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通用6篇)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篇1新建社区X年的帮教安置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衔接好、引导好、扶持好、服务好”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依法履行职能,努力实现“工作制度化、措施具体化、帮教日常化、安置市场化”,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工作计划: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
1、帮教小组将帮教对象的基本情及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组织开展帮教。
2、帮教小组要在镇帮教安置工作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确定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实行一帮一、二帮 一、三帮一,切实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
3、帮教小组要帮助、引导、扶持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
二、帮教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了解本辖区的回归人员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以及回归人员的摸底情况,调整工作布置。
三、落实见面和谈话制。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找到本人,根据具体情况、文化程度、思想状况等不同情况,分别以不同方式把当前社会情况、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等基本情况,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对其宣传和教育。坚持每月2至3次谈话,重点对象3至4次谈话。通过定期谈话和帮教,准确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回归社会后的困难等,针对性地落实帮教措施。
四、加强衔接工作,严防漏管失控。帮教小组应与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于逾期未到司法所报到的释解人员或未回社区的,帮教小组应将有关情况纪录在案,并迅速与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联系。对于人户分离的释解人员,一经发现,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同时开展帮教工作。
五、建立委托帮教与跟踪帮教相结合的制度,努力消除帮教盲点。对于人户分离、外出务工的释解人员,应与其家人沟通,共同做好跟踪帮教工作,另一方面与其所在地的帮教工作机构联系,互通情况,委托帮教。此外,在其逢年过节时,及时接茬面对面帮教,避免漏管失控现象的发生。
六、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支持帮教小组开展帮教工作,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篇2为认真贯彻落实我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发生,促进清水铺镇社会稳定,根据有关业务部门的要求,结合清水铺镇实际,拟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xx大、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毕节市七星关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要切实加强衔接工作,严防重点人员漏管失控。安置帮教工作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巩固改造成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首要环节,也是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要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并给予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坚持“各负其责、超前落实、密切联系、相互配合”的原则,实现刑释解教衔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衔接工作顺利开展。各村对当年的刑释解教人员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逐人建立档案,落实帮教责任人,落实一人一档一卷,坚决杜绝脱管、漏管。对那些改造情况不好的、有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对那些改造表现差、有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和青少年,要加强帮教力量,实行重点帮教;对去向不明人员、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流动人员、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要认真查找核实,尽量减少漏管失控现象,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二)要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管控责任和奖惩制度。对安置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置帮教管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造成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导致重新犯罪或重新劳教、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实现帮教率100%,安置率96%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三、工作方法和要求
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大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各村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和吸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重点帮教,每月帮教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继续实行符合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在进入低保之前签订承诺书,村留存一份、报送一份司法所。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网络化管理,及时向派出所、司法所反馈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家庭重大变故,要争取工商、税务行政管理部门对个体经商符合条件减免有关费用的,要酌情给予减免,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工作。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勤劳致富、回报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典型,以扩大安置帮教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自谋职业、家庭就业、临时就业、阶段性就业等灵活的方式实现就业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篇3我区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法制化”的要求,采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等有力措施,以管控有违法犯罪倾向人员为重点,不断创新帮教机制,进一步加强衔接、帮教、安置工作,有力推动了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区XX年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一、组织健全,落实责任,帮教安置工作基础扎实
我们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基础工作入手,一是落实机构。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郭玫任组长,杜红斌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司法局基层科负责日常工作;全区办事处、乡均相应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站,并在各社区、村成立了帮教小组,形成了横向贯通、纵向联合的三级帮教安置工作网络,落实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全区共建立帮教安置工作机构个,专兼职帮教人员余人,奠定了坚实的帮教安置工作基础。二是落实责任。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促进安置帮教各项内容、措施落实,形成良好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
二、落实制度,做好衔接,确保刑释解教人员不脱管不漏管
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协调、督促的作用,重点抓好衔接登记、工作例会、档案管理、信息反馈制度的落实,有效地促进了帮教安置工作。
一是坚持衔接登记制度。区安置帮教办公室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教人员通知书》后,及时登记并下发给各街道工作站,由他们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帮教安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是坚持排查制度。每年对所有帮教对象进行摸底和调查,对回归的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工作台帐,分类列入、统一管理,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对于因种种原因未到公安机关落户的刑释解教人员,工作站坚持做好排查工作,做到掌握情况、了解去向,以敦促他们尽快落户。对于排查到的遗漏人员,帮教工作迅速跟上,确保做到不脱管、不漏管,认真落实帮教衔接管理工作。
三是对重点帮教对象实行走访制度。定期不定期地上门走访重点帮教对象,了解情况,切实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时时处处体现出党和政府的关心。
四是建立重新犯罪备案预警机制。始终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全区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数据,做到不瞒报、不漏报;对有重新犯罪苗头的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犯罪。根据跟踪档案管理的记载,符合解除帮教条件的解除帮教,达到了不失控,不漏帮的工作要求。
三、集中排查,认真清理,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
为了全面掌握了解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我们每年都要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集中排查。按照市局的要求,对全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专项排查摸底,并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分阶段、分批次开展排查。各司法所以人为本,迅速行动,认真摸排。查实的,司法所登记造册,并及时落实帮教措施;不能查实的,报本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查找;派出所确实查不到的,也另外登记造册;遇有刑释解教人员出生年月不符的,现已改名的,人户分离的,司法所也都一一做了登记。这期间,我局多次下所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今年共接受71人,通过专项摸底排查,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漏管、脱管现象。
四、因人施教,分级管理,真正将管理和安置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更好地做好帮教安置工作,使有限的人力资源发挥出更大的作有用,我们采用分级管理方法,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犯罪情节、狱中表现、家庭状况等,综合分析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危害性和重新违法犯罪可能性,确定帮教等级。特别做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实行个性化帮教措施,增强了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回归人员分别由其家庭、社区和基层司法所负责,分级帮教管理。主要采取以下帮教措施:
一是开展谈心活动。对回归人员由所在的帮教工作站对其开展谈心,提出要求和希望,同时根据此人在谈话中的性格、情绪、爱好等表现,确定帮教小组,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措施。
二是建立帮教小组。各司法所对每个回归人员认真查询、核实刑释解教人员的详细地址,然后与社区、村联系,建立帮教关系。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干部和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组成的“三帮一”帮教小组,采取“四定”即定人员、定对象、定任务、定措施,把帮教工作管理落到实处。
三是实行信息化管理。区帮教安置办公室认真做好回归人员的登记工作,做好帮教记录,建立软件档案。
四是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个人档案。各司法所帮教安置组织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及时建立回归人员的档案工作,同时,报区帮教安置办公室备案。
五、真情召唤,贴心帮教,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
为了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争取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多措并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篇4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工作机制
以司法所为重点,调整乌东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社区帮教领导小组,健全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并明确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各项制度。
(1)社区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精神,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搞好协调,加强指导。
(2)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贯彻领导小组会议决议,研究解决2个以上实际问题。
(3)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重点并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
(4)安置帮教办公室要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公示上墙,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安置帮教工作程序,落实帮教措施
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自接到释放和解除劳教通知之日起,就对其建立个人档案,明确帮教人,落实安置帮教措施。
(1)安置帮教办公室为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建档率要达到100%。
(2)认真查找人户分离和下落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努力减少脱管漏管,当年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到90%。
(3)对于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要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半年要回访,并作好谈话记录等资料归档工作。
(4)对外出打工人员的帮教,要掌握其去向,摸清其动态,要利用多种形式如亲属联系,电话联系等,在重大节假日等特定时间亲自上门,对其帮教,做到无空白点。
(5)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措施。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纳入低保户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协调工商部门减免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费用。
(6)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要达到90%,就业安置率要达到7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内。
三、建立保障机制,确保任务完成
为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乌兰察布东路刑释解教安置办公室与各社区安置帮教小组签订年度安置帮教责任书,各社区与本辖区的帮教人签订帮教责任书,层层分解,逐人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并于年终考核挂钩,奖惩兑现。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篇5201*年,安置帮教工作继续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依法履行职能,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结合我所实际,20xx年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
1、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在接到刑释解教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与派出所联系,核实人员身份,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2、应将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移送给村(居),与村(居)帮教小组签订帮教安置责任书,并将基本情况通知其家属,及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组织开展帮教。
3、各帮教小组要在镇帮教安置工作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确定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实行“四帮一”,切实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
4、各村(居)帮教小组要帮助、引导、扶持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
二、各村(居)帮教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了解本辖区的回归人员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以及回归人员的摸底情况,调整工作布置。
三、落实见面和谈话机制。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找到本人,根据具体情况、文化程度、思想状况等不同情况,分别以不同方式把当前社会情况、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等基本情况,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对其宣传和教育。坚持每季度1至2次谈话,重点对象每月1次谈话。通过定期谈话和帮教,准确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回归社会后的困难等,针对性地落实帮教措施。
四、加强衔接工作,严防漏管失控。各村(居)帮教小组应与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于逾期未到司法所报到的释解人员或未回村(单位)的,各村(居)应将有关情况纪录在案,并迅速与司法所和派出所联系。对于人户分离的释解人员,各村(居)一经发现,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司法所和派出所,同时开展帮教工作。
五、建立委托帮教与跟踪帮教相结合的制度,努力消除帮教盲点。对于人户分离、外出务工的释解人员,应与其家人沟通,共同做好跟踪帮教工作,另一方面与其所在地的帮教工作机构联系,互通情况,委托帮教。此外,在其逢年过节或秋收秋种返乡时,及时接茬面对面帮教,避免漏管失控现象的发生。
六、司法所、派出所应建立工作例会和信息通报制度。司法所及时将在教人员名单、核查通知书、释解通知书及办理报到登记、“三无”、“三假”、重点帮教管理、外地流入我镇、人户分离等人员基本信息主动通报派出所,派出所应协助核查并将掌握的信息通报司法所,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共同列管。
七、建立释解人员安置帮教、管控责任考查和奖惩制度。对安置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置帮教、管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造成漏管失控,导致重新犯罪或劳教,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八、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支持帮教小组开展帮教工作,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篇6为有效实施和规范我镇安置帮教工作,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力度,确保安置帮教措施到位,使帮教对象能自谋职业、自食其力、不再重新犯罪,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计划
1、建立健全全镇村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意见;
3、年内按季组织召开镇村安置帮教工作例会,研究安置帮教具体工作和相关措施;
4、完善安置帮教工作台帐资料;
5、开展对上年度回归人员集中排查。
二、集中教育计划
1、年内组织安置帮教对象参加各种形式的集中教育活动3—5场次,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为每月10日至15日;
2、集中教育的形式:一是由镇政府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组织由司法所具体实施,二是由安置帮教对象所在村委会组织实施;
3、集中教育的内容:主要是遵守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安置帮教规定等方面的教育,以及社会交往、为人处事、诚实守信等伦理教育;
4、集中教育的师资力量:主要由县公、检、法、司部门的执法人员和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者以及各村矫正对象的监督者、志愿者组成;
5、集中教育计划效果:使安置帮教对象普遍受到法制和道德等教育,消除重犯念头,做守法公民。
三、过渡性安置就业计划
1、年内建立和巩固安置帮教对象过渡性安置就业基地2个,引导无业的刑释解教人员自主择业;
2、协助所在村帮助落实责任田相关事宜。
四、走访和评议安置帮教对象
1、由镇安置帮教机构会同安置帮教对象所在村村委会对安置帮教对象走访,评议,并形成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2、根据上级安置帮教工作规定,对安置帮教对象的管理实行分等定级,实行动态管理;
3、按照安置帮教工作规定和要求,掌握安置帮教对象思想、行为动态,对服从管理表现较好的安置帮教对象,给与肯定,依据规定建议上级专门机构予以表彰。对不服安置帮教规定,不尽应尽义务,且有重犯苗头劣势的,及时向上级矫正机关报告,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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