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手房购房合同
上海二手房购房合同(通用3篇)
上海二手房购房合同 篇1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乙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给甲方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
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______________万元;第二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_______万元。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_______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__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_______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
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
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
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____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_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
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九条、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_______‰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
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十一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二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_______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
其中甲方留执__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_______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上海二手房购房合同 篇2房屋的法定相邻关系没有必要在合同中规定,本附件主要用于说明因约定或历史原因形成的特殊相邻权,比如阳光权的限制。实例:房屋已经接受来自云霄大厦的日照妨害,日照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乙方取得房屋后不得提出异议。
附件三
文本:室内附属设施和装修情况
(一)附属设施:
1、 水
2、 电
3、 燃气
4、 有线电视
5、 通讯
6、 其他
(二)装修情况:
注解:所列项目价款均包含在总房款中,是房屋附加值的主要构成部分。
指南:实例:水、市政直供水,户外独立计量水表;电、8KW,户外磁卡电表;燃气、管道煤气;有线电视、南京有线电视网;通讯、电信固定电话一门,网通宽带10兆到户;其他、单元可是对讲门禁,与小区物管连接紧急求救系统等。
装修情况可以择其重点简要描述。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附属设施需办理过户更名手续,比如有线电视、电话等。
双方签署栏
文本:(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证照|身份证号码: 证照|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注解:本栏的如实签填为合同的最后完成步骤,是合同成立的标志,也是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故双方应当特别重视。
指南:证照|身份证号码签填当事人持有的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证件号码,最好是长期有效便于长期确认身份的证照号码。
当事人为单位的,如实签填法定代表人;当事人为个人的,法定代表人空白以斜杠划掉即可。
地址和联系电话应当填写方便通讯联络的地址;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
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者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代为签订合同的,由代理人或监护人如实签填代理人栏。一方当事人应当注意审查对方代理人的代理资格或监护资格。
双方分别签填签约日期的,则合同的成立时间以最后签约日期为准。
附记栏
文本:(以下仅适用于通过中介成交的买卖)
为甲、乙双方提供服务的经纪机构及其经办经纪人员如下:
经纪机构(签章):
资质证书号码:
经纪人员(签章):
资格证书号码:
主要服务内容:
注解:本栏内容为房屋中介合同的延续,且登记机关今后可能据此推出系列管理措施和便民措施,以维护合同双方和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故有关方面应予以足够重视。
指南:若双方买卖没有通过中介机构,而是自行直接成交,则本栏内容不予理睬,以斜杠划掉空白即可。
若双方买卖通过中介机构中介成交,则本栏内容由中介机构如实签填;建议双方当事人注意监督核实。
面积误差特别提示和补充约定
条文:因国家房产测量规范的调整等原因,甲方现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与交易后乙方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之间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异。为了避免交易后因面积差异可能引起的纠纷,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将于交易过户前为买卖双方免费复核面积(复核于二日内完成,交易大厅内设有测绘受理窗口)。
甲、乙双方对上述房屋面积误差已有充分了解和预见。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法处理:
1、 双方买卖房屋按套计价。双方自愿按房产测绘部门的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价款不再调整。
2、 房产面积测绘部门复核成果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双方自愿按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并将《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价款调整为人民币 元,且以调整后的房价款作为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的申报价格。
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日期: 日期:
注解:因多种原因,房屋特别是部分已购公房的产权证证载面积与按最新测量规范测量的面积不一致,有的差异还很大。为预防面积差异引发双方不必要的纠纷,本契约特设补充约定,分为房管局特别提示和补充约定两部分,双方应有足够重视。
指南:依照特别提示的办法,双方完全可以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预见面积差异的实情。双方了解面积差异的实情后,应重点商定处理办法。
选项1适用于双方按套趸卖的情形;选项2适用于双方以房屋面积作为确定总房款重要参考因素的情形;选项3可以根据双方约定自由填写。
值得注意的是本补充约定需单独签署,且其签订日期与契约签订日期往往不同。
上海二手房购房合同 篇3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注解:本栏的如实签填为合同的最后完成步骤,是合同成立的标志,也是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故双方应当特别重视。
当事人为单位的,如实签填法定代表人;当事人为个人的,法定代表人空白以斜杠划掉即可。
地址和联系电话应当填写方便通讯联络的地址;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
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者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代为签订合同的,由代理人或监护人如实签填代理人栏。一方当事人应当注意审查对方代理人的代理资格或监护资格。
双方分别签填签约日期的,则合同的成立时间以最后签约日期为准。
附记栏
文本:(以下仅适用于通过中介成交的买卖)
为甲、乙双方提供服务的经纪机构及其经办经纪人员如下:
经纪机构(签章):
资质证书号码:
经纪人员(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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