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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鼎记》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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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鼎记》读后感(精选22篇)

《鹿鼎记》读后感 篇1

  金庸先生极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特地编了个大圈套,让男人奋不顾身往里跳,女人则在一旁等着收获利益。

  说起暗恋,我第一个反应就是上中学时看金庸先生的《鹿鼎记》,里面有个英俊潇洒、武功盖世的百胜刀王,因为倾慕美人陈圆圆,放者武林盟主不做,甘心在她身边默默无闻毫无所求地当个种园子的菜农,每天能见上美人一面就心满意足,偶尔搭上几句话能记一辈子。当时的我很为这故事感动,心想那是怎样的一种情怀啊,浪漫、伟大,充满了奉献和牺牲精神。爱一个人爱到这份儿上还能有更甚的么?此后小心眼里还暗暗下了决心将来如有机会也要这么来一下子,让自己也为自己感动一回。

  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对这个爱情故事的看法也逐渐改变。感动早已经不在,代之而起的是阵阵疑心。经历越多,我越觉得这个故事怎么好像是个阴谋。金庸先生极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特地编了个大圈套,让男人奋不顾身往里跳,女人则在一旁等着收获利益。对比一下历史可以发现,百胜刀王这个榜样实际上就是从前的贞洁牌坊,只不过是为男人立的。想要牌坊的有多惨,为了这虚无的暗恋他得抛弃事业地位,放弃追求世俗幸福(譬如和心爱的女人睡觉)的权利、还要日日夜夜为对方的安全着想,遇有危难得挺身而出。而身为女主角的陈圆圆却十分之惬意,不用担心什么道德约束可以随便和其他男人(如李自成、吴三桂等花丛老手)乱来,不用任何付出就有个超级保镖可以胡乱招惹对头冤家不必担心安全问题。这么爽的事情谁不想呀,我也想当陈圆圆,好有个百胜刀王这样的傻瓜跟着。

  不过社会发展到如今,人民群众的精明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暗恋越来越没什么市场,那百胜刀王和陈圆圆的故事也糊弄不了谁了。问十个人,十个都说那刀王太弱智,要是我早就先跟陈圆圆挑明了。她若是乖乖地同意还则罢了,如若不肯,就像韦爵爷说的“喜欢她,抢来做老婆就是了,”凭咱一身盖世工夫,把她抢了就跑,哪还有后来吴三桂、李自成什么事儿!

《鹿鼎记》读后感 篇2

  一口气看完了《鹿鼎记》,只觉畅快淋漓之极。韦小宝之滑头、狡诈,与其他英雄的神勇仁义,实在是天壤之别。但也正因如此,我更喜欢韦小宝。 他可能连英雄都算不上,与金庸其它小说的主人公相比,虽然都是男性,生长在一个风声血雨的江湖之上,但他贪生怕死、奸诈狡猾、不学无术、气量狭窄、见风使舵……总之英雄好汉所应有的一切品德他都没有,只有那一张油嘴滑舌的嘴巴,让他在这个动荡的时代有一席之地,其他,不值一提。

  正因为韦小宝如此品格,初看《鹿鼎记》之人不免抑郁不已,看着他一见到强敌转身便跑,或是大声叫饶,总是觉得世上窝囊之人无过与此;看到他一见上级的面便阿谀奉承,马屁拍的十足,而一见到官位比他低下的人便甩出大帽子来压人,一副贪官污吏的模样,不禁感叹这人竟如此势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还有他那引以为豪的甜言蜜语,以及成篇成篇的大话,让你晕头转向,不知何时在暗地里被他刺一刀,那更是他的特长。

  这样一个人,注定是不能成为武侠小说主角的。 而他的出现,就注定是一个异数。尽管平时你绝对看不到他有良心,但危急关头却又发现他还是有一丁点的,当皇上命他去铲除天地会逆贼时,他虽设法逃脱,但关键时候却冒死救友,不惜违抗圣旨,也不肯出卖朋友;而当天地会众人逼他去行刺皇上时,他又顾全对皇上的义气,不肯答应,最终使他一脚踏两船,两边不讨好。这些,却又与其性格分外不符。 尽管他在敌人面前为求活命什么也愿意干,不把自己当人看,但在美女与赌桌面前,他又成了不屈不挠的勇士,本分也不肯屈服,有时干脆铤而走险,孤注一掷,勇往直前似乎无所畏惧,其实心里却满是畏惧。这些,都是其活生生的写照。

  正因如此性格,他一点也称不上英雄,甚至半点侠义心肠也没有,有的只有厚厚的脸皮、满满的虚荣心、孤注一掷的勇气以及一时冲动下的义气和侠义。也正因如此,他不像其余人物一样虚伪,他只是个小人,却是个坦荡荡的小人,为了生存他不择手段,但为了朋友美人却让他变得无比高尚,尽管只是短暂的。

  总而言之,鹿鼎记写的不是英雄的故事,而是一部纪实小说,写出了一个小混混如何在这个社会立足,如何活得精彩,活得自在,这些,记录的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人物的一生。 他不是英雄,他很自私,却又可以很伟大。

《鹿鼎记》读后感 篇3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一套金庸先生写的《鹿鼎记》。韦小宝是这套书的主角。

  韦小宝,这一人物性格十分复杂。你说他是坏人吧,他也不算很坏。你说他是个好人吧,他又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有市井小民所有的缺点:好赌啦,好色啦,胆小怕事啦,爱恶搞啦……他既不识字,也不虚心学习,他可能是老师们认定的不良少年吧!虽然他的缺点那么那么的多,但是,他有两点让我非常佩服。

  首先,他懂得随机应变。当初,因为他想保护康熙小皇帝而顶撞了鳌拜,后来被鳌拜抓进鳌拜府。要不是韦小宝机智应变,一边对鳌拜溜须拍马,一边想办法逃脱。那么就没有后续的精彩故事了。我就是因为不懂得随机应变而吃过不少哑巴亏呢。就在几天前,我和哥哥一起去游泳,我们决定要比赛谁游得快。比赛一开始,我就使出浑身解数卖力地游动着,把哥哥“甩”在身后好多。正当得意时,“砰”地一声,和一个陌生人撞到了一起。我便停下来,和他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起来。才没说几句,就发现哥哥得意地朝我招手哩!不用说,他准是早就游到终点了。当时要是先把争执一事先放一放,那么,我绝不会输掉比赛。或者道个歉,继续比赛,那么也不一定会输。

  其次,韦小宝还很讲义气。当初,茅十八在韦小宝危难时挺身而出救了他一命。后来,当茅十八要被砍头的时候,韦小宝想尽办法营救。他悄悄把茅十八换成了仇敌冯锡范。一来救了朋友,二来又报了仇,三来还保护了自己。要是我的话,一定想不到这样的办法,一举多得。

  我很佩服韦小宝,他不但聪明机智,懂得随机应;还很讲义气,知道“点水之恩,涌泉相报”的道理。再说说反清复明的天地会,为什么会惨败呢?就是因为他们不懂得变通,如瞎牛砰草堆——碰撞就吃。事情往往不是简单的“一刀切”能解决的。

  老师、家长们常说要读书,读好书。我便从书本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生存自求的方法。

《鹿鼎记》读后感 篇4

  在我读过的书里边,除了教科书工具书之外,看的最多还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记得最早看金庸先生小说是在上初中的时候,那时只觉得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情节精彩生动,书中的主人公行侠仗义惩恶扬善,让人大快朵颐。而在近二十年后的今天,再次阅读金庸先生的《鹿鼎记》,却有了不同于以往的一些感受。今天就在此将这些零碎的感受整理成文,权当作对那些逝去的青春做道别。

  《鹿鼎记》无疑是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里最另类的一部,而韦小宝也无疑是最富争议的一位主人公。他从扬州一个过气娼妓的私生子成为位极人臣的满清国鹿鼎公,从一个混迹于青楼的小痞子变成反清复明的组织、天地会的香主,其极具戏剧性的经历看似荒谬,实则是中国社会和传统文化的安排。在金庸先生笔下,韦小宝这个亦正亦邪、亦俗亦雅的形象,也彻底把人们心目形成的固有的大侠的高大全形象给消解了。

  将反清复明视为毕生使命的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可谓是光明磊落的大丈夫之典范,奈何遇到了作威作福的小人郑克爽;而陈近南一生刚正不阿,结果还是被天地会老大郑经的不肖子孙郑克爽陷害致死,最后还要靠并不怎么光明磊落、甚至是有些行为卑劣的韦小宝来替他复仇,真是个绝妙的讽刺!

  而对待权倾一时的鳌拜和拥兵自重的吴三桂,即便是英明神武的康熙也轻易不敢下手,结果一样被韦小宝给设计办了。如果按照我们对大侠的传统理解,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把韦小宝与大侠二字联系到一起;但如果从韦小宝做的一些事情来看,例如,冒着极大的风险以狸猫换太子之计救下茅十八,拼死救下天地会众多弟兄的生命,以计谋绊倒权臣鳌拜,以机智击退罗刹人 …… 哪一个不是义薄云天,哪一个不是为国为民?然而当把这些事迹与韦小宝关联到一起的时候才发现反差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在十多年前读《鹿鼎记》的时候,只觉得是小说的创作而已作不得真,而在走入社会,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之后,尤其是在我从事了四年多的管理咨询工作之后,再读《鹿鼎记》之时也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韦小宝虽然出身卑微,甚至连斗大的字也不识得几个,但他却在汇集了各色人等的妓院这个小社会里练就了一身市井智慧,并且靠着这身市井智慧在吃人不吐骨头的官场和宫廷里如鱼得水,更为可贵的是,韦小宝在民族节气、在大是大非面前从不含糊,这一点远比那些口口声声家国天下的正人君子要强上百倍。而韦小宝的爱国主义与人生观的启蒙教育,也被金庸先生给善意的恶搞了一次:他的爱国主义与人生观是在妓院里给说书先生完成了的,而非私塾里的教书先生所教授的孔孟之道。

  在妓院里出身的娼妓的私生子,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的韦小宝,最终成为了民族英雄;而出身名门之后,从小饱读圣贤书的郑克爽,最终成为了民族败类。《鹿鼎记》里除了能看到金庸先生对正义与邪恶、对侠客与恶霸、对阳谋与阴谋、对正侠与反侠的另外一种解读之外,也看到了文学作品中的两难结构与未知结构(见余秋雨先生的相关论述),虽然最后金庸先生也为了照顾中国人的阅读习惯,给韦小宝安排了一个相对圆满的结局,但整部作品还是给我留下了许多思考,我想,这或许是金庸先生有意而为之的吧?

《鹿鼎记》读后感 篇5

  作为一代武侠小说大师——金庸的封笔之作,本书是本很特殊的作品,与金庸之前的作品截然不同!书名:《鹿鼎记》更是能引起读者的深思,取自逐鹿中原,问鼎中原。

  本书的特殊之处便在于其主人公,他完全颠覆了金庸先前笔下所创造过的大侠!不是《射雕英雄传》中憨厚、老实的郭靖,不是《神雕侠侣》中用情专一的杨过……韦小宝武功平平,且为人贪财、好色、好赌、怕死,妓院出生的他,几乎包罗了清朝社会中最底层流氓的所有陋习!更是与“侠”字南辕北辙。

  可是,金庸却以他来结束自己的武侠写作生涯,更偏心地赐予他可称为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运气。

  被茅十八带入皇宫的他,被收入海公公门下,却逃过惨酷的宫刑。又在无意间结识了千古一帝——康熙。二人心心相吸,更是结为兄弟!此后,韦小宝除熬拜、除吴三桂、平中国台湾……一路建立功勋,也一路搜刮钱财,从一个小太监竟升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鹿鼎公。以大量的笔墨讽刺了清朝腐败、昏庸的官风。

  不仅如此,他总能以他那三寸不烂之舌加上上帝赐予的运气逢凶化吉。成为了陈近南的弟子,天地会香主,神龙岛的白龙使,取得人们梦寐以求的八本《四十二章经》……

  然而,最为人津津乐道的还是韦小宝与他的七为老婆。

  几乎一无是处的韦小宝所获得的荣誉与艳福,一举超越之前所有正直且武艺超群的大侠。

  这难道真的只是因为犹如超自然现象的运气吗?

  更因为他有一个道德底线,对于外人他可以如地痞流氓般可恶,可一但关乎兄弟、亲人之时,他总会放弃自前所有的陋习。因为仗义,他总是在天地会与清朝朝廷间两难!最后,不得不归隐山林。

  然而,书中其余之人尽是些伪君子型的人物,一但涉及利害关系便会凶象必露。书中,郑克塽如是,吴应熊亦是如是。比起小宝的“真”而言,更要遭人厌恶百倍不只。

  金庸便以如此另类的方式,以笔下最后一位英雄,深入人心地诠释了“武侠”二字。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保有人最真的外表。更应拥有一条明确的道德底线。

  我们做不到如郭靖、杨过那般,可是高于韦小宝却是很容易的!

《鹿鼎记》读后感 篇6

  野犬在我的心目中,本来是穷凶极恶的形象,但在这本书的故事中,让我认识到了我野犬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动物,颠覆了野犬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在八天的假期中,我阅读了沈石溪的《野犬女皇》这本书,在这本书中,我领略到了大自然的残酷和无情。红桃心,白桃花那种保护子嗣的本能和她们俩之间那种纯正的姐妹之情也感动了我,让我情不自禁的流下了眼泪!

  故事的主人公是白桃花红桃心首领两个野犬姐妹,配角有灰肚皮,独眼姨妈,绿祖母等六条成年雌性野犬,故事讲的是从一只公野犬赛豹尾和红桃心的爱情故事开始的。

  在日曲卡雪山野犬群的生存规则中,公狗在春季就要离野犬群而去,直到下次发情期再回来,公狗赛豹尾却凭着红桃心首领对他的浓厚感情留了下来,并丧尽天良地和红桃心的妹妹谈起了恋爱,让红桃心和白桃花都有了孩子,红桃心一气之下将赛豹尾再一次狩猎中把赛豹尾挤到了悬崖下,摔死了他。红桃心想把白桃花的子嗣在还在白桃花的子嗣还在她的肚子里的时候咬死,但最终顾着姐妹情没将她的子嗣咬死,之后姐妹俩味食物的事情导致的感情越来越坏,她们也在一个冬天产下了各自的子嗣,从此斗争就没有消停过,绿祖母这位野犬群中的栋梁也为她们俩的事情死了,偏偏在这个时候,有一个猎人发现了她们,身为野犬都知道,猎人虽然不厉害,但他身边的猎枪很厉害,何况他还有一条强壮的大黄狗,白桃花被猎犬逮住了,就在最后时刻,红桃花救了她,姐妹俩冰释前嫌,就在红桃花还沉浸美妙的和好的感觉里的时候,大黄狗又走了回来关键时刻,白桃花撞了她一下,差点让她没逃离猎犬的“犬”口,之后,白桃花又把红桃心从猎人的枪口中救了出来,红桃心也原谅了她,最终从她们俩生的十二只小野犬中选出了最棒的六只,继续在野犬群中生活。

《鹿鼎记》读后感 篇7

  他爱学生,教学生唱歌跳舞,和学生打成一片,关心爱护弱势学生,为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学生"打抱不平",难怪学生做梦都想到他,几十年以后仍然惦念着他。在教师人格魅力的感召下,和谐的师生一旦建立,很容易促进教学效率的提高。亲其师然后乐其教。

  韩麦尔先生的爱国情绪感染了小佛朗士,他听得特别认真,感觉"真奇怪,今天听讲我会都懂,他讲的似乎挺容易,挺容易"。在莎利文的爱心感召下,失聪又失明的海伦终于理解了抽象的"爱",突破了认识上由具体到抽象的瓶颈。

  对学生而言,教师一般都具有天然的影响力,如果这种影响力是建立在教师身份所赋予的权力基础之上的,那是不稳固的。而如果这种影响力是靠教师的人格魅力赢得的,那就相当持久而且强大了,这种影响甚至强大到足以影响学生的一生,教师高尚的德行和追求,深入学生心田,为学生奠定坚实的精神基础。鲁迅就是时时受着藤野先生的鞭策,几十年过去了,仍不敢有丝毫懈怠,他坚韧的斗争着,为民族的觉醒和解放而奋斗。在鲁迅的精神家园里,有藤野播下的种子。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教材中出现的教师形象以他们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着他们的学生,也启发着我们当代教师:提高自身修养,增强人格魅力,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给学生以影响一生的精神食粮。

《鹿鼎记》读后感 篇8

  在生活上,有这样一群人,他们被称作单翼天使,他们会把自己伪装起来,会在同学们的面前装的快快乐乐,和其他人一样,其实他们的心早就已经失去了原来的光芒。下面我们就开始解读他们的心灵。

  张小伟在班上是一个好学生,很受陆老师的宠爱,他伪装自己,想不让别人看出他是单翼天使,虽然他的表现很自然,但是还是让同学在背地里骂他虚伪。他从来不敢让妈妈知道他在学校里受的苦,害怕妈妈为他操心。他总是在家里装得很快乐,其实他的苦只有自己知道。他是一个很乖的学生,他的学习从不用妈妈为他操心,他很自强,自律,当然,他还要装出自信。他终于有了死党,终于有了可以倾诉的对象“丸子军团”。

  宁佳心,是班里的作文天才,她有两个死党,一个是被称为“路径”的卢竞,还有一个是被称为“黄瓜小月饼”的黄小月。她们组成了一个组合,名字叫“丸子军团”,宁佳心是依贝丸,黄小月是show韵丸,卢竞是泡泡鱼丸,张小伟是六味地黄丸。谁也想不到,拥有美丽外表的她,竟然是一个单翼天使。她还有个秘密(想知道的去买一本看看,我绝不透露一个字!)卢竞透露给了张小伟,并且还给了他宁佳心的博客地址让他去看看她的文章,在这个晚上,张小伟打开了宁佳心的博客,发现那个秘密藏在她的一篇文章中。

  在班里换了胡老师后,胡老师又评选新的班干,要求每个竞选班干的学生做一个演讲。张小伟在竞选班干的演讲中说出了自己是单翼天使的实情,全班人惊讶不已。他在演讲中哭了,许多同学也哭了(我也哭了 ,5——5——5)。

  单翼天使虽然失去了一只翅膀,但是他们彼此拥抱才能飞翔,在他们的世界里有了朋友的情谊,就会拥有两只翅膀,那么看完我这篇文章后,试着去关爱你身边的单翼天使吧!

《鹿鼎记》读后感 篇9

  今天下午我看完了《我们班的小童星》,明白了许多道理。

  本书主角杨自热因为自己单恋的“甜美女生”王琚成了小童星,而整日失落不已,他悄悄地寻找着自己也能成为一颗闪亮童星的途径,结果却惹来出了很多笑料。学校排练大型童话剧《彼得潘》,杨自热终于得到一个饰演独眼海盗船长的机会,他演得十分卖力。

  每个孩子都是童星。今年暑假,爸爸买了辆自行车给我,我学骑自行车的时候总是跌跌撞撞,两只脚刚踏上去就连人带车摔了下来,车头总是左右摇摆。一次、两次、三次,总是摔。摔得我手脚都掉皮了,脚又痛手又痛,都不想骑了。但我又不服输,心底一直有个声音在鼓励着我,郑佳茵,加油!你一定行,在那里摔倒就要从那里站起来。要对自己有信心,不要轻易放弃。终于,没过一阵子,我就掌握好平衡,能骑着自行车走了。妈妈在一旁对我说:“佳茵,好坚强勇敢,妈妈很佩服你。”

  我一直是个内向没自信的女孩。课堂上老师叫我站在讲台上背诵古诗,我紧张得心脏都似乎跳了出来。这时杨自热的形象浮现在我的脑子,顿时仿佛有一股力量推动着前进,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心想:不能害怕,就试一次吧,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的。于是我拿起麦克风上台朗读古诗。下台后,老师夸我很勇敢,很自信。我很开心,从那以后,我就知道了:做人要有自信心,不能轻意放弃,要相信自己的能力。

  书中有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这句话也是我明白的道理——每个孩子都是童星,因为孩子身上的童真是最美的星光,可以照亮大人的世界。

《鹿鼎记》读后感 篇10

  物质食粮乃食物,精神食粮乃书籍。今年暑假我“吃了一本关于抗战的书”,那就是《两个小八路》。

  书主要讲的是八路军军营中的孙连长在战斗中光荣牺牲了,他的儿子是侦察兵孙大兴,一心想要报仇,可不小心摔成重伤。伤好后,被派到鬼子的炮楼周围,成天在那里转来转去,购买东西,打探情报。后来上级叫他和一个小八路武建华一起混进城。一次又一次地接到任务,他们不惧危险,烧了鬼子抢来的粮食,炸了鬼子快修好的炮楼。

  经过种种考验,组织认为大兴和小武更成熟了,所以给他们一个包裹,里面是一百元银票,让他们买二百发子弹。买子弹容易,可运出城难。他们绞尽脑汁想出来一个办法,就是把子弹装在麻袋里,上面放花生。可出城时,日本人吃花生,发现子弹,暴露了。幸好,得到好心人的帮助才逃出来。

  又一次的逃亡计划中大兴被捕。被俘后,大兴死活不说出秘密,被押在灵官庙。当日本人问他八路军在哪里时,大兴说在山谷里,把敌人骗进包围圈,日军被打败,可大兴却牺牲了。

  这一本书给我的印象极深。读到大兴死的那一刻,我的眼眶湿润了。大兴小小年纪,能吃苦,敢担当,值得敬佩,我有很多地方要向他学习。

《鹿鼎记》读后感 篇11

  我要向大家推荐一套书,书的名字叫《不一样的卡梅拉》。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克利斯提昂·约里波瓦,法国克利斯提昂·艾利施画的图,郑迪蔚给书翻译。

  卡梅拉和别的小鸡不一样,她有一个梦想:要去看大海。经过一番波折,她终于看见了大海,却被冲到了哥伦布的船上。她通过每天下一个蛋保留住了自己的性命。

  船靠近了一个岛屿。这里有一群红色的小鸡,卡梅拉找到了一个最好的朋友——皮迪克,她和皮迪克回到了卡梅拉的家乡。卡梅拉生了第一个孩子,叫卡梅利多。卡梅利多想有一颗星星,它跟着一颗流星找到了一只海星。大家嘲笑她,一只小羊带他来到了天文学家伽利略的“管子机器”边,他看到了星星,但是却摸不到。

  一个外星飞船载着一些小绿鸡来到地球,卡梅利多和名叫塞勒斯的小绿鸡交了朋友。一次鸡舍里闹了饥慌,爸爸妈妈们去寻找食物,小鸡们又去找爸爸妈妈。路上听说有怪物,怪物把小鸡们变成了水晶。有一个圆桌骑士夸口,自己不怕怪物,却被怪物变成了水晶。

  卡梅利多用小下绿鸡掉下的墨镜打败了怪物。之后卡梅拉的家族还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你想知道吗,请你一起来看《不一样的卡梅拉》。

  我们要像卡梅拉一样,为了实现梦想,靠勇敢、智慧、爱心,不畏艰难,努力去实现。要像卡梅拉和和她的家人一样,互相关爱,互相帮助。要谦虚,不能像圆桌骑士那样夸海口,却差点丧了命,也不要像小胖墩一样自私。

《鹿鼎记》读后感 篇12

  读完《林海雪原》这本书后,我深深的被里面的故事所感染了。

  这本书把人物描绘的淋漓尽致。如:杨子荣,高波。杨子荣同志的之所以有这样的大智大勇都是靠自己的顽强的拼搏精神努力得来的,他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在我们生活中,人人做事都要有勇气,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战胜困难。记得有一次,我去参加演讲比赛。我坐在下面看着人家在上面表演都很勇敢,不害怕无论是怎么样的做动作,都没有一丝害怕的感觉,轮到我了,我站在台上给自己加油打气心想不要害怕,要勇敢的面对,要知道胜利是属于勇敢的人的。

  我站在台上绘声绘色的讲着,看到老师非常的高兴,我的心里也美滋滋的。讲完了主持人说的我的得分结果:9·443是第六名。老师对我说:“我自爱下面为你紧张。可你去表现的非常的棒。我的脸上露出了笑脸。

  《林海雪原》这一本书告诉我们,做人不仅要有勇气,还要灵活的使用头脑。不能一定的硬斗,也许只是一个很简单的动作,也被弄得复杂起来。

《鹿鼎记》读后感 篇13

  看完了白落梅写的《林徽因传》,感叹于林徽因爱情与事业的传奇经历,尤其佩服于她对待情感上的果敢和淡定。

  我总认为经受了大痛大难的人,才可能对人生的感悟更深刻。当有人说我已不敢付出真爱时,是多么的难受和无奈啊。其实你付出的就是假爱,也日久生情,难以割舍。

  可林徽因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在情窦初开时,遇见了极具浪漫气质的徐志摩,相拥在康桥。徐志摩愿为她抛妻离子,证明他们当时是已经多么的激情四溢。然而她却果断地离开了徐志摩。当印度诗人泰戈尔来中国时他们两人又作陪、又演戏,相聚在一起。难道林徽因一点儿也不留恋他们之间的感情吗?决不可能!

  当那种情感像潮水般呼啸而来时,两人却不在一起,心应该就像刀割一样,都在流血。如果是冲动的人,早已不顾一切了,所以我们的历史上才留下这么多缠绵而悲壮的爱情故事。就是一般的人也很难控制住这种相思之苦。况且他们还有这么多的时间在一起,和梁思成当时其实还没有真正在一起。林徽因真是个奇女子!

  试问芸芸众生,能有几人能做到。

  爱真是个双刃剑。当爱来时,轰轰烈烈、甜甜蜜蜜,时间过得飞快。如果有一方稍有怠慢,就很伤心、痛苦,天昏地暗,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甚是艰难。当真的长时间在一起时,又会被无情的岁月打磨的卿卿我我成了传说。有的更是反目成仇。问青天:情为何物?

  “你想过普通的生活,就会遇到普通的挫折;你想过上最好的生活,就一定会遇上最强的伤害”。爱情可能是你最大的拥有,也可能是你最大的伤害,可以让你疯狂,可以置你于死地。

  学一点林徽因吧,更何况我们都是平常人,承受不了爱得迷离和疯狂。不轻易言情,不轻易去爱。爱情像一杯浓烈而甘醇的美酒,能让你意乱情迷,神魂颠倒,但酒醉后的难受向谁诉说!

  我很欣赏林徽因的这种性格,但我做不到,永远。

《鹿鼎记》读后感 篇14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我很喜欢读。

  爱丽丝是个天真活泼、善良、极具同情心的可爱小姑娘,她强烈的好奇心使她开始了奇幻之旅:她掉进兔子洞后就被兔子当成了奴仆,兔子叫她拿东西,她拿完东西看见一瓶药水,就往嘴里倒,结果她变大了;兔子看见房子里有怪东西,就往房里投石子,爱丽丝看见石子变成小蛋糕了,就吃了一块,她变小了就冲出屋子逃跑了;她又来到王后的槌球场,王后请她玩球,她们打球的方式可真怪:棒子是红鹤,球是刺猬,爱丽丝的红鹤跑了,她去追红鹤,红鹤追回来了,可刺猬又跑了!就这样球场乱了套,王后气得每隔一分钟就喊:“砍掉她的头!砍掉他的头!”结果球场上所有当门洞的士兵都跑去砍人头啦,王后就没有办法玩槌球了,最后当许多纸牌飘在她身上,她醒了,发现这一切只是一场梦而已!

  我非常喜欢爱丽丝,因为她很勇敢,在面对困难的时候会命令自己不许哭,在孤独的时候会安慰自己。我也非常喜欢这个故事,写故事的人的想象力如此的丰富,真令人惊叹!我也想插上想象的翅膀,在童话世界里尽情地遨游!我希望我们的现实生活能有一些这样的奇遇就好了,那会让我们的童年更加多彩,生活也变得更加有意义啦!

《鹿鼎记》读后感 篇15

  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

  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所以,《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色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觉陌生的感受,从而激起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

  另外,作家还独创了从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例如小说一开头,作家就这样写道:“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短短的一句话,实际上容纳了未来、过去和现在三个时间层面,而作家显然隐匿在“现在”的叙事角度。紧接着,作家笔锋一转,把读者引回到马贡多的初创时期。这样的时间结构,在小说中一再重复出现,一环接一环,环环相扣,不断地给读者造成新的悬念。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本书凝重的历史内涵、犀利的批判眼光、深刻的民族文化反省、庞大的神话隐喻体系是由一种让人耳目一新的神秘语言贯串始终的。有的评家认为这部小说出自8岁儿童之口,加西亚·马尔克斯对此说颇感欣慰。这是很深刻的评判目光。因为这种直观的、简约的语言确实有效地反映了一种新的视角,一种落后民族(人类儿童)的自我意识。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者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鹿鼎记》读后感 篇16

  暑假,我利用闲暇时间读了这本书。书中写了一头叫作嘎骏的战象。这本书讲了,在1943年,象兵与日寇在西双版纳打了一仗,战争中,我方八十多头战象全部壮烈牺牲,人们为了纪念这些战象,就在洛江边挖了一个巨大的坑,把壮烈牺牲在战场上的战象埋葬,当在搬运尸体的时候,他们发现还有一头受伤的公象。被发现的时候它已经浑身是血,奄奄一息了村名们把它运回了在寨子。回到寨子以后,受到了村名和波农丁精心的疗养,过了二十多年,它已经非常衰老了,大家都觉得它不行了,但到第二天,它却变得十分亢奋,反应非常反常,波农丁看到它,明白原来它想要自己的象鞍,波农丁为它披上象鞍。告诉村名它要回到它的象冢里去。

  读到这里:我明白了,嘎骏见到象鞍时内心的涌动着:对辉煌过去深深的留念与回味。

  到了那里,它想到了与自己并肩作战的战友,来到石碑前,见它用脚开始挖土,伴随着渐渐被挖出的土壤,它的身体也渐渐被淹没,终于,一切都平静下来了,什么声音也没有了,它死了,和自己的同伴永远在一起了。

  我明白了:它舍不得照顾,爱护它的村名和它的战友们,它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对村名和战友得留恋与感激。我有很深的感悟。

  我明白动物之间也有很深的感情。我们要尊重动物之间珍贵的情感。

《鹿鼎记》读后感 篇17

  《小妇人》是美国女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用朴实无华的写实手法描写了马奇一家的天伦之爱。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中期。

  这本书主要讲:马奇家的四姐妹,在他们艺术家一般的才能下,强调的是个人的尊严和我们的自立、自律的重要,她们写作、绘画、弹钢琴、创作剧本,演出、管理家务……这些无一不渗透着她们怎样的多才多艺。同时,她们又结社、又办报、照顾婶婶、做家庭教师、勤奋写作的任务。明智、自由地选择了自己的生活道路,她们的归宿虽然各不相同,无论是为了爱情甘于贫困的梅格,还是通过自己奋斗成为作家的乔,以及坦然面对死亡的贝思,还有扶弱为己任的艾米,虽然她们的理想和命运都不尽相同,但是他们都具有了自强、自立的共同特点,洋溢着乐观的、有理想的、的坦然面对死亡的主义精神。

  这本书,作者给我们描绘了一幅幅温馨动人的家庭生活图,人物栩栩如生,洋溢着乐观主义精神,这些都将深深的吸引着读者,并将使这部份的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还有她们对家庭的眷恋;对爱的忠诚以及对亲情的渴望,描写了他们历经风雨的磨难和奋斗的历经的艰苦。

  《小妇人》这本书告诉我:理想和命运是不相同的,可是应该都有着自强自立的共同特点。

《鹿鼎记》读后感 篇18

  小说以欧也妮的爱情悲剧为主线,在叙述这一主线时,着力描绘了主人公葛朗台这个人物形象。这个老头是一个出色的投机商,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时候通过自己的职权和手段很廉价的购买了一片十分好的葡萄园,也就是他日后发达的大本营。大革命过后他就经营着葡萄园,这个老贼投机从来没有失败过,比如他囤积木桶转了很大的一笔钱,他成为那个地方做富有的人,他的金钱也为他赢得了声誉,可见有钱就是爹的理论通用于古今中外,不知道马克思老人家是否把这个当做是一个唯一性的真理。按理说有钱就应该让自己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但是这个怪异的老头却是个正儿八经的钢铁公鸡,对于钱时只进不出。他不择手段的去攒钱,比如他家里一年四季吃的都是蔬菜,肉都眼巴巴的等着佃户来送,破楼梯吱吱的叫也舍不得修,吃的面包都是女仆拿侬做的,还有缺德的就是想尽办法克扣给老婆闺女的零花钱,规定具体的烧暖炉的时间以及点蜡烛的时间等等琐事,只要他能想到的都本着一个扣字。

  他便变得越来越富有,大家都知道他有钱,但是具体的数目除了那个给他管账的人知道。说白了就算是管账的也未必百分之百清楚他究竟有多少钱。由于他的富有,招来了两群盯着他闺女的苍蝇:公证人克罗旭一家和初级裁判所所长蓬风先生一家。这个老狐狸当然读的懂这群人的心思,但并没有说穿,日后还好好的利用了一番。在给欧也妮庆祝生日那天,突然从巴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他就是欧也妮的堂弟——夏尔,又是一个禽兽,那个时代的特产。原来查理的父亲,即吝啬鬼的兄弟,破产自杀,写了一封信,让葛朗台照顾儿子的前程。葛朗台看到兄弟的绝命书后丝毫不动声色,他当然不在乎什么狗屁的亲情,他在乎的还是自己堆积如山但永不满足的金钱欲望。于是在当夜想好了一套诡计,借口家里有事,请公证人克罗旭和银行家帮忙。银行家拉格桑为讨好葛朗台而毛遂自荐,到巴黎帮助处理死者遗产,他将部分债款还给债权人,所谓的部分只是特别特别小的一小部分,余下的按预定计划长期拖延。在这件事情上,葛朗台不但分文不花,还利用银行家在巴黎大做公债买卖,赚了一大笔钱。

  在日后的生活中善良的欧也妮爱上了自己的堂弟,并把自己积攒多年的零花钱给他去外面闯荡,这就是悲剧的开端。作为交换,夏尔巴把镶有母亲照片的金匣子托给表姐保管,领了叔叔的逐客令独自一人去流浪。他到底和葛朗台是流着一个家族的血,尽干一些投机倒把的勾当,最后为了攀上上流社会,娶了一个长相极其丑恶的上流社会的小姐,毫不犹豫的抛弃了和欧也妮的山盟海誓,用钱赎回了放在表姐那个地方的信物,而善良的姑娘在忍痛接受背叛的同时,竟然祝福这个花花公子的幸福,甚至在日后出钱帮助他还债。与此同时的是,当葛朗台发现闺女把他辛辛苦苦赚的钱给这么一个不相干的人的时候就把他囚禁在黑房子里,结果把他可怜的妻子气的一病不起。但是这个畜生为了节省钱竟然没有替妻子请大夫,直到他知道妻子死了女儿会继承他一半家产的时候才勉强请了一个医生,但是妻子还是去世了,按法律规定他女儿获得了一半的继承权,他又通过装可怜骗取了女儿的继承权,他整日守着他的小金库,一直到临死的时候还严厉苛责他的女儿,把他的家产管理好,到那边向他交代。

《鹿鼎记》读后感 篇1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鹿鼎记》读后感 篇20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有《爷爷变成了幽灵》、《一年级小个子二年级大个子》、《可怕的科学系列》等等。但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的是,《我们永远不分开》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姑娘和她外婆姜茶的故事。这本书被它的作者——“辫子姐姐”郁雨君亲切的称作“秘密号”。读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里边的每个细节,甚至觉得每句话都是优美的,每个故事都是那么的吸引人的眼球。让人爱不释手,越看越想看,就想一口气把整本书看完,吞到肚子里。

  本书的主题是:“秘密号”。“辫子姐姐”点缀主题:“秘密像猫咪的小爪子,把它放心里越久,它就越要挠你,痒痒得你受不了……”是啊,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有许多不能说出的秘密,这个秘密你将会一直藏于心间,还是会告诉你身边的某个人呢?这一切,将在于你自己的决定。

  本书的主要内容其实就是讲的小姑娘在学校里没有朋友,被老师冤枉写检查、不信任,被同学欺负,所有倒霉的事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受够了这种生活。于是,她开始搞一连串的恶作剧,她把班长的电子词典摔坏了,把同学们的作业本扔到垃圾桶里等等。她成为老师眼里的“厌学”和“问题”学生。老师们都觉得应该让她在家中修养一段时间。经过父母的再三恳求,老师终于决定让她参加完期末考试再回家休养。小姑娘终于熬过了考试,开始了漫长的暑假。暑假刚开始,妈妈要给她报辅导班,小姑娘坚决不去。没办法,妈妈准备给她报一个“快乐夏令营”的时候,她提出要去找她的姥姥——“快乐老家”。在“快乐老家”里她认识了新的朋友,有给无数个电影配过音又被他们称作“唐老鸭”的家吼爷爷,有召集老同学住进“快乐老家”的“通讯录”先生扑满爷爷,还有超级会做饭,能做出任何稀奇古怪并且非常好吃的饭菜的七厘伯伯。还认识了一只会嗑瓜子的小狗。在“快乐老家”里她获得了从未获得的快乐。新学期开始了,她有了许多的“姜茶语录”,同学们都觉得姜茶语录是超级解压器。从此以后,她在班级里就成了一个大“名人”了,当然,这都要归功于她的外婆——姜茶。这位曾经不快乐,也从不被人喜爱,担心在成为班里大“名人”的小姑娘就是——苏婷宝。

  书中的每一个故事,在我眼里都是一个个深刻的道理,像一艘艘小船,向我驶来。而秘密呢,则像一个个小小的贝壳,张开的贝壳是分享的秘密,关闭的,就是埋藏在心里永久的秘密。

《鹿鼎记》读后感 篇21

  读了王二小这本书我知道了王二小是一个勇敢,坚强,懂事的一个孩子。我想大家都知道这样一首歌吧:

  牛儿还在山坡吃草,放牛的不知哪去了?不是他贪玩丢了牛,那放牛的孩子就是王二小。

  1929 年,王二小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的家里,他在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参加了八路军,在一次执行任务时不小心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因此王二小的父亲就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1940 年,日本鬼子对王二小的家里进行了疯狂的”大扫荡“王二小的妈妈躲进了山洞,但还是被狡猾的鬼子找了出来残忍的杀掉了。王二小 11 岁就成了孤儿,村里人见王二小很可怜就给他吃的给他穿的,但王二小不想连累乡亲们,就自己来到一个地主家当了放牛郎,就这样一年,一年,又一年过去了,总算有一天,八路军打回来了,这个消息很快传到王二小的耳朵里,于是他飞快跑到人群中,找到了自己父亲的老战友李团长,他对李团长说:”我也要当兵。“李团长说:”等你长大再当也不迟呀。“怎么说王二小都不愿意,最后没办法只好让他参加了儿童团。

  参加儿童团后,王二小每天都看守部队,有一次日本军官见了王二小,就把王二小抓起来说:”小孩,你地知道粮库在哪里。“王二小想了一下说:”你跟我来吧。“于是王二小引着日本军们围着山走来走去,日本军官急了见粮库还没到就有抓起王二小说:”你的带我们走了这么长的路怎么还没到。“王二小听了说:”马上就到了。 “ 日本军官又说:”你的敢把我们引到别的地方去,我就让你死啦死啦的明白了吗“最后八路军见王二小引了一大群鬼子就拿起枪和鬼子打了起来,正在王二小看见日本鬼子被打得落花流水的时候,王二小大声喊道”打得好,打得好。“这是只听”砰“的一声王二小倒在了地上,鲜红的血染红了他的白衣。

  王二小真是太勇敢了,没想到王二小最后也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鹿鼎记》读后感 篇22

  在离群的岁月中,一个纽约男孩磁石一样的被山林吸引,在山中度过了一段陶渊明所言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的山居生活。

  亲近自然,是人人常言而践者无多的一个理念。黄金周式的旅游,热热闹闹地去,热热闹闹地回,我不热衷。在我眼里,唯有热爱自然,感受自然——“像一条小小的沉默的鱼,潜身在潜身在碧绿的海底”而自得其乐,像山姆观池水漾波,听百鸟啁啾一样,才是亲近自然呵!

  何谓充实?《山居岁月》中,山姆在山中抓贻贝、捕河虾、做果酱、制椒盐,其魅力引得我心随目动,向往如此美妙的山居生活。这样的生活淡泊而非无志,像梭罗一样,带着广博的使命,孤独、自由、简单,却乐此不疲。

  现今的人每天都在奔波忙碌,追奢求华,工作节奏鼓点似的紧凑,那也是一种充实,但那种充实是机械的,是无趣的。虽然太白曾言:“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馐值万钱。”但天天沉溺于斯,怎能不令人食之寡味,百无聊赖呢?可惜啊,他们已经忘却这个世界还有别样的生活方式,他们是难以体会到清净无求无争的那种山野之趣的。

  为了图方便,我们时常依靠一些省事、省时、省力的代劳工具。而山姆呢?他在山中找回了“扒去城市外衣”的自己,当人们把祖先的生存技巧弃如鸡肋时,山姆却择而用之,“我进山时只有一把斧子、火刀火种、一捆线和四十美元。”显而易见,他以此为乐:挖草根、制鹿皮门、造树屋等等,不过度索取于自然,而学会适者生存,用双手开拓出一片奇迹。

  走进《山居岁月》,走进山姆的山居生活,我才骤然惊觉我们与生养我们的大自然距离变得那么似近却远,我们在以为自己“得到”的同时,也不知不觉地在失去什么!

  啊!山姆,在阅读《山居岁月》的同时,我深深佩服你那“奇异”的双手,向往着你那闲云野鹤的生活,向往着葛博礼家族的那一片土地。我深深地爱上了那深山野岭中的奇迹,幻想着某一天,也会有一方土地属于我。若有此时,在耕耘的同时,我一定会想到: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曾有一个男孩,他长于市,却居于野,沐于溪,憩于树,他是我一世的榜样!到那时候,我必将种树满山,让蓝天重归,让鸟兽繁衍,让我的足迹与大自然和谐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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