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站种子加工合同
试验站种子加工合同(通用3篇)
试验站种子加工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委托甲方在省种子管理站东郊试验站种子加工厂代加工小麦、玉米、蔬菜等作物种子。
二、加工费用:使用清雪?包衣—自动计量包装全套加工流程加工,玉米元/公斤,使用自动计量包装流程加工,玉米元/公斤,加工其它作物种子价格由双方临时协商确定。
三、在甲方种子加工厂加工种子发生的装卸费、水电费、人员工资、设备折旧费、维修保养费及短期仓储费(一周内)由甲方负担。
如种子贮存期超出一周,费用按仓贮收费标准另计。
四、乙方种子加工所需种衣剂、包装袋等均由乙方负担。
如种衣剂由甲方提供,其费用另计。
种子加工的废种子和下脚料由乙方自行处理。
五、种子加工质量保证:甲方种子加工厂是采用国外及国内先进主机建成的,生产率高,加工质量好,计量范围广。
其工艺流程为四层筛风筛雪?比重雪?包衣—计量包装(范围0.1—50kg)。
乙方提供的种子原始净度≥95%时,甲方保证种子加工的净度、计量精度、获选率(种子损失率)、破碎率、种衣牢固度、包衣合格率等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
乙方提供的种子需包衣时,应提供质量合格、成膜性好,使种子包衣后能够连续进行自动计量包装的种衣剂。
六、设备加工能力4t/h,每天加工小麦、玉米能力3—6万公斤,如乙方需分装5kg以下小包装种子时,加工能力每天3万公斤左右。
七、种子加工前,乙方应提供甲方种子质量检验单。
纯度、发芽率、水分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甲方方可进行代加工。
八、代加工数量:小麦、玉米:乙方应保证年种子加工量不低于50万公斤,每个品种加工数量不低于5万公斤。
九、合同期限:双方本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合同期限2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
十、订金:合同生效10日内,乙方应预付甲方代加工定金万元。
十一、代加费用结算:每批种子加工后,乙方对种子加工质量进行检验,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合同规定要求,乙方应在提货前将全部加工费支付甲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修订。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试验站种子加工合同 篇2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户名: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账号: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加工品出货后的客户服务(以下简称“产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2、依据协议制定的有关协议附件、报价单以及相关的修订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二、合作范围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规格、图样、样品、质量标准、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规范提供下述服务:
A.产品的贴片;
B.产品软件的灌装;
C.成品组装、后焊、包装等
D.产品的测试;
E.产品的返修及维修;
F.安全运输包装及发货;
2、新产品打样和试产:打样数以甲方要求的为准,一般为20~300pcs,乙方应积极配合与协助甲方做好新产品的打样和试产工作,并发出打样和试产报告供甲方改进,以确保后续生产能正常进行;打样和试产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3、合同产品的加工单价:详见每款机型报价单。
4、对帐:每月1-10号前乙方派人与甲方联系人核对上个月完成的订单数量和金额。
5、付款方式:月结,次月______日前,由乙方提供加工费的相关发票至甲方后,甲方支付上月乙方已出货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的产品加工费。
6、乙方根据甲方的订单要求,按时交货。若因以下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履行相关义务,履行期限可以顺延:
A.甲方非乙方原因未能按时付款;
B.甲方来料状况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导致难以达成乙方出货要求。
7、甲方根据“产品”的BOM表提供原材料。
8、甲方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所需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订单及内容
1、订单下达
A.订单上线生产依据:乙方上线生产甲方的产品是根据甲方的上线通知。
B.以订单生产开始日计算:甲方应提前________个工作日向乙方发出订单,乙方应在收到该订单次日内给予签回;甲方在得到乙方接受订单的回复后原则上应提前一个工作日足量提供原材料,特殊情况除外,乙方应按订单数量准备生产。
C.订单量起步,按月来算的订单量比例不得高于30%
在乙方试产的机型,除乙方无法配合的情况外,必须在乙方工厂量产。
2、订单主要内容确定
A.产品的型号、数量、加工单价及订单金额等;
B.甲方产品交货日期:下订单后(正常生产)24小时起不低于1000pcs/天,具体请按照甲方提供的生产计划表执行;
C.成品出货:乙方配送至甲方指定仓库(仅限深圳市);
D.其他关于该型号产品的特殊需求;
E.币种:报价、定单、付款;
F.成品出货的包装要求;
3、订单取消与变更:订单一经双方确认,不得任意更改。
A.甲方不得无故取消订单若因甲方原因取消订单,甲方承担乙方已发生的、合理的直接损失,收回乙方为此订单所制成之半成品和成品,并支付双方认可的加工费;若因乙方原因而致甲方取消订单,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赔偿甲方的相关所有损失;
B.乙方不得无故终止生产,乙方确实因工厂排线困难,生产饱和,不能准时上线,需要提前十天通知甲方,让甲方有合理的时间及时安排生产。若因乙方未能及时安排好,致使订单难以履行,乙方赔偿甲方由此带来的相关的所有损失;若因甲方原因致使订单难以履行,乙方可将原计划分配给甲方的产能自行分配。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私自外发加工甲方委托加工之产品,如遇特殊情况,与甲方沟通同意后按双方约定办理。
四、原材料
1、供应与检验
A.甲方按照加工“产品”所要求的数量和质量,提供原材料,所有订单的齐套发料由乙方自行负责把物料运输至乙方的生产场所,领料时,双方共同清点数量无误后,在发料单上签字确认,物料一经确认乙方即应对该物料的安全负责,甲乙方对各自采购的物料的合法性负责;甲方向乙方提供原材料的检验标准,乙方应在接收原材料后24小时内完成检验,如果乙方在原材料检验过程中发现有材料外观不良或性能不良等情况,必须在检验时间届满后的4个小时的正常作业内通知甲方驻厂人员或甲方的指定相应人员作相关确认。如果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某些物料的原包装只能在生产时打开,发现有外观不良或性能不良等情况必须在正常作业时间2小时内通知甲方驻厂人员与有关负责人作相关确认。若因材料问题而造成乙方延期交货,双方依照实际情况顺延交货期。
B.进料检验程序
乙方仓库在接收原材料后,必须把原材料放于待检区,同时填写送检单于乙方IQC。乙方IQC在接收送检单后,必须立即对所送检材料按照《材料检验标准》以及样品确认书进行检验。《材料检验标准》和样品确认书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乙方检验完成后,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1个工作日内如实书面反馈给甲方,由甲方按实际情况处理,否则视为质量符合要求。因IQC无法检验,须在收到《材料检验标准》和样品确认书起1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甲方,此后如在生产线发现的来料不良,经甲方确认后,当电子料不良比例超过3%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挑选费用或维修费用,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如因乙方IQC检验不当或未能及时发现问题或无法检验但未依照约定告知甲方时,而在生产线发现的来料不良,延误生产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损耗
A.据材料的重要性,乙方提供的材料分类,为保证生产进行,甲方按照如下比例向乙方提供材料余量,作为损耗的备件:
B.使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完成“产品”生产,若原材料实际使用超过以上规定损耗数目,则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费用,材料价格以实际采购成本单价计算。材料的批量不合格(不合格率超过10%视为批量不合格)不适用此条款;因乙方原因导致需要补料时,应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提供问题调查报告及后续解决方案,甲方优先给予补给,补料价为甲方之实际采购成本价格,因补料而产生之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加工费中扣除。
3、管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原材料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A.物料到达乙方工厂后,如发生失窃、人为损坏等情况,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所有相关损失;
B.所有甲方供应之材料,乙方应以先进先出法处理,并作妥善管理及区隔;
C.A类物料所有不良需退回甲方做1:1的对换,在一个年度内:每月________日前必须把A类物料所有不良需退回甲方,否则乙方需赔偿相应的原材料成本或以实物赔偿;如有丢失,乙方需赔偿相应的原材料成本或以实物赔偿;
D.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挪为他用,或借给第三者使用,甲方有权定期核对材料,但必须提前1个工作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E.乙方应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辅料等进行库存盘点,并递交有关盘存报告。由于出货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延后库存盘点或是取消当月盘点;同时甲方有权随时查询乙方货仓中甲方物料仓存数据,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拒绝。
F.乙方生产过程中,因甲方工程变更导致更换原材料或因原材料欠缺需使用代用料时,甲方应将变更材料或代用料于预定生产前运至乙方。因甲方工程变更导致更换原材料或因原材料欠缺需使用代用料而致使产品返工,乙方于________个工作日内清点返工数量、所需材料及工时给甲方,返工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
五、生产及设备
1、为减少发料和领料的次数,降低成品库存的风险,双方协商同意甲方采取按加工合同一次性发料,按PMC邮件通知进行分批生产。甲方应提前二天给出每天出货的详细计划以便乙方承乙在收到甲方全套原材料后24小时内开始生产,并按照甲方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并不得将委托加工事项转包和分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同时,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及损失(紧急情况,乙方在收到甲方物料后12小时内应配合上线)。当乙方生产订单饱和或因其它原因不能接单,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生产延误,甲方有权处罚。
2、工程变更
A.在量产期间,甲方对产品设计或工艺上的任何变更,必须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出回复,双方取得一致后,乙方应立即执行。
B.工程变更导致对在制半成品及成品进行返工,返工所造成的物料损耗,将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尽可能减少损耗及报废。
3、测试设备等资源
A.产品加工所需的测试设备、操作人员、生产场所等由乙方提供;
B.产品加工所需的功能测试工装夹具、生产低值易耗品(如测试电
池、测试充电器,包装等)和钢网等,由甲方提供,所有权归甲方。
六、检验及品质
1、生产过程检验
1.1.1乙方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品质协议》,甲方随时到现场监督检查。如发现乙方有影响或潜在影响质量的情况,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纠正,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或消除。
1.1.2若该纠正或消除的原因非由乙方过错造成,乙方不承担责任,因采取纠正或消除措施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该纠正或消除的原因系由乙方过错造成,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1.3过程检验中,乙方发现由于甲方合同产品的设计不良或原材料不良导致的品质问题,乙方须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必须尽早给予明确回复,否则乙方有权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线,且一切后果全部由甲方负责。
2、成品出货检验
2.1.1生产直通率(即产品一次合格率)不低于95%。
2.1.2乙方承乙产品批次出货合格率不低于99%。
2.1.3以上标准未达到由乙方负责(由于来料、软件或者产品本身设计缺陷引起的直通率的影响因素除外,乙方负责工艺不良)。
a)验收方式:采取批量抽检的方式。
b)验收人员:甲方派QA现场验货,乙方可派人协助同时进行,特殊性情况双方协商送往甲方公司进行。
c)验收对象和前提:乙方完成全部规定生产流程后经过生产线QC全检、OQC抽验合格的批量产品。
d)允收水平:抽样标准采用经甲方认可的乙方检验标准或乙方认可的甲方标准。
e)乙方对于甲方验货代表的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甲方的该产品质量主管进行申诉确认若仍有异议的双方召开高层会议协商解决。
f)乙方承乙交予甲方之产品整机开箱不良率超过1%,甲方可以将该批机器成批退货。乙方承乙由于乙方制程原因造成的产品不合格,乙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且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批产品的返工,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2.2双方进一步申明并保证,当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待修的合同产品存放于乙方工厂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对这些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待修的合同产品没有任何处理权,乙方更不得以这些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及待修的合同产品谋取任何利益。
2.3对于质量问题的处理。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完全遵守双方达成的工艺和质量控制规范,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将协同甲方查出根源。如果乙方能够证实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是由于甲方产品的设计缺陷、软件或甲方提供材料问题所造成的,由乙方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如果质量问题由乙方造成,需由乙方进行无偿维修,由此产生的物料损耗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义务协助提供物料。
3、质量数据收集、信息反馈和售后处理
A.乙方应对每一批原材料及时向甲方提交相关的检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检验日期、料号、原材料描述、供应商、数量和判定结果等,报告应对发现的不良进行详细描述,必要时附加不良图片。
B.乙方应在试产或量产期间每天须提供前一天的在线产品生产质量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日期,各检验/检测工站良率,在线发现不良的详细描述,对应整改/预防措施以及对上一次报告中的预防措施的跟踪评估;量产后每周应对来料不良,制程不良召开生产品质协调会议。乙方应对每个出货批次向甲方提交成品出货检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日期,合格入库单号、数量。
C.乙方在生产期间或收到物料之后,每天10:30前更新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物料和成品的库存。
D.涉及到PCBA贴片及测试,乙方出货后的产品在甲方后续制造过程中发现的不良,甲方有义务于一个工作________日内以报表的方式向乙方反馈,反馈的信息包含不良的详细描述、比率、不良图片,同时甲方应该提交不良样本,以利于乙方对不良进行分析,在后续制程中改进防范。
七、包装和交货
1、包装:乙方按照甲乙双方协商好的包装方式包装交货。
2、交货要求
A、交货地点:国内交货;
B、国内交货乙方根据甲方的发货指令安排合同产品的出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限深圳市内);
C、如乙方未能在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内交货,每逾期一天按订单合同金额的0.1%赔付,若该违约行为持续30自然____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并且乙方还需要向甲方承担订单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如果发生乙方延迟交货,起因于甲方工程变更、来料不良、来料不齐或其他甲方因素,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D、加工合同的交期为准,且每天交货1次,未能在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内交货,将给出合理理由,并给出弥补的方案和承乙的再次交货时间。
E、如果发生延迟交货,除因于甲方工程变更、原材料不良、原材料不齐或其他甲方因素,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F、每一个订单的交货计划由双方根据实际状况制定,并做出相应调整。
G、乙方根据本合同生产之产品,仅可交货给甲方或其书面指定的第三方,乙方不得将合同产品供应给甲方或其书面指定的第三方之外的任何他方。
H、乙方承乙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交货期交货,双方约定,按加工厂合同订单数量总数计,剩余200pcs内可定义为清尾,(甲方设计缺陷、生产工艺缺陷导致维修困难、不能按照乙方要求进行及时补料造成的清尾延迟除外)尾数应保证在一周内全部清完。
八、保修及维修
1、乙方收取甲方或甲方客户客退不良品时必须确认每个不良品上有不良原因标识,否则不予以受理(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有义务对协议产品保修壹年;
3、在返修过程中更换所有物料必须对应相应型号包含但不限于CPU、FLASH、EMMC、频段等所有硬件配置;
4、若属于后端制程或组装造成来料原因造成损坏的,乙方可以按《非保维修报价单》进行报价,经甲方同意后进行维修;经报价维修后的不良品享有与其它正常保修品同等权益;
5、在月结单时,乙方应将每批次报价维修批次所有的不良板清完;
6、乙方在受理返修过程中报废的PCBA不能超过0.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报废品,由乙方负责承担费用;
7、客责不良品如无法修复,乙方须向甲方或甲方客户提供维修分析凭据;
8、在甲方及甲方的客户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查出质量问题的根源;如果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而是由于甲方产品的设计缺陷,软件问题或来料问题所造成的,由乙方协助维修,乙方将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维修费用的金额由双方另行协议。如果质量问题是由乙方不遵守双方达成的品质检测标准造起的,乙方将负责修理并承担包含且不限于相关的修理费用和往返运费;
九、保密
1、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合作双方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及经营信息等。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工程技术、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检测报告、试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模型、操作手册、技术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情况、签署的任何文件,即合同、协议、备忘录、订单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一切信息、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料信息等。一经发现,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上述商业秘密的存在方式包括(但不局限于)口头、书面,或者磁盘、胶片、电子档。
3、双方的保密义务2年内有效,并且在此期间其效力不受合作关系的中止及其它任何期限的届满或终结的影响,也不受双方合作过程中可能的纠纷而变更。
4、本合同的签订及执行,不改变各方原有知识产权的归属。
5、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保证用谨慎、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合作之事实与机密性信息,未经一方事先同意,另一方不可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乙方已熟知知识产权和机密性信息的保护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7、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就甲方提供的任何专用文件和资料保守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只允许研发人员可接触的核心技术、样品以及所有文件。
8、无论乙方或其员工违反上述规定,必须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保证和声明
1、甲方保证其所提供之规格、图表或样品未损害任何第三方之专利权、著作权、商标及其知识产权;甲方将承担由于其侵权行为而导致乙方因受到牵连而产生的相关损失。
2、乙方保证根据中国法律有从事电子组装加工的资格和许可。
十一、合同期限与终止
1、期限及延期
如无法律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导致协议终止的情况发生,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除非一方于履行期限届满30天前向另一方正式书面提出终止本协议,否则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如甲乙双方在协议期满后应承担的账务未清算完成,任何一方有权要求此合同继续履行,直到账务清算完成。
2、终止
A.如果协议一方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终止履行协议:
1)没有能力履行协议中的主要义务;
2)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提出终止协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将其决定及时通知对方。但对方提供为相对方所接受的并以相对方为受益人的经济担保后,相对方(即提出终止一方)应当恢复履行本合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经济担保的,提出终止方在合理期限届满之日即可以解除本合同。
B.本合同可经合同双方书面同意终止。
C.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1)合同有效期届满________日前由甲方或乙方提出;
2)合同任意一方有违约行为,且在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日内未予纠正;
3)如果一方的破产或解散程序已经开始且在开始之日起的_______日内未解除合同,或者一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进行财产转让;
4)发生不可抗力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或履行合同成为不可能。
D.本合同终止时,合同中明示或根据其含义或内容应在合同到期或
终止后继续有效的条款,应在合同到期或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E.在合同无论以何种方式终止后30天内,合同双方应结清所有帐款并完成物料和物品交接。
十二、不可抗力
1、协议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的违约责任得全部免除。不可抗力中不包括执法部门执法以及政策性风险造成的扣货,罚没等异常。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结束后48小时内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电话+传真的方式通知另一方,且在随后的15天内将当地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寄给另一方。
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减轻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良后果,尽力争取履行可能实行的合同义务。
4、如果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则另一方有权向受阻方发出协议解除书面通知书。若协议解除,双方应协商进行最终财务结算并明确协议解除后应承担的责任。
十三、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2、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达成协定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合同根据诚信的原则签订和执行,一方失信或违约的,另一方有权在国际信用监督网公开投诉栏目中进行公开投诉,也有权凭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的有效文书将对方失信或违约的事实在国际信用监督网黑名单栏目中进行永久曝光。
十四、其它
1、本合同正本、附件及其列明的文件构成双方之间完整的协议;该完整合同涵盖了双方之前所有的讨论和磋商。
2、如果本合约中有实际无法履行的条款,双方应根据原条款的真实意图另行议定新的条款。
3、对于本合同条款的增减或修正,须经双方议定并以书面形式签订后生效。
4、非经本合同当事一方书面事先同意,任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深圳乙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试验站种子加工合同 篇3合同编号: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加工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质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
第三条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
第六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期限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加工物的验收标准、方法、期限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承揽人对加工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定作人应在年月日前向承揽人交付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二)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定作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承揽人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
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试验站种子加工合同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