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范文(网络)
劳动合同范文(网络)(精选15篇)
劳动合同范文(网络) 篇1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佛山市顺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 ,职务(工种或岗位)为 。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天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时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间。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 元/月或 元/时;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2.计件工资:
(1)计件单价 ;
(2)劳动定额 ;
3.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 。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 。
(三)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当月/上月)工资。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五、社会保险
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七、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的,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合同期满的,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续延乙方合同期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甲方在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手续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甲乙双方可就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依法签订专门的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 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
2.。
3.。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五)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劳动合同范文(网络) 篇2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
性别:________________
户籍类型:________________(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省(市)______区(县)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_______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______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___元或按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_____元或按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范文(网络) 篇3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
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
性别:_____
出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
民族:_____
文化程度:_____
籍贯:_____ 省______市______县(区)______乡(镇)______村(街)
身份:农业人口(______);非农业人口(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雇)乙方为本企业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共 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个______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岗位,承担任务,担任工种。
乙方应完成_______岗位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第三条:劳动(工作)安全、卫生条件
1. 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法规标准,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
2.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乙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__,保健食品费:___________元。
3.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专业训练,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4. 甲方应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体验。
5. 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岁-18岁)不宜从事的工种。
6. 甲方应定期对生产场所、危险设置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
第四条:劳动管理
1. 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政策和有关劳动管理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制度及各项规章。
2. 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及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利。
3. 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 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3天。乙方如为未成年工(16岁—18岁),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 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形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职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同行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同等条件工人的最低工资水平)。
3. 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每月______日为发薪日。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______%赔偿乙方损失,直至支付工资之日止,与工资一并发给乙方。
4. 法定节日加班工资为____________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资______元,平日加班工资______元,从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发给夜餐津贴______元。
5. 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及乙方的技术熟练程度、劳动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乙方按本人当月工资的百分之___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甲方没有按规定为乙方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的,乙方在退职、解除合同或被辞退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如数发给本人退休养老金。
2. 因第七条第2款第(2)项、第(4)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______年(______年不满_____年的按______年计算)发给乙方______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_____距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一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______月的乙方标准工资。
3.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疾的,由甲方发给残疾金。乙方因工残疾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4.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______月至______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5. 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6. 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享受法定节日及婚、丧假。法定节假日及遇乙方婚、丧假期,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休天数视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经批准可作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 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 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 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3.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 甲方无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权益的;
(4) 乙方应征入伍或经甲方同意,自费考上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及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 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 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 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甲方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辞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 甲方解除合同,应征求本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8. 甲方解除合同,应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9. 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
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给予赔偿。
3. 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事先与乙方商定在本企业的服务期限。乙方服务期未满,欲辞职或另谋职业的,应支付甲方培训费______元。
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在法定申诉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条款,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必须送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予以鉴证。
鉴证机构(盖章) :______鉴证人员(签名或盖章):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乙方(签章):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合同范文(网络) 篇4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人力资源部门电子邮件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联系电话
个人电子邮件地址:
工作电子邮件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乙方确认:本条所填写的联系方法是自己的有效联系方法,甲方就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向乙方发出通知或其他法律文件的,以该联系方法为有效地址,上述地址变化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向该地址发出通知即视为甲方已经送达,因地址不实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甲方向乙方工作电子邮件地址发出的通知也视为有效通知。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乙方从工作电子邮件地址向甲方人力资源部门电子邮件地址发出的通知也视为有效通知。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本合同终止日后,如双方未达成书面协议,乙方不得继续在甲方处工作,乙方擅自继续工作的,视为乙方强制提供服务,甲方不受该服务的约束,但甲方追认的除外。
乙方属于(不属于)特殊岗位,乙方在上述合同期间承担了重要工作任务的,合同终止日后,在甲方提出要求的情况下,乙方应根据《工作任务书》的约定完成工作事项,本劳动合同自动顺延到工作任务完成之日。本顺延并非新签署劳动合同的行为。在《工作任务书》下达时,乙方无法接受该任务的,应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作出乙方待岗的决定。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表现,可以根据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调整乙方的岗位,或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表现安排待工待岗,新岗位和待工待岗期间的管理和报酬,双方同意按企业规章制度执行。乙方不同意的,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
为 (全国出差) 。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区域,乙方不同意的,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本合同、岗位聘用协议 以及附件《乙方工作要求(岗位职责)》的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标准 工时制度。乙方加班应优先进行补休,在本协议解除前,乙方应进行补休。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请假制度根据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可根据其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工资分配形式及工资标准,适时调整乙方工资,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最低不得低于转正工资的80%;甲方每月以下发薪金的形式,在每月上旬核发乙方上月工资,工资按实际出勤计发,具体标准按甲方的薪酬标准执行。
第十条 甲方将为乙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乙方的收入在考虑到下列因素后,甲方可以随时进行调整,但如果乙方无法接受调整后的工资待遇,可以随时终止本合同。
1、公司的经营情况;
2、公司所在地区当时的经济状况和物价的变化;
3、乙方能力与技术水平的提高程度及工作业绩;
4、乙方的岗位、职级变化。
第十一条:本岗位工资标准按企业同等职位水平参考计算,详见《员工起薪单》。
第十二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待岗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企业规章制度 执行。乙方待工、待岗和复工的程序按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按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八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按以下规定执行,以下规定以外的其他情况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强行性规定执行。
甲方支付补偿的情况:
(一)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甲方因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者调岗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企业未能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企业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所谓不能胜任工作,系指乙方一个月内连续两次被主管领导以书面形式下达纠正通知的。
(四)甲方因破产、撤销或提前解散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合同期满后本合同终止的,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时,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的。
甲方不支付补偿的情况:
(一)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二)合同期满后本合同终止时,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
(三)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终止劳动合同时;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五)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六)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所谓严重,系指乙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中关于的“应当”、“应”、“不可”、“不得”、“禁止”、“严禁”或其他限制性表述的规定。
(七)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八)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九)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乙方填写虚假入职登记表信息,或未能及时更新职工登记表信息的行为,系对甲方的欺诈。
(十)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甲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鉴于本单位目前没有工会,且乙方并非某工会会员,乙方同意在工会合法成立前,甲方可通知企业监事。)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未办理工作交接导致甲方转移手续客观上无法完成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以下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补足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1、办理工作交接的开始时间为:乙方离职前 30 日( 年 月 日)
2、办理工作交接的场所为: 甲方办公室
3、工作交接的接受人由甲方另行通知乙方。
4、乙方未按以上日期前往以上地址办理工作交接的,视为违约。因未办理工作交接导致甲方损失的,按《保密协议》处理。
九、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乙方已经仔细阅读本合同,且了解合同内容和含义,仍有疑问的,乙方可自行咨询自己聘请的法律工作人员。
2、乙方已了解甲方处的规章制度,同意并愿意遵守这些规章制度的规定,并愿意遵守甲方经理办公会议会同监事会今后制订的规章制度。本合同与企业规章制度均是甲乙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存在冲突时,以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为准。
3、乙方收到本合同时,有义务签收合同收据。
4、如乙方属于应负保密或竞业禁止义务的人员,应按《保密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保密协议的有关约定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制订。
5、企业规章制度的发布,乙方同意以工作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发布。
6、关于知识产权的约定:
对于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而形成的职务作品(包括产品设计图、外观设计、设计草图、模型产品、 以及其他文字、图形、影像、电子数据文档等作品)的知识产权,如作品的发布权、修改权、复制权、展览权、保护作品完整全以及其他著作权归甲方享有,乙方自愿放弃其署名权,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或者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资源或商业秘密所形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知识产权,如专利申请权等,属于甲方。但乙方作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乙方所得研究、开发结果(包括作品、发明创造等,下同)不是执行在甲方的工作任务的结果,完全利用自己的时间,同时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资源或者商业秘密,则该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但下列情况仍归甲方所有:
(一)该研究、开发结果同甲方的业务具有竞争性;
(二)实际上或者可以论证该研究、开发是抢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开发结果;或者该研究、开发是在乙方的职务开发结果的基础上形成的。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务所得的研究、开发结果,乙方如主张由其本人对该研究、开发结果享有知识产权,若该研究、开发结果与甲方业务密切相关,乙方应予获得该研究、开发结果后的15日内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开发结果,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授权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使用该研究、开发结果。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该研究、开发结果为职务开发结果,甲方可以利用该研究、开发结果进行生产、经营或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该研究、开发结果实际为非职务开发结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乙方在离开甲方(不论何种原因)一年内所得的与其在甲方工作时所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研究、开发结果,该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费用。乙方在离开甲方后,欲继续提高或改进其在甲方工作时获得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的技术成果,必须得到甲方许可,否则提高、或改进后的成果归甲方所有,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费用。
乙方在甲方工作或离开甲方时,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识产权。
7、在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声明如下:
(一)甲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前向乙方所介绍的有关情况的真实性。
(二)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就业状况、工作经历和职业技术等证明)的真实性,如乙方提供的上述资料有重大不实;乙方保证签订本合同时已经终止或没有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因此发生任何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亦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三)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在甲方的宣传册、宣传画报、广告、展览图片以及其宣传资料中免费使用乙方的肖像;在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后,甲方可以继续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甲方制作的宣传资料中免费使用乙方的肖像。
8、培训费用:乙方未满服务期限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法律规定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
9、重要的劳动纪律:
在企业规章制度以外,乙方尤其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设置任何人为的、技术的、物质的障碍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致使本人和/或他人的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二)获取或者设法获取与乙方工作无关的甲方的技术资料、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等;
(三)未经甲方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同意,在学术会议、产品订货会、技术鉴定会、展览会等会议或活动以及报刊、杂志、信息网络等媒介上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四)未经甲方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同意,擅自复制、交流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或将工作中获取的甲方的技术资料、信息及其他具有商业秘密的文件通过复制、下载、网络传输或其他方式带离甲方工作场所的;
(五)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利用甲方商业秘密为甲方的竞争企业工作或通过任何途径泄露给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商业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
(六)未经部门负责人以上的公司领导批准,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行为;
(七)故意删除、毁坏乙方使用或其他员工使用的电脑系统的程序、软件、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的;
(八)利用甲方的客户或公关渠道等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九)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其他单位从事兼职(包括但不限于有偿或无偿地担任顾问、董事等职务)或其他服务、劳务工作以及其他经营活动;
(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有偿或无偿地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甲方利益有竞争的业务行为,或直接或间接地持有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股份。
10、双方同意,本合同签订前仍然存续的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终止。
11、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发放各类经济补偿的地点为甲方财务部,时间为工作交接办结后的法定工作时间,甲方无义务承担发放经济补偿的手续费、通讯费、邮费或其他费用,乙方未领取的,不视为甲方违反法律规定,不因此免除乙方应负担的义务和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保密协议》;
2、《销售人员责任书》;
3、《乙方工作要求(岗位职责)》《岗位聘用协议》;
4、《入职登记表(职工登记表)》
5、本合同订立时的企业规章制度,以及今后制订或修改的企业规章制度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工作文件、工作任务书、告知书和确认单等书面或电子文件。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收据
乙方确认:
本人已于 年 月 日阅读了本合同,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且已于当日签署一式二份,并收取了其中一份。
签收人:
年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范文(网络) 篇5劳动合同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
甲 方 地 址:
乙方(个人姓名):
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需要,在 部门,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在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2、 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职务和岗位,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3、 乙方应当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努力完成岗位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第三条 劳动报酬
1、 乙方基本工资为 元。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工资标准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2、 甲方于每月以货币形式发放工资。
3、 如甲方经营发生严重亏损,经协商一致可适当降低乙方工资标准及补贴,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生产(工作)条件
1、 甲方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 乙方应自觉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第五条 工作时间
1、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制度,并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2、 如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应按《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 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
第六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及相关的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保守甲方商业机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乙方如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执行所在地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障,按月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规定比例的保险基金,乙方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甲方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甲方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 甲方应将乙方所享受的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婚假、直系亲属的丧假视为有薪假期。
5、 乙方为女性、已婚的,享有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假期和工资待遇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1、 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经协商可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4、 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劳动报酬,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安排。
5、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1、 合同期限届满。
2、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 乙方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是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第二条第2款、第八条第4款之约定或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 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5、 年累计经综合考评被确定为末位淘汰对象的,具体办法见绩效考评管理制度。
6、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7、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8、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9、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1、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的。
12、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因第1、2、3、4、5、6、7、8、9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不用提前通知乙方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因第10、11、12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 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应在甲方工作的。
2、 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 甲方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因第1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因第2、3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得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1、 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送大、中专院校或技工学校学习),培训后为甲方服务未满五年的。
2、 劳动合同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各项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而发生费用,乙方未履行完劳动合同约定期限的;
3、 属于甲方的技术骨干,正在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尚未结束的:
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甲方的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甲方的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如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在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的意见,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13、 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1、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须到甲方所在部门、办公室、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 将本职工作岗位上所保管的技术资料(含文书及电子资料)、经营信息、研究成果等全部移交。离职后不得使用甲方有关资源和信息资料。
2、 停止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3、 结清所经手的未结债权债务手续。
4、 退还所领取的甲方的物资(工具、设备等)。
第十三条 保密义务
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双方可另行签订《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合同》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法律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补偿。
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未履行的合同期(月)×当事人当年月薪标准×20%
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 对于甲方在接受乙方时为其支付给第三方的违约金或其他费用(如接收落户入户费等)的情况,乙方在要求解除本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补偿金,补偿比例如下:
1)试用期间或乙方服务期未超过约定服务期一半的,须向甲方补偿上述费用的100%;
2)乙方服务期超过约定服务期一半的,须向甲方补偿上述费用的50%。
5、 乙方曾接受由甲方出资的培训而应完成《培训协议》约定的相应服务期的,则按《培训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 乙方在合同期内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损失大小及损害程度确定:
1)未经甲方允许在第三方兼职的;
2)严重失职;
3)营私舞弊;
4)泄漏甲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5)侵犯公司知识产权;
6)违反保密协议;
7)其他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的行为。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
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就劳动合同未尽事项进行约定,但所约定内容不得与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相抵触。如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和省、市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国家和省市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2、 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3、 乙方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使用私家车办理公务,违反规定造成的交通事故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合同范文(网络) 篇6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地 址 : 住 址: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类型为: 。期限为: 。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具体为:____。
第二条 本合同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 。
第四条 乙方工作内容为: 。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工作岗位。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 。
第七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预防工作。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九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各项必要教育培训。
第十条 本合同工资计发形式为: 。
(一)计时形式。乙方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劳动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工资调整按照甲方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
第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
(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应当对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义务。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四)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
(二)当事人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三)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
(四)乙方退休、退职、死亡。
甲、乙方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本合同可以终止。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本合同可以终止。
第二十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不得终止本合同,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本合同也可以终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约定,本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乙方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经济补偿:
(一)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约定提出与乙方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约定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约定解除本合同;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约定解除本合同;
(五)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约定终止本合同;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补偿总额一般不超过乙方十二个月工资收入,但双方约定超过,从其约定。
第三十一条 上条所称工资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乙方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第三十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约定解除本合同,除按约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乙方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为甲方服务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可以采取相应脱密措施。
第三十五条 乙方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竞业限制范围为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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