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服务章程
有限公司服务章程(精选12篇)
有限公司服务章程 篇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第三条 公司住所:
第四条 公司由 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 公司依法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
第六条 公司为,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 公司宗旨: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 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
股东乙: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 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六条 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 , 以 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乙: , 以 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0.%。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 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兼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条 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定期会议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纪要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 公司设经理,经股东会同意可由执行董事兼任。
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负责管理人员。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立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 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当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九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三十条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允许由非股东担任。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
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1、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4、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二条 公司依照上条第(1)、(2)项规定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会确定;依照上条(4)、(5)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三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级别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分例进行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二款的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股东。
第三十六条 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三十七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构确定,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八条 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现金流量表;
4、财务情况说明表;
5、利润分配表。
第四十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四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并提取利润的5%至10%列入公司法定的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第四十二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 在依照前条现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四十三条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四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证明具备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如有不实而造成法律后果的,由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股东签名、盖章,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股东签名(盖章):
有限公司服务章程 篇2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本协议适用于中国电信集团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提供的本地/国内长途ddn、fr/atm电路、2m数字电路租用业务、mpls/vpn电路。
本协议项目下的sla服务是指:乙方为甲方指定的电路提供在电路可用率、电路误码率、故障受理时间、电路开通时限等指标方面的承诺;为甲方提供高品质的电路及服务,并以协议的形式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信赖,有偿使用,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内容
1、甲方同意租用乙方的ddn、atm、2m数字电路、mpls/vpn等电路,组建内部传输多媒体数据网络,并要求乙方对以下电路提供sla服务。
(详见附件二:提供sla服务的电路清单)。
2、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ddn、atm、2m数字电路mpls/vpn等电路的服务水平协议。
(以下简称sla)。
3、乙方提供甲方sla服务的通信线路和设备范围为由乙方产权所有的通信线路和设备。
二、sla服务条款、收费标准及赔付标准
详见附件一:sla服务条款、收费标准、赔付标准。
三、费用及付费方式
乙方对甲方租用的电路收费按国家规定的资费标准收取,收费如下:
1.月租费(含sla收费)等详细电路收费情况见附件一。
2.在协议执行期间,如遇资费标准进行调整,自调整之月起,3.1项目的“资费标准”按照新的资费标准收取月租费。
3.根据本协议附件一第7条“赔付的款额”?,经过双方确认后,乙方将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和方式下支付给甲方。
4.乙方按照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收电路月租费;电路月租费按自然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每天按租费的三十分之一收取,不足24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5.甲方租用乙方电路,乙方将依照协议,按期向甲方依时收费。
甲方指定付款的银行帐号支付月租费,由银行根据委托收费协议进行托收。
6.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务当月25日前将本月租用电路的费用付清。
甲方有责任在租用电路期满前,付清全部租用费用,甲方未付清所欠甲方费用前,乙方无责任继续向甲方提供服务。
7.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果产生新的需要提供sla服务的电路需求时,乙方将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收取电路月租费(含sla收费),并向甲方提供盖有乙方单位公章的付款通知单,该付款通知单视为本协议的附件,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约束。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租用乙方的数据电路转让、转租、转卖给第三方使用;或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使用用途。
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约,甲方承担因被终止合约引起的电路中断等后果。
2.甲方依照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付费。
3.甲方保证其连接到租用电路的有关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达到sla条款的承诺指标的各项要求。
如乙方不能按照附件一的租用电路标准提供给甲方,依协议规定赔付。
2.全天候服务响应。
乙方7*24小时响应甲方故障申告,指定a、b角作为专业维护服务经理。
名单为:
五、违约及赔偿条款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
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造成的法律责任。
2.在协议期内甲方终止提前租用电路,并未增加租用乙方其他电路,必须照常支付剩余租期电路租费的40%,直到协议期满。
以上费用,甲方必须在终止本协议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在协议期内甲方终止提前租用电路,并未增加租用乙方其他电路,甲方需要赔偿乙方为实现sla承诺所付出的工程费等成本费用支出(相关工程费用在施工前须经双方签名盖章确认)。
4.甲方按本协议书商定的付款方式,如期向乙方支付租用数据电路的费用。
如不按时支付,每延迟1天,甲方按迟付金额的0.3%支付滞纳金,直到乙方收到款项为止并继续履行合约。
超过2个月甲方仍未支付,乙方有权终止合约,甲方承担因被终止合约引起的一切后果。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本协议项目全部或部分不能执行时,乙方须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商议。
六、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与本协议内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七、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之日起开始生效。
协议期届满后,若协议任何一方无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协议,则本协议期限顺延壹年,顺延次数不受限制。
2.在协议期限内,甲方若提出终止,必须按照5.1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最低租赁期限的未到期部分的租费。
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不按时交纳租金,在乙方提出20天内仍未能予以纠正的,可由乙方提出即刻终止。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未能继续提供通信服务,在甲方提出20天内仍未能予以纠正的,可由甲方提出即刻终止。
八、争议解决
1.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从协商开始28天内仍不能解决,则应提请仲裁。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仲裁。
仲裁应由签约地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由于火灾、辐射、地震、台风、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政策变迁、罢工、政变、暴乱、贸易禁止等超出业务提供者自身控制范围和能力的无法预见、不可避免的事件。
2.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
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十、附则
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应不受影响。
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起开始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 帐户名称: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字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字日期:__年__月__日
有限公司服务章程 篇3编号: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合同定义与合同项目
1、甲方为拓展商务活动、扩大市场影响力,委托乙方进行文化传播服务。
2、服务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设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展示展览策划,承办经批准的文化交流艺术活动。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
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充分考虑乙方所提交的有关文件中的建议,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4、各项工作、方案经甲方确认签字定稿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5、如涉及方案中的_____或情节等设计版权购买的相关问题,经乙方提醒,甲方仍违规操作,因此引起的法律纠纷,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6、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付款,以保证乙方工作的正常进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应成立专门的项目服务小组,并指定项目代表,跟甲方进行日常沟通工作,具体负责工作指令的接受,项目的全程跟进等工作。
2、乙方应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与甲方沟通项目进行的相关情况,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主动提前像甲方索要项目所需的相关材料,并按照甲方确认的工作需求进行设计、制作、传播等业务。若因乙方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的定稿不一致,造成的损失及误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提供的设计稿应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乙方提供的设计引起第三方的法律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5、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有关款项,乙方保留暂停设计、制作、宣传等相关工作的权利,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本条内容依甲方所租用主机的类型而不同)
1、本合同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一次性费用。其涉及的金额一律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2、为了便于乙方尽快开展相关工作,本合同签字确定后,甲方即支付前三个月的初期传播服务费用_________元。初期传播服务结束后,每月底支付下个月的月度服务费用_________元。
第四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在服务期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就续签文化传播服务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
3、在服务期届满后,若双方事实上仍在从事与本合同内容相同或相关的文化传播服务工作,在未能及时续签新的文化传播服务合同的情况下,双方的权利义务仍按照原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直至新的文化传播服务合同签订,或任何一方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终止合作为止。
第五条?合同中止及违约责任
1、任一方对本合同任一条款的违反,均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造成项目流产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3、甲乙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业信誉受损,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还可以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
4、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执行或只能部分执行,则乙方准备期间已按合同执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因乙方原因,在活动进行期间出现重大问题,致使活动无_____常进行,则甲方不予支付本次活动的相关费用,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7、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责任限制
2、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者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进行_____。
第八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遇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_____等。)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第九条?保密义务
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并有义务尽快通知对方,并协助对方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需修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增加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限公司服务章程 篇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定此会务服务合同,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一、此次活动所需提供会务服务项目的时间及会务费:
1、设备清单及费用明细:
2、甲方会场布置使用时间为 日。
3、金额总计(含税):人民币小写:¥ 元。
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设备安装地点及配合乙方顺利进入场地并顺利展开工作所需的基本条件(如:乙方进入的工作场地的出入相关证件,工作时间的安排等)。
(2)提供所需制作的电子文件确认。
(3)保证会务合同款项按时支付。
2、乙方责任:
(1)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进入现场布置,下午某时之前完成布置。现场实际效果与效果图要基本一致。
(2)负责所签定合同项目按时完成并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
(3)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拆卸等相关工作。
(4)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本次活动,不出现因技术问题带来的意外情况。
(5)不破坏损坏会场硬件设施、设备。
(6)负责布置会场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各自责任同时,全力配合对方工作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完成。
(2)甲乙双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变动信息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根据变动提供详细信息及建议可行性解决方案。
(3)由于政治,军事,经济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均可免除责任;但在不可抗力事由消除后,双方应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行为则由违法方承担全部责任,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或乙方不得无故终止此会务合同。若甲方无故终止本协议,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无故终止本协议或没有履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乙方责任,除退还甲方支付的押金外,乙方还需将本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就不足部分补足赔偿;
3、若乙方破坏损坏会场硬件设施、设备,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付款方式:
1.会务费合同全款(含税)共计人民币元整。甲方应于签署此会务费合同合同当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押金,乙方在收到该押金后应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收据。在活动结束后乙方同时开具发票,经甲方确认无误,在收到发票后20日内以银行电汇形式支付全额款项共计人民币 元整,乙方收到款项后[2]日内,全额退还甲方押金 元整。
2.结算方式:银行电汇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此会务服务合同如出现合同纠纷,双方需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需进行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此会务服务合同原件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自保存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日期: 日期:
有限公司服务章程 篇5甲方(服务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客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编码:
为保护客户的通信权利,维护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经营权,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 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2) 有权选择享受其在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通信服务业务。
(3) 有权对本公司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4) 须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限内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
(5) 申请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需要变更时,应在一周内来本公司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6) 应使用国家批准的已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7) 应配合本公司实施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8) 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固定电话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9) 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订固定电话服务协议。
2、 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
(2) 有权对固定电话的服务范围及功能做出调整,以确保固定电话的服务质量。
(3) 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对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回收,并进行再分配。
(4) 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暂停、终止或拒绝其申请办理其他固定电话服务项目。
(5) 为便于改善服务工作,及时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客户资料。
(6) 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固定电话服务。
(7) 在营业场所公布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方式,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8) 提供固定电话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免费向客户提供长途电话详细清单,并保留半年话费信息。
(9) 本公司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码簿上刊登资料,除非客户本人提出申请。
(10) 因固定电话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引起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因本公司原因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至少应提前 日告知客户。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 日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二、 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 客户在缴清所有费用并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后,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 客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 本公司发现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不真实的;
(2) 未经本公司同意,客户擅自在已装的话机线路上装、移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或转让电话租用或擅自改变固定电话使用性质的;
(3) 有确切证据证明客户有经营情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已经丧失或可能丧失付费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4) 逾期 个月仍未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5) 登记使用超过一项固定电话服务的客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付其中任何一项有关费用的。
3、 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
(1) 非法利用已享受的固定电话服务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2) 逾期 个月以上未缴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3) 以提供抵押、保证金或担保人签署的担保书等担保方式取得电话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如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销保证的;
(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违约责任
1、 客户办理装机业务手续后,如因本公司线路等原因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安装开通时,应在承诺期内及时通知客户,客户接到通知后可选择取消业务或继续等待。
2、 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话,阻断时间超过《电信条例》规定时限的,按条例中计算标准减免超过时限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为止。
3、 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所欠费用每日收取3‰的滞纳金,对超过规定期限的,做停机或拆机处理,暂停提供服务期间,月租费和滞纳金照收。因欠费拆机的,拆机后的月租费可以不收,但继续计算客户所欠费用的滞纳金直至缴纳全部所欠费用后为止。
四、 证明材料
1、 个人客户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驾照);单位或商业客户须提供法定有效证件(介绍信、营业执照)。
2、 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3、 客户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不在本地的,须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由担保人签章认可。如果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在本公司营业场院所办理固定电话预付费业务,预付话费达到一定限额时,本公司将以语音提示方式,提醒用户续费,话费用完后用户仍不续费,本公司有权做停机处理。
五、 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本公司可以采用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等方式。信函通知于寄出后(以邮戳为准) 小时即视为用户已经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 日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相关通告及通知。
六、 可分性
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 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协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 本协议如与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相抵触,从其规定。
九、 本协议及附件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 分公司。
十、 附则
1、 “固定电话业务受理登记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 变更固定电话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另行签订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 签订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变更协议或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客户与其他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订的协议就涉及到固定电话租赁权的,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5、 本协议一式二份,客户留存一份,本公司营业厅留存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一:固定电话业务受理登记单
有限公司服务章程 篇6编号: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合同定义与合同项目
1、甲方为拓展商务活动、扩大市场影响力,委托乙方进行文化传播服务。
2、服务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设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展示展览策划,承办经批准的文化交流艺术活动。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
2、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有误,而引起的各种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充分考虑乙方所提交的有关文件中的建议,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4、各项工作、方案经甲方确认签字定稿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5、如涉及方案中的图片或情节等设计版权购买的相关问题,经乙方提醒,甲方仍违规操作,因此引起的法律纠纷,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6、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付款,以保证乙方工作的正常进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应成立专门的项目服务小组,并指定项目代表,跟甲方进行日常沟通工作,具体负责工作指令的接受,项目的全程跟进等工作。
2、乙方应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与甲方沟通项目进行的相关情况,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主动提前像甲方索要项目所需的相关材料,并按照甲方确认的工作需求进行设计、制作、传播等业务。
若因乙方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的定稿不一致,造成的损失及误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提供的设计稿应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如因乙方提供的设计引起第三方的法律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5、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有关款项,乙方保留暂停设计、制作、宣传等相关工作的权利,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本条内容依甲方所租用主机的类型而不同)
1、本合同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一次性费用。
其涉及的金额一律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2、为了便于乙方尽快开展相关工作,本合同签字确定后,甲方即支付前三个月的初期传播服务费用_________元。
初期传播服务结束后,每月底支付下个月的月度服务费用_________元。
第四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在服务期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就续签文化传播服务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
3、在服务期届满后,若双方事实上仍在从事与本合同内容相同或相关的文化传播服务工作,在未能及时续签新的文化传播服务合同的情况下,双方的权利义务仍按照原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直至新的文化传播服务合同签订,或任何一方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终止合作为止。
第五条 合同中止及违约责任
1、任一方对本合同任一条款的违反,均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造成项目流产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3、甲乙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业信誉受损,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还可以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
4、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执行或只能部分执行,则乙方准备期间已按合同执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因乙方原因,在活动进行期间出现重大问题,致使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则甲方不予支付本次活动的相关费用,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7、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 责任限制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做出违反法律和规定的行为。
如甲方有上述行为,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并不视为违约。
2、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者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遇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
)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第九条 保密义务
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并有义务尽快通知对方,并协助对方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需修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增加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限公司服务章程 篇7通信公司固定电话服务协议
为保护客户的通信权利,维护中国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经营权,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2)?有权选择享受其在业务受理登记单中确认的固定电话通信服务业务。
(3)?有权对本公司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4)?须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限内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
(5)?申请输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需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来本公司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6)?应使用国家批准的已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7)?应配合本公司实施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8)?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固定电话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9)?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订固定电话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
(2)?有权对固定电话的服务范围及功能做出调整,以确保固定电话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对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回收,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暂停、终止或拒绝其申请办理其它固定电话服务项目。
(5)?为便于改善服务工作,及时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客户资料。
(6)?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标准》为客户提供固定电话服务。
(7)?在营业场所公布固定电话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方式,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9)?本公司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非客户本人提出申请。
(10)?因固定电话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引起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因本公司原因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至少应提前10日告知客户。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30日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二、?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客户在缴清所有费用并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后,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本公司发现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不真实的;
(2)?未经本公司同意,客户擅自在已装的话机线路上装、移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或转让电话租用或擅自改变固定电话使用性质的;
(3)?有确切证据证明客户有经营情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已经丧失或可能丧失付费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4)?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5)?登记使用超过一项固定电话服务的客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付其中任何一项有关费用的;
3、?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
(1)?非法利用已享受的固定电话服务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缴固定电话服务费用的;
(3)?以提供抵押、保证金或担保人签署的担保书等担保方式取得电话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如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销保证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违约责任
1、?客户办理装机业务手续后,如因本公司线路等原因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安装开通时,应在承诺期内及时通知客户,客户接到通知后可选择取消业务或继续等待。
2、?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话,阻断时间超过《电信条例》规定时限的,按条例中计算标准减免超过时限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为止。
3、?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所欠费用每日收取3‰的滞纳金,对超过规定期限的,做停机或拆机处理,暂停提供服务期间,月租费和滞纳金照收。因欠费拆机的,拆机后的月租费可以不收,但继续计算客户所欠费用的滞纳金直至缴纳全部所欠费用后为止。
四、?证明材料
1、?个人客户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军官证或贺照);单位或商业客户须提供法定有效证件(介绍信、营业执照)。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3、?客户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不在本地的,须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由担保人签章认可。如果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在本公司营业场院所办理固定电话预付费业务,预付话费达到一定限额时,本公司将以语音提示方式,提醒用户续费,话费用完后用户仍不续费,本公司有权做停机处理。
五、?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本公司可以采用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等方式。信函通知于寄出后(以邮戳为准)72小时即视为用户已经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通知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15日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相关通告及通知。
六、?可分性
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协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请求当地_____委员会依照其_____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_____。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本协议如与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相抵触,从其规定。
九、?本协议及附件最终解释权归中国XX公司___________分公司。
十、?附则:
1、“固定电话业务受理登记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变更固定电话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另行签定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签订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变更协议或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户与其他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订的协议就涉及到固定电话租赁权的,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5、本协议一式二份,客户留存一份,本公司营业厅留存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有限公司服务章程 篇8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本协议适用于中国电信集*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提供的本地/国内长途ddn、fr/atm电路、2m数字电路租用业务、mpls/vpn电路。
本协议项目下的sla服务是指:乙方为甲方指定的电路提供在电路可用率、电路误码率、故障受理时间、电路开通时限等指标方面的承诺;为甲方提供高品质的电路及服务,并以协议的形式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信赖,有偿使用,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内容
1、甲方同意租用乙方的ddn、atm、2m数字电路、mpls/vpn等电路,组建内部传输多媒体数据网络,并要求乙方对以下电路提供sla服务。(详见附件二:提供sla服务的电路清单)。
2、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ddn、atm、2m数字电路mpls/vpn等电路的服务水平协议。(以下简称sla)。
3、乙方提供甲方sla服务的通信线路和设备范围为由乙方产权所有的通信线路和设备。
二、sla服务条款、收费标准及赔付标准
详见附件一:sla服务条款、收费标准、赔付标准。
三、费用及付费方式
乙方对甲方租用的电路收费按国家规定的资费标准收取,收费如下:
1.月租费(含sla收费)等详细电路收费情况见附件一。
2.在协议执行期间,如遇资费标准进行调整,自调整之月起,3.1项目的“资费标准”按照新的资费标准收取月租费。
3.根据本协议附件一第7条“赔付的款额”,经过双方确认后,乙方将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和方式下支付给甲方。
4.乙方按照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收电路月租费;电路月租费按自然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每天按租费的三十分之一收取,不足24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5.甲方租用乙方电路,乙方将依照协议,按期向甲方依时收费。甲方指定付款的银行帐号支付月租费,由银行根据委托收费协议进行托收。
6.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务当月25日前将本月租用电路的费用付清。甲方有责任在租用电路期满前,付清全部租用费用,甲方未付清所欠甲方费用前,乙方无责任继续向甲方提供服务。
7.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果产生新的需要提供sla服务的电路需求时,乙方将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收取电路月租费(含sla收费),并向甲方提供盖有乙方单位公章的付款通知单,该付款通知单视为本协议的附件,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约束。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租用乙方的数据电路转让、转租、转卖给第三方使用;或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使用用途。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约,甲方承担因被终止合约引起的电路中断等后果。
2.甲方依照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付费。
3.甲方保证其连接到租用电路的有关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达到sla条款的承诺指标的各项要求。如乙方不能按照附件一的租用电路标准提供给甲方,依协议规定赔付。
2.全天候服务响应。乙方7*24小时响应甲方故障申告,指定a、b角作为专业维护服务经理。名单为:
五、违约及赔偿条款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造成的法律责任。
2.在协议期内甲方终止提前租用电路,并未增加租用乙方其他电路,必须照常支付剩余租期电路租费的40%,直到协议期满。以上费用,甲方必须在终止本协议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在协议期内甲方终止提前租用电路,并未增加租用乙方其他电路,甲方需要赔偿乙方为实现sla承诺所付出的工程费等成本费用支出(相关工程费用在施工前须经双方签名盖章确认)。
4.甲方按本协议书商定的付款方式,如期向乙方支付租用数据电路的费用。如不按时支付,每延迟1天,甲方按迟付金额的0.3%支付滞纳金,直到乙方收到款项为止并继续履行合约。超过2个月甲方仍未支付,乙方有权终止合约,甲方承担因被终止合约引起的一切后果。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本协议项目全部或部分不能执行时,乙方须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商议。
六、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与本协议内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七、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之日起开始生效。协议期届满后,若协议任何一方无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协议,则本协议期限顺延壹年,顺延次数不受限制。
2.在协议期限内,甲方若提出终止,必须按照5.1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最低租赁期限的未到期部分的租费。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不按时交纳租金,在乙方提出20天内仍未能予以纠正的,可由乙方提出即刻终止。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未能继续提供通信服务,在甲方提出20天内仍未能予以纠正的,可由甲方提出即刻终止。
八、争议解决
1.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从协商开始28天内仍不能解决,则应提请仲裁。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仲裁。仲裁应由签约地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由于火灾、辐射、地震、台风、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政策变迁、罢工、政变、暴乱、贸易禁止等超出业务提供者自身控制范围和能力的无法预见、不可避免的事件。
2.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十、附则
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应不受影响。
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起开始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
帐户名称:
银行帐号:
200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服务章程 篇9合同编号: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合同专用章)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合同专用章)
签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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