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优秀员工奖励制度
公司优秀员工奖励制度(精选12篇)
公司优秀员工奖励制度 篇1一、总则
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
3.3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
3.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行政人事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二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3.6.1评优年会中进行现场颁发奖金500元及奖状;
3.6.2通报表扬当日发100-500元;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
4.4行政处分分为轻度违规发警告信、严重违纪(辞退)。 4.5经济处罚即为罚款。
4.6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6.1(轻微)违纪行为,视情况严重情况给予10-5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需负赔偿责任;
4.6.2警告处分,警告通报全公司,同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需负责赔偿责任;
4.6.4严重违纪行为,予以开除,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具体奖惩内容
(一)工作态度和思想素质类
(二)任职能力和工作业绩类
5.18奖惩结果的其它应用:
5.19.1奖惩结果将作为员工日常考核的参考数据之一,将与员工在公司的晋升调薪息息相关;
5.19.2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5.19.3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予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事部重新考核定岗;
5.20奖惩过程的其它注意事项:
5.20.1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事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惩流程》。
5.20.2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主管/经理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
5.20.3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
六、奖励的投诉和惩罚的申诉
6.1行政人事部在发布奖励通告后一周内接受全体员工的投诉;若发现奖励当事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时,将撤回相关奖励,并按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6.2行政人事部需对投诉员工进行保密,若提供信息查实准确,可根据提供信息重要程度给予相应的精神或物质奖励;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作诽谤处理。
6.3人事部在发布惩罚通告前应与当事人确认,以签字认可为准;若当事人对惩罚有异议,可提出申诉,由行政人事副经理派专人重新核实,重新确认惩罚事项;若当事人对重议后的惩罚仍有异议,可由人事部向董事提出申诉,以董事的最后判决为准。
6.4人事部将奖惩的相关文件归档,作为员工年终考核的证据之一。
公司优秀员工奖励制度 篇2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施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提倡与反对
1、工作态度方面
1.1提倡绩效,反对权谋;
1.2提倡严谨,反对懒散;
1.3提倡创新,反对守旧;
1.4提倡奉献精神,反对斤斤计较;
1.5提倡认真执行,反对纸上谈兵;
1.6提倡公司利益至上,反对将个人利益放在首位。
2、工作方法方面
2.1提倡部门协作,反对工作推诿;
2.2提倡踏实细致,反对粗心大意;
2.3提倡团队精神,反对个人主义;
2.4提倡危机意识,反对安于现状;
2.5提倡制度化管理,反对工作无计划;
2.6提倡工作讲方法,反对工作无序混乱。
3、为人处世方面
3.1提倡真诚,反对虚伪;
3.2提倡务实,反对浮夸;
3.3提倡言行一致,反对表里不一;
3.4提倡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
3.5提倡谦虚谨慎,反对骄傲自满;
3.6提倡严守公司机密,反对窃密与泄密。
第三章 奖励
第四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五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六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奖金另行规定):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长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 有第六条中的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八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领导提名;
2、人力行政部门审核;
3、董事长批准。
第四章 惩罚
第九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罚款或降级;
4、辞退。
第十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未按要求穿工作服;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一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不当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提供伪证或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
10、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罚款(罚款数额另行规定)或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的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损毁公物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共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产,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四条 员工有第十三条中的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五条 员工有第十三条中的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第十三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并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人力行政部门报董事长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五章 惩罚程序
第十六条 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四章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人力行政部门报告;员工也可向人力行政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七条 人力行政部门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董事长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人力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董事长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八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
取得证据,经过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九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述理由进行申诉,并以申诉后的核定作为公司最终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一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集团办公室制定,经呈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公司优秀员工奖励制度 篇3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 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 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 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 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三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人事课制定,经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公司优秀员工奖励制度 篇4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公司员工福利管理,保证员工享受福利的权利,有效控制福利开支,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只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所有外聘和兼职人员、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均不在全部享受范围之内。实施本制度基于公司年收入完成当年计划,如年收入低于年计划,有关条款将作适当调整。
第二章 员工福利分类
司员工福利分为以下部分:
(1) 员工休假: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探亲假、婚假、产假(陪产假期)、丧假;
(1) 员工保险:社会保险制度;
(2) 员工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制度;
(3) 员工教育进修:员工专业培训、进修,提倡高学历继续教育;
(4) 贺仪:员工结婚礼金、员工生育礼金、生日贺礼、丧亡补助金;
(5) 其他:员工健康检查、员工免费午餐、员工国内外旅游。
第三章 员工年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第四章 员工保险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员工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所需交纳的保险及金额在遵守北京市政府规定的前提下,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员工住房公积金
公司实行政府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所需交纳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在遵守北京市政府规定的前提下,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员工教育进修
公司员工享有免费参加教育培训及进修的机会。管理人员根据工作安排每年将轮流选派参加培训或进修班学习,具体步骤详见《培训管理流程》。鼓励公司员工自学成才,员工业余时间参加各类成人高校继续教育学习,成绩合格,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人民币X元,大学本科人民币X元。具体工作程序参见《培训制度》。
第七章 贺仪
员工结婚,公司提供员工结婚礼金人民币500元。员工按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子女出生时,公司提供礼金人民币300元。员工生日时,公司将赠送生日贺卡。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发放丧亡补助金人民币500元。
第八章 其他
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公司每年组织全体员工免费体检。
公司优秀员工奖励制度 篇5为了使员工忠于职守,促进旅游区的繁荣与发展,要求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各类制度,自觉维护平山旅游区的根本利益。
一、员工录用制度: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择优录用人才。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或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作风正派的青年均可应聘求职。
聘任程序: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填写《应聘登记表》和《个人简历》,→面试(合格者) →岗前培训→试工、试岗(一个月)→合格者正式录用,签订合同。
公司对所有员工都本着来去自由的双向选择方针,在全面期内员工辞职,须提前十天写出书面辞呈。经批准后,结清各部门手续,交回工作服,凭《手续结清证明》、原始收据到财务部领取保证金及工资。
新员工试用期间必须服从安排,不适应工作的可申请离职,试用期自动离职者,不发试用期工资。
二、 考勤管理制度:
1、正常劳动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定。每月从26日至下月25日为满月考勤时间。
2、上班从换好工作服、整理好仪容以签到时间为准。
3、事假要提前一天申请,特殊原因也必须到岗请假,得到经理批准后才可离岗,违者按旷工论。
4、迟到:凡未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班者,无论任何理由均记迟到。旷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以及假满未归者均算旷工,一年累计旷工两次的开除。病假:请病假需出具病假条及医院证明、病历,急诊可立即打电话,非急诊要提前请示。无医院证明或病历按旷工算。
5、上班时间若要外出须得到领班或经理同意。
三、 福利制度:
1、员工工资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执行月工资。月工资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职务确定员工工资。
2、员工工资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
3、根据需要,按不同工种向员工发放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辞职或除名的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应上交公司,不缴回者按服装成本费用的全部在工资中扣除。
4、为鼓励发扬集体精神,不定期的搞各种文体活动来增强员工团队凝聚力。
5、为员工提供比较充足的学习时间,并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 安全制度:
1、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
2、所有员工必须注意防火、防盗、防暴、防机械事故,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上报领导。
3、要认真检查设备,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顾客生命安全及公司财产安全。
4、发现形迹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或事,要及时报告领导。
5、旅游区不得出现打架闹事行为,若发现此不良状况立即报告,并帮忙疏导围观群众。
6、若发生紧急事故,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指挥,通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奋不顾身的精神,全力保护公司财产及顾客生命财产安全。
7、员工不得打架斗殴,不允许将社会不良青年带进工作场所及与之交往,要保护自身安全。
五、 财产负责制度:
1、各部负责人,负责本部机械设备、物品等安全,对后勤部负责。如发现丢失或损坏,追究当事的责任或赔偿。
2、如有设备需维修时,由各部负责人及时报告主管领导,避免影响正常工作。
六、 奖惩制度:
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行业竞争力,建立一支严格、负责、团结、奉献的高素质员工队伍,公司坚持奖惩分明,奖优罚劣,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奖惩原则。
奖励:
1、对保护公司财产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
2、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成绩显著者,在工作岗位上作出重大贡献或对公司某岗位实现技术改革者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
3、在服务中创造优异成绩,如拾金不昧等,为公司赢得重大声誉及多次受到顾客表扬者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
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的,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
惩罚、纪律处分:
1、上班不穿工作服者,一次罚5元;
2、迟到:半小时以内一次罚5元,半小时以外、一小时以内罚10元,一小时以外、两小时以内罚20元,以此类推;
3、工作时间干私事、影响公司形象的、仪容不整的、发现一次各罚5元;
4、上班时间擅离职守、聚堆闲聊,服务差、被顾客投诉的,上班时间吸烟、酗酒、赌博的,和同
事、顾客或其他人吵架、打架斗殴的,顶撞领导、不执行命令者,不服从管理、严重妨碍管理秩序的,一次罚50元;
5、严重违反各项制度,造成公司利益或形象损失的将被开除并扣工资与保证金。
七、 卫生制度:
1、工作现场设施、设备、办公桌椅等由本室员工打扫,摆放整齐,保持干净卫生。
2、及时清理环境卫生,保持景点、道路清洁。
3、清洁员保持大厅、过道、楼梯、卫生间、门外等卫生区域的环境卫生。
4、餐厅餐具要及时刷洗消毒,客房各类物品摆放有序,人员要衣冠整洁,客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换洗床上用品。
八、交接班制度:
有准确的时间观念,每班必须提前15分钟接收工作,整理仪容,进行接班准备。
1、收银员:整理好帐目,清点所有现金交与财务部指定的收款人员。
2、值班值宿人员清点本区设备、物品等,作好值班记录。
3、清洁工交班时必须保持各卫生区域干净整洁,未留有死角。
4、保安下班前认真检查各种设施、设备,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公司优秀员工奖励制度 篇6公司员工福利方案
一、休息日
每月带薪休假2天,根据个人申请及营业状况合理安排
二、法定节假日
员工每年可享有以下十一天有薪法定假期: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员工若不能在法定假期当日放假,企业会安排在法定假日当月给予员工补休。倘因故不能补休,企业将按缺休天数给予岗位工资补偿。
三、因工受伤或死亡
员工在工作时因正常工作操作意外受伤应及时通知其上级,凡因工受伤或死亡者,按国家劳动保险的规定办理;个人违章、违规等不合理操作造成的受伤及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公司优秀员工奖励制度 篇7第一条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发奖状和颁发奖金,可单独奖励,也可以同时奖励,不限名额。
一、优秀团队奖: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
成、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总的要求是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及时到位,组织纪律严明,工作业绩突出,团队协作良好,部门配合协调,无客户不满投诉,无重大经济损失,无严重安全事故,这样的团队,可获最佳团队奖。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根据业绩情况确定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
二、优秀管理者奖: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能以身作则,勇挑重担,遵章守纪,业绩突出,业务精进,组织能力强,能很好地带领一个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被评为优秀管理者的,应给予以奖励,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还应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三、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执行力度,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现良好者,予以奖励,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应给予600元的奖励。
以上三个奖项属年度奖,年终奖励一次,由董事长亲自表彰和发放奖励。
四、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管理人员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此奖为即时奖励,即时举报,即时授予
五、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为公司解决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董事长授予特殊贡献奖。
此奖为随时出现, 随时授予
六、全勤奖:员工在一个月内无旷工或消极怠工现象,迟到在2次共10分钟以内,休假加病事假不超过2天的,公司应给予当月100元的奖励,在当月工资金中发放,并通报表章,由行政部门负责此项奖励,1月1次。
第二条 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惩罚方式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罚款三种,实行一次警告或通报批评、二次罚款的处罚政策。
一、 有下列行为之一,累教不改的,应一次罚款20元:
1、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2、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3、车间工具、物品摆放、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码放凌乱者
4、在上班时间内,对办理非本职工作不服从者
5、卫生没有及时打扫或打扫不干净者
6、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听者
7、请人代打卡或给别人打卡者
8、9点钟前没有打扫完卫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2、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4、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规章制度较为严重的行为
三、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罚款400~800元,触犯国家法律
1、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2、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3、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6、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7、员工与客户勾结,损公肥私,一经发现,除收缴不正当收入外,另处以罚款
8、其它严重错误行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规定有处罚项目和金额的,按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
五、 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1、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如是设备质量的原因,则不承担赔偿。
2、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第三条 惩罚的实施
1、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2、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该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员工相同的惩罚。
3、 违纪罚款的缴纳: 对于受到罚款处罚的员工,由行政部门下达处罚通知,送达员工签字生效,如员工拒绝签字,可强制执行,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第四条 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行政部
2、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爱车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xx年1月1日
公司优秀员工奖励制度 篇8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下发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检查评估子公司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况;
(四)、事后审核子公司的《工资发放表》(附件一)和《工资发放汇总表》(附件二);
(五)、检查或审核《员工异动审批表》(附件三)和《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附件四);
(六)、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七)、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以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本公司各部门实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
(四)、填制、审核上报《员工异动审批单》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见附件五);
(五)、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第五条:工资
本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基准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
第六条:基准工资释义与分类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薪级,在某一考核周期内不包括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的工资计发基数标准。
二、基准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的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中的基准年薪和月薪制工资中的基准月薪两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相对固定应发的基础工资(基础年薪或基础月薪)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绩效工资(绩效年薪、基础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七条:基准提成工资释义与构成: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提成工资是指按子公司制订的已报集团公司事业发展部,人力资源部备案有效的《工资提成计算办法》为部分员工计提的一项工资计发基数;
二、基准提成工资分成应发基础提成工资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提成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八条:津贴
本制度中的津贴是指特殊岗位的津贴和路救服务补贴等。
第九条:奖金
公司设置的奖金主要包括年终绩效工资、超额利润提成奖和突出贡献奖三类。
第十条:福利
公司设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两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条:年薪制的释义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把经营管理者工资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第十二条:年薪制员工范围
本公司实行年薪制员工的范围为: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子公司领导、子公司部门负责人
第十三条:年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年薪制员工工资构成的内容只包括基准年薪、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和津帖,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其中,基准年薪分为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
第十四条:基础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基础年薪是按基准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资,是年薪的预支部分。
第十五条:绩效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年薪是基准年薪减去基础年薪后的剩余部分。绩效年薪的实际支付金额,要根据年薪制员工个人年度绩效得分来计算,具体计发办法,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
第十六条:基准年薪与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的构成比例,依年薪制人员不同的经营管理责任,按领导职务层级设置不同的比例。
第十七条:基准年薪标准
基准年薪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本集团年薪制员工所有职位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十八条:年薪制员工试用期和考察期的月薪
年薪制员工试用期是指公司为聘任在实行年薪制职位上任职的新员工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考察期是公司通过内部招聘、选聘,为职位晋升(含从基准年薪低档职位向高档职位调动)员工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考察期,还包括考察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而再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延长考察期。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月薪为其所任职位基准年薪的十二分之一的百分之八十,不计发绩效年薪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职位晋升员工在考察期间和延长考察期间的薪酬维持晋升前职位标准不变。经考核合格的,从考察期满的次月起,按其新任职位的基础年薪的十二分之一计发基础月薪,计提绩效年薪和计发超额利润提成奖。
试用期、考察期的时间可依据聘用条件或任职需求作适当调整,必须在任职前约定。
第十九条:子公司总经理、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在试用期或考察期内的考核内容和合格标准:
一、考核内容。为被考核人所负责公司在试用或考察期间的公司绩效。公司绩效的考核指标为该公司的《经营责任书》所确定的,并分解在试用、考察期间应实现的目标。
二、合格标准。按集团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和《经营责任书》中约定的考核办法实施考核,获得75分(含)以上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公司副职领导、总助、部门负责人(含副职,以下同)在试用期或考察期内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对被考核人的新任职位实施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四章月薪制
第二十一条:月薪制的释义
月薪制是以月度为考核周期,把员工的工资收入与个人月度绩效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为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两种。
第二十二条:标准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标准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办公室(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财务部、客户服务部和配件部非年薪制员工,集团公司总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三条:提成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提成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销售部和售后服务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四条:标准月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标准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加班工资、津贴等,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基准工资只是计发基数,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相对固定的部分,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浮动部分,为基准工资的20%)
第二十五条:提成月薪制员工工资构成
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基准提成工资、加班工资、津帖等。基准工资和基准提成工资只是计发基数。
基准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为基准工资的20%。
基准提成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提成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80%。
二、提成绩效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20%。
第二十六条:月基准工资标准
月基准工资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员工所有职位薪级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二十七条:绩效工资基数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工资基数是提成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与提成绩效工资之和。
第二十八条:应发绩效工资的计算:
本制度所称应发绩效工资数,是指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实施考核后,依据员工个人月度绩效分数所对应的绩效工资系数乘以标准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数或提成月薪制人员的.绩效工资基数所得的工资数。
第二十九条:月薪制员工在试用期的月薪
公司对通过招聘程序聘用在月薪制岗位上工作的新员工,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的月薪按其拟任职位职等薪级基准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间不计发绩效工资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第三十条:学徒工的薪酬
学徒工的薪酬按学徒协议规定支付。
第三十一条:实习生的薪酬
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的薪酬按集团公司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规定支付。
第五章奖金
第三十二条:奖金的种类
公司设置年度绩效奖、超额利润提成奖、突出贡献奖和其他奖。
第三十三条:年度绩效奖
一、奖励范围:十二月份工资发放名册中的月薪制(包括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员工。
二、奖金额度:以公司为单位,计提奖金总额,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为:公司奖励范围内员工十二月份的的基准月薪乘以奖励范围内员工在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工作的月数除以12乘以倍数1.5、依总裁办公会议提议,经董事长批准可以调整倍数。
公司年度绩效奖应发总额为: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乘以公司绩效(KPI)考核得分对应的年度绩效奖系数。
公司优秀员工奖励制度 篇9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制度,使福利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化,特修订此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和下属各门店所有正式员工及试用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提请总经理批准执行,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 福利项目
第四条:公司有以下福利项目:社会保险、优秀员工奖、有薪假期、年资津贴、通讯津贴、出差补贴、学历津贴、文体活动、教育培训。
第五条:社会保险:凡公司员工均可办理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代缴。
第六条:年终奖励:凡在当年12 月31日前为公司服务满三个月以上(含试用期)的正式任用的员工,
公司将根据全年综合考核成绩发放一定金额的年终奖励,具体的发放时间和方式等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办会议决定另行文通知。发放标准为:
年终奖:当年最后一月所在岗位基位工资÷12×当年实际工作月
下列人员不得享受该年度的年终奖:
(1)为公司服务不足三个月的;
(2)在年终奖发放之日前离职的;
(3)年度有旷工记录或有重大违纪行为的(指单次罚款超过¥100元的);
(4)当年缺勤10天以上(不包括有薪休假时间)或事假超过3天及以上的;
(5)停薪留职未上班的(停薪留职后又上班的其未上班日期按缺勤计,套用上条办理);
(6)年终考核不合格的。(销售业绩连续三个月没有达标且没有明确改善者)
第八条:有薪假期: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年法定的节假日共11 天。其中元旦1 天(1 月1 日)、春节3 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劳动节1 天(5 月1 日)、中秋(农历8月15日)、端午(农历5月5日)、清明1天和国庆节3天(10 月1日、2日、3 日)。
(一)、有薪年假(每年的元月份统计上年度的员工出勤情况。有薪假为全薪,下同)
(1)为公司服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年假2天。
(2)以后每增加一年加1天有薪年假,10年以内最多可享受有薪年假5天;10年(含)
至20年可享受有薪年假10天;20年(含)以上可享受15天。
(3)有薪年假可留在业务不繁忙时由公司安排休假,原则上须一年一次性休完,特殊情
况须经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
(4)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年休假,对职工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2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5)不得提前休有薪年假(即不得在本年度内休下年度的有薪年假),不能跨年度休有薪
年假。
(6)休有薪年假方法: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按《考勤制度》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
(7)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因特殊情况,请事假累计3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1个星期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二)有薪婚假
(1)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含试用期)且办理结婚手续的(以三个月内的结婚证为
准)可享受3天的有薪婚假。
(2)请婚假须提前15天请假。
(3)休假后一周内结婚证到相应考勤管理人员备案。
(三)带薪产假
(1)在本公司服务一年以上的员工怀孕(属正当结婚的)分娩的(凭出生证或准生证)
可享受有薪产假45天(其中产前15天)。晚婚或难产或早产或多胞胎增加15天。
(2)公司满试用期的男员工,在妻子分娩时,可申请享受3 天陪产假,但事后须提供结
婚证与出生证原件方可。陪产假须在妻子预产期一周内申请休假,逾期作废。
(3)公司女员工在怀孕初期应向人力资源部报备,以利跟进其工作保护安排。
第十一条:年资津贴:凡为公司服务累计满一年及以上的所有员工,公司将根据员工为公司服务的年限,在员工月薪资中,发放20元/年的服务年资津贴,以奖励忠诚于为公司服务的员工。
第十二条:通讯津贴:公司根据岗位员工工作沟通的实际需要,按照不同职等和岗位实际需求,按月补助移动通讯费用。
第十四条:出差补贴: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出差或调驻外地(工作地外,以市级区域为标准,即市外),公司按日计发一定标准的伙食、住宿、交通津贴。具体规定参照《出差管理办法》之相关条款办理。
第十六条:文体活动:
1、根据业务工作量,公司将不定期的组织举行羽毛球、乒乓球比赛、唱歌、演讲、知识竞赛等比赛项目,根据情况对比赛项目设立奖项,作为公司文化与团队建设的一部分(门店由行政部发起,店长负责执行)。
2、公司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地组织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门店的联谊交流(座
谈、聚餐、旅游等)活动,以加强团队管理建设。
3、传统节日或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或公司的庆典活动,公司将适当地组织娱乐活动、发
给员工节日礼品或贺金,使大家拥有“家”的气氛与感受。
4、公司总部与各门店,在每年的春节前组织安排员工春节联欢晚会,让员工感受“家”的气
氛与节日氛围。
5、公司各单位可在每季组织举行一次员工生日会,给当月(以身份证号码为准)
过生日的同仁发放由公司领导签字的生日贺卡、生日红包和精美的纪念品。公司给予员工生日活动经费,按每人¥50元的标准支出(含蛋糕、总经理签名贺卡、礼品等)。公司各单位的当月有其它文娱活动安排的,也可与生日会同时举行。
6、各门店也可将公司提供的月全员聚餐费用申请外出烧烤、爬山等安排。
7、各门店员工可利用门店包厢,组织营运员工的唱K活动:(1)门店每月可组织营运各班次员工集体免费唱K一次。限定唱K时间为3小时。(2)员工唱K时间为:周一至周四11:00-21:00时段内的一次消费,若员工唱K时间超过3小时,则按当时时价开始计算消费。(3)员工唱K时严禁携带酒类饮品进入包厢(免费唱K时不允许饮酒,以免影响上班),不可携带亲属/亲友前来参加唱K,并严禁与其他顾客或同事发生冲突。(4)每个部门最多申请2间包厢作为员工唱K时使用。(5)需参与员工唱K的部门需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上交店经理处签核,并呈报总部培育处负责人核准后方可。(6)员工唱K的包厢,可由门店经理酌情赠送果盘3份及以下,小食6份及以下,并无限量提供茶水。其余消费比照正常消费计算收费。(7)在特定时期(如暑假、寒假、各类法定假期及忙档)时,不可申请员工唱K。公司给各全体员工每人每月¥5元的活动经费,由财务管理此经费,由总部开发培育处负责组织安排此活动经费的使用。门店或总部其他需支取此经费的,须向开发培育处书面申请,并经总裁批准方可。
第十六条:教育培训:培训员工是公司给予员工最大的福利,接受培训是员工的责任与义务。公司将免费培训员工岗位工作需要的各项工作技能,与提升员工综合素质的内容,并将培训考核与应用结果作为员工任用的主要标准。
1、公司鼓励和提倡员工在做好自身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自学考试、夜大、函大、
电大等学历教育或技能培训,公司也将尽可能的根据员工自身的实际需要,开发和和提供更多的脱产、半脱产培训项目和机会,也强烈要求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内训、外训课程,以有助于员工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提高,从而让员工和公司一起进步和成长。
2、凡员工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上,经报备培训处人力资源部,同意后,自费学习并取得有
效证书(非学历证书)的,学习内容适合现任岗位需求,能提高自己管理和专业技能水平的,公司报销其学费的70%。学习内容与现任岗位不匹配或暂时无岗位可调整的,公司报销其学费的30%。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其他制度与本制度冲突或矛盾的,以本制度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培育处人力资源部修订,报总裁批准执行,修改、废止按同程序运作。
公司优秀员工奖励制度 篇10第一章
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员工归属感,体现人文关怀,进一步推动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企业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根据集团《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福利待遇是集团在岗员工除工资和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的报酬,是集团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制度所列福利待遇均根据国家规定及集团自身经营情况而定。
第四条集团本部正式员工适用于本制度,集团各下属公司可参照制定本公司福利制度。
第二章
第五条福利待遇的种类集团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待遇,以及根据集团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第六条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参加统筹保险的有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第七条集团根据自身经营条件设置的福利项目包
括:节庆福利、假期福利、生活福利、培训福利、工会福利及补充养老、医疗计划、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福利。
第三章
第八条法定福利
(一)社保保险
1、集团依法为所有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员工试用期转正后,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员工办理,缴费起始时间为员工入职日期。
3、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根据集团上年度经营状况,结合西安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由人力资源部每年对集团员工统一进行调整。
(二)取暖费、降温费
1、发放标准:按管委会或上级主管部门当年相关文件执行,如未发文明确,将参考省政府当年文件标准执行。
2、发放方式:按月与工资合并发放。
第九条补贴福利福利待遇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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