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合同
小型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合同(精选3篇)
小型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合同 篇1小型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合同(三期)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将钢质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的部分小型钢结构的制作、安装工程委托给乙方完成。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一、 工程内容:山东和乐门业有限公司员工厨房墙面板、打样室屋面保温棉及屋面板、废旧纸箱库房墙面板制作、安装工程。
二、 工程地点:山东齐河
三、 工程承包方式:由甲方提供钢材、屋面板、保温棉、油漆及施工水电,乙方提供其余辅材负责构件制作和安装并达到甲方要求及质检站验收标准。
四、 质量标准:
1、《钢结构工程制作及安装施工规范》(GBJ50205-20__)
2、《建筑钢结构焊接规范》JGJ81-20__
3、施工图及相关技术交底
五、工期:本工程制作、安装工期为开工后20天内完成。甲供主材料到达现场之日即为开工之日。如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按每日伍佰元向甲方交纳罚金。(不可抗力、天气影响及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除外)
六、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五、 1、合同价款:打样室屋面板及屋檩条制作安装包干价1000元,员工厨房墙面板、墙檩条及4扇门制作安装包干价1800元,废旧纸箱库房墙面板及墙檩条制作安装10元/平米,共112平米,合1120元。以上共计3920元。(四舍五入计3900元整)大写:(叁仟玖佰元整)注:此价格含税。其他临时工作需乙方协助完成时单独计零工,单价按150元/天计。
2、付款方式: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七、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乙方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文明施工、严格管理,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及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做好建筑物的清洁卫生,做到工完场清,并在施工完成后将甲供所剩材料收集整理完全后统一移交于甲方。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小型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合同 篇2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钢结构建设工程项目已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内容:
本项目为全轻钢结构,总面积以设计图纸为准,工程内容为:所有设计范围内的钢结构制作、吊装、安装、除锈、油漆、原材料以及原材料的检测。
二、工程价款
1、全部钢结构安装制作的工程价格按工程内容实行总价包干的方式,总面积13931.72平方米,合计总价3273954元整。其计算标准为:轻钢屋面面积计算单价为 235元/平方米(单价中包含施工费、吊车费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提供本工程量1/2的材
料发票。
2、本合同的总价款为本合同的固定定价,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作调整和变更。
3、本项目所发生的基础预埋施工,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再认定费用。
施工工期及工程顺延
本工程工期为 90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双方应及时进行磋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2、因发包人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
3、因停电、停水超过8小时;
4、甲方不能提供满足作业要求的场地、水、电源,道路不畅通,障碍物不能消除,影响施工时。
本工程采用技术规范
1、结构荷载规范GB5009-20xx
2、结构抗震规范GB50011-20xx
3、设计规范GBJS0017-20xx
4、高强螺栓设计与施工规范GBS82-20xx
5、焊接规范JBS81-20xx
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S0202-20xx
7、同类标准中,若国家有新颁布实施的,按新标准执行,若没有国颁标准的,按相应的行业标准执行。
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精心设计,按图施工,接受甲方的监督;
3、 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则:
(1)乙方必须提供主要原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
(2)原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3)乙方工程施工后,即开始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限为壹年。
六、甲方责任
1、乙方在进场之前,保证本工程施工所需各类车辆进出畅通,负责接通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及用电,地坪平整压实,拆迁障碍物等满足钢结构的安装条件。
2、因甲方无故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返工、倒运和机械设备的调迁,甲方应据现场实际情况适当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3、工程未验收,甲方不得擅自动用,由此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4、甲方在乙方完工后三日内必须组织验收,否则视为已验收,并出据验收证。
七、乙方的责任
1、严格按照《钢结构施工规范》施工,因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2、组织原材料采购、组织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
3、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程进行施工,施工中若因乙方自身原因有安全事故发生,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所有钢结构施工设计、计算、加工及安装资料;
5、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并在工程款收到十日后再开工;
7、乙方在保证质量和不降低甲方技术要求及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有优化设计、修改工艺的义务;
八、钢结构的供应
1、乙方采购的材料,按施工设计图纸说明,保证屋面钢瓦和墙面钢瓦厚度。
九、工程付款
1、本合同签订后,按工程进度由甲乙双方协商付款。
2、主钢构进场,安装完毕,付工程总额的30%,工程俊工后,付工程总额的30%,三个月内付工程总额的35%, 余5%作质保金,一年付清。
十、工程验收
乙方配合甲方按施工图及说明文件进行中间验收和整体验收,并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十一、施工安全
1、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工程损失和人员安全,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工程损失和人员安全,基责任由甲方承担;
3、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立警示牌和配备安全防护设施。
十二、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如需进行修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并与主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小型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合同 篇3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甲方将“ 西部兰州牛肉拉面大厅钢结构玻璃采光顶、包间楼梯洞口封堵、大厅栏杆装饰台 ”钢结构玻璃采光顶及相关钢结构工程委托乙方制作、安装,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中国西部兰州牛肉拉面西域食府室内钢结构工程
二、工程地点:张家口沽源县新城南街与外环路交汇处张家口昊成商业公司地块B2栋
三、工程内容:钢结构制作、安装
1、承包形式:钢结构工程制作、安装,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承包范围:钢结构制作、安装及保修服务。(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报价清单)
3、包括在本合同的承包范围:土建及土建配合费、防火涂料等。
4、施工人员进场前,乙方签署施工安全责任书,并承担相关高风险人员保险费用,服从甲方管理。
四、工程造价:
1、本工程钢结构采光顶工程 合计:91846元 详细如下:
钢材:5.5吨X3100元=17050元
玻璃:106.56平米X230元=24508元
制作:1800元X5.5吨=9900元
结构安装:1500元X5.5吨=8250元
玻璃安装包含玻璃耐候胶90元X106.56平米=9590.4元
运费两趟3500元
油漆(氟碳金色) 106平米X90元=9548元
脚手架 4500元
辅材和零散用工5000元
2、洞口封堵3500元X12个=420xx元
3、造型和栏杆每米750元,按完工实际发生量结算。
4、楼梯栏杆每米350元,按完工实际发生量结算。
特别注明:本工程所用的所有材料按国家标准执行。
5、本工程造价为总价包工包料包干,完工除据实结算项目外,其他约定不再另行办理结算。
6、因甲方变更而增加或减少造价凭签证据实结算。
五、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合同生效之日起 15 天内工厂生产完毕,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
1、工程安装期间出现人为不可抗拒因素:风雨天气、自然灾害、政府命令等。
2、因甲方额外提出项目及变更。
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按时支付工程款时。
4、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无故拖延办理签订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
5、工程发生设计变更,经双方协商确需延期的。
6、其他非乙方责任引起的工程停工,包括因甲方土地、工程报建等手续不完整及工程相关主管部门勒令停工的、或工程所在地群众干扰因素造成停工的。
7、因乙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500元的违约金。
第三条 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
1、合同签定,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发票付乙方预付款 柒万元人民币 ,合同生效。
2、钢结构工程安装完工待甲方验收后,逐一支付乙方施工进度款。(税金甲方单独结算)。
3、本工程不留质保金。验收后5日内结算计。结算支付方式为现金、转帐、电汇,本位币为人民币。
第四条 工程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乙方进场前,甲方办理好开工手续使乙方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2、委派专人到现场负责,代表甲方监督检查乙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文明施工。
3、为乙方提供乙方施工材料、设备存放地,在乙方施工进场前7天,应解决水源、电源、场内道路并将电源提供在施工场地50米以内。
4、甲方应按合同条款及时支付工程款。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责任,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对承包的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并按照工程的设计图纸、标准与规范和有关技术要求施工。
2、负责现场钢构件的卸货工作。负责所卸物资的清点、整理、堆放、保管及搬运。
3、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安全规范施工,遵守甲方制定的现场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和监理的管理,并承担现场施工安全防护责任及与此 发生的损失费用。凡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工程验收及所有权与保修
一、本钢结构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5日内组织验收(不组织验收视同验收合格)。如验收不合格,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二、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完工后,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负责到现场无偿修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支出,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其他
一、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保修期满并结清全部款项后自行失效。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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