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婚纱定做合同
品牌婚纱定做合同(通用3篇)
品牌婚纱定做合同 篇1甲方(定做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合同签订时间:
一、品名或项目、数量、单价、金额
定做项目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件
合计(人民币):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备注:以上价格已包含税金,服装具体型号见清单。
二、款式、面料及辅料、其他要求
款式:以双方确认的样板为准。
面料及辅料:60%棉40%聚酯纤维
其他要求:样板与成品颜色如存在色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质量要求、型号标准
质量要求按照双方确认的样板及面料作为标准,甲方提供定做产品的型号及数量,由乙方按质、按号、按量生产。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要求
乙方按质量标准制作,如生产成品存在型号不对、颜色偏差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工修改、调换或者重做至合格为止。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技术资料及图纸由乙方提供,可供甲方参考,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乙方技术资料及图纸,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相应责任。
六、验收标准和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期限、解决办法
甲方按照样板款式质量、颜色、数量验收产品,如对产品存在异议,可由双方协商,承揽方应自验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供解决办法。
七、包装要求及费用
包装及费用由承揽方负责。
八、交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交货。
九、付款条件及方式
甲方在收到相应金额的专用发票、验收产品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甲方向本合同记载的乙方银行账户转账。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财务收据。
十、违约责任
如出现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每日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且还需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取证费等)。
十一、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因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二、送达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双方就与本合同及案件有关的函件或通知或法律文书经专人递送时为送达对方,或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方式向本合同中记载的对方的住所地或地址邮寄的,自寄出之日起第三日视为送达对方。一方地址变更的应书面通知对方,逾期通知或不通知的,对方或仲裁机构向本合同记载地址发出相应文件或法律文书的,仍视为有效送达。
十三、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定做方):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乙方(承揽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本页为签字页)
品牌婚纱定做合同 篇2品牌订货中介合同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中介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与乙方就订货合作事宜的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1.1 委托事项
1.1.1 甲方根据自己的需求向乙方提出订购意向品牌 需求,包括时尚品牌的顾问及咨询、订货协助(提供采购渠道、协助汇款、协调物流、协助翻译等),如甲方需乙方提供额外的服务项目,应另外支付该项目所产生的费用。
1.1.2 乙方经甲方同意确认所有合作条款无误后以买手顾问的形式向品牌方提出咨询及订货申请。
1.2 订货要求
双方约定:经品牌方确认订货申请后,甲方确认品牌方的订货要求(起订量、折扣、出货时间、付款方式)后,乙方提供品牌方的订货清单给甲方选品订货。
第二条 合同期限2.1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超出约定合作期限,如乙方仍为委托事项提供服务的,若委托事项交易成功的,甲方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报酬。
第三条 合同付款及支付3.1 乙方促成交易的,甲方应按订单总金额的10%支付报酬,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未促成交易成功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3.2 甲方需在乙方进行品牌订货服务前支付 元人民币做为诚意金,如果双方交易成功且甲方按时支付报酬,诚意金将会从报酬里扣除该金额。如甲方爽约,乙方有权将该款项作为违约赔偿,不再退还给甲方。甲方爽约的情形包括:
3.2.1 在品牌方提供产品清单后并未下单;
3.2.2 经乙方沟以顾问的形式与意向品牌方沟通后不下订单;
3.2.3 订单量不足品牌方要求的起订量的。
3.3 甲方确认品牌方的订货产品后,需要把订单回传乙方,经品牌方确认后,按照货物的性质进行如下支付:
3.3.1 货物是现货的:经品牌方确认后,甲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同时支付订单相对应的总货款的 %及100%报酬至乙方指定账户。
3.3.2 货物是期货的:经品牌方确认后,甲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同时支付订单相对应的总货款的 %及100%报酬至乙方指定账户,收到发货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需支付尾款,总货款付清后,乙方安排货代公司提货。
3.4 如甲方有对订单金额有异议,应在受到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否则视为没有异议。如甲方不按时支付尾款,品牌方及乙方将视该行为为违约,之前支付的货款及报酬皆不退还。
如甲方需要乙方协助支付订单货款,需额外承担因国际汇率产生的差价以及付款产生的手续费用。
3.5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
开户行: 。
户名: 。
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 0.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逾期超过 15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2 乙方提供虚假的交易信息,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第五条 保密5.1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5.2 双方承诺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得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无论何种原因)之后仍需履行。
第六条 合同联系方式6.1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6.1.1 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6.1.2 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6.2 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
6.3 双方确认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6.4 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8.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品牌婚纱定做合同 篇3出卖人: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1.车辆车辆品牌:_________;型号:_________;颜色:_________;
聚格:_________。
2.交车方式;交车地点: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
3.付款;付款方式: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
4.质量保证
4.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中国颁布的车辆质量标准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将来有车辆包修,包换等规定的,则立即按这一规定执行。
4.2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车辆,必须是在《全国车辆、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车辆。
4.3卖人向买受人出售车辆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4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销售发票;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保修卡或保修手册;说明书;随车工具及备胎;_________。
5.交接
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车辆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如属于在车辆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6.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
7.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8.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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