:
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基本原则。
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作为根本方法。
必须坚持关注民生、维护民利,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首要理念。
必须坚持求真务实、动真碰硬,把坚持原则维护正义作为行为准则。
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把勇于突破争创一流作为不竭动力。
必须坚持健全机制、强化责任,把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作为重要保障。
今后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以监督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圆满完成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 突出从严治党,力求在狠抓重点上有新成效
坚定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加大执行政治纪律力度,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责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强化、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层层分解、部署到位。
坚持教育先行,不断夯实反腐倡廉基础。进一步深化宗旨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廉政教育的经常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3·23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日”活动,认真抓好以《廉政准则》为重点的条规教育,加强执行《廉政准则》的监督检查。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积极探索廉政教育的各种有效途径和方法。
突出加强监督制约,切实规范权力运行。以规范用权为重点,不断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努力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学会在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实行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不断完善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公开述廉制度。
(二) 注重标本兼治,力求在完善体系上有新发展
把握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涵盖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个方面,组成了一个相互依存、互为作用、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突出制度规范的约束性。加快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中的各项制度,突出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纠风制度、惩治制度等各方面制度建设。
增强源头治腐的前瞻性。切实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改革创新,深化治本抓源。
扩大科技反腐的渗透性。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加大新兴媒体、舆论监督、电子政务、网络举报、网络信息收集等在反腐倡廉教育、监督、案件查处等工作中的应用力度。
(三) 坚持执政为民,力求在作风建设上有新突破
大力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办事难”等突出问题。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渠道,维护其合法权益。
着力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重点解决惠民政策落实、教育医疗、征地拆迁、劳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司法公正等涉及民生民利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与民争利,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流程再造,提高服务水平。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实行网上在线审批和电子监察。强化效能监察,着力推进政府精细化管理,提高行政效率。深入开展优化效能测评点、效能监督和专项监察工作,严肃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探索和完善农村、城市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和村级民主监督的新路径,提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
(四) 强化案件查办,力求在惩治腐败上有新作为
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强劲势头,坚决查处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不断以惩治腐败的新成效取信于民。进一步创新办案理念思路,牢牢把握办案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违纪违法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涉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和网络举报机制。切实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办案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进一步规范案件管理,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着力研究和探索提高案件审理质量的有效办法。
(五)加强队伍建设,力求在组织保障上有新提高
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增强履职意识、找准工作定位,坚持敢于碰硬、敢抓敢管;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始终保持优良作风,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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