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精选3篇)
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篇1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之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就 民爆物品专用仓库项目进行安全评价提供技术服务,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依据
1.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执行;如前述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不一致,按最高标准执行。
2.依据甲方提供的本项目《安全评价委托书》的要求执行。
第二条 安全评价对象及周边环境范围
1.安全评价对象:本合同项下民爆物品专用仓库位于 省 市 乡(镇) 村地域的专用仓库,名称为 项目。该专用仓库长约 m,宽约 m,呈 形状。
2.安全评价周边环境范围:周边外围环境(村庄民舍、建构筑物、网线设施、地质状况见图纸,具体以乙方实地考察踏勘为准)。
第三条 安全评价的内容
对本合同项下民爆物品专用仓库范围内的炸药库、雷管库的布局、民爆物品名称和储量、围墙、挡土墙、五防设施(防火防盗防电防灾害防破坏)、值班视频监控等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的安全防护进行客观、公正、科学的总体评价意见或建议。
第四条 安全评价的方法
对本合同项下仓库内外作实地考察、测量、测试、环评、论证等,依据相应评价导则中适用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第五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安全评价的要求。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民爆物品专用仓库的设计方案及技术资料的清单说明(或图纸);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乙方向甲方返还前述甲方提供的资料。
3.甲方应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上的便利条件。
4.如乙方评价涉及必须由甲方协调民爆物品专用仓库设计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社会第三方,甲方及时协助。
5.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技术服务费。如甲方要求乙方组织专家对《安全评价报告书》进行评审的,甲方另行承担评审产生的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参与评价人员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实。
2.乙方接到甲方委托书、民爆物品专用仓库设计方案及技术资料清单说明(或图纸)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评价工作并向甲方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安全评价报告书》。
3.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民爆物品专用仓库设计方案及技术资料说明(或图纸)有不符合安全评价条件和要求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附上补充、更改方案或意见书。
4.乙方在安全评价过程中发现民爆物品专用仓库设施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的应以书面通知甲方,并附上补充或整改方案或意见书。
5.乙方提交的《安全评价报告书》应符合相应评价导则,并具有科学性、可靠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6.如因甲方提供评价所需的资料存在错误或者甲方需调整评价要求的,乙方提交《安全评价报告书》期限相应顺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安全评价报告书》进行修正不能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技术服务费
1.本合同技术服务费总计人民币(大写) 元。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人民币(大写) 元,待甲方收到并确认《安全评价报告书》后 个工作内付清技术服务费。
3.乙方向甲方收取技术服务费,应提前 个工作日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乙方收款账号如下:
第七条 保密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将《安全评价报告书》提供给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2.乙方对本合同项下专用仓库信息以及甲方提供的民用爆物品专用仓库设计方案及技术资料清单说明(或图纸)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向第三方泄露。
3.本条上述条款不因本合同解除、终止而失效。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遭遇不可抗力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五日内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甲、乙双方均应及时采取合理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反之该方承担扩大的损失。
第九条 通知
任何一方均应按下述联系方式向对方发出书面文件或者通知。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对方已有效履行通知义务。
甲方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箱:
乙方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向甲方提交符合评价要求的《安全评价报告书》,每延误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逾期达 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乙方向甲方提供《安全评价报告》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评价要求,经乙方整改后仍不符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3.因乙方提供《安全评价报告》存在疏漏或者错误等致使甲方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保密义务的,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5.在未出现法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情形时,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6.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壹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篇2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建设项目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服务的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拟建建设项目规模
用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其中含商服面 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住宅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管线名 称:_________,长度:_________
1.4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服务内容
2.1 建设项目现场踏勘
2.2 建设项目选址定点
2.3 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资料
2.4 比选规划设计方案
2.5 提供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划技术标准咨询服务。
2.6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 任务完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文件资料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内容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交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委托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甲乙双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务费用标准按省物价局黑价联[20xx]16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2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大写)_______ 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或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度_________%,即(大 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项目服务内容完成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全部费用,即(大 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甲方委托规划技术服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明确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实性和时限负责。
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乙方完成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0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
5.1.2 甲方变更委托服务项目或提供文件材料有误,导致乙方返工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具体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5.1.3 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展服务工作的,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的50%;乙方已开展工作的,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用总额支付给乙方。
5.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款规定的费用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甲方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滞纳金。
5.1.5 甲方应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5.2 乙方责任
5.2.1 乙方应按省物价局黑价联字[20xx]162号和黑建规[20xx]41号及有关规定开展规划技术服务活动。
5.2.2 乙方对提交的委托项目规划技术服务成果质量负责。
5.2.3 合同生效后,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服务费用。
5.2.4 因乙方延误规划技术服务成果提交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核减该项目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核减的最高限额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 其他事项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7.3 双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篇3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技术服务。为明确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执行技术标准及要求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322-20__等。
第二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阶段及工作内容
2.1项目名称: 水资源论证报告;
2.2 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
2.3项目开展工作的内容:水资源论证内容及工作等级、范围与程序,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建设项目取用水合理性分析,建设项目(地表、地下)取水水源论证,建设项目取水和退水影响论证。
第三条 甲方提交本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及文件
3.1项目立项批复及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文件;
3.2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电子文档)及附图(含项目设计标高、项目开竣工时间、投资总额)、项目区1:1万地形图、规划总平图(电子文档);
3.3其他有关资料。
第四条 乙方的技术服务方式、服务时间
合同生效后并在甲方支付前期工作费用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本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送审稿)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专家评审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水资源论证报告(报批稿)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材料。批复时间不计入上述工期之内。
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5.1本合同技术咨询费用为人民币 (本费用包含水资源论证报告技术评审费 )。
5.2本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人民币 ,作为项目现场调查、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费。
5.3本项目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评审,且乙方向甲方提交本次水资源论证报告(报批稿)及审查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结清剩余合同款人民币 。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应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及文件超过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交付成果文件时间相应顺延。
6.1.2 按第五条规定内容、时间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费。
6.1.3 甲方变更委托编制项目内容或所提交资料发生较大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同时,乙方完成成果的时间顺延。
6.1.4 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由于政策因素(如审批权限、政策改变、选址不合理等)导致审批不通过,乙方不予承担责任,具体解决方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原则上该编制工作还由乙方承担,但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乙方已收取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6.1.5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尚未开始编制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工作开展费用;已开始编制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项目技术咨询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项目技术咨询费的全部支付。
6.2 乙方责任
6.2.1甲方提供所有资料仅限于乙方对本项目的使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保密。
6.2.2乙方负责组织高水平的团队进行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工作。
6.2.3积极协助甲方参加该项目的评审会,负责对专家组提出的报告错、漏进行修改或补充。
6.2.4提交水资源论证报告(报批稿)一式8份,其中甲方2份、乙方存档1份、其余5份由乙方负责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如果甲方额外需要报告,该复制费用按200元/份另行支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的,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责任,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付清合同款项,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签署补充和修改文件,这些补充和修改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仍未能达成协议,则应向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即生效,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柯工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帐 号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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