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机动车抵押利息合同书
个人机动车抵押利息合同书(精选22篇)
个人机动车抵押利息合同书 篇1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因资金周转困难,自愿将其具有所有权并有权处置的机动车做质押,向乙方申请借款;为了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 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利息为:__________ 。借款期限(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_天。
第二条 甲方自愿将汽车一台质押给乙方。车辆牌号为: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 ,机动车驾驶证号码: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 ,双方评估价值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及借款的使用情况,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所 需的证(照)件及相关资料。
2、甲方出现足以影响乙方权益的行为或情形,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3、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全额偿还借款,并应在5日内赎当,逾期5日不偿还的,乙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委托拍卖行进行公开拍卖或由乙方自行出售。
第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个人机动车抵押利息合同书 篇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_____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抵押_____品牌:型号: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台机动车牌照号码: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抵押给甲方,抵押_____估计价值:人民币。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欠款本息,违约金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本合同期满,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对抵押机动_____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抵押_____在甲方存放。
3、抵押_____的_____,由乙方到_____公司办理投保手续。_____费用由乙方负担。
4、在抵押期间,若是由于_____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_____损失、免除甲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驶抵押权处理抵押_____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乙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驶抵押权,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九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搜索页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机动车抵押利息合同书 篇3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抵押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 元,评估值为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十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 费 由 乙 方 承 担。
保 险 项 目 如 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5.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5.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5.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5.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5.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5.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5.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5.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三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
邮编: 传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个人机动车抵押利息合同书 篇4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购车人):
为确保《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及其附件的全面履行,保障甲方合同债权的实现和_____的实现和_____所有权的安全,甲、乙双方同意在_____上为甲方设定抵押权,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将《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中约定的_____作为抵押物,为甲方设定抵押权。作为抵押物的_____为:?(牌号)汽车一辆,发动机号?;车架号?;车牌号:?。
二、抵押期内,抵押_____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同时甲方也是_____的挂靠单位;乙方享有《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约定的对于_____的使用权,以及全部履行合同义务后取得_____所有权的权利。
三、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1)甲方代乙方向汽车销售方支付的除首付款以外的剩余款项及利息;
(2)依照《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_____费、服务费等其他款项和费用;
(3)由于乙方对甲方违约,乙方依照《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约定应当向甲方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_____使用收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_____、催_____、查询_____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款项。
四、甲方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被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抵押物所担保的甲方债权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按照《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依法拍卖、变卖或以其他合同约定方式处理抵押物。
六、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到_____管理部门办理_____抵押登记。乙方应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证书正本原件及其他抵押相关文件交甲方持有。待乙方的债务全部清偿后,双方共同办理_____抵押登记注销。
七、办理_____抵押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公证、登记、差旅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甲方指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另一份交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机动车抵押利息合同书 篇5甲方
乙方
甲方现将牌照为 车辆抵押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
(一)车辆品牌型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车辆实际行驶公里,颜色 抵押价格为 元。
(二)抵押期限为月(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到期不还款,违约金每天元整,违约超过24小时后,乙方有权处理该抵押车辆的使用权。
(三)甲方保证是上述车辆的原车主,享有该车辆的使用权和名义权,有权处理该车辆的使用权。
(四)抵押车辆时甲方向乙方交付相关的权属,权利证书以及相关手续。
(五)甲方保证该车辆以后不会变质为盗抢、诈骗、租赁、逃逸车辆,如发生的与保证的不符,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保证该车辆是车辆所有人抵押的,如不是车辆所有人抵押的,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
(七)该车辆抵押前,应当面把车内的贵重物品取走,如在抵押期间甲方车内的遗留物品丢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八)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者,24小时后,乙方将享有该抵押车的转让、出售、再次转押以及其他方式的处理权和车辆使用权。
(九)甲方保证该车辆不是租赁、盗抢车辆,是属于合法手续车辆,如出现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可逆转,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个人机动车抵押利息合同书 篇6甲方:(借款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出借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丙方:(担保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汽车作为抵(质)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
2.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3. 借款利息:按月息 计算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质)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 付给甲方现金或转入甲方账户,甲方同时开据借款收到条。
2. 借款及利息的偿还:本借款及利息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
4. 担保人责任:本合同规定担保人签字后在甲方不按期还款的情况下具有独立代替借款人偿还所有借款和违约赔偿金的责任和义务,担保期限直至本合同规定款项全部还清为止。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除按月息 外,对未偿还部分额外加收 /天 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质)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承诺和确认抵(质)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在抵(质)押前未将该抵(质)押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质)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自愿承担合同诈骗的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质)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
2.车架号:
3. 发动机号:
第六条 抵(质)押物的保管
1. 抵(质)押物车辆由甲方负责移动到与乙方商定的专业的停车场内放臵保管,停车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必须连同与抵(质)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臵税、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七条 抵(质)押物的处臵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质)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臵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质)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八条 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质)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后即刻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丙方:(担保人)
年 月 日
个人机动车抵押利息合同书 篇7抵押人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邮编: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说明:本合同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定,并不影响合同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第一条 抵押物状况
1、抵押车辆为: 。
2、甲方以抵押财产的全部价值设定抵押担保。抵押财产的抵押价值为人民
3、如抵押财产换发新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证书,导致本合同或者乙方收执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权证明文件与上述新的权利证书或登记机关的登记簿相
第二条 抵押期限及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1、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不消灭,抵押权也不消
2、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抵押担保种类、数额及范围
签订的(编号: )合同中的贷款金额。数额为人民币 元。
2、本合同的抵押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违约利息)、违约金、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借款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抵押财产的保险及公证
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指定和要求为抵押车辆投保财产险,一切保险费用均应由甲方负担。甲方应确保保险连续有效,不得以任何理由致使保险中断、撤销、失效,或者致使保险人减免赔偿责任,或者不经乙方同意变更保险单。如果保险期间届满时,甲方担保的债权未全部受偿的,甲方应当续保,对保险期间作相应延长。
2、 抵押期间,甲方未按约缴付保险费、办理保险(续保)手续或者检车手续的,乙方可代为垫付或者办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或从依法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3、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4、发生保险事故,乙方有权优先受偿保险赔偿金。抵押期内,保险单正本和保费凭证由乙方代为保管。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乙方权益的限制条件,及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
5 、抵押财产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时,应由甲方负全部责任;甲方还应就毁损部分及时提供为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6、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认为有必要时应办理公证。由双方共
第五条 抵押登记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如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办理,则由甲方承担乙方配合办理登记所产生的费用。
2、因办理抵押登记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故无法办理抵押登记,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后,甲、乙双方向原抵押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1、甲方应当将该抵押物的产权证书、购买发票等相关材料交由乙方保管。
2、甲方在抵押期间内使用该抵押车辆时应当对该抵押车辆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
3、抵押期间,如甲方在使用抵押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故的一切责任与乙方无关,所有赔偿均由甲方负责;抵押车辆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恢复抵押财产价值或另行提供抵押物。
4、抵押期间,甲方出租、出售、转移、转让、承包、赠予、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臵抵押财产,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处臵抵押财产的,除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外,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5、抵押物存在或可能存在价值降低的情况,甲方应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另行提供抵押物。如甲方在五日内未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的担保不足以弥补价值降低的,乙方可就抵押物折价提前受偿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七条 抵押物的完整性
1、在抵押期间内,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担保债务的,甲方须及时提供或增加担保。
2、抵押物发生毁损,甲方应当采取措施,负责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损失,其费用由甲方自负,并及时通知乙方。
3、因不可抗力或者非甲方原因致使抵押物不能或者不足以担保债务的,甲方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完整性或经乙方同意另行提供抵押物。
第八条 抵押物的出租
1、本合同签订前抵押物已出租或对外承包的,抵押人应当将此事实告知抵押权人,同时还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或承包人。抵押合同生效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出租或对外承包抵押物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3、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擅自出租抵押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提前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第九条 抵押权的实现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而债权未受清偿的,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以抵押财产折价、拍卖、变卖,甲方未与乙方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乙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清偿所担保的全部债务:
(1)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受清偿。“期限届满”包括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乙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的约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2) 甲方违背所作任何一项声明或承诺或者不履行本合同其他义务的。
(3) 借款人或甲方发生其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影响乙方按期足额实现债权的。
(自然人时用,反之去掉)
(5) 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6) 借款人或甲方发生其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影响乙方按期足额实现债权的。
2、 债务履行期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处臵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可提前偿还所担保的债务;也可以所担保的债务为限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也可以经甲、乙双方协商向有关部门提存备偿。
3、 甲方隐瞒抵押财产的真实情况,包括权属争议、已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4、抵押财产被扣押、查封的,甲方应将抵押财产被扣押的事实通知偿付孳息的义务人,自扣押之日起,乙方依法收取孽息,孽息在充抵收取孽息的费用后,清偿所担保的债务。
5、 抵押财产灭失、毁损、被征收等的补救措施:
(1)甲方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抵押财产价值减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价值或追加足值的补充担保,甲方的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2)抵押期间,抵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或被有关部门依法征收、征用的,其保险赔偿金、
(3) 甲方拖延或放弃向造成抵押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责任人追究赔偿责任的,乙方有权代位求偿,因行使代位求偿权所产生的费用由借款人和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6、 乙方处分抵押财产时,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第十条 合同主体变更
1、本合同任一方主体发生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享有、承担。甲、乙双方应共同到抵押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合同条款有变化的须签订补充合同。
2、甲方主体变更后,应当由变更后的主体在本合同上签字确认本合同的效力或者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确认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依法将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并将转让事实通知甲方,债权转让后,受让人享有乙方的相应权利,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2、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应当向有关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第十二条 税、费承担
甲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甲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乙方权利行使
1、本合同所述主债权,无论单独或合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也无论上述担保是借款人本人提供,还是第三人所提供,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先行履行担保责任。
2、乙方除书面表示放弃本合同项下权利外,对全部或部分权利的未行使、迟延行使或对甲方放松、放宽抵押条件和程序的,均不视为对权利的放弃。
3、如果甲方所欠乙方的债务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及其他债务未受清偿,乙方有权将乙方应付甲方的债务行使抵销权。
4、乙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甲方行使抵销权的,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乙方确定;乙方依法行使代位权的,次债务人向乙方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乙方确定。
第十四条 还款顺序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财产所产生的公证、评估、拍卖等全部费用。
2、支付处分抵押财产的应缴税款。
3、支付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律师代理等全部费用。
4、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利息。
5、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债权本金、违约金、赔偿金等。
乙方有权调整上述顺序。(删除了关于房产第十七条)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行为。需赔偿乙方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预期利益和为处理此违约行为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出现向乙方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抵押物或者与本合同相关的真实情况,造成乙方损失,除赔偿乙方一切损失外,还需要向乙方支付借款数额30% 违约金。
3、如甲方给乙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所约定的违约金限额的,乙方有权选择违约金和赔偿金中金额较高者进行追偿。
4、因甲方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法签订或者本合同无法生效,甲方需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十七条 合同独立性
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第十八条 合同组成
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并留印指纹,且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担保义务履行完毕时自行终止。
第二十条 合同的终结或延期
1、甲方债务履行完毕,抵押合同即告终结。甲、乙双方应于履行终结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2、 抵押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抵押合同可延期或续期,
第二十一条 乙方记录的证据效力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账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借款人办理提款、还款、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债权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主合同项下债权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第二十二条 争议解决
1、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2、本合同凡经强制执行公证的,债务履行期满或因借款人违约乙方提前收回债权时,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乙方可依法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抵押财产。
第二十三条 合同份数及补充协议
1、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登记部门壹份。
2、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共有人
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财产用于抵押,当出现本合同约定事项而导致处分抵押财产时,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
共同抵押人(甲方)
共同抵押人
第二十五条 声明条款
1、甲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向甲方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双方对本合同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签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自然人的去掉):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机动车抵押利息合同书 篇8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_____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_____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个人机动车抵押利息合同书 篇9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将车(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抵押
给,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____。
1、抵押人将抵押汽车的原件证件:_________________购车发票、登记证、行驶证、购置
附加税证(本)、保险单、车船税、进口车辆的关税证明、汽车全套车钥匙暂时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个人车需提供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并留复印件。
2、抵押车辆经抵押权人评估并经双方共同的评估价值为元整
(大写元整)。
3、抵押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抵押期
4、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借款请求,以方式银行帐号一次性付清给抵押人。
4、抵押人因隐瞒抵押车辆的合法性如盗抢、套牌、走私、伪造证件或
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等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
1
抵押人除依法归还本金以及支付服务费用、利息等款项外,另应承担全部借款30%的违约金。
5、借款期满或续借期满后如果抵押人逾期还款的,抵押权人对逾期金额按每天收取抵押人逾期期间的服务费用,并按每天收取抵押人逾期期间的利息,另抵押人承担逾期期间每天逾期款项1%的违约金。
6、抵押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应在抵押到期后立即归还全部借款及服务费用与利息,逾期不还的视为违约,参照本合同第五条执行。若抵押人在抵押到期后15天内不归还借款,则抵押权人有权不需要经过抵押人同意,自行以任何方式处理此车辆,(备注:_________________包括对此车辆进行出售或出租)所卖车款扣除本金及服务费用与利息、违约金后,剩余部分返还抵押人,若所卖车款不足以清偿本金及服务费用与利息、违约金的,抵押人保证以自有的其他资产和未来收入对本协议承担还款的无限连带责任。
个人机动车抵押利息合同书 篇10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_____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借款事项
第一条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抵押事项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_____,保证该_____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_____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_____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_____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_____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甲方:
乙方:
个人机动车抵押利息合同书 篇11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车辆号牌:______________车俩大架号: 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 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及借款期限
1.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2.借款期限: 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至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_______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个人机动车抵押利息合同书 篇12甲方(抵押方):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方):身份证号:
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从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借款金额(大写)元,借款期限为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甲方规定的帐户之日起计算,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个人机动车抵押利息合同书 篇13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 (盖章)
乙方:__________(盖章)
____年_____ 月______ 日
个人机动车抵押利息合同书 篇14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抵押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_____就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_____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_____账面价值为元,评估值为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_____的抵押价值总额为元。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_____。抵押期间,该抵押_____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_____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_____管理机关办理抵押_____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_____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将抵押_____在抵押期间向当地_____机构投以机动__________,_____受益人为甲方。_____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_____在抵押期间,其_____到期的,乙方应在_____到期前十日内到当地_____机构续保,_____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_____,_____费由乙方承担。
_____项目如下:1、机动_____损失险;2、机动_____强制险;3机动_____座位险;4、第三者责任险;5、盗抢险;6、自燃险。
5.2在抵押期内抵押_____发生_____事故,甲方有权将_____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_____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5.3抵押_____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_____的,乙方应到_____机构办理_____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_____金额小于抵押_____评估价值的,应补足_____金额。
5.4本合同项下抵押_____的_____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_____,也不得对抵押_____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5.6抵押_____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_____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5.7抵押_____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_____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5.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_____,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_____价值的任何行为。
5.9抵押_____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10乙方保证对抵押_____享有所有权。
5.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_____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_____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_____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_____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三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
邮编:传真:
9.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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