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精选23篇)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1聘用单位:法律服务所
受聘人员:
为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稳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乙方提出执业申请,经审查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__年 月 日至__年 月日止。
二、聘用期间:乙方必须承认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
即按乙方业务收入总额的60%计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终结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经济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业务收入的5%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保养,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给当事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确定的聘用关系,违反国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经上级选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学校脱产学习。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
6、严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法律,经教育不改或受党纪政纪,刑罚处罚的。
7、严重失误,徇私或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存主管单位备查。
甲方:法律服务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2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3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许××、李××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 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4甲方:
乙方:
一、保密责任的范围: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不为他人所知的信息:
1、包括合同信息、业主信息、资质证明、报告、说明、往来函件、公证文件等,这些文件所包含或反映的信息在此统称为保密资料。
2、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诉状、仲裁申请书、判决书、调解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3、包含甲方委托乙方的相关委托协议,包括委托协议中委托价格及支付方式等。
4、包含乙方因为工作便利而从甲方处获取的甲方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二、乙方有义务保证”保密资料”不经甲方或关联公司授权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士披露。乙方承诺保密资料的使用只限于本律所,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其他目的。
三、若具有权力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资料,乙方将:
1、立即通告甲方;
2、若乙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资料,乙方将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力求所提供的保密资料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四、以下信息不属于保密资料:
1、乙方已经或将要从公开渠道获取的且已公开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2、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且乙方有理由相信该第三方对该等信息的拥有不是由于违反了其对其他方的保密义务的结果。
五、若乙方或项目有关人员违反本函的保密义务,乙方和案件有关人员须承担相应责任:
1、乙方的应就其每次的泄密行为向甲方支付10万元赔偿金;
2、如若因为乙方的泄密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高于10万元,按甲方的实际受到损失补偿;
3、赔偿金应于泄密行为发生后7日内支付。
六、如果双方终止委托代理协议,乙方要迅速返还给甲方从甲方处获取的所有包甲方信息的书面资料。不得保留整个文件或其部分内容的任何复印件、摘录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5法律服务合同
委托人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事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委托受托人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受托人决定接受委托。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二、服务律师:受托人决定指派本所姜律师及其合伙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人没有异议。
三、服务程序:
3.1?????????????????
3.2?????????????????
3.3
……??
四、相关费用?法律服务费:
1?按时计算(每小时人民币_____元),或
2?按件计算(双方协商)。
其它费用:
签约之日起,承办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费用如交通费、及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等由委托人全额负担。先由委托人先垫付一定费用,后按实际支出的发票结算。
五、双方义务:?委托人不得隐瞒事实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不合法的活动,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托人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6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E_mail: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邮政编码:
电话: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经营管理等事项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定义:
甲方包括仅限于甲方,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关联企业。
二、工作方式
1、人员指派:甲方安排_________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乙方指派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 ”项目的法律事务。
2、固定走访式制度
为加强合作,乙方律师应二周内不少于一次到甲方走访,了解情况,
3、临时性走访制度
为及时、迅速协助甲方解决问题,特立此制度。此制度之含义:不论是节假日,还是8小时工作时间之外,只要甲方有紧急事务处理,除乙方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脱身外,乙方律师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现场,参与协商解决。
4、集体协作式制度
该制度指甲方的委托事项非顾问之所长时,乙方将以全所的强大律师团队为依托,指派其他专业特长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以保证甲方所托事项圆满完成
三、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经营管理法律服务:
(1)提供与商铺所有者之间的协议和/或协议提供意见或建议;
(2)建立和完善长期使用的协议范本;
(3)审阅、修改协议、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4)参与商铺所有者之间的商务谈判;
(5)与商铺所有者发生纠纷时,以非诉讼形式协助公司对外交涉、谈判;
(6)提供与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信息;
(7)对将由公司开展的针对商铺所有者的重大决策出具法律建议;
(8)应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
(9)经授权发表律师声明;
(10)应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11)办理与商铺所有者之间重大文件签署等事件的律师见证事项;
(12)其他委托事项。
2.针对与商铺所有者之间重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1)就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政策依据以及相关案例;
(2)就所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对项目的有关方案,进行法律审查;
(4)协助起草、审查和修改与项目有关的协议及其他各种法律文件;
(5)协助处理项目中所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甲方职责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做出答复。
7.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1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五、乙方的职责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公司运作事项及相关法律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9.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10.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11.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六、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甲方一致同意本次法律服务费用为 元人民币(¥ 元),支付方式为 。
2、涉及甲方的诉讼、仲裁等,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协商收费。
七、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八、协议的解除
1.协议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4.甲方逾期三十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协议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8.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经协议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协议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9.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本合同期限。违反者将承担赔偿责任。
十、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
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做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十三、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四、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7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等律师为甲方因 就贷款纠纷案在下列第1、2、3 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代理人:
1.一审;
2.二审;
3.执行;
第二条 委托权限为一般授权。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案情,根据案情的需要调查取证。
2.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证据或意见。
4.在委托过程中,对涉及与本案有关的活动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若为特别授权代理,应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谨慎行事。
5.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8.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按起诉时借款人 欠款本息 元(大写:)之%的标准即元(大写: )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律师服务费支付到乙方银行帐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乙方律师在区办理甲方委托事务,乙方律师自行承担差旅费。
乙方律师如需到以上区域外进行与甲方相关的工作,乙方律师差旅费由甲方承担,但需按甲方标准进行据实报销。
2. 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3. 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执行完毕时止。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8甲方:
乙方:
甲方因 事件委托乙方律师为本事件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第五条第 项 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律师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根据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服务计件收费标准》及《江苏省律师服务协商收费指导标准(试行)》,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元,该款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付清。
四、如因乙方过错终止履行合同,办案费全部退还,非乙方过错原因终止履行合同的,办案费用不退回。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内容:
1、代为申诉、举报、控告;
2、代为申请行政复议,参与听证;
3、代为申请(委托)鉴定、审计,重新鉴定、审计认定;
4、参与调节、签订重大经济、民事合同的谈判;
5、协助收购企业股份、参与股份收购的谈判、确立股份收购的策略;
6、协助查清事实,提供证据或证据线索;
7、代为起草、审议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
8、草拟、修改公司章程;
9、代为发表法律声明,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见证书;
10、协助规范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11、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事项。
六、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时,所需的差旅费、审计(评估)费、鉴定费、翻译费、复印费、查档费及其它必须开支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委托事项完成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9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许、李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 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10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第 号
甲方因其 涉嫌 事宜,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田云靖律师为甲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具体包括(选择划√):
1.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阅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3.一审阶段:阅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出庭辩护。
4.二审阶段:阅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上诉,出庭辩护。
其他阶段: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 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2.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第三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3. 对代理过程中获知的甲方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 为甲方业务单独建档,并保存工作记录,对相关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5. 甲方对乙方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并投诉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承办律师;乙方受理投诉电话为:(010) 8391 3636转8066。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全面、客观、及时向乙方律师介绍项目情况,提供各种相关的证据、文件等资料。
2. 对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律师的建议和工作独立作出判断,对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错误运用法律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 指定 先生/女士代表甲方向乙方律师传达甲方的指示和建议,提供、签署、签收有关证据、文件等资料,并对乙方律师的服务工作进行评价。
4.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第四条 费用
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律师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鉴于本案性质为(选择划√):
案情不清晰,法律关系复杂,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综合水平要求明显高;
案情清晰,法律关系简单,不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综合水平要求一般。
故此,双方就法律服务费达成如下一致:
1. 甲方同意按如下金额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
乙方账户如下:
户 名: 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开 户 行: 银行北京分行
账 号:
异地汇款行号: , 本地汇款行号:
2. 前款所列法律服务费不含任何第三方所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工商查询费、公证费、鉴定费、翻译费等费用)。乙方律师代为垫付的上述费用,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票据资料实报实销;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3. 本条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务费不含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差旅费,就京外差旅费,双方同意按如下办法处理(选择划√):
乙方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需垫付,差旅费甲方全部承担,; □乙方先行向甲方预收 元人民币的差旅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乙方先行垫付差旅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
4. 根据《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律师个人不能私自接受委托或和收取费用。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收费金额等条款如有变化,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予以变更。甲方自行委托乙方律师个人办理本合同及补充合同以外的事项或/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的,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除甲方委托的事项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或甲方有捏造或者隐瞒重要事实、伪造证据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外,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务的,或提供法律服务时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
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为限。
2.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及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务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为限。
第六条 其他
1. 双方确认,文首所载地址为双方的送达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2.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提请北京市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11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委托人):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万阅城房产B座酒店项目提供定向招商洽谈及相关法律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就甲方拥有的万阅城房产B座酒店项目联系中南酒店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公司”)洽谈合作经营及相关法律事宜。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王琳、公维国律师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相关的洽谈事宜以及法律服务,就甲方委托的事项促成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对洽谈过程中参与商务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书,提交具体合作方案。
三、乙方就甲方委托事项中提交的合作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根据情况变化,甲方有权对方案进行调整。
四、乙方服务的范围:
1.就甲方委托的事项促成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
2.对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经营(或房屋租赁合作)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分析,起草相关文书和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3.就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经营的相关事务代表甲方参与商务谈判,出具切实可行的合作方案。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及相关情况,并保证其有关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应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
3.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支付乙方律师服务费。
六、乙方的义务:
1.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提供服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对涉及到甲方的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公布;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合作对象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委托事项是否完成的确认及律师费用:
1.委托事项成否确认: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后,租金或合作资金按照合同条款打进甲方帐户,也就是该项目进入实质性正常运营阶段则视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当支付乙方专项顾问服务律师费(以下简称“律师费”);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就该项目达不成合作,无论是何种因素何种原因,视为乙方代理失败,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收取律师费的方式:乙方代理成功后,⑴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按所签《房屋租赁合同》的第一年首月租金数额支付律师费;⑵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采取其他方式合作,甲方按合作房产数额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支付律师费。
3、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后,该项目进入实质性正常运营阶段,即收到中南公司首笔租金或首笔合作资金十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用。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须前往临沂出差的,甲方应提供充分便利。
八、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1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鉴于:甲方系在浙江注册成立的民营企业。
乙方系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
甲方欲寻找能为其提供投资或其他和投资相关业务的合作伙伴,以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乙方现将在上海注册的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介绍给甲方,洽谈合作事宜,同时乙方也能为甲方的经营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照履行:定义:甲方包括协议上的甲方以及甲方的关联企业
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包括在上海注册的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及其介绍的相关联的合作伙伴。
一、甲乙双方如实向对方提供各自的营业执照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有关资料,双方自觉保守对方商业秘密。
二、甲方的职责
1.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如约参加乙方组织的每一次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的谈判;
2.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其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进行谈判的进展情况及相关资料;
3.按约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所规定的相关费用;
三、乙方的职责
1.负责联系、组织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与甲方进行接洽谈判;
2.为甲方提供其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进行商务活动所涉及的各类法律咨询;
3.参与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进行的商务谈判活动;
4.审查、起草、修改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合作的各类法律文书;
5.就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的合作项目进行相关的调查、见证、论证,出具相关的见证书、法律意见书。
四、费用收取
甲方一经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达成项目合作意向书,必须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法律服务费分以下情形收取:
1.甲方接受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直接投资的(包括合资、合作、借款等形式),在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签订协议后__________天内按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收取;
2.甲方与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达成资产重组、合并收购、安排上市及其他形式业务合作的,在甲方与乙方介绍的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签订协议后____________天内按不低于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金额收取服务费。具体金额双方在____________万的基础上另行协商。
3.乙方按上述1、2项向甲方收取费用,不影响乙方向____________中国投资基金收取费用及享受甲方当地政府有关引进外资的奖励。
五、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地在乙方住所地。
3.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须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13甲方:_______地址:_______
乙方:_______地址:_______
甲方为完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改制重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特聘请乙方作为专项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双方经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为共同遵守。
一、本项目的基本内容
1.1 根据甲方与 公司的约定,甲方将为公司的改制重组提供改制重组方案的制作、改制重组工作的组织协调、全程咨询等服务内容。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
2.1 本项目中,甲方委托乙方的法律服务事项有以下内容:
2.
1.1参与关于本项目的有关会议。
2.
1.2根据本项目的进程适时向甲方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意见(不包括向甲方外的单位或行政部门出具的`法律意见)。
2.
1.3为甲方参与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
1.4 甲方委托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甲、乙双方合作形式
3.1 经甲方指定,乙方同意委派律师完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工作。
3.2 乙方如需更换委派的律师,应当事前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如有更换乙方律师的要求,乙方应尽量予以满足。
3.3 乙方律师的工作地点主要在市。
四、工作进度安排
4.1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的工作时间应当以确保甲方完成本项目总体时间安排为前提。
4.2 工作时间确定后,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精神确保本合同项下工作的完成,但因甲方或其合作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工作延误,乙方工作时间得以顺延。
4.3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完成本项目的所有事项之日止。
五、律师法律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与相关费用
5.1 根据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第二条法律服务的工作量和所需时间,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律师酬金为元。如公司支付给甲方的报酬少于公司与甲方约定的报酬,则甲方实际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为公司实际支付给甲方的报酬与公司与甲方约定的报酬的比例乘以45000元。
5.2 上述法律服务费包含了乙方律师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所需的市内交通、通讯、文件制作、资料查询等费用,但如需乙方律师在市外工作,则甲方应据实支付乙方律师的交通、食宿费用。
5.3 本合同生效之日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本项目结束、甲方收到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任何单位支付的报酬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按第
5.2条的约定将剩余律师酬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
6.1 乙方对参与本项目中所涉及的企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或在甲方对有关信息进行披露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6.2 如因乙方律师的行为、语言不慎造成上述保密信息的泄露,致使甲方的利益受损或遭致其他任何形式的麻烦和尴尬,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七、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7.1 未经对方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7.2 如乙方有前述
7.1项之情形,则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如甲方有此情形,则仍应当支付本合同项下乙方全部法律服务费。
八、违约责任
8.1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本项目无法实现,则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8.2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甲方本项目无法实现,则应当退还已收取的律师酬金。
8.3 如因乙方指派的律师的重大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需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九、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皆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10.1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即为生效。
十一、其他
11.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1.2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14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等相关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甲方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1、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
(1)向甲方提供公司上市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为甲方提供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参与股票、债券、基金发行、上市的方案设计;
(4)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必要的报批文件;
(5)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取得和完善有关资产、股权、工业产权、重大商业安排有关文件;
(6)审查招股(配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办法等证券募集文件,出具验证笔录;
(7)为公司上市出具律师承诺函;
(8)制作和审查有关证券上市和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文件;
(9)为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召开股东大会、重大事件及关联交易制作相关文件,提供有关咨询;
(10)制作、审查与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1
1)为股票发行人、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出具法律意见书; (1
2)审查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申请设立基金的法定条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
3)协助境外金融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发行、上市; (1
4)代理期货交易所、经纪商处理期货法律事务; (1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1
6)办理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配股、增发新股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配股、增发新股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提供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6)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7)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8)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9)草拟、审阅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10)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1
1)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1
2)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1
3)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3、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包括资产置换)及公司治理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文件;
(4)分析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6)办理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7)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4、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协助制定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具体实施方案;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6)办理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____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3、甲方填报工作记录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师处理后交回甲方存档。
四、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在募股资金进入甲方帐户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3、如果乙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按照乙方根据本合同
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
五、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2、根据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整体规划,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以适应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需要;
3、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
4、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5、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6、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律师的工作服务内容,但不得影响乙方律师的正常工作秩序;
7、甲方有证据认为乙方律师没有尽勤勉义务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1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1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与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会议。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恪守《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师职责,为甲方提供高效、安全、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完整、准确、真实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上述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3、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律师费;
4、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5、服从甲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整体安排,保质保量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6、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7、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8、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9、乙方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10、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1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任何与法律法规及律师职业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见或观点; 1
2、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1
4、乙方及其律师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的代理活动,所形成的委托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1
5、乙方律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甲方逾期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8、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
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10、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
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
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
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
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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