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办公楼抵押协议书
借款办公楼抵押协议书(通用20篇)
借款办公楼抵押协议书 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___介绍,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款合同,严格履行。
一、借款金额:
________元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
________建设工程付款。
三、借款时间及本息结算还款办法:
借款时间:一年。(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月息贰分。每季度末结算一次。乙方若有资金和还款能力提前还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一个月声明并按实际使用时间提前归还本息。
四、质押物品及化解风险的措施:
乙方用公司和学校一号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运港字第___号)作抵押。乙方不能按时归还本息,甲方有权将质押房屋变卖收回本息或按每月所借款额的3%加收滞纳金。
五、上述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到款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存一份。若有争议,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借款办公楼抵押协议书 篇2第一章 定义及释义
本合同中除文义需另作解释外,下列用语所指意义如下:
承租单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条所述的物业;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条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条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条所述的租金;
公共区域指大厦入口、大堂、公共卫生间、电梯、楼梯间、通道、行人道、行车道、绿化区域、设备机房、洒水系统泵房、消防泵房、风道井、水箱间、自动扶梯、管理处办公用房等处及设施,还包括为大厦的业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雇主、被邀者、被许可者及与业主拥有相似使用权的所有其他人员而设并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设施,但不包括任何业主、租户、用户拥有独自使用权的地方;
公共设施指为大厦的利益而安装的机器、设备、仪器、装置、管道、机房、电缆、电线及种植的树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个别业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设施不包括在内;
管理机构指甲方所指定负责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等事宜的具有专业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
管理费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条所述的费用;
物业管理规定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所制定的物业管理公约及依据公约和大厦实际制订的规章制度;
装修守则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乙方在为承租单元进行装修时所须遵守的规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规则;
使用人指乙方的职员和雇员、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来访者和其他占用或使用承租单元的人士;
特定业务指乙方进行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的特定营业活动的业务。
第二章 承租单元
2.1 甲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出租、且乙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承租承租单元。
2.2 除承租单元外,乙方将享有与甲方以及大厦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权利,但应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机构就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规定。
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于承租期内向甲方承租承租单元。承租期应包含免租期在内。
3.2 在各免租期内乙方免向甲方缴付房屋租金,但须缴付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各项公用设施费(不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第四章 租金
4.1 承租期内,乙方须于装修免租期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甲方缴付当月的全额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公用设施费(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4.3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计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机构统一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五章 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5.1 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机构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并按公约及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5.2 在承租期内,乙方须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管理机构缴付当月全额管理费。
5.3 管理费的支付办法,包括货币、兑换率与本合同第四章有关租金的相应规定相同。
5.4 管理费的使用范围详见物业公约所定。
5.5 在承租期内,管理机构可因提供管理服务的运作成本的变动以及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管理费,但应事先通知乙方并说明合理调整理由。乙方应按调整后的金额支付管理费。
5.6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或其他乙方应付的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管理机构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六章 押金
6.1 在签订本合同后五日内,乙方应付给甲方附件一第7条所述的押金,以作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和规定的保障。
6.2 如乙方在整个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的主要相关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管理费,则甲方须于承租期结束后的十五日内一并无息退还将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 在承租期内,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机构任何租金、管理费,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在预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随附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从押金中扣除一笔相等于该欠缴之款项。乙方须在甲方提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补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则按违约论处。
第七章 承租单元用途
7.1 承租单元仅作为办公用途。如经政府部门同意变更或增加经营范围,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方可变更承租单元的用途。
7.2 乙方不得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演播室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业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骚扰、不便或对之造成损害或危险的方式使用承租单元。
7.3 除甲方或管理机构统一设计所提供,或书面认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看见的广告宣传、灯箱、装饰、旗帜。
7.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厦名称为其营业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厦名称或其标志。若乙方经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称内使用大厦的名称,乙方须在本合同终止时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更换其法定名称。
7.5 甲方有权随时更改大厦的名称或其任何标记,但须事先通知乙方变更的名称和理由。
第八章 装修或改建
8.1 乙方须遵守甲方或管理机构就承租单元的装修或装饰所制定的装修守则,向甲方递交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的设计图(包括需要额外电力、空调、防火设备之要求)和详细说明。
8.2 在未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及完成办理有关手续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甲方保证乙方递交设计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协助该设计方案尽快得到消防部门正式批复。
8.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承租单元进行任何重大改动或附加装置,以及对电线、照明或其他装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调系统及公共设施进行任何改动或附加装置,或割损任何门窗、墙体、结构材料或大厦其他构造。
第九章 维护与修理
9.1 管理机构负责承租单元内和大厦外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和中央空调、新风、电梯、公共区域水电、大厦原配通讯、消防等系统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和责任。
9.2 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章 损坏
10.1 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承租单元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以致承租单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损坏严重而根本不能修复,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90日内,甲方有权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2)修缮承租单元并书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
如甲方选择修缮承租单元但承租单元在进行重建或重修后180日内仍旧未能修复完毕时,乙方有权经书面预先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
10.2 如承租单元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只是轻度损坏,部分可以使用,并能满足乙方特定业务的需要,甲方应予以即时修缮,直至承租单元全面恢复使用条件为止。在此同时,租金可相应按损坏比率予以部分减免,有关的租金减免应依据承租单元的修缮期按天数计算。
第十一章 续约
若甲、乙双方在离承租期终止日3个月之前未达成续约协议,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可在承租期终止前3个月经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准租户进入承租单元视察。如乙方此间愿继续承租此物业,则双方将参照当时合理的市场价格制定续约后的租金,甲方给予适当优惠。
第十二章 法律费用
12.1 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记费及附带手续费用应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支付。
12.2 若一方有任何违约行为以致对方需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动来维护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强制执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条款,一切有关费用(包括律师费及诉讼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并由败诉方向胜诉方作出全面赔偿。
第十三章 甲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甲方向乙方声明及保证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就其违反本章所述的责任对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赔偿或承担责任:
13.1 中央空调及单元空气
甲方应向乙方按正常办公时间(目前为早八点至晚八点)提供承租单元的中央空调。如乙方有意于上述时间以外享有中央空调,应预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机构并支付超时空调费。
13.2 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检查及维修
管理机构负责对大厦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日常维修,使其连续处于良好、适用状态。
13.3 保安、防火、环境、卫生
管理机构负责公共区域及其公共设施的保安、防火、环境、卫生等事项并承担相应责任。
13.4 大厦配套
管理机构应使大厦配套之电力线路、机械设备(含电梯)水管、通讯及线路、废水排放系统和其他公共设施处于畅通适用状态。
13.5 大厦水牌和标识
甲方承诺并责成管理机构,在广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显位置,以显著字体为乙方制作名称、标识和单元说明,且租期内不收任何费用,但标牌制作费应由乙方承担。
13.6 大厦转让和纠纷
甲方承诺如发生房屋转让或抵押、债务或纠纷等情况,应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单元权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项,均应征得乙方同意方为有效。
13.7 承租单元平静使用权
甲方保证并责成管理机构依据公约及有关法规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保障承租单元得以安全、安静和洁净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 乙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机构声明及保证如下:
14.1 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
在承租单元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费、各种设施收费等。
14.2 转让、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进行转让、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让与使用权,但乙方可将承租单元用于其关联公司办公用途和地址,同时应由乙方向甲方统一承担本合同所述责任。
14.3 物业管理规定及保安、保险条例
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维修公约》, 《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机构就大厦和公共区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险等所制定的规定。
14.4 遵守防火及安全规则
在对承租单元的使用期间,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北京市政府与防火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甲方或管理机构所制定的安全规则,并由乙方自费在承租单元配置除甲方按规定已经配置之外的足够有效的便携式灭火器。
第十五章 交还
15.1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承租单元之装置、装配和设备恢复至交付乙方时的原来状态(正常折旧、磨损除外),并在良好、清洁、坚固及维修适宜的状态下将承租单元交还甲方。
15.2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负责拆除其对承租单元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或改动。
15.3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搬走其属于自己的物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单元内的留置物品,处理留置物品引致费用将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16.1 本合同各方应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损失。
16.2 如因甲方违约或侵权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可凭有效裁决从下期应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费中相应扣除作为赔偿且不构成乙方违约行为。
第十七章 终止租约
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条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内所作的任何声明或保证为不正确或不真实,并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七日内不予纠正时,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违约方追讨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章 通知
18.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的法定地址或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内对生效日期另有规定。
18.2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单元或附件一第1条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 仲裁
19.1 愚笨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或进行协商30日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9.2 在解决争议的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 其他规定
20.1 双方可经协商后修订本合同的条款。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变更适用于民法房屋买卖合同不破租赁原则。
20.3 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20.4 若本合同的规定与《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20.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借款办公楼抵押协议书 篇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所租用房屋位置及面积
乙方所租用房屋位于市路号大厦内,房号为号,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甲方出租房的装修及设施,以实物为准。
三、出租房屋的用途:仅作办公场地使用。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租金、物管费等费用及其支付时间
1.租金费用按建筑面积以人民币每月元/平方米计算,物管费用按建筑面积以人民币每月15元/平方米计算(该费用包括租金、物管费、水费以及在大厦物业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开放空调、暖气的能源费,不包括室内的电费、电话费和灯具等的损耗费)。
2.上述费用以每个月为一结算支付周期。首期费用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支付。以后每期费用,乙方在上期费用支付届满前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甲方。
六、保证条款
为保证合同得到全面履行,乙方在支付首期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的同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元人民币。租期届满,乙方将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以原状归还甲方,甲方在收房后三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甲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乙方损坏出租房屋内的装修及其它设施、设备,且拒不照价赔偿的。
2.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清租金、物管费等费用超过十个工作日。
3.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七、租赁期内,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按约定收取租金、物管费等费用。
2.甲方保证所出租房屋的装修及设施符合本合同约定。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4.甲方不得擅自调换或转租乙方所租房屋。
八、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按时足额交纳房屋租金、物管费等费用。
2.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租房屋及其设施,不得擅自拆改、破坏房屋结构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如确需变动,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更改,并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和安全,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不得损坏房屋内的装修及各种设施、设备。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借、调换所租用的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所租房屋的性质,不得将租赁房屋作为生产、加工等的场所。
5.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及时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以良好再租赁状态归还甲方。
6.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利益,其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利益以及会对大楼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活动。
7.乙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并积极配合物业管理机构对公用部分的消防管理。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管费等费用,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逾期十个工作日未支付上述费用,除每日按每期费用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责令乙方搬迁,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损坏出租房屋内的装修及其设施、设备须照价赔偿。
4.租赁期未满,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所租房屋转租、转借、调换给第三方,所交保证金、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甲方不予退还。
十、其它事项
1.租赁期满,本租赁合同自动失效。如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续租的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不再续租的,则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2.涉及到物业管理方面的有关事项,乙方应遵守大厦物业管理机构制定的物业管理相关规定。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及其设备、设施损坏,并导致不能正常运转的,所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将争议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议,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办公楼抵押协议书 篇4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__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以装饰专业施工图纸为准。
1.4施工内容及做法
1.4.1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⑴室内精装饰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分项工程;
⑵建筑给排水安装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卫生洁具、龙头、自动感应器及配件安装工程。
⑶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室内所有电气安装调试相关内容。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
1.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为:__元整,详见附件一:《施工图预算书》。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1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50327-20__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50325-20_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第三条发包人责任
3.1开工前3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发包人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4份,其余工程所需标准与规范由承包人自备。
3.2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接驳口,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并承担应当由发包人支付的相关费用。
3.3发包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3.4凡涉及3.3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请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核算并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
第四条承包人责任
4.1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定。
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规定。
4.3积极配合发包人代表开展正常工作。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4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理设施。
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旧厂区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的保护;
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指定位置,并承担外运费用。
4.5自备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辅材和主材,减少材料浪费。
4.6在施工项目不变更的情况下,工程的结算价格与预算价格误差不超过5%,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各方代表
5.1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任命为发包人代表。
5.2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需要报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工程变更;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的认可或确认;停复工指令;对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继续施工的处置;工程竣工验收及分项验收的确认;工程最终造价的确认;发包人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决定;撤换项目经理;其余按本工程合同执行。
5.3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任命为项目经理。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
6.2施工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认可。
设计变更由业主代表确认后盖章下发给监理单位和承包人;
现场签证报告由承包人在现场签证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监理单位递交,监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审定,并报发包人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
6.3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
6.3.1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变更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按施工图预算书中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
施工图预算书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但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价格的,按施工图预算书中的材料单价确定该分项工程的材料价格,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计算,报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定。
施工图预算书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且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图预算书中没有相应价格的,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报价,报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定。
6.3.2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变更减少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施工图预算书中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
6.3.3施工图预算书中遗漏或工程量存在偏差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比较存在偏差,该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保持不变;
施工图预算书中遗漏的分项工程,其综合单价按6.3.2条款的原则确定。
6.3.4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偏差或漏项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
6.3.5本合同执行的计价文件和计价依据如下:
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浙江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浙江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浙江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施工图。
第七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发包人与承包人须协商一致,共同签署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7.1发包人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7.3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4因设计变更或非发包人、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承包人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八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8.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材料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
竣工验收;
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8.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监理单位组织发包人验收。监理单位自接到通知起7日内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和承包人要在14日内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验收、移交,需及时通知承包人。但发包人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人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发包人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发包人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承包人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
8.3监理单位与承包人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发包人要求复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发包人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影响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8.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5年,电路工程的保修期限为2年。
第九条关于备料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的约定
9.1备料预付款
9.1.1备料预付款支付时间与金额
备料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承包人提交履约保函并进场施工后15天内/拨付,备料预付款的金额为人民币:/,其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规定确定。
9.1.2备料预付款抵扣方式
当工程款达到合同价的/时开始对备料预付款进行抵扣,每次扣除当月进度款的/,直至全部备料预付款扣完为止。
9.2安全文明施工费
9.2.1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以现行浙江省统一计价依据规定为准。
9.3进度款
9.3.1支付期间:以月为单位,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按监理单位、发包人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的进度款的80%每月拨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已完工工程预算价的90%;竣工结算完成审查核定且竣工资料提交招标人后支付至该工程结算审定造价的95%;
9.4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发包人。
9.5在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工程量确认及拨款要求后,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量审核和确认,并在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拨付工程进度款。
第十条、关于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10.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
10.1.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为结算审定造价的5%。
10.1.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本工程保留结算审定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留期限为1年。
10.1.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4天内付清。
第十一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1.1本工程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应为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系列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11.2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并与乙方办理好交接手续。凡约定由承包人提货的,发包人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承包人,由发包人承担运输费用。承包人发现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经组织检测验收后交承包人保管。由于承包人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11.3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室内装修,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它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人。
11.4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经组织验收后,由发包人确认备案,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十二条有关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12.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要求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2.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12.3由于承包人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及奖励约定
13.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3.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3.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同意划拨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承包人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2.4由于承包人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8万元。
第十四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调解不成时,选择以下第种解决方式:
提请湖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其它约定
15.1施工期间,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发现承包人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有权要求承包人暂时停工,与承包人交涉,要求返工或作相应补救措施,情节严重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施工期间,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绝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经承包人交涉无果时,承包人有权中止合同。
15.2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后,发包人在保修期后使用过程中再发生任何质量的问题,承包人不再承担质量责任;但承包人可优先为发包人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除保修条款之外的其它条款,在工程验收、交接完毕,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自动终止;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保修对应尾款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二一份,合同副本二份,双方各执二份。
15.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本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⑴.本合同
⑵.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⑶.施工图纸;
⑷.施工图预算书;
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⑹.发包人和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⑺.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施工图预算书
附件二:《质量保证承诺》。
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四:《安全生产承诺书》。
附件五:《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发包人:承包人: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附件一:__有限公司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预算书
附件二:质量保证承诺
致:有限公司
为切实做好__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确保本工程的施工质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等要求,结合双方已签定的施工合同,我公司承诺如下:
一、工程质量目标:
满足施工图纸要求;
满足并不低于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工程施工标准及验收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满足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总体目标:工程合格率100%;
二、为保证工程质量,项目将实施先进、科学、可行的组织及管理措施:
项目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符合9002系列标准要求;
项目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工作技能符合本工程的作业需要,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100%持证上岗;
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机具等性能良好、可靠,能够生产出质量合格的产品;
本工程涉及到的所有材料、设备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参考品牌进行采购;如一些材料、设备没有规定具体的参考品牌,我公司也将选择国内知名品牌,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规格、型号执行,绝不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更不使用其它工程的剩余材料,未经许可绝不随意进行材料代用。
项目制定先进、可行、完整、具体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并严格执行;
严格“三按”施工,施工过程严格执行“三检”制度;
无条件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及湖州当地监检机构的质量检查、监督;
因我方原因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我方无偿负责整改直至合格。
__公司
年月日
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__有限公司
承包人:__
为保证__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按第一部分协议书中规定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分项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以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全部工程完工后签订的竣工验收报告确定的时间为准。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装修工程为两年;
2、防水、防腐工程为五年
3、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两年;
4、设备安装工程为两年;
5、其他约定:竣工验收交付后,由承包人负责免费服务保修1年。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及时提供服务,并保证在18小时内到达。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5%。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1年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附件四:安全生产承诺书
__有限公司: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__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我司特作如下承诺:
一、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安全规则与标识;
二、设立
说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二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在施工现场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四、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并在使用有效期内做到持证上岗;
五、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有关设施设备和危险品处都要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遇动火作业、限制空间、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办理作业票证;
六、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七、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施工器具及配件,必须取得专业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八、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九、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防范措施,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对施工项目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监控,杜绝“三违”现象,保障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十、对所有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贵司,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十一、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十二、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震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三、严格遵守国家与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它事项;
十四、我公司愿意接受贵司、监理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监督,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我公司愿承担一切责任。
公司名称:法人代表:
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专职安全员: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五: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致:__有限公司: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__以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单位在实施贵公司项目工程施工中,如果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民法典》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单位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我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我公司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民工工资的其他有关规定。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业主采取的经济等处罚,同时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的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借款办公楼抵押协议书 篇5承包修建办公楼合同
__厂(甲方)
__建筑公司(乙方)
为建筑__化肥厂办公楼,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修建办公楼一栋,由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图祥(附件一)建造。
二、全部修建费(包括材料、人工)共人民币__万元。
三、甲方在订立合同后三周内,先付给乙方全部修建费的70%,其余30%,待办公楼建成验收合格后10天内全部付清。
四、建筑材料由乙方按照双方协议筹备(附件二)
五、如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返修。原材料低于协议标准,乙方应按材料差价两倍赔偿损失。如不能按期完工,延期一个月,甲方扣除付给乙方的建筑费1%,延期三个月扣除4%,延期半年扣除10%,延期一年扣除30%。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__厂(公章)
__公司(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借款办公楼抵押协议书 篇6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一、乙方租用甲方在____区____的办公楼一层(租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进行物业管理。
二、租金租期:经甲乙双方协商于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________年,每年租金为____元,租金为预付上交,协议签字后预付每年全年租金。在租用期间甲方对乙方租金款________年不变。
三、房屋设施使用保护要求
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要求乙方做到:
(1)房屋建筑主体不得随意拆建和改建;
(2)对房屋门窗内装修格局要保护好,正常使用及时维修完善;
(3)对房屋内设施要正常使用、保管,损坏后及时维修和更换,但不能丢失,丢失的由乙方按样赔偿。
四、租用责任: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甲方的所有财产负全部责任,
第一是保护,
第二是不能发生火灾,如出现一切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价格双方协商,请法律仲裁部门鉴定。甲方对自己的财产有权随时检查,并对乙方提出要求,但甲方不干预乙方的经营权。
第三,乙方租用期间对经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负,如:水、暖、电等等。
第四,乙方在租用期间属自己增值的物品,由自己保管使用,到期后自己带走。
五、上述条约双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具有法律保护权。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办公楼抵押协议书 篇7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工程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办公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工程期限天:工程面积: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质量标准:现场验收合格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人民币)元,金额大写:
1.6工程结算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结算方式;
(1)合同总价包干;
(2)按固定单价、工程量以实际完成量为准。
第二条施工图纸
2.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方案及出图,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设计费甲方另行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甲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相关事宜。
3.2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单位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物品等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3.3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单位因施工而收取的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资料。
3.4甲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3.5禁止拆改承重结构,如需拆改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
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等管线。
3.6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施工期间乙方需使用的办公室、住宿、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3.7 甲方负责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项目施工保险,并指派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委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履行合同,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合同中规定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施工中严格执行《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110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四川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并遵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__)等施工标准规范保证工程质量。
4.3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之前,严禁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等,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4严格执行国家或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处理好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并注意环境保护。
4.5保护好施工现场现有的设施,成品保护若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相应损失。
4.6保护建筑内与施工有关的各种设施,保证办公室内上、下管道畅通。施工现场的每天垃圾清扫,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符合工程验收条件。
4.7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
责承担
4.8负责所有施工范围内所有材料的卸装和搬运上楼。
4.9服从和配合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
4.10严禁浪费材料,如有发生甲方有权作出处理。
4.11严格按图纸及甲方的书面交底施工,如擅自施工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4.12不得滋兴生事,恶意停工,如有发生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作出处理,直至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13乙方负责提供施工及报送相关单位的全部设计图纸。
第五条施工材料
5.1所有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提前48小时申报材料计划清单.负责提供主材的数量,规格。
5.2所有施工工具由乙方提供,施工及现场办公的临电,临水设施,电梯保护,现场灭火器放置等工作由乙方负责。
5.3乙方申请材料的计划单应按照图纸符合实际不得过度计划,以免产生浪费。
第六条质量要求
6.1该工程质量严格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为依据。
6.2若双方未另行约定该工程质量标准,该工程质量均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6.3双方约定:
6.3.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3.2木材、石材等天然物品,允许有自然色差与纹理差别,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
6.4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为甲方的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乙方应按约定标准返工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整改费用。
6.5该工程的施工质量由全权负责。
第七条工程变更
7.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合同签订后工程项目或施工内容有变更的,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7.2工程开工后,在某分项工程未施工前,乙方应接受甲方提出的合理变更要求。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①工程量或设计变更;
②不可抗力;
③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④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等其它情况;
6.3.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3.2木材、石材等天然物品,允许有自然色差与纹理差别,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
6.4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为甲方的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乙方应按约定标准返工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整改费用。
6.5该工程的施工质量由全权负责。
第七条工程变更
7.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合同签订后工程项目或施工内容有变更的,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7.2工程开工后,在某分项工程未施工前,乙方应接受甲方提出的合理变更要求。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①工程量或设计变更;
②不可抗力;
③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④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等其它情况;
6.3.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3.2木材、石材等天然物品,允许有自然色差与纹理差别,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
6.4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为甲方的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乙方应按约定标准返工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整改费用。
6.5该工程的施工质量由全权负责。
第七条工程变更
7.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合同签订后工程项目或施工内容有变更的,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7.2工程开工后,在某分项工程未施工前,乙方应接受甲方提出的合理变更要求。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①工程量或设计变更;
②不可抗力;
③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④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等其它情况;
收合格。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七日内向乙方结清工程款。(保修金除外)
9.3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若甲方将工程款交予乙方其他人员而造成的损失,责任均由甲方自负。
第十条工程验收与保修
10.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①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②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③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二)。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四),保修期限为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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