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通用4篇)
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篇1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一、廉洁从教,不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不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家教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兼职;不强制、暗示、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各种补习班。
二、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
三、不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订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学习用品和其他物品。
四、不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的钱物,不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五、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六、如有任何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
教职工(签字):
20__年_月__日
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篇2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端正师德师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配合学校做好教育行风整顿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我郑重承诺:
一、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坚持不备课,不上课,不备好课,不上课。严肃课堂纪律,上课前做好充分的准备;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走出教室;不接打手机;不坐着讲课。
二、不组织学生购买各类学习资料,不暗示或诱导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不举办或与其他人员合作举办各类重点班、补习班、特长班,不进行有偿家教等。
三、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不加班加点、随意延长学生在校时间。
四、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侮辱学生,不损害学生的心理健康。
五、在自己分管负责的职责范围内,服从学校安排,严格要求,尽职尽责,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管理工作。
教职工(签字):
20__年_月__日
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篇3一、规范安全管理。加强放假前安全教育活动,召开《注意寒假安全》主题班会,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全面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学校值班保卫工作,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实行24小时无间断值班制度,确保校园假期安全。
二、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寒假期间不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提高班等,不组织、要求、暗示或以租借校舍、合作办学等形式与校外机构合作。
三、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下发的学校收费标准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所有收费开具正式收据。不擅立项目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不强行、强制学生参加服务性项目收费,不违规补课收费。
四、规范教辅征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教辅用书征订要求和征订范围,严格遵守“一科一辅”和“自愿征订”原则,发放《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征订教辅用书。
五、规范教师行为。加强师德师风教育,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在职教师中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乱订教辅资料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师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随时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存在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
教职工(签字):
20__年_月__日
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篇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依据盛市、县及学校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情况,现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盛市、县关于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严格按照上级“一次性收费、两公开”的收费办法进行收费,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
二、严格贯彻、执行学校要求,与盛市、县及学校保持高度一致,班、科任相互配合做好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力求实现班级风气正,学风浓,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增加人际交往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融洽教师与学生及家长的关系,经常通过家访等形式与家长沟通,不激化矛盾,形成以班主任为核心的管理班级的群体。
四、不以任何借口为自己的教育对象进行有偿补习或课外辅导。不强迫学生参加课外学习。
五、关心、热爱每一位学生,特别是关注弱势群体。不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不讽刺、挖苦、辱骂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把学生撵出课堂,不让学生写机械重复性的作业。
六、不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订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学习用品、书籍、保健品、生活用品以及其它物品、商品。
七、不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的钱物,更不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和其它商品。
八、不让学生为自己服务,不让家长为自己办事。
九、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课时计划,不擅自增、减教学内容,不随意占课、让课或加快、延缓教学进度,不挤占课时、扰乱正常教学秩序。
十、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不提前上课或延后放学,保证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
十一、科学布置课外作业,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小学生作业的相关规定,力求学生的课外作业科学合理,不加重学生的负担。
十二、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待教学质量和教学检测问题,不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座位排名。
十三、经常向学生进行公民道德、法制、心理健康及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道德意识、法制观念、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
十四、组织学生活动前,要有明确的活动要求和具体活动措施,不得中途让学生离校,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以上承诺从__年2月起生效。
教职工(签字):
20__年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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