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档>范文大全>合同范本>保险合同

2023财产保险合同

更新时间:

2023财产保险合同(精选23篇)

2023财产保险合同 篇1

  财产保险单

  保险单号次:_______________

  根据被保险人申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被保险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按照背面所载条款和附加条款的规定,在本保险单期内,承保下述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特立本保险单。

  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财产及保险金额:

  总保险金额:

  费率:

  保险费:

  保险期限:个月自至中午12时正

  保险财产地址:

  备注: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日期:____________

  于:______________

  财产保险条款

  一、保险财产范围

  凡载于本保险单及附表上的保险财产,不论其为被保险人所有,或替他人保管,或与他人所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者,均属被保险财产。

  二、特约保险财产

  金银,珠钻,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但对有价证券,票据,现金,文件,帐册,图纸,枪枝弹药,爆炸物品,本公司一律不予承保。

  三、责任范围

  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损失时,本公司负责赔偿:

  1.火灾,雷电,爆炸或水管爆裂。

  2.暴风雨,飓风,台风,龙卷风,洪水,海啸,雹灾,山崩,雪崩,地震,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地下发火。

  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四、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征用,罢工,暴动引起的损失。

  2.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3.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4.由于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走电,短路和大气放电造成电气用具或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

  5.凡因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或因烘焙所致财产之自身损失。

  6.由于当局命令而焚毁之财产。

  7.事故发生而引起生产停顿或营业中断等间接损失。

  8.堆放在露天以及在使用芦席,篷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暴风雨造成的损毁。

  9.其他不属于第三条所承保的灾害或事故引起的损失。

  五、赔偿处理

  1.发生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书面提供详细经过。

  2.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对有益的合理措施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但以不超过遭受损失财产的保额为限。

  3.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时,应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和其他必要的单证。索赔期限,从保险财产遭受损失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4.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按损失当时市价计算赔款,其市价总额低于保险金额时,按市价赔偿,其市价总额高于保额时,则其差额应认为被保险人所自保,本公司按受损财产的保额与市价的比例赔偿。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规定办理。

  5.保险财产发生部分损失时,本公司可按贬值率赔付现金或赔付基本修复原状的修配费用。

  6.保险财产发生损失后,本公司如按全损偿付,其损余价值应在赔款内扣除。

  7.损失赔偿后的保险金额应相应减少,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并不退保费。

  8.如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在损失发生时另有别家公司保险存在,不论系被保险人或他人所投保,如属同一财产,本公司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1.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2.保险财产如有变动(如财产所在地的变动,建筑物的拆修,增添,保额的调整等),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改手续。

  3.被保险人可随时申请注销本保险单,本公司也可在十五天前通知注销。对于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费,前者按本公司短期费率计算,后者应按日平均计算。

  4.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一切有关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达不成协议,可申请仲裁机构或法院审理。除事先另有协议外,仲裁或法律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

2023财产保险合同 篇2

  基本条款

  保险财产

  第一条凡座落或存放在本保险单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即_______公司,下同)投保:

  (一)房屋;

  (二)房屋内装璜、家具、用具、床上用品、服装;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首饰;

  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向他人租赁、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的本条第(一)项所列财产,保险人予以承保;

  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的本条第(二)至第(四)项所列财产和专业人员使用的专业用品,保险人亦可予以承保。

  不保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标的范围之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有价证券、票据、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和工艺品;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机、农用机械;、

  (四)个体工商户、连家铺子因营业所使用的财产和所销售的商品;

  (五)烟酒、食品(米、面除外)、药品、化妆品;

  (六)游戏卡、唱盘、影碟、录音录像带、软盘、表、笔、眼镜、无线通讯设备、打火机、手包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

  (七)移动电话和便携式电脑;

  (八)违章搭建的建筑或设施装置;

  (九)被保险人非法占有、持有的财产;

  (十)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保险责任

  第三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

  (二)有明显撬窃痕迹的盗窃或人室抢劫。

  责任免除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直接或间接物质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核反应、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无论内在或外来)、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损毁;

  (四)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前述人员勾结、怂恿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

  (五)虫蛀、鼠咬、霉烂、变质、自燃、自然损耗;

  (六)工艺不善、原材料缺陷、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

  (七)不属于本条款第三条列明的其他原因引起的损失。

  第五条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精神损失,以及其他不属于本条款第三条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责任期间

  第六条本保险的保险责任期间为1年、2年、3年、4年、5年五档,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一,并记载于投保单和保险单中,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期间内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第七条本保险的保险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_________

  (一)本保险按份出售,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______元,其中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责任项下的保险金额为_____元人民币,有明显撬窃痕迹的盗窃或人室抢劫责任项下的保险金额为______元人民币;

  (二)如投保人购买多份本保险,保险财产的总保险金额为单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乘以实际投保份数;但总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三)在保险责任期间,如投保人增加投保份数,总保险金额将相应增加,增加额为增加、的投保份数乘以单份保险的保险金额,如投保人减少投保份数,总保险金额将相应减少,减少额为减少的投保份数乘以单份保险的保险金额。

  保险费

  第八条本保险的保险费按以下方式计算:

  (一)如投保人购买一份本保险,保险人按每年每份保险_____元人民币收取保险费,其中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责任项下的年保险费为_____元人民币,有明显撬窃痕迹的盗窃或人室抢劫责任项下的年保险费为_____元人民币;

  (二)如投保人购买多份本保险,保险人收取的年保险费总额为单份保险的年保险费乘以投保份数。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及责任

  第九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投保人应对保险标的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

  (二)投保人应依照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一次性交纳保险费,在投保人交纳保险费后、本合同开始生效;

  (三)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房屋变更用途、保险财产存放地点发生变更或保险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在七日内通知保脸人,在保险人办理同意承担保险责任的批改手续后,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责任;

  (四)被保险人应当维护保险财产的安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灾防损工作;

  (五)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救护并保存现场,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保险,同时向当地公安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查翻处理;

  (六)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者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且被保险人没有放弃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的,保险人按照本条款有关规定先予赔偿;

  (七)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本条款规定的各项义务,或有虚报损失等欺骗行为,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经支付的赔款,亦可终止保险合同。

  赔偿处理

  第十条

  (一)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正本、相关批单、发票、保险财产损失清单、施救费用单据以及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如公安等部门)的证明,以及保险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据和材料;

  (二)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并依《保险法》有关规定支付合理的施数费用;

  (三)保险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合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且在赔款中扣除;

  (四)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对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首饰的损失按以下原则处理:_________如投保人只投保一份本保险,则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如果投保人投保本保险的份数为两份以上(含两份)十份以下,则最高赔偿限额为投保份数乘以人民币300______元;如果投保人投保本保险的份数为十份以上(含十份),则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五)自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财产遭受损失的当天起两年内,如其不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或不提供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单证,即作为自愿放弃保险保障权益处理;

  (六)从保险人书面通知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一年内,如被保险人不领取赔款,也作为自愿放弃保险保障权益处理。

  附则

  第十一条在保险责任期间内,若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提前解除本合同,经保险人同意后,本保险合同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保险责任终止。

  第十二条本保险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各文件之间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有冲突,以如下序号在前的文件中的约定或解释为准:________

  (一)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协议;

  (二)保险单;

  (三)保险条款;

  (四)投保单。

  第十三条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顺序处理:

  (一)提交保险单签发地的保险人的经营机构所在地的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如上述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则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特别约定条款

  特别提示

  第一条本特别约定条款是华泰安理财型家庭综合保险(家庭版)的备选条款,投保人可在购买基本保险的基础上选择本特别约定条款,如果投保人同时选择本特别约定条款,则基本保险条款和特别约定条款共同构成构成本保险的条款。

  本特别约定条款只能和基本条款结合使用,单独使用时不发法律效力。

  保障金的确定

  第二条投保人投保本保险时,可以选择缴纳保障金的形式。

  (一)如投保人投保一份本保险,其应缴纳的保障金为_____元人民币;

  (二)如投保人投保多份本保险,其应缴纳的保障金总额为一份本保险应缴纳保障金乘以投保份数。

  第三条保障金应一次性缴纳。

  给付金的确定

  第四条在本保险的保险责任期间届满后,不论保险期限内是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实际支付了保险赔偿金多少,不影响投保人领取给付金。

  第五条如投保人只投保一份本保险,在保险责任期间届满时,投保人可以领取的给付金按下列方式确定:

  (一)如保险责任期间为三年,则给付金为______元人民币;

  (二)如保险责任期间为五年,则给付金为______元人民币。

  第六条如投保人投保多份本保险,在保险责任期间届满时,投保人可以领取的给付金按下列方式确定:

  (一)如保险责任期间为三年,则给付金为投保份数乘以_____元人民币;

  (二)如保险责任期间为五年,则给付金为投保份数乘以______元人民币。

  本保险保险责任期间届满前部分退保或全部退保时给付金的确定。

  第七条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期间内,投保人要求部分退保或全部退保的,应在本保险保险责任期间届满前到本公司办理退保手续;但投保人只能要求按份退保或退保全部份数。

  第八条本保险保险责任期间届满前部分退保或全部退保时,给付金按以下方式计算:_________

  (一)实际保险责任期间持续半年以下的,给付金一退保份数____(一对应的手续费);

  (二)实际保险责任期间持续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含半年),给付金一退保份数____(____保险天数__________%一对应的手续费);

  (三)实际保险责任期间持续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含一年),给付金一退保份数____(___保险天数__________%一对应的手续费);

  (四)实际保险责任期间持续两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含两年),给付金一退保份数____(____保险天数________%一对应的手续费);

  (五)实际保险责任期间持续三年以上四年以下的(含三年),给付金一退保份数____(____保险天数_______%一对应的手续费);

  (六)实际保险责任期间持续四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含四年),给付金=退保份数____(____保险天数_______%一对应的手续费)。

  给付金的领取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给付金只给付给投保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第十条投保人在领取给付金时,须携带保险单正本、相关批单正本、发票、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如投保人委托他人代理领取给付金的,代理人代为领取时,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出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代理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第十一条如保险单正本、相关批单正本、发票丢失,投保人应及时到保险人经营场所办理挂失手续;在挂失手续办理之前,如给付金被冒领,保险人不负责任。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家庭财产保险单

  保险单号码:_____

  本公司依照家庭财产保险条款及在保险单上注明的其他条件承保被保险人坐落于______下该财产的保险。

  保险财产项目

  保险金额

  特别约定

  房屋及其他附属设备

  其他保险财产

  (见条款第二条二、三、四项)

  代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财产

  (应分别列明财产名称及金额)

  保险金额合计人民币

  保险费率:_________每______元附加盗窃险:_________每______元

  保险费:_________人民币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时起

2023财产保险合同 篇3

  一、保险财产

  保险财产指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保险人特别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亦可作为保险财产: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

  (二)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三)艺术作品、邮票;

  (四)建筑物上的广告、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

  (五)计算机资料及其制作、复制费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为保险财产:

  (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二)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

  (三)动物、植物、农作物;

  (四)便携式通讯装置、电脑设备、照相摄像器材及其他贵重物品;

  (五)用于公共交通的车辆。

  二、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以下列明的风险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

  (二)爆炸,但不包括锅炉爆炸;

  (三)雷电;

  (四)飓风、台风、龙卷风;

  (五)风暴、暴雨、洪水

  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亦不包括由于风暴、暴雨或洪水造成存放在露天或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塑料膜或尼龙等作罩棚或覆盖的保险财产的损失;

  (六)冰雹;

  (七)地崩、山崩、雪崩;

  (八)火山爆发;

  (九)地面下陷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十)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十一)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二)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三)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四)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五)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

  (六)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幅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七)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造成的污染引起的损失;

  (八)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九)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赔偿处理

  (一)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选择下列方式赔偿:

  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

  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

  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二)受损财产的赔偿按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三)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四)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项目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五)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六)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七)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五、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一)投保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真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根据本保险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保险费;

  (三)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包括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承担;

  (四)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

  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七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

  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检验师进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

  4.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六、总则

  (一)保单效力

  被保险人严格地遵守和履行本保险单的各项规定,是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

  (二)保单无效

  如果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漏报、错报、虚报或隐瞒有关本保险的实质性内容,则本保险单无效。

  (三)保单终止

  除非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本保险单将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1.被保险人丧失保险利益;

  2.承保风险扩大。

  本保险单终止后,本公司将按日比例退还被保险人本保险单项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

  (四)保单注销

  被保险人可随时书面申请注销本保险单,本公司亦可提前十五天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对本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本公司按短期费率计收,后者按日比例计收。

  (五)权益丧失

  如果任何索赔含有虚假成分,或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在索赔时采取欺诈手段企图在本保险单项下获取利益,或任何损失是由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被保险人将丧失其在本保险单项下的所有权益。对由此产生的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赔偿在内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

  (六)合理查验

  本公司的代表有权在任何适当的时候对保险财产的风险情况进行现场查验。被保险人应提供一切便利及本公司要求的用以评估有关风险的详情和资料。但上述查验并不构成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任何承诺。

  (七)重复保险

  本保险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八)权益转让

  若本保险单项下负责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本公司是否已赔偿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偿后,被保险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九)争议处理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诉讼。除事先另有协议外,仲裁或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进行。

  七、特别条款

  下列特别条款适用于本保险单的各个部分,若其与本保险单的其他规定相冲突,则以下列特别条款为准。

  财产保险单

  保险单号码:

  鉴于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人向 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交书面投保申请和有关资料(该投保申请及资料被视作本保险单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向本公司缴付了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费,本公司同意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的保险财产遭受的损坏或灭失,特立本保险单为凭。

  保险公司

  授权签字

  签发日期: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签发地点:______

  保险公司

  授权签字

  明 细 表

  保险单号码:

  一、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______ 。

  二、保险财产地址:______ 。

  三、营业性质:______ 。

  四、保险项目及保险金额

  项目保险金额

  (一)保险财产:

  1.建筑物(包括装修):______ 。

  2.机器设备:______ 。

  3.装置、家俱及办公设施或用品:______ 。

  4.仓储物品:______ 。

  5.其他:______ 。

  (二)附加费用

  1.清除残骸费用:______ 。

  2.灭火费用:______ 。

  3.专业费用:______ 。

  4.其他费用:______ 。

  总保险金额:______ 。

  五、每次事故免赔额:______ 。

  六、保险期限:共 个月。

  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零时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七、保险费率:______

  总保险费:______

  八、付费日期:______

  九、司法管辖

  本保险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管辖

2023财产保险合同 篇4

  订立合同双方:

  保险方:____保险公司;

  投保方:______。

  根据《民法典》规定:“财产保险合同,采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形式签订。”为履行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方和投保方都应明确如下合同的内容和双方的责

  任:

  第一条保险标的______

  (财产保险标的,是指被保险的建筑物、生产设备、运输工具、运输货物等物质财富,投保方必须是这些被保险财产的所有人、经营人或与该财产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第二条座落地点______

  (建筑物、生产设备的座落地点,或运输工具及航程)。

  第三条保险金额______

  (即保险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负责补偿的最高金额。保险金额不应超过保险财产的价格。如果投保方故意提高被保险财产价格,保险合同无效。如果不是故意的,超过保险部分的保险金额必须减去)。

  第四条保险责任______

  (保险方只对保险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的保险事故负责,按规定承担补偿责任。投保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因救护被保险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或支出的费用,保险方应负责赔偿)。

  第五条除外责任______

  (保险方遇有法律规定的保险事故时,可以免除补偿的责任。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投保方的故意或过失;事故发生后超过规定的期限未通知保险方;投保方放弃对造成保险财产损失的第三者的追偿权;保险财产的损失已经得到补偿等,都可以使保险方免除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六条补偿办法______

  (被保险财产以全部价值投保的,当发生保险事故遭到全部损失时,保险方应偿付全部保险金额。被保险财产如以部分价值投保的,应根据损失情况按比例偿付。)

  第七条保险费交纳办法______

  (保险费按照一定的比例从保险金额中计算出来。投保方应按规定的办法向保险方交纳保险费。)

  第八条保险期限______

  (只有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方才负赔偿责任。保险期限一般以一年为期,期满后,可续订;货物运输保险,一般是从货物起运时起,至运达目的地时止。)

  第九条投保方的义务______

  一、投保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保险费,如不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方有权要求其交付保险费及利息或终止保险合同。保险方如果终止合同,投保方仍应交纳终止合同前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二、投保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关于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和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维护劳动者和保险财产的安全。保险方可以对被保险财产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通知投保方加以消除,投保方应及时采取措施。否则,由此引起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由投保方自己负责,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三、保险标的如果变更用途或者增加危险程度,投保方应及时通知保险方,在需要增加保险费时,应当按规定补交保险费。投保方如不履行此项义务,由此引起保险事故而造成的损失,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四、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方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并将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保险方。如果投保方没有采取措施,保险方对因此而扩大的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五、投保方如隐瞒被保险财产的真实情况,保险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不负赔偿责任。

  六、投保方发现被保险的财产有危险情况,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因而发生事故并造成损失,由自己负责,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保险方的赔偿责任____

  一、对于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在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二、被保险财产的损失,应由第三人负责赔偿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险方提出要求,保险方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先予赔偿,但投保方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方,并协助保险方向第三者追偿。

  三、投保方为了避免和减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进行的施救、保护、整理、诉讼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为了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所支出的对受损标的检验、估价、出售的合理费用,按照合同规定,由保险方负责偿付,但最高以保险金额为限。

  四、投保方要求保险方赔偿时,应当提供损失清单和施救等费用清单,以及必要的帐册、单据和证明。保险方收到投保方要求赔偿的凭证后,根据合同的规定,核定应否赔偿;在与投保方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应在十天内偿付。保险方如不及时偿付,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自确定赔偿金额之日起十日后,开始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时对企业短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保险合同一经成立,保险方不得在保险有效期内终止合同。如果按法律或者保险合同的协议,保险方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时,应将按日计算的未到期的保险费,退还投保方。除非保险合同另有规定,投保方中途不能要求终止合同,也不能要求退还保险费。

  保险方:____(章)

  代表人:____(签字)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投保方:____(章)

  代表人:____(签字)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__年__月__日

2023财产保险合同 篇5

  订立合同双方:

  保险方:_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___

  投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经济合同法》规定:“财产保险合同,采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形式签订。”为履行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方和投保方都应明确如下合同的内容和双方的责任:

  第一条 保险标的____________________

  (财产保险标的,是指被保险的建筑物、生产设备、运输工具、运输货物等物质财富。投保方必须是这些被保险财产的所有人、经营人或与该财产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

  第二条 座落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物、生产设备的坐落地点,或运输工具及航程。)

  第三条 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

  (即保险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负责补偿的最高金额。保险金额不应超过保险财产的价格。如果投保方故意提高被保险财产价格,保险合同无效。如果不是故意的,超过保险部分的保险金额必须减去。)

  第四条 保险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方只对保险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的保险事故负责,按规定承担补偿责任。投保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因救护被保险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或支出的费用,保险方应负责赔偿)。

  第五条 除外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方遇有法律规定的保险事故时,可以免除补偿的责任。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投保方的故意或过失;事故发生后超过规定的期限未通知保险方;投保方放弃对造成保险财产损失的第三者的追偿权;保险财产的损失已经得到补偿等,都可以使保险方免除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六条 补偿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财产以全部价值投保的,当发生保险事故遭到全部损失时,保险方应偿付全部保险金额。被保险财产如以部分价值投保的,应根据损失情况按比例偿付。)

  第七条 保险费交纳办法_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费按照一定的比例从保险金额中计算出来。投保方应按规定的办法向保险方交纳保险费。

  第八条 保险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只有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方才负赔偿责任。保险期限一般以一年为期,期满后,可续订;货物运输保险,一般是从货物起运时起,至运达目的地时止。)

  第九条 投保方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_

  1.投保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保险费,如不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方有权要求其交付保险费及利息或终止保险合同。保险方如果终止合同,投保方仍应交纳终止合同前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2.投保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关于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和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维护劳动者和保险财产的安全。保险方可以对被保险财产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通知投保方加以消除,投保方应及时采取措施。否则,由此引起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由投保方自己负责,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3.保险标的如果变更用途或者增加危险程度,投保方应及时通知保险方,在需要增加保险费时,应当按规定补交保险费。投保方如不履行此项义务,由此引起保险事故而造成的损失,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4.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方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并将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保险方。如果投保方没有采取措施,保险方对因此而扩大的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5.投保方如隐瞒被保险财产的真实情况,保险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不负赔偿责任。

  6.投保方发现被保险的财产有危险情况,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因而发生事故并造成损失,由自己负责,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保险方的赔偿责任________________

  1.对于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在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被保险财产的损失,应由第三人负责赔偿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险方提出要求,保险方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先予赔偿,但投保方必须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方,并协助保险方向第三者追偿。

  3.投保方为了避免和减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进行的施救、保护、整理、诉讼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为了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所支出的对受损标的检验、估价、出售的合理费用,按照合同规定,由保险方负责偿付,但最

  最高以保险金额为限。

  4.投保方要求保险方赔偿时,应当提供损失清单和施救等费用清单,以及必要的帐同、单据和证明。保险方收到投保方要求赔偿的凭证后,根据合同的规定,核定应否赔偿:在与投保方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应在十天内偿付。保险方如不及时偿付,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自确定赔偿金额之日起十日后,开始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时对企业短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保险合同一经成立,保险方不得在保险有效期内终止合同。如果按法律或者保险合同的协议,保险方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时,应将按日计算的未到期的保险费,退还投保方。除非保险合同另有规定,投保方中途不能要求终止合同,也不能要求退还保险费。

  保险方:_____(章)        投保方:_____(章)

  代表人: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签字)

  开户银行:_____          开户银行:_____

  帐号:_____            帐号: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附一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家庭财产盗窃险投保单

  被保险人:_____

  兹将下列财产向你公司投保家庭财产盗窃险:

  编号:____

2023财产保险合同 篇6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方:_________公司;

  投保方:______。

  根据《_____》规定:“财产_____合同,采用_____单或_____凭证的形式签订。”为履行财产_____合同,_____方和投保方都应明确如下合同的内容和双方的责

  任:

  第一条 _____标的______

  (财产_____标的,是指被_____的建筑物、生产设备、运输工具、运输货物等物质财富,投保方必须是这些被_____财产的所有人、经营人或与该财产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第二条 座落地点______

  (建筑物、生产设备的座落地点,或运输工具及航程)。

  第三条 _____金额______

  (即_____方在发生_____事故时,负责补偿的最高金额。_____金额不应超过_____财产的价格。如果投保方故意提高被_____财产价格,_____合同无效。如果不是故意的,超过_____部分的_____金额必须减去)。

  第四条 _____责任______

  (_____方只对_____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的_____事故负责,按规定承担补偿责任。投保方在_____事故发生后,因救护被_____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或支出的费用,_____方应负责赔偿)。

  第五条 除外责任______

  (_____方遇有法律规定的_____事故时,可以免除补偿的责任。_____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投保方的故意或过失;事故发生后超过规定的期限未通知_____方;投保方放弃对造成_____财产损失的第三者的追偿权;_____财产的损失已经得到补偿等,都可以使_____方免除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六条 补偿办法______

  (被_____财产以全部价值投保的,当发生_____事故遭到全部损失时,_____方应偿付全部_____金额。被_____财产如以部分价值投保的,应根据损失情况按比例偿付。)

  第七条 _____费交纳办法______

  (_____费按照一定的比例从_____金额中计算出来。投保方应按规定的办法向_____方交纳_____费。)

  第八条 _____期限______

  (只有在_____期限内发生_____事故,_____方才负赔偿责任。_____期限一般以一年为期,期满后,可续订;货物运输_____,一般是从货物起运时起,至运达目的地时止。)

  第九条 投保方的义务______

  一、投保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_____费,如不按期交纳_____费,_____方有权要求其交付_____费及利息或终止_____合同。_____方如果终止合同,投保方仍应交纳终止合同前欠交的_____费及利息。

  二、投保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关于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和_____等有关规定,维护劳动者和_____财产的安全。_____方可以对被_____财产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通知投保方加以消除,投保方应及时采取措施。否则,由此引起_____事故造成的损失,由投保方自己负责,_____方不负赔偿责任。

  三、_____标的如果变更用途或者增加危险程度,投保方应及时通知_____方,在需要增加_____费时,应当按规定补交_____费。投保方如不履行此项义务,由此引起_____事故而造成的损失,_____方不负赔偿责任。

  四、在发生_____事故后,投保方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并将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_____方。如果投保方没有采取措施,_____方对因此而扩大的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五、投保方如隐瞒被_____财产的真实情况,_____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不负赔偿责任。

  六、投保方发现被_____的财产有危险情况,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因而发生事故并造成损失,由自己负责,_____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_____方的赔偿责任____

  一、对于_____事故造成的_____标的的损失,在合同规定的_____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二、被_____财产的损失,应由第三人负责赔偿的,如果投保方向_____方提出要求,_____方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先予赔偿,但投保方将追偿权转让给_____方,并协助_____方向第三者追偿。

  三、投保方为了避免和减少_____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进行的施救、保护、整理、诉讼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为了确定_____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所支出的对受损标的检验、估价、出售的合理费用,按照合同规定,由_____方负责偿付,但最高以_____金额为限。

  四、投保方要求_____方赔偿时,应当提供损失清单和施救等费用清单,以及必要的帐册、单据和证明。_____方收到投保方要求赔偿的凭证后,根据合同的规定,核定应否赔偿;在与投保方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应在十天内偿付。_____方如不及时偿付,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自确定赔偿金额之日起十日后,开始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时对企业短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_____合同一经成立,_____方不得在_____有效期内终止合同。如果按法律或者_____合同的协议,_____方提前终止_____合同时,应将按日计算的未到期的_____费,退还投保方。除非_____合同另有规定,投保方中途不能要求终止合同,也不能要求退还_____费。

  _____方:____(章)

  代表人:____(签字)

  开户银行:____

  帐 号:____

  投保方:____(章)

  代表人:____(签字)

  开户银行:____

  帐 号:____             __年__月__日

2023财产保险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为了推动我国____项目体育运动的发展,防范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的风险,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____赛事承办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组织实施赛事的组委会,是本合同的投保人,乙方是保险公司,是本合同的保险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财产保险范围

  凡为甲方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为他人共有而由甲方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甲方与乙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账单、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害或灭失,乙方均负责任。

  第三条 除外责任

  乙方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3.1 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烧、鼠咬、虫蛀、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3.2 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3 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3.4 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3.5 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后果损失。

  3.6 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3.7 甲方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3.8 明细表中规定应由甲方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3.9 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扰以及政府有关当局的没收、征用引起的损失。

  3.10 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第四条 赔偿处理

  4.1 发生保险单责任范围的损失事故后,甲方应该立即通知乙方、并在_天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向乙方提供详细的书面事故报告及损失清单。

  4.2 保险财产若遭盗窃,甲方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追查损失财物,同时立即通知乙方,如果乙方派员进行现场调查,甲方应给予便利。

  4.3 发生损失后甲方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乙方可予合理偿付,但以不超过受损财产的保额为限。

  4.4 甲方要求赔偿时,应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事故报告、损失证明和其他乙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索赔期限,从保险财产遭受损失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如发现甲方提供的单证有任何虚假、欺骗或夸大失实时,乙方对该项索赔有权拒绝赔偿。

  4.5 保险财产遭受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按受损保险财产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赔偿,其市价低于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时,按市价赔偿;如其市价高于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时,则其差额应认为由甲方自保,乙方按受损财产的保额与其市价的比例赔偿。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办理。

  4.6 保险财产发生部分损失时,本公司可按损失程度赔付现金或赔付基本上恢复原状的合理的修配费用。

  4.7 保险财产发生损失后,乙方如按全损赔付,其剩余价值应在赔款内扣除。乙方可以不接受甲方片受损保险财产的委付。

  4.8 任何属于成对或一套组成的财产,如发生损失,乙方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该受损财产与所属成对或整套财产保险金额的比例。

  4.9 赔偿损失后,由乙方出具批单减少相应部分的保险费,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甲方要求恢复保险金额,应加缴恢复部分按日平均计算的保险费。

  4.10 保险财产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时,甲方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行使或保留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在乙方赔付支付赔款时,甲方应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乙方,向乙方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单证,并协助乙方向责任方进行追偿。

  4.11 如本保险单所保证财产在损失发生时另有其他承担该项财产的保险存在,不论甲方或他人所投保,乙方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第五条 其他事项

  5.1 甲方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对乙方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5.2 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书面提供详细经过。

  5.3 为便于调查,被保险人在检验损失前应保护事故现场。

  第六条 索赔和赔款

  6.1 甲方向乙方索赔时,应提供必要的有效证明单据,作为索赔依据。

  6.2 乙方的赔款以恢复投保项目受损前的状态为限,受损项目的残值应予扣除。

  6.3 赔款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损项目或予以修理替之,总赔款金额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保险金额。

  6.4 保险金额如低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的数额,其差额视为甲方自保,乙方仅按保险金额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数额的比例赔偿。

  6.5 乙方赔付损失后,如需恢复原保险金额,该恢复部分应另交原保险费率按日计算的保费。

  6.6 本保险单负责赔偿的损失、费用或责任,如另有别家保险的存在,不论为甲方或他人投保,或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乙方仅负责按比例分担赔偿的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方式:

  7.1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7.2 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签字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财产保险合同 篇8

  第一条:保险财产范围

  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6.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7.堆放在露天以及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雨造成的损失。

  8.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9.明细表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10.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动以及政府有关当局没收、征用引起的损失。

  11.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第四条:赔偿处理

  1.发生本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十四天或经本公司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向本公司提供详细的书面事故报告及损失清单。

  2.保险财产若遭盗窃,被保险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追查损失财物,同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认为必要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时,给予便利。

  3.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但以不超过受损财产的保额为限。

  4.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时,应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事故报告、损失证明和其他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索赔期限,从保险财产遭受损失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如发现被保险人提供的任何虚假、欺骗或夸大失实时,本公司对该项索赔有权拒绝赔偿。

  5.保险财产遭受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按受损保险财产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赔款,其市价低于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时,按市价赔偿;如其市价高于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时,则其差额应认为被保险人所自保,本公司按受损财产的保额与其市价的比例赔偿。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规定办理。

  6.保险财产发生部分损失时,本公司可按损失程度赔付现金或赔付基本上修复原状的合理的修配费用。

  7.保险财产发生损失后,本公司如按全损赔付,其损失价值应在赔款内扣除。本公司可以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8.任何属于一对或一套组成的财产,如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该受损财产与所属整对或整套财产保险金额的比例。

  9.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减少相应部分的保险金额,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保险金额,应加缴恢复部分按日平均计算的保险费。

  10.保险财产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行使或保留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款时,被保险人应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进行追偿。

  11.如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在损失发生时另有其他承保该项财产的保险存在,不论系被保险人或他人所投保,本公司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第五条:其他事项

  1.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合理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如被保险人拒绝采纳本公司代表提出合理的防损建议,本公司对由此而引起的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2.保险内容如有变动或承保风险增加时,被保险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改手续。否则,本公司对由变动或风险增加所致的损失概不负责。

  3.被保险人可随时申请注销本保险单;本公司也可十五天前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对于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按本公司短期费率计算,后者应按日平均计算。

  4.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一切有关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法院审理。除事先另有协议外,仲裁或法律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

  投保申请书(财产险)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2023财产保险合同 篇9

  第一条 保险财产

  保险财产指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保险人特别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亦可作为保险财产:

  1.金银、珠宝、钻石、玉器;

  2.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3.艺术作品、邮票;

  4.建筑物上的广告、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

  5.计算机资料及其制作、复制费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为保险财产:

  1.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2.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

  3.动物、植物、农作物;

  4.便携式通讯装置、电脑设备、照相摄像器材及其他贵重物品;

  5.用于公共交通的车辆。

  第二条 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以下列明的风险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1.火灾;

  2.爆炸,但不包括锅炉爆炸;

  3.雷电;

  4.飓风、台风、龙卷风;

  5.风暴、暴雨、洪水

  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提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亦不包括由于风暴、暴雨或洪水造成存放在露天或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塑料膜或尼龙等作罩棚或覆盖的保险财产的损失;

  6.冰雹;

  7.地崩、山崩、雪崩;

  8.火山爆发;

  9.地面下陷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10.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第三条 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2.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3.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4.战争、类似战争行为、乱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_、民众_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_的没收、征用、销毁和毁坏;

  6.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7.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造成的污染引起的损失;

  8.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


2023财产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2023财产保险合同

2023财产保险合同(精选23篇)2023财产保险合同篇1财产保险单保险单号次:_______________根据被保险人申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精选图文

  • 员工劳动合同简易版
    员工劳动合同简易版

    员工劳动合同简易版2024年据了解,劳动合同是每个劳动者都需要签订的,那么劳动合同怎么写呢?劳动合同签订之前要核实确认对...

  • 劳动合同书范本协议书
    劳动合同书范本协议书

    2024年劳动合同书范本协议书总而言之,劳动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要素,主体及其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劳动条件...

  • 劳动合同书模板简单版
    劳动合同书模板简单版

    劳动合同书模板简单版(精选)当与公司确定劳动合同的时候,我们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都会签署劳动合同的,那合同里面都约定些什...

  • 简易版货物运输合同范文
    简易版货物运输合同范文

    货物运输是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属于并服务于经济社会系统,且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货物运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