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采购合同律师函
石材采购合同律师函(精选3篇)
石材采购合同律师函 篇1致:
题: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审阅了相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现就题述事项向贵司正式函告如下:鉴于:
1、20__年11月2日,贵司与____________公司就__________________石板材的采购事宜达成了《石材采购合同》。
____年____月,双方已经完成了货物验收及结算,最终结算款为人民币____元。
2、时至今日(____年____月____日),经过多次沟通,贵司尚有人民币___元(___)未支付,已超过了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间个月。
3、《石材采购合同》第六条“违约责任”约定:“甲乙双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鉴于事项,本所律师代表公司向贵司郑重声明并通知如下:
1、请贵司务必于本律师函发出之日起___日内,向______公司支付石材余款____元,同时,贵司还应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赔偿(暂计算为人民币元)。
2、如贵司在前述期限内仍未完成上述工作,则本所律师将代理______公司按照有关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对贵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
(1)贵司应立即向公司支付全部欠款及赔偿金。
(2)贵司赔偿因逾期付款而给公司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律师费用等等。
(3)贵司承担案件的全部诉讼费用。
如贵司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将被强制执行,贵司还将承担执行费用。
3、如贵司于本律师函发出之日起7日内,付清全部合同欠款及赔偿金,则公司将部分免除贵司的逾期赔偿金。
为此,我们真诚希望贵司能继续与公司保持合作关系,并请在收到本律师函后,积极与公司或本律师协商,归还相关欠款。
我们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将切实保障贵司自身权益。
谨此专奉!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
电话:
年月日
石材采购合同律师函 篇2致:
题: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审阅了相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现就题述事项向贵司正式函告如下:鉴于:
1、20__年11月2日,贵司与____________公司就__________________石板材的采购事宜达成了《石材采购合同》。
20__年6月,双方已经完成了货物验收及结算,最终结算款为人民币466036元。
2、时至今日(20__年1月6日),经过多次沟通,贵司尚有人民币166036元(人民币壹拾陆万陆仟零叁拾陆元整)未支付,已超过了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间个月。
3、《石材采购合同》第六条“违约责任”约定:“甲乙双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鉴于事项,本所律师代表公司向贵司郑重声明并通知如下:
1、请贵司务必于本律师函发出之日起7日内,向______公司支付石材余款166036元,同时,贵司还应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赔偿(暂计算为人民币元)。
2、如贵司在前述期限内仍未完成上述工作,则本所律师将代理______公司按照有关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对贵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
(1)贵司应立即向公司支付全部欠款及赔偿金。
(2)贵司赔偿因逾期付款而给公司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律师费用等等。
(3)贵司承担案件的全部诉讼费用。
如贵司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将被强制执行,贵司还将承担执行费用。
3、如贵司于本律师函发出之日起7日内,付清全部合同欠款及赔偿金,则公司将部分免除贵司的逾期赔偿金。
为此,我们真诚希望贵司能继续与公司保持合作关系,并请在收到本律师函后,积极与公司或本律师协商,归还相关欠款。
我们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将切实保障贵司自身权益。
律师:
电话:
石材采购合同律师函 篇3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此协议:
一、 甲方现向乙方购买宝黑金沙石材,单价 280 元/平方米。本次石材用量约计13000平方米,供货总价款约为: 叁佰陆拾肆万元整(¥3640000.00) 元。(结算时以供货到现场的石材平方米数量乘以单价为准。)
二、 交货时间:乙方从收到甲方订购清单之日起,共计15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提供的规格,数量加工完毕,并供货到施工现场。时间从收到甲方定金时开始计算。若乙方不能按时交货,每延期一天,按订购总价款的5% 处罚。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
三、 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货,搬运。
四、 订、收货方式:由甲方分批次向乙方下达石材订购清单,乙方按约定质量、时间完成后,由甲方进行验收合格后收货。乙方在对原材料进货时,需一次进够半成品料,以防不同批次出现的色差。付款方式: 在完成订单后货物送达甲方后,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后须付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余款需甲方在一个月内向乙方结清。
五、 售后服务:乙方对所售石材质保一年,在一年之内所供石材发生质量问题,乙方给予免费更换。
六、 违约责任: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与样品不符,或所加工的石材尺寸偏差,规格错误等原因。给甲方带来损失,则乙方赔偿甲方相关的经济损失费;并负责把产品无偿更换至合格。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如中止合同, 则赔偿对方供货总价款20%作为违约金。当产品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若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清余款,则乙方按每日0.1‰收取利息。
七、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石材的质量检验报告和材质证明文件。
八、 若有异议,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则由法院裁决。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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