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
2023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精选19篇)
2023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 篇1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抓细抓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__〕42号)、《商务部关于统筹推进商务系统消费促进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商消费发〔20__〕82号)等文件落地见效,商务部将组织各地利用“金九银十”的传统消费旺季,举办20__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基本情况
20__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将由商务部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以下简称总台)联合主办,在全国31个省(区、市)的百座大中城市,组织万家重点企业、主要电商平台,共同举办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商品服务同步促销、商旅文游购娱一体的“1N”系列促消费活动,进一步释放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需求,为全年消费加速回补注入新动能;进一步优化市场供给,提品质、增品种、创品牌、优服务,促进消费持续升级;进一步激活消费市场人气,加快推进商业秩序全面恢复,畅通国民经济良性循环,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20__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整体命名为“百城万企促消费”;活动时间为9月9日—10月8日;活动统一口号是“乐享消费美好生活”。“百城”以各地常住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各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增速排名靠前的城市为主体;“万企”由商务部组织各大电商平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地市及相关商(协)会推荐商品服务优、信誉口碑好、活跃用户多、吸聚效应强、促销经验足的零售、餐饮、电商等各类企业组成,统一开展促销、引导、宣传活动;“1N”为1场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启动仪式,以及多个地区、不同主题的促消费系列活动。其中,商务部将组织举办步行街出口产品转内销、“老字号”嘉年华、“千品万店美食荟”餐饮促消费等重点活动;组织重点电商平台企业,利用“8·18”、国庆假期等网络热销时段,创新举办丰富多彩的网络促销活动;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在各类特色活动板块中举办促消费活动,包括汽车家电等重点商品消费、品质家居消费、服饰精品消费、母婴产品消费、电子信息消费、绿色健康消费,外贸出口转内销、老字号国潮、进口优品消费,农产品扶贫消费、地方名特优新消费、文创消费、“宅经济”“夜经济”消费等。
本次活动将联动各地、协同各方,共同打造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开放创新的消费促进新平台。一是接续全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将在1个月内集中举办,各地可在全国消费促进月统一框架下,适当延长活动时限,衔接各地拟于四季度推出的其他活动,有效承接往年同期的品牌活动,努力形成贯通全年、引领全年、拉动全年消费的积极态势。二是辐射全国覆盖城乡。活动主要在“百城万企”举办,鼓励各地将本地区消费领域有规模、有优势、有吸聚力的城市,以及有特色、有成效、有带动力的活动一并纳入、统一标识,城乡同步推进。三是涵盖全域。活动重点聚焦商贸流通领域,倡导线上线下融合,支持各地在确保防疫安全前提下,利用重点商圈、文体场馆等平台,结合传统节庆、周末大集、赛事展会等活动,打通商旅文、游购娱、吃住行各环节,引导上下游、产供销、内外贸企业和商(协)会广泛参与、合力促销。四是面向全渠道。活动将邀请总台等中央媒体对启动仪式及各地有特色有亮点的重点活动开展跟踪报道,加大对地方政府、企业促消费措施的宣传力度。同时鼓励各地积极引入新平台、新媒体、新场景、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对活动进行造势宣传、推介运营。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做好重点资源遴选推荐。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地方自主、企业自愿,广泛动员、优中选优”的原则,参照本次活动总体要求和特点,抓紧遴选确定拟参加全国“消费促进月”的重点活动、重点城市、重点企业,以及拟在9月9日启动仪式当天同步举办的活动及具体方案,尽快形成并报送推荐名单和活动方案(原则上各地推荐的重点城市不超过本地区地级市的50%,每个城市推荐重点企业不超过100家)。商务部将根据各地推荐情况,统筹精选公布本次活动的举办城市、活动内容、参加企业总目录,统一冠名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品牌。
(二)抓实各项活动实施落地。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总结前期活动经验基础上,精心组织策划本地区“消费促进月”活动总体实施方案,统筹指导重点城市编制符合统一要求、彰显本地特色的细化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方案逐条落实;要省市联动、政企协同,组织督促重点企业做好重点活动的前期筹备和全程实施。要兼顾本地区同在“消费促进月”框架内开展的其他促销活动,确保各级活动办细办实办出成效。要做好本地区促消费活动计划、预算安排与消费促进月总体安排的衔接,为本次活动争取力度更大、切入更准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狠抓落地见效,切实做到因城施策、逐店落实。
(三)强化活动成效量化统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优化顶层设计,整合报送渠道,统一数据口径,搭建发布平台,积极推动与银行支付和第三方支付交易数据共享融合,在“消费促进月”活动期间,同步统计本地出台的支持政策措施、开展活动的场次、实现的销售总额、拉动的消费总量等可量化的成效,跟踪梳理活动中的消费亮点、典型案例,以及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动态发布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商务部报送。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尽快向商务部报送本地区“消费促进月”活动的全面情况和量化成效。商务部将汇总形成相关报告,通过多种渠道,对各地的好政策、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开展专题宣传和重点推广。
三、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活动是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基础性作用的有力抓手,是今年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动形成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重要途径。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组建工作专班,细化分工、明确进度、落实责任,充分发挥本地“消费促进月”总体谋划、因地制宜、因地施策、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取得积极成效。
(二)加强协作联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央地、省市、政企、部门的四级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沟通,推动工商、农商、银商合作,为制定活动方案、出台支持政策、获取统计数据等重点工作形成共识与合力。要用足用好内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在符合使用范围和财务规定前提下,支持农商互联、电商进农村、出口转内销等工作开展。要通过市场化手段,充分调动行业商(协)会、中介组织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力,为活动出谋划策、造势宣传,进一步创新活动模式和内容,力争实现消费促进工作新突破。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商请宣传部门支持,主动用好中央、地方媒体资源,积极对接直播、短视频、互动视频等新媒体平台,以及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企业平台,提供丰富信息服务,多渠道多模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预期,倡导品质、绿色、健康消费新理念,为更好发挥活动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防疫安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严守防疫安全红线,统筹疫情防控和活动安排,科学全面预判活动期间的防疫短板弱项,抓细抓实推荐企业防疫措施,确保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高度重视活动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促销活动安全管理,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促销场所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要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协调处理活动中的投诉问题,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活动秩序,坚决打击假冒伪劣行为。
(五)加强对接报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抓紧形成活动联络机制,明确活动主要负责人和处级联络员,加强与各方沟通联动,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请于20__年8月5日前报送联络机制名单(附件1);8月15日前报送重点城市、重点活动、重点企业数量,以及9月9日启动仪式当天同步举办的活动方案(附件2);10月15日前报送本地区“消费促进月”全面情况和量化成效。(附表请点击下方链接下载)。
2023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 篇2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消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助推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消费提质升级,繁荣活跃消费市场,提升南京商业魅力和都市圈的影响力,根据商务部和省商务厅消费促进月活动安排,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__年消费促进月活动。为抓好工作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及范围
活动时间:20__年__月7日—10月8日
活动范围:全市各区列入限额以上规模统计的各主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单位)
二、活动主题及目的
活动主题:重点突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品质供给、释放消费需求、拉动社零增长”的主题。
活动目的:通过开展行之有效、富有特色的消费促进活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宣传推广品牌,深化交流合作,加强信息服务,引导热点消费,做大网络消费,提升便利消费,形成消费集聚效应,努力增强商品和服务有效供给,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不断满足居民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消费需求,促进消费规模扩大和结构升级。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产业优势、消费热点及风俗文化特色,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促消费活动,指导企业举办特色商品展、美食文化节、休闲购物节等各类活动,增加商品和服务供给,促进市场消费。
(三)顺应消费升级新趋势。在消费辐射能力强的商业街区,组织大型百货店、购物中心、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知名品牌展销活动,通过品牌推介、联合促销、品牌折扣、特色商品展销等方式,宣传品牌文化,扩大品牌消费。
(三)积极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组织指导流通企业创新流通模式,加强与大型电商、新型媒体等平台的对接,构建稳定的流通渠道,推进地方优质特色产品的产销衔接和市场推广,强化品牌培育,提升地域品牌的影响力。
(四)倡导线上线下销售融合。推进实体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网络平台企业,大力开展网络促销活动,引导实体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网银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移动支付方式,加强线上线下互动融合。
四、活动安排
(一)发动阶段:3月20日前,各区商务局做好宣传发动,选择3-5家企业制定上报活动实施方案并附活动安排表(附件1)。
(二)组织阶段:4月10日前,各区商务局积极协调参加企业做好启动准备工作。市商务局根据各区实施方案选定1-2个项目作为重点跟进,密切跟踪效果。
(三)开展阶段:市商务局于4月28日在新街口南京中心广场举行20__年“消费促进月”暨“第八届南京购物节”启动仪式(方案另定)
(四)总结阶段:活动结束后,各区商务局于10月10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和活动成效统计表(附件2)。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要充分认识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对增强有效供给、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要将“消费促进月”活动的组织实施作为消费促进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注重创新形式。要创新促销思维,拓展促销领域,丰富促销内容,提高促销活动的实效。促销活动要注重线上线下、传统与新兴方式的融合,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优势,创新活动形式。积极组织行业协会、商贸企业参与到“消费促进月”活动中来,扩大企业参与度,保证活动效果。要积极引入苏宁云商、好享购物等对接服务平台,鼓励大型商贸企业通过农商联手、工商联手、银商联手等方式,推动供需匹配,扩大有效供给。
(三)广泛宣传报道。要通过网页、微信、大众传媒等平台,向社会广泛宣传“消费促进月”活动的信息和动态,统筹做好面上宣传工作;要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渠道,广泛发布当地各类促销活动的内容、参与企业、优惠方式、商品和服务等信息,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参与活动,扩大影响,促进消费。
(四)强化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开展安全检查,排除事故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疏散等设施完备。对各类促销活动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制定应急预案,严防哄抢、踩踏等恶性事故发生。督促企业规范促销行为,禁止虚假促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加强政策支持。要加强统筹和沟通,积极争取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必要的政策支持,激发和调动企业开展促消活动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市商务局拟对积极参与“消费促进月”活动以实际成效为完成消费增长目标贡献突出的企业(单位)给予适当的补贴。
2023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 篇3一、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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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动主题及目的
活动主题:创造消费热点,增强有效供给,促进消费升级
活动目的:通过开展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消费促进活动,充分繁荣市场,调整供给结构,扩大消费规模,改善消费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消费升级。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1、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围绕“增强有效供给,促进消费升级”活动主题,创新思维,因地制宜举办符合本地产业优势和风俗文化特色的商品展、民族文化节、休闲旅游节等促销活动,增加商品和服务供给,刺激和拉动消费增长。
2、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搭建有效供需对接平台,组织引导商贸企业创新流通模式,加强与大型电商、新型媒体平台的对接,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发展。要注重培育文化、健康、旅游等体验式消费新业态,补短板、填空白,促进实体零售业创新转型。
3、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龙头商贸企业示范作用,组织欧亚集团、中东集团等龙头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引导带动地域内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促销,营造火热消费氛围。
4、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围绕汽车、家具、家电等重点品种,举办车展、家博会等专项促销活动,创造消费热点,扩大重点商品销售。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对助推供给侧改革、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把促销活动抓实、抓出成效。
(二)注重创新组织形式。要注重线上线下协调发展,积极与本地电商平台沟通协调,强强联合,有效对接。要把握消费新趋势,紧扣消费新热点,创新活动方式和内容,提升活动品牌效应,积极发展新兴业态,促进消费升级。要注重传统与新兴融合发展,积极组织信息、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行业参与促销活动,营造各领域联动的良好促消费氛围。
(三)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消费市场发展情况,及时加强对消费热点和“消费促进月”活动效果的宣传,积极引导消费需求和供给,提高供给的有效性;要因势利导,积极倡导科学、绿色、共享、简约的消费理念,进一步引领消费文化和行为转变,努力营造良好消费氛围,推动消费可持续发展。
2023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 篇4为贯彻落实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20__年全省“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__商办发(20__)_号)精神,进一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做好我市20__年消费促进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活动主题及目的
活动主题:增强供给能力,促进消费升级。
活动目的:通过开展行之有效、富有特色的消费促进活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宣传推广品牌,深化交流合作,加强信息服务,引导生产供应,建立健全扩大消费长效机制,为增加市场有效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促进消费结构升级作出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__年__月1日-20__年__月4日
三、活动组织
消费促进月活动由__市商务局主办,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商贸流通及餐饮企业、商业联合会具体承办。参与消费促进月活动的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可在活动期间使用“__市20__年‘消费促进月’活动”字样,便于消费识别和监督,营造全市消费促进活动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活动内容: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围绕“增强供给能力,促进消费升级”主题,积极开展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以服务消费、信息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绿色消费、农村消费为重点,紧密结合本地产业优势和风俗文化特色,因地制宜举办特色商品展、特色文化节、休闲旅游节等消费促进活动,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推动培育新供给新动力。
(二)活动形式:各类商贸流通企业要开展打折促销、优质服务、品牌营销等丰富多彩的惠民促销活动,促进消费增长;大型商贸企业要主动积极通过农商联手、工商联手、银商联手、文商联手及贸工农、产供销一条龙等方式,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渠道,增加有效供给,提升供应能力;搭建内外贸融合平台,出口企业要拓展国内市场,促进出口商品与消费者对接。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市开展的“消费促进月”活动,充分认识消费促进活动对助推供给侧改革、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结合实际。各地要发挥各自产业结构、消费市场方面的优势,精心制定本地“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既要轰轰烈烈,又要扎扎实实。
(三)确定重点。__城区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要发挥好龙头带动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各县市区要以中心城区分别选择3-5家企业重点跟踪,精心设计方案,抓好促消费活动组织。
(四)线上线下融合促销。各县市区要积极与省内重点电商平台协调沟通,动员电商平台与各市州重点活动有效对接,同步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形成线上线下联合促销的良好氛围。
(五)推进活动机制化。各县市区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形成消费促进工作合力;要积极协调公安、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和引导;要组织主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
(六)切实保障活动安全。各县市区要加强活动安全管理,完善活动安全预案,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消防、安全、疏散等设施完备畅通,标识鲜明准确,有效防范活动场所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__市商务局成立以朱延琳局长为组长,彭孝林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有关科室参加的“消费促进月”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和协调,并在3月28日前将活动方案和信息联络人名单、联系电话报送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科。
(二)加强活动宣传。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及参与企业要借助报纸、电视、网络、宣传页、公示展板等,广泛发布各类促消费活动的内容、优惠方式、商品和服务等信息,大力宣传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消费理念,积极倡导诚信、和谐的商业文化,吸引消费者踊跃参与活动,扩大活动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振消费信心。
(三)落实安全责任。为保障活动安全有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要会同有关部门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要明确各参与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活动主办单位对活动场所各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消防、疏散等设施完备。要强化督促检查,制订应急预案,严防哄抢、踩踏等恶性事故发生。活动期间,商务部门要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促销等行为,督促企业严格遵守《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范促销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做好活动总结。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对本区域组织的促消费活动及时跟踪,对好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总结上报,在20__年5月10日前将消费促进月活动总结报送市商务局。
2023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 篇5一、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20xx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与民生”主题,使当代的大学生更加留心发生在身边的消费方面的问题。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人文与法学系法学会特举办此次活动,帮助中国计量学院学生深入了解消费与民生,解答疑难问题。
二、活动的时间
20xx年3月15日
三、活动形式
1.在食堂门口进行宣传,发放传单,拉横幅,介绍本次活动,并在宣传现场设置意见箱,征集同学们的意见。
2.随机对过往学生进行采访,例如遇到过的损害消费者行为的事件,以及贴近学生生活的在学校中发生的消费行为。
3.设立咨询台。邀请老师进行现场答疑,为学生解难排忧。
4.知识竞答
四,活动宣传
1、设计活动方案,制作活动海报及活动横幅,宣传活动名称及内容。
(1)活动横幅数量:2条
内容:①“消费与民生”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悬挂地点:食堂门口
(2)活动海报数量:3张
张贴地点:教学楼食堂
2、联系校园内媒体单位,包括校电台,校广播等。
3、发放传单
四、活动实施
1.宣传日时,场地分为2个区,分别为:现场咨询区、宣传材料发放区。
现场咨询区:桌子排成一字型,备好姓,若干支笔;
宣传材料发放区:组织若干名同学分散在各个场地进行发放,另外安排2名同学在咨询区与礼品领取区进行发放。
2.知识竞答(附件)
五、活动经费预算
1.海报10元
2.横幅30元
3.知识竞答10元
4.饮用水20元
共计70元
2023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 篇6根据人民银行支行《关于印发x年x市“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开展以“权利·责任·风险”为活动口号,以“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八项权利”为活动标语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中有关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八项法定权利,告知金融消费者解决金融消费争议的正当渠道和方式。同时,强化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引导金融消费者合法合理、理性有序地维护自身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联社理事长
副组长: 联社监事长
联社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业务发展部,王立国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协调全辖各网点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宣传教育和督导检查等工作。联社各部室、各网点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合力推动此项工作开展。
各网点要按照要求,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保证效果、注重实效。
二、活动范围及活动时间
活动范围:联社各部室、营业部、信用社、储蓄所;
活动时间:x年3月1日-3月15日。于3月10日集中开展宣传。
三、活动主题及口号
活动口号为“权利·责任·风险”,活动标语为“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八项权利”。
四、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指导意见》中有关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八项法定权利,告知金融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行使方式、解决纠纷的各种正当渠道以及进行投诉的途径。通过“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使金融消费者进一步准确理解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维权。
(二)注重强化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所承担责任方面的宣传教育,让金融消费者明白“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警觉性,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引导金融消费者进行风险自评,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相关产品的风险特征,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五、活动方式
各营业网点要认真落实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安排部署的宣传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3.15期间,在营业网点悬挂宣传条幅或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本次宣传口号及宣传标语。
(二)3.15期间,对照参考“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联社精心制作保障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及维权热线的宣传折页,各网点要认真开展消费者权利、维权渠道和风险责任的宣传。
(三)创新宣传途径,以不同的方式开设金融消费者维权通道,以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为载体加强宣传的深度与广度。
(四)加强与当地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合作,开展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细化活动方案,力争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及时领取条幅、折页等宣传参考材料,各社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三)各营业网点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学习《指导意见》中有关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八项法定权利,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帮助金融消费者准确理解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维权。对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进行宣传教育,让金融消费者明白“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
(四)各营业网点要认真对待“3.15”期间金融消费者投诉咨询。金融消费事关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在本次活动中应对金融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对待、加以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改进和落实。
(五)在活动期间,各营业网点要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合作,适时适当报道与金融消费者维权相关的内容。
(六)3·15期间,xx人民银行和联社将不定期对各营业机构的活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同时纳入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综合评估考核。
(七)各营业网点“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并于3月14日前将本次活动的总结报告、报表和宣传资料(电子版照片3-5张)报送联社业务发展部。
2023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 篇7一、任务:发布公益活动微博,征集过期挂历,送给盲校孩子当练习册。
二、活动时间:两个月。
三、目的:
切实为视障孩子征集到足够数量、质量符合要求的过期挂历。
四、本次活动主要传播范围:
海南地区为主,其他省份为辅。
五、宣传平台: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其他博客
重点为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为辅助,两个微博要同步发布。
六、如何针对性寻找微博用户
1.直接找热与参与活动的网友读者(已有会员粉丝、潜在会员粉丝)
2.找公益组织机构
3.找媒体
4.找名人
5.与当地的新浪微博负责机构联系,争取官方的支持
6.加入相关微群
七、具体操作
1.给已有的粉丝发私信,邀请参与活动,并积极转发。给现有的每个粉丝发私信,邀请其参加,并说明此次活动公益性质,内容要以感谢收尾。
2.搜索公益组织,与其说明活动情况,请求协会宣传。主要收集海南地区的公益组织,技巧:在微博里按地区搜索公益、爱心关键字,尽量挑选粉丝数量高德公益组织。
3.找当地媒体,如报纸媒体、电视媒体、广播媒体、学校公益社团等。媒体多多益善,媒体的传播力量更强,与这些媒体建立起合作关系后会带来稳定的粉丝转帖。
4.找在微博上活跃的海南名人,如歌手顾莉雅、陈楚生,第一美差张燕、知名模特、直播海南记者等。这些名人不一定开发私信权限,可通过“求关注”来说明情况。
5.加入关联度较高的微群,发布活动信息。
八、操作注意事项
1.给每个已关注、已转发、的博友回复致谢,内容类如“感谢您对盲校孩子们的关注!”增加对博友的互动关怀。
2.给每个已加粉丝的博友回复问候,内容类如“感谢您对我公司的关注”,留住粉丝。
3.邀请博友参与活动时,要把整个活动的大意讲明,注意语气用词,做到诚恳,但不卑。
4.把已加为好友的公益组织、名人、媒体分好类别,为以后的活动提供方便。
5.适当在微群里发布一些与微群相关的贴,先不发广告,先搞好群里关系,提高关注度。
6.适当去重点粉丝的微博上回帖,在名人的微博里回帖也是一种很好的宣传自己的方式。
九、效果分析
1.统计本次微博活动相关数据,转发次数(本帖转发、间接转发)、新增粉丝、评论数量等相关数据。
2.找出本次活动参与度较高的博友,做好备注,长期互动跟踪。
笔者有幸参与并组织这次活动,活动取得效果超乎我的预想目的,第一次真实的感受到微博的传播力量如此之大之强烈。总结一下,不是所有的商业活动都适合用于微博来推广,首先目的一定要纯粹,千万不要低估网友的智商,不能打狗头买羊肉,心里想得到的效果跟嘴上说的不一致,这样的网络营销推广最后的效果肯定会不尽人意。这次活动主办方出发点完完全全是为了做公益,如果公益活动做好了,企业口碑自然得到提升。其次是一定要有好的创意,第三是有好的执行力。
2023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 篇8为了更进一步维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现就我市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市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消费与服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8、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2023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 篇9新修改的《XX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新《消条》)将于今年3月15日正式施行。为落实“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20xx年主题,做好新《消条》的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的各项活动,进一步推动本市消费者保护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切实加强新《消条》的宣传普及
一是开展专项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app等平台,借力《解放日报》、《新民晚报》专版,整合传统媒体、新媒体及社区、学校、商圈(场)资源,以新《消条》的新亮点、新规则及消保委的新职责为重点,通过手册、漫画、问答、访谈和专刊等多种形式,通过解读新《消条》,让社会各界全面感受新规定,传递维权的正能量。
二是推出深度报道。围绕消费需求的热点、消费诉求的热点和消费维权的难点问题,进行消费投诉大数据分析。对汽车维修、旅游消费、航空票务、食品销售、教育培训、个人信息保护等社会监督结果,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借助“上视‘3·15’特别节目”等重要媒体开展深度报道,揭示违法乱象,加强消费预警。
三是投播公益广告。以“诚信、理性、法治”为主题,制作信息保护篇、预付消费篇、网络购物篇、特卖促销篇等一系列公益广告,在各大媒体进行投播,为“3·15”造势。
四是评选“最美维权的人物”。在全市工商干部职工、消保委工作人员、消费维权联络员和消费维权志愿者中开展20xx年“最美维权的人物”评选表彰活动,挖掘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讲好维权故事,展示人物风采,树立公众形象。
二、切实加强行政监管与社会监督
一是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行动。结合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的工作安排,加强监管执法,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并向社会公布本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情况等信息,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是开展相关领域的消费评议。以商业特许经营(加盟)业态、预付卡合同条款、“网购一物一确认”为重点进行梳理、约谈等,发布消费评议,提高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的水平。
三是公布典型侵权行为。根据新《消条》的新规定,公布网络购物、预付性消费、个人信息保护、特许经营、营利性教育培训等领域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年度投诉热点。
四是开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专项规范检查。开展对商品销售、旅游、餐饮、预付卡销售等服务中不公平格式条款的专项规范检查,指导企业在制定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时规范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及时纠正、整改经营活动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查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是开展专题比较试验。根据新《消条》关于网络购物经营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新规定,以车载净化器、网购蛋糕等商品为重点,开展对有关商品质量、性能、价格等方面的比较试验,并公布结果。
六是跟踪“诚信兴商十件事”落实情况。根据新《消条》关于消保委履行公益性职责的规定,会同市商联会和市食安联会,对20xx“诚信兴商十件事”跟踪回访、督促落实,并向社会公布评估报告。
三、切实加强新《消条》的落实执行
一是开展新《消条》的专题培训。对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的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培训,为新《消条》的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二是组织新《消条》的知识竞赛。借助相关网站和报纸,开展专题知识竞赛,对新法规进行普及。
三是落实新《消条》的新职能。加快做好新《消条》有关提起公益诉讼、参与法律法规与标准的制定和推动跨境消费争议解决等新职能的落实工作,尽快制定并出台相关工作制度,为消保委落实新职能提供制度保障。
四、切实做好“3·15”期间的相关工作
一是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在确保人群密集场所安全的前提下,以方便消费者、服务消费者为原则,组织区县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二是召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座谈会。盘点新《消法》实施一年来的情况,对20xx年全市消费维权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三是加强值班应急工作。为确保央视“3·15”晚会转办件及“3·15”期间消费者投诉特别是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系统切实加强值班。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组织。
消费维权工作事关消费者权利和整体经济利益的维护,对促进国家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和消保委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各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大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充分展示本单位的消费维权风采。
二是主动作为,及时回应
要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及企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相关情况,组织部分重点企业开展行政约谈,邀请媒体参加并进行跟踪报道,引导企业积极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重点案件,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启动曝光案件应急处理工作,积极提供案件查办进展情况,与媒体合作开展持续跟踪式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加大宣传,关注舆情。
要高度重视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增强正面宣传效果,扩大工商部门的社会影响,努力做到平面媒体有文章、电视媒体有影像、广播媒体有声音、网络媒体有消息。要高度重视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的作用,及时传递工商正能量,妥善处置社会关切,引导舆论方向,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把消费维权宣传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2023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 篇10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消费维权是重要使命的理念,增强机遇意识、创新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改进作风、深化改革、凝聚力量、开拓创新,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扩大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正能量。
二、活动目的
组织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突出消费维权主题,努力服务消费者,凝聚社会共识,汇集维权合力,发挥纽带作用,努力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畅通维权途径,强化社会监督,着力构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为一体的大维权工作格局。
三、活动内容
(一)继续加大宣传新《消法》的力度。新《消法》是消费者的维权利器,推动消费维权事业新发展,必须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杂志等载体,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和送法进农村(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法》修改的目的意义和一年来实施的主要成果,提升全社会对新《消法》实施的关注和认可,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新《消法》良好的舆论氛围,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举办系列访谈专题节目。各直属分局、县(区)工商局、消协要充分利用好3.15这个时间节点,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协作,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或其他网络媒体等,开展以消费维权为主要内容,同时涵盖工商机关其他业务的访谈专题节目,强化工商机关消费维权等各项工作情况和深度报道。让消费者、经营者和其他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工商部门的公共资源。
(三)开展消费维权领导大接访活动。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统一在3月14、15两天,安排出一定时间参加消费维权大接访活动,亲身体验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接地气、解民情,“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面对面回应群众诉求、心贴心解决群众问题。进一步强化消费维权工作,强化工商机关为民务实形象。
(四)积极搭建社会维权网络平台作用。活动中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社会维权网络优势,组织广泛宣传,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积极性,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及消协要着力开展好12315“五进”工作,努力扩大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覆盖面及成效,加大消费纠纷的调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利用“一会两站”等载体,送法律、送宣传、送服务到乡村、街道、社区。
(五)集聚合力开展宣传活动。3月15日,以XX市东方红广场国芳百盛门前为主会场,举行甘肃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市工商局、市消协会与省工商局、省消协一同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市消协要积极邀请各成员单位参加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要在辖区繁华地段设立分会场,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开展消费咨询服务宣传,曝光典型案例,讲解打假维权知识,展示名优产品,宣传知名诚信企业,以表彰“诚信单位”为契机,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兴起人人讲诚信、人人做诚信、人人争诚信的良好氛围。
(六)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各单位要在3.15前召开一次座谈会,邀请本级消协的成员单位、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行业协会代表、律师志愿者代表、人大政协代表,从不同角度畅谈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体会和对新《消法》实施一年的理解和感受,通过畅谈理解加深新《消法》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活动要求
(一)宣传部署到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3.15”宣传活动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要把这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工作内容来狠抓落实,要用新的思路落实好消费维权各项工作,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教育引导到位。宣传活动既要在消费者中倡导科学、合理、文明、安全消费,树立保存证据及时维权的理念,又要指导和督促经营者建立“履行义务、诚信经营”理念;同时还要创新维权方式,通过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开设网上受理平台、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方便、快捷、高效地为消费者受理消费投诉。
(三)值班接诉到位。认真做好国家工商总局、中消协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3.15”晚会现场12315热线受理、转办的消费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3.15”期间,各单位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要保持16个小时以上的值班制度,基层工商所要组织执法力量随时待命,以便及时、快速处理12315热线转办及自行受理的每一件投诉举报案件。
(四)总结工作到位。3.15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要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活动开展情况与20xx年3月17日前领导审核后将电子版材料报市工商局消保处邮箱。
2023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 篇11活动主题:维护消费者权益,共创诚信新生活
活动背景:每年的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作为刺激社会经济的个体而存在,因此我们需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市场消费环境的公平诚信氛围,并打击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良风气。通过相关活动,我们将传播维权知识,以让大家提高应有的自我维权意识,做一个精明细心的新时代消费者。
活动目的及意义:
1.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
2.维护消费者权益;
3.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活动时间:x年3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30—12:30
活动地点:一饭堂门前
活动对象:全校学生
活动项目:
1.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并进行签名活动;
2.举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奖问答活动。
活动准备:
1.准备两块展板,用作宣传消费者维权知识和出示有奖问答活动的问题,并设置签名板块,届时放在摊位附近;
2.申请举办活动所需要的摊位,进行活动经费的预算;
3.为有奖问答活动准备相关问题;
4.准备卡片制作消费者维权标语,准备四张书桌、一条长椅、一条桌布、一顶帐篷、工作用的文具以及问答活动的奖品;
5.切实做好活动的宣传,务必把活动的通知对各班进行传达。
活动开展:
1.活动当天早上,分派工作人员提前布置摊位;
2.按照计划,开展活动;
3.让部分工作人员维持有奖问答活动的秩序,并负责答案的核对;
4.请前来参与活动的同学们在展板上签名留言;
活动结束:
1.工作人员对摊位进行收拾;
2.将活动的相关资料交给秘书处,让秘书处为本次活动写通讯稿;
3.写好活动总结书,及时上交给秘书处和校青协;
4.做好活动经费结算,收据交由秘书处保存。
注意事项:
预备相应措施应付特殊的天气问题(如:下雨),活动可以选择退后或者停止进行;工作人员要做到耐心解答参与人员的疑问,恪守职责,尽最大的努力把工作做好;前期的宣传工作要做到位,可以通过飞信或者出海报的形式告知活动的时间,尽量争取更多的同学参与到活动当中。
2023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 篇12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为切实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能,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xx区消保委围绕中消协确定的年主题和省市消保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全区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特制定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开展年主题活动为重点,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消费,推动xx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活动的领导,成立“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方星潮(xx区消保委主任、工商分局党委委员)。
成员:区消保委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保委秘书处,杨任办公室主任。潘、许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活动内容
(一)召开年主题论坛会。邀请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参加。论坛主旨是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安全问题,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增加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区消保委将通过论坛来广泛宣传年主题的依据、意义、内容和目标,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安全关系的认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
(二)组织成立消费维权冠名工作室。在条件较成熟、消费维权工作较扎实的消保分会成立以工作人员命名的消费纠纷处理工作室,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学习“枫桥经验”,尽可能的把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提高全区消费维权的整体水平。
(三)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六进”活动。即送消费维权宣传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区消保委要会同各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义工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及消费维权法规常识为重点,以“一会两站”为基地,通过培训、座谈、讲课、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的“六进”活动。以“六进”举措,加大新消费运动宣传力度,丰富活动内容,更新活动形式,进一步做好宣传和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
(四)海量发布消费维权讯息。“3.15”期间,区消保委将正式开通运行“xx区消保委315”微信公众平台,运用这一平台发布消费警示,宣传新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区消保委还会通过制作一批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以企信通短信平台、《消费维权手机报》、“xx区消保委315”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形式向全区人民发布中消协20xx年中消协年主题的讯息,通过手机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在3月1日、3月5日、3月8日、3月12日、3月14日、3月15日,分六次向全区的手机用户(消费者)发布两百万条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与此同时,还将借助“等网络平台开展消费教育,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拓宽受理消费者诉求渠道。
(五)开展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图版巡回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费维权典型点评图版展示,邀请专家、律师、职能部门参与为群众释疑解惑,使广大消费者了解身边的消费案情,提升消费知识。
(六)开展“绿色消费?生态”摄影比赛。开展以绿色消费、生态消费为主题的摄影比赛,突出反映xx区在培育、强化消费者的生态消费观念和意识,引导消费者养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勾画出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美好画面。
(七)开展“xx区青少年消费文化考察活动”。为进一步了解青少年消费文化、消费需求,提高青少年消费者整体素质。在全区十所中学开展“青少年消费文化考察活动”,采取调查问卷和征文的形式,以学生为切入点,致力于提高学生消费素质,消费维权意识,从而营造消费新势力,弘扬消费正能量。对征文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八)开展一次比较试验。组织相关单位及消保分会在全区若干农贸市场水产经营者中对装水产品的塑料袋进行直观比较,主要比较项目为厚度及重量。届时公布比较试验结果。
(九)开展“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 评选活动。为进一步完善xx区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的发展,调动广大维权员的工作积极性,区消保委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活动。按照《x年度xx区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员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细则》要求,通过各维权站、点自评,辖区分会推荐,然后由区消保委审核并组织考评组进行实地考评,从六十个推荐的名额中评选出“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并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颁奖表彰,以资鼓励。
(十)组织一次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为广泛深入的组织开展好“3.15”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分局、xx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一次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通报x年3.15纪念活动总体方案,向全社会公布x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十大违法典型案件,公布x年流通领域商品检测分析报告。通过媒体的宣传,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3.15活动,了解自己身边发生的消费维权事,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形成健康、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更加深入民心。
四、活动要求
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纪念活动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区消保委及各消保分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升部门影响力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此,区消保委对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基层消保委分会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组,突出主题,创新思路,围绕消费维权中心,认真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消保分会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和参与,开展既隆重热烈又扎扎实实的纪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影响。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大篇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是“3.15”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包括照片)、工作小结书面材料用电子邮件的形式于3月16日前报送区消保委。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
2023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 篇13一、活动宗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围绕“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的工作方针,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_省实施办法》,加大消费维权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依法维权能力,增强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进一步推动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领导,统一布置,安福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市场专项整治。3月上旬,各分局(片区)和县局各执法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商品和服务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农贸市场、农资市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计量器具、消防产品等产品进行检查,并邀请电视台跟踪采访。
2、设立咨询服务台。安福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安福县消费者协会和协会各理事单位在3月15日上午8:30至11:30统一在县城金岸广场(甘雨亭超市旁)设立咨询服务台,现场受理投诉,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散发宣传资料。
3、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现场向消费者讲解识假辨假知识。并在电视台、乐活安福等媒体发表。
4、与新闻媒体合作(电视台、乐活安福等)。(1)在安福县广播电视台“泸潇视点”栏目制作专题节目并对“3.15”的其它活动做宣传报道。(2)开展诚信活动。
5、组织“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在“3.15”期间组织人员利用宣传车、广播进入到学校、社区、企业、乡村、景区、单位进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6、组织有关单位、企业利用IED显示屏宣传文明消费用语。
7、开展一次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四、工作步骤
1、拟定“3.15”活动通知,由中共安福县委宣传部、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消协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该项工作由消保局负责)。
2、走访农业、发改、卫生、防疫、电信、电视台、移动、联通、邮政、银行、保险等消协理事单位,邀请他们3月15日设立咨询服务台,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该项工作由消协办公室负责)。
3、3.15活动现场布置由消保局负责,消协办协助。
4、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该项工作由法制股负责)。
5、3月15日当场处理消费者投诉。(该项工作由各股室、执法大队、各分局负责)。
6、与电视台联系简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法律六进”宣传活动(该项工作由法规股负责)。
7、发布消费警示,印刷宣传资料等(该项工作由消协负责)。
8、开展市场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食品股、药械股负责)
(2)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主要仓储集散地、乡镇(村)集市等区域、场所和肥料、农膜、农机具等品种的监督检查;适时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严厉打击各类农资经营违法行为。(市管股负责)
(3)开展一次生产企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产品检查。(质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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