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承包的合同书
工程项目承包的合同书(精选16篇)
工程项目承包的合同书 篇1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作。
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一次性交验合格。
第四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本单价含浇筑混凝土、模板安装的劳务费及所需辅材工用具、加工费及场内转运费,按混凝土立方体体积55元计算。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辅材工用具费、加工费、场内二次转运费、机械加油及机械工工资。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干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4、 计量办法:结合甲、乙双方现场签证的工作量计量。
第五条 核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完工后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承包费,7日内按合同价款核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待甲方承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第六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留相关记录。
3、分包人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工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承包人管理人员发现没1人没戴安全帽,或者没系安全带,每发现一次罚款元。注:(如安管站检查发现了一切与安全有关的安全事故与罚款由分包人承担)
第七条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施工图纸质量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完毕,验收结果表明乙方工作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因乙方原因的,乙方应无偿修复,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工程项目承包的合同书 篇2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及相关工程协议、纪要的要求(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乙方以大包干的方式承包甲方以承接 工程项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该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河南尉氏县水坡镇
1.3 计划工期:
1.4 合同价款:
1.5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机构和人员组成
2.1 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与建设方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合同内容、包对建设方的承诺和建设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该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自负盈亏。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乙方应承担全部技术、质量、经济责任及工程保修责任。乙方应维护甲方形象和信誉,严格按照施工管理的有关国家及地方法规和甲方内部管理规定、标准组织施工,自觉接受甲方监督、管理和指导。
2.2 乙方承包本工程设立的机构和主要成员
2.2.1 乙方承包本工程设立的机构名称: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江分公司第一项目部。
2.2.2 乙方根据工程需要,自行招聘工程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并根据规定组建项目部。
2.3 项目部由乙方负责管理,并对项目部的所有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2.4 项目部的工作任务:项目部是代表甲方对该工程进行具体实施的机构,它必须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执行。
2.5 该工程实施完毕后,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协议书规定的责任义务后,项目部自行撤销。
第三条 协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1.1 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的质量、安全、技术、工艺、进度、财务、文明施工、劳动力使用、机具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及服务,乙方必须配合和接受监督。
3.1.2 督促乙方按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实施工程管理,并监督乙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预(结)算资料、施工日志、安全及文明施工自检记录、现场签证、报表及竣工图、竣工资料并审核相关资料。
3.1.3 随时抽查或参加本工程中的隐蔽验收、中间验收、分部分
项验收、基础结构验收、竣工验收和提出的问题、建议并责令乙方整改。
3.1.4 在履约有效期内,实时监督乙方相应的法律行为和工程管理能力。为切实维护承建人履约职能和社会信誉,乙方一旦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1.5 在不影响甲方利益、名誉及保证总承包合同正常履行的前提下,为乙方办理必须以承接项目经理名义签订的建设方的合同及补充协议、验收、决算,以及其他一切手续等。
3.1.6 督促、协助乙方办理工程税务事宜和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1.7 控制乙方擅自转包和分包的违规行为。
3.1.8 监督乙方统一推行工程施工现场整齐的标牌、标识悬挂,对乙方在施工区域的划分、安全设施和临时设施布置搭建进行指导。
3.1.9 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严重损害甲方企业形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1.10 乙方违反本协议各项约定的义务时,经甲方敦促后不及时改正,并严重影响甲方利益,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3.1.11 在乙方承包本项目期间,乙方的工资及社保费用由项目部承担,乙方同时应将工资表报甲方备案。
3.1.12 该工程由于工程量较大,公司(甲方)派工程师一人。负责和监督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并派一名财务人员对该项目的工程款使用跟踪,合理使用工程款。两人的工资和食宿由项目部负责。【工资按行列同一级别的市埸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承担工程全部资金投入和与工程关联的全部支出及税费,同时,拥有以项目部名义组织、管理、指挥本工程的施工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全面管理权利和义务。
3.2.2 根据国家规范、地方法规及建设方制度,拥有独立制定本工程实施细则、管理措施、施工方案等权利,并交建设方审查和甲方备案。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相关图集、规范进行施工;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作好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在工程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同时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达到相关文件及建设方的要求。乙方应在项目部建立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项目部发生的一切损失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乃至合同赔偿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无条件赔偿。因乙方现场管理不力,质量、安全、进度达不到业主要求,经整改还是达不到业主要求甲方有权对项目全面接管,挽回损失。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2.3 根据工程的需要,自主调配机具设备、周转和材料物资,并予管理和使用
3.2.4 负责完成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的所有条款及工作内容,按总承包合同规定办理工程结算。合理使用工程款、专款专用,对本工程经营活动中的盈利拥有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本工程承包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均有乙方享有或承担与甲方无关。
3.2.5 不得以甲方或该项目部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借款协议等,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产生的法律与经济关系的一切后果、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印章(含项目部章),除所建项目函件及竣工资料外,一律不得对外使用。
3.2.6 对组建的项目部,乙方必须依法用人用工,依法保障民工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如因工资拖欠原因导致民工来闹事等行为,乙方除每次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2.7 乙方必须做好对所有施工工程的成品在移交建设方前的保护工作,负责对施工现场临设、建筑物及测绘制桩等的保护,并承担因其保护不善而造成的成品损坏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本工程的施工中所产生的垃圾的清洁工作及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工作,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施工安全规范规定做好预防事故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火灾等事故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书面报告甲方和主管单位备案。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保证现场整洁文明,做到文明施工,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干扰。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处罚由乙方承担。
3.2.8 乙方必须有相应的资金实力,项目如需垫资由乙方自己解决,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必须保证连续施工。不得借故窝工、停工,不得借此向建设方和甲方提出无理要求。乙方如以此为由而影响或拒绝工程的施工工作,乙方除承担总承包合同及本协议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由其自身原因给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的责任。乙方在主合同约定时间承担本施工质量保修的所有责任。
3.2.9 乙方及其组建的项目部加强现场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律教育,并强化现场的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措施及建设单位提出的相关要求。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出现延误工期、不合格工程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由甲方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造成甲方受到市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其标准为:市级通报 10 万元,省级通报 20 万元,部级通报 30 万元。
3.2.10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地方及上级机关关于计划生育的规定,做好现场计划生育工作。否则,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与处罚。
3.2.11严格遵守甲方制度,服从甲方管理。该工程在当地备案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配合。
第四条 账户的开设与工程款的收取、支付
4.1 工程款的收取:所有工程款必须进入甲乙双方开设的账户内,乙方不得私自收取工程款,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0 万元整。
4.2 工程款的支付:发包人拨付工程款到甲乙双方开设的账户后,甲方扣除管理费,剩余工程款在三个工作日内(因国家政策导致不能划款的除外)划拨给乙方,乙方需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提交其签字的请款书和付款依据(材料提供税务发票和材料入库单和出库单、发工资需附工资表),由甲方审定无误后直接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上。
4.3 如果业主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付款,甲乙双方统一意见后由甲方向发包方提出追工程款的知通及协商要求。
4.4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质量保修金,预留的质量保修金比例为工程结算总价的_3_%。
第五条 管理费、税金扣交管理费是乙方在承包本工程项目中应缴纳的甲方监督管理费用:税金是指乙方在承包本工程项目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所有税费(本工程项目所有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按国家相关政策进行缴纳)。凭所有缴纳的税务单据交回公司财务冲抵税款。
5.1 甲方按以下方式收取乙方应交本工程的管理费:
5.1.1 乙方按本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总金额收取4.5%(结算依据已20xx.3.25日与发包方签的合同办为准)管理费。
5.1.2 本工程管理费用的缴纳:由甲方在建设方每次划拨到的工程款中按规定比例收取。
5.1.3 说明:
a、工程涉及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在项目所在地缴纳,甲方予以配合办理。
b、乙方向甲方缴纳管理费的计算基数为本工程最终审定的结算总价。
c、管理费仅包含企业管理费用,不包含计划利润、工会经费、教育经费、职工工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交易费、中标费、建管费、保险费、定额测定费、工程成本支出及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
5.2 乙方的工程款应按下列比例标准作帐:乙方根据工程款的金额提供76%以上的材料发票,不超过千分之3的招待费发票,不超过17%的有劳务资质单位开具的劳务发票(附上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工资表),6.7%的办公费及其他差旅交通等票据。工程款的拨付甲方需查收对应工程款已完成税务凭证和工资、成本发票无误并按发票金额向乙方收取代缴代扣的营业附加费、合同、资源税等实际税费后在行拨款。
5.3 甲方配合乙方将本工程项目开设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江北分公司外出经营许可证。本工程项目所得税由甲方在建设方每次划拨的工程款中按规定比例扣除负责缴纳,营业税及应缴的税费。
5.4 河南尉氏县水坡镇中心社区单独成立指挥部,名字叫海南中航天河南尉氏县水坡镇中心社区指挥部,下设项目部、项目部章和财务章由甲方管理使用。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与结算、保修
竣工验收后,要具备以下各条后方能在甲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6.1 工程竣工资料(含竣工图);
6.2 财务账目情况(税票等);
6.3 印章回执
6.4 工程结算书、按20xx.3.25日与发包方签的合同办理。
6.5 劳务工资支付情况
6.6 工程保修协议
6.7 有关部门的会签纪要
第七条 其他费用
7.1 在签定本协议时三天内乙方缴纳伍拾万元人民币作为合同信用金。另甲方接业主通知交伍佰万元人民币给建设方时,乙方立即缴纳以甲方委托乙方缴纳伍佰万元人民币给建设方书面通知。二日内不缴,视为违约,伍拾万元作为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其进场后再向建设方缴纳保证金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凭收据给乙方。同时缴纳安全保证金叁佰伍拾万元人民币给甲方,凭收据给乙方。
7.2总工程八十万平方米保证金共计贰仟肆佰万元人民币,缴足后合同生效,保证金无利息,在结清财务后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双方义务
8.1 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中的责任和义务,未遵守本协议中甲方的权利,均属于违约行为,甲方视其情况,以扣减保证金等措施给予处罚;甲方违反本协议,损害乙方利益时,乙方有权利向甲方提出索赔,并由甲方承担资金占有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8.2 在协议工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3 终止
8.3.1 本协议的所有责任义务,协议目标全部实现,自然终止。
8.3.2 乙方严重违法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不能履行项目的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因乙方原因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等,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无条件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
8.3.3 在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主动无条件退场,并与甲方办理交接及清算工作。
第九条 行政处罚
9.1 乙方在履行工程合同过程中,发生国家行政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乙方应主动支付。
9.2 乙方在处罚有限期内不履行义务,发生滞纳金时,甲方有权
在工程款中加倍扣除实际罚款金额。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交验,并结清工程各款项及税费,且总承包履行完毕,本协议自动失效。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完善解决,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10.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工程项目承包的合同书 篇3工程名称: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
工程类别:________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煤炭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
三、资金来源: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工程内容:________
1.承包范围:________
2.工程内容(详见附表1-1、1-2):________
3.其它: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______万元。
2.合同价款的计价依据
(1)______年以________文颁发的预算定额(统一基价);
(2)______年以________文颁发的费用标准;
(3)______年以________文批复的人工费单价;
(4)______年以________地区预算价格;
(5)其它:________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征用和施工组织设计内规定的临时用地的租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工程现场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办理建筑许可证及应由甲方办理的其它证件。
3.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四通一平”,即通往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通讯线路、运输道路、平整场地;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负责场外运输道路的维修,安排好现场排水沟流向。(“四通一平”工作如甲方无力承担时,可委托乙方承担。)
4.协调地方工农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保证水、电、路、通讯工程的正常使用。
5.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设计说明书及施工图一式__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质资料、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____份;____天内提交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进行现场校验。
6.组织乙方、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做好交底会审纪要,在会审后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7.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依据,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8.按时参加工程的月末验收、中间验收(如双方约定也可由甲方负责组织月末和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签证和竣工结算。
9.指派________同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签证和受理各项报表及协商其它有关事宜,及时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实行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行甲方的职责。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前任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凿井设施、水电管路的敷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进行文明施工,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4.及时向甲方提出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计划;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等。
5.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提出工程竣工决算。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双方约定的移交日期应负责保管。
7.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建井时,负责建筑物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矿井移交时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凡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所发生的维护和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8.指派________同志为乙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及与甲方的联系工作。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
二、甲方未能按约定完成“四通一平”、图纸供应不齐全不及时,供应的材料、设备和工程拨付不及时,以及不可抗力、外部关系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和窝工,经甲方签证后,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致延误工期时,工期不予顺延。
四、提前或延误交工,每天按工程造价的万分之____支付提前竣工费或承担违约金。
第四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书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装等单位工程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见附表3)。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的工程质量标准检验。
三、甲方要求的“创优”工程,工程竣工后,经质量验收达到优质工程,甲方应按工程造价的____%支付优质工程增加费(最高不超过该工程原预算造价的2%)。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应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抽验复验,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和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经上级主管部门、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甲方和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由此而发生的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五、工程验收
1.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由甲乙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月度验收和中间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证书上签字。
2.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或监理单位参加检验,双方确认工程合格后在工程验收证书上签字,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参加检验,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工程隐蔽后若甲方提出复验,乙方应予同意,复验合格,工期相应顺延,其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复验不合格,费用应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对隐蔽工程自行验收,甲方提出复验,不论合格与否,费用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3.竣工验收。乙方在单位工程预计竣工前____天向甲方提出竣工报告及相关图纸、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在____天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在验收证书上签字,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级并认证。如验收不合格,应分清责任,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发生费用及工期由责任方负责。
4.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备齐全部竣工资料一式____份,移交甲方。
六、工程保险。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保修办法,负责保修。保修期为:土建工程____年;安装工程____年(暖气工程按一个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实行保修。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价差处理
一、由甲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数量(详见附表2)。
二、除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三、任何一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证书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应用于工程建设中,且应按指定时间远离施工现场,其复验费用由材料、设备供应方承担。
四、因材料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仓库保管费)由材料供应方负责。
五、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签证,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费用。
六、因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待料时,其停、窝工损失由供货责任方承担。
七、本工程材料价差按________文《煤炭建设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价差调整办法》中有关规定计算。
发包方(签字盖章):________
承包方(签字盖章):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工程项目承包的合同书 篇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一项:承包方式:包工。
第二项: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目标为:所有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统一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标准要求为:优良。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如因乙方失误造成的工程返工和工程质量不达标造成的工程返工,材料费和人工费由乙方承担,并处于罚款。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则由甲方承担。
3、施工中各道工序要严格进行报验,未经甲方人员检查,乙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未经业主验收,不得覆盖。
4、乙方应组织施工人员严格执行三检制,按规定对现场机械、物资、工程进行标识。
5、乙方对于工程缺陷不能或不愿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修整,费用由乙方承担。
6、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的 %,质保期为 年。
第三项:工程结算及付款方法。
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每月按实际已完成的各单体分项工程结算,并扣除预付款项和工程罚款,结算单上报审批一周内支付工程款项的 %,剩余款项待工程实体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支付到 %, %的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一年)满后付清。凡因工程施工图变更或图纸和预算外签证追加的工程量另行结算。
第四项: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说明:双方签字盖章即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承包的合同书 篇5发包方:建筑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承建的 工程项目,丙方为乙方的承包经营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三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与 (以下简称“建设方”)签订 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便于该工程施工,甲方特成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
第二条甲方经公司内部人员招投标,同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承包方式,承包经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委任乙方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的负责人,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自主经营该项目经理部。
第四条乙方确认,已完全了解和认可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 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确保有能力履行甲方向建设方所应承担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承担该项目的全部经营风险。
第二章 承包内容
第五条 承包范围: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等文件的所有责、权、利。
第六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债权债务、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总承包方式。
第七条 承包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结算完毕之日止。
第八条 承包费用:乙方按承包工程项目结算总价款的 %(其中承包费为 %;税金为 %)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第九条 承包费的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在建设方支付的每笔工程款到账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扣除承包费用。甲方在扣除承包费用后,向建设方出具建安发票。
第十条 劳保基金的返还:
第三章 承包管理
第十一条 鉴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为防范甲乙双方在施工期间出现经营风险,达到甲乙双方承包双赢的经营目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管理,乙方有权在甲方的管理下自主经营。
第十二条 人员管理:
一、甲方负责委派公司的项目经理、财务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结算员到乙方项目经理部,协助甲方管理该工程项目的相关工作;
二、除项目经理、财务员以外,其他甲方负责委派的人员,乙方有权另行选择外聘有经验、有能力、有责任心的高素质人才作为项目经理部的相关管理人员,但乙方外聘的以上管理人员,需经甲方考核并备案后,方可聘任进行相关工作;
三、甲方委派的管理人员在乙方项目经理部工作期间的工资、劳保福利、工伤事故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四、乙方有权自主外聘项目经理部的其他管理人员,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第十三条 工程款及财务管理:
一、未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乙方无权以任何形式直接从建设方支取工程款,该项目的所有工程款项,必须经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流转,甲方发现乙方私自从建设方收取工程款项的,有权从建设方下一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回,并有权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究私自收取工程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工程款的情况进行监督、审查,乙方需在使用工程款的前三个工作日向甲方申报工程款使用计划,除乙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费用以外,甲方原则上需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收款人;
三、乙方每月28日前需向甲方书面申报工程款的回款计划、项目负债情况、项目负债的还款计划;
四、在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最终结算完毕之前,建设方所支付的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工程款挪用该工程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从下一笔工程款中直接扣回,并有权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究私自挪用工程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
五、甲方需为乙方提供良好便捷的服务,在工程款到帐后且乙方申报工程款使用计划后,及时审查,并按照工程款支付的轻重缓急,原则上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各收款单位;
六、乙方需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的财务管理和制度,甲方委派的财务人员负责管理乙方的财务,该财务人员有权监督、审查乙方对工程款的使用计划、使用情况,以及该项目的资产负债情况。
第十四条 公章管理:
一、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经理部公章一枚,该公章经甲方备案后交由乙方使用,乙方承包的项目经理部对外所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需加盖甲方备案的公章确认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
二、甲方提供的公章,由甲方委派的财务员进行管理,项目部合同及其他文件的盖章签署,需由公章管理人员审查、登记后方可进行;
三、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无权私自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刻制公章,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管理:
一、乙方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乙方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承诺书、担保书等,均需交由甲方审核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签署。不论甲方是否同意签署,由此所发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予以赔偿;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对外签订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与工程施工无关的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 项目管理:
一、乙方需认真、负责的全面管理好该工程的所有施工工作,安全生产,依法、依规进行施工,维护和树立甲方的良好形象,甲方负责委派项目经理协助乙方负责管理该工程的具体施工工作;
二、乙方应及时、妥善处理施工现场以及项目经理部与他人发生的各类纠纷,尽量避免和减少各类损失的发生,并负责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约定履行各项义务,行使各项权利,避免出现违约行为;
四、乙方应认真做好施工期间的签证、索赔、工程延期等工作,完善和弥补施工合同签约时所存在的对甲方的不利因素,争取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避免出现亏损。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为乙方的施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协助乙方与项目的建设方和其他各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和业务沟通;
三、协助乙方处理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四、协助乙方组织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
五、为项目部及时传达和转发有关部门的文件和要求;
六、每月定期对乙方的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七、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施工进行有必要的监督管理,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的流转、工程施工进度、工程款的支付情况、项目部的资产与负债情况、工程的文明与安全施工等;
八、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对乙方进行专项管理。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和声誉,对其承包的工程的工期、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均需达到建设方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必须及时予以整改,直至达到相关要求,且自行承担整改费用;
二、接受和配合甲方及建设方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的监督与检查;
三、承担《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责任;
四、承担施工期间以及施工完成之后的各项工作,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的结算、工程的维修、工程所有债权债务、工程的安全事故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五、承担甲方与建设方为该工程项目签订的所有合同及其他文件的债、权、利;
六、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专项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以下约定的条件成就后,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除此之外,除非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合同约定之外单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甲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一、乙方私自在甲方指定的工程款收款账户之外流转工程款达两次或者金额累计达壹佰万元以上的;
二、乙方承包的工程给甲方造成两起以上诉讼、或者诉讼金额在壹佰万元以上,且乙方无力自行协商解决的;
三、乙方拖欠甲方承包费用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
四、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等原因,造成甲方上质量简报、停工整改、不良行为记录等两次以上的.;
五、乙方因拖欠民工工资或其他欠款,出现投诉、影响甲方公司的正常运转或者被媒体曝光等不良影响达两次以上的;
六、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甲方的管理达两次以上的;
七、乙方将工程款挪作工程以外的用途达两次以上或者金额累计达壹佰万元以上的;
八、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的建设方、监理方或者其他职能部门书面提出解除乙方职务的文件,且经协商乙方确实不能承包经营该工程项目的;
九、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有证据证明将要出现亏损的;
一十、乙方主动提出或者其行为已证明其无力完成承包工程项目的;
十一、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或者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文件的;
十二、乙方的施工行为严重违反我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第二十一条 乙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一、擅自与建设方签订除施工合同以外的补充合同或者其他有损乙方利息的书面文件的;
二、无正当理由扣除乙方除承包费(含税费)以外的工程款达两次或者金额累计达壹佰万元以上的;
第二十二条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均需成立工作组接管该工程项目,并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在接管该工程项目后7个工作日内,应该派专人与乙方办理结算事务。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仅有权收回对该承包工程的实际投入(应按实扣除乙方施工期间出现的亏损、负债、各项违约责任等),甲方在工程完工且工程结算款到账后14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对该承包工程的实际投入(应按实扣除乙方施工期间出现的亏损、负债、各项违约责任等),并按返还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第六章 合同的结算
第二十四条乙方承包的工程结算总价款到甲方公司后,甲乙双方办理本合同的结算事务。乙方应根据该工程的资产负债情况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应在14个工作日内审计完毕。甲方扣除乙方应缴纳的承包费、税费、应付款、赔偿金、违约金等费用后,余款在结算完毕后14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担保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经营项目的亏损、承包费、税费、材料及民工工资等欠款、赔偿金、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由丙方为乙方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第二十六条 丙方的担保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结算完毕满两年之日止。
第八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七条乙方承包期间,其他第三方因该工程项目向甲方提起诉讼的,乙方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争端。如乙方无力解决争端,造成法院冻结甲方银行账户(基本账户)、冻结甲方银行账户资金及其他资产、或者扣划甲方银行账户资金及处置甲方资产的,乙方和丙方应在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供相等的资金作担保。乙方和丙方不能提供相等的资金作担保的,应按冻结、扣划资金额度或者处置资产价值的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自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赔付之日止的赔偿金。甲方为诉讼所另行支出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纠纷,三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工程项目承包的合同书 篇6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及相关工程协议、纪要的要求(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乙方以大包干的方式承包甲方以承接 工程项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该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计划工期:
1.4 合同价款:
1.5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机构和人员组成
2.1 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与建设方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合同内容、包对建设方的承诺和建设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该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自负盈亏。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乙方应承担全部技术、质量、经济责任及工程保修责任。乙方应维护甲方形象和信誉,严格按照施工管理的有关国家及地方法规和甲方内部管理规定、标准组织施工,自觉接受甲方监督、管理和指导。
2.2 乙方承包本工程设立的机构和主要成员
2.2.1 乙方承包本工程设立的机构名称: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江分公司第一项目部。
2.2.2 乙方根据工程需要,自行招聘工程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并根据规定组建项目部。
2.3 项目部由乙方负责管理,并对项目部的所有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2.4 项目部的工作任务:项目部是代表甲方对该工程进行具体实施的机构,它必须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执行。
2.5 该工程实施完毕后,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协议书规定的责任义务后,项目部自行撤销。
第三条 协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1.1 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的质量、安全、技术、工艺、进度、财务、文明施工、劳动力使用、机具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及服务,乙方必须配合和接受监督。
3.1.2 督促乙方按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实施工程管理,并监督乙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预(结)算资料、施工日志、安全及文明施工自检记录、现场签证、报表及竣工图、竣工资料并审核相关资料。
3.1.3 随时抽查或参加本工程中的隐蔽验收、中间验收、分部分
项验收、基础结构验收、竣工验收和提出的问题、建议并责令乙方整改。
3.1.4 在履约有效期内,实时监督乙方相应的法律行为和工程管理能力。为切实维护承建人履约职能和社会信誉,乙方一旦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1.5 在不影响甲方利益、名誉及保证总承包合同正常履行的前提下,为乙方办理必须以承接项目经理名义签订的建设方的合同及补充协议、验收、决算,以及其他一切手续等。
3.1.6 督促、协助乙方办理工程税务事宜和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1.7 控制乙方擅自转包和分包的违规行为。
3.1.8 监督乙方统一推行工程施工现场整齐的标牌、标识悬挂,对乙方在施工区域的划分、安全设施和临时设施布置搭建进行指导。
3.1.9 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严重损害甲方企业形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1.10 乙方违反本协议各项约定的义务时,经甲方敦促后不及时改正,并严重影响甲方利益,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3.1.11 在乙方承包本项目期间,乙方的工资及社保费用由项目部承担,乙方同时应将工资表报甲方备案。
3.1.12 该工程由于工程量较大,公司(甲方)派工程师一人。负责和监督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并派一名财务人员对该项目的工程款使用跟踪,合理使用工程款。两人的工资和食宿由项目部负责。【工资按行列同一级别的市埸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承担工程全部资金投入和与工程关联的全部支出及税费,同时,拥有以项目部名义组织、管理、指挥本工程的施工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全面管理权利和义务。
3.2.2 根据国家规范、地方法规及建设方制度,拥有独立制定本工程实施细则、管理措施、施工方案等权利,并交建设方审查和甲方备案。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相关图集、规范进行施工;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作好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在工程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同时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达到相关文件及建设方的要求。乙方应在项目部建立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项目部发生的一切损失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乃至合同赔偿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无条件赔偿。因乙方现场管理不力,质量、安全、进度达不到业主要求,经整改还是达不到业主要求甲方有权对项目全面接管,挽回损失。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2.3 根据工程的需要,自主调配机具设备、周转和材料物资,并予管理和使用
3.2.4 负责完成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的所有条款及工作内容,按总承包合同规定办理工程结算。合理使用工程款、专款专用,对本工程经营活动中的盈利拥有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本工程承包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均有乙方享有或承担与甲方无关。
3.2.5 不得以甲方或该项目部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借款协议等,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产生的法律与经济关系的一切后果、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印章(含项目部章),除所建项目函件及竣工资料外,一律不得对外使用。
3.2.6 对组建的项目部,乙方必须依法用人用工,依法保障民工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如因工资拖欠原因导致民工来闹事等行为,乙方除每次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2.7 乙方必须做好对所有施工工程的成品在移交建设方前的保护工作,负责对施工现场临设、建筑物及测绘制桩等的保护,并承担因其保护不善而造成的成品损坏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本工程的施工中所产生的垃圾的清洁工作及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工作,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施工安全规范规定做好预防事故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火灾等事故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书面报告甲方和主管单位备案。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保证现场整洁文明,做到文明施工,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干扰。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处罚由乙方承担。
3.2.8 乙方必须有相应的资金实力,项目如需垫资由乙方自己解决,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必须保证连续施工。不得借故窝工、停工,不得借此向建设方和甲方提出无理要求。乙方如以此为由而影响或拒绝工程的施工工作,乙方除承担总承包合同及本协议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由其自身原因给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的责任。乙方在主合同约定时间承担本施工质量保修的所有责任。
3.2.9 乙方及其组建的项目部加强现场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律教育,并强化现场的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措施及建设单位提出的相关要求。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出现延误工期、不合格工程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由甲方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造成甲方受到市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其标准为:市级通报 10 万元,省级通报 20 万元,部级通报 30 万元。
3.2.10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地方及上级机关关于计划生育的规定,做好现场计划生育工作。否则,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与处罚。
3.2.11严格遵守甲方制度,服从甲方管理。该工程在当地备案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配合。
第四条 账户的开设与工程款的收取、支付
4.1 工程款的收取:所有工程款必须进入甲乙双方开设的账户内,乙方不得私自收取工程款,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0 万元整。
4.2 工程款的支付:发包人拨付工程款到甲乙双方开设的账户后,甲方扣除管理费,剩余工程款在三个工作日内(因国家政策导致不能划款的除外)划拨给乙方,乙方需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提交其签字的请款书和付款依据(材料提供税务发票和材料入库单和出库单、发工资需附工资表),由甲方审定无误后直接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上。
4.3 如果业主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付款,甲乙双方统一意见后由甲方向发包方提出追工程款的知通及协商要求。
4.4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质量保修金,预留的质量保修金比例为工程结算总价的_3_%。
第五条 管理费、税金扣交管理费是乙方在承包本工程项目中应缴纳的甲方监督管理费用:税金是指乙方在承包本工程项目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所有税费(本工程项目所有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按国家相关政策进行缴纳)。凭所有缴纳的税务单据交回公司财务冲抵税款。
5.1 甲方按以下方式收取乙方应交本工程的管理费:
5.1.1 乙方按本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总金额收取4.5%(结算依据已20xx.3.25日与发包方签的合同办为准)管理费。
5.1.2 本工程管理费用的缴纳:由甲方在建设方每次划拨到的工程款中按规定比例收取。
5.1.3 说明:
a、工程涉及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在项目所在地缴纳,甲方予以配合办理。
b、乙方向甲方缴纳管理费的计算基数为本工程最终审定的结算总价。
c、管理费仅包含企业管理费用,不包含计划利润、工会经费、教育经费、职工工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交易费、中标费、建管费、保险费、定额测定费、工程成本支出及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
5.2 乙方的工程款应按下列比例标准作帐:乙方根据工程款的金额提供76%以上的材料发票,不超过千分之3的招待费发票,不超过17%的有劳务资质单位开具的劳务发票(附上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工资表),6.7%的办公费及其他差旅交通等票据。工程款的拨付甲方需查收对应工程款已完成税务凭证和工资、成本发票无误并按发票金额向乙方收取代缴代扣的营业附加费、合同、资源税等实际税费后在行拨款。
5.3 甲方配合乙方将本工程项目开设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江北分公司外出经营许可证。本工程项目所得税由甲方在建设方每次划拨的工程款中按规定比例扣除负责缴纳,营业税及应缴的税费。
5.4 河南尉氏县水坡镇中心社区单独成立指挥部,名字叫海南中航天河南尉氏县水坡镇中心社区指挥部,下设项目部、项目部章和财务章由甲方管理使用。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与结算、保修
竣工验收后,要具备以下各条后方能在甲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6.1 工程竣工资料(含竣工图);
6.2 财务账目情况(税票等);
6.3 印章回执
6.4 工程结算书、按20xx.3.25日与发包方签的合同办理。
6.5 劳务工资支付情况
6.6 工程保修协议
6.7 有关部门的会签纪要
第七条 其他费用
7.1 在签定本协议时三天内乙方缴纳伍拾万元人民币作为合同信用金。另甲方接业主通知交伍佰万元人民币给建设方时,乙方立即缴纳以甲方委托乙方缴纳伍佰万元人民币给建设方书面通知。二日内不缴,视为违约,伍拾万元作为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其进场后再向建设方缴纳保证金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凭收据给乙方。同时缴纳安全保证金叁佰伍拾万元人民币给甲方,凭收据给乙方。
7.2总工程八十万平方米保证金共计贰仟肆佰万元人民币,缴足后合同生效,保证金无利息,在结清财务后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双方义务
8.1 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中的责任和义务,未遵守本协议中甲方的权利,均属于违约行为,甲方视其情况,以扣减保证金等措施给予处罚;甲方违反本协议,损害乙方利益时,乙方有权利向甲方提出索赔,并由甲方承担资金占有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8.2 在协议工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3 终止
8.3.1 本协议的所有责任义务,协议目标全部实现,自然终止。
8.3.2 乙方严重违法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不能履行项目的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因乙方原因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等,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无条件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
8.3.3 在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主动无条件退场,并与甲方办理交接及清算工作。
第九条 行政处罚
9.1 乙方在履行工程合同过程中,发生国家行政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乙方应主动支付。
9.2 乙方在处罚有限期内不履行义务,发生滞纳金时,甲方有权
在工程款中加倍扣除实际罚款金额。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交验,并结清工程各款项及税费,且总承包履行完毕,本协议自动失效。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完善解决,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10.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工程项目承包的合同书 篇7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经济责任均无异议后签订
第一条: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名称、范围及主要实物量:
1、工程名称:
2、实物量:
第三条:质量验收标准:
第四条:工程造价共 (含开据6%的服务类增值税发票) 。
第五条:付款办法:合同签订后预付 作为施工材料、运输、人工等进场费用,剩余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后15天之内,由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工程款全部付清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期限:乙方收到预付工程款后等候甲方通知才安排人员进场,工期 。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八条:本合同及附件共 份,甲方收执 份,乙方收执 份。
第九条:甲方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的各项手续,免费提供水、电、清洗设备材料的装卸、清洗液的处理及排放,并派人员协助乙方处理现场需协助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乙方须遵守甲方厂纪厂规,安全施工,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协商补充条款:
发包方签章: 承包方签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承包的合同书 篇8一、合同双方:
甲方:第一项目经理部
乙方:电工作业班组
二、承包内容:
电气工程,包括电照、电视、电话、配管、穿线、照明器具安装配电箱安装、避雷接地等施工图纸所含概的内容。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维护及临时线路架设和维护。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材料供应,协调各种工序施工。
2、乙方必须按设计、施工规范及施工技术交底要求施工,在施工中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及时汇报。乙方要提前一周提出材料计划,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配合其他专业施工。
3、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避免轻伤事故发生。如乙方不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发生事故的责任自负。
4、乙方在施工中领取材料必须经过保管员准许,不准发生浪费和偷工减料现象,如发生浪费和不按设计施工,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5、乙方领用电动工具等小型工具要保管好,对于正常损坏(如炭刷用完,轴承损坏等)甲方负责维修,对于人为损坏(如摔坏外壳、摔弯轴承,因轴承损坏而烧坏转子、定子等),乙方负责一切维修费。
6、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超出质量验评标准一律不给计算工资,不合格的一律返工重作,并扣罚返工所用的材料费。
7、乙方施工完的每道工序必须履行签字手续,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月报工必须经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和质量检查员签字后才能生效。
8、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不合理的工作安排。甲方提供安全保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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