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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手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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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手房屋买卖合同(精选22篇)

市区手房屋买卖合同 篇1

  合同号:_________

  住房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第二天宣布。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人: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产权声明

  甲方已依法取得合法的房屋出售证明(芜湖市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出售的房屋(是/否)已抵押,甲方对该房屋的产权负全部责任。该房屋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车库为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关于销售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的合法性,并有权挂牌交易。如果情况不真实,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三条乙方购买权声明

  乙方在本合同第一条和第二条成立的前提下,自愿购买甲方所售房屋的全部产权,并承认仅在此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待售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以______________价格出售该房屋。(大写: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提供办理本合同转让手续所需的资料,并立即向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元的佣金;甲方代理产权费为____________元,乙方代理产权费为___________元,贷款手续费为___________。丙方实收佣金为人民币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外,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的首付款。如发生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责任。2.不需要银行贷款

  丙方以乙方名义办理产权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付清剩余房价款

  3.银行贷款

  (1)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提供办理银行贷款手续的必要材料。

  (2)乙方应在_____之前将房价首付款的30%存入_____银行。

  (3)银行贷款的部分房价由银行按照银行规定直接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内付款,甲方有权对乙方逾期未付款项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甲方应于年月日腾空房屋并移交给乙方。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乙方已付房价款0.4‰的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视为甲方违约。如果甲方拒绝履行本合同,乙方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3.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违约,购房首付款归甲方所有,所有中介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违反本合同,必须承担向乙方返还双倍定金的责任,并承担一切中介费用。合同终止后,违约方应结清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该房屋交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应出售产权清晰、无争议、债权债务的房屋。出售后,甲方应对与甲方有关的一切财产纠纷和债务负责

  2.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的现状与房产证相符。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损坏;固定和不可移动的装饰物品没有损坏。

  4.该物业送检后,乙方应承担该物业发生的一切费用,如电费、水费、煤气费、物业费等。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产权处理协议

  甲乙双方应于年月日前向市房管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契约权属转移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请房屋权属证书。甲乙双方可委托丙方办理房产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财产纠纷和债务均与丙方无关

  办理上述手续发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第9条附件

  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合同。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在加盖白家兴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注: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市区手房屋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出卖方):

  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该房屋用途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面积为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

  该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甲方同意在与乙方介绍的买方达成买卖协议后,自愿到公证处公证。

  第二条房屋交易价格

  甲方授权乙方按照净房价等于或者高于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的价格介绍、联系买方(不含税费)。

  第三条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税款、费用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方、买方在房屋买卖协议书中另行定。

  第四条委托事项和服务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寻找合适买方、协助价格谈判、促成房屋买卖成交、代收代付定金、代拟房屋买卖协议等服务。

  甲方应按实际成交价格的2%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以下简称基本服务费),同时甲方承诺,如果实际成交价格高于300万元,甲方将按照超过300万元的部分的50%另行向乙方支付额外服务费(以下简称额外服务费)。

  第五条服务费的支付

  基本服务费的支付:

  双方约定上述2%的基本服务费在买方支付购房定金时,由乙方直接从定金中扣除,即:通过乙方居间服务,甲方与买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的,买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20万元,甲方同意由乙方代收定金,并从定金中直接扣除服务费(按实际成交价格的2%计算),扣除服务费后的定金余款,乙方应及时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后立即出具定金收条给买方,收条金额为定金20万元。

  额外服务费的支付:

  在甲方收取定金后,乙方应及时协助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协议书。

  甲乙双方约定,在房屋买卖协议书签订后,在买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额外服务费,具体支付方式为:首付款中金额等于额外服务费的部分款项(按照实际成交价格超过300万元的部分的50%计算),由买方直接支付到本协议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余部分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应在收到后立即出具首付款收条给买方,收条金额为首付款全额(含服务费金额)。

  第六条后续事项

  甲方、买方在房屋买卖协议书正式签订并结清首付款后,乙方的基本义务已完成,买卖双方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纠纷处理均按房屋买卖协议执行,后期产权过户、按揭贷款手续的办理由买卖双方自行处理或委托中介机构代理,乙方提供必要协助,并担任双方交易事项的见证人。

  在买卖双方房屋买卖协议书正式签订并结清首付款后,乙方的基本义务已完成,甲方应无条件向乙方支付基本及额外服务费,即使此项房屋买卖因买卖双方或任何一方违约原因、或者其他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产权过户、按揭贷款手续,也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支付基本及额外服务费的义务。

  而应由无过错方按照买卖协议的约定向过错方追究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通过乙方居间服务,甲方与买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且买方已向甲方支付定金后,甲方未向乙方支付基本服务费的,甲方构成违约,除应及时补付服务费用外,还应另行按照基本服务费的30%支付违约金。

  2、在房屋买卖协议书签订且买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未在3日内向乙方支付额外服务费,除应及时补付服务费外,还应另行按照额外服务费的50%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对于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市区手房屋买卖合同 篇3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售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居间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___市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成交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登记地址:

  房屋权属证号:土地使用证号:房屋用途:

  登记所有人房屋抵押情况:

  房屋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是 □否

  目前是否已出租:□是 □否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 □否

  房屋权属情况:□私有产权房 □使用权的公房□可以出售的经济适用房 □其他

  房屋状况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型: ; 楼层

  其他情况

  1.1 经协商,甲方愿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对上述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房屋交付乙方时的状况与乙方实地看房时的状况保持一致,否则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1.2 乙方确认,对该房屋已作了充分了解并实地查看过房屋,对房屋现状没有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 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元,(大写:__)

  第三条 付款方式

  3.1 现金或贷款支付

  如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一方办理贷款手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贷款机构贷款的,乙方应于___前以现金方式补齐房款。

  3.2 资金监管服务

  ____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可以为本次交易提供免费的资金监管服务,双方自愿选择该项服务,并于签订本协议当日签订《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双方自愿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全部款项暂存于指定的银行监管帐户中,并按本合同及《资金监管委托协议》所约定的程序及方式办理。

  尽管上述款项存于指定帐户,但甲乙双方同意: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实际支付。

  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不选择资金监管服务,但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税、费的承担

  4.1 甲乙双方保证,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交易习惯各自缴纳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税费。

  4.2 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

  甲方承担__;乙方承担___ .

  第五条 权属过户及房屋交付

  5.1 双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于__年__月__日前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5.2 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房屋权属过户所需的全部真实、有效的合法手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证、契证等)交予丙方保管,丙方协助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5.3 双方同意,甲方于 腾空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于乙方。

  5.4 双方在房屋交接前,应办理有关物业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采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户口等相关手续,并结清费用。房屋毁损、灭失等风险,自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时转移至乙方。

  5.5 丙方应甲乙双方的要求协助双方办理上述物业交接事宜,并由双方在《房屋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债务纠纷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证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其他权利人的同意,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并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3 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任何一方发生违约等,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二部分 关于居间服务

  第十条 丙方责任

  9.1 依本合同约定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

  9.2 免费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买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第十一条 居间服务费及支付

  10.1 甲乙双方确认,双方达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但该交易是双方独立、自愿做出的决定。

  10.2 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间服务费人民币__元,大写:___元,由___方承担。

  10.3 该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第十二条 特别声明

  11.1 甲乙双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交易不成功或买卖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丙方所收取的居间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11.2 如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其他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在双方就违约责任及其承担达成协议之前或人民法院做出生效法律文书之前,丙方有权将暂存在指定帐户中的款项予以保留,不向任何一方返还或支付。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于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2.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签约日期:

市区手房屋买卖合同 篇4

  卖方(下称甲方):

  买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市______区________,为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____字第 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字第____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种“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委托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其他二份交由有关部门存栏。

  第十三条 补充协议、附件:

  立合同人:

  卖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市区手房屋买卖合同 篇5

  甲方:(卖方)

  身份证:

  乙方:(买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____市(以下称该房屋)买卖事宜,签订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乙方已经了解甲方所属该房屋相关情况如下:

  (1)该房屋产权证号为_________;

  (2)该房屋地址为:;面积为:,该房屋用途为:;

  二、甲、乙双方就买卖该房屋的交易方式为,自签定本协议当日,甲方将上述房屋的预售合同及相关发票交至中介方保管。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出售该房屋的实际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四、乙方于签约后次日,于中介方查询该房屋除银行抵押外无其他权利限制及查封状况,且甲方将相关交易资料交至中介方后,直接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元整,该笔定金自甲、乙双方所签定的《____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为购房款。

  五、甲方须自签订本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办妥授权委托中介方办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及出售该房屋的一切相关手续的委托公证书。

  六、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待双方签定买卖合同时的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乙方于签约后次日,直接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元整。

  2、乙方于甲乙双方至____市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前,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币元整暂存于中介方账户(户名:,帐号:),中介方于交易中心出具收件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将该笔房款无息转交甲方。

  3、乙方于银行发放贷款时,以贷款的方式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币元整,该笔款项由中介方一次性划入甲方账户。

  七、若甲方在与乙方签定本协议后,反悔不出售该房屋给乙方的,则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八、若乙方在与甲方签定本协议后,反悔不购买该房屋的,则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九、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买卖不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

  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各自承担各自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任何一方不得因国家政策或税费调整而损害另一方、第三方或中介方的利益。

  十一、甲乙双方于签定该定金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签定《____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____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十二、如双方就本协议约定之内容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皆选择至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或其合法授权人签字即生效,且乙方有权指定第三人完全承受本协议,作为将来追加该第三人作为买方主体之一。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日期: 日期:

市区手房屋买卖合同 篇6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声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北京市 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书证号为 字第 号,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 乙方声明,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_ _元整(¥ ) 第四条 付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

  2、乙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

  A. 乙方为非贷款客户,应在签定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房款;

  B. 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应在评估报告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额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银行贷款部分的房款按银行规定支付;

  C. 乙方为公积金贷款客户,首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付,且不得迟于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甲方应向乙方及贷款审核机构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贷款部分的房款按贷款机构规定支付;

  3、乙方经审批所获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 乙方应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通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 乙方应于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房款。

  4、甲乙双方交易资金划转结算方式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第五条 产权过户

  A. 乙方为非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B. 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或公积金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在贷款机构签发的乙方贷款审批通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 房屋交付

  1、房屋交验在双方到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办理水、电、煤气、物业、供暖、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供暖等手续。房屋设定抵登记的,已通知抵押权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的全部手续;

  4、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根据北京市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书面约定办理,没有书面约定的,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八条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同时,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乙 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市区手房屋买卖合同 篇7

  出 卖 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买 受 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幢】【座】 【单元】【层】 号房。

  该房屋的用途为 ,属 结构,层高为 ,建筑层数地上 层。

  该房屋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房屋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房屋总价款为(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4. 。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

  2.分期付款 。

  3.其他方式 。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第四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经验收合格。

  2.该房屋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房屋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房屋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 。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2. 。

  第五条 交接

  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产权登记

  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

  第七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的情况如下:

  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 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 】: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市区手房屋买卖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同意出售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给乙方。该房屋户型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房,权属为私产,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未曾装修。

  三、房屋交付:

  在甲乙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甲方对该房屋以下项目进行交接:

  2、由甲方向乙方说明可以正常使用的设备的基本情况、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3、对水、电、暖、煤气、电视、电话、网络线路的走线情况、接口位置及计量仪表的位置、使用方法等进行详细交接。

  四、甲方须提供该房集资建房协议、购房发票原件等相关所有证明文件,出示本人_________与共有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各壹份。

  五、甲方承诺保证: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转让前无其他拖欠费用及法律上的障碍,该房屋所有权为合法取得,即权力无瑕疵。甲方保证其配偶、儿女和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对该房屋不主张继承权、共同所有权和其他权利。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付款方式分为三次付清:

  首付款:乙方提交材料时将首付款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余款: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甲方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注:甲方应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前交清一切因甲方产生的费用。乙方自交纳购房首付款之日起,就享有该房屋使用权、居住权。

  七、由于现实原因,本小区房产暂未办理房地产权证,乙方对此情况了解且自愿购买该房,经双方协商,在政策容许的情况下,由开发商_________为职工办理房屋产权证时甲方应直接以乙方名义报送相关资料,甲方负责配合乙方提交办理内部房屋转让所需的相关资料。在为乙方办理房地产权证过程中,需缴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若仍需甲方到场配合办理,甲方必须在限定时间范围内到场配合办理,不得延误。若政策不容许以乙方名义直接办理,只能暂以甲方名义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情况下,房地产权证办理过程中,需缴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八、若不能直接以乙方的名义办理房地产权证,房产所有人署名虽为甲方,但实际所有权归乙方,房产证、土地证也交由乙方留存。待房屋容许过户的第一个月内或乙方要求过户的第一时间,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将房屋所有人更改为乙方及其共有人,过户所需购房税费由乙方承担。

  九、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甲方不许再行转让,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借口将房地产权证写成第三人或私自转让第三方。

  十、违约责任。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即成立并生效,任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即:

  1、房款违约金为总房款的30%。(甲乙双方均适用)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按照《民法典》规定的内容履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房屋买卖协议书”永久有效。

  十五、本协议全文共四页,为四页纸正面打印。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市区手房屋买卖合同 篇9

  第一条卖方将坐落于__市区路号室出售给买方。该住房为结构,于年月竣工,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第二条以成本价、统建解困房价、房改经济适用住房价、商品房指导价购买的获得全部产权。高层住宅以标准价购买的获得%产权。

  第三条计价:

  1、不超标面积平方米,以价出售,单价元,计元。

  2、杂物间面积平方米,单价元,计元。

  3、超标面积平方米,单价元,计元。

  4、超商品房指导价计元。

  5、超标准装修计元。

  6、工龄折扣年,计元。实际付款: =元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

  第四条该房产建筑面积的计算以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

  第五条购买单位自管公有住房的,由卖方持本合同、《公有住房出售核定表》、个人交款单、房改专用发票、户口簿,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统一办理产权登记。购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管理的公有住房,买方直接凭本合同、房改专用发票、户口簿,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统一办理产权登记。

  第六条买方与毗邻房产共同享有使用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按《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执法。

  第七条买方取得该房产后,自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保证房屋安全使用。

  第八条买方使用该产业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和维护公共利益。

  第九条买方取得该房产后,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的使用功能和房屋建设结构,不得拆改上下水管道、供电设备、公共电视天线、通信和煤气等管线不得更改建筑物外观艺术造型,严禁在房顶、阳台及公共地上搭建。买方若有违反本条规定,卖方有权责令其恢复原状、补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买卖双方应共同遵守__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及规定,双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诉法院。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买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年月日年月日

市区手房屋买卖合同 篇10

  卖方:

  姓名:国籍/地区: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邮政编码:

  地址:

  所占份额:

  居间方: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居间备案证号:

  联系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市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居间人居间服务帮助下,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的买卖,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房地产买卖部分

  第一条

  甲方房地产坐落于

  房地产证号为房地产用途为,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地产始建于年月,入伙时间为年月日。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目前物业管理公司为管理费为元/平方米。

  该房地产转让时,出卖人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权利与义务同时转移。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见附件一。

  第二条

  买卖双方均清楚该物业产权现状并确认该物业是以现状出售,该物业产权现状为以下第种:

  1、已办理商品房房地产证,没有设定抵押,卖方对该物业享有完整的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

  2、处于抵押状态,抵押权人为。抵押权人同意卖方出售该房地产。见附件。

  3、处于抵押状态,买方同意于签署合同之日天内还清贷款,办妥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双方同意并将房地产证原件托管于居间方或者居间方指定担保公司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

  第三条、

  双方均清楚本房地产之上所附租赁债务现状并同意以下第种处理办法。

  1、该物业没有租约。

  2、该物业之上存有租约,其租期到年月日止。租金为元/月,押金为元。承租人已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卖方须于合同签订日将承租人的放弃优先权的书面文件原件交予买方。双方同意由卖方在实际交付房地产时处理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事宜。

  3、该物业之上存有租约,其租期到年月日止。租金为元/月,押金为元。承租人已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卖方须于合同签订日将承租人的放弃优先权的书面文件原件交予买方。双方同意由买方处理与承租人的有关剩余租期事宜。卖方所收取的押金转交予买方。剩余租期的租金由买方收取。

  第四条

  本物业之上所附着的户口,出售人保证于收到房地产成交全部价款之日起日内迁出,否则,买方有权要求其迁出。同时卖方可按本合同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地产出售给乙方,转让价为。该成交价不含税费。

  第六条、

  经双方协商,买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定金不得高于成交价的百分之二十。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物业和结清所有费用,双方协商同意在房款中暂扣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时进行结算。

  第七条、

  按政府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需另付税费:⑴营业税⑵城建维护税⑶印花税⑷所得税⑸契税⑹增值税⑺产权登记费⑻权籍调查费⑼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保险费、抵押服务费。土地使用费⒂其他:。

  经双方协商,其中:

  1、买方支付上述项

  2、卖方支付上述项。

  [第⑼项费用发生在涉外合同的情况下,]

  第八条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买方按下述第种方式给付定金、履约保证金之外的楼款

  、一次性付款

  双方同意,买方须将除定金、履约保证金之外的楼款人民币/港币

  元整于年月日之前交由双方指定的银行监管。。

  、买方向银行按揭付款

  1、买方须将首期款人民币/港币元整于年月日之前交由双方指定的银行监管

  2、买方于年月日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等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放款时间为银行约定时间交付予卖方。

  如买方支付首期款之余额少于交易价格与银行承诺发放贷款的差额之余额,则首期款金额应相应增加,买方须于银行出具承诺贷款函后三日内补足并交由双方指定银行监管。

  3、分期付款:

  买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支付全部房地产价款的百分之,即人民币元。

  买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支付全部房地产价款的百分之,即人民币元。

  买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支付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余款人民币元。

  第九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和欠款比例,分别处理

  、逾期在90日内,或逾期超过90日但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未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部支付应付款之日起,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该笔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90日后,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在该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按累计应付款的百分之十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当返还已付的全部购房价款。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卖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十条

  乙方应当于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予买方。在交付房屋时,应当履行下列第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附表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钥匙。

  4、

  5、

  第十一条

  除合同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条约定的期限将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一、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每逾期一日,应向买方支付相当于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退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同时,卖方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十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本次交易所发生的佣金、赎楼费、税费等等一切相关费用

  3、逾期超过90日,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但自约定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本房地产总价款为基数以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双方约定的其方式

  第十二条、物业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房前,应将附随于该物业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煤气费、电话费等费用结清,结清单据须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自所签房地产现售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共同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日内双方应携带房地产证书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在房地产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均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交纳。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双方所约定处理。未有约定的,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部分居间服务部分

  第十四条

  、居间方为买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接受购房意向委托并为买方联系合适物业

  2、陪同买方看房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

  4、对所售房屋进行产权事项的调查。

  5、促成买卖双方交易完成,协助办理交接房事宜。

  6、协助办理向银行抵押贷款事宜。

  7、

  8、

  居间方为卖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接受卖方售房意向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买家

  2、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

  3、促成买卖双方交易完成,协助办理交接房事宜

  4、协助卖方办理赎楼事宜。

  5、

  6、

  第十五条

  1、居间方在本居间合同生效时,有权向买方收取前期佣金总计元。,如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未完成产权过户,则此前期佣金无需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除外。

  2、居间方在本居间合同订立时,有权向卖方收取前期佣金总计元。,如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未完成产权过户,则此前期佣金无需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除外。

  第十六条

  1、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有权向买方收取后期佣金人民币元。如买卖双方最终未能完成该房地产产权过户,此后期交易佣金无需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除外。

  2、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有权向卖方收取后期佣金人民币元。双方最终未能完成该房地产产权过户,此后期交易佣金无需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除外。

  第十七条

  1、卖买双方利用居间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信息交易平台,私自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中途委托其他中介公司的,买卖双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交易服务费和佣金。

  2、因卖方过错或违约,致房地产买卖合同不能签订交易不能促成的,卖方需支付居间方双倍交易服务费和双倍佣金。买方可要求卖方赔偿已经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与佣金损失。

  3、因买方过错或违约,致房地产买卖合同不能签订交易不能促成的,买方需支付居间方双倍交易服务费和双倍佣金。卖方可要求买方赔偿已经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佣金损失。

  4、因居间方原因,致房地产买卖合同未能签订或者房地产产权未能过户,居间方应对买方按已支付的交易佣金和交易服务费进行双倍赔偿。

  5、因居间方原因,致房地产买卖合同未能签订或者房地产产权未能过户,居间方应对卖方按已支付的交易佣金和交易服务费进行双倍赔偿。

  6、因不可抗力因素致房地产买卖合同不能签订或者房地产产权未能过户,居间方应于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买卖双方交缴的交易服务费和佣金。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于本合同之外三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之内容,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条

  本合同共有附件份,页数为页。合同附件为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于各附件每页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之一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所填写确认的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卖方:居间方盖章:买方:

  代理人:居间人员:代理人:

  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市区手房屋买卖合同 篇11

  卖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国籍/地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所占份额:____________

  居间方(中介方):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居间备案证号:____________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买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国籍/地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所占份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___市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居间人居间服务帮助下,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的买卖,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房地产买卖部分

  第一条 (出售标的)

  甲方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房地产证号为________房地产用途为________,登记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该房地产始建于________年____月,入伙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目前物业管理公司为____________管理费为________元/平方米。

  该房地产转让时,出卖人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权利与义务同时转移。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地产抵押现状)

  买卖双方均清楚该物业产权现状并确认该物业是以现状出售,该物业产权现状为以下第(_______)种:

  1、已办理商品房房地产证,没有设定抵押,卖方对该物业享有完整的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

  2、处于抵押状态,抵押权人为 ________。抵押权人同意卖方出售该房地产。见附件。

  3、处于抵押状态,买方同意于签署合同之日 天内还清贷款,办妥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双方同意并将房地产证原件托管于居间方或者居间方指定担保公司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若买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则卖方须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天内出具全权公证委托书给担保公司和居间方指定人员,同时卖方须协助买方办理赎楼手续。)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双方均清楚本房地产之上所附租赁债务现状并同意以下第种处理办法。

  1、该物业没有租约。

  2、该物业之上存有租约,其租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为________元/月,押金为________元。承租人已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卖方须于合同签订日将承租人的放弃优先权的书面文件原件交予买方。双方同意由卖方在实际交付房地产时处理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事宜。

  3、该物业之上存有租约,其租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为________元/月,押金为________元。承租人已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卖方须于合同签订日将承租人的放弃优先权的书面文件原件交予买方。双方同意由买方处理与承租人的有关剩余租期事宜。卖方所收取的押金转交予买方。剩余租期的租金由买方收取。

  第四条 (附着于物业之上的户口)

  本物业之上所附着的户口(无论是出售人自已的还是别人的),出售人保证于收到房地产成交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日内迁出,否则,买方有权要求其迁出。同时卖方可按本合同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____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物业转让价格)

  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地产出售给乙方,转让价为 ____________。该成交价不含税费。

  第六条 (交易定金和履约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买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定金不得高于成交价的百分之二十。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物业和结清所有费用,双方协商同意在房款中暂扣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时进行结算。

  第七条 (税费承担)

  按政府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需另付税费:

  ⑴营业税;

  ⑵城建维护税;

  ⑶印花税;

  ⑷所得税;

  ⑸契税;

  ⑹增值税;

  ⑺产权登记费;

  ⑻权籍调查费;

  ⑼公证费;

  (10)评估费

  (11)律师费

  (12)保险费

  (13)抵押服务费

  (14)土地使用费;

  (15)其他:____________。(以实际发生的税、费单为准)

  经双方协商,其中:

  1、买方支付上述____项;

  2、卖方支付上述____项。

  [第⑼项费用发生在涉外合同的情况下,____________;]

  第八条 (买方付款方式)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买方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给付定金、履约保证金之外的楼款(ab两种方式选取其中一种)

  a、一次性付款

  双方同意,买方须将除定金、履约保证金之外的楼款人民币/港币_______元整(小写)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交由双方指定的银行监管。(买卖双方另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b、买方向银行按揭付款

  1、买方须将首期款(不含定金)人民币/港币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交由双方指定的银行监管;

  2、买方于年月日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等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放款时间为银行约定时间交付予卖方。

  如买方支付首期款之余额少于交易价格与银行承诺发放贷款的差额之余额,则首期款金额应相应增加,买方须于银行出具承诺贷款函后三日内补足并交由双方指定银行监管。

  3、分期付款:

  买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全部房地产价款的百分之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

  买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全部房地产价款的百分之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

  买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余款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九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和欠款比例,分别处理

  a、逾期在90日内(含90日的),或逾期超过90日但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未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部支付应付款之日起,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该笔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b、逾期超过90日后,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在该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按累计应付款的百分之十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当返还已付的全部购房价款。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卖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双方自行约定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

  第十条 (房地产交付)

  乙方应当于________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予买方。在交付房屋时,应当履行下列第____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附表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钥匙。

  4、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合同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 条约定的期限将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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