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入股公司还款分红合同
个人入股公司还款分红合同(精选3篇)
个人入股公司还款分红合同 篇1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单位)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购买房屋,资金不足,特向乙方请求借款。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__元整),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归还完毕。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间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红______元作为还款。在此期间,若甲方的股份分红总额不足捌万元的,甲方需将不足部分补齐还给乙方。
三、甲方等人对第一项的借款______元整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入股公司还款分红合同 篇2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均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
甲方于 年 月 日独立投资于大庆市让胡路区北方市场号一家美发店。营业面积 平方米,店名,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潜力巨大,升值空间无限。由于甲方发展需要并应乙方诚恳请求。经双方同意,甲方授权乙方入股本店。
入股方式:
1甲方投资 元总资产,资产拥有权、转让权、决策权的一切权限始终归甲方所有。
2甲方投资 元总资产为原始股(已签订合约当日为准)共计股。乙方加入不列入原始股,依入股基数为投资风险股,原始股始终归甲方所有,投资股只能作为投资可与甲方分享纯利润分红不享有资产占有权。
3乙方一次性投资交纳投资股股金元给甲方授权乙方自年月日至年 月日期间,为甲方投资股股东,乙方在此期间可享受与甲方每月纯利润%分红。享受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同时承担股东责任。股金甲方将永远不返还予乙方。
4乙方在享有此期间纯利润 %分红同时必须承担每笔店内后期投入流动资金 %(如:店内重大活动、基础建设、等一切相关费用)
5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相应权益:
5.1可享有每月纯利润分红。
5.2享受纯利润分红同时可享受独立业绩提成。
5.3经甲方授权可享有对店内的管理权及监督权。
5.4经甲方授权同意后可享有对店内的执行权和日常工作处理权。
5.5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6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的相应义务:
6.1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6.2积极协助店内落实各项措施。
6.3全力保障店内正常运营。
6.4完全配合甲方执行工作。
6.5每月账务有甲方保管、监管。每月核单后签字分红。
7红利分配:
7.1每月 日为红利分配日。
7.2每月总营业额扣除所有相应费用,在扣除(折旧费以三年计算总则)是当月纯利润。 8禁止行为:
8.1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或团队在本店周边5公里范围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工作。
8.2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活动。
9违约责任:
9.1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及时支付流动资金,若指定时间内资金不到位,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对其损失进行赔偿或以减少其持股比例赔偿。
10其他事项:
10.1本协议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合作事宜,作出书面建议。 10.2本协议期满后不影响双方以存劳动关系。
10.3本协议为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4以上规定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修改。
其他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公证人签名:
年月日
个人入股公司还款分红合同 篇3为了发挥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优势,保证企业顺利运作和不断发展,经全体股东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全体股东根据-----;指政府的某文件)关于股份合作制企业试点意见,一致同意以共同出资的方式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定名为:-----(以下简称企业)。
企业注册地址:----- 。
二、企业的性质和组织形式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是营利性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总额为-x-元人民币,由x-家法人共同出资其中x-%,其余x-%由个人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企业的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条例规定,并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
三、企业的经营宗旨:
充分发挥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发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四、企业 的经营范围:
主营:--、--、 --。
兼营:--、--、--、--。
五、企业的经营方式:--、--、--、 --。
六、企业坚持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七、企业的股本总额为全体股东认缴股本的总和,并由股东一次认足。股东一经入股,在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退股。
企业设置优先股和普通股两种股权。其中优先股的股利每年按其出资额的--%派发。(注:企业也可不设优先股)
八、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后向股东签发记名的出资证明书,作为股东的入股证明和分红依据。
九、股东的出资额按下列原则解交到位: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个月内,必须按协议向企业筹备组办理入股资产移交和认缴出资的手续。移交、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企业法人所有。
十、企业正式设立后,一年内股东不得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份,一年后需转让股份的,按企业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股东各方应完成组建企业的以下有关事项:
1、股东各方共同委托----作为企业筹备组负责人,负责办理组建企业的申请手续,并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组建企业筹备工作机构及配备工作人员;
(2)向有权审批企业的部门申报企业组建的有关申请报告及文件资料;
(3)负责向全体股东办理出资清缴手续;
(4)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开业登记注册,并负责办理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手续;
(5)负责企业筹备过程中全体股东委托的其它事宜。
2、其他股东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各自认缴的出资额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到位;
(2)提供工商登记的有关资料,协助办理工商登记;
(3)负责企业筹建工作机构委托的其它事宜。
十二、股东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的权利和义务在企业章程中另行规定。
十三、企业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权力机构。由创立会选出董事会成员,企业正式注册登记之日董事会方可正式行使职权。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董事任期--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企业法定代表人)一名,副董事长--名,董事会可根据需要出聘请资深人士担任名誉董事长、董事会顾问。董事会职权在企业章程中另行规定。
十四、企业设立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经理(厂长)、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监事会成员由--人组成,任期--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的职权在企业章程中另行规定。
十五、企业经理(厂长)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全面负责。
十六、企业设经理(厂长)一名,经理(厂长)由董事会聘任;副经理(副厂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经理(厂长)工作,对经理(厂长)负责。
十七、经理(厂长)任期为--年,可连聘连任。
十八、董事长、经理(厂长)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不得从事与本企业有竞争或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九、企业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由经理(厂长)负责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提出设立相应的经营管理机构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由经理(厂长)负责组织和领导。
二十、经理(厂长)的职权在企业章程中另行规定。
二十一、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企业的员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二十二、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职财务负责人,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管理财务工作,企业财务接受全体股东的监督。
二十三、企业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
二十四、企业财务部门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的第一个月内,由经理(厂长)负责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查批准。
二十五、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依法缴纳规定的税费后,其净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弥补亏损(指超过用利润抵补亏三年期限仍未补足的亏损);
2、提取公积金15%(经股东会批准可增加提取比例);
3、提取公益金5%;
4、支付优先股股利;
5、支付普通股股利。
企业发放股利可采用现金、出资证明书及其它有价证券的方式。
二十六、企业税后净利润在未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前,不得分配股利。企业根据经营情况对普通股股利的分配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企业无盈余时,原则上不得分配股利。
二十七、企业破产或终止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算,企业破产以其全部资产清理为限。
二十八、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三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宣告企业终止并进行清算。
二十九、任何股东未按协议第九条规定如期缴纳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违约股东应向企业缴付认股额的--%作为违约金。无正当理由拒付违约金的,取消其股东资格。
三十、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企业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退出企业。
三十一、任何股东不得用企业的名义进行违法活动。如发生,该股东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十二、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企业设立失败,任何股东均不负违约责任,企业筹备组应负责退还股东的全部出资。创立过程中已开支的费用,由全体股东按其股份比例分摊。
三十三、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全体股东协商解决。
三十四、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企业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三十五、本协议经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并经审批部门审核后生效。
三十六、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补充协议限于企业创立会召开之前。
三十七、股东出资见下表: 单位:元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股东签名(盖章)
三十八、本协议于20--年 月 日在----签订。协议一式--份,企业管理部门及订立协议的股东各执一份,其余分别报送审批机关、体改、工商部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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