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工作计划
执法工作计划(通用4篇)
执法工作计划 篇1行政执法工作是政府规范自身行政行为的首要目标。x年,我镇为进一步拓展思路,创新方法,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治导向和坚实的法制保障。特制订工作目标与计划如下:
一、深入分析当前的行政执法工作,我们面临一些新的形势和要求。首先是日趋完善的法制环境要求我们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步伐,其次是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法律意识要求我们严格行政执法,最近新形势下对政府施政能力的要求催逼我们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全镇上下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任劳任怨,扎实工作,深刻认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为本镇“保增长、快转型、促发展”大局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法制保障。
二、深入学习,提高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能力。
狠抓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镇定行政执法进程,主要四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贯彻《决定》的配套制度。建立完善《湘漓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和各行政服务单位问责制度等。指导、督促全镇各单位、部门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及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相应的行政执法工作规划。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行政执法宣教工作。组织湘漓派出所、城管部门、司法所、水利农机部门、计生服务站等重点行政执法单位、部门,按月开展行政执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接待群众投诉,提供法律咨询并及时下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坚持以“严格要求、突出重点、简便灵活、重在实效”为原则,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考核办法,按照“双百分”的考核方式,以及年初下达的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目标任务,突出抓好平时工作和工作过程的考核,提高考核实效。今年我镇继续开展“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充分发挥示范的典型带动作用。四是规范重大决策行为。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指导全镇各单位、部门根据管理权限、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并落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各项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和量化标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三、围绕重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
一是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要服从并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要求,以贯彻落实《决定》、职业病防治、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房屋租赁管理、房屋拆迁管理等列入制定计划的政策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合理安排全年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二是强化对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和备案工作。我镇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按照《桂林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规范文件起草、审核、公布、报备等制定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制度,对要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先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核把关,积极加强对重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开展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评估等方面内容进行周年情况报告。党政办公室要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组织对镇政府及其他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向社会公布相关清理结果。
三是加快推进政府决策民主化进程。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制度建设工作方式,加快建立民主参与、科学论证机制,要继续完善社会各界参与政府规范化文件制定工作的专题协商、民主座谈制度,切实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从今年起,所有新制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除涉及国家机密和国防安全的外,将全面实施公开征求意见制度。
四、服务全局,全面规范行政执法执法的行为。
在当前较为严峻的金融、经济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能力,促进和帮助企业战胜危机,渡过难关,是贯彻落实“保增长、快转型、促发展”总要求的当务之急病。
一是督促落实好“企业服务年”各项政策措施。我镇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改进工作方式,为我镇企业应对危机、渡过难关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清理行政权力,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细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完善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本镇范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说理式文书,通过强化行政执法文书的说理论证,使执法文书充分体现法理、事理、情理和文理的相统一。按照《桂林市非行政许可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组织并指导、督促全镇各单位、部门向社会公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日常管理。
三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及配套措施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座谈听证、上上墙公示、媒体公告、张贴拆迁和招投标公告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岗,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受理投诉和重大具体行政行备案等途径,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岗的职能作用,重点对执法部门有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试行)》的落实情况,湘漓派出所等单位的执法状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从而加大重大案件、关键领域的政府法制监督力度。
五、化解矛盾,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复议。
一是积极做好重大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处置工作。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复议听证办法》和《桂林市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的要求,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复议程序,规范案件审理方式。在依法裁决的前提下,根据不同情况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处置方式,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对重大复杂、群众关注的案件,通过采取公开听证、当面核实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深入推行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制度。
二是积极做好人民调解和大调解工作,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充分发挥全镇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衔接与沟通,对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分析,依法公正处置,防止矛盾转化和升级。积极探索建立行政争议调处工作机制,构建起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的工作平台,力争把大部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维护政府良好的形象。
执法工作计划 篇2为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行政执法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我市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镇x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重点抓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努力打造法制政府、廉洁政府、效能政府、诚信政府,为促进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行政执法具体工作
(一)健全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行政执法领导机构,细化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成员职责。把行政执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和督查,定期不定期地对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的环节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及时解决。加强我镇的法治工作机构建设,配备得力干部,充实法律专业人才,明确专、兼职的法制工作人员。要求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还要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以适应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的需要。
(二)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做到依法决策。对已有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镇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做好清理工作,确保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及时向社会公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基本程序,积极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从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规范性上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双零”(行政诉讼零败诉、行政复议零撤销)考核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将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层层化解,逐级量化到每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促进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工作人员行为的制约和规范。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行为。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主要行政行为的程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听证权、申请复议权和提起诉讼权等一系列权利,以及规范政府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作为健全行政执法的重点,减少执法行为的随意性。通过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为,解决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做到履行职责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结合。
(四)完善行政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有效地开展行政内部监督,加强专门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应诉和答辩,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重视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畅通复议渠道,规范复议程序,提高复议质量,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和途径,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具体信访事项的处理规则,及时督查信访事项的办理,依法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
三、工作要求
(一)镇机关各办、所要根据计划,结合本部门情况,制定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意见,按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在工作中予以组织实施。
(二)镇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和指导,狠抓落实,开展经常性检查和评价,寻找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解决的新思路、新举措。
(三)镇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参加专业培训和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理论和行政执法业务水平,根据岗位行政执法实际开展理论调研和行政执法业务探讨。在处理具体行政事务时,要严格执法、遵章办事,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公正、高效。
执法工作计划 篇3为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计划性和有效性,促进执法人员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责任,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有关要求,在总结201X年安全生产计划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枉不纵。
2、属地监管原则。坚持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管理,界定市安监局、乡镇(街道)执法检查的对象,强化属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责任。
3、全覆盖原则。在坚持分级、属地监管原则基础上,通过重点执法检查方式,把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工贸、职业健康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做到全覆盖、不缺失。
4、计划统筹原则。根据市安监局现有的执法力量、装备条件及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并结合市政府有关规定,科学统筹执法检查的对象、时间、次数和方式,制定执法检查计划。
二、市安监局当前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和工作日分析
(一)执法力量:市安监局现有综合、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职业健康和政策法规5个执法职能科室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大队(内设二级机构,侧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具备执法资格的共18人;用于监管执法车辆5部(单位车辆3部、租用社会车辆2部)。
(二)执法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365-11-52*2)天*18人=4500
非行政执法工作日:1390
1、应急值班每人每月2天:2天*18人*12月=432
2、学习培训每人每周0。5天:0。5天*18人*52周=468
3、参加党群活动、考核、会议每人每月1天:1天*18人*12月=216
4、病假、事假每人每年3天:3天*18人=54
5、法定年休假:15天*8人+10天*10人=220
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1279
1、证件发放:每月1天,发放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许可证。1天*4人*12月=48
2、现场验收、审查:40个*1天*3人*1。5(系数)=180
3、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每季度3天。3天*4人*4季度=48
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每年4起。4起*3天*3人=36
5、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每年1起。1起*3天*4人=12
6、安全生产举报查处:每月5起。5起*1天*3人*12月=180
7、参加政府及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的打非治违行动:每季度1次。4次*1天*18人=72
8、参加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每年3次。3次*1天*18人=54
9、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复查:每月4起。4起*0。5天*3人*12月=72
10、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每年12天。12天*4人=48。
11、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每月1天。1天*6人*12月=72
12、召开、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13、政府、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其他任务: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14、复产验收工作:13家非煤矿山企业、1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春节和夏季停产后的复产工作。2人*2次*0。5天*13+3人*3次*0。5天*18=133
15、机动工作日: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执法检查工作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4500-1390-1279=1831
1、综合督察(职业健康):318
①、综合督察检查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9*2天=114
②、综合督察检查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9*2天=114
③、综合督察检查15家重点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5*2天=90
④、综合督察检查11个重点监管的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情况:3人*11*2天=66
2、非煤矿山(含3家尾矿库):130
非煤矿山企业定期检查(每年6次):2人*13家*5次=130
3、危险化学品:394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加油站)大检查:
2人*20家*4次+2人*39家*3=394
4、烟花爆竹:804
①、1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2家批发经营企业定期检查:2人*18家*20次+2人*2*12次=768
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专项检查:2人*18*1天=36
三、市安监局重点执法检查的对象和责任分工(见附表)
1、综合监管重点企业11家、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综合科。
2、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13家。责任科室:矿山科。
3、职业健康重点企业15家、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职业健康科。
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20家和18个乡镇(街道)零售经营单位。责任科室:危化科和执法大队。
5、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加油站)59家。责任科室:危化科和执法大队。
四、执法检查的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19个方面的执法检查内容,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执法计划和月度执法进度计划的要求,开展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前要编制好现场检查方案,对被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五、执法检查的方式
(一)现场检查:现场执法检查人员按照编制好的现场检查方案进行执法检查,并逐项记录检查情况。
(二)现场处理: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下列相应现场处理措施:1、当场予以纠正;2、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4、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5、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 6、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临时查封有关场所;7、依法应当采取的其他现场处理措施。
(三)复查:对被责令限期改正、限期达到要求、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届满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或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意见书。
(四)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五)安全生产督查:被督查的对象存在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不及时落实到位情况的应当填写督查意见书发给被督查单位,并将每次督查的情况上报至合肥市安监局和市委、市政府,并抄送相关单位。
(六)督办:对安全生产督查或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应当报告市政府,提请市政府或市安委会发出挂牌督办文件。
(七)联合执法:对一些地区或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突出,需几个部门整合执法力量联合整治的,应当以市安办名义,召集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八)专项整治:对具体领域、具体行业或具体企业在特定时期出现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需要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的应当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执法。
(九)事故调查处理:对已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进行调查处理。
六、执法检查结果的处理
执法检查结果应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以及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应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
2、应当立案查处的,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3、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及时书面通报并移送相关部门;
4、应当依法提请市政府决定关闭的,应及时市政府书面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严明责任。各职能科室要严格对照此执法计划,各负其责,科室负责人要亲自抓、主动抓,系统认真开展执法工作,确保完成工作计划。
(二)加强监督。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每一起案件,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对查处的重大隐患和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整改台帐,加大整改和督促检查力度。
(三)完善机制。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确保执法检查到位。
执法工作计划 篇4一、林业工作计划和打算
(一)天保工程
县天保工程主要工作是实施森林管护面积203万亩,其中:重点森工120.9万亩,地方森工82.1万亩;实施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项目10000亩。
(二)退耕还林工程
退耕还林工程主要工作是:一是对以来123360亩退耕还林面积进行补植补造;二是实施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规划工作,推进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的全面推进。
(三)林业血防工程和沼气建设
1.林业血防工程主要工作是:计划实施抑螺防病林项目种植任务4000亩,突出以发展核桃和抑螺防病相结合的种植模式。
2.农村能源建设工程主要工作是:计划实施沼气建设任务1500口,重点以洱海流域的六个镇乡的进一步铺开。
(四)森林防火工作
的森林防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是抓实“三线责任制”等各种责任制落实及严格责任追究制;二是强化各级指挥机构职责职能;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四是严格野外用火管理;五是建立快速、安全扑救森林火灾工作机制;六是依法惩处肇事者;七是多方筹集森林防火资金。
(五)核桃、华山松和梅子三大产业及乡村重点绿化工作
(1)到初我县已发展核桃面积38.63万亩,并按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配合镇乡指导农户努力完成10万亩的造林任务。
(2)在全县已有华山松面积17.15万亩的基础上,计划发展华山松百日苗种植5万亩,重点以右所镇焦石村、茈碧湖镇松鹤村、三营镇白草村,罗坪山林场、赶羊涧林管所、平头山草涧山林管所为重点区域进行发展,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其他地方的发展。
(3)以全国梅果特色经济林示范县为契机,推动梅子基地建设步伐。我局将配合农业部门在区域布局上进行科学规划和引导,确保这一优势产业健康发展,坚持走公司加农户加基地的产业化发展模式,在我县果梅已达面积9.4万亩的基础上,完成年度2万亩的种植任务。
(4)根据洱发65号文件和大理州乡村重点绿化工作会议精神,,我局重要工作是,配合、指导、督促镇乡完成年度乡村重点绿化工作,并进行地块的调查落实、划线、指导工作,为完成全县70个村的村四旁绿化奠定基实的基础、使全县的林木绿化率达63%以上。
(六)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
(1)种苗产地检疫率,完成全年各项目造林所用核桃、华山松、梅子、柏树等林木300多万株和75.5亩苗圃地的产地检疫工作。
(2)商品木材和主要林产品调运检疫率:完成商品木材和绿化苗木的调运检疫工作。
(3)在九个镇乡及三个林管场所设立林业有害生物一般测报点12个,兼职测报人员12人,进行林业有害生物预报预测工作。
(七)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1.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管理工作
(1)认真做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条例》的学习
和宣传。参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2)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加强林地林权的管理。
(3)深入开展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进
一步规范木材经营加工的正常秩序。
(4)加强木材运输管理制度的监督。坚持木材凭证运
输制度。
(八)种苗工作
为了提高林木种苗造林质量,加强对种苗质量监督管理,安排了3人专职从事种苗工作。对出圃苗木进行了苗木质量检验和分级,做到苗木质量“两证一签”。
(九)林改工作
(1)进一步开展查缺补漏,完善主体改革各项工作。
全县主体改革现已基本完成,但存在的问题不少,许多地方需要继续完善。因此,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查缺补漏工作,查找不足,认清差距,切实加以整改,不断完善主体改革各项工作,为配套改革打下基础。
(2)进一步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为配套改革营造氛围。
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机构,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林改的积极性。不断利用电视、广播、报刊、黑板报、标语等形式,深入开展配套改革宣传活动,增强林农林改参与意识。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深入学习配套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为配套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加大配套改革服务体系建设。
第一,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抓实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充实森林防火队伍,加大森林防火力度,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奖惩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管理,严管重惩,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少发生火警、荒火等小火,保障森林资源的安全。严厉打击偷砍盗伐、滥砍滥伐林木行为。加强林地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治安的稳定。积极引导村、组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和依法治林中的重要作用,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的长效机制。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检疫防治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第二,加快特色林产业发展步伐。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通过林改充分调动农民发展林业特别是发展特色经济林的积极性,尽快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林业产业得到发展,农民得到实惠。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重点发展好核桃、梅果、华山松、林下资源产业。期间,全县在现有泡核桃27.78万亩的基础上新发展优质泡核桃42.22万亩,达到70万亩的规模,梅果在现有9.4万亩的基础上新发展10.6万亩,达到20万亩的规模,华山松在现有17.15万亩的基础上新发展22.85万亩,达到40万亩的规模,积极引导以野生食用菌松茸为主的非木质产业开发,合理开发利用林下资源。
第三,建立健全林业服务体系。在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阶段性工作以后,将重点转入四大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产权流转体系,包括林权登记、评估、认证、流转、担保等方面的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技术服务体系,包括良种、良法、技术培训、标准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三是建立健全林业执法监督管理体系,积极探索林业综合执法改革;四是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包括农村信用社抵押担保制度,围绕龙头企业建好特色高效的林果基地,为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第四,改革林业管理职能,完善配套措施,强划指导服务。在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结束后,将积极引导农民成立各种保护和发展协会,组建新的经营实体,提高抗灾害、抵御风险和市场竞争的能力。正确引导农民充分运用村民自治的优势,制定村规民约,提高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的水平,建立政府主导下的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防止偷砍盗伐等群防群治体系。改革林业管理职能,强化指导服务,把林业管理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宏观指导、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上来,建立健全管理、执法、服务三大职能为主的新型林业管理体系,全方位为林农提供法律、科技、信息、评估、认证、培训、试验示范、病虫害防治、技术推广等服务。积极探索林业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林业管理队伍建设,强化对森林公安、林政稽查、木材检查站、林业工作站等基层林业执法单位的建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妥善解决好机构、人员编制问题,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以保证林业执法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公正执法。
(4)进一步做好林业产业规划,加大乡村绿化力度。
切实做好全县的林产业规划,引导群众科学管山、科学育林,使群众积极投入到林业生产当中。做强做大全县经济林果业,加大对全县核桃、梅果、木瓜、华山松松子、野生实用菌等森林资源的集约开发,加大以核桃、梅果为代表的林产业的调研,把发展特色林产业与非公有制林业结合起来,培育壮大深加工龙头企业,进一步拓展公司加基地带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增加综合效益,从而大幅度地增加林农收益,真正做到山头绿起来,产业强起来,农民富起来。以“百村万户绿化行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把乡村绿化美化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总结乡村绿化的经验,切实改变观念,集中各方力量,分步骤、有重点地进行突破,迅速提高全县森林覆盖率,积极建设生态文明。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成立相关领导组,根据林业工作的实际,分别成立天保退耕领导小组、农村能源建设领导小组、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林产业领导组等、领导组织协调各项林业工作。
(2)加大宣传,使政策深入民心。我局将继续利用电视、广播以及发放宣传单、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林业政策,使天保退耕、能源、林改以及护林防火等相关林业政策和条例深入民心。
(3)层层签订责任状,强化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沼气池建设、森林防火,县政府与镇乡签订责任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4)抓奖惩,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县镇乡各级将林业工作纳入每年的“五个建设”考核奖惩内容,每年初层层签订林业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年度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镇、乡、村、组,并适时对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年终进行考核验收,全部完成年度发展计划的,经验收合格,给予奖励,反之给予惩罚,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到人。
(5)明确工作要求,严格各项工作纪律。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原则,按各项工作纪律的要求,分项实施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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