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工作改进方案
采购工作改进方案(通用3篇)
采购工作改进方案 篇1为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政府集中采购工作,20xx年8月开始对部分采购规模需求大、次数频繁、技术规格较为标准的采购项目试行批量集中采购,具体内容和程序如下:
一、试行品目: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网络设备(网络交换机、网络路由器、无线局域网产品、网络存储设备、网络监控设备、网络测试设备、网络安全产品、网络应用加速器)。
二、适用范围:所有在京中央单位及所属机构。
三、基本要求:中央单位在一个月内(紧急采购任务除外)准备采购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网络设备规模达到一定限额的,不再执行协议供货,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施批量集中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对中央单位报送的批量采购实施计划进行汇总归集,并整合打包,统一组织招标,以实现价格最佳,体现集中采购规模优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采购程序:批量集中采购每月组织一次。采购流程包括报送批量采购实施计划、汇总归集采购需求、整合打包、编制招标文件、信息公告、抽取专家、评标及公示结果、签订合同等环节。
(一)报送计划。主管部门所属各单位每月计划累计采购台式计算机50万元、打印机30万元、网络设备120万元等以上的,应当集中编制批量采购实施计划,并于每月15日17点前由主管
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将批量采购实施计划及委托书报送集中采购机构,参加当月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超过时间报送的批量采购实施计划,参加下月批量集中采购。
(二)归集整合采购需求。报送批量采购实施计划时间截止后,集中采购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中央单位批量采购实施计划和需求进行汇总整理,分类打包,编制成具体招标采购需求,包括采购内容、数量、技术性能、售后服务、供货时间及地点等。
(三)招标公告。集中采购机构在形成具体招标采购需求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和信息公告的发布。采购公告在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披露媒体和相关媒体公示20天。
(四)评标及公示结果。评审专家从财政部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并组成评审委员会。中央单位可派人监督开标和评标活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中心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放未中标通知书。
(五)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10日内由中央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管理要求
(一)符合规模采购要求,但时间和任务紧急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采购任务可以通过协议供货形式采购,但事先要向集中采购机构备案。
(二)主管部门或所属单位同一品目产品一个月内采购规模不得超过该品目实行批量采购的限额。
(三)主管部门要制定汇集所属单位月度采购项目的工作程序和办法,加强对批量集中采购的管理。
(四)集中采购机构要认真落实批量集中采购有关工作,做到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岗位职责清晰,确保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主管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要注意总结试行工作的经验,及时向财政部反馈意见和建议。
采购工作改进方案 篇2为降低成本和消耗,完善和深化集中采购工作,对部分采购规模需求大、次数频繁、技术规格较为标准的采购项目试行批量集中采购,具体内容和程序如下:
一、集中采购品目:办公用品、食品、酒水。
二、适用范围:所有部门单位。
三、基本要求:在一个月内(紧急采购任务除外)准备采购规模达到一定限额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部门实施批量集中采购。集中采购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批量采购实施计划进行汇总归集,并整合打包,统一组织招标,以实现价格最佳,体现集中采购规模优势,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
四、采购程序:批量集中采购每月组织一次。采购流程包括报送批量采购实施计划、汇总归集采购需求、整合打包、编制招标文件、信息公告、抽取专家、评标及公示结果、签订合同等环节。
(一)报送计划。各单位每月计划累计采购**元等以上的,应当集中编制批量采购实施计划,并于每月15日17点前由主管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将批量采购实施计划及委托书报送集中采购部门,参加当月集中采购部门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超过时间报送的批量采购实施计划,参加下月批量集中采购。
(二)归集整合采购需求。报送批量采购实施计划时间截止
后,集中采购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公司批量采购实施计划和需求进行汇总整理,分类打包,编制成具体招标采购需求,包括采购内容、数量、技术性能、售后服务、供货时间及地点等。
(三)招标公告。集中采购部门在形成具体招标采购需求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和信息公告的发布。采购公告在公司指定采购信息披露媒体和相关媒体公示20天。
(四)评标及公示结果。评审专家从公司领导和相关人员产生并组成评审委员会。公司可派人监督开标和评标活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部门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放未中标通知书。
(五)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10日内由公司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管理要求
(一)符合规模采购要求,但时间和任务紧急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采购任务可以通过协议供货形式采购,但事先要向集中采购部门备案。
(二)主管部门或所属单位同一品目产品一个月内采购规模不得超过该品目实行批量采购的限额。
(三)主管部门要制定汇集所属单位月度采购项目的工作程序和办法,加强对批量集中采购的管理。
(四)集中采购部门要认真落实批量集中采购有关工作,做到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岗位职责清晰,确保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
作的顺利进行。
(五)主管部门和集中采购部门要注意总结试行工作的经验,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意见和建议。
采购工作改进方案 篇3目前,牲猪疫情形势严峻,为认真做好今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防止动物疫情区域性发生和流行,高标准完成今年秋季集中免疫工作,确保我镇动物疫情平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山羊痘、猪瘟、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六种强制病种应免畜禽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在85%以上。
二、时间安排
根据上级统一布置安排,今年秋季集中免疫工作时间为9月10日开始到11月31日全面结束。我镇具体安排如下:
1.9月10日—9月12日,宣传发动,召开动员会。
2.9月13日—10月15日,注射牲畜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禽流感疫苗。
3.10月16日—10月31日,猪瘟、牲畜口蹄疫、鸡新城疫、山羊痘免疫。
4.11月1日—11月5日,自查,各种疫苗补注。
三、工作要求
1.做到五个不漏,八个100%。五个不漏为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八个100%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山羊痘、猪瘟、禽流感、鸡瘟、口蹄疫六种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密度达到100%,防疫员入户注射率达100%,入户卡张贴率100%,挂标率100%,免疫档案登记100%。
2.确保免疫效果。做到有效注射疫苗,科学保管疫苗,按使用说明规定稀释疫苗,注射正确剂量,确保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在75%以上。
3.严格消毒,规范操作。
严格消毒。所有防疫器械必须按规定消毒后才能使用,必须坚持一栏一针头;进入农户后换农户家的鞋或用消毒液消毒自己的鞋,卡耳钳必须用消毒液浸泡。
规范操作。要确保免疫接种的畜禽是健康的,在注射时要稳、准、足。
4.规范填写免疫证,建立完整免疫档案。填写免疫证要按空填写,免疫档案要逐行填写,每户每组每村要有合计,以村为单位,填写要实事求是。
5.加强免疫信息报送工作。按上级要求,集中免疫期间,各防疫员要在每个星期五下午5点以前将本周的防疫数据报给站长,站长报县局。要求一星期一报,少一次对防疫员罚款50元。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防疫期间,镇防治重大疫病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强化防疫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动物防疫站加强防疫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跟踪工作。站长加强防疫监管;每星期召开一次防疫小结会。
2.广泛宣传,家喻户晓。防疫站印发入户宣传单,各村(居)委会要张贴宣传标语。
3.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防疫工作效果,进一步明确职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村支书为各村的第一责任人,各村防疫员为直接责任人。所有防疫员和镇动物防疫站签订防疫工作责任状。本次防疫工作纳入镇政府对村的年度考核,出现问题,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防疫工作必须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年存栏20条以上的养殖户明确由专职防疫员刘俊明负责防疫注射和监管养殖户规范填写养殖档案。
4.坚持督查制度,确保秋防工作落实。具体安排如下:
(1)10月1日—10月3日,站长组织开展自查。
(2)10月12日—10月13日,由镇政府、镇动物防疫站组织对各村开展交叉检查或督查;并发督查通报。
(3)11月底,由镇政府组织秋防验收检查。
(4)随时迎接县级以上单位的督查、检查。
5.严格考核、奖罚分明。继续实行过程管理与结果考核相结合,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坚持绩效与待遇挂勾。
采购工作改进方案相关文章:
采购工作改进方案
上一篇:幼儿园六一儿童节策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