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临时工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临时工劳动合同(精选3篇)
无固定期限临时工劳动合同 篇1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贯:施市
县(区)
乡(镇)
村(街)
现住址:
属于:农业人口
非农业人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为临时工,根据《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及______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费:
第四条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具体内容:
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日工作制,每日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应控制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商定。
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日元。
加班工资:法定节日为元,公休假和平日为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
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乙方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养老保险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每月甲方负担元,乙方负担元乙方缴纳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
乙方如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施?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个月。
医疗期内待遇应当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
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甲方:
乙方:
时间:
无固定期限临时工劳动合同 篇2编号:____
甲 方:____
乙 方: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
注册地址 :____
经营地址 :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 性别 :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 年__月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
户口所在地:____省(市)____区(县)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________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____元或按 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元或按____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无固定期限临时工劳动合同 篇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标准。
四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
五 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六 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七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
十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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