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安装合同
买卖安装合同(精选15篇)
买卖安装合同 篇1买卖安装合同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由于甲方投资建设的 项目所需,甲乙双方就项目 范围的 产品买卖及安装,按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调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保证和承诺1.甲方的保证和承诺
(1)甲方系依法设立和存续、信誉良好的公司;
(2)甲方为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遗漏和误导;
(4)甲方具有充分的、来源合法的资金,能够及时全面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
(5)甲方对本合同条文之含义完全了解,不存在误解,自愿签署本合同。
2.乙方的保证和承诺
(1)乙方系依法设立和存续、信誉良好的公司;
(2)乙方为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遗漏和误导;
(4)乙方有(能够生产或有权出售等)充分的、来源合法的资源,能够及时完整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商品)交付义务。
(5)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甲方予以赔偿并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6)乙方应保证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7)乙方对本合同条文之含义完全了解,不存在误解,自愿签署本合同。
二、产品清单1.产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如下表所示:
2.最终合同总价仍需扣除优惠的合同金额;
3.乙方确认自身合法拥有产品品牌或属于合法授权经销商。
三、质量标准1.合同、附件、补充协议;
2.产品样本;
3.甲方、设计方要求,包括图纸、设计要求等;
甲方要求: 等;
施工范围: 等;
施工要求: 等;
4.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乙方企业标准;
5.乙方承诺,包括报价单、投标文件、合同谈判及履行过程中承诺。
乙方确认已实地勘察过项目现场,保证产品规格、性能等符合现场及甲方要求。上述要求不一致的,按照甲方要求为准,甲方无要求的,按合同规定和较高的标准执行。
四、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
1.双方协议协议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结算:
(1)固定总价, 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2)固定单价、总价包干。
甲方可根据使用功能需求或者现场情况变更所需产品数量及种类、安装要求;在第三次付款时根据产品单价、安装单价按实结算。
2.价格包括:材料成本(包括采保费及损耗)、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培训费、保质期保养维修费、进出口费用、机械使用费、调试费、施工管理费、利润、税费、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特殊环境施工作业增加费、二次搬运费、成品半成品保护费等)、保险费、二次进退场费、竣工验收费、施工人员保险费、政府相关部门竣工验收费、所有人工的劳动保护及养老保险费等所有可预测、可认知的风险、因素。
3.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有变更,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延期履行合同或者按实结算工程款并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4.乙方须于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相应金额的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账号、请款单,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仍需按时按质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税务发票、账号、请款单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否则,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五、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1.一般约定:乙方必须根据产品的特点和需要对运输及成品采用行之有效的保护性包装,需适合长途运输,防潮、防湿、防损、防锈、防震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证产品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和长途运输而不被损伤、破坏,以保证产品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落地后完好无损。产品未使用前,需保存在原来的包装内或有其他覆盖物保护。在产品未验收前,由于乙方采用不恰当的保护措施或由于包装不良而造成的损坏或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2.内包装:乙方需提供产品的内包装方式,以适应甲方的保管和搬运需要。
3.产品包装物归甲方所有。
4.装运清单随产品发送,内容包括装运产品名称/型号/数量/装箱人/装箱日期等,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应当每份产品及全部产品各提供一份合格证明)、出厂证明、进出口单据等。
5.乙方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通知甲方,如因甲方原因无法交货或者安装,乙方为甲方存储产品。
六、交货方式七、甲乙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
(2)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书面形式的安装具体要求,甲方应当据此全面履行合同,需要乙方施工的部位,甲方应组织相关工种完成该作业面。
(3)及时协助乙方做好有关资料保存。
(4)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5)向乙方提供堆场、道路、垂直运输设备等现场设施。
(6)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产品及施工工具的存放地,布置临时设施的场地和临时用水水源、临时用电电源。
(7)按时付款。
(8)及时验收货物。
2.乙方责任:
(2)全面履行合同,按要求交付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并转移产品所有权;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并对一切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稳妥性、安全性及工程质量负全责。
(3)服从甲方、监理、总包方的指挥和管理,服从现场有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监督管理。
(4)负责一切施工测量、放线、绳盒、钢架等及提供甲方足够之测量器材作查核之用。
(5)负责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施工竣工图纸,乙方保证进场的机具能满足施工和甲方、总包管理的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施工和甲方、总包管理的要求。
(6)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监督管理等。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市容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和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受到的罚款。
(7)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8)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自行解决现场施工用棚架、工棚等临时设施,绝对不允许在施工现场住宿。文明施工维护现场清洁,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
(9)乙方应当保证其施工作业人员均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质证书或上岗证书,乙方应当给其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有关教育,不得违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和工作,乙方应为其在本工程处的所有工作人员购买社保、类似保险,未购买保险者不得进行工作或作业,否则由此所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为其设备或财产购买足额保险,否则发生毁损时,责任由乙方自负。
(10)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者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和双方合同的要求返工至合格,并承担其费用,乙方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拒绝返工或者维修等要求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10.5条的违约责任。
(11)安装完成后交付甲方验收合格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工程及设备材料的成品保护工作。
(12)安装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递交完善的竣工资料和结算书(一式四份),甲方收到后30天内完成工程结算。在结算时甲方再次检查乙方所提交的结算资料,如乙方提交的结算资料尚有不完善的地方,乙方须积极配合办理及完善相关资料并提交给甲方,否则,延期结算责任由乙方承担。
(13)保证第三人不向甲方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产品非他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未设有抵押权、租赁权,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
八、验收九、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十、运输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至产品验收合格前的保险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当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2.乙方擅自终止合同、拒绝履行合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等情况下,应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甲方逾期付款应当承担逾期金额0.5%每天的违约金。
4.乙方如逾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或逾期安装完成时,乙方应承担逾期部分0.5%每天的违约金,逾期部分影响整体效果或使用的,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价1%每天的违约金(0.5%与1%不能同时适用)。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包给第三方。乙方在来往文件、合同中说明自制的零部件不得扩散到其他厂生产。虽然乙方在文件中对外购或外协的零部件作了说明且得到甲方认可,但乙方仍应对这些零部件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负全部责任。乙方擅自转包、分包、委托加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6.乙方如有下列违约情形时,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如甲方已付款,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将该款项退回甲方。
(1)产品不合规格型号错误、质量不符合要求、霉烂、在产品保质期内褪色变形;
(2)安装质量不符合要求;
(3)属于第二次使用;
(4)产品如有纹路,纹路无法对接;
(5)发生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缺陷;
(6)其他违约情形。
7.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同时赔偿相当于甲方损失的违约金。以合同总价百分比约定违约金的,如合同总价为暂定合同总价,按照暂定合同总价执行。
8.终止合同后的处理:
在甲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乙方对已交货部分产品应负的产品质量责任。
若本合同如前所述终止的,乙方不能把任何材料、机械、工具等物品迁离工地。甲方可雇用及支付其他单位去执行和完成本工程,该单位要出入工地,并可使用乙方提供的场地,供本工程用的临时建筑物、机械、工具、设备和物料,并可以购买执行和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物料。
十二、质保/保养十四、纠纷解决方式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败诉方应当承担胜诉方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
十五、文件送达双方文件的送达地址以本合同上注明的地址为准,本合同上注明的双方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地址、传真号码,均可作为双方往来文件的有效接收方式,任何一个通讯方式发生变更的,需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仍视为有效地址。
十六、合同份数及效力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双方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以往的一切与本合同有抵触的函电和文件随之失效。
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买卖安装合同 篇2需 方(甲方):
供 方(乙方):
项 目 名 称: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一、产品型号规格及报价明细表(技术规格详见附件一)
人民币单位:元
说明:
梯号 梯号产品名称型号技术规格数量(台)设备单价安装费单价合计单价
载重量kg
层/站/门/
速度m/s
载重量*kg
层/站/门/
速度m/s
梯号产品名称型号技术规格数量(台)设备单价安装费单价合计单价
提升高度m
角度°
梯级宽度mm
提升高度m
角度°
梯级宽度mm
合计总数量小写: 台
大写: 台
设备总价小写:¥00000.00
大写:人民币元整
安装总价小写:¥00000.00
大写:人民币元整
合同总价小写:¥00000.00
大写:人民币元整
1、本价格为含税设备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卸货起吊费、当地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报装检验费及一年期免费维修保养费(不含现场土建整改费、施工水电费、人员配合费等)。
2、 设备发票类别: □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公司全称提供公司全称和统一社会社会信用代码) □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开票详细信息)
3、发票税率:设备为13%,安装为3%。
二、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5日内支付设备总价款的30%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排产款给乙方,乙方收到该款项后,根据合同交付期安排生产。
2、甲方应在提货日前的15日之前付清设备总价款的70%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提货款给乙方,乙方收到款项后生产完毕如期发货。
3、甲方应于安装进场前10日支付设备安装总价款的50%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给乙方。
4、甲方应于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设备安装总价款的47%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给乙方,乙方在收到该次付款的2日内,向甲方办理电梯正式使用的移交手续。
5、本次合同设备安装总价款的3%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作为质保金,本合同设备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无息一次性支付。
6、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安装、报验或因甲方不具备验收条件而导致电/扶梯不能及时通过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收的,则从发货之日起六个月满视为政府验收合格,甲方应立即付清所有余款给乙方。
7、甲方在未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而擅自使用电梯的,由此引发的责任由甲方负责,并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将所有未付款项付清给乙方。
8、甲方应以转帐方式,按乙方指定帐户及帐号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不以转帐方式或未按乙方指定帐户及帐号付款的,乙方均不予承认且有权向甲方追索。任何情况下,电/扶梯的交付以及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或收据均不能作为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的依据。
9、为了避免债权、债务问题的困惑,若电/扶梯设备已到达甲方工地但甲方未付清本合同设备价款时,则本合同所指的电/扶梯设备的所有权归属乙方。若电/扶梯设备已安装完工并经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甲方未付清本合同除质保金外所有款项时,乙方有权停止电/扶梯的任何使用,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直至甲方付清本合同的所有款项。
三、交货日期
1、一般梯型的交货期限不少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和经甲方确认的所有技术条款(包括土建布置图、规格参数表)之日起30个工作日,特殊梯型及含有特殊部件的梯型另行约定。
四、交货
1、交货单位:乙方
2、交(提)货地点:甲方工地
3、运输费用及运输保险费:□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乙方代办
4、收货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5、收货/安装地址:
五、产品包装
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以国家或专业标准进行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
2、甲方收到本合同产品后,负责提供防淋、防潮、防窃和防压的堆放场地,由甲方负责保管,防止任何损蚀、损失、丢失和损害。
六、安装施工及竣工日期
1、本合同拟定预计开工时间为 年 月 ,预计安装工期为 30天;调试、检测工期为 5天;
验收工期为 天;预计总工期为 天。
2、当电梯设备到达安装地点,甲、乙双方联合检查并确认土建和工地状况具备安装条件后,由甲、乙双方协商并书面约定一个安装工期(包括开工、完工日期),以便相互配合,如期完工;而调试、检测工期及验收工期,在项目已具备条件时按约定的工期展开、完成。
3、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照双方约定的安装工期计划进行安装、调试(如停电、土建延迟、井道准备工作延迟、甲方延迟付款等),则工期相应顺延,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由于停工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而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安装工期延迟时,则按违约条款执行。
4、本合同设备竣工日期未包括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部门验收日期。
七、产品质量
1、乙方在生产的乘客电和载货电梯按照GB/T10058-20__《电/扶梯技术条件》和GB7588-20__《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国家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进行制造,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1-20__《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及第 2 号修改单。扶梯按照国家 GB16899-20__《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进行制造符合 TSGT7005-20__《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含第 1、2 号修改单)。
2、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的电/扶梯设备、规格型号向甲方提供合格的电/扶梯,由乙方开具发票及提供相应的报装资质。
八、电/扶梯安装相关的工作职责和费用
甲方职责
1、甲方应按照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土建图纸和 GB50310-20__《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进行井道的土建工程,并及时通知乙方勘察井道,检查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应在双方约定好的时间内整改完成。
2、在发货前16日,提供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并出具书面确认函。
3、在发货前16日,机房内每台电/扶梯设备上方至少应有一个吊钩或起重梁,其承载力和位置应符合土建图的要求并且机房应具备防雨及防盗的条件;在电/扶梯进场前提供符合电/扶梯规格安装要求的动力电源(380v三相五线制)和照明电源(220v)至电/扶梯机房乙方电源箱内(如无电源箱,则至控制柜内)。
4、提供在安装作业附近堆放电梯材料、零件工具的场地,免费提供安装施工期间所需的水、电消耗。
5、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并负责相关土建配合费用。
6、负责电梯机房至监控室的通话电缆敷设以及安装完工后土建部分的回填和装修工作。
7、负责提供电/扶梯卸货、吊装场地和吊装点。在安装地点的首层或货车到达层内,有电/扶梯保管场地,该场地应设置在能确保电/扶梯导轨(5米长)搬去候梯厅通路的地方。
8、根据政府规定要求,向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提出开工或验收申请(甲方提供相关规定的资料由乙方办理)。
9、 根据国家法律,电/扶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
10、负责货到现场至开工前、安装完工后的保管工作。
11、如开工后,因甲方原因而无法进行正常安装,相应设备及其部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有丢失,乙方不承担缺件责任。
12、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设备报装、报检、验收手续,并负责产品移交后的日常及安全管理。
13、根据政府规定要求,甲方应配备至少1名具有电梯安全管理证的人员,并提供相应证件协助乙方向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14、负责机房安全护栏及楼梯护栏(若有)。
乙方职责
1、在安装进场前,负责派人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2、办理运输货物的保险事宜及运输本合同设备在厂家提货至甲方项目安装现场,货物风险自乙方接收到合同设备生产商交付运输起由乙方承担。
3、在设备到货后,会同甲方代表根据发货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和装箱数量进行清点。
4、 在正常安装期间,负责保管库房内尚未安装的设备及部件。
5、按照国家电/扶梯安装规范和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6、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7、乙方在工地现场安装施工时,需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协调管理,参加现场会议,解决安装、调试中的全部问题,配合甲方建筑施工。
8、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和人身伤害保险。
9、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配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
10、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检验费用。
11、乙方应对甲方技术人员和操作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培训为现场培训,并提供详细的培训资料;在设备进行调试时,甲方将安排技术人员一同参与。乙方应在现场对甲方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乙方应安排工程师给予指导和演示,对设备的如何使用、零配件及耗材的安装和拆装、如何排除故障、设备保养等进行指导,费用由乙方承担。
12、配合甲方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开工和验收申报,并配合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
甲乙双方负责安装费用清单(如此条款与上述甲方、乙方责任有冲突的,以此条为准。)
1、负责电扶梯主要零部件现场起吊工作。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2、负责到货时的卸货及到存储地点的搬运。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限于卸货点到存储地点的距离小于50M的情况)
3、负责二次搬运 (若存储地点距安装地距离超过50M)。
■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4、提供符合电/扶梯安装标准的脚手架(如有)。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5、提供符合电/扶梯安装要求的固定的防盗防水库房和工具室,内须有照明电源和消防器材。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6、负责井道、机房、底坑的杂物和积水清理。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7、提供符合电/扶梯安装要求的厅门护栏。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8、负责施工期间水电费用。 ■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9、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及费用。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10、负责安装开工申报、验收费用及监检费用。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11、提供符合电/扶梯规格安装要求的动力电源线(380v三相五线制)和照明电源线(220v)至电/扶梯机房乙方电源箱内(如无电源箱,则至控制柜内)。
■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九、工程验收
1、安装完毕,乙方按国家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进行设备质量验收,并向甲方出具产品安装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2、乙方负责特种设备的检测、验收工作,并取得许可证、合格证等。
十、价格调整
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造成实际安装日期距电(扶)梯发货日期超过6个月,或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安装停工期超过3个月,则乙方有权上调相应安装价格。
十一、售后服务:
1、质量保养(修)期:自乙方发货之日起18个月内,或自安装完毕经国家电/扶梯检测部门验收合格(若多台电/扶梯分批验收,从每批实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之日起12个月内(以先到日期为准)。
2、甲方应加强电/扶梯的日常使用管理,确保电/扶梯的安全运行。如果电/扶梯运行不正常或出现任何险情,甲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电/扶梯并通知乙方,乙方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3、在质量保养(修)期,乙方免费提供正常消耗磨损的电/扶梯零部件(不包括照明灯具和油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提供有偿服务。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对产品的缺陷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需退回乙方工厂。
4、产品投入使用之前,甲方应仔细阅读乙方随机提供的《电/扶梯使用维护说明书》、《电/扶梯安装手册》、《电气原理图》等、以及《特种设备安全法》,并遵照执行。
5、为使废旧印刷电路板不流入市场,进而切实保护用户利益,对所有电/扶梯印刷电路板的更换必须以旧换新。
6、鉴于电/扶梯设备所涉及的技术条件复杂,为确保运行质量,甲方同意与乙方协商后于保修期满前签订《电(扶)梯设备保养合同》。
十二、合同变更和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的,应在本合同预计交货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认可。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该变更影响交货和安装日期的,交货和安装日期由甲、乙方另行协商确定。
2、甲方逾期付款未超过双方约定交货期30个自然日的,应按每天万分之四支付给乙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提取本合同产品的,乙方可免费保管5天,自第6天起,乙方按如下价格向甲方收取仓储费,甲方付给乙方电/扶梯库位费及保管费每日计人民币100.00元/台,甲方付清库位费及保管费后乙方发货。
4、甲乙双方在此一致确认:若甲方超过双方约定交货期30个自然日仍未付清货款或未提货,则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应支付乙方设备总价30%的违约金,同时本合同产品由乙方自行处置。若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5、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逾期部分电/扶梯设备金额万分之四/天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的5%。超过交货期30个自然日的,乙方仍然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应按解除部分合同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上述误期损害赔偿金是违约方对此类违约应付的且可预见的唯一损害赔偿费。
6、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如甲方由于非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支付合同相关款项时,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具体计付方法为:每延误一周,违约金为当次应支付款额的千分之五,不足一周的以一周计,但此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
7、无本合同约定和法定的事由,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守约方享有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若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而违约方拒绝履行的,则前述违约金调增为10%,同时守约方享有解除本合同的权利。
8、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定金罚则仅适用于本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的情形。
9、定金在合同履行后转为应付货款的一部分,合同生效后因甲方原因要求取消定购时,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10、若甲方逾期付款,则相应的交货期和安装期均相应顺延。
十三、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暴风雪、闪电、洪水、台风、火灾、飓风、地震、山崩、战争、罢工、政府禁令、封锁、恐怖主义事件、暴乱、动乱、破坏活动、拉闸限电或其他类似的自然或社会事件及一方供应商所遭遇的类似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尽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但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甲方或乙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乙方或甲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提供由当地权威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
3、甲乙双方均无需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的违约负责。
十四、其它
1、甲、乙双方了解并同意本合同标的设备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项目。如由于任何原因,甲方需要变更目的地,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交货。乙方行使这一决定权并不构成违约。如甲方单方面变更目的地,视为违约行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2、因本合同发生的损失赔偿限于直接损失,双方均不得就任何可能的间接损失向对方提出主张。
3、若交货时间超过合同签订后六个月的,乙方保留调整价格和/或技术条款的权利。
4、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另一方有权中止履行双方签订的其他合同/协议/附件。
5、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在变更后2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未按约定通知,则相应法律后果由变更方承担。
6、本合同及所有附件、补充/变更协议(如有)仅需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乙方的任何承诺等必须加盖乙方公章或合同章后才对乙方发生法律效力。
7、 在第6项所述所有文件中的任何位置上签字或盖章的任何个人、其他公司、组织或分支机构在任何时候均不得被视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除非乙方另行书面(需加盖公章)明确授权。
8、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一项权利不应作为放弃这项权利,任何单独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项权利亦不应妨碍将来另外行使这项权利。
9、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打印文字,如有手写修改增添内容,修改、增添处应双方盖章确认,否则仍 以打印本的文字为准。对任何条款所作的修改应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注明并在盖章确认后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1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替代之前双方有关本合同标的所有的往来函件、协议等,本合同为双方有关本合同标的履行的全部依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买卖安装合同 篇3购方: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
买卖双方自愿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供销合同并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序号: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___价格构成1.本合同合计总价: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整2.设备安装调试后,买方付清全部货款3.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货,超过期限,则需每天按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赔偿给卖方。质量、技术1.设备必须与所签定的型号相符。2.符合制造厂家的出厂标准。供货方式卖方负责运输费用,并按买方约定时间送到指定位置。检验和交接设备抵达和拆包时,买卖双方须派代表在现场清点检验,签署并记录在案。安装和培训1.卖方提供要求,买方负责装修水,电及其他所需环境要求。2.卖方负责在国内的设备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的培训。售后服务:以上设备保修一年,终身维护。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或调节不成时,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代表人: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
买卖安装合同 篇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本合同根据________________法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2.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____机一台。
3.甲方负责机器的拆卸、安装及运输工作。其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机器到达医院后所发生的装卸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卸车,安装工作为甲方提供卸车,安装需要的一切便利条件。
5.甲方负责机器的安装调试,机器安装调试合格,可正常工作运转后,双方签署保修合同。
6.保修方式:甲方负责整机保__________,保修期内______________机的维修费,零件费,差旅费均由甲方承担。
7.购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机器起运前货款一次性付清。
9.如双方有任何一方违约,按照民法典,双方均有权在当地法院提请诉讼。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日
买卖安装合同 篇5供 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 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甲方的位于 的厨房提供设备并免费安装调试及1年内的零部件免费维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后,订立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所有设备费用总价: 圆整。)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上述费用。若甲乙双方协商后需变更价格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
二、质量技术标准:
1、甲方保证并承诺,甲方所出售的产品不低于国家及行业的技术质量标准。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之合法权益。
2、上述产品的质保期为_______年。
三、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__(时间)之内,甲方将上述设备全部运送至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的收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1、甲方采用____方式运输货物。为保证货物途中的运输安全,甲方为乙方代为投保运输险。 运输费和保险费用由 甲方 承担。
2、甲方应在发货前两(2)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详细发货清单及装箱单和物流托运情况等收货信息,方便乙方验收货品。
五、货物验收
1、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物品并不意味着乙方对甲方提供物品的最终接受,只是表明物品进入乙方接收、检验阶段。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合规定或者产品包装破损、产品受损等情况,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2、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所提供的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六、产品的附属资料:
甲方应当提供的产品附属资料有:设备的《保修卡》、《使用手册》
七、货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1、 本合同签订后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50%的设备款,即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2、 所有设备如期运送到并检验合格,设备安装完毕、经调试后可以正常运作,乙方支付剩余50%的设备款,即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3、 乙方以 甲方开户行: 开户账号:
八、甲方的义务
1、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设备的安装服务。设备运送至乙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在三个日内派安装人员至安装地点进行设备安装。甲方须在三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并保证所有设备可以正常运作。
2、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1年内的零部件免费维护。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甲方负责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如免费上门维护、修理、退货、换货)。若设备经过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时,甲方负责在 2 日内免费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的设备;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的,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设备。若甲方既无同型号同规格设备,又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设备的,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3、甲方员工在安装过程中遭受任何人身、财产损害,或者甲方员工造成任何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当支付货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超过15天未交货的,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约,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外包装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甲乙双方可协商酌情降低产品的价格;如果乙方不同意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4、如因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乙方或任何第三人遭到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不可抗力
甲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否则不能减轻或免除甲方的履行义务。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 乙方需新增设备时,新增设备的安装及报价的具体内容需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2、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双方进行协商。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安装合同 篇6供方:
需方:
乙方为甲方的位于的厨房提供设备并免费安装调试及1年内的零部件免费维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后,订立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所有设备费用总价:圆整。)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上述费用。若甲乙双方协商后需变更价格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
二、质量技术标准:
1、甲方保证并承诺,甲方所出售的产品不低于国家及行业的技术质量标准。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之合法权益。
2、上述产品的质保期为_______年。
三、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__之内,甲方将上述设备全部运送至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的收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1、甲方采用____方式运输货物。为保证货物途中的运输安全,甲方为乙方代为投保运输险。运输费和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在发货前两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详细发货清单及装箱单和物流托运情况等收货信息,方便乙方验收货品。
五、货物验收
1、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物品并不意味着乙方对甲方提供物品的最终接受,只是表明物品进入乙方接收、检验阶段。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合规定或者产品包装破损、产品受损等情况,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2、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所提供的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六、产品的附属资料:
甲方应当提供的产品附属资料有:设备的《保修卡》、《使用手册》
七、货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50%的设备款,即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所有设备如期运送到并检验合格,设备安装完毕、经调试后可以正常运作,乙方支付剩余50%的设备款,即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乙方以甲方开户行:开户账号:
八、甲方的义务
1、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设备的安装服务。设备运送至乙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在三个日内派安装人员至安装地点进行设备安装。甲方须在三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并保证所有设备可以正常运作。
2、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1年内的零部件免费维护。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甲方负责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若设备经过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时,甲方负责在2日内免费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的设备;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的,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设备。若甲方既无同型号同规格设备,又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设备的,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3、甲方员工在安装过程中遭受任何人身、财产损害,或者甲方员工造成任何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当支付货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超过15天未交货的,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约,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外包装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甲乙双方可协商酌情降低产品的价格;如果乙方不同意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4、如因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乙方或任何第三人遭到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不可抗力
甲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否则不能减轻或免除甲方的履行义务。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乙方需新增设备时,新增设备的安装及报价的具体内容需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双方进行协商。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安装合同 篇7买受人(以下称甲方): 置业有限公司
出卖人(以下称乙方): 门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 南侧地下室人防工程设备制作安装 。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 ] 南侧地下室人防工程设备制作、运输、安装 (人防区域水、电出外)。
4、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甲方施工现场进度来确定。按照甲方进度要求,乙方生产制作、安装人防防护产品的预留、预埋与土建施工同步进行。甲方根据现场进度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具体竣工时间。若有设计重大变更或施工进度调整以及资金不到位,甲、乙双方协商工期顺延,该工程因多种原因在贰年后竣工,以当年现行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合同单价进行调差不含施工配合费。
(2)、竣工日期:通过人防办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并出据人防工程验收合格证之日。
第二条 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见附件1【 】南侧地下室人防设备制作安装清单计价表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包干总价):¥ 元。大写: 元整 (含生产、制作、安装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不含总包施工配合费,包含临时支撑材料使用费、塔吊使用费、施工水电费等。其中:生产制作费70%,安装费30%。
2、承包方式:本工程人防设计图所涉及需要的人防专业部分验收的人防产品(电气安装全部内容,水施预埋管及下水管除外)进行包制作、包安装、包运输、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风险、包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包利润、包保修、包税金等大包干形式,并保证乙方生产安装的人防产品是验收合格产品。
3、本合同价款为总价包干合同,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造成产品数量或者安装工程量增减,按综合单价进行计价,合同结算价款相应增减。
4、若本工程无设计变更,产品数量或者安装工程量无增减,经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核对无误则无需另行办理买卖安装结算。本合同价视为买卖安装结算价,甲方按合同条款支付买卖安装款给乙方。
5、人防施工图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本附件单独成册),在施工图没有变更及按施工图全部竣工的情况下,合同总价不做调整,本合同价视为结算价。
6、合同价款调整
6.1合同价款为大包干合同价款,不会因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价的变动作任何调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6.1.1设计变更、修改和甲方代表施工现场签证。
6.1.2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的增减。(造成工程量的增减,按附件1含税综合包干单价进行计价并进行增减)。
6.2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结算价款在本合同第二条款列明有的按条款执行,条款中没有列明的按双方商定价格进行结算。
第四条 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合同订立后 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造价30%的设备备料款,计:¥555000.00元(大写:伍拾伍万伍仟元整)。
2、乙方完成门框及封堵框安装工作,通过人防部门的隐蔽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40%;
3、工程经属地人防部门验收合格,并提交整套验收资料及相关的合格证,乙方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报送甲方,且甲乙双方办理完工程结算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额工程款;
4、每次付款前,乙方应该提供付款申请表和工程所在地的等额正式发票。
第五条 工期要求
1、按照甲方进度要求,乙方生产制作、安装人防防护产品的预留、预埋与土建施工同步进行,甲方根据现场进度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具体竣工时间
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2.1 工地现场不具备进场条件或施工安装条件;
2.2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3 不可抗力;
2.4 非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施工;
2.5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
2.6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图纸变更和修改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施工图的修改、变更须经设计单位和甲方代表签字,并报人防主管部门审定后有效。修改、变更后的施工图应 7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增加费用由甲方承担,增加的项目有相同的价格参照原报价单价,报价单上没有的双方另行协商单价。
第七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1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职业资格证书、联系方式及监理职责等通知乙方。
1.2合同订立后 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经过审定的人防工程施工蓝图 套和有关资料。
1.3提供的安装必备条件1、甲方给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场地由乙方自行搭设临时材料库房,协调在现场内施工垂直起吊(若现场有塔吊),安装防护门用支撑和电源接口给乙方,电费由乙方承担。2、甲方应协调施工现场相关协作单位关系,保证预留洞口尺寸正确,并在乙方运送门扇到现场安装前两天,保证地下室入口车道畅通,便于重车运送门扇到现场就位装配。3、保证已预埋人防产品与墙面持平,不被抹灰层掩盖,以备人防部门验收确认。4、协助乙方人防门施工现场安装工程全过程半成品、成品的保护等。
1.4负责协调乙方和现场各施工单位的关系,确保工期顺利进行。
1.5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的标高和轴线、孔口中心线。
1.6现场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1.7组织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进行预检和正式验收,并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工程款。因未按时支付款项所造成的工期延长,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按照《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RFJ04- )和甲方提供经过审定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和有关资料,生产、安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
2.2 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负责,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相关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2.3 协助甲方办理本工程的验收资料备案工作,提供合同范围内工程验收的有关资料和产品合格证。
2.4 按总承包商编制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2.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保护。
2.6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施工现场提供有关安装施工配合的技术指导服务。
2.7乙方进场施工,须遵守甲方现场的卫生、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如有因违反规定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及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8乙方需按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人防门工作吊环,由甲方在施工中制作并预埋或委托土建方实施。
2.9乙方应按照与甲方协商一致的施工计划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2.10乙方应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
2.11本人防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由乙方自行负责,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2.12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2.13因乙方人防产品、设备未按时到现场造成的停工、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2.14乙方自行负责施工现场临时材料库房的值守。
第八条 验收与交付
1、防护设备竣工验收,依据《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RFJ04 - )的标准和甲方提供的经过审定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和有关资料进行检查验收。
2、人防门框及设备预埋件安装完毕后,由乙方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再由甲方组织隐蔽验收,隐蔽验收合格后封模浇注混凝土。
3、乙方认为人防防护设备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准备竣工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按乙方通知时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在 7 天内交付,并由甲方负责向当地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
第九条 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维修保养说明手册一份。
2、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交付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壹年。
3、保修期内乙方应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及时维修并确保维修质量。
保修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人防防护设备产品。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同订立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均属违约。违约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如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甲方未付清款项,产品所有权属乙方所有。
3、因甲方提前封模或松动人防工程设备预埋件固定支撑管造成的人防门框和设备预埋件进行隐蔽验收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产品损坏、被盗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4、乙方因生产、安装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同时不符合甲方提供的经过审定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和有关资料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返工、改建直至验收合格。
5、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者请求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强制性规定抵触。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后终止。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壹份。
买受人(印章): 出卖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韩波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订立时间:
订立地点:
买卖安装合同 篇8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买卖合同由买方和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双方应共同严格遵照下列合同条款:
一、产品:
1、产品规格:(详细规格详见附件一《电梯规格参数表》)
2、合同总价:共计人民币(大写):壹拾壹萬陆仟元整(¥116000.00元)。此价格进口关税和中国国内增值税。不含安装费。
3、如买方要求或同意变更电梯规格,费用和交货期另议。
二、交货:
1、交货方式:卖方负责将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电梯设备的运输、装卸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2、交货联系人:刘发双 联系电话:.
3、交货地点:湖北省恩施市土司路106号
4、收货联系人:卢召翠 联系电话:
5、交货期限:本合同签订之后,卖方于收到全额定金之日起 20 天内交货。
6、若买方需要延迟收货,应提前 5 天通知卖方,但延期不得超过 10 天。
7、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运输途中、保管期间、安装阶段的保险事宜由卖方负责。
三、包装:
1、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电梯设备均由木箱包装,使用长途公路或铁路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震、防腐蚀的能力,电梯设备的导轨为可以妥善保护的软包装,若由于包装不妥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2、在每个包装箱表面,应印明有关订货合同号、装箱号、商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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