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550字
读后感550字(通用22篇)
读后感550字 篇1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读后感550字 篇2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没有资源了,可人类还在不断的“拿”,因为他们不知道“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味索取。
新能源,是我们对地球的报告,现在也有一些城市不仅拿的少给的也多。但是还有一些人还有不断的“拿”,所以常感到地球资源只有一丁点,一会光了。
再说一个例子:有个小偷,自己也有东西反倒愉别人伯东西。有次,他偶然偷到一万元,高兴过后,他发现自己一点不快乐,总是像老鼠躲猫似的,于是他把它还了,还了所有偷来的东西,不再做小偷,开了一家公司。有次发生灾情,他还捐了钱呢!捐完他竟非常高兴。
我的感想是:你拿走的是钱之类的,丢了的是快乐和幸福,不如反过来给予人们快乐和幸福,和大家同分,你当然非常的快乐呀!
最后,要大家一定不要只拿而不给,因为这样失掉快乐。
读后感550字 篇3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读后感550字 篇4【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读后感550字 篇5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读后感550字 篇6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该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的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读后感550字 篇7躺在床上看完的枕边书,实话说,不如小说来得让人激动人心。也不如杜拉拉2来得点上的知识那么明确。甚至有些观点,不那么容易轻易让人信服。但也许这才是稻盛先生这种大家才能写出的东西吧。参悟了些许佛法的理解,其实对于我们传统思想下成长的中国人来说,还是很认同的。只是当前的中国社会,大家都很浮燥,很难做到稻盛先生提到的境界,甚至会怀疑其正确性及合理性的存在。
但我还是认为,很多内容,值得去深思,去读上多次。有几个点,一直记着。
1、人生的方程式:人生·工作的结果=思维方式×热情×能力。这个,作为激励大家成长的基础。需要一再去思考,学习。其实我们经历过很多事,一开始就认为,这事是不可能能做成的,就算稻盛先生提到的接IBM第一个订单,京瓷当时也是很多人认为不可能的。但有足够的热情,足够的坚持。最终成功了。
其中还提到一条,不在现场流汗,什么也学不会。作者有提到是本田的创始人本田宗一郎教会他的。后来他也举例说明,当时做一种陶瓷,就在现场一直看着它的变化,终于成功制造出合格的产品。因为在现场有用手压着的冲动,从而想到拿个东西压着就成功烧制。现场认知,深入了解现场实际的细节,你才能明白一件事如何做才可能成功。
2、利他本来就是经商的原点。现在的说法,也就是以客户价值为中心吧。如果不能给客户带来价值,再好的产品也无意义。
3、托钵化缘中邂逅人心之美。真是有点极端的做法。一个这么富有的老人,去体会化缘带来的出家感受,呵呵。至少说明老人足够诚心归佛吧。
4、关于京瓷生产人工膝关节带来的灾难。受到社会信任的质疑,但坦然去面对。或许这就是境界吧。也许也能理解些,为何大企业家们,做到一定程序,更喜欢与佛法大师们在一块。因为那是心灵平静的乐土,一切困难,在那都叫万事皆空吧。呵呵。至少这个境界很值得学习。无谓的被眼前一点小困难困绕甚至吓住,太没有必要。要好足够强大的心态,坦然去面对成长中的困难。
读后感550字 篇8读过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后,有几位人物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也给我刻下了一些感悟。
贾宝玉:面容清秀,知书达理,喜欢与妹妹们作诗聊天
林黛玉:型态端庄,彬彬有礼,有些羞涩
薛宝钗:善解人意,关心姐妹,性格开朗,也会一些诗书
其中,我最佩服的是林黛玉,每次林黛玉在和姐妹们吟诗作对时,她写出来的诗词次次都很好,姐妹们在建立了诗社后,林黛玉又一次凭借自己丰富的积累,写出了令大家赞叹的诗,因此当了一回东家,我从林黛玉身上明白了,要想让自己的作品赢大家的认可,需要平时多积累,多下功夫。
其次,我最喜欢的是薛宝钗,她的为人很好,在林黛玉咳嗽的时候;主动来询问病情,得知林黛玉病情无好转,她主动推荐了几样补品;听过林黛玉的诉说,知道林黛玉自己对病情已无信心,便安慰却说,还大方的地将自己家里的补品送给了林黛玉,打破了以前林黛玉对薛宝钗的看法。一个真实的举动,换来了意想不到的友谊。
其实红楼梦里面还有许许多多的人物,他们大大小小,在大观园生活着,他们给我们留下了印象,留下美好,留下了记忆。我只是对其中两个人物进行了我的看法,大家不妨也来写下自己的感受吧。
读后感550字 篇9《世界一点儿也不稀奇》讲的是: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它很胆小很自卑,他从来都没走出过自己的房间。有一天,他胆怯的走出了自己的房间,却在月台那儿哭了起来。一个中年人看到了,来到他面前,问他为什么哭。当他知道了他是因为害怕而哭时,他哈哈大笑起来。用手帕为他擦干眼泪,对他说了这样一个哲理:瓦总是盖在房顶,树叶总长在树上。孩子,你不要再做井底之蛙。你因该走出家门,走进五彩缤纷世界的大门。而后小男孩通过不断尝试,迈进世界大门的故事。
看了这故事后,我突然想到了我小时候:有一天,我二叔、二婶到我家做客。我妈妈准备在家为他们“露两手”,正做着菜呢!做菜用的醋不够了,妈妈正忙着,走不开,就让我去买醋,可我不敢走出家门,更不敢不听妈妈的话,只好硬着头皮去超市,在路上,我满脑子理想的是快去快回,而且一路小跑,生怕把自己能丢了。到了超市,我买好醋,赶紧往回跑,回到家受到了妈妈的夸奖。在爸爸妈妈的鼓励下,我消除了心理阴影,终于敢迈出了那一步,那种感觉真是太爽了,觉得自己走出了黑暗,就像由小孩变成了大人。
我以前不也知道雷电是怎样产生, 通过想象和查资料我知道了。其实云层上有着,正负电离子,如果两种云朵碰撞在一起就产生雷电。
生活也是这样,不管你遇到多么艰难的事,都要敢于去尝试,只有你只有敢于尝试,或许会知道问题的答案,就能证明世界一点都不稀奇!
读后感550字 篇10我曾在二年级时读过叶圣陶先生的童话,那篇《稻草人》至今还让我记忆犹新。这几天,我在看《荷花》这本书,这本书也是叶老的作品,不过不是童话了,里面有他的小说和散文。
叶老先生的散文语言朴实,却隐藏了他独俱的思想,他的笔触细致。从写蚕的生长过程就可看出。写实是他的他的小说的一大特点,小说读完以后,个个让人感慨万分!
在这本书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寒假的一天》这篇小说。
这篇小说主要讲了一群大学生宣传抗日救亡的爱国运动。他们牺牲了寒假的休息时间,不畏寒冷、饥饿、疲劳。还要面对革命反动派的种种阻挠。
他们真爱国呀!这么冷的天还出来宣传。他们不停地演说,使得许多市民也开始渐渐醒悟。这篇小说还塑造了一个叫阿良的爱国青年,是“我”的表哥。他们用条石撞城门,因为城门向他们关闭,撞不开,他们一个搭一个越过了城墙,打开了城门。他们是多么勇敢啊!后来面对阻挠者,是那么坚定!面对着公安局局长,也毫不惧怕。最后被关入了一个中学,他们也毫不示弱!这里充分表现了他们爱国的豪情……
读完这篇小说,我还沉浸在故事里,心里由然生出一种对他们的敬佩之情。
读后感550字 篇11。先前心目中对老舍的“崇拜”顿时“破坏”了。我觉得那是一处“败剧”。再听了老师那“无情的分解”后,几乎痛得没有知觉,除了失望还是失望。说它是一部鞭挞社会的黑暗现实的戏剧,在我读之前就想到了。因为中国近代大多数著作,都是这个路子。不过,曾说:文章合为时而著。我也就无话可说;但我觉得还有别的话可说。
为什么我读了之后会觉得很失望呢?是我的品位不高还是老先生的作品——不,他的作品“理应”是好的,因为都这样说。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是“人民艺术家”。读时也是抱着这是“人民艺术家”的作品的想法去读。就像读因为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我想,许多人读书就是冲着作者来,而不是冲着书本身来的;或者就是冲着一些对书的“评价”而来。但好书,不一定合每个人的口味。一旦这书不合口味,作者也就受“迁连”了。这也许是我“失望”的原因吧!
我自认为老舍《茶馆》在当今大多数年轻人眼中是不为“称道”的。如果老舍没“人民艺术家”的称谓,没有很多关于《茶馆》评论性的“糟粕”文章,是不多人放在眼里的。记得我曾经看过一篇关于《茶馆》语言特色的评论文章,好像是《“那点意思”是什么意思》洋洋洒洒几万字,说是用得如何好如何妙;如何“有意思”,“真是有意思”。看后,觉得这人真没意思透顶。它只不过是一句很平常的“暗语”,并没有那意思,你非要给看出点意思不可;显得你很会看,能看出点意思来。中国就有这么些‘看客’专把平常事儿非看出点“新鲜味儿”不可。好比如今这媒体炒作,白的炒成黑的,香的炒成臭的才算事儿。
读后感550字 篇12但丁曾说过“世界上有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达芬奇也说过“父爱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亲情是这个世间、这个社会中最美好的情感。《傅雷家书》便是如此。不需要多么生动的修辞手法,也不需要多么细致的描写方法,仅用父母与儿女交流的信件就可以成为一本好书、一部好作品。就像一家四口每天坐在桌前聊天,分享着这一天经历的故事,经历后的感想。总之,亲情是坚不可摧、牢不可破、挥笔成文的一种情感。世间万物皆有情,唯有亲情最珍贵。
从这部作品我们可以了解到父母永远是爱我们的,所以我们要懂得感恩。要从父母开始,再到他人、朋友,帮助过自己的所有人,再上升到国家。要从一点一滴开始,一点一点汇流成小溪、小河、大江、大海。只要心中有爱、心中有情,一步一步的去感恩、去包容、去守护,这个世界才会更加幸福快乐。
父母的恩德比天大,每一个做子女的人,要践行孝道。想父母之所想,急父母之所急。正处于青春叛逆期的我们要尽量不与父母吵架,帮父母做一些基本的家务活。父母唠叨时要虚心听取意见,等父母说完后,再与父母商量对错。唠叨是父母关心我们和爱我们的表现。如果父母不再唠叨了,那么就代表他们已经不再疼爱我们了,不想管教我们了。
怎样减少父母对我们的担心呢?作为初中生的我们,首要任务就是搞好学习。只有努力学习,考上理想的高中、大学,才能给自己创造更多更好的学习机会,开启我们智慧的大门,增强未来谋职干事的本领。当前我们要专心对待每一门科、每一堂课,不偏科、不落课,课前做好预习,课堂上认真听讲,思维跟着老师指挥棒转,记好笔记,课后消化吸收,把老师讲授的知识变成自己的东西。努力做一个孝敬父母、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新时代中学生,以报答父母养育之恩、老师育人之情、社会和谐之爱。
读后感550字 篇13最近,我刚读完《绿野仙踪》这本书,作者通过惊险曲折的幻想故事,赞扬善良勇敢的品质和友爱互助、为理想不懈奋斗的精神。
《绿野仙踪》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莱曼·弗兰克·鲍姆。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小女孩多罗茜和她的小狗托托、想要得到智慧的稻草人、特别盼望得到一颗心的铁皮人和超级胆小而想要胆量的一只狮子,他们各自都有一个愿望,而他们的愿望只有翡翠城里的奥芝才能帮他们实现,他们终于克服了重重困难才到达了翡翠城,于是,一段令人不可思议的奇异旅程开始啦。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特别舒畅。因为所有的人都实现了自己的梦想:稻草人得到了它一直想要的聪明的头脑;铁皮人得到了它盼望已久的一颗心;胆小狮得到了胆量;多罗茜和她的小狗托托回到了她的家乡堪萨斯州。
读了《绿野仙踪》后,我体会到朋友是很珍贵的。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不相识到朋友,然后一同共度难关,互相帮助,结果实现了他们的心愿。我们同学就是朋友,我们应该互相帮助。朋友很珍贵、很重要,我们要珍惜他,让友谊的花朵永远盛开。
从中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必须朝着自己既定的目标向前驶去,在前进的道路上勇往直前、不畏艰险勇于拼搏,最终实现理想的港湾。达到每一个目标,是必须付出艰苦劳动的,要不怕困难,带着一颗善良的心,与同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那么,你心中所想的美好的一天一定会到来。在这本书中,多萝西和她的朋友为了实现愿望,不怕困难,互相帮助,打倒敌人,朋友们先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多萝西最后在南方好女巫格林达的帮助下,也回到了家乡德克萨斯,结束了这漫长的旅程。我以后在生活上、学习上都要向多萝西学习,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想办法去解决它。在学习中不懂的多问老师,多问同学,让知识更丰富。
读后感550字 篇14今天,我读了《抗日英雄王二小》后,深有感触。 王二小是中国少年抗日英雄。抗日战争时期,王二小的家乡是八路军抗日根据地,他常常一边在山坡上放牛,一边给八路军放哨。 有一次,日本鬼子来“扫荡”,走到山口时迷了路。敌人看见王二小在山坡上放牛,就叫他带路。王二小十分机智,装着听话的样子走在前面,为了保卫转移躲藏的乡亲,他把敌人带进了八路军的埋伏圈。突然,四面八方响起了枪声,敌人这才知道上了当,就气急败坏地用刺刀挑死了王二小。机智勇敢的小英雄王二小,就这样被日本侵略者残酷地杀害了,牺牲时,他才13岁。13岁!和我们一样花儿般的年纪,却为国家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从这我们可以看出他的爱国情怀,我们更应该向他学习!有的同学说,我不生活在战争年代,无法表现我很爱国。错!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才可以更好的表达自己的爱国情怀!好好学习就是爱国;尊师敬长就是爱国。我们要让中国人的地位在外国人心中提高。今天我们以祖国为荣,明天祖国以我们为荣!
读后感550字 篇15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不管如何,时刻让你的眼睛探索到这个世界的美好才是最佳选择这是我在读了刘慈欣著的《带上她的眼睛》后所感受到的。
这篇《带上她的眼睛》是一部科幻小说,用轻快又略带哀伤的笔触刻画了一个动人故事。文中的我带上了一位因事故而被困在地底深处无法返回地面的女宇航员的传感眼镜相当于用她的眼睛去四处游玩。我带着她的眼睛完成了她的最后一次地面探索。在结束任务的同时,女宇航员也永远留在了地底下。
从作者的叙述中,我发现了我与那位女宇航员在面对大千世界上极大的反差。那位女宇航员面对一花一草,都会兴奋的忍不住落泪,她还要为那每一朵花儿起名字,她渴望看到日出日落甚至每一束目光。反之。我甚至有些不耐烦,在她热情的请求下,才勉强行动。我认为这个世界是枯燥、乏味的。但在她的影响下,也渐渐懂得了珍惜能看到的。这种反差更突出了这篇科幻小说珍惜目前能看到的,就是幸福这一观点。
因为被困在地低下,女宇航员再也无法看到地面美好的世界,所以她珍惜了能看到的每一个画面;因为受到了她的感染。我改正了对这个世界的观点:灰色,开始重新感染这色彩斑斓的世界了。从中我学到的东西也有很多:在困境中渴望光明,这是人的本性。既然我们还能自由自在的在这片辽阔无垠的天空下游玩,那么我们就应该时刻带好自己的眼睛用它们去捕捉每一个美的瞬间。不要让它们在消沉下去,失去对美好世界的探索。
作者难道只是为了阴沉、为了写出女宇航员被困地底的可怜而写这篇小说吗?当然不是。作者更多的是想表达对那些无法看见世界的美的人的怜悯和对那些不珍视现在一切的人得愤怒。上帝给了我们双眼,我们就有义务好好和使用它们。我们既然可以朝气蓬勃的活在这世上,就证明了我们拥有洞察世界的能力。毕竟,对于那些永远都无法触及光明的人,我们没有什么理由可以说这个世界黯然无色。所以,我们要重新收拾好行囊,轻装出发。为小说中不幸遇难的女宇航员或那些失明的人们带上他们的眼睛,替他们寻求一点光明、一丝慰藉,一些对未来美好的希望。
如果说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是无法看到这美好世界的话。那么,有朝一日,当科技发达起来之后,制造出传感眼镜之后,请你带上他们的眼睛,去探索发现那些如花般美好、绚烂的新事物,与他们一起分享。
读后感550字 篇16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这是一本许多人耳熟能详的书,这是一本我们再熟悉不过的书,这是一本著名作家管桦写的书。它,就是《小英雄雨来》。
这本书讲述了小英雄雨来聪明、机智、勇敢地和八路军一起英勇抗敌,在日本鬼子和汉奸和刺刀威逼下视死如归,多次机智地逃出日
本鬼子的魔爪,歌颂了雨来热爱祖国、机智勇敢的品质。 雨来多么勇敢、爱国呀!敌人想方设法诱惑他,他都没有告诉日本鬼子关于八路军的情况。敌人不耐烦了,就毒打雨来,他也没有透露。要换成我,一定会忍受不了这种痛苦,早就把秘密说出去了。
说道这我突然想到了小英雄王二小。当敌人扫荡时,王小二不顾生命危险把敌人带到了八路军的埋伏圈。敌人知道上当后,把王小二打死了。王小二为了祖国不惜牺牲,我为他那爱国品质而打动。 在生活中,我有事却不能想雨来一样碰到困难不退缩。有时,我就因为肚子痛了就不想去上学,真是令我羞耻,当看了这本书后,我决心以后要克服困难,振作起来!说起上学,父母处处关心我们,不但交钱让我们上学,还特别宠爱我们。我们的学校又宽敞,又明亮,可是有些同学却不好好学。相反,雨来在豆腐坊里上夜校,那里又旧又破,雨来却学得很认真。希望大家都好好学习,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所以今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
读后感550字 篇17村庄的小道上,几棵歪脖子树上没有一片树叶,而是落满了皑皑白雪;屋顶的边边角角、门前的石阶和窗户的木棱上洒满了层层雪白;墙壁的缝隙和路边的废石中塞满了洁白的“棉花团”。远处隐约可见的群山万壑仿佛一峰峰落雪的驼峰一般。
在这洁白无瑕的世界中,时间仿佛停止。可路上两串新踩的脚印告诉我们时间仍在流失;向着脚印追随,一老一小引入眼帘。在世界的包裹中,他们的身影显得格外孤单。
凄凉中带着一丝丝凄美的封面引起我的遐想;难道这就代表了鲁迅先生的童年吗?并不是这样吧?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给我留下极深刻的印象;这是鲁迅先生快乐的源泉,但也是埋葬他快乐的坟墓。没错,鲁迅先生快乐的回忆仿佛都发生在这里,同时也在这里戛然而止。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这天真活泼的话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使我产生共鸣,带给了我无限美好的幻想……
我仿佛看见幼年的鲁迅奔跑在百草园中,追捕着蝴蝶、偷看着小虫、机灵的爬树、努力的大笑……但这一切的美好被瞬间打破——正如鲁迅先生自己所讲的,被不幸的送到了三味书屋。那个私人学校好像剥夺了孩子快乐的权利。于是,这乏味的读书生活引起了幼年鲁迅极大的不满。
可是谁能想到呢,这并不是最悲哀的。后来,鲁迅先生的父亲病故了。也就是说,家中的顶梁柱倒塌了、鲁迅心中最敬爱的父亲永远不会回来了。这在幼年的鲁迅眼中,一直都是不可磨灭的沉重的痛;是一段辛酸的不堪回首的往事。况且父亲是被江湖庸医所误。但文章中,并没有用过多笔墨描写鲁迅先生对父亲病故之事的难过与悲哀,而是一再讽刺了江湖庸医的荒诞;他们巫医不分,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简直是强盗。他们的行为作风屡次遭到鲁迅先生的批评,也应当遭到全社会的唾弃。封建主义孝道并不可取,人道主义才应该是真理。我们一定要为父母的生命和健康负责,向他们为我们一样。
读后感550字 篇18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读后感550字 篇19文森特·威廉·梵高出生于荷兰乡村的一个普通牧师家庭,从小就与家庭、阶层做着抗争,他不加掩饰地无视社会的规则,不愿与之同流合污。但是,他同情一切贫苦的底层人民。古怪的性格与非凡的才华让他显得与众不同。
从小梵高就对大自然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大自然对他来说就像是天然的课堂,向梵高展示了最朴质的美。翻开梵高的画集,里面绝大部分都是以花朵、植物为背景的,但是,大自然的馈赠并没有带给梵高名利和财富,反而让他在艺术道路上走向毁灭。他才华横溢,却在当时得不到人们的认可,困顿潦倒,以至于他患了严重的忧郁症,最后,这位旷世天才用生命和孤独燃烧了自己璀璨而耀眼的一生。
小时候,虽然他与母亲的关系不是很好,但他继承了母亲忧郁的性格,因为,他无法融入正常人的社会生活中,梵高大多数时间与母亲在一起写字、阅读。母亲会鼓励、指导梵高画画,有时还会带着梵高出去写生。可以说,是母亲为梵高开启了艺术的大门。后来,当梵高真正徜徉在艺术的海洋之时,他的母亲又对他的天赋进行了质疑,她否定了梵高的梦想,甚至用恶毒的语言来讥讽他。毅然放弃了这份能够给自己和家庭带来财富和地位的工作。内心对母亲有着强烈的爱和依恋的梵高,内心出现了难以弥补的伤痛、烦恼。以至于后来与母亲的关系非常不好,极少联系,甚至在梵高去世时,他的母亲也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悲伤,这是我难以理解的悲剧。
也许是母亲给梵高内心的伤害太深了,所以,后期的梵高想要逃离家庭的念头便在心理埋下了种子,他开始走向了大自然,在大自然中寻求内心宁静与美好。梵高曾在与友人的通信中写道,只有在大自然中,他才能够发现灵魂和情感,也才会让他内心充满了感动。大自然也成为了梵高创作的源泉。
也许天才总是被上天嫉妒着,后期的梵高精神疾病越来越严重,饱受精神折磨的梵高,眼中已经看不到世界的美好了,这位伟大的艺术家在追逐他那破碎的梦想道路上一步一步的走入极端的毁灭之中,最终,选择用一把左轮手枪结束了年仅37岁的生命。
读后感550字 篇20《纸上谈兵》主要写了古时后有个人叫赵奢,赵括从小就读兵书,因此,他谈起用兵作战,总是滔滔不绝。可他的父亲却说他只会说空话,没有真本领,不会用兵,更不能当大将。有一次,秦国攻打赵国,赵王让赵括当大将,代军打仗,有人劝赵王说:“赵括兵书虽然读的熟,但不会灵活运用,会坏事的。”赵王不听。不久,在两军交战中,令全军覆没,赵括也在交战中阵亡。
这篇课文让我感受到了赵括虽然兵书读得很多,可是却不会灵活运用,所以才会全军覆没。而赵王做事太鲁莽,用人不当,也是导致失败的主要原因。
我掩卷沉思:不论做什么,都不能只空谈理论。只有联系实际,活学活用,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当中去,才能将事情做好。
这个故事说的是:春秋战国时有个人叫赵括自幼苦学兵书,谈起带兵打仗的事头头是道,谁都说不过他。他认为自己能带兵打仗。可他爸爸说赵括只是纸上谈兵,说什么也不同意。当他的爸爸死后,有一次秦国攻打赵国,赵王任命他当大将军带兵迎敌。刚上战场就打了败仗。因为,他只会理论,没有经验所以打不了胜仗。应该理论、实践相结合,经验丰富了才能打胜仗。
读后感550字 篇21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又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他们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冷清了,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埃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读后感550字 篇22暑假里读了《西游记》,我被这本神话书深深吸引。
书中讲述了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保护师傅唐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师徒四人一路上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修成了正果。他们每一次的历险都是那么的扣人心弦,看到紧张处,我连大气都不敢出,直到最后降伏妖怪,我才松了一口气。
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本领高强,有正义感,遇到妖怪总是毫不畏惧,碰到困难也从不放弃,保护师傅取到真经,他的功劳最大。猪八戒虽然有些小缺点:贪吃,还有点懒惰,但是他任劳任怨,常常会被孙悟空派去做一些苦差事。猪八戒经常会闹出一些可笑的事情来,每次看到这些地方,我都会忍不住笑出声来。沙和尚和白龙马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一个挑担,一个驮师傅。师傅唐僧只会念经,不会降魔,可是他却有坚定地信念:不取到真经,就绝不回去。他常常分不清谁是妖怪,每次看到他把妖怪当好人,还常常冤枉孙悟空,我就很着急。好在最后师徒同心合力,终于克服所有的困难,取回了真经。
这本书讲的故事虽然是神话,但在现实中却很有意义。它告诉我,要想做成一件事,首先必须不怕艰苦,要付出努力,才能成功。其次,还要和同伴互相帮助,取长补短,才能发挥最大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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