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实施批复
方案实施批复(精选5篇)
方案实施批复 篇1金华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金市城开〔20xx〕4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金华市体育中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总图设计。项目总建设面积为94745平方米,主要建设“一场两馆”及400米的室外田径训练场与室外球场,其中体育场30000座,体育馆6000座,游泳馆1600座。本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应进一步深化优化总图设计。根据市政府有关协调会议精神,同意防空地下室建设列为二期工程。
二、基本同意单体建筑设计。单体功能和技术合理性应作进一步优化调整。
三、基本同意结构设计。进一步优化和细化结构设计。建议动力中心基础采用扩展基础。金苗杆宜采用C30细石砼。
四、基本同意给排水设计。
五、基本同意电气设计。电力容量、灯光、音响及智能化设计的标准化与符合实际操作进行针对性选择。
1、进行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设计要充分考虑信息系统的交叉影响。设置雷电触发预警系统。适当提高风速、雨量、温度的设计极值标准。
2、体育场和体育馆的电力容量应考虑大型活动需要,进一步校核电力容量,并与供电部门做好衔接。
六、基本同意弱电设计。
七、基本同意暖通设计。
八、基本同意消防设计。进行消防设计方案专项评审,评审结果作为施工图设计依据。
九、基本同意绿化、环保、卫生防疫设计。建议考虑游泳池废水回用于浇溉绿化。
十、基本同意体育工艺设计、幕墙设计、建声设计、节能设计。进一步优化细化各专项设计。
十一、进一步研究和优化赛后管理和综合性利用等相关问题。
十二、原则同意本项目概算编制所采用的定额及费率标准,核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4121.27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解决。
十三、未尽事宜按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办理。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方案实施批复 篇2金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委金市开函〔20xx〕14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浙江华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金华市宾虹小学初步设计》,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总图设计。校园功能分区比较明确,布局基本合理,道路交通组织比较顺畅。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二、原则同意建筑及结构设计。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原则同意建筑节能设计。基本同意竖向设计。
三、公用工程
1、基本同意给排水设计。供水采自市政自来水管网,接入两条DN150给水管,在校园内形成环状供水;室外排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室内采用污、废水分流制。
2、原则同意电气设计。供电方案需进一步与供电部门做好衔接并完善电气设计。
3、原则同意消防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做好与消防部门的衔接。
4、原则同意暖通设计,合理配置相关辅助设施。
5、基本同意卫生防疫、环保等设计。
四、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3497.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9139.55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行政楼、实验楼、报告厅、风雨操场、食堂等配套用房。学校办学规模为48个班,在校生约2160人。
五、基本同意概算编制原则及采用的定额、费率标准。核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050.37万元,建设资金由金华经济开发区财政解决。
六、未尽事宜按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办理。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方案实施批复 篇35月20日,水利部批复了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标志着工程由前期准备阶段正式转入全面建设阶段。
今年以来,大藤峡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水利部加快水利工程建设的要求,提早部署,压茬推进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工作,强化初设阶段工作的跟踪督办和节点控制,并及时主动与有关部门汇报沟通,全力加快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概算评审工作。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概算,5月20日水利部批复了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为主体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
下一步,公司将紧紧围绕大藤峡主体工程全面开工建设的总体目标,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步伐,确保建设进度和投资计划执行,努力把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成为国家重大基础设施的精品工程、阳光工程、廉洁工程和水利行业的标志性工程。
方案实施批复 篇45月20日,水利部批复了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标志着工程由前期准备阶段正式转入全面建设阶段。 今年以来,大藤峡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水利部加快水利工程建设的要求,提早部署,压茬推进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工作,强化初设阶段工作的跟踪督办和节点控制,并及时主动与有关部门汇报沟通,全力加快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概算评审工作。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概算,5月20日水利部批复了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为主体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 下一步,公司将紧紧围绕大藤峡主体工程全面开工建设的总体目标,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步伐,确保建设进度和投资计划执行,努力把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成为国家重大基础设施的精品工程、阳光工程、廉洁工程和水利行业的标志性工程。
方案实施批复 篇5金华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金市城开〔20xx〕4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金华市体育中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总图设计。项目总建设面积为94745平方米,主要建设“一场两馆”及400米的室外田径训练场与室外球场,其中体育场30000座,体育馆6000座,游泳馆1600座。本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应进一步深化优化总图设计。根据市政府有关协调会议精神,同意防空地下室建设列为二期工程。
二、基本同意单体建筑设计。单体功能和技术合理性应作进一步优化调整。
三、基本同意结构设计。进一步优化和细化结构设计。建议动力中心基础采用扩展基础。金苗杆宜采用C30细石砼。
四、基本同意给排水设计。
五、基本同意电气设计。电力容量、灯光、音响及智能化设计的标准化与符合实际操作进行针对性选择。
1、进行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设计要充分考虑信息系统的交叉影响。设置雷电触发预警系统。适当提高风速、雨量、温度的设计极值标准。
2、体育场和体育馆的电力容量应考虑大型活动需要,进一步校核电力容量,并与供电部门做好衔接。
六、基本同意弱电设计。
七、基本同意暖通设计。
八、基本同意消防设计。进行消防设计方案专项评审,评审结果作为施工图设计依据。
九、基本同意绿化、环保、卫生防疫设计。建议考虑游泳池废水回用于浇溉绿化。
十、基本同意体育工艺设计、幕墙设计、建声设计、节能设计。进一步优化细化各专项设计。
十一、进一步研究和优化赛后管理和综合性利用等相关问题。
十二、原则同意本项目概算编制所采用的定额及费率标准,核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4121.27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解决。
十三、未尽事宜按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办理。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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