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传销的公开信
打击传销的公开信(精选3篇)
打击传销的公开信 篇1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打击非法传销,保障大家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和揩氛围,特发一封公开信。
近年来,新裕路社区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大力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认真履行职责,宣传打击各种传销活动。
实践证明,传销活动严重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和谐社会的建设,必须露头就打,彻底取缔。
打击传销必须采取政府牵头、部门齐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措施,尤其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实现群防群治,广大市民要行动起来,坚决同传销行为作斗争。
一、认清传销本质,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传销活动是以传销某种商品为掩护,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诱人参与为生存基础,以聚敛钱财为目的的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传销活动不断改头换面,变换伎俩,但终究掩盖不了违法的本质。
传销活动具有极大的危害性:
一是传销不仅违反了国务院禁止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金融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破坏;
二是传销活动侵害的对象多是弱势群体,绝大多数参加后血本无归,有的甚至生活无着;
三是引发治安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
四是引发的夫妻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五是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对参加人员实施精神控制,诱使参加者不择手段大肆从事欺诈活动。
传销害国、害民,也害己。
广大市民要擦亮双眼,认清传销的本质和危害,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二、遵守法律法规,做诚实守信、勤劳智慧的公民。
国务院从1998年发布全面禁止传销通知,到20xx年颁布《禁止传销条例》,标志着打击传销纳入了法制轨道。
明确的法律界限告诉我们,不仅组织、策划传销违法,而且参与传销同样违法,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拉人头”、诱人参与,是传销活动的生存基础。
传销组织者、策划者总是利用人民急于致富的心理,编造暴富神话和道具,诱使人们参与,而人们的参与客观上助长、推动了传销蔓延。
只要斩断了传销的“人头链”,就根除了传销的土壤。
广大市民要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崇尚科学,不听信一夜暴富的谎言,做诚实守信、勤劳智慧的公民。
三、共同努力打击传销,携手构建和谐社会。
《禁止传销条例》是打击传销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传销行为终究要受到法律制裁。
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我分局将不辱使命,依法行政,绝不让传销在我市有藏身之处。
传销活动惧怕人民政府和执法机关的监管,更惧怕人民群众的打击。
只要人人提高防范意识和抵制能力,就会形成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只要人人起来与之斗争,支持政府的监管执法,就会形成打击传销的强大合力。
为了社会的稳定和谐,请大家行动起来,远离传销、拒绝传销、举报传销!一旦发现传销线索,及时与社区、工商部门联系,绝不让传销在我市生存和蔓延。
最后衷心祝愿市民朋友们:身体健康、生活愉快、合家幸福!
举报电话:0553-5**9
X年XX月XX日
打击传销的公开信 篇2尊敬的市长先生:
您好,您辛苦了!
在您百忙之中来打扰你,实在是没办法而为之的事,敬请谅解。
我是四川达州市一们贫困农民,在我们这,农村人的家境并不富裕,年轻的人都在外地打工,家庭主要生活来源就靠在外打工的微薄收入来维持家庭的正常运转。
就在今年3月,一位在贵市打工的亲戚打电话回来称贵市生意好做,在他的再三请求下,正在其他地方打工的几位亲人都先后到贵市打工,再后来,这些亲人又通知我去了贵市。
到了贵市我才知道,他们在贵市康庄路颉庄一带,多人租用民房,以销售天津天狮公司的保健用品为名,以发展下线为主要聚敛手段,维持其组织的运转。
在贵市,他们并没有销售什么产品,而是通过发展人员,给成员不断上课洗脑,骗取更多人加入营销队伍,以收取成员入会会费(2800元/人)不断发展下线来提高自己在整个组织中的级别增加收入。
这些人主要来自于四川、重庆、广东、贵州等地,为了实现所谓的一夜暴富的梦想,他们每人每天交6元钱的作为生活费,几个人、十几个人,甚至几十个人聚居在一起,过着同吃、同住、同活动的生活;他们不顾亲人朋友的劝说,抛妻弃子,用尽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参与入会,发展下线和用于生活本身等。
我也曾试图劝解他们不要再这样继续下去,可是他们都听不进去,他们把孩子丢在老人家里,说好寄生活费,可自从参加这些传销组织以后,不但没有寄回来一分钱,还拉更多的亲人、熟人去参与传销。
在前面我讲过,我们这种家庭几乎就是靠在外打工作为最主要的经济来源的。
但是,他们出去后确参与了这档子事,父母拖着年老多病的身子,日日夜夜脸朝黄土背朝天,在贫脊的土地上种植一点庄稼艰难度日,可他们的孩子上学需要花费!传销把我们,和我们身边那些参与传俏人员的家庭拖进了更加贫困的生活状态中,使这些本以非常艰苦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了。
我们还要活下去呀,可我们如何活下去?
在此,我们肯请贵市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彻底铲除滋生传销组织的土壤,给我们这些曾经为共和国诞生作出巨大牺牲,而今依然十分困难的老区人民作个主吧!
我也访问过贵市网上的主页,本来这种事好像应该由工商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处理,可在贵市的主页链接工商行政部门一栏中,点击开的确是一个英文网址;我又找到了市长您的信箱,但您的信箱地址我几次发的邮件都失败了;最后,我在天涯社区“天涯城市”保定版写了贴子,也没有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可能他们都没有时间看),所以只好再一次努力,在此发贴。
希望能够得到您及您周围有关人员的注意,从而得到您的帮助!
此致
敬礼!
X年XX月XX日
打击传销的公开信 篇3尊敬的市民朋友:
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已实施两年了。两年以来,我市人民政府和工商、公安等执法机关严格执行《条例》,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各种传销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实践证明,传销活动严重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和谐吉首建设,必须露头就打,彻底取缔;打击传销必须采取政府牵头、部门齐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措施,尤其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实现群防群治。全市人民要行动起来,坚决同传销行为作斗争。
一、认清传销本质,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传销活动是以传销某种商品为掩护,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诱人参与为生存基础,以聚敛钱财为目的的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传销活动不断改头换面,变换伎俩,但终究掩盖不了违法的本质。传销活动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一是传销不仅违反了国务院禁止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金融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破坏;二是传销活动侵害的对象多是弱势群体,绝大多数参加后血本无归,有的甚至生活无着;三是引发治安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四是引发的夫妻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五是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对参加人员实施精神控制,诱使参加者不择手段大肆从事欺诈活动。传销害国、害民,也害己。全市人民要擦亮双眼,认清传销的本质和危害,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二、遵守法律法规,做诚实守信、勤劳智慧的公民
国务院从1998年发布全面禁止传销通知,到20xx年颁布《禁止传销条例》,标志着打击传销纳入了法制轨道。明确的法律界限告诉我们,不仅组织、策划传销违法,而且参与传销同样违法,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拉人头”、诱人参与,是传销活动的生存基础。传销组织者、策划者总是利用人民急于致富的心理,编造暴富神话和道具,诱使人们参与,而人们的参与客观上助长、推动了传销蔓延。只要斩断了传销的“人头链”,就根除了传销的土壤。全市人民要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崇尚科学,不听信一夜暴富的谎言,做诚实守信、勤劳智慧的公民。
三、坚决打击传销,共同促进和谐吉首建设
《禁止传销条例》是打击传销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传销行为终究要受到法律制裁。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和谐吉首建设,我市人民政府和工商、公安等执法机关将不辱使命,依法行政,绝不让传销在我市有藏身之处。传销活动惧怕人民政府和执法机关的监管,更惧怕人民群众的打击。只要人人提高防范意识和抵制能力,就会形成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只要人人起来与之斗争,支持政府的监管执法,就会形成打击传销的强大合力。
为了全市的稳定、和谐,大家行动起来,远离传销、拒绝传销、举报传销!一旦发现传销线索,及时向工商、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2315、110),绝不让传销在我市生存、蔓延,为促进和谐吉首建设贡献力量。
吉首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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