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搬运公司购销合同
装卸搬运公司购销合同(精选3篇)
装卸搬运公司购销合同 篇1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洛阳专线卸货和送货经营权,并管理自提客户,进行经营的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承包范围
承包期
乙方承包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承包风险保证金和工伤保险金
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交纳承包风险保证金人民币20__元(不计利息)。本合同效力终止时,如乙方无违约行为,承包风险保证金由甲方全额归还乙方。乙方及乙方帮工按20元/人/月的标准向甲方缴纳工伤保险金,由甲方统一代乙方购买商业工伤保险。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报备当月帮工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并缴纳商业工伤保险金。
每车承包费用标准
甲方支付乙方标准承包费为:_________________大车元/车,小车元/车。
注:_________________货物体积=120M3为大车,小于120M3为小车。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承包过程中的经营管理,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操作规程等业务制度;
2、甲方可以提供货运交通工具(电动三轮车)二辆,但乙方必须开出借条,在承包期内对车辆进行的相关维修(维护、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每月支付甲方电费,电费按实用电量计算;
3、每送完一车结算一次搬运和运输费用(结帐前乙方将所有的送货单据交清),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送货单据不完整或丢失,视为未完成承包任务,在取得收货方开具的收货证明后,甲方予确认任务完成。
4、卸送货时,给予乙方充分通知时间;
5、在承包期内,不得向第三人转让乙方承包的资产,不得允许第三人参与承包经营;
6、不得随意中止、终止、解除合同。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合法从事承包经营,不得做出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行为;
2、按照甲方指示,保证及时准时地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必须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以确保货物在卸货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害和丢失,否则,造成收货客户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赔偿;造成甲方垫付经济损失的,由乙方直接赔偿给甲方;因收货客户提出书面赔偿异议之日起,甲方有权暂不结算该次承包费,并不予退还保证金,待事件处理完毕后三十日内再进结算。
3、当接到甲方通知后,须准备足够人员,准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通知甲方,协商解决;
4、在承包期内,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承包,不得允许第三人参与承包经营;
5、不得随意中止、终止、解除合同。
6、承包期间,乙方自行雇佣帮工人数不得多于5人(含5人),乙方不得随意拖欠帮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承包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和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7、乙方及乙方帮工应加强装卸作业和交通作业安全操作,因此造成甲方或甲方客户员工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未造成对方重大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元,甲方可以从乙方承包风险金中优先扣除,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补足承包风险金;如果造成对方重大损失,则按照实际产生的经济损失要求对方赔偿。
合同解除、延续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
本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方式延长承包期限,也可以另行签订合同。
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时产生争议,甲、乙方双方应当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约定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附双方委托人身份证各1张。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附件
《装卸、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搬运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搬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
(双方可在货物清单中标明货物数量和价值,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货物搬出地点:________________。
货物搬到地点:________________。
车型:________________。
预定货物搬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包装要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按乙方要求进行标准包装。也可由乙方进行包装,但包装前应检查物品,保证安全运输。
乙方责任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对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变质。在装卸、运输途中一旦出现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损坏等情况,原则上按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另有约定的,按约定限额赔偿。但如果货物的缺失和损坏是由不可抗力、货物自身属性决定的合理损耗或是甲方过错造成,则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货物保险由乙方负责,贵重货物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及时对送达货物进行检验,逾期未收货,应向甲方支付保管费用
包装运输总费用:________________。
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甲方已付定金_____________。余下金额_____________于货物到达并验收完好后一次性付清。
甲方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乙方按要求将货物送达后,甲方如不足额支付运输费和保管费,乙方对货物享有留置权。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_
1、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在双方履约后即行终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装卸搬运公司购销合同 篇2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采 购 计 划 号
供 应 商(乙方) 采 购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 量
及单位单 价
(元)金 额
(元)
1
2
3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4、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 、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一周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人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期: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货物交货完毕,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5%,乙方须在付款前开具正规全额发票给甲方。余下合同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1年内货物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第九条 质量保证
1、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产品的全部质量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税费
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甲方应当在到货后一周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竞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 诉讼
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二十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竞标文件;
3、竞标承诺书;
4、成交或成交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 同 附 件
一般货物类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保修期责任:
4、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使用说明
(一般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是对招投标文件中货物和服务要约事项的细化和补充,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过程中有关项目标的性状的重要澄清和承诺事项必须在合同相应条款中予以明确表达。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私下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一、本合同适用范围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教学仪器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广播电视仪器设备、体育器材、音响乐器、药品、服装、印刷设备和印刷品等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除外)适用于本合同。
二、填写说明
(一)合同标题:地市县使用时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后再加所在地名称或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删除加所在地名称。
(二)本合同划线部分所需填写内容,除以下条款特殊要求外,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填写,如招投标文件没有明确,按甲乙双方商定意见填写。
(三)第一条合同标的:按表中各项目要求填写,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四)第四条包装和运输:货物运输方式包括;汽车、火车、轮船等。
(五)货物交付和验收:时间按合同签订(或生效)后多少日(或工作日)或直接填X年X月X日前交货。
(六)第八条付款方式和期限:资金性质按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填写。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现使用的专业合同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但专业合同各条款必须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各条款要求,如发生矛盾以本合同为准。
(二)协议供货合同应使用原文本。
(三)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均不能改动,只能在划线位置填写,如有改动视同无效合同。
(四)本合同统一用A4纸打印。
(五)本合同为试行文本,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当之处,请及时提出建议,以便修正。
本合同各条款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负责解释。
装卸搬运公司购销合同 篇3供方:浙江向隆机*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需方:瑞安市菱奥*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__年3月24日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在供需双方承诺严格履行双方签订的《物资采购通则》诸规定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采购内容:产品名称、型号、商标、数量、金额、供货时间要求
序号
规格型号
物料名称(图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
交货时间
1
pc
2
pc
合计
】条款说明
一、产品标示要求:供方的产品原则上要具有需方认可的永久性标志、厂家代码标志、生产时间标志。如体积小,无注明标志的,应使用双方共知的符号,以区别。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包装标准、验收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按双方确认的国*通用编码、图纸、样品进行生产和质量检验。因不符合图纸和样品的要求而引起的索赔、补偿均由供方承担。
二、交提(货)地点、方式:需方指定仓库
三、结算方式:月结。本月发的货物,需方将在收到供方正式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需方将在收到供方发票一个月内付款,即付款周期为见票后一个月内,如需方资金紧张时,付款允许延期7天,如再无法付款而与供方协商不成的,供方可向需方按超过付款缓冲期天数每天按该批应付款的1%收取延迟费用。(备注:付款可分为承兑和电汇,电汇手续费由需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供方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包装等不符合合同要求,需方有权拒收和退货。供方延期交货时,因提前10天通知需方。需方中途变更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供方并与其协商解决,如一方终止合同,必须提前20天提出,双方同意签字后方能有效。当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不能执行合同时,经有关机关证实后,方可免除经济责任。
五、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①仲裁机构②人民法院
六、未明事项,按《民法典》办理。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需方一份,供方一份。复印件和传真有同等法律效果。
供方:浙江向隆机*有限公司需方:瑞安市菱奥*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敏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细节:银行细节:
税号: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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